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少海国际省级旅游度假区更名为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少海国际省级旅游度假区更名为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6〕17号
2016年1月21日
发布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少海国际省级旅游度假区更名的请示》(青政呈〔2015〕97号)收悉。原则同意将少海国际省级旅游度假区更名为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度假区更名后,四至范围、规划面积等不变。建设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项目用地要符合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要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度假区建设管理的关系,为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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