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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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八 |
卷六十二·志第二十九
○百官八
宣尉司。掌軍民之務,分道以總郡縣,布行省之政令。邊陲有軍旅之事,則兼都元帥府。其次爲元帥府。其在遠服,又有安撫、宣撫、招討等使。
宣慰使司。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正九品。凡六道:曰山東東西道,益都路置。曰河東山西道,大同路置。曰淮東道,揚州路置。曰浙東道,慶元路置。曰荊湖北道,中興路置。曰湖南道。天臨路置。俱至元十三年置,惟淮東道置於十五年,至正十九年。增河南道宣慰司。置於洛陽。十五年,改北京行省爲宣慰司。
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使三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經歷二員,都事二員,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凡八道:曰廣東道,廣州路置。曰大理金齒等處。曰蒙慶等處,蒙慶一府,使二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都事亦減一員。曰廣西兩江道,靜江路置。曰海北海南道。曰福建道,曰八番順元等處,曰察罕腦兒等處,以上五府,使三員,副都元帥、金都元帥事二員,餘同前。曰吐番等處,使五員。曰吐番等路,使四員,二道均有捕盜官三員。曰烏斯臧納裏速古魯孫等三路。使五員,捕盜官一員。
宣慰使兼管軍萬戶府。宣慰使三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兼署管勾一員。凡三府:曰曲靖等路,曰羅羅斯,《元典章》:羅羅斯宣慰司都元帥府斷事官,正五品。曰臨安廣西道元江等處。舊紀至元二十五年,改雲南烏撤宣撫司爲宣慰司,兼管軍萬安府。
都元帥府。都元帥二員,副元帥二員,經歷、都事《元典章》都元帥府都事,正七品。原作知事乃字誤。各一員。凡四府:曰北庭,曰曲先塔林,都元帥三員。曰蒙古軍,曰征東。二府都元帥各一員,副一員。後至元以來,所增置者八道:曰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後至元元年置;曰邦牙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後至元四年置,至正二年罷;曰永昌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三年置,宣慰使三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中書省奏:闊端阿哈所分地,自脫脫木兒沒後,達達人口頭匹時被西番劫掠,深爲末便。遂置府以治之。曰山東東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六年置;曰荊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王十一年置:曰淮東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五年置於泗州天長縣;曰興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五年置:曰江州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六年置,東路鬱蒙古軍。舊紀大德二年,徒重慶府宣慰司都元帥府於成都。至順二年,置雲南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後俱裁省。
元帥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元帥一員,正三品。經歷、知事各一員。《元典章》:元帥府計議官,正七品。凡九府:曰洮州,元帥二員。曰十八族,增同知一員。曰積石州,增同知一員、脫脫和孫一員。曰禮店文州,增同知一員,蒙古奧魯、相副官一員。曰帖城問裏洋脫,曰朵甘思,曰當陽,曰岷州,曰脫思麻路。按脫思麻路稱軍民萬戶府,當陽、帖城、阿不籠等處分爲三萬戶府,岷州但有捕盜官,俱無元帥府名。疑此有誤。
分元帥府。凡七府,至正八年,置分元帥府於汀、漳二州,又置分府於沂州。十一年,置分府於寶慶路,又置寶武分元帥府,又置山東分元帥府於登州。十二年,置安東、安豐二處分元帥府。
宣撫司。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宣撫使一員,正三品。同知二員,正五品。副使二員,正五品。僉事一員,從五品。計議一員,正七品。經歷、知事、提控案牘架閣各一員。凡六府:曰廣南西道,不置副使、僉事。至元十四年,改廣南西道宣撫司爲宣慰司。曰麗江路,曰順元等處。曰播州。曰思州,至元十八年,改思州宣撫司爲宣慰司。曰敘南等處。不置僉事、計議。後至元以來所增者:曰紹熙軍民宣撫司。《元典章》:同知宣撫司僉事正三品,乃至元官制。至元時改宣撫使爲宣慰使凡二處。宣慰使從二品,則由宣撫改宣慰,宣撫亦必從二品也。其降正三品,未詳何時。後至元四年,置宣撫使六員,同知、副使各二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司獄一員,蒙古、儒學教授各一員,巡檢司十處。資、普、昌、隆下州四處。盤石、內江、安嶽、昌元、貴平下縣六處。六年罷。曰永順宣撫司,至正十一年改水順安撫司爲宣撫司。曰平緬宣撫司,至正十五年置。舊紀大德二年,並土番碉門安撫司改爲碉門魚通黎雅長河西寧遠軍民宣撫司。至大二年改松潘疊威茂州安撫司爲宣撫司。
