卷四 屛谷先生文集
卷五
作者:權榘
1797年
卷六

雜著

编辑

讀易瑣義

编辑

理。只是氣之所以然。然理無象而氣有迹。無象者難見。有迹者可知。故必因其可知者。推得難見者。然後始有箇頭緖可尋。程子所謂以氣明道。朱子所謂要就氣上看也得者。此也。所以象數之學。亦不可廢也。蓋天下萬事萬物。無非數。而其理則易也。如論孟及諸經。各有一定不易之義。而易不是繃定底物事。苟不失變通之宜。而自然有相合處。則不妨自爲一說。亦不可一槩橫斷也。中庸亦然。蓋易。以天道明人事。主體而言。以及於用。中庸。以人事明天道。主用而言。以及於體。

先天。陰陽混成之體也。後天。五行生克之用也。後天八卦位置。與先天不同。然亦於先天自在之體而交易變易。四正位交易。四隅位變易。以行其用。初非破前而補後。引此而就彼也。陰盛胎陽。則坤爲坎而爲生物之源。陽盛胎陰。則乾爲離而爲成物之始。離火決其上。則動而爲震而生物於東。坎水塞其下。則止而爲兌而成物於西。陽進而出於上。則震反爲艮。陰退而伏於下。則兌反爲巽。一陰始於下。有以消陽而有靜極之義。則巽變爲坤。一陽止於上。有以制陰而有動極之義。則艮變爲乾。震兌。陰陽相交。故動而變。巽艮。陰陽不交。故靜而變。且四隅補空。則西南乃太陰之位。西北。乃太陽之位。固自有乾坤之象矣。此後天之位也。相交之卦。動而居正位。當時用事。不交之卦。靜而居四隅。挾輔成功。蓋水火氣也。氣主動。動者不止則形不成。故艮居東北。止水而爲木之根。坤居西南。泄火而爲金之母。氣陽而形陰。水火各一卦。金木土各二卦者。形有老少。氣無老少之別故也。且氣止而後可以成物。坎離之所以必得坤艮之助也。金木形也。形主靜。靜者不進則氣不生。故巽之長木。居東南而生離火。乾之盛金。居西北而生坎水。形必盛壯而後能生物。故方盛者居正位。動而用事。已盛者居隅位。靜而生之。此後天之用也。

坤退而遇乾。則止於西南。與乾爲偶而逆生乾中之陰。以胎陰於南。乾進而遇坤。則止於西北。與坤相守。而順生坤中之陽。以胎陽於北。乾得坤之中爻爲離。陰生於天也。坤得乾之中爻爲坎。陽生於地也。此亦互根之義。且居成物之方。以終其事。則主造化之權者乾坤。而乾居西北。又兼終其事。始其事之象。則雖若無用。而實爲有用之本矣。且乾三畫。分居震坎艮三卦。則體坤而用乾也。坤三畫。分居巽離兌三卦。則體乾而用坤也。一陽之卦。陽爲主。一陰之卦。陰爲主。亦以此也。

乾坤互藏其用。而北本坤位。南本乾位。故先天自坎至震。皆以坤爲地。而乾行乎其中。自離至巽。皆以乾爲地。而坤行乎其中。坤得乾而生物。乾得坤而成物。及其爲後天。則雖易其位。其實乾坤。固自在其所也。父母老而各從其子。乾進西北。坤退西南。然亦有以就其運用之地而主其權。六子亦倚以爲根本而各行其用。天地造化之都出於乾坤者。可知矣。坤彖曰。西南得朋。東北喪朋。西南兌離巽。本乾體而變爲陰。是得朋。得謂無而有也。東北震坎艮。本坤體而變爲陽。是喪朋。喪謂有而無也。

艮之一陽。在上而有動極之義。則變而爲乾。巽之一陰。在下而有靜極之義。則變而爲坤。始於下者終於上。則震之爲艮也。極於上者反於下。則兌之爲巽也。

先天主相生。三八木之位。木生火則離火居之。四九金之位。金生水則坎水居之。二七火之位。火生金則乾金居之。一六水之位。水生木則震木當居之。而水非土。不能生木。且土本生於水。故坤土居之而震木承之。火生金則金胎於離。水生木則木胎於坎。金生水則水胎於乾。木生火則火當胎於震。坤中亦有木。故胎於坤而生於震也。

萬物皆生於陽而成於陰。然陽儀相交之卦。與陰儀相交之坎。分居四正位。陰儀不交之卦。與陽儀不交之乾。分居四隅位。相交者屬陽。不交者屬陰。生成之權。陽實主之矣。且西北。爲陰盛陽盡之方。陰不可不抑。陽不可不扶。故太陽之乾。兌居之。陽畫之聚最多。如天下方屯之時。非强健之君。衆賢之聚。無以撥亂反正。而回陽復之休。正湯武之爲君。是也。

正位之卦。動而行其氣。四隅之卦。靜而承其化。正位之卦相交。故動。四隅之卦不交。故靜。動故屬陽。靜故屬陰。陰陽取義無竆。如七九爲生數之陰。亦此類也。

坎離。氣之動也。震兌。形之動也。動必止而造化生。故艮以承坎。坤以承離。止氣之動也。物盛則止。乾巽。金木之盛。故巽以承震。乾以承兌。止形之動也。洛書。四正位奇。奇以行之。四隅位偶。偶以止之。

河圖。外圓而內方。洛書。外方而內圓。動於外者止於中。止於外者動於中也。

一者。數之源。數。起於一而歸於一。故至於十則更爲一。河圖五十五。洛書四十五。合而爲百。則百亦一也。

先天主於生。故五行皆居方生之位。後天主於成。故五行皆居方盛之位。然坤艮居西北。巽木居西南者。土本水之渣滓。水旺則土始兆眹。故坤艮居水旺之次。震木旣受生於水。而巽居水生之次。亦皆以生爲主也。且水必依土。火必附木。然後始行其生成之化。故坤艮承坎水。巽木承火王之次。卽體而已藏其用矣。坤居水位之上。巽居火王之下。乃水伏土中。火附木上之象。水非土。無以生物。木非土。無以爲根。故先後天。皆以土承水。以木承土。如後天坤艮居先天震巽之位者。亦以木必根土故也。

