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六年/六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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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尙憲。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李省身爲校理,沈之源爲修撰。《玉堂日記》

○以洪得一爲承旨,梁有仁爲公洪都事,李馨遠爲右通禮,鄭維城爲檢閱,李湛爲兎山縣監,金奉祖爲禮曹正郞,李士祥爲刑曹正郞,鄭文翼爲工曹參議,李穧爲宗簿正,鄭光績爲右參贊,洪瑞鳳爲兼春秋,李粹光[李睟光]爲知事,尹晥爲僉知,權㠎爲牛峯縣監。

○王監軍接伴使林慶業西下。

○吏曹啓曰,暗行御史書狀,兎山縣監李慶禎,牛峯縣監李祥龍,爲先罷黜,何如?啓。傳曰,拿推。

○罪人吳世長物故。

○禮曹,登極別試初試八月十八日,殿試九月十三日,放榜二十八日,咸聚京師,分三所,各取二百人,初場賦表,終場策問一道,除講經。啓,依啓。

○下歲抄。

○府院啓,珙禮葬之命還收事。答曰,已諭,不允。院啓,李灤削奪事。答曰,觀其緘辭而處之未晩,勿煩。

○備局啓曰,前日啓下事目,別紙書入。竊念京外軍兵之厭苦逃避者,皆以科外侵虐故也。至其遐遠之地,種種弊端,臣等無由盡知,着令御史遍巡各浦、各鎭,勿憚勞苦,細訪軍情,條列啓聞,以爲變通慰悅之地。傳曰,依啓。朝報

○禁府啓曰,固城蛇梁圍籬罪人,發遣郞廳,還爲封標南海,還發配所,罪人鄭浯,依近例,定差使員次次交付,押送配所後,啓聞之意,三道監司處,竝爲行移,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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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李慶禎拿囚。

○左議政吳允謙三度呈辭。不允批答。

○府啓,珙禮葬事。答曰,如是强煩,似過,須速停論。院啓,珙禮葬事,李灤事,今玆之旱,近古所無,近以褒貶坐起,各司收斂酒食之費於典僕,依酒禁例,姑令停罷,各司官員所用炬燭,責出於貢物主人,此後一切禁斷事,竝捧承傳。答曰,依啓。炬燭使之給價換用,可也。禮葬事,如是强煩,似過,須勿更煩。李灤事,不允。

○都督接伴使書目,唐姓人來到島中之言,分明虛傳,王監軍翟同知出來之言,亦未眞的事。

○平安監司書目,都督差備譯官奇伯賢報,山海經略,以點軍事,差送副摠兵許廷國到島事。

○平安道暗行御史書目,陽德縣監李應元刷馬之役,輪定不均,價布抄徵,歸於私用,朝廷處置事。朝報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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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忘記,二十日遣重臣祈雨祭,獻官左議政吳允謙,右議政金瑬,各鞍具馬一匹,永安尉洪柱元以下,熟馬一匹,典祀官、大祝,各兒馬一匹,諸執事,上弦弓一丈賜給。親祭終獻官以下,亦行賞。因政院啓辭,答曰,知道。二十日祈雨祭賞格,爲先擧行,親祭時賞,姑徐。

○禮曹,兩功臣會盟祭吉日,八月初六日。啓。

○進士李重馨上疏大槪,大院君立廟主祀事。入啓。

○府啓,珙禮葬事。答曰,亟停勿煩。院啓,珙禮葬事。李灤削奪事。答曰,亟停勿煩。李灤罷職。前啓,炬燭事,停啓。朝報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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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

○謝恩,校理李省身。《玉堂日記》

○以李顯達爲義州府尹,許廷準爲陽德縣監,李䓲爲忠勳都事。

○備邊司啓曰,義州府尹嚴愰處事謬誤,不一而足,管餉所送二千餘石牟租之種,終無置處,削奪官爵,白衣從軍,何如?傳曰,允。

○戶曹啓曰,貢物尤甚不納守令,以朔計之,自二十六朔,至三十朔,永不敍用,自十六朔,至二十五朔,罷職。永不敍用秩,靑山前縣監李元俊,新昌前縣監權晛。罷職秩,靑山前縣監朴耆英,溫陽前郡守朴𥶷、李文蓂,公州前牧使韓德遠,南原前府使洪思效、申鑑,報恩前縣監權儆己,淸州前牧使金壽賢、安應亨。啓。

