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實錄/卷之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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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三年。甲戌。夏。四月。戊辰朔。享太廟。上親詣行禮。
- 上幸暢春園。
- 盛京禮部侍郎單璧、以年老乞休。允之
- 杭州將軍郭丕、以老病乞休。允之
- 己巳。以故一等精奇尼哈番巴爾彌特子多爾集、襲職
- 庚午。理藩院題、今歲編審外藩蒙古四十九旗人丁、共二十二萬六千二百七十有奇。內除隸公主、郡主、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等、三萬一千五百九十六丁外、余十九萬四千六百七十餘丁。三丁內、著一丁披甲。應披六萬四千八百九十一甲。下所司知之。
- 旌表直隸烈婦。王六妻王氏、拒奸殞命、給銀建坊如例。
- 壬申。升光祿寺卿艾肅為盛京禮部侍郎。
- 以倉場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常書、充日講起居注官。
- 授一甲進士胡任輿、為翰林院修撰。顧圖河、顧悅履、為編修
- 丙子。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戊寅。調湖廣總督丁思孔、為雲南貴州總督
- 己卯。諭理藩院、今青草既出、應遣人帶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土謝圖汗之人、與公西卜退哈灘巴圖爾使人同往。至公西卜退所。另撥材幹之人。訪實和托揮特根敦戴青所在地方、即從彼處細覘噶爾丹情狀、著班迪、策妄諾爾布、誇色鄂齊爾杜喇爾前去。尋諭班迪等曰、爾等若往擒生口、則起釁端矣。姑探其動靜可也。惟以招撫和托揮特根敦戴青等為要。爾等往彼、宣朕諭㫖曰、朕念噶爾丹與汝逼近、常恐為汝害。汝當移近西卜退哈灘巴圖爾、納木扎爾陀音、阿裏雅等遠設哨探。倘有警、汝等同心並力而行於事乃有大濟。此為汝等慮也。西卜退哈灘巴圖爾等、現在土喇遊牧。汝等不論居何地。朕無所嫌。況噶爾丹事平之時、喀爾喀通國、仍遣歸故土也。爾等無兵、如得消息、可即歸來。
- 升翰林院侍讀學士色特、為光祿寺卿。
- 工部議覆、直隸巡撫郭世隆疏言霸州等處田被水淹、皆由子牙等河、堤岸沖決未修之故。查大城縣趙扶村之南堤、及龍王廟堤、青縣楊村堤起、至東子牙村堤止、雄縣蒲澱、五官澱之東堤、俱單薄不堪、應行修築。黑龍港河、及大城縣王家口淤塞、俱應開浚均應如所請。從之。
- 庚辰。諭翰林院、選拔庶常、原以作養人材。今科進士、特加簡閱汪倓、汪漋李暄亨裴之仙龔鐸王楨熊葦、陳成永、陳璋、張逸少周道新、陳豫朋叢澍、張大有袁鐘麟、黃龍眉、楊顒、陳恂、阿錫台、岳度、朱輝玨陳允恭、傅森、張德桂、拉都立、黃中理、周起渭、吳隆元五哥、海寶、覺羅滿保、陳守創、管灝、趙爾孫、吳甫生、高其倬、朱軾、法海、殷元福等、三十九員、俱著改為庶吉士。
- 諭大學士等。朕處深宮之中日以閭閻生計為念。每巡曆效甸、必循視農桑周咨耕耨。田間事宜、知之最悉。誠能預籌穡事、廣備災祲庶幾大有裨益。昨嵗因雨水過溢、即慮入春微旱。蝗蟲遺種、必致為害。隨命傳諭直隸、山東、河南等處地方官、令曉示百姓、即將田畝、亟行耕耨、使覆土盡壓蝗種、以除後患。今時已入夏恐蝗有遺種在地、日漸蕃生。已播之穀、難免損蝕。或有草野愚民、往往以蝗不可捕、宜聽其自去者。此等無知之言尤宜禁止。捕蝗弭災全在人事。應差戶部司官一員、宣諭直隸山東巡撫令申飭。各州縣官員、親履隴畝、如某處有蝗、即率民揜捕、無使為災。其河南、山西、陝西等處、亦行文該撫、一體曉諭。
