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新时期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做好新时期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
教发〔2019〕4号
2019年4月17日
发布机关:教育部
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关于做好新时期直属高校

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

教发〔2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关于定点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新形势下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国内外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强调,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抓好落实,一鼓作气,顽强作战,越战越勇,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扎实做好今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开展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自2012年44所直属高校纳入国家定点扶贫工作体系以来,各直属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高校特色优势与定点扶贫县发展短板相结合,把先进的理念、人才、技术、经验等要素传播到贫困地区,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树立了高校扶贫的品牌,已经成为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直属高校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联系到县,帮扶到村到户,有利于把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有利于帮助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党和国家的温暖直接送到贫困群众身上;有利于更好了解国情民情,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促进各单位更好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各直属高校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定点扶贫工作作为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重要阵地,作为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重要渠道,作为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重要途径,作为培养锻炼干部、转变作风的重要方式,强化政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工作领域,在推进脱贫攻坚上做出表率、做出引领、做出示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帮扶责任,聚焦脱贫攻坚

开展脱贫攻坚调研。深入定点扶贫县开展调查研究,和贫困县干部群众共商脱贫之策,共谋致富之路。指导定点扶贫县制定实施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助力定点扶贫县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精准实施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劳务输出扶贫等重点工作,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履行定点扶贫责任。各直属高校每年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签订定点扶贫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底接受工作成效考核。研究制定本校定点扶贫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充分发挥高校优势,加强工作对接,立足定点扶贫县实际,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对口帮扶匹配度,在技术、信息、人才、资金、政策等方面积极想办法、出实招、见实效。

选派干部挂职扶贫。直属高校向定点扶贫县至少选派1名优秀挂职扶贫干部,时间一般为2至3年。挂职扶贫干部可担任县委或县政府副职,分管或协助分管扶贫工作,将主要精力放在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脱贫上。直属高校至少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定点扶贫县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时间一般应干满2年。加强对挂职扶贫干部和第一书记的培训、管理、考核、监督、服务,给予挂职扶贫干部适当生活补助,按规定落实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加强扶贫工作指导。指导定点扶贫县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突出抓好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创业致富带头人、实用科技人才等队伍建设。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和水平,重视抓党建促扶贫,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和帮助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定点扶贫县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完善机制,承担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减贫任务。帮助定点扶贫县创新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扶贫资金管理,保障扶贫资金公平公正使用、扶贫项目真正造福贫困群众。帮助定点扶贫县党委和政府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定点扶贫县摘帽后,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把防止返贫摆到重要位置,采取有效举措,帮助定点扶贫县及时帮扶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压茬推进,提前谋划做好2020年后扶贫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

(二)发挥高校优势,创新帮扶形式

推进教育扶贫。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标准,充分发挥直属高校教学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等优势,采取设立志愿者支教服务基地、选派骨干教师支援当地中小学、开设远程课堂等多种形式,提高定点扶贫县教育教学水平。依托直属高校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各种形式教师培训,支持定点扶贫县教师队伍建设。把定点扶贫与国情民情教育结合起来,在定点扶贫县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从学校选派优秀学生到当地实习,鼓励大学生到当地创新创业。继续实施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综合运用奖、助、贷等多种措施,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力度,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推进产业扶贫。发挥直属高校学科优势和科技优势,帮助定点扶贫县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专家教授、科技服务团、博士服务团等专业力量,深入定点扶贫县,找准高校科研项目与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的结合点,动员企业、校友等多方力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并产业化。依托定点扶贫县特有的自然人文、民族特色、民间文化、地方特产等资源,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中草药、民族文化用品、民间传统技艺等特色产业。助推定点扶贫县种养业、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传统产业发展升级,提高产品档次,提升产品附加值。助力定点扶贫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方面提供支持。通过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支持搭建电商平台等方式,帮助定点扶贫县拓展产品市场、销售农产品。