○黃海都事書目,毛營差官陳光禮等,率家丁五十餘名,以買船事,去二十九日到安岳事。

○吏曹,平安道暗行御史書狀,陽德縣監李應元,爲先罷黜,何如?啓削職,永不敍用。

○府、院啓,珙禮葬事。答曰,當與大臣議處焉。院啓,李灤事。答曰,已爲罷職,更勿煩瀆。

○禁府,前縣監朴大華拿囚。

○平安監司書目,譯官告目,五月二十八日都督率兵向鎭江事。

○刑曹,前寧山縣監朴大華,乙丑田稅致敗代已捧,掩置不送,罪決杖一百徒三年,告身盡行追奪。啓,功減一等。

○刑曹,殺人賊人黃慶龜、萊山、繼秋堂古介行刑。啓。朝報

○傳曰,近日禁府何不爲坐起乎?問啓事,傳敎矣。自五月初一日初八日至,推鞫坐起,初九日、初十日,國忌齋戒,自十一日十六日至,推鞫坐起,自十七日十九日至,祈雨祭齋戒,自二十日二十二日至,社稷親祭齋戒,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國忌齋戒,自二十五日今六月初一日至,推鞫坐起,自初二日初五日至,龍神祈雨祭齋戒。本府則王府衙門,故不得開坐矣。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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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趙翼爲吏曹參判,崔鳴吉爲京畿監司,鄭世矩爲洪州牧使,李皥爲大邱判官,李皞爲刑曹佐郞,洪鎬爲司藝,朴東善爲同義禁。李安訥特旨爲江華留守。南以恭爲兵曹參判。

○禁府,朴大華溫陽定配。啓。

○黃海兵使書目,都督標下千摠李尙友,率家丁三十四名,初二日到州,初三日向海州事。

○左議政吳允謙四度呈辭。入啓。答曰,安心調理。

○左贊成李貴箚子大槪,大院君,或爲入廟,或爲別廟,或爲私廟,殿下之主祀與否,綾原君之主祀與否,亟令廟堂依古昔聖帝明王之尊父之已行典禮,毋使莫重之禮,一刻淹滯,貽譏萬世事。入啓。

○黃海道暗行御史書目,遂安郡守姜信立,目不知書,政委下吏,瑞興縣監方天壽,分授官穀,勒貿繭絲,朝廷處置事。

○府、院前啓,議處間,姑停,李灤事,停啓。朝報

○禁府啓曰,朴大華,公淸道溫陽郡定配事,命下矣。朴大華依近例,差使員次次交付,押去到配後,啓聞之意,京畿、公淸兩道監司處,竝爲行移,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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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李祥龍拿囚。

○禮曹,冬至使拜表七月十一日,乘船二十五日,改付標。啓。

○院啓,刑曹佐郞許洙,差祈雨祭不進,飾辭免罪,掌樂僉正許涵,親祭時厭憚協律郞,稱病不進,請罷職。兩西守令之犯贓者,皆是武夫,山僻小縣,請以文官善治者交差,以爲蘇殘興弊之地。答曰,依啓。交差事,令廟堂議處。朝報

○錄勳都監啓曰,相考前謄錄,則功臣等第,磨鍊卽時,會盟祭啓稟,會盟祭定日卽時,應參人員中在外者,或下諭行會,而至於被罪付處,門外黜送,盡奪告身,永不敍用者,皆爲啓請定奪來參矣。今者兩功臣,會盟祭已爲定日,則次第擧行節目,當爲啓稟施行,新錄兩功臣事,則自都監擧行,而舊功臣及功臣嫡長子孫應參人員在外被罪者,令該曹依舊例一一啓稟,急急下諭行會,俾無不及之患,何如?傳曰,允。《勳府謄錄》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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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觀象監,今月初六日未時,太白見於未地。啓。

○禮曹啓曰,兩司所啓珙禮葬事,議于大臣,則尹昉、申欽、金瑬議,以爲葬以禮名,不可也,厚葬之,而無以禮名,昭殿下至情,而弗拂於朝憲,伏惟上裁。鄭昌衍、吳允謙,病不收議。傳曰,依議施行。

○府啓,義州府尹李顯達,以不由科第之人,才無曾試,資望甚淺,請遞差。答曰,試可乃已,未爲不可,勿煩。

○院啓,內需司安山等處奴婢復戶,一依宣惠廳啓辭施行。本司公文,必關由吏曹,而違格直送,請當該官員從重治罪。答曰,先朝舊規,問于本官處之,未爲不可,內需司官員推考。朝報

○禁府啓曰,以錄勳都監啓辭,舊功臣及功臣嫡長子孫應參人員在外被罪者,令該司依舊例一一啓稟,急急下諭行會,俾無不及之患事,傳敎矣。舊功臣及功臣嫡長子孫應參人員,本府未能的知,請令忠勳府,査出應參人,移送本府後,被罪者依舊例,啓稟施行之意,敢啓。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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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李睟光爲右參贊,黃緝爲義州府尹,李後陽爲公淸都事,李貴達爲瑞興縣監,李守約爲延豐縣監,權濬爲遂安郡守,李惟聖爲掌樂僉正,韓亨吉爲司饔僉正,呂焯爲刑曹正郞。