- 辛巳。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升正藍旗護軍統領查木揚、為杭州將軍
- 癸未。兵部議覆、甯古塔左翼副都統巴爾達、因驍騎校胡必圖年老、私將伊弟閒散都拉、調補驍騎校。應將巴爾達降一級調用。得㫖、巴爾達、著降一級。來京補用。
- 甲申。孝端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昭陵
- 封固山貝子敦達子蒲昌、為輔國公。授鎮國公拔喀子法布蘭、鎮國公劉永子台渾、俱為三等輔國將軍。輔國將軍德倫子、訥爾特、奉國將軍費揚嘏子詹布、俱為奉恩將軍。
- 旌表雲南節婦、梁氏、蘇氏、揚氏、山東烈女林氏、給銀建坊如例
- 乙酉。以倉場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常書充經筵講官
- 己丑。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庚寅。刑部等衙門議覆、民人高弘擢、毆死伊兄高弘先、應正法。上諭大學士等曰、此案原供內、有高弘擢之父高昇、因伊子高弘先暴惡、先行砍害之語。今悉刪去。但希㫖苟且定議。人命關係重大、即使㫖意未當、亦宜據理執奏。況議此案者、止滿洲官一員、漢軍官一員。似此關係人命事情、不多令司官詳察會議、苟且結案、可乎。將刑部官員、嚴加申飭。嗣後倘仍蹈前轍、決不輕恕。
- 九卿會議、浙江巡撫張鵬鷊疏言出洋貿易船隻、地方官印烙、給以票照、許帶軍器出洋。乃有內地商人、在外國打造船隻、帶有軍器、出入關口既無印烙可據又無票照可憑、地方官難以稽查請一概禁止、其暗帶外國之人、偷買犯禁之物者、並嚴加治罪。應如所請從之。
- 理藩院題、科爾沁沙津以征布林尼軍功、封多羅貝勒今襲封王爵其所得貝勒應令其子阿必達襲封從之。
- 辛卯。升原任湖廣巡撫吳琠、為湖廣總督
- 升正藍旗蒙古副都統宗室塞冷額、為護軍統領。
- 理藩院員外郎二郎保疏報、厄魯特台吉巴拜、系四厄魯特內杜爾伯特大台吉達賴之孫。與其兄子齊克宗來歸得㫖、巴拜等習居邊外若來內地居住難以為生。著理藩院遣官送至喀喇沁、令扎什王撫養之
- 壬辰以倉場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常書、禮部尚書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張英、教習庶起士。
- 癸巳。諭吏部、前因靳輔年老、遣順天府府丞徐廷璽、佐理河務。今于成龍。奏稱徐廷璽、於河務未諳、在彼無事。著徐廷璽回京。
- 甲午。升直隸守道劉暟、為安徽按察使司按察使。
- 丙申。賜第巴金印。印文曰、掌瓦赤喇呾喇達賴喇嘛教弘宣佛法王布忒達阿白迪之印。
- 丁酉。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予故原任內閣學士王尹方、祭葬如例
五月。戊戌朔工部以天壇一帶、挑沙鋪路給過工價繕摺呈覽。步軍統領凱音布奏曰新修之路、聽人照常行走、不久又壞應派綠旗兵看守令往來之人止走兩旁。勿行中路。上曰、如此禁約、殊於朕意不合、蓋修葺道路者專以便民也、派兵看守、不許行走則修之何用若雲禁行中路、則看守之人、必並禁及兩旁。殊于行人不便仍聽人照常行走後若毀壞、令步兵稍稍葺治。
- 安北將軍伯費揚古疏言、噶爾丹、使人納木喀喇、克巴喇木紮木巴喇嘛等率二千餘人、稱請安進貢。臣即遣發官兵、迎問實情。據噶爾丹使人言我等實來請皇上萬安。查其人數則有男子五百餘婦女僮僕千餘上曰、噶爾丹使人、著止於歸化城。遣滿丕往諭之曰、爾等陽為修好潛留人為細作、各處窺探、是以止爾等於歸化城。問爾來意、視爾奏章再議。其前此流寓歸化城有納秦和碩齊等皆橫行不法。著交與來使。
