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韋執誼等官詔

授韋執誼等官詔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51

朕祗膺祖宗之業,猥臨億兆之上,任大守重,不敢康寧。就懷萬事之統,懼有所闕,夕惕若厲,中夜以興。求賢審官,期於致理,而政化猶鬱,太平未臻。思得海內忠良,竭誠規諫,洎經術之士。才略之臣,以明教化,以立武事,惟茲三者,政之大經,慮岩穴之間,尚多遺逸,故科另別目,廣延異能。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韋執誼等,達於理道,甚用嘉之。位以旌能,宜外秩敘。其第三等人委中書門下即超資與處分,第四等人即優與處分,第五等人即與處分。嗟乎!強學以待問,進德以及時。昔公孫宏猶聞十上,失之正鵠,必反諸身,凡為多士,宜各自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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