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州同食館記

廬州同食館記
作者:陳鴻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12

合肥郡城南門東上曰同食館,梁柱朽蠹,軒戶欹傾,斷枅委階,椽落棟折,風雨雪霜,賓不可宿。太守陽平路君刺郡之明年,冬十月,歲向熟,民且閑,陶瓦於原,伐木於山,磨舊礎,築新墉;乃豐賓堂,乃峨前軒。怒桷蚪蚪,層櫨牙牙,中回洞深,高簷騰掀。階間容揖讓,楹間容賓盤,柱間容樂工,屏間容將吏。左右為寢食更衣之所,朱戶素壁,潔而不華。東西廂復廊直澍,又西開下閤作饔舍,廄屋宏大。中敞作南門,容旌旗駟馬。北上作丁字亭,亭北列朱檻,面城墉。其下淤溝開導通水,因古岸植竹樹,為風月晏遊地。東南自會稽、朱方、宣城、揚州,西達蔡汝,陸行抵京師。江淮牧守,三臺郎吏,出入多遊郡道。是館成,大賓小賓,皆有次舍。

開元中,江淮間人走崤函,合肥壽春為中路。大曆末,蔡人為賊,是道中廢。元和中,蔡州平,二京路復出於廬,西江自白沙瓜步,至於大梁,斗門堰埭,鹽鐵稅緡,諸侯榷利,駢指於河,故衣冠商旅,率皆直蔡會洛。

道路不茀,賓至授館,亦諸侯之事。路君以家行文學知於朋友,以端方沈默官御史府,以詳明典故為尚書郎,以通知政術為合肥郡太守。質平訛心,風俗丕變,民知敬道,吏不敢欺。先時郡米數萬石輸揚州,軸轤相繼,出巢湖,入大江,歲為風波沈溺者半。乃於湖東北岸橐皋里作廥廩三十九間,州東二邑人米輸於此,由申港出新婦江至白沙,人不勞,水無害。復他邑館舍,次於同食無私利,人人皆樂成。

昔左邱明傳經,因事書事,鴻因蔡州道及諸侯之稅,因同食館及路君之政,亦《春秋》之旨。《傳》曰:「自廬已往,賑廩同食。」大和三年太歲己酉正月壬午朔二十日辛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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