物禁太盛。然亦必扶陽抑陰。然後生物之功可成。故東方之陽。則至其極盛而始以坤承之。以其極盛之陽。非坤無以制。然恐其有害於陽。則又以兌乾居其下。以扶護之陰。不可不預防。故西方之陰。則未及其太盛。而便以乾制之。猶患其或肆。則又以艮止之於東北。

河圖。以十爲主。然卦與畫。皆相對成九。如乾一對坤八。乾三畫對坤六畫之類。洛書。以九爲主。然位數皆相對成十。如北一對南九。東三對西七之類。

河圖未嘗無九。洛書未嘗無十。

太極。動而一生焉。靜而二生焉。三則靜極復動也。四則動極復靜也。一動一靜。相推於無竆。而數亦無竆。然其總會在五與十。五爲生數之終。十爲成數之終。五自一二三四來。十自六七八九來。一二三四。爲五者二。地二之象也。六七八九。爲十者三。天三之象也。五與十。乃先天之終。而後天之始。故後天四圍之數。都將一箇十破分來。而五則又爲十之體。有一便有五。有五便有十。一爲五之源。五爲十之體。所以極於十者。以五各有陰陽。蓋一中已包得五與十。故猶依舊居中也。蓋自河圖已成之後而觀之。則四圍生成之數。皆不出十五之中。然原其所以爲河圖者而觀之。則十五。乃四圍生成之數所湊泊成。故爲河圖之終。生數極於五。成數極於十。故曰河圖之終。而又爲體中藏用之象也。數至十五而後。始完全無餘欠。而造化復從這裏推出來。此所以河圖去十五。而洛書全用十五者也。三其十五而爲四十五。乃洛書之總數也。

洛書。自河圖中數來。縱橫斜正皆十五者。以此。蓋洛書十五。已於河圖中肧胎成。

 

先天屬動。後天屬靜。然五與十。又爲動靜之主。故一三得五而爲六八。則動者復靜。二四得五而爲七九。則靜者復動。至於河圖行合皆奇者。一與六爲七。二與七爲九之類。得五則還成偶。一六得五而爲十二。二七得五而爲十四之類。洛書位合皆偶者。一合九爲十之類。得五則還成奇。十得五爲十五之類。而十之分一而爲一九。分二而爲二八。分三而爲三七。分四而爲四六。陰陽之所。由以爲動靜之數者。又不出於五與十也。

河圖圓。圓者動。河圖截自動而生陽。以下爲始。故主於動。然靜亦在其中也。動故行合皆奇。一與六爲七之類。然動必有靜。故數偶。洛書方。方者靜。洛書截自靜而生陰。以下爲始。故主於靜。然動亦在其中也。靜故位合皆偶。一與九爲十之類。然靜必有動。故數奇。河圖動而以靜爲用。洛書靜而以動爲用。

伏羲則河圖以畫卦。蓋天地間無非陰陽動靜之數。河圖是象數最著者。特於此發端耳。雖無河圖。卦可無畫耶。原初畫卦時。亦非比並其數求與之合。只見河圖無往而非陰陽動靜之數。只將一箇動靜。模寫畫去。然圖只是陰陽動靜之數。卦只是陰陽動靜之象。故旣成卦則自然有脗合之妙。至其旋轉一過二七四九之相易。亦莫非自然之理。先儒之說。備矣。苑洛以爲斯豈聖人則圖畫卦之本然。有若以圓圖爲犯著人力者然。恐未安。自此以下五條。幷見傳疑。

中一圈。太極也。動而生卻一畫陽。靜而生卻一畫陰。生來生去。左右互易。以至三畫則自成先天圖。乃陰陽流行之本形也。於其混成中。以其分陰分陽陽先陰後而言。則乾一坤八。以其對待流行陰逆陽順而言。則乾與巽接。莫非自然。何可以一說而疑一說也。苑洛之言。甚見其無情理也。

 

潛室陳氏以爲若一依橫圖之次。乾坤相幷。寒暑不分。故伏羲悉以陰陽相對而立。有若伏羲有些犯手者然。未安。蓋圓圖。陰陽順逆。自爾渾成。其乾一坤八之序。自在其中。如圓圖一歲卦氣之運。可見初非以橫圖挨轉作圓圖也。

八卦混成。序其次第。則陽順陰逆。自然相符。而一二三四之次第。自在其中矣。

胡氏四隅補空。各從本位逆布。不但齊整。亦有順逆相涵陰陽配合之義。且以八卦言之。則巽兌生於陽之陰。故得南方之偶數。巽兌生於太少陽。巽得四兌得二。震艮生於陰之陽。故得北方之奇數。震艮生於太少陰。震得三艮得一。而陽卦得陽數。陰卦得陰數者。皆有自然之象。何可以一說而廢一說也。且體數。陰陽均敵。用數。陰陽相錯。老陰之居四含六。少陽之居三含七。少陰之居二含八。老陽之居一含九。以奇偶加倍而得者。則四象之體數也。一六爲老陰。二七爲少陽。三八爲少陰。四九爲老陽。以陰陽配合而成者。則四象之用數也。體數。所謂分陰分陽兩儀立焉者也。用數。所謂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者也。二說本不相礙。而苑洛執定一邊。攻玉齋大苛。未可知也。至如圖本。雖自有意見。而可疑處非止一二。不必多辨。

 

自北內轉而東出南外。極於西。復始於北者。陽儀也。自南內轉而西出北外。極於東。復始於南者。陰儀也。就其兩儀流行之中。而一連九。二連八。三連七。四連六。陰陽各以類從者。四象之體數也。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陰陽自相配合者。四象之用數也。體數。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之象也。用數。二氣交感。化生萬物之象也。

一六二七三八四九。陰陽流行自然之本形也。一九二八三七四六。於其中分陰分陽之分限也。

體數如男女。用數如夫婦。體數旣成。交於西北東南而爲用數。二氣交感之象也。用數旣具。交於東北西南而生造化。化生萬物之象也。四隅。乃陰陽交會之地。故易中四隅之卦。皆以夫婦取義。咸恒漸歸妹。是也。

河圖之數。陰陽並位。男女配合之象也。洛書之陽數居四正。陰數居四隅。夫婦居室之象也。

陰陽配合之後。陽依舊居正位而主其事。陰便退藏於隅位。以夾輔於陽而行造化。洛書。陽居正位。陰居隅位者。以此。非河圖之外更有洛書也。但河圖之一三七九。流行之體。流行者。主於進。故九居西。洛書之一三九七。成物之用。成物者。主於退。故九居南。東北。生物之方。西南。成物之方。生者順而相生。故一三不變。成者逆而相克。故七九變。雖七九相易而未嘗不與河圖同也。

