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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道錄卷之四十四

  智

  昆弟之智

  《孟子》:萬章問曰:爾,治。忸怩。舜曰:惟玆臣庶,汝其於予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陳賈曰:周公使管叔監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諸。孟子曰:然。曰:周公知其將畔而使之與。曰:不知也。然則聖人且有過與。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過,不亦宜乎。

  錄曰:權者,聖人之大用;而智,乃行權之大本。權非大聖人有所不用,智非大聖人有所不由,各要其至而已矣。象之時,舜非不能行權也,而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其心方且如窮人無所歸,故象憂亦憂,象喜亦喜,非真智不足也,為是以順乎親耳。管蔡之時,周公非不能用智也,而王室初定,頑民尚多,其心詛忍薄其親耶,故始以監殷,終以討畔,非真仁不足也,為是以安王室耳。後世若不行太原之賞,當予而不予,以致痴兒之慚忿,信虛讓之詞;當次而不決,以致喋血之大變者,其仁與智胥失之矣。

  《易明夷》: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錄曰:《書》云:我其發出住,吾家耄遜于荒。所謂外晦其明也。自靖人,自獻於先生,所謂內守其正也。此古之聖人既明且哲,以呆其身,轉人之眩其智識而中實不足者,不可同曰語矣。

  《左傳》: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叫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於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錄曰:愚觀隱柜之事,譬之嬰兒嬉戲,投之巢,而三與之,三取之,可為千古之一笑也。夫大義之不明,與幾事之不密,均之為不旨包。慧公元妃卒,則聲與仲皆妾也。而掌上之文,所當略。蚓公薨,叉無治命,則隱與桓皆庶也,而慕義之名,所當遠此義也。既不能然,則不免小人之窺伺,尤當倡明大義,追改前失,使名正言順,本拔源塞,則羽父之惡不敢肆,而桓亦或安於其分矣。此幾也,二者皆失,而猶怡然不見其禍,吾不知隱公之為心也。孔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胡傳亦曰:猶辯之,弗早辯也,其何能淑也夫。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陳。季,字也,蔡侯之弟。秋,蔡季自陳歸于蔡,蔡人嘉之也。按何氏:蔡封人無子,季次當立,封人欲立獻舞而疾季,季辟之陳。封人卒,乃歸奔喪,無怨心,以賢而字之。

  錄曰:可以止而不止,可以速而不速者,隱公也。予如無予,奪如無奪者,穆公也。可以去則去,可以止則止,可以取則取,可以舍則舍者,蔡季也。夫是,而莫不賢智之也。

  莊十一年秋,宋大水,公使弔焉,曰:天作淫雨,害於粢盛,若之何不弔。對曰:孤實不敬,天降之灾。又以為君憂,拜命之辱。臧文仲曰:宋其興乎,禹湯罪己,其興也悖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國有凶,稱於禮也。言懼而名禮,其庶乎。既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亂也。臧孫達曰:是宜為君,有恤民之心。

  錄曰:臧文仲以宋罪己而興,其然乎。夫大水之徵,君弒之象也。與其罪己而獲虛名,孰若反躬而追實禍乎。夫通而無禮,亂之首也;虜而諱惡,忌之媒也。閔之自侮自伐,故天降之辜,如影之從響,非有心恤民之謂也。

  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於錐,觀兵於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對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魑魅罔兩,莫能逢之,用能協於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遷於商,載紀六百;商紂暴虐,鼎遷於周。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姦回昏亂,雖大,輕也。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於郊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錄曰:愚觀王孫滿之智,足以有為;然而不為者,不自強也。孟子曰:國家閑暇,及是時,明其政刑,雖大國必畏之矣。《詩》云: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調繆牖戶。今此下民,或敢侮予。楚為無道,僭替諸華,蛇豕之心,虎狼之威,夫豈不聞之。苟周之君臣誠能貴德尊士,而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楚方心服之不暇,奈何札子矯命,毛蘇亂邦,僭殺奸戮,辱孔甚矣。雖能獲自外之口,無以奮自強之謀,卒至子朝之奔楚,鼎之不鼎,亦可見矣。

  伍尚弟員,奢之子也。楚平王執奢費,無極曰:奢之子材,若在,必憂楚國,盍以免其父召之,必來。王使召之,尚謂員曰:爾適吾,我將歸死,吾智不逮。爾聞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擇任而往,智也。爾其勉之。奢聞員不來,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

  錄曰:員之倒行而逆施,固未嘗無憾也。至於無極,吾不知其所責何也。夫新臺之玷,青蠅之汙,小弁之怨,珍瘁之憂,稔惡至此,亦云極矣。胡為乎。又以其子才,而督之報乎,欲絕禍本,而祇以長之費之,亡無曰矣。知其有吳而為之鼓其興,知其有禍而為之扇其瀾,員之不奔,安在其不奔乎。是故無免父之召,或可緩伐楚之謀;無棠君之奔,未叉速子胥之去。天之好還,理之從響,莫可以知其然也。

