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李毗集賢校理等制

授李毗集賢校理等制
作者:崔嘏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26

敕。秘書正字集賢校理李毗等。披書殿讎校之文,秉東觀鉛黃之筆,必選其雄詞擲地敏學通天者而授之。爾等皆以後來之英,前達所許,人推領袖,名於縉紳。或荊山蘊片玉之姿,或桂樹擇一枝之秀。五常師於中道,萬里視其長途。況我台臣,監領二職,以爾上請,是謂得人。宜思結綬之榮,各勉分飛之勢。推輪覆簣,其在茲乎!毗可藍田縣尉充集賢校理,浣可興平縣尉直史館。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