河圖則十五是四圍生成之數所湊泊。洛書則四圍生成之數。是十五所分布。十五未嘗不在其中。爲一二三四六七八九之主。故去十五不用也。

凡卦相交者。動而屬陽。陽儀之震離兌。陰儀之坎。相交。不交者。靜而屬陰。陰儀之巽艮坤。陽儀之乾。不交。易不可爲典要者。此也。胡氏四陽卦配四正。四陰卦配四隅云者。恐以此。

精濕而氣燥。濕者爲水。燥者爲火。然濕之極則水而爲木。燥之極則火而爲金。木雖生於水而木是陽。金雖生於火而金是陰。且精之凝聚而爲貌屬陰。然視之發散而向外屬陽。言之發散而向外屬陽。然聽之收斂而入來屬陰。皆陰陽互根之妙。勉齋說。不必有以木與視爲陰。金與聽爲陽之意。而老先生定論如此。當更詳之。

先天氣化。氣化者。火生金。故先天兌乾。承離而居火王之次。後天形化。形化者。土生金。故後天兌乾。承坤而居金盛之位。五行家。金生於巳。亦以此。然氣化者爲體。形化者爲用。而陰陽諸方。皆以用爲主。故不言火生金。

易之道。陰陽動靜而已。靜而動則動爲主而靜爲客。動而靜則靜爲主而動爲客。如五行之水爲陽。火爲陰。八卦之震爲陽。巽爲陰之類。蓋已然者往。將然者來。而少則一而專。多則散而亂也。如考變占。一爻二爻變則以變爻占者。全卦靜多而動少。所以取靜中之動也。四爻五爻變。則以不變爻占者。全卦動多而靜少。所以取動中之靜也。四五爻動則一卦將變。已變者去。將變者來。去者散來者專。專則一一則變。雖用七八。其實亦用變也。苑洛以爲除六爻變者外。餘皆用爻。三且猶疑。至四五爻變者。果孰爲主而孰爲客而定其吉凶也。又以爲不見用九用六之義。三爻變六爻變者。皆不取變爻。則亦用九六乎。用九六者。易之常。用七八者。易之變。何可繃定說也。若三爻變。占本之卦彖辭。則義尤精微。陰陽之用。在一動一靜。六爻不變則主於靜。靜極則復動。動意在本卦。六爻皆變。則主於動。動極則復靜。靜意在之。卦。將動將靜之際。陰陽眞情之所在。不變卦。用本卦彖辭。皆變卦。用之卦彖辭者。皆以此。而三爻變。則一卦。已半在不變皆變之間。爲本卦之卦際接之交。而前者將往。後者將來。動而靜靜而動之機。會在本之兩卦。又三則已疑散無適從。故用本之兩卦彖辭。與不變用本卦彖辭。皆變用之卦彖辭。一例也。泰之九三。已有將否之戒。否之九四。亦有將泰之漸。一卦已半。則本卦內。已有之卦之象。其用半在此卦。半在彼卦。相對爲主客矣。

伏羲八卦。就陰陽動靜上摸寫成畫。體也。文王八卦。將此已成底卦。定其位置。用也。如今見行周易。卻就人事上。兼體用說。先天。天道也。後天。地道也。周易。人道也。理雖一而所指卻不同。聖人制禮作樂許多事功。與伏羲畫卦相似。只因陰陽動靜本面上摸寫。初無一毫犯著人手勢。

先天。陰陽流行之體。後天。五行生克之用。

天地之間。有自然之數。無物不著。人之四肢九竅。花五雪六之類可見。河圖洛書。乃其最靈最著者也。

數者。動靜之次第。卦者。陰陽之形象。數動而陽。卦靜而陰也。

第一第二者。位也。爲一爲二者。數也。數始於動。一分爲二之一。非數也。

易之理。因數而明。然理可測而數不可竆。

盈於天地之間者。皆數也。如人獸之一髮一毛。草木之一莖一葉。以至一塵之微。何莫非數也。

數生於動靜。卦成於奇偶。數以明其用。卦以著其象。數奇而卦偶。

陽主於動。陰主於靜。然二陰中之動。五陽中之靜。五數本以四數。向內湊泊而成。更無去處故也。

數之五。猶卦之八也。數之五。十五猶卦之六十四也。數至五十五。卦至六十四。始完具無餘欠而萬事萬物之盈虛消息。盡在其中矣。

先天圖。節氣分排。兩卦當一節。三卦當一氣。似不齊整。然節則內兩卦相交而爲各卦。如冬至坤復內卦坤震之類。氣則內三卦分布而幷一卦。如頤屯益內卦皆震之類。且節則外卦。必父母主之。而皆正對。氣則外卦。必六子主之。而皆一正二反。內卦旣有虛實之異。外卦又有正反之別。則二卦非不足。而三卦非有餘者。可以見矣。父母主其節。六子行其氣者。尊卑之義也。此下四節。爲張敬堂消長圖而發。

節是相禪處。氣是流行處。相禪處。有傳授之義。故在兩卦相交之間。如冬至是坤震之間。節之所以主二卦也。流行處。有運用之義。故在一卦分布之內。如大小寒在震卦之內。氣之所以主三卦也。

節有定疊意。故以兩而立。氣有動用意。故以三而行。不兩不立。不三不行。

自元會運世。至歲月日辰。各自有消長。只一箇先天圖。隨處可用。若只用一圖。則一亦有餘。若欲改移。萬亦不足。所謂交易變易云者。只以一圖中。八卦之往來。六爻之升降。變化無竆而言也。非元來混成之體有可以移動改易也。太虛無垠。凡有形質可見可接者。皆氣也。此氣忽然聚而有。忽然散而無。聚散無竆。化化不息者。其必有無形質者爲之主宰也。有形質者。有而歸盡。無形質者。無而常有。此所以氣有聚散而理無有無也。

