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遴选推出“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遴选推出
“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1〕19号
2021年1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资源开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历史进程中取得的重大成就,按照中央相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决定遴选推出“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

  一、总体要求

  线路重点围绕“重温红色历史、传承奋斗精神”“走近大国重器、感受中国力量”“体验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等主题,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认真梳理历史脉络,以红色精神为指引,以满足人民群众红色教育需求为导向,突出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展示我国重大建设工程和科学工程、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成就,引导人民群众就近就便开展实地考察、国情调研,感受美好幸福生活。

  二、工作要求

  (一)线路主题

  1.“重温红色历史、传承奋斗精神”主题线路

  传承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改革开放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疫精神等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锻造形成的伟大精神,展现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重要标识和中国共产党百年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光辉历程的红色旅游线路。

  2.“走近大国重器、感受中国力量”主题线路

  体现我国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大国土空间布局建设工程领域取得的社会主义发展重大成就,展现“大国重器、中国力量”“中国智造、科技强国”“时代坐标、建设成就”形象的红色旅游线路。

  3.“体验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主题线路

  体现我国在新时代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展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全面小康、共同富裕”“‘两山理论’、和谐共生”形象的红色旅游线路。

  (二)报送原则

  1.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挖掘红色内涵,充分尊重红色旅游发展规律,不得歪曲红色历史。

  2.根据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的旅游规律要求,报送线路节点应基本具备外部通达条件、能够提供相应旅游服务、适宜观光游览,基础设施良好。

  3.线路内部景区(点)之间交通连接顺畅,或者经过改造、建设部分路段后能够满足旅游需求;

  4.线路设计要充分考虑路程和游览时间,线路时间为1-3天;

  5.切合主题,结合地方特色,突出发展成就,各省报送数量至少5条,不超过10条。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遴选“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红色旅游工作的重点任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要根据工作要求,系统梳理符合线路主题的红色旅游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可对公众开放的重大基础建设工程和科学工程,合理安排组织线路,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线路报送文化和旅游部。我部将对各地报送线路进行筛选和调整,并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旅游重点工作,适时向社会发布。

  政策咨询:资源开发司红色旅游指导处  

  (010)59882850、59881920

  材料报送:

  联 系 人:张姝琳、张雅婷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2号

  邮    编:100006

  手    机:13051748136、15028580538 

  电子邮箱:xianluzhengji@126.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8日



附件:1. 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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