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幼儿园普通话“种子”教师在线示范培训的通知

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幼儿园普通话“种子”教师在线示范培训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20〕10号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20年5月14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语委: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按照“抗疫不松劲、战贫不停步”的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提高“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普通话教学能力,教育部语用司决定调整《关于开展“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幼儿园普通话“种子”教师示范培训的通知》原定的面授计划,于2020年6月11日至20日开展“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幼儿园普通话“种子”教师在线示范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幼儿园骨干教师,共700名。其中:四川120名,云南110名,西藏120名,甘肃110名,青海120名,新疆120名。

  二、培训目标

  对选派的7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普通话教学能力专项示范培训,使其具备承担后续轮训任务(即“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教学能力培训)的教学能力。

  三、培训内容

  培训含三大模块,包括普通话理论基础知识;语言能力训练,含气息与发声训练、声韵调教学、语音听辨与正音、朗读的方法和技巧;语言教学能力提升,含幼儿语音能力、词汇能力、故事训练及绘本训练策略等。

  四、组织实施

  1. 请相关省(区)结合实际,选派“三区三州”业务素质强、后续工作中能发挥“种子”作用的幼儿园教师参训,要求普通话在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为在编在岗教师。学员选派应向“三区三州”内未摘帽贫困县倾斜。请将学员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附件1)、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件于2020年5月3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xhuang@admin.ecnu.edu.cn,并分别指定一名省级联系人负责教务工作。

  2. 本项目由华东师范大学承办,上海市语委办、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协办。培训采取在线形式进行,由华东师范大学网络教学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华东师范大学负责对参训学员进行分组编班,于6月5日前将学员分组编班情况及相关信息反馈各省(区)联系人。

  3.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需完成 60 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由华东师范大学发放结业证书。参训学员培训经历认定为继续教育培训学分。参训学员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4. 本次示范培训结束后,请相关省(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项目培训中,发挥好“种子”教师作用,助力“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幼儿园教师提升普通话水平和教学能力。

  五、联系方式

  1. 华东师范大学

  黄鲁霞,021-54344786;彭金碧,021-62232576

  2.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任鹏波,010-66097420;郑 威,010-66096591

  附件:1.“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幼儿园普通话“种子”教师在线示范培训学员信息统计表

     2.华东师范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学员简易使用手册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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