陰陽動靜。萬象森然已具。聖人取象制器之類。雖在未畫前。亦必有自然相符之理矣。

伏羲畫卦。是先天而天不違也。文王繫辭。是後天而奉天時也。

上經首乾坤。以氣化爲主也。下經首咸恒。以形化爲主也。然氣化形化。皆以坎離爲用。故乾坤之後。上下卦得六坎而後否泰生。否泰。乾坤之合而氣化之相乘也。咸恒之後。得四離二坎而損益生。損益。咸恒之反。而人事之得失也。然氣化人事。未始不相參。故泰之通也。而損下益上則爲損。否之塞也。而損上益下則爲益。治亂興廢之相承。不可專委之氣數。而制治保民之要道。亦可知矣。

聖人見天地間只有陰陽動靜。就其上摸畫成畫。天地間萬事萬變。盡在其中。卜筮是其中一面道理。如十翼中都發明義理處及方外諸家用各不同者。亦可見。

象。天道也。占。人事也。天道人事之所以如此者。理也。周文就象占說。孔子就理上說。但伏羲晝卦之意。周文之辭。爲卜筮而發。故朱子以爲易本爲卜筮而作也。

易之大用有五。曰時。曰豫。曰艱。要其歸則中與正而已。大抵易。只於陰陽二字上。看得陰是何物。陽是何物。所以一陰一陽者是何物。然後始知天地萬物。都只如此。可心會而不可言喩也。自四聖人以下。諸家言語。皆是卦畫以下。若卦畫以上。則雖聖人。亦無說著處。至沈沒於象數之間者。則本不足道矣。

三百八十四爻。自是一奇一偶。因其所居之位。所遇之時。而用各不同。無一相似。易只是一箇變通法。

易是天理性命之原。固未易學。然學而不明乎易。則雖依樣聖賢之言。十分無差謬。終是一箇死法。而亦不出於常俗苟且之見。

天地間。只有陰陽動靜。動靜無竆。而萬事萬物。皆從此出。卦畫奇偶。只是摸畫出此箇形象。故亘古亘今百千萬變之盈虛消息。盡在其中。陰陽異位動靜異時。而一卦一爻之中。所包無竆。不可以一事一義。限定包殺。故聖人卽就其卦爻中依俙地相近似有形象物事。立象命辭。使占者得以互相推變。以知吉凶。朱子本義。蓋本於此。

易本爲占筮而作。然自有義理而敎在其中。所以避凶趨吉者。要其歸則亦不出於中與正而已。故如十翼中。大象文言等諸篇。專以義理推說。程傳蓋本於此。

有此理故有此象。因其象以爲占。如乾有此四德。故其占爲大亨而利於貞。他卦放此。孔文所指雖異。而理未嘗不同者。可以見矣。

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觀變玩占。以歸於正而已。然其所以能得正而吉者。其本在於文言。乾九二坤六二兩爻誠敬二字。其學易之本乎。

大象。因卦象立義。專以義理爲主。小象。各因其辭。發揮其義。然就本文上說其象如此。故其辭如此者一例。因其辭。直解其義者一例。因其爻象及辭。以示勸戒者一例。

易。本以天道明人事。然若只就箇人事說。則一事是一事。無以盡其靈變不測之妙。故就其卦爻中。卽其時位。玩其理數。依俙地裝影立象。以爲隨時隨事推變之地。

讀易之法。要須領會得一箇大原後。自可推廣去。不可從一象一辭上强安排。

讀易不必就玄妙處求索。只於尋常地。眼前物事及日用常行上。比擬推變可通。若其終始疑晦難明者。則姑置之而已。

周易之周。固周國之周。然連山。以艮爲首。故曰連山。歸藏。以坤爲首故曰歸藏。而周易以乾爲首。則亦或兼取乾之周而變易之義耶。三易之名。已見於周禮。周易。是文王之所自名耶。抑周公名之耶。未可知也。

晝夜之去來。四時之循環。是孰使之然。天地一四時。四時一晝夜。久暫雖殊。本自一理。苟知晝夜之所以爲晝夜。四時之所以爲四時。則易之爲易。蓋可知矣。

二五交感圖

编辑

周子太極圖說曰。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又曰。五氣順布。四時行焉。推演此意作二圖。又取邵子離當寅坎當申坎終於寅離終於申之說。足成一圖。合而名之曰二五交感圖。極知謬妄僭率。獲罪具眼。然圖已成則姑不去。以備朋友講習之一助云爾。

 

流行者。陰陽之氣也。定位者。五行之質也。水陰盛故始於陰而終於陰。火陽盛故始於陽而終於陽。金木陰陽相半而木陽漸長而陰漸消。故始於陰而終於陽。金陰漸長而陽漸消。故始於陽而終於陰。

陰掩陽則生水。陽掩陰則生火。陰爲陽燥則爲木。陽爲陰縮則爲金。水火互根。金木亦然。迭爲首尾。流布相糾而土未嘗不在其中也。

土。四行之餘氣。河圖中五外四點。是四行之象。中一點。是四行湊泊爲土之象也。氣之精者結聚而爲四行。其麤者。委墜於下而爲土。四行卻反受其滋養。五行家。水養未。木養戌。火養丑。金養辰。如人之生子。精氣爲子。餘氣爲胎。反以養兒也。五行家。水胎午。火胎子。木胎酉。金胎卯。醫家胎屬土。蓋四行。非土不成。非土不行。故一行始胎。土已並生。本行旺時。土亦俱旺。四行旣旺則土卻墜下。如胎雖養兒。及其分解。兒與胎卻相分。如果穀百物之成顆。細觀之。無不皆然。土之墜下者。漸流入委積於內。此土之所以居中而最盛於四行也。

土爲包育之母。故四行成數。皆得土之生數。土爲四行之餘氣。故土之成數。亦並得四行之生數。四行陰陽各一位。而土各二位者。土本生於四行也。

土之成數。得四行生數。四行生數。各入其受生於我之鄕。三與二爲五。四與一爲五。兩五成十。四居戌亥則後天乾金之位也。三居辰巳。則後天巽木之位也。四與一合于丑寅而爲五。則後天艮土之位也。三與二合于未申而爲五。兩五成十。則後天坤土之位也。且坤艮居陰陽進退之門。而艮生物之土。故五數湊焉。坤成物之土。故十數湊焉。卻於先天之體。而已藏後天之用者。亦可見矣。

水生於南。火生於北。木生於西。金生於東。流轉相涵。積漸成數。方得土五。始成旺。然其土數。亦積漸而成水火氣也。未及成質。故其爲五者。並本數而常不足。金木。形也。本受氣於水火。故其爲五者。得水火已成之數而常有餘。