- 九卿議覆、工科給事中彭鵬、疏參提督順天學政兵部右侍郎李光地、母故、貪戀祿位、不請終制。應將李光地解任、不准回籍、在京守制。從之。
- 庚子。仁孝皇后忌辰。遣官祭陵。
- 諭內閣、盛京挽運、原有船百艘、乃實有用之具也。存留預備、凡遇緩急、為益良多。盛京工部、無故奏而廢棄之今年從山東天津所運之米、因乏轉運之船遂致遲誤、盛京工部堂司官、著該部嚴訊議罪具奏。
- 壬寅。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癸卯。諭大學士等國家以用人為要。或有知其人可用。而避嫌不舉者。或有明知其人不善、而引為黨援者自今九卿、當各將所知居官賢能者敬慎公舉。科道官職司耳目、誠能於所知賢者從公推薦不肖者立行參劾則賢者勸而不肖者懲。治道豈不美乎。可將此㫖、傳諭九卿科道
- 兵部題、臣部前奉上諭、檄選西安滿兵一千五百、令將軍博霽親率赴振武將軍孫思克所駐防。昭武將軍郎談等之兵、暫駐寧夏今川狹總督佛倫、疏稱邊外青草雖盛、而偵探蒙古並無犯邊消息。應暫停西安兵。仍令將軍孫思克等撥賢能人員、不時遠探如有噶爾丹消息、應行之事即遵前㫖檄西安將軍博霽昭武將軍郎談、各率預備之兵會商而行。上曰、寧夏近賀蘭山地居要害。若徹寧夏滿洲兵時、將西安所備兵一千五百、發至寧夏、爾部識之。可即檄知該督。餘如議
- 甲辰。上奉皇太后自暢春園回宮。
- 諭禮部尚書兼管翰林院掌院學士事張英、翰林系文學親近之臣向因日講、時時進見、可以察其言語舉止。近日進見稀少。講官侍班不過頃刻。豈能深悉著將翰林院、詹事府國子監官員每日輪四員、入直南書房。朕不時諮詢、可以知其人之能否、以備擢用。
- 升護軍統領噶爾瑪、為鑲白旗蒙古都統。
- 丙午。予故古北口總兵官王廷彪祭葬如例。
- 丁未。升江蘇按察使王燕為湖北布政使司布政使。兩淮鹽運使趙世顯、為江蘇按察使司按察使。
- 升鑲黃旗蒙古副都統扎木素、為右衛左翼護軍統領鑲白旗滿洲副都統蘇曷、為護軍統領。
- 庚戊。遣官祭關聖帝君。
- 辛亥。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以原任吏部左侍郎張集、為兵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
- 予故原任吏部尚書張士甄、祭葬如例。
- 升正紅旗滿洲副都統紀爾他布、為滿洲都統。以工部右侍郎沙納海為甯古塔左翼副都統
- 壬子。上御太和門視朝。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 以詹事府少詹事朱阜提督順天學政。
- 予故蒙古都統赫碩塞、祭葬。諡敏恪。
- 升前鋒參領費揚固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 癸丑。杭州將軍查木揚、陛辭。上曰、爾乃舊家大族之裔朕將爾由長史、洊授今職。爾蒞任後訓練士卒、輯洽兵民自巡撫以下、府道以上皆當和睦若文官與武官。彼此協和、則地方實有裨益。至於遇事當慷慨擔當。不可苟且自求倖免推諉於人
- 戶部議覆、江南江西總督傅拉塔疏言、鹽城高郵等處、水涸田地求免徵糧。應不准行上曰、糧從地出、此地尚為水浸若徵錢糧則於民甚苦、致治之道民為最要凡事于民生有益即宜行之此水浸之田、皆令免徵錢糧。
- 甲寅。諭翰林院、朕流覽載籍、見分類諸書、雖各有所長、尚多未備。唐類函可謂詳贍。然唐以後典故藝文亦未採錄可依唐類函體例、自唐迄明輯成完書以資觀覽
- 升正黃旗滿洲副都統鄂克濟哈為護軍統領
- 丙辰。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丁巳。上巡幸畿甸閱視河堤。命皇長子允禔、皇三子允祉、隨駕。是日啟行。駐蹕通州寉家樓。