  《通鑑》:田單者,齊宗人子也,為臨淄市緣。燕人攻安平,單使其宗人皆以鐵籠傅車轎。及城潰,人爭門而出,皆以軸折車敗,為燕所擒,獨單以鐵籠得免,遂犇即墨。時齊地皆屬燕,獨莒、即墨未下,樂毅乃并右軍前軍以圍莒,左軍後軍圍即墨。即墨人曰:安平之戰,田單宗人以鐵籠得全,是多智習兵。因共立為將以拒燕。

  錄曰:毅之剋破七十餘城,而兩城不能技,其故何歟。曰:此孟子一言已决,何俟諸說之紛紛也。夫燕齊之禍久矣。其始也,罪止一子之耳,固無所與於其宗廟社稷也。其終也,罪止一泯王耳,亦無所與於其宗廟社稷也。使誅一子之,求其所以代子之者,固不為齊有也;戮一泯王,求其所以代泯王者,亦不為燕有也。奈之何,二國之不然也。其伐之也,不以置君為重,而以至燕為利。故其報之也,亦不以好還為念,而以又得為功。使如孟子之言,則且無樂毅之事,而何莒即墨之云哉。璧之鄉鄰有訟者,舍其心之所冤,而持其陰之所重,則經歲累年而不次,爻待劫而反之,而後可理也。厥後田單復齊之所有,而不騖燕之所入,而後燕齊之禍息。是可以為智,初不在於鐵籠之計也。

  智果者,宣子之弟也。初宣子之子瑤將立以為後,果曰:不如宵也。瑤之賢於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美鬚長大則賢,射御足力則賢,仗藝畢給則賢,巧文辯惠則賢,彊毅果敢則賢,如是而甚不仁。夫以其五賢陵人,而以不仁行之,其誰能待之。若果立瑤也,智宗必滅。弗聽,智果乃別其族於太史,自為輔氏。

  錄曰:哲哉,智果乎。其論瑤也,若决著龜,奈何宣子之不察也。夫仁道不明久矣,以盧之令令,而謂之美且仁,則瑤之賢不可謂仁乎。然而不察乎其心也,則桀非不巧文辯慧,紂非不強毅果敢,狄非不美鬚長大,段非不射御足力,而南官長萬非不技藝畢給也。是以仲尼之門無道五賢之事者,而惟仁以為之本。不仁,則百姓不足續為。是故歟以三家分晋之時,人心亡矣。又可居下流哉。果之別族為輔氏,惡天下之惡歸之也。

  《漢書》:劉德者,休侯富之子也。少有智略,數言事,召見甘泉官。武帝名之曰:千里駒。昭帝初,為宗正丞,遷大中大夫,復為宗正雜案上官。蓋主事,德常持老子知足之計。妻死,大將軍光欲以女妻之,謝不敢娶,畏盛滿也。常責蓋長公主起居無狀,恨之。公主孫譚遮德,自言侍御,以為光望不受女,承指劾德,誹謗詔獄,免為庶人。光聞而恨之,復白召德守青州刺史,復為宗正。宣帝立,以定策功賜爵關內侯,又以親親行謹厚封為陽城侯。為人性寬厚,好施生。每行京兆尹,事多所平反。家產過百萬,則以振昆弟賓客食飲,曰:富民之怨也。

  錄曰:《大學》傳曰: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戊固悖矣,禮亦未為得也。不旋踵而延壽遂亡,此悖入之息也。富之自歸京師,不兢闢國,可謂慎德矣。故其子亦知止足,是知吉凶禍福之端,乃忠信驕泰之別,從古聖賢决之已熟,不但老氏而然也。

  漢宣帝元康五年,元帝為太子,疏廣為太傅,受為少傅,從昆弟子也。太子年十二,通《論語》、《孝經》。廣一曰謂受曰:吾聞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今吾官至二千石,宦成名立。如此而不去,懼有後悔。即日俱移病,上疏乞骸骨土,皆許之,加賜黃金二十斤,皇太子贈五十斤,公卿故人設祖道供張束都門外,送者車數百兩,道路觀者皆曰:賢哉二大夫。或嘆息,為之下泣。歸鄉里,賣金置酒,請族人故舊,賓客相與娛樂。或勸廣以其金為子孫頗立產業者,廣曰:吾豈老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供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餘,但教子孫怠惰耳。賢而多財恥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富者,眾之怨也。吾既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怨。又此金者,聖主所以惠養老臣也。故樂與鄉黨宗族共饗其賜,以盡吾餘日,不亦可乎。

  錄曰:二疏之翻然辭位,蓋懲霍光之事。其不治產業,亦以顯禹雲山之覆轍也。是故前乎此者,有張安世;後乎此者,有王吉,皆以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以為預知太子之不足恃,則二子無是心也。