土是水之渣滓。遇火而燥者。金是火之剛陽。遇水而縮者。土本生於水。金本生於火。然成質之後。形氣推盪相禪者。與先天氣化者。自不同也。先天。陰陽變合而五行成質。後天。五氣相推而大用流行。五行家。以水土同宮。又曰。濕土。又曰濕則土生。乾則土死。又金胞於寅而生於巳。又眞金入火不耗。又天地運氣。天之六氣。燥金繼相火之後。地之六氣。燥金繼濕土之後。氣化者。水生土火生金。形化者。火生土土生金。先天。艮坤居水鄕。兌乾居火鄕。後天。坤居離下。兌乾居坤下者。以此。

此圖。與先天八卦相符。子午。陰陽俱盛。乾坤之象也。卯酉。陰陽相半。坎離之象也。坎離上畫之陰陽。乃方盛之氣。浮動於上而未及定疊者。故居震兌艮巽之間。而有陰陽相半之象。如節氣春秋分之配坎艮離兌兩卦之間。可見。又以八卦二十四爻。配二十四氣。則冬至起子半坤之中爻夏至起午半乾之中爻而春分秋分正當坎離中爻。此又陰陽相半。爲坎離之象也。丑寅。三分一之陽居下。震之象也。辰巳。三分一之陰居上。兌之象也。未申。三分一之陰居下。巽之象也。戌亥。三分一之陽居上。艮之象也。則先天圖。渾然自成者。亦可以見矣。大抵金木。本得氣於水火。故各占水火之位。而陰陽相銜。或分或合。可以爲一。可以爲二也。

一分爲二。二分爲四。天地間只有此四箇。循環不竆。其理則元亨利貞也。其氣則水火金木也。其運則春夏秋冬也。以至萬事萬物之終始。莫非此四箇物事。周而復始。自開闢以來。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只此春夏秋冬。周而復始。觀於先天圖卦氣。只是一歲之運者可知。

金內水。故融則爲水。木內火。故鑽則生火。金外陽。故面光。木外陰。故皮麤。

一六二七之類。是五行所得生成之數。非五行生出次第也。且如一六。亦非一先而六後也。

邵子曰。金火相守則流。火木相得則然。從其類也。

勉齋曰。以水生木。以火生金。又曰。水便生木。火便生金。又曰。腎水上生肝木。心火上生肺金。火之生金。勉齋必有所見。然火之生金。氣化也。火之克金。形化也。成質之後烈可敵剛。而金反畏火。故季夏雖土王。而以其與火相傳而有三伏。則旣已成質之後。心火上生肺金之說。終始可疑。老先生以爲火生金之說。勉齋亦誤矣者。或以此耶。蓋氣化而體立。形化而用行。故陰陽家諸方。皆以後天形化爲主。至如醫家制藥生克之用。亦無以火生金之說。

 

五分地方去一。餘四分爲經。又於四分內去一。五分去一。土本在四行之內也。四分去一。體雖具四。其一不用之象也。如水圈內一分。爲火土所占。餘卽三分。卽用三之象。餘三分。三四相乘爲十二。圍之作圈。各從本位安置。則前不及一分。旁不及半分。一分五分。五行之數也。以半計五分。爲十。五行陰陽各一之數也。五行相交。節節相當無餘欠。又其流布相交。皆在土位之內。土之承載。四行無往不在之象也。四分。一年四時之象也。三分。一時三月之象也。十二。十二月之象也。四行相交各六。四六二十四。二十四氣之象也。以三乘十二則爲三十六。又以四乘十二而還去徑一。則亦爲三十六三百六十日之象。而一歲之運。周矣。又中三分。天三之象也。外二分。地二之象也。二三互乘。亦生節候時氣。見下圈。

土之委積於中者。流衍四出。向四隅去。此辰戌丑未之所以各居四隅者也。土仍盛載四行。各作界限。生者不得驟進而生之以漸。克者不得衝射而克不爲害。各定其位。運用中和者。皆賴於土也。

南一分水土之位而火居之。北一分火土之位而水居之。東西亦然。雖去一土。未嘗不在。而亦互藏之義也。

寅申巳亥。居上而交爲四孟月。子午卯酉。居中而交爲四仲月。辰戌丑未。居下而交爲四季月。

氣交而形成。故水火交於卯酉而金木旺。形交而氣生。故金木交於子午而水火旺。形氣相交而造化生。故木交水於寅而木旺。火交木於巳而火旺。金交火於申而金旺。水交金於亥而水旺。旺則便衰。火交金於丑而金終。金交水於辰而水終。水交木於未而木終。木交火於戌而火終。終則復始。大抵相交者。一盛一衰。一往一來。一降一升。一合一分。生克制化。皆從相交處生。

子午卯酉。正位屬陽。故居中而交辰戌丑未。寅申巳亥。隅位屬陰。故上下而交一時。始於上而終於下者。四時有分限也。終於下始於上。上下相疊者。一氣相接續也。正位用事之地。故相克相交。隅位輔成之地。故相生相交。辰戌丑未在下相交者。土本居中位也。火本生金。然成質之後。烈可敵剛。故火又克金。金反畏火。此坤艮所以必居金火相交之地。

五行常並行。只衰旺相乘。

三交而旺。三交而終者。六氣。三陽而三陰也。相克相交者。內外相生。相生相交者。上下相克。

此圖。與後天八卦相符。正位之相克相交者。震兌坎離之動而當時用事也。隅位之相生相交者。乾坤艮巽之靜而挾輔成功也。

木金交於水旺火生之地則爲冬至。金氣降而爲小寒。木氣升而爲大寒。木水交於上則爲立春。水氣降而爲雨水。木氣升而爲驚蟄。火水交於木旺金生之地則爲春分。水氣降而爲淸明。火氣升而爲穀雨。火木交於上則爲立夏。木氣降而爲小滿。火氣升而爲芒種。金木交於火旺水生之地則爲夏至。木氣降而爲小暑。金氣升而爲大暑。金火交於上則爲立秋。火氣降而爲處暑。金氣升而爲白露。水火交於金旺木生之地則爲秋分。火氣降而爲寒露。水氣升而爲霜降。水金交於上則爲立冬。金氣降而爲小雪。水氣升而爲大雪。四季。五氣伏藏之地。故不當節分。