○傳曰,初二日西方龍祭獻官權若,熟馬一匹,典祀官李楯,兒馬一匹,諸執事,上弦弓一丈賜給。

○府啓,李顯達事。答曰,依啓。

○院啓,因傳敎,解由事回啓時,戶曹循私修飾,不以實對,越等人員掩置,不卽移送,請堂上推考。郞廳罷職。內需司奴婢復戶等事,一依宣惠廳公事施行事。全羅左水使李慶餘,爲人泛濫,酗酒爲事,專無善事,侵虐軍卒,請罷職。答曰,依啓。李慶餘事,風聞未必盡實,更爲詳問論之。

○吏曹啓,黃海道暗行御史書狀,遂安郡守姜信立,瑞興縣監方天壽,爲先罷黜。啓,依允。朝報

○傳曰,凡坐起,所當早爲,公事磨勘,未暮前入之,可也,而昨日禁府公事,何以至暮來呈乎,問啓事,傳敎矣。近因推鞫及祈雨祭齋戒,不得開坐,本府囚人,多至二十二人,而未捧元情。昨日知事臣朴東善,同知事臣南以恭,自早朝坐起,前刑推罪人四名加刑,一人結案取招後,未元情罪人二十二人,元情捧招,正書成貼之際,自至日晩,酉時始呈於政院矣。今承下敎,不勝惶恐。敢啓。答曰,知道。

○又啓曰,逆獄已爲完畢,推鞫文書,當爲修正,依近例,本府堂上一員,郞廳二員,修正廳稱號,次知修正之意,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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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政院啓曰,珙喪厚葬事,依大臣議施行事,傳于禮曹,則以爲旣非禮葬,則該曹無擧行之事云,敢啓。傳曰,依大臣議,勿以禮爲名,橫看所付之物,一一題給。

○大提學圈點,五點李廷龜、李睟光、鄭經世、張維,三點洪瑞鳳、金尙憲,二點李好閔。

○接伴使書目,許副摠,已到椵島,王監軍,來到鹿島,王太監、翟同知,亦將出來事。

○院啓,李慶餘事。咸從縣令劉贊先,目不知書,請遞事。答曰,依啓。

○府啓,陽陵君許𥛚,乃於半年之後,以鄭文翼捕逆賊之功,張皇辭說,瀆擾天聽,其顚妄猥濫極矣,請從重推考。吉州牧使尹敬得,當君父播越之日,終不奔問,前後居官,無一善狀,請罷事。答曰,鄭文翼等,皆有可賞之功,許𥛚之具由,未爲不可,今此所論似過,勿煩,尹敬得遞差。

○黃海道暗行御史書狀,松禾縣監崔大允,濫率衙眷,多至二十,田結收租貿布私用,朝廷處置事。

○以李一元爲回答副使。

○吏曹,鄭文翼、尹三樂,逆賊捕捉功。回啓。傳曰,竝加資。尹三樂錄於原從一等,似當矣。朝報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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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李景曾爲副修撰。

○修撰沈之源三度呈辭。遞差。《玉堂日記》

○以金元立爲注書,李公益爲戶曹佐郞,曺明勖爲泰安郡守,李坰爲直講,張維爲大提學。

○備邊司啓大槪,回答副使李一元改差事。答曰,依啓。

○以鄭慶嶪爲回答副使。

○黃海監司書目,毛營千摠李尙友,率家丁四人,上京事。

○回答使鄭文翼西下。傳曰,鄭文翼引見。

○府啓,許𥛚事。鄭文翼雖有捕獲之勞,自是職分內事,豈可至授金玉重加乎?請還收加資之命,尹敬得罷職事。答曰,不允。

○吏曹啓,暗行御史書狀,崔大允爲先罷黜。啓,拿推。

○院啓,李慶餘罷黜事。答曰,不允。朝報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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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修撰李景曾。《玉堂日記》

○有政。以尹墀爲兵曹參議,李後陽爲兵曹正郞,李坰、吳達升爲正言,呂焯爲公淸都事,羅宜素爲松禾縣監,李昌源爲知禮縣監,沈之源爲直講,任絖爲禮曹正郞,成夏宗爲吉州牧使,李元樑爲咸從縣令,具鳳瑞爲說書,尹絳爲典籍。

○慶尙監司書目,知禮縣監丁彦珪身死事。

○左議政吳允謙六度呈辭。入啓。答曰,從速出仕,以副予望。

○備邊司啓曰,軍籍次知堂上,移拜外職,郞廳李後陽又除外任。事未完了,堂上、郞廳,一時見遞,李後陽都事改差,仍令察任,宜當。敢啓。答曰,依啓。

○又啓曰,軍籍堂上崔鳴吉代,兵曹參判南以恭,本司堂上差下,使之專管之意,敢啓。答曰,依啓。

○院啓,李慶餘事。答曰,不允。

○府啓,許𥛚推考事,鄭文翼事。答曰,不允。且鄭文翼等賞加,乃是流來規例,亦勿煩論,可也。尹敬得事,停啓。朝報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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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觀象監,今月十一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左議政吳允謙箚子大槪,臣病深痼乞遞事。答曰,卿以忠良輔弼,係國安危,予方切仰成,不意玆者,卿辭至此,予心缺然。爰命醫官,不離看病,卿宜善攝身恙,從速出仕。

