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語絲》的始終

書籍和財色 我和《語絲》的始終
作者:魯迅
1930年2月1日
魯迅譯著書目
本作品收錄於《三閒集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年二月一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二期,發表時還有副題《「我所遇見的六個文學團體」之五》。

  同我關係較為長久的,要算《語絲》了。

  大約這也是原因之一罷,「正人君子」們的刊物,曾封我為「語絲派主將」,連急進的青年所做的文章,至今還說我是《語絲》的「指導者」。去年,非罵魯迅便不足以自救其沒落的時候,我曾蒙匿名氏寄給我兩本中途的《山雨》,打開一看,其中有一篇短文,大意是說我和孫伏園君在北京因被晨報館所壓迫,創辦《語絲》,現在自己一做編輯,便在投稿後面亂加按語,曲解原意,壓迫別的作者了,孫伏園君卻有絕好的議論,所以此後魯迅應該聽命於伏園。這聽說是張孟聞先生的大文,雖然署名是另外兩個字。看來好像一群人,其實不過一兩個,這種事現在是常有的。

  自然,「主將」和「指導者」,並不是壞稱呼,被晨報館所壓迫,也不能算是恥辱,老人該受青年的教訓,更是進步的好現象,還有什麼話可說呢。但是,「不虞之譽」,也和「不虞之毀」一樣地無聊,如果生平未曾帶過一兵半卒,而有人拱手頌揚道,「你真像拿破侖呀!」則雖是志在做軍閥的未來的英雄,也不會怎樣舒服的。我並非「主將」的事,前年早已聲辯了——雖然似乎很少效力 ——這回想要寫一點下來的,是我從來沒有受過晨報館的壓迫,也並不是和孫伏園先生兩個人創辦了《語絲》。這的創辦,倒要歸功於伏園一位的。那時伏園是《晨報副刊》的編輯,我是由他個人來約,投些稿件的人。

  然而我並沒有什麼稿件,於是就有人傳說,我是特約撰述,無論投稿多少,每月總有酬金三四十元的。據我所聞,則晨報館確有這一種太上作者,但我並非其中之一,不過因為先前的師生——恕我僭妄,暫用這兩個字——關係罷,似乎也頗受優待:一是稿子一去,刊登得快;二是每千字二元至三元的稿費,每月底大抵可以取到;三是短短的雜評,有時也送些稿費來。但這樣的好景象並不久長,伏園的椅子頗有不穩之勢。因為有一位留學生(不幸我忘掉了他的名姓)新從歐洲回來,和晨報館有深關係,甚不滿意於副刊,決計加以改革,並且為戰鬥計,已經得了「學者」的指示,在開手看Anatole France的小說了。那時的法蘭斯,威爾士,蕭,在中國是大有威力,足以嚇倒文學青年的名字,正如今年的辛克萊兒一般,所以以那時而論,形勢實在是已經非常嚴重。不過我現在無從確說,從那位留學生開手讀法蘭斯的小說起到伏園氣忿忿地跑到我的寓裡來為止的時候,其間相距是幾月還是幾天。

  「我辭職了。可惡!」

  這是有一夜,伏園來訪,見面後的第一句話。那原是意料中事,不足異的。第二步,我當然要問問辭職的原因,而不料竟和我有了關係。他說,那位留學生乘他外出時,到排字房去將我的稿子抽掉,因此爭執起來,弄到非辭職不可了。但我並不氣忿,因為那稿子不過是三段打油詩,題作《我的失戀》,是看見當時「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之類的失戀詩盛行,故意做一首用「由她去罷」收場的東西,開開玩笑的。這詩後來又添了一段,登在《語絲》上,再後來就收在《野草》中。而且所用的又是另一個新鮮的假名,在不肯登載第一次看見姓名的作者的稿子的刊物上,也當然很容易被有權者所放逐的。

  但我很抱歉伏園為了我的稿子而辭職,心上似乎壓了一塊沉重的石頭。幾天之後,他提議要自辦刊物了,我自然答應願意竭力「吶喊」。至於投稿者,倒全是他獨力邀來的,記得是十六人,不過後來也並非都有投稿。於是印了廣告,到各處張貼,分散,大約又一星期,一張小小的週刊便在北京——尤其是大學附近——出現了。這便是《語絲》。

