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雒都諸門與西京門同名者詔

改雒都諸門與西京門同名者詔
作者:李柷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93

法駕遷都之日,雒京再建之初,慮懷土有類於新豐,惟更門以合於舊制。今則妖星既出於雍分,高閎難仿於秦餘,宜復別門之名,以壯卜年之永。是用分疆畫界,實顯驗於否臧;東雒西京,靡互參於制度。其京都見在門同西京門名者,並宜改復雒京舊門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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