○府啓,許𥛚事,鄭文翼事。答曰,不允。

○院啓,李慶餘罷職事。答曰,依啓。朝報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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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徐渻加崇祿,金自點加正憲,李景稷加嘉義,鄭經世加正憲,金尙憲加資憲,李聖求加嘉善,李景奭加通政。以金琂爲禮賓正,金坽爲直講,林得悅爲正言,黃履中爲全羅左水使,徐渻爲知事,金慶徵爲副摠管,鄭榏爲南虞候,李義培爲訓鍊都正,權若爲訓鍊正。

○備忘記,尹昉熟馬一匹,領議政申欽,左議政吳允謙,右議政金瑬,各鞍具馬一匹賜給。前判義禁徐渻,前知義禁金自點、韓汝稷,同義禁李景稷,前大司憲鄭經世,前大司諫金尙憲,承旨李聖求,問事郞廳李景奭,各加一資,而徐渻、金自點敍用。判義禁金尙容,承旨尹知敬,問事郞廳尹墀,各熟馬一匹。前大司憲李弘胄、朴東善,大司憲洪瑞鳳,前同義禁崔鳴吉,大司諫李楘,問事郞廳李行遠,史官金克恒、鄭汶吉、朴同省[朴日省],各半熟馬一匹賜給。問事郞廳金廣炫、洪命耉、朴潢,竝準職除授。刑房都事都慶兪、曺漢賓、成信耉,文書都事尹勉之、李梣,竝六品遷轉。刑房都事韓文斗、柳景紹、洪瑱及、李仁後等以下,竝陞敍。前大司諫李敏求、姜碩期,前執義權濤,前掌令金南重、柳景紹,史官徐挺撻、鄭百亨、李時煥,前司諫趙邦直、崔葕,前掌令李省身、高傅川,假都事李厚起等以下,各弓子一張賜給。假都事中承服罪人拿來,六品遷轉,已出六者,陞敍。司謁李德斗等,各兒馬一匹,司鑰金介同等,各不粧弓一張賜給。律官金千喜等以下,令該曹米布分等,磨鍊題給,賞賜馬匹面給。

○罪人二男拿囚,本府推鞫。

○兵曹參議兪伯曾上疏大槪,國事日艱,旱災至此,不勝憂悶,略陳所懷事。入啓。

○黃海道暗行御史李行遠入來。

○府啓,鄭文翼事。答曰,不允。朝報

○禁府啓曰,備忘記,今此逆獄,推鞫廳堂上外,若有捕賊時功勞人,亦爲書啓事,傳敎矣。當初逆賊捕捉時,表表有功勞之人及外方逆賊進告捕捉之人,査考前後文書,其中承服正刑罪人捕捉人等,別單,書啓,以備睿覽。捕捉有功人中,或有曾已蒙賞者,而自本府不敢任意取舍,竝爲書啓。且此外當初告變人,未得參勳者,何以爲之?敢此竝稟。答曰,知道。其中功勞最重者,亦爲書啓。《禁府謄錄》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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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罪人二男,元情後放送。

○平安監司書目,病重乞遞事。傳曰,下備邊司回啓。

○府啓,新除授陽德縣監許廷準,素行麤滑,不合蘇殘之任,請罷事。答曰,近日新除授守令,未必盡非其人,而兩司劾去殆盡,可謂過濫矣。體臣之薦,不可輕遞,始[姑]試可,更勿煩論。鄭文翼等事,停啓。朝報

○政院啓曰,昨日禁府逆賊捕捉之時,有功勞人,書啓之時,臣已罷仕歸第矣。今朝別單還下之後,始爲看閱抄錄之人,其數甚少,取考兵曹前後捧承傳文書,則多寡與此有異。殊極怪訝,招致本府郞廳,問其曲折,所答亦不明白,莫重施賞之事,未免疎脫,極爲非矣。請禁府當該郞廳推考。其有功勞人,更加詳査於各樣文書,一一開錄,俾無落漏之弊。臣在該房,敢此冒啓。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觀象監,今月十四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朝報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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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尙憲。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啓曰,會盟祭以初四日改付標。啓。傳曰,退定於九月,可也。

○平安道暗行御史書目,雲山郡守李時益,虛張飢民名數,太半入己,朝廷處置事。因吏曹回啓。傳曰,拿推。

○接伴使書目,王監軍初十日當到椵島,王太監翟同知出來事段,都督言皆是虛傳云,許副摠監軍相會之後,還歸次時留島中事。

○府啓,許廷準事。答曰,不允。

○禁府,崔大允拿囚。

○右承旨李民宬啓曰,影幀汚陋之變,由於前參奉崔光遠,其時掩匿不報,手自裹持,潛到屛風匠之家,用熨斗熨過,油暈之處,溶蠟擦塗云云。傳曰,崔允遠[崔光遠]所爲,極爲痛駭,拿推。朝報