  那名目的來源,聽說,是有幾個人,任意取一本書,將書任意翻開,用指頭點下去,那被點到的字,便是名稱。那時我不在場,不知道所用的是什麼書,是一次便得了《語絲》的名,還是點了好幾次,而曾將不像名稱的廢去。但要之,即此已可知這刊物本無所謂一定的目標,統一的戰線;那十六個投稿者,意見態度也各不相同,例如顧頡剛教授,投的便是「考古」稿子,不如說,和《語絲》的喜歡涉及現在社會者,倒是相反的。不過有些人們,大約開初是只在敷衍和伏園的交情的罷,所以投了兩三回稿,便取「敬而遠之」的態度,自然離開。連伏園自己,據我的記憶,自始至今,也只做過三回文字,末一回是宣言從此要大為《語絲》撰述,然而宣言之後,卻連一個字也不見了。於是《語絲》的固定的投稿者,至多便只剩了五六人,但同時也在不意中顯了一種特色,是:任意而談,無所顧忌,要催促新的產生,對於有害於新的舊物,則竭力加以排擊,——但應該產生怎樣的「新」,卻並無明白的表示,而一到覺得有些危急之際,也還是故意隱約其詞。陳源教授痛斥「語絲派」的時候,說我們不敢直罵軍閥,而偏和握筆的名人為難,便由於這一點。但是,叱吧兒狗險於叱狗主人,我們其實也知道的,所以隱約其詞者,不過要使走狗嗅得,跑去獻功時,必須詳加說明,比較地費些力氣,不能直捷痛快,就得好處而已。

  當開辦之際,努力確也可驚,那時做事的,伏園之外,我記得還有小峰和川島,都是乳毛還未褪盡的青年,自跑印刷局,自去校對,自疊報紙,還自己拿到大眾聚集之處去兜售,這真是青年對於老人,學生對于先生的教訓,令人覺得自己只用一點思索,寫幾句文章,未免過於安逸,還須竭力學好了。

  但自己賣報的成績,聽說並不佳,一紙風行的,還是在幾個學校,尤其是北京大學,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則不大有人顧問。倘若說,北京大學的法,政,經濟科出身諸君中,絕少有《語絲》的影響,恐怕是不會很錯的。至於對於《晨報》的影響,我不知道,但似乎也頗受些打擊,曾經和伏園來說和,伏園得意之餘,忘其所以,曾以勝利者的笑容,笑著對我說道:「真好,他們竟不料踏在炸藥上了!」

  這話對別人說是不算什麼的。但對我說,卻好像澆了一碗冷水,因為我即刻覺得這「炸藥」是指我而言,用思索,做文章,都不過使自己為別人的一個小糾葛而粉身碎骨,心裡就一面想:

  「真糟,我竟不料被埋在地下了!」

  我於是乎「彷徨」起來。

  譚正璧先生有一句用我的小說的名目,來批評我的作品的經過的極伶俐而省事的話道:「魯迅始於『吶喊』而終於『彷徨』」(大意),我以為移來敘述我和《語絲》由始以至此時的歷史,倒是很確切的。

  但我的「彷徨」並不用許多時,因為那時還有一點讀過尼采的《Zarathustra》的餘波,從我這裡只要能擠出——雖然不過是擠出——文章來,就擠了去罷,從我這裡只要能做出一點「炸藥」來,就拿去做了罷,於是也就決定,還是照舊投稿了——雖然對於意外的被利用,心裡也耿耿了好幾天。

  《語絲》的銷路可只是增加起來,原定是撰稿者同時負擔印費的,我付了十元之後,就不見再來收取了,因為收支已足相抵,後來並且有了贏余。於是小峰就被尊為「老闆」,但這推尊並非美意,其時伏園已另就《京報副刊》編輯之職,川島還是搗亂小孩,所以幾個撰稿者便只好搿住了多目夾眼而少開口的小峰,加以榮名,勒令拿出贏余來,每月請一回客。這「將欲取之,必先與之」的方法果然奏效,從此市場中的茶居或飯鋪的或一房門外,有時便會看見掛著一塊上寫「語絲社」的木牌。倘一駐足,也許就可以聽到疑古玄同先生的又快又響的談吐。但我那時是在避開宴會的,所以毫不知道內部的情形。

  我和《語絲》的淵源和關係,就不過如此,雖然投稿時多時少。但這樣地一直繼續到我走出了北京。到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實際上是誰的編輯。

  到得廈門,我投稿就很少了。一者因為相離已遠,不受催促,責任便覺得輕;二者因為人地生疏,學校裡所遇到的又大抵是些念佛老嫗式口角,不值得費紙墨。倘能做《魯賓孫教書記》或《蚊蟲叮卵脬論》,那也許倒很有趣的,而我又沒有這樣的「天才」,所以只寄了一點極瑣碎的文字。這年底到了廣州,投稿也很少。第一原因是和在廈門相同的;第二,先是忙於事務,又看不清那裡的情形,後來頗有感慨了,然而我不想在它的敵人的治下去發表。

  不願意在有權者的刀下,頌揚他的威權,並奚落其敵人來取媚,可以說,也是「語絲派」一種幾乎共同的態度。所以《語絲》在北京雖然逃過了段祺瑞及其吧兒狗們的撕裂,但終究被「張大元帥」所禁止了,發行的北新書局,且同時遭了封禁,其時是一九二七年。

