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洲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关于在广东省东方县建立示范牧场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人民政府
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政府
关于在广东省东方县建立示范牧场的协议

1980年4月11日
有效期:1981年3月1日至今

习仲勋省长率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友好代表团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至十二月访问新南威尔士州期间,习仲勋省长与兰恩总理阁下,就在广东省海南岛建立一示范性牧场原则上达成了协议。

双方政府的代表讨论了这一合作项目的细节,并就以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一、目标:建立示范牧场要达到的目标是:全面展示澳大利亚在草原建设利用、牛的科学饲养和牧场的经营管理经验,并将这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成功地运用于广东省适宜的地区。在牧场进行草场改良、种植和储存优良牧草,饲养肉用和乳肉兼用牛等,为开发利用广东省草山草坡、发展养牛业提供经验,为广东省畜牧业的现代化作出贡献。

二、任务:在东方县高坡岭和红星草场建立的示范牧场要求五年建成。建成后改良牧地达到四千八百公顷,饲养牛只达到五千头。具体任务:

1.示范牧场的首要任务是草场改良,提高产草量和改善牧草的营养成份,搞好围栏建设和实行划区轮牧制度。示范牧场以饲养肉用牛为主,利用良种牛杂交改良本地黄牛并不断提高后代的生产性能。

2.建场第一年,摸清场内气候、土壤成份和肥力,并选择不同类型的五个点试种优良牧草各十公顷。同时,还对牧草品种、肥料种类和分量进行一系列的小型试验。根据试验的结果逐步扩大优良牧草种植面积,五年内全部完成四千八百公顷草地的改良。

3.示范牧场建成后,牛只在经过改良的牧草地上放牧加上少量添加剂,十八个月龄体重达二百八十公斤。

三、管理机构和培训人员:

1.示范牧场设立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其中广东省五人,新南威尔士州两人。主任委员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

2.示范牧场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由新州两名专家担任经理、副经理。广东省人民政府派一名副经理和若干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新州专家进行工作。

3.聘请新州两位专家为期暂定两年。第三年及以后是否继续聘请,双方政府另行商定。根据示范牧场每年工作重点的不同,新州派出的专家可适当调换。专家在华工作期间,中方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住房(包括水、电和适当的家具)外,其他费用采取包干办法办理,第一年付给新州两名专家的费用初定十四万澳元,实行分季付款。付款办法详见附件。

4.广东省人民政府将选派三名专业人员赴新南威尔士州学习牧地建设、牧场管理和科学养牛技术,为期两个月,在双方认为合适的时候前往。他们将受到新州政府以专家的礼遇予以接待。学习时间的费用由广东省人民政府负担。

四、关于详细合同,包括新州专家职责、引进设备、种牛、牧草种籽、肥料等,由双方官员另行商定。

五、本协议于一九八一年三月份开始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章)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章)


省长                      总理

一九八〇年四月十一日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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