○禁府啓曰,昨見政院啓辭內,功勞人別單抄錄,其數甚少,更加詳査於各樣文書,一一開錄,俾無漏落之弊事。答曰,依啓事,允下矣。當初捕賊有功勞人,則直下推鞫廳,故取其文書中表表可論賞者,抄出,書啓,此外外方狀啓及都監、捕盜廳有功勞人,書啓者,則皆直下該曹,本府無承傳置簿,相考無據,令該曹一一,書啓,似當,敢啓。答曰,知道。問于該曹,其中功重者,抄啓。

○又啓曰,以推鞫廳堂上及逆賊捕捉時功勞,書啓事草記。答曰,知道。其中功勞最重者,亦爲,書啓事,傳敎矣。其中功勞最重者,臣等未能詳知,而大槪正月初三日許選、黃縉等,持許𥛚書,來到廣州,人馬俱疲,不得前來,李厚源、李厚培,替持其書,一則傳於右相金瑬,一則傳於洪瑞鳳。金瑬以其書示于領相申欽,卽招洪瑞鳳、申景禛、李曙等,分付措捕備禦之策,李曙、申景禛等,卽爲發遣軍官及都監軍人等,伏兵於江邊及門外賊來要路,因得捕捉諸賊。以此論之,則李厚源、李厚培等,及時傳致許𥛚密書,使逆賊未及入城之前,先機應變,其功似爲最重。金澃、沈命世等,因崔山輝之言,卽爲奔告於諸勳臣處,使諸賊,及時就捕,其功,亦爲不細,故本府不敢取舍,竝爲書啓,伏候睿裁。答曰,知道。此草記中所付人,書單字[子]以入。《禁府謄錄》

○禁府啓曰,逆賊捕捉時,有功勞人別單。傳曰,已蒙賞之人,各其名下懸錄以入事,傳敎矣。已蒙賞之人,自本府,無由得知,移文問於吏、兵曹,則只擧其姓名,某某人已爲蒙賞云,故分秩,書啓中,以已蒙賞書入矣。今承各其名下懸錄以入之敎,本府則某人陞堂上,某人除實職,某人免賤免役與否,査覈書啓無路,令各該司,詳査前後承傳,已爲施賞者,懸錄書啓,爲當。敢啓。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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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會盟祭,九月初四日改付標。啓。

○禁府,尹益元拿囚。

○史官,時政記尤甚不修,應罷現告,尹絳。

○府啓,許廷準事。尙衣直長李璞多行泛濫之事。請罷事。答曰,依啓。許廷準事,不允。朝報

○兵曹啓曰,朴仲男及從胡所接處,訓鍊都監哨官二員,軍士二百名,定送譏察之意,敢啓。傳曰,依啓。

○備邊司啓曰,今見金起宗、嚴愰等狀啓,仲男率從胡,與朴景龍、金奉山等,同爲出來。仲男接待之事,所當令該司預爲依例擧行。但與前來胡接待之例,有所差別,如飮食等事,雖不可過爲減損,如接待之禮,則降等磨鍊之意,稟裁擧行,何如?傳曰,依啓。《訓局謄錄》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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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有政。

○晝講,入侍,知事金尙容,特進官具宏,參贊官鄭經世、姜碩期,記注官李士詳[李士祥],檢討官呂爾徵,記事官金元立、金克恒。

○講《中庸》,自自誠明謂之性,至言之[人]道也。《玉堂日記》

○以金汝鈺爲待敎,申景裕爲公淸兵使,李瑱爲副摠管,趙錫胤爲司書,鄭百亨爲正言。鄭文翼加嘉善,尹三樂加通政,陳汝說加嘉善。

○平安監司書目,前頭赴京使,自大同江乘船,永爲恒式事。

○進士李元瑞上疏大槪,請儒臣李珥,從祀文廟事。

○平安道暗行御史書目,本道儒生等,請留監司,姑勿許遞,以副民情事。

○接伴使書目,初十日申時,監軍椵島下陸事。

○進香使書目,五月十八日無事到登州事。

○管餉使書目,病重請鐫改管餉之任事。

○府啓,許廷準事。停啓。朝報

○晝講時,知事金尙容所啓,審理冤獄,避殿、減膳,罪己求言等事。上曰,頃日審理時,略略書啓,使之加書啓矣。審理者,必得冤枉者,放釋然後,可謂之雪冤,而有罪無罪,無緣的知,審理之事甚難矣。更議擧行,似當。避正殿、減膳等事,自今日擧行。朝報

○禁府啓曰,洪世勣[洪世績]、安弘發、崔燦等,當初因鞫廳啓辭保放,使之待令。今則鞫廳已罷,各人等,別無所問之事,放送,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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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濟州牧使書目,大靜圍籬罪人善胤物故。

