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 教师函〔2019〕4号 2019年5月13日 发布机关: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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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
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开放大学,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决策部署,我部决定启动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现将《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教育部
2019年5月13日
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决策部署,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引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19—2021年,服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需要,突出示范引领、建优扶强、协同创新、促进改革,按照“择优遴选、培育建设一批,优中选优、考核认定一批”的总体思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聚焦战略性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分年度、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建设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引领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做好省级、校级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按计划、分步骤建成一批覆盖骨干专业(群)、引领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具体建设目标:经过3年左右的培育和建设,打造360个满足职业教育教学和培训实际需要的高水平、结构化的国家级团队,通过高水平学校领衔、高层次团队示范,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全面实施,辐射带动全国职业院校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国家示范,分级创建。教育部支持建设国家级团队,探索建设模式,集聚优质资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示范引领地方政府、职业院校建设省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点带面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校企合作,专兼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共享人才、共用资源,形成命运共同体,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教师能力建设和资源配置,建立学校优秀教师与产业导师相结合的“双师”结构团队。
(三)择优培育,严把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岗位(群)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布局团队建设。规范遴选流程,竞争择优,严把入口关。注重过程培育,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考核验收,保证团队高水平建设和项目高质量实施。
三、立项条件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不同的学校条件和专业基础,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统一、全面和特色相结合,分类遴选、立项建设国家级团队,省级和校级团队建设可参照执行。国家级团队立项条件如下:
(一)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教师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二)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15至2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中职、高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分别占30%、40%以上;骨干成员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兼职任教,其中,中职不少于2名、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不少于3名。
(三)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
(四)教学改革基础良好。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时将最新研发成果融入教学,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建有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专业特色优势明显。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积极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等工作,承接过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学生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入选专业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优先。具备一定的中外合作基础,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
(六)保障措施完善健全。学校高度重视,列为一把手工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团队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组织管理,充分保证团队建设所需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专业实际需要。建有教师发展中心(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健全。具有学分制改革的工作基础。
四、建设任务
(一)加强团队教师能力建设。制订国内一流、对标国际的团队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团队管理制度,落实团队工作责任制。整合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选聘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担任产业导师,组建校企合作、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团队,不断优化团队人员配备结构。组织团队教师全员开展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以及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专项培训,提升教师模块化教学设计实施能力、课程标准开发能力、教学评价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支持团队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学习专业领域先进技术,促进关键技能改进与创新,提升教师实习实训指导能力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能力。
(二)建立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按照专业领域,由若干所立项院校建立协作共同体,完善校企、校际协同工作机制,促进团队建设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增强立项院校之间的人员交流、研究合作、资源共享,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考核等方面协同创新。推动院校与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共建高水平教师发展中心或实习实训基地,在人员互聘、教师培训、技术创新、资源开发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度合作、促进“双元”育人,切实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三)构建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体系。服务“1”与“X”的有机衔接,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制订完善课程标准,基于职业工作过程重构课程体系,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有关内容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相互融通。研究制订专业能力模块化课程设置方案,积极引入行业企业优质课程,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下的课程资源,每个专业按照若干核心模块单元开发专业教学资源。组织团队教师集体备课、协同教研,规范教案编写,严格教学秩序,做好课程总体设计和教学组织实施,推动课堂教学革命。
(四)创新团队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构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大格局,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开展国家级团队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创新模块化教学模式,打破学科教学的传统模式,探索“行动导向”教学、项目式教学、情景式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新教法,支持每位教师形成特色教学风格。明确团队教师职责分工,每位教师要全面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课程标准开发、教学流程重构、课程结构再造、学习管理与评价等专业建设全过程,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效果。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有效开展教学过程监测、学情分析、学业水平诊断和学习资源供给,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
(五)形成高质量、有特色的经验成果。与世界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并不断进行优化改进团队建设方案。总结、凝练团队建设成果并进行转化,推广应用于全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实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落实“走出去”战略,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不断提升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进度安排
(一)总体安排。2019—2021年,每年分批次分专业进行遴选立项、培育建设、验收认定、成果推广,建成360个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每个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年度工作通知由教师工作司另行印发。
(二)实施流程
国家级团队建设的实施流程如下:
1.遴选立项。学校自愿申报,填写《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全国行业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教指委)提交申报材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或教指委)根据教育部要求组织遴选、推荐,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公布立项院校名单。
2.培育建设。各立项院校根据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团队建设方案。按专业领域加入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合作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任务;按年度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诊断改进报告。
3.验收认定。团队建设任务完成后,教育部统一组织成果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认定为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4.成果推广。总结国家级团队以及各地各校团队建设的创新做法和优秀经验,凝练可复制、可应用的典型成果,在本校及协作共同体所在区域乃至全国职业院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国家示范支持,地方为主实施,学校自主建设,由教育部、地方和项目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分级管理、分级建设。教育部做好总体规划,教师工作司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和国家级团队建设组织实施工作,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课程开发工作的指导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各职业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团队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明确团队建设的总体目标、师资配备规划,落实团队建设、管理、激励和奖惩的制度举措等。
(二)加强政策支持。教育部设立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研究课题和项目,支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实施国家“工匠之师”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成建制、分批次选派团队负责人和教师出国培训和进修。立项院校团队建设情况作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国家重大项目评价因素。团队教师参加国家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立项院校要为团队建设创设必要条件,将教师参加团队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工作机制。教育部组建专家工作组,由团队优秀教师、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专家共同组成,加强团队建设工作的咨询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采取“结对子”方式,由相关基地联系对接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完善工作机制,系统开展培训,加强资源共享,协同研究创新,推动共同体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四)加强经费保障。教育部列支专项经费,支持国家级团队立项院校开展课题研究、研讨培训、资源开发、绩效评估等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本地本校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实施省级、校级团队建设。
(五)强化督查评估。加强项目信息化管理,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覆盖项目过程管理、数据采集、资源共享、绩效评价等环节的项目管理系统。采取专家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诊断改进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加强项目督查指导,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成果产出导向,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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