安撫司。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安撫使一員,正三品。同知、正五品。副使、正五品。僉事各一員,從五品。經歷、從七品。知事從八品。各一員。凡十五府:曰松潘客疊威茂等處,增照磨一員。曰碉門魚通黎雅長河西寧遠等處,增照磨一員,以上隸宣政院。曰師壁洞,不置達魯花赤。曰永順等處,曰散毛洞,以上隸四川省。曰羅番遏蠻軍,不置達魯花赤。曰程番武盛軍,曰金百番太平軍,曰臥龍番南寧州,曰小龍番靜蠻軍,不置同知、副使。曰大龍番應天府,曰洪番永盛軍,曰方番河中府,曰盧番靜海軍,不置知事。曰新添葛蠻。以上隸湖廣省。《元典章》西夏新民安撫副使正五品,同知耽羅國軍民安撫司事正五品。後至元以來所增者,曰:中正軍民安撫司。至正十一年罷四川大奴管勾等洞長官司,立軍民府。十五年,改爲安撫司。曰:忠義軍民安撫司。至正十五年罷四川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長官司,置盤順軍民安撫司。至正十五年罷,置盤順府。
招討司。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使一員,經歷一員。凡十二府:曰吐番等處,招討使二員。曰刺馬兒岡等處,曰奔不思地裏,曰天全,招討使二員。曰長河西里管軍,招討使二員。曰朵甘思,不設達魯花赤。曰擔裏管軍,不設達魯花赤。曰徵沔,以下各屬,副使一員,無達魯花赤。曰唆尼,曰沿邊溪洞,曰六番。曰脫思馬田地。
宣化鎮南五路軍民府。至正十五年,置於四川。
團練宣撫勸農使司。至正十八年,一置耀於州,曰奉元延安等處團練安撫勸農使司;一置於分子邠州,曰鞏昌等處團練安撫勸農使司。每通使二員。同知、副使各二員,檢督六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
屯田使司。秩正三品。至正十五年,置軍民屯田使司於沛縣。《元典章》:寧夏府路營田使司達魯花赤、營田使,俱正五品。
諸路萬戶府。上萬戶府,管軍七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萬戶一員,正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三品。虎符。中萬戶府,管軍五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從三品。萬戶一員,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正四品。金牌。下萬戶府,管軍三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從三品。萬戶一員,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四品。金牌。皆世襲,有功則升秩。每府設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
鎮撫司。鎮撫二員,蒙古、漢人蔘用。上萬戶府正五品,中府從五品,下府從六品,銀牌。
上千戶所,管軍七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從四品,千戶一員,從四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五品。金牌。
中千戶所,營軍五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正五品。千戶一員,正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從五品。金牌。
下千戶所,營軍三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千戶一員,從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六品。銀牌。彈壓二員,蒙古、漢人蔘用,上千戶所從八品,中、下二所正九品、從九品內銓注。
上百戶所。百戶二員,漢人一員,從六品。銀牌。
下百戶所。百戶一員,從七品。銀牌。《元典章》:蒙古千戶副奧魯官,正八品。
黎兵萬戶府萬戶三員。正三品。千戶所十三處,正五品。每所領百戶所八處。正七品。元統二年置。湖廣行省諮:海南南接占城,西鄰交趾,環海四千餘里,中盤百洞,黎僚雜房,宜立萬戶府以鎮之。
水軍萬戶府。品秩同前。至正十三年,置水軍都萬戶府於崑山州。十四年,置水軍萬戶府於鎮江。十五年,置水軍萬戶府於黃河小清河口。
義兵萬戶府。至正十四年,置義兵萬戶府於河南、淮南兩省。又置毛胡蘆義兵萬戶府於南陽、鄧州等處。鄉人自相團結,號毛胡盧,因以名之。十五年,置義兵萬戶府於汴梁等處,又置忠義、忠勤萬戶府於宿州及武安州。
