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通信(三)

所謂「思想界先驅者」魯迅啟事 廈門通信(三)
作者:魯迅
1927年1月15日
海上通信
本作品收錄於《華蓋集續編補編》和《語絲

小峰兄:

  二十七日寄出稿子兩篇,想已到。其實這一類東西,本來也可做可不做,但是一則因為這裡有幾個少年希望我耍幾下,二則正苦於沒有文章做,所以便寫了幾張,寄上了。本地也有人要我做一點批評廈門的文字,然而至今一句也沒有做,言語不通,又不知各種底細,從何說起。例如這裡的報紙上,先前連日鬧著「黃仲訓霸佔公地」的筆墨官司,我至今終于不知道黃仲訓何人,曲折怎樣,如果竟來批評,豈不要笑斷真的批評家的肚腸。但別人批評,我是不妨害的。以為我不准別人批評者,誣也;我豈有這麼大的權力。不過倘要我做編輯,那麼,我以為不行的東西便不登,我委實不大願意做一個莫名其妙的什麼運動的傀儡。

  前幾天,卓治睜大著眼睛對我說,別人胡罵你,你要回罵。還有許多人要看你的東西,你不該默不作聲,使他們迷惑。你現在不是你自己的了。我聽了又打了一個寒噤,和先前聽得有人說青年應該學我的多讀古文時候相同。嗚呼,一戴紙冠,遂成公物,負「幫忙」之義務,有回罵之必須,然則固不如從速坍台,還我自由之為得計也。質之高明,未識以為然否?

  今天也遇到了一件要打寒噤的事。廈門大學的職務,我已經都稱病辭去了。百無可為,溜之大吉。然而很有幾個學生向我訴苦,說他們是看了廈門大學革新的消息而來的,現在不到半年,今天這個走,明天那個走,叫他們怎麼辦?這實在使我夾脊樑發冷,啞口無言。不料「思想界權威者」或「思想界先驅者」這一頂「紙糊的假冠」,竟又是如此誤人子弟。幾回廣告(卻並不是我登的),將他們從別的學校裡騙來,而結果是自己倒跑掉了,真是萬分抱歉。我很惋惜沒有人在北京早做黑幕式的記事,將學生們攔住。「見面時一談,不見時一戰」哲學,似乎有時也很是誤人子弟的。

  你大約還不知道底細,我最初的主意,倒的確想在這裡住兩年,除教書之外,還希望將先前所集成的《漢畫象考》和《古小說鉤沈》印出。這兩種書自己印不起,也不敢請你印。因為看的人一定很少,折本無疑,惟有有錢的學校才合適。及至到了這裡,看看情形,便將印《漢畫象考》的希望取消,並且自己縮短年限為一年。其實是已經可以走了,但看著語堂的勤勉和為故鄉做事的熱心,我不好說出口。後來豫算不算數了,語堂力爭;聽說校長就說,只要你們有稿子拿來,立刻可以印。於是我將稿子拿出去,放了大約至多十分鐘罷,拿回來了,從此沒有後文。這結果,不過證明瞭我確有稿子,並不欺騙。那時我便將印《古小說鉤沈》的意思也取消,並且自己再縮短年限為半年。語堂是除辦事教書之外,還要防暗算,我看他在不相干的事情上,弄得力盡神疲,真是冤枉之至。

  前天開會議,連國學院的週刊也幾乎印不成了;然而校長的意思,卻要添顧問,如理科主任之流,都是顧問,據說是所以連絡感情的。我真不懂廈門的風俗,為什麼研究國學,就會傷理科主任之流的感情,而必用顧問的繩,將他絡住?聯絡感情法我沒有研究過;兼士又已辭職,所以我決計也走了。現在去放假不過三星期,本來暫停也無妨,然而這裡對於教職員的薪水,有時是錙銖必較的,離開學校十來天也想扣,所以我不想來沾放假中的薪水的便宜,至今天止,扣足一月。昨天已經出題考試,作一結束了。閱卷當在下月,但是不取分文。看完就走,刊物請暫勿寄來,待我有了駐足之所,當即函告,那時再寄罷。

  臨末,照例要說到天氣。所謂例者,我之例也;怕有批評家指為我要勒令天下青年都照我的例,所以特此聲明:並非如此。天氣,確已冷了。草也比先前黃得多;然而我那門前的秋葵似的黃花卻還在開著,山裡也還有石榴花。蒼蠅不見了,蚊子間或有之。

  夜深了,再談罷。

  魯迅。十二月三十一日。

再:睡了一覺醒來,聽到柝聲,已經是五更了。這是學校的新政,上月添設,更夫也不止一人。我聽著,才知道各人的打法是不同的,聲調最分明地可以區別的有兩種——

  托,托,托,托托!

  托,托,托托!托。

  打更的聲調也有派別,這是我先前所不知道的。並以奉告,當作一件新聞。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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