- 諭工部尚書薩穆哈、倉場侍郎常書、河堤關係運道民生甚為緊要。春間令天津一帶決口、速行修築。因時方東作雨澤未沾、甚切憂慮。今新堤已成。復得時雨。良慰朕懷。爾等從陸路先至所築新堤處。朕即乘舟往觀。兼閱民田。或新堤有應增修處、即令繕治。
- 升內閣學士常綬、為工部右侍郎。護軍參領嵩祝、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 諭內大臣等、扈從衛士魚貫而行無得踐踏民田。著派侍衛等嚴查。
- 戊午。上閱龍潭口新堤。駐蹕武清縣紅廟。
- 己未。上閱化家口新堤。倉場侍郎常書奏曰、新堤凡十二處緊要者不過四五處。皇上若必加遍閱、時當溽暑、恐勞聖躬上曰、朕軫念小民、每罹水患、特為閱堤觀稼而來。雖屬煩勞、朕固忘倦。上閱黃須口等處、詳視良久。諭常書等曰此處決口水勢湍悍、堤雖堅固、中間猶覺稍低。可令增修。於前面另築一小堤、以弱水勢、大堤方保無虞耳。其八百戶口王家甫口、筐兒港口、白駒廠口等、薄弱之處、咸令增修。
- 是日、駐蹕武清縣楊村。
- 庚申。上閱桃花口、永安口、李家口、信艾口、柳灘口、等處新堤。諭常書等曰、頃閱新堤一二處、爾等以前途新堤、與此相同、請即回鑾。朕以此處百姓、困于水災、惻然憫恤。所築新堤、若不遍閱、朕心終未釋然。故必周曆覽觀方令回棹。今觀新築堤工、甚屬堅固。此地百姓、可免數年水災矣。
- 是日、駐蹕武清縣蔡村。
- 辛酉。上駐蹕通州漷縣馬頭。
- 壬戌。上回宮。詣皇太后宮、問安。
- 丙寅。夏至。祭地于方澤。上親詣行禮
閏五月。丁卯朔。
- 戊辰。諭大學士等。古聖先賢所著訓詞。于學者礪行之道、讀書之法、居官治民之事無不該備。果能孳孳行之自有無窮之益。又諭曰朕先慮翰林官壅滯、故用數人於部院衙門。所用數人、學問皆優。如有翰林缺出、仍著開列升補。
- 和碩簡親王雅布生母妃薨。致祭一次
- 工部議覆、河道總督于成龍、疏請毛城鋪石壩迤北、建築月堤一道應如所請。從之。
- 庚午。上御瀛台。考試翰林官員。
- 辛未。左都御史薩海、以年老乞休。允之。
- 以奉國將軍鄂飛、為鑲藍旗蒙古副都統
- 吏部議覆、提督江南學政許汝霖疏言、教職訓迪士子、責任甚重。請將由監生授教職者、改授州縣佐貳官。應如所請。教諭改縣丞用。訓導改主簿用。從之。
- 壬申。上奉皇太后、幸暢春園。
- 以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霸州子霍尚、襲職
- 升左翼步軍總尉迓圖、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長史穆森、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
- 理藩院題噶爾丹所遣奸細賽特與回回國汗阿卜都裏什特、所遣奸細沙和卓及阿卜都來額爾克寨桑、所留奸細伊巴里木、他斯顧爾馬哈穆特庫爾班、應令原審官刑部郎中蘇爾特、理藩院主事常明、帶往歸化城、會同安北將軍伯費揚古當噶爾丹。使人前正法。其餘、在此正法。得㫖賽特等不必押往歸化城。著即于此地正法
- 癸酉。諭大學士等、初四日、召試翰林官于豐澤園出理學真偽論。此亦書籍所有成語熊賜瓚見此輒大拂其意。應抬之字竟不抬寫。不應用之語輒行妄用。原任刑部尚書魏象樞、亦系講道學之人。先年吳逆叛時著議政王大臣議奏發兵。魏象樞雲、此烏合之眾何鬚髮兵。昔舜誕敷文德舞幹羽而有苗格。今不煩用兵撫之自定。與索額圖爭論成隙。後十八年地震時魏象樞密奏、速殺大學士索額圖、則於皇上無干矣。朕曰凡事皆朕聽理。與索額圖何關輕重。道學之人、果如是挾仇懷恨乎。又李光地、湯斌、熊賜履、皆講道學之人。然而各不相合。李光地、曾授德格勒易經。李光地請假回籍時、朕召德格勒進內講易。德格勒奏言、李光地熟精兵務、其意欲為將軍提督。皇上若將李光地授一武職、必能勝任。反覆為李光地奏請。爾時朕即疑之。德格勒又奏熊賜瓚所學甚劣非可用之人朕欲辨其真偽將德格勒、熊賜瓚等考試。