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問題
最近几个月之中,宪政的运动颇有进展。国难会议开会之前,多数非国民党的会员都表示赞成早日结束训政,实行宪政。政府与国民党的领袖对于这一点颇多疑虑,所以把“内政”一类问题不列入国难会议讨论范围之内。许多会员因此不愿意赴会。然而国难会议开会时,居然也有一个“内政改革案”的产生与通过,决定于本年10月10日以前成立国民代表大会,由各大都市职业团体及各省区地方人民选出代表三百人以上组成之。
不久政府依据去年12月底国民党四中全会的决议案,通过了市参议会与县参议会的组织法。
住在上海的孙科先生于4月24日发表他的抗日救国纲领,其中主要的主张是(一)于本年10月由立法院起草宪法草案;(二)明年4月召开国民代表大会,议决宪法,决定颁布日期;(三)全国人民在不危害中华民国不违反三民主义之原则下,皆得自由组织政治团体,参加政治;(四)于本年10月召集各省省民代表会。
此外还有民选立法院和监察院委员各半数的办法,听说政府拟有草案,正在审查中了。孙科先生则主张立法和监察两院的委员都由国民代表大会选举。
住在香港的胡汉民先生近来也屡次发表谈话,表示他赞成宪政的实行。并且赞成党外可以有党了。
我们考察这些主张,可以说,这些主张无论内容有多大的出入,都可以表示宪政运动的开始进展。其中最大的异点,约有这些:
第一,政府派不主张缩短训政年限,要到民国二十四年才算训政结束;而在野派(包括暂时在野的孙科先生们)则主张提早宪政的开始。其实这一点不成多大问题。如果在这两年半之中,政府和人民都能积极准备宪政的施行,如果训政的目的是(如汪精卫先生去年12月10日说的)“在训练民众行使政权”。——那么,两年半的光阴也许是值得的。如果训政的延长只是为了保持政治饭碗,畏惧人民参政,执政权而不能做点治国利民的事业,号称训政而所行所为都不足为训,——那么,训政多延一日只是为当国的政党多造一日的罪孽而已。
第二,政府派(包括国难会议中通过提出政治改革案的先生们)虽然勉强承认民意机关的必要,而处处缩小民意机关的权限。如困难会议原案的国民代表大会,只有议决预算决算,国债,重要国际条约的三项职权。反之,在野派如孙科先生则主张国民代表大会有很大的权限,为“代表中华民国国民统治国家之最高权力机关,不受解散及任何之干涉”。这一点是值得讨论的。替国难会议原案辩护的梅思平先生(在《时代公论》第六号)说:“我们从过去北京时代国会的经验看起来,知道在初行民治的国家,议会的权力越大,他的腐化也越容易。”历史是可以有种种看法的。我们研究民国初年国会的历史,也可以说:在初行民治的国家,如果解散国会之权在行政首领手里,议会政治是不够制裁那反民治的恶势力的。梅思平先生指出“质问,查办,弹劾诸权,都变成敲竹杠的利器;官吏任命的同意权,简直是纳贿的好机会”。梅先生何不进一步说:预算决算和国债的议决权更是敲竹杠和纳贿的好机会?敲财政部的竹杠,岂不更肥?如此说来,还是爽性不要议会为妙!
奇怪,在这个宪政问题刚开始进展的时候,悲观的论调早已起来了。在《时代公论》第六号,我们得读何浩若先生的《不关重要的国民代表会》一文,根本怀疑民主政治的功用。他的结论是:
民主政治便是资产阶级的政治,便是保护有产阶级而压迫贫苦民众的政治。……
建国首要在民生;舍民生而谈民主,便是舍本求末。
在《国闻周报》第九卷十八期上,我们得读季廉先生的《宪政能救中国?》一文,也是根本怀疑宪政的。他说,实行宪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教育进步,(二)交通发达,(三)政风良好。因为中国没有这三个条件,宪政是无望的。况且宪政论的根本立场就不甚健全,因为
第一,从理论上言,议会政治是资本主义的产物,现在资本主义早踏上没落的阶段,议会政治更破绽毕露了。
第二,从事实上言,英美的民主政治并不足取法。
第三,从中国需要上言,宪政不能解决目前困难如“土皇帝”及共产党等等。
第四,为立国久远计,我们不应拾资本主义的唾余,我们应该采用“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
这种议论都不是在短评里所能讨论的。我们只想在这里提出几个问题,作这种讨论的引子:
第一,我们要明白宪政和议会政治都只是政治制度的一种方式,不是资产阶级所能专有,也不是专为资本主义而设的。在历史的过程上,议会政治确曾作过中产阶级向独裁君主作战的武器,但现今各国的普遍选举权实行后,也曾屡次有工党代表因议会政治而得掌握政权。近百年来所有保障农工和制裁资产阶级的种种“社会立法”,也都从议会里产生出来。这一种政治制度就好比一辆汽车,全靠谁来驾驶,也全靠为什么目的来驾驶。我们不因为汽车是资本主义的产物而就不用汽车,也不应该用“议会政治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一类的话来抹煞议会政治。
第二,议会政治与宪政不是反对“民生”的东西,也不是和季廉先生所谓“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不相容的东西。“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难道只有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式?如果只有这一种方式,那么,不信中国可行宪政的先生们,难道以为中国已具备无产阶级专政的种种条件了吗?
第三,我们不信“宪政能救中国”,但我们深信宪政是引中国政治上轨道的一个较好的方法。宪政论无甚玄秘,只是政治必须依据法律,和政府对于人民应负责任,两个原则而已。议会政治只是人民举代表来办政治的制度而已。今日之土皇帝固然难制裁,但党不能制裁土皇帝,政府不能制裁土皇帝,我们何妨试试人民代表的制裁能力呢?当倪嗣冲、马联甲盘踞安徽的时代,一个很腐败的省议会,居然能反抗盐斤加价,居然能使安徽全省人民不增加一个钱的负担。现在堂堂党国之下,有谁能制裁我们的绥靖主任呢!季廉先生举出最近1月20日何应钦部长提议削减各军经费,22日便有各军驻京七十二军事机关代表齐赴军部请愿,要求维持原案。季廉先生何不想想,那七十二个军事机关都有驻京代表在那里替他们七十二位土皇帝争权利,我们四万万五千万的老百姓受了无穷的冤屈,不应该请几位国民代表去说说话,伸伸冤吗?难道我们应该袖手坐待季廉先生说的“那应运而生的政治集团”起来,才有救星吗?
1932,5,16
(原载1932年5月22日《独立评论》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