○左議政吳允謙,七度呈辭。入啓。答曰,勿辭,安心調理。朝報

○禁府啓曰,審理冤獄事,因筵臣啓辭,已爲允下,而領議政以病上箚,不爲行公,左議政呈辭受由,右議政以爲無議大臣之言,似難輕議,令本府爲之云。臣尙容當初啓辭之意,非循例同本府審理之謂也。必召大臣,下問其罪之輕重,而特施大霈恩典之意也。大臣雖有病故,不得齊會闕下,令各該司郞廳,列書罪人名目,收議於大臣,應放與未放之類,秩秩開錄,以稟睿裁,似爲便當。敢啓。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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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時,知事李貴,特進官李曙,參贊官李民宬,侍讀官洪命耉,記注官李士祥,檢討官崔惠吉,記事官李元立、金克恒。

○講《中庸》,自至誠之道,至言人道也。《玉堂日記》

○吏曹啓,黃海道暗行御史,書啓,善治守令,海州牧使朴簉,長淵府使李眞卿,信川郡守朴𥶇,新溪縣令曺後益,最爲表著,延安府使申得淵,瓮津縣令李晉哲之次云,褒賞之典上裁。啓。朴簉陞敍,李晉哲等,表裏賜給。

○傳曰,近日旱乾愈酷,予極渴悶,欲爲親自禱雨於南郊,言于該曹。禮曹啓曰,依禮文,不卜日淸齋一宿,來二十一日急急擧行。啓。傳曰,依啓。

○左右相箚子大槪,乞照舊事,罷免臣等之職,改卜賢德,以答天災事。及領相箚子。入啓。朝報

○義禁府啓曰,以吳漢旭等公事,元公事何不粘付以入乎事,傳敎矣。自前該曹移送罪人,則本府只捧其元情入啓,而無元公事粘啓之例,故不爲粘付以入矣。今承下敎,刑曹元公事粘付以入。敢啓。答曰,依啓。

○又啓曰,洪世績、安弘發所供如此,其所引崔燦方上來待命云,亦爲拿問,世績等,依趙希孟例,保放。敢稟。答曰,依啓。

○又啓曰,崔燦所供如此,已爲捧招,與洪世績等所言,別無相違之端,依世績例,保放之意,敢啓。答曰,依啓。

○政院啓曰,以禁府吳漢旭等公事。傳曰,元公事何不粘付以入乎問啓事,傳敎矣。臣昨見此公事,頭辭不擧傳旨,似違常規,故招本府都事,使之改書以呈,而投[揆]之以規例,再三往復,今朝下吏,又以堂上之意,來言其不須改,臣亦不敢强其所不知,只信其往復之言,矇然入啓矣。今承聖敎,以元公事粘付之意,卽招當該都事,更爲分付之意,敢啓。答曰,知道。元公事雖不粘付,其供辭,謄書粘連,可也。《禁府謄錄》

○禁府啓曰,本府郞廳十員內,三員出使,一員未差,一員本府守直,只餘五員。來二十一日郊外擧動時,隨駕郞廳不足,令吏曹假郞廳六員,依前例差出,何如?答曰,允。《禁府謄錄》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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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二更五點,大駕乘小輿,由新門出宮。《玉堂日記》

○答左右相箚曰,頃者賴卿等至誠感應,趁得甘雨。其時給馬之命,實出於表其喜幸之意也。且今此災沴,其譴在予,非卿等不能燮理之致,卿等須勿控辭,安心行公。

○禁府,集慶殿參奉尹益元,影幀玉軸粧䌙處,鼠咬穿破,罪杖八十,奪告身三等。

○禮曹啓曰,甲子年五月郊壇親祭時,駕從新門,以小輿直詣壇所,今則何以爲之?傳曰,依甲子年例,爲之。

○王監軍問安使書目,監軍本月十一日到島,留二日點兵後,十四日旋卽入歸,臣回舟出來事。

○壇所,內摘奸。朝報

○傳曰,南郊壇所訓鍊都監布帳排設處,禾穀切勿踏損事,言于都監。《訓局謄錄》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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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南郊親行祈雨。《玉堂日記》