湯斌見德格勒所作之文不禁大笑、手持文章墮地。向朕奏雲、德格勒文甚不堪。臣一時不能忍笑、以致失儀。既而湯斌出又向眾言、我自有生以來未曾有似此一番造謊者頃乃不得已而笑也。使果系道學之人、惟當以忠誠為本。豈有在人主之前、作一等語退後、又別作一等語者乎。今湯斌雖故、李光地、德格勒現在也。又熊賜履所著道統一書、王鴻緒奏請刊刻頒行學宮。高士奇亦為作序乞將此書刊佈朕覽此書內過當處甚多。凡書果好、雖不刻自然流布否則雖刻何益道學之人、又如此務虛名、而事幹瀆乎今將此等處、不過諭爾等聞知。朕惟以治天下國家之道存之於心。此等人議論又何足較也
- 甲戌。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升前鋒參領阿爾納、為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 乙亥。理藩院題喀爾喀台吉車陵扎卜之父達什本土謝圖汗六扎薩克中之一扎薩克也。因與滾濟斯扎卜、遇噶爾丹之亂、投入鄂羅斯今車陵扎卜收集其屬下六百餘人、自鄂羅斯來歸。應授為扎薩克一等台吉。其屬下六百餘丁按例編為四佐領。從之。
- 丁丑。奉差往諭噶爾丹侍郎滿丕、以噶爾丹疏回奏上賜噶爾丹敕曰、朕承天命統御萬邦凡恭順者獎勸以示優恤。若譎詐者亦必匡正其非、使歸於善而止。爾噶爾丹于烏闌布通之地為我兵所擊、潰敗而走。于時即可破爾矣。朕軫念爾向來通貢不忍遽滅不使窮追停止各路進剿之兵遣內大臣吳丹等出使於爾爾在威靈佛前堅誓永不敢犯。印文誓書猶在也朕謂爾不背盟許爾使照常往來待爾無異意。此情已屢經敕諭、不必一一悉數今閱爾奏、欲依達賴喇嘛使人前所定之議、請將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土謝圖汗畀爾。按爾前奏內、有索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土謝圖汗三言內以一言為定。將七旗發回故土。已蒙許畀以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土謝圖汗之語。想此乃小人欲自脫其身、而為此言爾。果有此㫖、豈有不授爾敕者乎。執來歸之人、以畀其讐可乎。敕諭甚明何嘗不解爾奏內之言。爾亦未嘗不解敕內之言然皆烏闌布通戰前之事。誓後不得復引以為辭。況爾違朕前㫖、及達賴喇嘛之令、伐喀爾喀。致喀爾喀等窮迫來降。朕賜之銀米牲畜、以為養贍、達賴喇嘛聞之甚善奏言惠濟喀爾喀、真如我佛慈悲。噶爾丹者、大君所當責而誅之者也。而俯恤眾生、有如赤子、復加寬宥。達賴喇嘛此奏前已並敕諭發爾矣。即安插喀爾喀之事亦敕爾知之矣。倘爾噶爾丹為喀爾喀所敗、而來歸命、朕亦當受而養之斷不擒以畀喀爾喀也。此即朕萬邦一體之意。朕從來降敕與爾、俱布至誠。今爾不將馬迪被害之故、回奏覆㫖。又將前者跪頂威靈佛之誓、付之不論。徒以使臣喇嘛為辭。又將達賴喇嘛與朕處置已畢之事、屢屢翻覆包藏禍心以圖構釁、遣回子於內地、為奸宄偵探以此觀之、則爾外奉宗喀巴之法、而實入回回之教、不欲朕扶助宗喀巴、並達賴喇嘛之法、彰彰明矣。爾所行之事、蒙古皆知之。反側如是。朕已秣馬厲兵、但視爾舉動耳。爾又請沛如海之仁、賜銀五六萬兩。原諭謂近朕之前來請、則加恩賚、且許之互市。爾皆不副朕㫖、豈有賜銀之理爾奏內又云、紮木巴兒藏布言欲往西方。我向不攔阻往西方之人夫紮木巴兒藏布者壞達賴喇嘛之教、行事悖亂。爾知而故留不即發回、是亦已矣。至爾所遣回子奸細未識爾知而遣之、抑爾種類中潛為之也。今已將爾使人所留奸細內、顧爾馬哈穆特一人活之、令歸報爾。餘皆正國法矣。此事若爾果不知、爾種類潛為之、則此等壞事之人、不可復留。可將此人、並顧爾馬哈穆特、即于爾地正法。雖然、爾厄魯特喀爾喀之事、朕與達賴喇嘛、始終教誨、發敕遣使不少矣爾不依誓書、索喀爾喀不已、且又以不解我言語為辭。