廨宇不得摧毀敕

廨宇不得摧毀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9

大壯之觀,標於易象,不莊之戒,著在禮經。況乎地列山河,貴為侯伯,至於邑宰,皆肅公庭,須整臣之威儀,以重民之父母。頃當世亂,固無暇於修新;今既時安,誰不思於補故?況一日必葺,三年有成,凡居祿位之流,聞此聖賢之語。今後諸州諸吏,凡於廨宇,並須專切增修,不得信令摧毀。凡所置辦,亦令勒其年月,編於帳籍,受代之際,各明交領,亦不得讬於廨署,接便擾人。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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