  這一年,小峰有一回到我的上海的寓居,提議《語絲》就要在上海印行,且囑我擔任做編輯。以關係而論,我是不應該推托的。於是擔任了。從這時起,我才探問向來的編法。那很簡單,就是:凡社員的稿件,編輯者並無取捨之權,來則必用,只有外來的投稿,由編輯者略加選擇,必要時且或略有所刪除。所以我應做的,不過後一段事,而且社員的稿子,實際上也十之九直寄北新書局,由那裡徑送印刷局的,等到我看見時,已在印釘成書之後了。所謂「社員」,也並無明確的界限,最初的撰稿者,所餘早已無多,中途出現的人,則在中途忽來忽去。因為《語絲》是又有愛登碰壁人物的牢騷的習氣的,所以最初出陣,尚無用武之地的人,或本在別一團體,而發生意見,借此反攻的人,也每和《語絲》暫時發生關係,待到功成名遂,當然也就淡漠起來。至於因環境改變,意見分歧而去的,那自然尤為不少。因此所謂「社員」者,便不能有明確的界限。前年的方法,是只要投稿幾次,無不刊載,此後便放心發稿,和舊社員一律待遇了。但經舊的社員紹介,直接交到北新書局,刊出之前,為編輯者的眼睛所不能見者,也間或有之。

  經我擔任了編輯之後,《語絲》的時運就很不濟了,受了一回政府的警告,遭了浙江當局的禁止,還招了創造社式「革命文學」家的拚命的圍攻。警告的來由,我莫名其妙,有人說是因為一篇戲劇;禁止的緣故也莫名其妙,有人說是因為登載了揭發復旦大學內幕的文字,而那時浙江的黨務指導委員老爺卻有復旦大學出身的人們。至於創造社派的攻擊,那是屬於歷史底的了,他們在把守「藝術之宮」,還未「革命」的時候,就已經將「語絲派」中的幾個人看作眼中釘的,敘事夾在這裡太冗長了,且待下一回再說罷。

  但《語絲》本身,卻確實也在消沉下去。一是對於社會現象的批評幾乎絕無,連這一類的投稿也少有,二是所餘的幾個較久的撰稿者,過時又少了幾個了。前者的原因,我以為是在無話可說,或有話而不敢言,警告和禁止,就是一個實證。後者,我恐怕是其咎在我的。舉一點例罷,自從我萬不得已,選登了一篇極平和的糾正劉半農先生的「林則徐被俘」之誤的來信以後,他就不再有片紙隻字;江紹原先生紹介了一篇油印的《馮玉祥先生……》來,我不給編入之後,紹原先生也就從此沒有投稿了。並且這篇油印文章不久便在也是伏園所辦的《貢獻》上登出,上有鄭重的小序,說明著我托辭不載的事由單。

  還有一種顯著的變遷是廣告的雜亂。看廣告的種類,大概是就可以推見這刊物的性質的。例如「正人君子」們所辦的《現代評論》上,就會有金城銀行的長期廣告,南洋華僑學生所辦的《秋野》上,就能見「虎標良藥」的招牌。雖是打著「革命文學」旗子的小報,只要有那上面的廣告大半是花柳藥和飲食店,便知道作者和讀者,仍然和先前的專講妓女戲子的小報的人們同流,現在不過用男作家,女作家來替代了倡優,或捧或罵,算是在文壇上做工夫。《語絲》初辦的時候,對於廣告的選擇是極嚴的,雖是新書,倘社員以為不是好書,也不給登載。因為是同人雜誌,所以撰稿者也可行使這樣的職權。聽說北新書局之辦《北新半月刊》,就因為在《語絲》上不能自由登載廣告的緣故。但自從移在上海出版以後,書籍不必說,連醫生的診例也出現了,襪廠的廣告也出現了,甚至於立愈遺精藥品的廣告也出現了。固然,誰也不能保證《語絲》的讀者決不遺精,況且遺精也並非惡行,但善後辦法,卻須向《申報》之類,要穩當,則向《醫藥學報》的廣告上去留心的。我因此得了幾封詰責的信件,又就在《語絲》本身上登了一篇投來的反對的文章。

  但以前我也曾盡了我的本分。當襪廠出現時,曾經當面質問過小峰,回答是「發廣告的人弄錯的」;遺精藥出現時,是寫了一封信,並無答覆,但從此以後,廣告卻也不見了。我想,在小峰,大約還要算是讓步的,因為這時對於一部分的作家,早由北新書局致送稿費,不只負發行之責,而《語絲》也因此並非純粹的同人雜誌了。

  積了半年的經驗之後,我就決計向小峰提議,將《語絲》停刊,沒有得到贊成,我便辭去編輯的責任。小峰要我尋一個替代的人,我於是推舉了柔石。

  但不知為什麼,柔石編輯了六個月,第五卷的上半卷一完,也辭職了。

  以上是我所遇見的關於《語絲》四年中的瑣事。試將前幾期和近幾期一比較,便知道其間的變化,有怎樣的不同,最分明的是幾乎不提時事,且多登中篇作品了,這是因為容易充滿頁數而又可免於遭殃。雖然因為毀壞舊物和戳破新盒子而露出裡面所藏的舊物來的一種突擊之力,至今尚為舊的和自以為新的人們所憎惡,但這力是屬於往昔的了。

(十二月二十二日。)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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