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心鼓琴判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2

甲聽乙鼓琴,曰爾以怒心感者。乙告誰云,詞云:粗厲之聲。

感物而動,樂容以和,苟氣誌憤興,則琴音猛起,倘精察之不昧,豈情狀之可逃。況乎乙異和鳴,甲惟善聽。克諧清響,將窮舞鶴之能;俄見殺聲,以屬捕蟬之思。憑陵內積,趨數外形,未平君子之心,翻激小人之慍。既彰蓄憾,詎爽明言。詳季劄之觀風,尚分理亂;知伯牙之在水,豈曰譸張。斷以不疑,昭然無妄。宜加黜職,用刺褊心。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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