○傳曰,上言捧之。

○傳曰,壇所禾穀損傷處,內摘奸。

○禁府,吳信男拿來。

○刑曹啓曰,中部牒呈,部屬蓋井洞坊民李壽春等手本,府奴權叱同伊,本以狂病稱云,其母打下身死云,移禁府推鞫,何如?傳曰,依啓。

○兵曹啓曰,黃海道暗行御史書目,云云,兵使金俊龍號令不明,聽理不詳,旣無將才,又不合臨民之任云。似難仍在其任,上裁,何如?啓遞差。

○禁府啓曰,權叱同伊,罪犯綱常,三省推鞫,何如?傳曰,允。朝報

○禁府啓曰,伏見忠勳府移文,則會盟祭時,入參功臣,付處,盡奪告身,永不敍用,門外黜送,竝許來參,至於竄謫者,則有特恩,乃許來參事,載在謄錄,以親功臣及舊功臣嫡長,凡在被罪之類,竝爲査出後錄,自貴府參酌啓稟定奪云。後錄扈聖功臣景儉,圍籬安置,扈聖功臣朴東亮,靖國功臣雲水君孝誠嫡長孫李克修竄謫,靖國功臣坡川君尹湯老嫡長孫尹鞏,削黜。尹鞏則似當依舊例來參,而景儉、朴東亮、李克修,則竝在竄謫中,何以爲之?敢稟。答曰,知道。景儉等,依乙丑年例施行,李克修等,使之來參。

○政院啓曰,弑母罪人權叱同伊三省推鞫事,命下矣。何大臣進去乎?敢稟。答曰,右相進去。《禁府謄錄》

○傳曰,昨日南壇作門內,雜人嚴禁勿入事,傳敎,而作門內攔入之人甚多,事極可駭,不爲嚴禁之由,問啓事,傳敎矣。嚴禁雜人,雖在常時擧動,猶不敢少忽,況犯夜郊外親奉禱雨,是何等大事,而爲其將領者,敢不盡心力奉行乎?結陣作門後,則雖宰臣隨率及上司下人,一切嚴禁,使不得攔入,而但各衙門依幕排設,皆在都監結陣之前,故各司進排應入下人外,亦不無雜人之曾入陣中者,臣卽將此意,送言于兵曹堂上。蓋兵曹事目,有衛內衛外分掌之規故也。衛內雜人驅出,似非都監所能擅行矣。未能嚴飭,致勤聖敎,不勝惶恐。敢啓。傳曰,知道。作門內雜人,未必皆是曾前圖入之類,當該將官推考。且將曹亦不無不爲檢飭之失,色郞廳推考。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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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問事郞廳李昭漢、李景魯。

○禁府,禾穀禁踏部將魏後徵、朴得烜拿囚。

○左議政吳允謙八度呈辭。入啓。傳曰,安心調理。

○禁府啓曰,會盟祭時入參功臣,付處,盡奪告身,永不敍用,門外黜送,竝許來參,竄謫者則有特命,乃許來參云。後錄扈聖功臣景儉圍籬安置,扈聖功臣朴東亮,靖國功臣雲水君孝誠嫡長李克修,竄謫,坡川君尹湯老嫡長尹鞏,削黜,鞏則似當依舊例來參,而景儉等,竝在竄謫中,何以爲之?傳曰,知道。依乙丑年例爲之。李克修等,使之來參。

○院啓,濟用正趙元範,不能彈壓,內贍正朴孝生,不能察任,請遞差。司禦尹泳,爲人庸劣,請遞差。答曰,依啓。

○禁府,弑母罪人權叱同伊,堂古介行刑。啓。朝報

○政院啓曰,逆賊捕捉之時,有功勞人,書啓事,前承傳敎,分付禁府矣。厥後禁府啓請,令各該司詳査書啓,而許多文書,互相牴牾,今考兵曹別單中顯出者言之,則逆賊金伊男,以金仲男誤書,貴希以天希誤書,所捕之人皆已除職施賞,莫重之事,舛錯至此,殊極寒心,請更令禁府,勿爲推諉於各該司,十分明査,從實開錄以啓,金仲男、天希改付標之意,敢啓。答曰,依啓事,傳敎矣。本府,只有啓下本府各道罪人捕捉狀啓及推案,故當初,書啓時,已爲査稟。書啓此外,他無可據文書,前日,書啓人外,更無明査之路。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傳曰,近觀擧動時,扈衛將士等,或先或後,立於不當立之地,所見埋沒,政院知其如此,而不爲檢飭乎?今後如有此事,政院摘發推治事察焉。《訓局謄錄》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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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大臣、備局有司堂上、金人句管堂上李貴,三司長官,命招。引見。

○王監軍接伴使書目,老江乘船入往椵島,中路聞監軍已爲還歸,還到永柔待罪事。

○引見時,兩司所啓,李灤罪狀,極爲痛愕,請拿鞫。答曰,依啓。

○備局啓目,兪伯曾上疏云云事,回啓。答曰,回啓中,一心惕慮等語,甚當,此心終若不變,則國事庶可收拾,予極嘉悅。且末端所陳,予亦惕念自警。願上下服應勿忘,毋使歸於空言。朝報

○傳曰,義禁府坐起,何不爲之乎?問啓事,傳敎矣。本府坐起十七日爲之後,連有祈雨親祭齋戒,二十二日三省推鞫本府開坐,而以罪人行刑之故,例不爲刑推坐起。今日所當開坐,而判府事臣金尙容,以禮曹醫官取才,坐起進去,同知事臣李景稷、南以恭,以命牌詣闕,只餘知事臣朴東善,勢難獨爲坐起。明日亦以下弦,不得爲坐之意,敢啓。傳曰,知道。《禁府謄錄》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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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都目政。以鄭弘溟爲應敎,洪命耉爲吏曹佐郞。《玉堂日記》