招討軍民萬戶府。至正二十年,置招討軍民萬戶府於鞏縣。二十六年,又置於嵩州。
義兵千戶所。至正十年,置義兵千戶所於廣西平樂等處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鄉、利場嶺、湖南道州路、武岡路、湖北靖州路等處。每所置千戶一員,彈壓一員,百戶十員,都目各一員。湖南道州二處千戶所,于帥府分司處設立,本司調遣。湖北靖州一處,從本省標撥鎮守調遣。總定九十六員。十三年,置義兵千戶水軍千戶於江西。
儒學提舉司。秩從五品。各行省皆置,統諸路、府、州、縣學校祭祀教養之事,及考校呈進著述文字。提舉一員,從五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吏目一員。元貞元年,沼各省止存儒學提舉司一,餘悉罷之。
蒙古提舉學校官,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廣、江西三行省有之。
官醫提舉司。秩從六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掌醫戶差役詞訟。至元二十五年置。惟河南、江南、江浙、江西、湖廣五行省有之。
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一員,正四品。副使一員,正五品。運判二員,正六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凡三處,曰:
兩淮都轉運鹽使司。至元十四年置,三十年罷,以其屬置場官。大德四年。復置批驗所於真州、採石等處。鹽場二十九所。每場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曰:呂四場、餘東場、餘中場、餘西場、西亭場、金沙場、石卷場、掘港場、豐利場、馬塘場、拼茶場、角斜場、富安場、安豐場、梁垛場、東臺場、河垛場、丁奚場、小海場、草灣場、白駒場、札莊場、五佑場、新興場、廟灣場、莞瀆場、扳浦場、臨洪場、徐讀浦場。
試驗所。每所提領一員,正七品。大使一員,正八品。副使一員。正九品。掌批驗鹽司。
曰:兩浙都轉運鹽使司。同知二員,無副。至元十四年置。
鹽場三十二所。曰:仁和場、許村場、西路場、下沙場、青村場、表部場、浦東場、橫浦場、蘆匯場、海沙場、鮑郎場、西興場、錢清場、三江場、曹娥場、石堰場、鳴鶴場、清泉場、長山場、穿山場、袋山場、玉泉場、蘆花場、大嵩場、昌國場、永嘉場、雙穗場、天富南監、長亭場、黃岩場、牡瀆場、天富北監、長亭場、龍頭場。
曰:福建等處都轉運鹽使司。同和二員。無副使。鹽場七所。曰:海口場、牛田場、上裏場、惠安場、潯美場、浯州場、■〈氵丙〉州場。延祐六年,二兩浙鹽倉六所,秩八品,官二員。惟杭州、嘉興二倉,設官三員,秩從七品。鹽場三十四所,場設鹽運一員,秩正八品,罷檢校所。至正二年,杭州、嘉興、紹興、溫州、台州等路各立檢校批驗鹽司所。
廣東鹽課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鹽場十三所。曰靖康場、歸德場、東莞場、黃田場、香山場、姓峒場、雙恩場、鹹水場、漆水場、石橋場、陘井場、招收場、小江場。
四川茶鹽轉運司。秩從三品。使一員,從三品。同知、副使、運判各一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鹽場十二所。曰:簡鹽場,曰:隆鹽場,曰:綿鹽場。曰:潼川場、遂實場、順慶場、保寧場、嘉定場、長寧場、紹慶場、雲安場、大寧場。至元六年,立四川監榷茶場使司。後改爲茶鹽轉運司、榷茶都轉運司。設官並秩未詳。
廣海鹽課提舉司。秩從四品。都提舉二員,從四品。同提舉二員,從五品。副提舉二員,從六品。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二員。
江西榷茶運使司。至元十六年置,後省。元統元年,復置湖廣江西。
市舶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二員,從六品。副提舉二員,從七品。知事一員。至元二十二年,立市舶都轉運司。二十五年,改海南博易市舶提舉司。三十一年罷。後復置。至大四年。又罷。延祐三年,改立泉州、廣東、慶元三所市舶提舉司。至元二十年,罷福建市舶總管府。建置年分末詳。《元典章》:市舶提舉司七處。曰:杭州、慶元、泉州、廣州、上海、溫州、澉浦,提舉俱從五品。
江浙金銀洞冶都轉運使司。元貞元年立。官制元考。《元典章》:湖南湖北金場都轉運使,正三品。
海道運糧萬戶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萬戶一員,正三品。副萬戶四員,從三品。經歷一員,正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鎮撫司鎮撫二員。正五品。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七年罷鎮撫司。其屬:
海運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二員,並正五品。副千戶三員。從五品。凡六處。曰:溫、臺,曰慶元紹興、曰抗州嘉興,曰崑山崇明,曰常熟江陰,曰平江海運香莎糯米千戶所。
