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惟親歷者知其味。余忝清要,日夜思念,於職事萬無一盡,況敢恣肆於禮法之外乎?

程子書「視民如傷」四字於座側,余每欲責人,嘗念此意而不敢忽。

凡國家禮文制度法律條例之類,皆能熟視而深考之,則有以酬應世務而合乎時宜。

作官者於愚夫愚婦,皆當敬以臨之,不可忽也。

學者大病在行不著,習不察,故事理不能合一。處事即求合一,處事即求合理,則行著習察矣。

處事最當熟思緩處。熟思則得其情,緩處則得其當。

一字不可輕與人,一言不可輕許人,一笑不可輕假人。

至誠以感人,猶有不服,況設詐以行之乎?

防小人密於自修。

事最不可輕忽,雖至微至易者,皆當以慎重處之。

丙吉深厚不伐,張安世謹慎周密,皆可為人臣之法。

論萬事皆當以三綱五常為本。學者之所講明踐履,仕者之所表倡推明,皆當以三綱五常為本。舍此則學非所學,仕非所仕也。

按物太宜含弘,如行曠野,而有展布之地,不然太狹,而無以自容矣。

左右之言不可輕信,必審是實。

為政通下情為急。

愛民而民不親者,皆愛之未至也。《書》曰:「我務省事。」則民不得其死者多矣,可不戒哉!

作一事不可茍。

必能忍人不能忍之觸忤,斯能為人不能主之事功。

與人言宜和氣從容,氣忿則不平,色厲則取怨。

處人之難處者,正不必厲聲色與之辨是非,較長短,惟謹於自修,愈謙愈約,彼將自服。不服者妄人也,又何較焉?

為官最宜安重。下所瞻仰,一言不當,殊愧之。

張文忠公曰:「左右非公故勿與語」。予深體此言,吏卒輩,不嚴而粟然也。

待下固當謙和,謙和而無節,及納其悔,所謂重巽吝也。惟和而莊,則人自愛而畏。

慎動當先慎其幾於心,次當慎言慎行慎作事,皆慎動也。

聞人毀已而怒,則譽已者至矣。

法立貴乎必行,立而不行,徒為虛文,適足以啟下人之玩而已,故論事當永終知弊。

為人不能盡人道,為官不能盡官道,是吾所憂也。

使民如承大祭,然則為政臨民,豈可視民為愚且賤,而加慢易之心哉?

處事,不形之於言猶妙。

嘗見人尋常處置得宜者,數數為人言之,陋亦甚矣。古人功滿天地,德冠人群,視之若無者,分定故也。

如治小人,寬平自在,從容以處之,事已,絕口不言,則小人無所聞以發其怒矣。

膽欲大,見義勇為;心欲小,文理密察;智欲圓,應物無滯;行欲方,截然有執。

事事不放過,而皆欲合理,則積久而業廣矣。

養民生,復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

治獄有四要:公慈明剛。公則不偏,慈則不刻,明則能照,剛則能斷。

大丈夫以正大立心,以光明行事,終不為邪小所惑而易其所守。

疾惡之心固不可無,然當寬心緩思可去與否,審度時宜而處之,斯無悔。切不可聞惡遽怒,先自焚撓,縱使即能去惡,己亦病矣。況傷於急暴,而有過中失宜之弊乎?經曰:「忽忿疾於頑。」

孔子曰:「膚受之愬,不行焉。」皆當深味。

輕與必濫取,易信必易疑。

韓魏公、範文正諸公,皆一片忠誠為國之心,故其事業顯著,而名望孚動於天下。後世之人,以私意小智自恃其身,而欲事業名譽比擬前賢,難矣哉!

成王問史佚曰:「何德而民親上?」史佚曰:「使之以時,而敬順之,忠而愛之,布令領信而食言,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名言也。

以已之廉,病人之貪,取怨之道也。

作事只是求心安而已,然理明則知其可安者安之,理未明則以不當安者為安矣。

前人為治,純用德而以刑輔之,後人則純用法術而已。

以其能治不能,以其賢治不賢,設官之本意不過如此,有官威剝民以自奉者,果何心哉?

