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
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 德国、意大利、日本 1940年9月27日于柏林 |
本条約是1939年5月22日在柏林签訂的德意同盟条約(見本集)的进一步发展。从本条約签訂之日起,德意日三国軸心軍事同盟就正式形成,于是从1936年11月25日德日反共协定(見本集)开始而逐漸形成的“反共集团”就轉变为侵略性的軍事集团。 下列国家曾分別签訂特別議定书参加本条約,茲将参加国和参加日期列后: (譯自赫德森編国际立法8册571-573頁英文本) |
德意志、意大利和日本的政府认为世界一切国家各据有应有的空間是任何持久和平的先决条件,决定在致力于大东亚以及欧洲各区域方面互相拨助和合作,其首要目的为在各該区域建立并維持事物的新秩序,旨在促进有关人民的共同繁荣与福利。
此外,三国政府願意对世界上其他区域内有意与三国朝着同样方向共同努力的国家給予合作,俾使三国对世界和平的最終願望得以实現。
为此,德意志、意大利和日本的政府同意如下:
第一条
编辑日本承认井算重德意志和意大利在欧洲建立新秩序的領导权。
第二条
编辑德意志和意大利承认井尊重日本在大东亚建立新秩序的領导权。
第三条
编辑德意志、意大利和日本同意循着上述路綫努力合作。三国幷承允如果三締約国中之一受到目前不在欧洲战爭或中日冲突中的一国攻击时,应以一切政治、經济和軍事手段相援助。
第四条
编辑为了实施本协定,由德意志、意大利和日本的政府各自指派委員組成的联合技术委員会将迅速开会。
第五条
编辑德意志、意大利和日本声明上述各条款毫不影响三締約国各与苏俄間現存的政治地位。
第六条
编辑本协定应于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将从其生效日起继續有效十年。在上述期限届滿以前适当时間,各締約国如經任何一国請求,应为本协定的延期举行談判。
下列签署人經各本国政府正式授权,在本条約上签名盖章,以資証明。
1940年9月27日、法西斯紀元18年、即昭和15年9月27日訂于柏林,共三份。
里宾特罗普
齐亚諾
来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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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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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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