四行生數爲十者一。成數爲十者三。亦體一而用三之象也。四行。皆各以一分爲位。三分爲用。

邵子曰。天有四時。一時四月。一月四十日。各去其一。是以一時三月。一月三十日。體雖具四而其一常不用。故用者止于三而極于九。此圖五行圈。皆四分具四之象也。圈內一分。又爲他行所占。去一不用之象也。中三分用三之象也。自乘爲九。極于九之象也。又如蔡氏所謂四時。春夏秋生物。冬不生物。天地東西南可見而北不可見云者。皆此也。

 

五氣圖。五分。地方五行之全數也。五分去一。四行兼土之數也。中三分。天三之象也。外二分。地二之象也。天包地外。然以後天生成之用而言。則形載於外。而氣聚於中。故三居中而二居於外。以二三乘四五而生節候時氣。○左陽爲主而陽得兼陰。故二合於三而成五。右陰爲主而陰不得兼陽。故二自乘爲四。以四減五則餘一。乃土位故居中。左五行流布。故土與四行並立而爲五。右五行總會。故土在四行之內而爲四。以四減五則餘一。乃土位故居中。○三乘五爲十五。二乘十五爲三十。三乘三十爲九十。三乘四爲十二。二乘十二爲二十四。三乘二十四爲七十二。三乘一爲三。二乘三爲六。三乘六爲十八。皆二三互乘而成。以五乘七十二爲三百六十。以四乘九十爲三百六十。以四乘五爲二十。又以二十乘十八。亦三百六十。皆四五互乘而成。○河圖去五則爲五十。以五除之則十。洛書。去五則爲四十。以五除之則八。河圖之所以爲十者。以五行各有陰陽也。洛書之所以爲八者。以土二包在四行之中也。左五應河圖。右四應洛書。

運氣生於二三而成於四五。摠會於四九。故以四除三百六十。爲四者九。以九除三百六十。爲九者四。終不出四九之外也。

 

陰陽五行。動靜流轉而四時成。然土於四行無不在。居中主其權。故中四數。左右乘除。上下相求。而無不與運氣合。且土數兼四行。故五四幷一。則爲十中一之象也。十五十二幷三。則爲三十中三之象也。下倣此。

 

 

 

二三數之源。九十七十二數之委。左陽數之積。故以三乘九十。得乾之策數。右陰數之積。故以二乘七十二。得坤之策數。然九十本兼十八土數。土數居中。不係左右。故以三乘十八。得五十四。以減二百七十。然後方還本數。又五十四幷九十。則得坤策。又幷七十二則得乾策。

 

 

邵子先天曰。離當寅坎當申。後天曰。離終於申。坎終於寅。先後天水火流通之意。可見矣。○水火始生而未及成質。猶在形氣之間。爲造化之始。故造化生成。無非水火之用。先後天坎離。各在東西南北正位者。此也。○先天之陰儀。終於丑半。而後天之坎終於寅。先天之陽儀。終於未半。而後天之離終於申者。氣進而溢也。○陰陽。造化之源而五行。造化之具。然水火之用最盛。地有五行而萬物皆生於水。天有六氣而萬物皆養於火。故水火之用最盛。故坎當西北先天四陰卦之位。離當東南四陽卦之位。各當時而用事也。○盈於天地之間。往來相盪。變化無竆者。無非水火寒煖之氣。故在地而草木人物。在天而風霆雲雨之類。皆水火相感而成。推之一歲寒暑之運。可見。○水火相交之地。必須有物隔之。故坤艮居之。然水性潤下。火性炎上。故水火相交。則艮以止之。水火相違。則坤以順之。以行其化者。土之用也。○寅申爲陰陽進退之門。生成用事之地。故萬物皆自闢戶出。皆從闔戶入。水火交際之間妙矣。○天上無往而非火。地中無往而非水。陽中有陰則生火。陰中有陽則生水。天是積陽而陽不能無陰故天上無往而非火。地是積陰而陰不能無陽故地中。無往而非水。以先天之乾坤。爲後天之坎離。可見。木是水之發散底。金是火之收斂底。土是水之渣滓。遇火而成質。○坎離。第一圈先天。第二圈後天。第三圈兼及後天之用也。○飛禽卉草。得東南離火之氣多。走獸樹木。得西北坎水之氣多。人則俱得坎離之氣。精生於坎。神發於離。○方生者居內。方旺者居外。此先天之坎離在內圈。而後天之坎離在外圈也。

易卦取象。此三四條。註中不言取象之義。故揣摩爲說。或近穿鑿耶。蓋彖辭爻辭立象。莫不就其卦爻中所自有。無一語懸空說。

编辑

漸取鴻象。互有坎離。坎爲水離爲鳥。有水鳥象。又互居內外之間。有去來象。又坎離爲寒暖。象鴻是水鳥。而隨寒暖去來。故取鴻象。

中孚取豚魚象。豚魚皆陰物。而外剛內柔。豚毛鬣皮革皆堅。而骨小肉柔。內臟又不備。魚亦外有鱗鬣而腹中無物。皆有中虛象。又艮巽。皆外剛內柔。故易中取豚魚象。皆在艮巽。如大畜之豶豕。剝之貫魚。姤之羸豕包魚之類。而中孚亦外巽互艮也。

易中三字取象。凡十九卦。皆卦有坎離。惟漸巽蠱損四卦。無坎離。然漸巽有互坎互離。蠱損有厚坎厚離。先儒以爲坎中有離。離中有坎。亦取厚坎厚離象。象以陽儀卦。順數至離。陰儀卦。逆數至坎。皆居三故耶。

頤四取虎象。龍內陽而外陰。故屬坎。虎內陰而外陽。故屬艮。陽在內陰在外。則生水。故龍能作雨。陰在內陽在外。則生風。故虎能嘯風。艮之取虎象以此。履革虎象。以卦中有離。離亦外剛內柔。而頤又厚離也。虎雖剛而內實㥘。亦以外剛而內柔也。註。汪彦章以頤損益爲離象。耽耽取厚離象。

易中記疑不遵正義。旁穿孔穴。學者大病。然見旣未到。不能無疑。則亦不敢强。姑記之。以爲就正之地云爾。

编辑

蒙上九。初六。柔而在下之愚蒙。故發之。上九。强而在上之愚蒙。故擊之。蓋上九雖剛陽。不中不正。處蒙之極。又阻險而在荒遠之地。與二無相應之義。而剛戾不率。敎不可化。刑不可服。則勢不得不擊。然亦不可竆兵瀆武。如禹之格苗。乃利禦寇而上下順也。蒙初上爻。噬嗑初上爻。皆以治本爻之道言之。其取義同也。九二。爲蒙主。發蒙擊蒙者。皆二也。納婦以諸陰爻而言。包蒙兼一卦而言。