至元二十七年,罷海道糧運萬戶。二十八年。罷海道運糧鎮撫司。大德七年,並海道運糧萬戶府爲海道都漕運萬戶府。至大四年,省海道運糧萬戶爲六員,千戶爲七所。皇慶元年,省萬戶一員,增副萬戶一員,防禦海道運糧萬戶府。至正十五年,升台州海道州防千戶所爲萬戶府,又置分府於平江,添設兵馬司都指揮二員,指揮二員,副指揮四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司獄、獄丞各一員。
至正十年,立兵馬司四處,曰:大名,曰:東平,曰:濟寧,曰:徐州。十五年,罷沂州分元帥府,改立兵馬指揮使司;濟寧兵馬司添置副指揮一員。
屯田使司。秩正三品。至正十五年,置於沛縣。
諸路總管府。至元二十年,定十萬戶之上者爲上路,十萬戶之下者爲下路。當衝要者,雖不及十萬戶亦爲上路。上路,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兼管勸農事,江北則兼諸軍奧魯。同知、從四品。治中、正五品。判官正六品。各一員。下路,秩從三品。不置治中,同知如治中之秩。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上路二員,從六品。專治刑獄,中路一員。大德二年。增上路三員,下路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或二員,照磨兼承發架閣一員。其屬曰:
儒學教授,一員。秩正九品。學正一員,學錄一員。諸路同。其散府、上中州亦設教授,一員,下州設學正一員。
曰:蒙古教授,一員。秩正九品。
曰:醫學教授一員。
陰陽學教授一員。俱從九品。
曰:司獄司。司獄一員,從八品。丞一員。正九品。
曰:平準行用庫。提領、從七品。大使、從八品。副使各一員。從九品。
曰織染局。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員。
曰雜造局。大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員。
曰:惠民藥局。提領一員。
曰:稅務局。提領一員,從七品。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各一員。
曰:錄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司,以掌城中民戶之事。中統二年,驗民戶多寡,定員數二千戶以上設錄事、司候、判官各一員。二千戶以下,省判官。至元十六年,邠路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專領課程。二十年,置達魯花赤一員。省司候,以判官兼攝捕盜之事。典史一員。若城市民少則不置司,歸之倚部縣。在兩京,則爲警巡院。獨杭州置四司,後省爲左右兩司。
諸散府。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正四品。知府或府尹二員,俱正四品。領勸農、奧備與路同。同知一員,從五品。判官一員。從六品。推官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有隸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隸省部者,有統州縣者,有不統縣者,其制各有差等。
諸州。中統五年。並立州、縣,未有差等。至元三年,定一萬五千戶之上者爲上州,六千戶之上者爲中州,六千戶之下者爲下州。江南平。二十年又是其地五萬戶之上者爲上州,三萬戶之上者爲中州,不及三萬戶者爲下州。升縣爲州者四十有四。縣戶雖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達魯花赤、州尹俱秩從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達魯花赤、知州並從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從七品。下州,達魯花赤、知州並從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盜之事。上州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中州吏目、提控案牘各一員,下州吏目一員或二員。
諸縣。至元三年。合併江北州縣六千之上者爲上縣,二千戶之上者爲中縣,不及二千戶者爲下縣。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萬戶之上者爲上縣,一萬戶之上者爲中縣,一萬戶之下者爲下縣。上縣,秩從六品。達魯花赤一員,正六品。尹一員,正六品。丞一員,正八品。簿一員,正九品。尉一員,從九品。典史一員。中縣,秩正七品。不置丞。下縣,秩從七品。置官如中縣,民少事簡之地則以薄兼尉。後又別置尉,主捕盜之事,別有印。典史一員。巡檢司,秩正九品。巡檢一員。
諸軍。唯邊遠之地有之,其秩如下州,其設官、置吏亦如之。
諸蠻夷長官司。西南夷諸漢洞各置長官司,秩如下州。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參用其土人爲之。
各處脫脫禾孫,掌辦使臣奸僞。正一員,秩從五品。副一員。五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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