是雖發敕遣使、終無了期朕反覆思維、不得不會閱以定之。此會也遣他人亦終無用、必須爾親來與朕面議方可定也且以此情事敕諭達賴喇嘛、爾如遵朕㫖可速奏定會閱之日與期約之地。其遣奏時須爾丹濟拉、丹津俄木布、兩人內遣一人來。其他微賤之人、不能洞曉。如爾難於會閱、則當如前誓不復及喀爾喀之事、速誅害馬迪之人、具奏請罪則仍許爾使往來互市。如仍執迷不悟欲行詭譎則永絕爾使貿易爾覆奏未到、雖有使來亦不許入爾現來之使、本當不許市易。但回子事或者爾原不知故權使市易、並與前所留納秦和碩齊、同遣出境。達賴喇嘛處、亦以此敕諭之矣。今以諭爾敕書付爾使納木喀喇克巴喇木紮巴諾顏和卓、齎往
- 丙子。諭工部、保護中河堤岸之子堤、總河于成龍、前奏稱最為緊要、請急行修築今又奏言水勢盛、長難以興工、俟水涸時始行修治。朕思河務、所系甚重。必待水涸始修、倘夏秋水澤泛漲、保無有沖決堤岸之事乎。可速敕于成龍、再加詳悉酌定具奏
- 升護軍參領崇古禮、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 丁丑。升長史齊世、為正紅旗滿洲副都統。
- 升浙江嚴州副將王友臣、為福建福甯總兵官。
- 翰林院題、兵部督捕左理事官熊賜瓚、於瀛台禦試日、所作文字內、用宗廟二字不抬寫。又妄用不應用之語。顯系不敬應將熊賜瓚革職拏問。得㫖熊賜瓚系朕從優擢用、乃不思圖報。頃禦試時、見理學真偽論題、即大拂其意于文內應抬寫之字、竟不抬寫。不應用之語輒行妄用。本當嚴加治罪。姑念其愚蠢無知。從寬免處分。
- 庚辰。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內閣學士田喜𩄢、以病乞休允之
- 刑部等衙門題、太監錢文才毆死民人徐二應絞監候。上諭大學士等曰、凡太監犯罪、斷不可宥。尤宜加等治罪朕觀古來太監善良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漸、慎之于始、苟其始縱容姑息、侵假事權。迨其勢既張雖欲制之亦無如何。如漢之十常。侍唐之北司、竊弄威權甚至人主起居服食、皆為所制。此非一朝一夕之故。由積漸使然也太監原屬陰類其性情與常人不同有年已衰老、而言動尚若嬰兒。外似謹厚。中實叵測。必人主英明、此輩始無由弄權。朕聞明代諸君將本章批答、委之司禮監。司禮監委之名下內監。此輩素無學問、不知義理。委之以事、其能免於舛謬耶。錢文才此案、爾等記之。至秋審時、勿令倖免。
- 壬午。升吏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傅臘塔、為都察院左都御史
- 乙酉。調正黃旗漢軍副都統開音布、為滿洲副都統。升一等侍衛宗室阿喀納、為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廣東碣石總兵官韓佐周、為鑲藍旗漢軍副都統。
- 鑲黃旗漢軍副都統興永朝、以病乞休允之。
- 丙戌。旌表河南節婦、胙城縣張氏、杞縣劉氏、舞陽縣席氏、張氏祥符縣許氏、延津縣鄭氏、孟縣賈氏、山東節婦、曲阜縣王氏、沂州彭氏、諸城縣徐氏、膠州江氏、並給銀建坊如例。
- 己丑。調倉場侍郎常書、為吏部右侍郎。仍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升內閣學士德珠、為總督倉場戶部侍郎。翰林院侍讀學士席密圖為光祿寺卿
- 庚寅。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甲午。旌表直隸烈婦李氏、山西烈女王氏、拒奸殞命、各給銀建坊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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