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地名委员会关于发布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桥标准名称的公告
张家口市地名委员会关于发布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桥标准名称的公告 2009年9月10日于张家口市 发布机关:张家口市地名委员会 |
为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规划局于2009年7月16日——31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对我市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桥的征名活动。8月20日——24日就征名候选名称进行了全市的投票表决。9月7日市政府研究审定了全市投票表决结果。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桥标准名称向社会公告。 此次公告的标准名称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上述标准名称的使用和名称规范后的相关工作。市民政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标志设置和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
2009年9月10日
《清水河洋河跨河大桥标准名称》
序号 习惯名称 标准名称1 通泰桥 通泰桥2 清水桥 清水桥3 清园桥 清园桥4 解放桥 解放桥5 清河桥 通 桥6 商务桥 商务桥7 建设桥 建设桥8 东方红桥 东方红桥9 工业桥 钻石桥10 工业南桥 双虹桥11 纬一桥 纬一桥12 纬三桥 纬三桥13 新垣桥 新垣桥14 纬五桥 纬五桥15 南环桥 纬六桥16 清水河与洋河交汇处 清河南桥 跨清水河大桥 17 清水河与洋河交汇处 明湖桥 跨洋河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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