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諸侯子等詔

復諸侯子等詔
五月
作者:劉邦 西漢
本作品收錄於《兩漢詔令

諸侯子在闗中者復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民以飢餓自賣爲人奴婢者,皆免爲庶人。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爲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

此西漢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