遯六二。姤之初六。又爲遯之六二。卦之所以爲遯。以二之進也。雖其方進之勢難遏。居中得正。又艮體猶有可止之理。故姤之初六。則繫于金柅。而遯之六二。則執用牛革。蓋姤之初六。則居剛不正。故有蹢躅之戒。然遯之六二。則居柔中正。故旣不進而害於陽。則反有相應之理。當小人方長之時。果能以順道止其進。而以中正相應。則其說尤不可勝言矣。金柅剛物。牛革順物。故姤初居剛。則以金柅。遯二居柔。則以牛革。

解六三。解下卦坎。互亦坎。本有難未盡解之象。而三以不中不正之陰柔。附麗於兩陽之間。隱伏於重險之中。又居下卦之上。一卦腹心之內。武三思之類是其難根猶存。已解之難。將必有更作之機。當急拔夙去。故卦辭。有夙吉之戒。而諸爻皆以去三爲義。卦中陰爻。初雖居剛而在下。上得位皆正。又在兩外無用之地。非如六三之不中不正。隱伏盤據。將爲亂首。則當大亂始解之初。包容駕御。以制其命。使不爲害而已。何必一一爬梳。以起騷擾之端乎。去其首惡後。此等小小底類。在我伸縮中矣。大難旣解。一小人之未去。似不至甚害。而一卦之辭。皆以此爲急。君子小人進退之機。其不可忽也如此。二以陽剛得中之才。應六五之君。爲解之主。而三間之與九四大臣。爲君子之朋。而三間之。去三之間然後五得九二之應。四得九二之朋。故此二爻獨言解。蓋三在下卦而居初二之上。有拇象。坎有飛鳥象。互又離離鳥象而三以陰居陽。有鷙象。又有小人象。居內卦之上。又有高墉象。各爻皆以三取象者。又可見也。大抵坎本狐象。而三又居互離兩陽之間。晝伏之象也。居坎之中。入穴之象也。晝伏夜行而入穴者。狐也。又坎有三象。爻又居三。則九二之三狐。疑指三而言。然傳本義不然。似不敢疑。但丘氏小註。謂獲狐者。獲三也。豈非易本不是繃定底物事。故苟不悖爻義。亦不妨自爲一義耶。九二之狐。三也。六三之寇。二也。二非寇也。自六三而言故曰寇。隨爻取義不同也。○荀九家。以陰居陽者狐象。以陽居陰者鼠象。

泰初否初。泰初否初。皆以一辭係之。其爲君子則同。而只以征與貞別之。卦爻初終之義大。而君子進退之節。於否泰之時尤重。故於此不取本爻義。只取初終之義。而以君子處否泰之道言之。他卦如師初上。履上九之類。亦此也。君子當否時。固守其節而不進者。非忘君也。以時不可。故象特言之。

明夷上六。諸卦。五皆君位。獨明夷。以上六爲君位者。明夷。是亂極之時。天命已絶。人心已離。名雖爲君。已失君位。乃獨夫而但居上者。故可去暗除害。然以下伐上。出於不得已。而三又離體。而以剛居剛。故又以不可疾貞戒之。如湯之進伊尹。猶望其改過。武王以爲不可而還。及其不悛而伐之。是不可疾貞之義。雖貞疾之君。猶在五而三乃欲取其大首。非逆乎。此爻之義。尤當細玩也。六五。以箕子係之者。明君位之不在於五。而五之中正。又非明夷之主也。

困九二。當困時。九二。以陽剛之才。陷於險中。而九五。又非陰陽正應。未易卽合。故中正自守。不得進爲於世。而只飮食宴樂以待時。以九二之才之德。未施於用。但孚于飮酒而已。則二雖處困而亨。自他人視之。可謂困矣。故曰困于酒食。然九五。以同德相應。必來相求。而其所以自樂待時者。終必展其所抱。以濟一時之困。故曰中有慶也。

渙六四。聚然後可以濟渙。而聚合之功。陰實主之。故二五雖以陽居中。有濟渙之才。然二但奔其机而悔亡。五但汗其號而无咎而用拯之吉。其羣之元吉。在於初與四也。但陰必承陽。然後可以有成。故必兩爻相比。二奔於初而四同於上者。此也。六四之羣。謂三也。四居大臣之位。而與三相聚於一卦之中。合內外卦而互艮。同類相聚。上下相比。以成九五濟渙之功。此所以四之羣爲元吉。而又有有丘之象也。有丘。是覆解其羣字。蓋渙散之聚。必自中始。而中旣聚合。則固可以濟渙。而四旣居一卦之中。以陰居陰。又在外卦之初。當渙散將聚之際。故一卦之中。四爲最吉。

震六二。當初九震奮之時。勢有不可禦者。故二三。皆以行去爲義。九四。在四陰之中。不能自震。又初九之震。至此而止。故五六皆以不去爲義。二旣遠避於九陵之上。與六五正應。同類相援。終不離中正。而時移事定。還復其故。此所以勿逐而還得者也。蓋互艮有陵象。六五又在九四互艮之上。則九陵之上是六五。而自二至五。自五還二。又有七日象。

朞三百註解

编辑

以二百三十五。一日月行全分乘二十九。得六千八百一十五分。又以乘四百九十九。得一十一萬七千二百六十五。以九百四十約之。得一百二十四分七釐半。四百九十九。月行分數。以二分五釐。乘四百九十九。或以四約之。亦得。合得六千九百三十九分七釐半。六百五十二萬三千三百六十五。以九百四十約之。亦得。二五乘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或以四約。皆得。以十九約之。得三百六十五度。度下四分七釐半四分十九之一。以九百四十乘之。以十九約之。二五。以九百四十乘。

以二百五十四。乘二十九。得七千三百六十六分。又乘四百九十九。以九百四十約之。得一百三十。下四千五百四十六未約者。倂得七千四百九十六。以十九約之。得三百九十四度十分。以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七釐半。爲月行周天之數。二十七日。以二百五十四乘之。倂八日二百五十四之八十一分七釐半。以十九約之。餘二十九度五分二釐五毫。爲與日會之數。二十八日二百五十四之一百七十二分二釐五毫。二十九日二百五十四三十日一百三十倂之。得五百五十六分二釐五毫。以十九約之。度下五分二釐五毫。以九百四十乘之。得四千九百三十五。倂上未約者。四千五百四十六。以十九約之。爲四百九十九。