去弊當治其本。本未治而徒去其末,雖眾人之所暫快,亦賢知之所深慮矣。

人皆妄意於名位之顯榮,而固有之善,則無一念之及,其不知類也甚矣。

機事不密則害成,《易》之大戒也。

為善勿怠,去惡勿疑。

恭而不近於諛,和而不至於流,事上處眾之道。

世之廉者有三:有見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節而不茍取者,有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者。見理明而不妄取,無所為而然,上也;尚名節而不茍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則勉強而然,斯又為次。

一毫省察不至,即處事失宜,而悔吝隨之,不可不慎。

處事當沈重詳細堅正,不可輕忽忽略,故《易》多言「利艱貞。」蓋艱貞則不敢輕忽,而必以其正,所以吉也。

天下大慮,惟下情不通為可慮。昔人所謂下有危亡之勢,而上不知是也。

不欺君,不賣法,不害民,此作官持己之三要也。

人遇拂亂之事,愈當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所行有窒礙處,必思有以通之,則智益明。

下民之冤抑不伸者,由長人者之非其人也。

不虐無告,不廢困窮,聖人之仁也。

一命之士,茍存心於愛物,必有所濟,蓋天下事莫非分所當為,凡事茍可用力者,無不盡心其間,則民之受惠者多矣。

勿以小事而忽之,大小必求合義。

臨屬官,公事外不可泛及他事。

無輕民事,惟難,無安厥位,惟危,豈惟為人君當然哉?凡為人臣者,亦當守此,以為愛民保已之法也。

王伯之分,正在不謀利、不計功與謀利計功之分。

處事識為先,斷次之。

作官常知不能盡其職,則過人遠矣。

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是皆一定之理。君子知之,故行義以俟命;小人不知,故行險以僥幸。

法者輔治之具,當以教化為先。

目末作,禁遊民,所以敦財利之源;省妄費,去冗食,所以裕財利之用。

《春秋》最重民力,凡有興作,小大必書,聖人仁民之意深矣。

凡事分所當為,不可有一毫矜伐之意。

伊傅周召,王佐事業大矣,自其心觀之,則若浮雲之漠然,無所動其心。

清心省事,為官切要,且有無限之樂。

犯而不較最省事。

人好靜而擾之不已,恐非為政之道。

名節大事,不可妄交非類,以壞名節。

守官最宜簡外事,少接人,謹言語。

與人居官者言,當使有益於其身,有益及於人。

天之道,公而已。聖人法天為治,一出於天道之公,此王道之所以為大也。

霍光小心謹慎,沈靜詳審,可以為人臣之法。

亦有小廉曲謹,而不能有為,於事終無益。

凡事皆當推功讓能於人,不可有一毫自得自能之意。

大臣行事,當遠慮後來之患,雖小事不可啟其端。

雖細事亦當以難處之,不可忽,況大事乎?

所謂王道者,真實愛民如子,孟子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上以是施之,則民愛之如父母者,有必然矣。

民不習教化,但知有刑政,風俗難乎其淳矣。

惠雖不能周於人,而心當常存於厚。

孔子曰:「斯民也,三代直道而行也。」是則三代之治,後世必可復。

唐郭子儀竭忠誠以事君,故君心無所疑。以厚德不露圭角處小人,故讒邪莫能害。

處大事貴乎明而能斷,不明固無以知事之當斷,然明而不斷,亦不免於後艱矣。

聖賢成大事業者,從戰戰兢兢之小心來。

好善優於天下,若自用已能,惡聞人善,何以成事功?

對人子民之心,無時而忘。

於人之微賤,皆當以誠待之,不可勿慢。

為治,捨王道,即是霸道之卑陋。聖賢寧終身不遇孔孟,不自貶以徇時者,為是故也。

《書》言:「罰弗及嗣,賞延於世。」此聖人之仁心也。故賞當過於厚,而刑不過於濫。

出處去就,士君子之大節,不可不謹。《禮》曰:「進以禮,退以義。」孔子曰:「有命。」孟子不見諸侯,尤詳於進退之道。故出處去就之節不可不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