  又曰:蕭望之豈可與疏比哉。望之以韓延壽代己為,馮斕有能名,以為出己之上,故忌害之,欲陷以罪法,而二人者方且以子孫之益過生怨為慮,又肯與人相訐哉。其恭顯陷之,亦與延壽一聞耳,非帝得而為之也。

  馮野王父奉世為有將軍光祿勳,野王復為左馮斕,父子並居朝廷。議者以為器能宜於其位,非因女寵故也。及遷大鴻臚,出為上郡太守,治行稱第一。弟立亦為平原太守,又代為上郡,在職公廉治行略與野王相似,而多智有恩貸,好為條教,吏人嘉美,歌曰:大馮君,小馮君,兄弟繼踵相因循,聰明賢智,恩惠民玫,如魯衛德化均,周公康叔猶二君。與弟邊參皆知名當世,更治五部,所居輒二最邇。

  錄曰:愚觀君卿兄弟,人皆謂賢於泊郡,愚尚謂拙於謀身。何耶。其曰:人皆以寵貴,我獨以賤者,以兄弟皆王舅,不得備樞機也。嗚呼,斯言也,未免殉於時乎。拍於時,不為五侯,則為丁傅,何可以智稱耶。時王綱紊矣,逢萌梅福,猶懼晚已,蚓可以濡滯乎。此唐之武仗緒所以卓乎,其不可及也。

  馬援少時以家用不足辭其兄屍,欲就邊郡田牧。況曰:汝大材,當晚成。良王不示人以樸,且從所好。遂之北地田牧。嘗謂賓客曰:文夫立志,窮當益堅,老當益壯。後有畜數千頭,穀數萬斛,即而嘆曰:凡殖則產,責其能賑施也。否則守錢虜耳。乃盡散於親舊。聞院囂好士,往從之,囂甚敬重,與央籌策。

  錄曰:愚觀馬況之論,而嘆大村欲遇良工之難也。蓋援生於新莽之時,天下無所往矣。是故出則為紀唐,處則為龔鮑。自分其老且窮也,豈惟援知之,況亦知之,向非南陽龍興,不終於邊郡田牧乎。嗟呼,鄧林之產撲不徒生,藍田之實價充增重,卒之身為將相,名垂竹帛;女為元妃,德冠後官,其成就之晚,豈尋常乎哉。.故士不可以遲速觀之,而甘心固守,乃丈夫之烈,不可以不自重也。

  《後漢書》:束平王少好經書,雅有智,恩為人,美須額,腰帶八圍,顯宗甚重之,拜驃駟將軍,位在三公上。是時中興三十餘年,四方無虞,王以天下化平,宜脩禮樂,乃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乃光武廟登歌八佾舞數。帝每巡侍,常留鎮侍衛。皇太后在朝數載,多所隆益,而自以至親輔政,聲望日重,意不自安,上疏歸職,乞上印綬,退就藩國。優韶不許,復辭懇切,五年許還國,而不聽上將軍印綬,以驃騎長史為束平木,傳緣為中大夫,令史為王家郎,加賜錢二十萬,布十萬匹。

  錄曰:夫自周室既往,姬召亦衰。漢興以來,宗室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顧乃率任外戚。然則母之親屬,俞於久之同氣乎。凡此皆之,其所親愛好樂而辟焉者。由是身不脩而家不齊,國不可得而治,天下不可得而平,而禍亂交作矣。聖人戒之於前,西漢蹈之於後。僅而改弦易轍,章和以後漸如昔矣。

  李固之女文姬,同郡趙伯英妻也,賢而有智。固既策罷,文姬知不兔禍,悲曰:李氏滅矣。直太公己來,積德累仁,何以遇此。固有少子燮,乃密謀藏之。頃之難作,二兄受害,文姬告父門生王成曰:先公有古人之節。因君執義,今委以六尺之孤,李氏存滅其在君矣。成感其義,遂將燮乘江東下,入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傭,而成賣卜於市,各為異人,陰相往來。燮從受學,酒家異之,以女妻燮,專精經學十餘年問。梁冀既誅,災青屢見,史官上言,宜有赦令,當存錄大臣冤死者子孫。於是大赦天下,並求固後,燮乃以本末告酒家,得還鄉里。姊弟相見,悲感傍人。既而戒燮曰:先公正直,為漢忠臣。而今朝廷傾亂,梁冀肆虐,令吾祖宗血食將絕。今弟幸而得濟,豈非天邪。宜杜絕眾人,勿妄往來,慎無一言加於梁氏,唯引咎而已。燮謹從其誨。

  錄曰:愚觀李文姬之智,與蔡文姬之惹,可同曰語哉。哲以自固曰智,聰以悅人曰慧,二姬之頓異,人已之攸分也。雖然固之質禍不為不深,

  姬之慮禍不為不切,卒奈何。父既不肯立帝,子復不肯立王,何物不懲,乃至於此。若燮者,豈惟世載弦直,可謂載錫之光者乎。

  弘道錄卷之四十四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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