以十二乘九百四十。得一萬一千二百八十。又以十九乘之。得二十一萬四千三百二十。又七分。以九百四十乘之。得六千五百八十。倂得二十二萬九百。一日月行積十九者。以九百四十。乘二百三十五。亦得。以乘二十九。得六百四十萬六千一百。二十九日月行積十九者。以二百三十五。乘二十九。又以九百四十乘之。亦得。又以二十二萬九百。乘四百九十九。得一百一十萬二千二百九十一。以九百四十約之。得一十一萬七千二百六十五。四百九十九月行積十九者。以四百九十九。乘二百三十五。亦得。合得六百五十二萬三千三百六十五爲實。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月行積十九者。以九百四十。乘六千九百三十九分七釐半。亦得。九百四十。與十九相乘。得一萬七千八百六十九百四十積十九者。爲法。約之得三百六十五度。度下四千四百六十五。二百三十五。積十九者。二五。

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以二百五十四乘之。得七百五萬七百八十六分。以一七八六除之。得三百九十四度。度下一萬三千九百四十六。以十九約之。得七百三十四分。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爲月行周天之數。二十七日。以二百五十四乘之。幷二十八日二百五十四之八十一分七釐半。得六千九百三十九分七釐半。又以九百四十乘之。得六百五十二萬三千以下。餘二十九度四百九十九。爲與日會之數。二十九日九百四十三十日四百九十九。幷之。以二百五十四。乘之。得三十六萬五千五百六分。二十八日二百五十四之一百七十二分二釐半。以九百四十乘之。得一十六萬一千九百十五分。幷之。得五十二萬七千四百二十一分。以一七八六約之。得二十九度。度下九千四百八十一分。更以十九約之合數。○五十二萬。以下十九與七十六相乘約之。亦得。

又九百四十。與十九相乘。以二百三十五約之。得七十六。又四與十九相乘。亦七十六。以約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得。以七十六約九百四十得十二度。度下二十八。以二百三十五乘之。九百四十約之。得十九分之七。○日行十九分。月行二百三十五分。日行七十六分。月行九百四十分。

又以七乘二十九。幷一百二十四分七釐半。十九約之。幷全度三百四十八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璣衡註解

编辑

六合儀

编辑

十二辰八干四隅者。二十四位也。○側立者。以天之全體言之。則北極似當嵩高之上。而還在近北三十六度。故曰側立。○去極度數。自極南至冬至日道。一百一十五度。周環幷刻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天脊。自子直跨至午也。○斜倚。平分天腹。而結於卯酉。則自爾斜倚。○天腹。極南九十一度春秋分日道也。○圓軸。欲其回轉也。狀如鉅鐵兩頭小木樣。○內向。將以絜三辰四遊環也。○六合儀。所以定上下四方。故相結定使不動。

雙環。結於單環之子午。使雙環。半在地平之上。半在地平之下。則子午結處。俱成十字樣。地平之環。正在中間。天緯之環。又倚於天腹。而結於卯酉。三環相結而上下四方定。雙環。六十七度。九十一度。一百一十五度。皆表識。

三辰儀

编辑

赤道者。春秋分黃道中日所躔次。以其在南北極正中。一日一夜周天之際。橫跨天腹而去。故設色以記。非別有行天之道也。在極南九十一度。○外倚天緯者。旣結於卯酉。則與天緯自相倚疊。天緯常不動。赤道常動。○黑雙環之卯酉。卽極南九十一度。赤道之卯酉。卽赤道之腹也。黑雙環赤道相結處。自左至右。自右至左之正中。爲赤道之腹。○黃道。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一日一度退躔。恰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所由之度也。南至極南一百一十五度。北至極南六十七度。自爾斜倚於赤道之腹。○赤道結於黑雙環之卯酉。黃道結於赤道之卯酉。○黃赤道。交結於卯酉。卯爲春分日之躔次。一日一度退躔而北至。酉爲秋分。又一日一度退躔而南至。卯又爲春分。故內爲春分後日軌。外爲秋分後日軌。大抵北爲內南爲外。自兩分交結處。分內外也。○白單環。雖不設無妨。圖本亦闕之。

赤單環。倚於黑雙環之卯酉。黃單環。南倚於黑雙環之極南一百一十五度。北倚於六十七度。自然相交於卯酉。三環相結。以象天運。

四遊儀

编辑

回轉遲速任之。如某時某宿。當到某處。四遊宿度。隨東西南北。與六合儀度數亭當。後以衡依四遊宿度。橫覘天度。以察三辰運行。與天合與否。

直距

编辑

四遊環內。設直木以距南北曰直距。以其要中受玉衡小軸。使之隨環東西。又可南北低昂。

十字準

编辑

如繞絲麻木格樣。因立四柱。維繫於地平。乾坤艮巽四位。又於十字當中。立短柱橕擎天經。使不得動撓。

下設機輪。以水激之。

编辑

不言其制。有不可考。然以下設機輪之語觀之。或可意推。南極圓軸。仍出長柄。稍長下端。設轂如車轂樣。周轂面分。樹十二矢如輻輳。轂闊狹輕重長短均亭。又於其端。各設水壺。大小輕重。亦均亭。仍注漏其上。前者旣滿。後者繼至。漸滿者漸傾。勢當次第相承。循環不竆。時刻如或不應。速則減漏。遲則添漏。一以漏穴大小。水壺淺深。有所斟酌。矢長隨宜。然當稍長。方始引動來有力耳。

宿度

编辑

天緯黃赤道。俱刻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自辰起角向卯。分配二十八宿。限定各其度數。又依起至度數。分十二辰。三環星宿方位。一從地平。虛在子而星在午。昴在酉而房在卯。○黃道。半在赤道外。半在赤道內。東交於角五度弱。西交於奎十四度强。考圖本亦然。但註只言結於卯酉。則雖交於房昴。兩宿亦準法。○堯時。日在虛七度。宋時。在斗。元順帝至元十八年辛巳。在箕九度。以今考之。正月中氣。似當與堯時冬至相符矣。天一周。地爲一日。月一周。天爲一月。日一周。天爲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