推进智力扶贫。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结合定点扶贫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围绕城乡规划、行业规划、道路规划、民居设计、水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社会安全治理等领域,提供战略咨询、规划编制、专题研究、法律服务、国际支持等形式多样的智力帮扶,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依托高校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行政领导干部、行业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专题培训,帮助贫困地区干部加强执政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业务素养。

推进健康扶贫。发挥直属高校医学专业及附属医院资源优势,帮助定点扶贫县群众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多种形式帮助定点扶贫县培养培训医务人员,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医学类本专科学生。以巡回医疗、远程医疗、对口帮扶等方式,让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到定点扶贫县,提升其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定点扶贫县地方病、传染病科研攻关,加强源头控制,提升疾病防治水平。

推进消费扶贫。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通过“点对点”对接供应、“面对面”联合采购等形式,在质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加大直属高校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产品的比重,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促进定点扶贫县产业发展和农户稳定增收。鼓励学校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直属高校食堂活动,使其成为高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的渠道。支持定点扶贫县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高校“订单式”农产品直供基地,建立完善农产品仓储、检测、物流等相关配套服务体系,产出符合高校需求的优质优价产品。

推进精神扶贫。动员直属高校共青团、学生会、志愿服务组织、校友会等多方力量,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定点扶贫县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理念,倡导现代生活方式,改变落后风俗习惯。通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技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定点扶贫县农村服务。丰富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挖掘当地民间艺术和传统技艺,用现代理念凝练升华,借助新型传播手段传承推广。发挥农村学校作为乡村文化中心的重要功能,打造新农村传播知识、文化交流、科技推广的新平台。

推进语言扶贫。发挥高校师资和人才优势,帮助定点扶贫县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派员下乡进村、组织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鼓励大学生假期返乡等途径,利用农民夜校、农民讲习所、乡村文化站、普通话学习手机APP等平台,组织开展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普通话水平不达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培训、基层干部普通话应用能力培训等。充分利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平台,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广泛宣传动员,汇聚多方合力

激发内生动力。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帮助定点扶贫县干部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推动实施扶贫扶志行动,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主体作用,指导定点扶贫县把外部帮扶与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结合起来,组织贫困群众全程参与扶贫项目,增强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好家庭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传承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秀传统,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发动全校力量。组织本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工作,广泛开展支部共建、结对帮扶、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体验走访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推动校办企业以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形式,到定点扶贫县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充分调动校友力量,搭建校友参与平台,以设立公益基金、开展投资合作洽谈、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定点扶贫工作,引导各类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要素向定点扶贫县聚集。

鼓励社会参与。积极引导各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企业、爱心人士等参与定点扶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资助学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定点扶贫县开展扶贫支教、技能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充分利用众创空间、科技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大学生用创新创业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引导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宣传推广典型。把定点扶贫县作为转变作风、调查研究的基地,通过解剖麻雀,加强扶贫脱贫理论和政策研究,进一步丰富完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尊重基层干部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挖掘基层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积极探索高校扶贫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把高校特色优势与定点扶贫县需求相结合,推动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形成高校扶贫的“中国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直属高校要把定点扶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或联系会议机制,定期研究帮扶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领导每年至少要到定点扶贫县调研一次,研究部署工作,看望慰问贫困群众及挂职干部。定点扶贫县所在省、市、县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直属高校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二)加强考核评估。按照《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要求,教育部牵头开展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向直属高校通报考核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考核结果送中央组织部。对考核等次为“较差”的直属高校,将予以通报并约谈学校负责同志。

(三)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教育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全面清除定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定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风清气正,展现直属高校良好形象。

(四)加强工作交流。各直属高校要做好工作协同,联手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共享各自优势资源,协力推进定点扶贫工作。加强定点扶贫的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成效及典型做法,并于每年年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加强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调研指导,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督促做好定点扶贫工作;搭建工作交流平台,组织开展直属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典型项目推选活动,总结扶贫经验,宣传先进典型,为直属高校定点扶贫营造良好氛围。

本意见适用于承担定点扶贫任务的直属高校。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参照本意见要求,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校扶贫工作。

教育部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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