○禁府,李灤拿囚。

○以具鳳瑞爲奉敎,李睟光爲弘文提學,洪恕、權省吾爲刑曹正郞,李坰爲直講,申悅道爲刑曹佐郞,宋克訒爲工曹參議,閔機爲判決事,吳達升爲禮曹佐郞,申光立爲善山府使,李眞卿爲黃海兵使,金地粹爲鍾城府使,柳大華爲江界府使。朝報

○禁府啓曰,今日大臣,會坐于備局,臣等將罪人前後罪案,反覆重覈,其中情狀,似涉冤枉者,各其名下,俱錄罪名及冤枉事狀,別單,書啓,仰稟睿裁。答曰,知道。

○又啓曰,弑母罪人權叱同伊,已爲正刑,妻子爲奴定屬,破家瀦澤等事,依前例捧承傳施行,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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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都目政。以金槃爲副應敎,沈之源爲副校理。《玉堂日記》

○以李行遠爲兼校書校理,申景禛加崇祿。

○以朴蘭英爲回答副使。

○左議政吳允謙九度呈辭。入啓。答曰,安心調理。

○傳曰,逆賊捕捉有功勞人申景禛加資,李曙、沈命世,熟馬一匹,李厚源、李厚培超敍,金澃陞敍。

○黃海監司書目,遂安人民呈狀據,前郡守姜信立罪犯贓汚,朝廷處置事。

○禁府,崔光遠拿囚。朝報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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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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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應敎金槃。《玉堂日記》

○觀象監,今月二十六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禮曹啓曰,知敦寧趙存性卒逝,當日停朝市。啓。朝報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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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啓曰,全羅監司書狀,善治守令褒賞上裁,何如?啓。臨陂縣監李聖淵,和順縣監鄭世規陞敍,高山縣監南銑等各賜表裏。

○又啓目,前縣監李時敏,捕得賊人黃慶龜,論賞上裁。啓。依法典加資。朝報

○備邊司啓曰,卽刻漢城府差備譯官來言,仲男言內,留滯已久,願爲速還,且姜、朴女人,汗使之相見而來,逃躱之言,恐不近理,以在而不得相見,答之乎,以置之他處,而不得相見,答之乎,吳信男、朴惟健、金搢等,亦相見之令,何以爲之云。臣等以不久當去,不須催促,姜、朴女人事,前已盡言,又在朴蘭英之言,金搢、朴惟健,在平安道,已令相見於路上之意,答之矣。但吳信男,每以今明上來爲答,不可每每延拖,雖在囚中,使之暫見還囚,似無所妨,而王獄之體至嚴,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知道。吳信男,明日使之往見,可也。

○禁府啓曰,因備邊司啓辭,吳信男,明日使之往見仲男事,命下矣。吳信男明早放釋,往見仲男後,卽爲還囚之意,敢啓。答曰,依啓。

○吏曹啓曰,傳曰,趙希孟論賞乎,問于政院以啓。回啓曰,問于吏曹,則趙希孟論賞,本曹無捧承傳之事,上疏之後,瓦署別提擬望受點云矣。傳曰,知道。令該曹,量宜施賞事,傳敎矣。趙希孟所告逆賊捕捉伏誅者幾人,自曹未能詳知,施賞輕重,難以酌量,令義禁府査覈回啓後,處置,宜當,敢啓。答曰,依啓事,傳敎矣。趙希孟所告賊人十名內,崔汝獻、崔熠、崔炯三人承服,已爲正刑矣。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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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應敎鄭弘溟。

○副校理沈之源初度呈辭。入啓。還出給。《玉堂日記》

○左議政吳允謙十度呈辭。傳曰,安心調理。

○禮曹,領議政申欽卒逝,自今日,至初一日,停朝市。啓。

○禮曹啓曰,《五禮儀》,有王世子爲師傅二師,擧哀節次,今此申欽喪,依《五禮儀》擧行,何如?傳曰,允。

○合啓大槪。答曰,廟堂所講,實非永爲刷給之意,而爾等措語如此,必不詳知其本意也。且不爲別語,已令廟堂更議以啓矣。朝報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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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審理冤獄,蒙放李惟宗、朴應霖、鄭光澤、朴大華、金頔、魏後徵、朴得桓、尹命之。

○刑曹啓曰,遂安郡守姜信立,罪犯贓汚,移禁府處置。啓。允。

○王監軍接伴使林慶業,問安使李景嚴,入來。

○觀象監,今卄九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

○禁府,姜信立拿囚。

○以國忌齋戒,無所啓。朝報郞廳洪敍箕校正。郞廳權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