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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貨十二

卷七十九·志第四十六

 

  ○食貨十二

  △賑恤上

  賑恤之法有二:曰蠲免,曰賑貸。以恩免者:朝廷有大慶則免之;有盜喊之亂、軍旅供給之費,則免之;逃亡復業者,則免之;軍民站戶困弊,則免之。以恩賑者:曰鰥寡孤獨,曰諸王部衆之貧乏。其餘則恩免所及者,賑亦及之。至於災免、災賑,則以水旱疫癘,救生恤死,尤荒政之最亟者。今類共事,分著於後。

  恩免:

  世祖中統元年,量減絲料、包銀分數。

  二年,詔:減免民間差發,免平陽、太原軍站戶重租稅科。詔:十路宜撫使。量免民間課程,弛諸路山澤之禁。

  三年,以軍興,人民勞苦,敕停公私逋負毋徵,以米千石、牛三百給西京蒙古戶。北東等路。以兵興供給繁重,免本歲絲料、包銀。蠲濱、棣今歲田租之半,東平蠲十分之二。復蒙古軍站戶。差戶、農民包銀,徵其半。俘戶止令輸絲。民戶輸賦之月,毋徵私債。敕濟南官吏,凡軍民公私逋負,權住毋徵。三叉沾竈戶,經宋兵焚掠,免今年租賦。以濟南路遭李璮之亂,軍民皆飢,盡免差發。

  四年,以西涼民戶值渾都海之亂,人民流散,免差稅三年。

  至元元年。詔:減明年包銀十分之三,無業者試十分之七,逃戶復業者免差稅三年。

  三年,減中都包銀四分之一。

  七年,諸路課程,減十分之一,以紓民力。

  八年,詔:四川民力困弊,免茶鹽課稅。

  十二年,蠲免包銀絲綿鈔,免河南路包銀三分之二,其餘路分亦免十分之五。

  十三年,敕減今歲絲賦之半,免大都醫戶十二年絲銀。

  十七年,敕和州等處爲叛兵所掠者,賜鈔給之。仍免民差役三年。

  十八年,免福州路今年稅二分。十八年,以前租稅並免徵。

  十九年,免諸路民戶明年包銀、俸鈔及逃移戶差稅。

  二十年,免大都、平灤民戶絲綿俸鈔。二十年,免福建歸附後未徵苗稅,免京畿所括田舊稅三分之二,新稅三之一。

  二十一年,蠲江南今年田租十分之二,其十八年以前逋欠悉免之。

  二十二年,除民間包銀,三年不使帶納俸鈔,盡免大都地稅。

  二十四年,免唐兀衛河西地元籍徭役,免東京等處軍民徭賦。

  二十五年,免遼陽、武平等差發,以武岡、寶慶二路薦經寇亂,免今年酒稅課及前歲逋租。以南安、瑞、贛三路,連歲盜起,民多失業,免逋歲萬二千六百石。湖頭賊張治國掠泉州,免泉州今歲田。

  二十六年,蠲汀、漳二州田租。宜章縣爲廣東寇所掠,免今歲田租。

  二十七年,常寧州過寇亂,免其田租。廣州、韶州以遭寇亂,並免其田租。減河間、保定、平灤三路絲綿銀。

  二十八年,免江淮貧民至元十二年至二十五年所逋田租二百九十七萬六千餘石,及二十六年未輸田租十三萬石、鈔一千一百五十錠、絲五千四百斤、綿千四百三十餘斤。二十八年,免腹裏諸路包銀俸鈔,其大都、上都、隆興、平灤、大同、太原、河間、保定、武平、遼陽十路鈔鋃併除之。

  二十九年,以上都、隆興、平灤、河間、保定五路供給,視他路爲甚,宜免今歲公賦。免寶慶路田租萬三千九百七十三石。置會同、安定二縣隸瓊州,免其田租。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除大都、上都兩路差稅一年,其餘減丁地稅十分之三,系官逋欠一切蠲免,民戶逃亡者差稅皆除之。以上世祖皇后裕宗尊號,免所在本年包銀俸鈔,及內郡地稅、江淮以南商稅。

  元貞元年,除大都民戶絲料、包銀、稅糧。

  大德元年,免上都、大都、隆興差稅三年。

  大德二年,免今年上都、隆興絲銀,大都差稅、地租。

  四年,詔頒寬令,免上都、大都、隆興大德五年絲銀稅糧,附近秣養馬駝之郡免稅糧十分之三,其餘免十分之一,江北荒田許人耕種者並展稅限一年。著爲令。

  七年,以轉輸軍餉勞,免思、播二州及潭、衡、辰、沅等路稅糧一年,常、澧三分之一,淘金站戶無種佃者免雜役。

  九年,又下寬免之令,以恤大都、上都、隆興、腹裏、江淮之民。

  十年,免大都今年租,逃移復業者免差稅三年。

  十一年,免上都、大都、隆興差稅三年,其餘路分量輕重優免。免雲南八番等地面差發一年,其積年逋欠蠲之,逃移復業者免三年。

  至大二年,上尊號,詔:毋令見戶包納差稅,被災百姓內郡免差稅一年,江淮免夏稅三年,免大部、上都、中都秋稅,其餘今歲被災人戶,依上蠲免,至大二年以前民間欠差稅課程。並行豁免。

  四年,免腹裏包銀及江南夏稅十分之二。又免大都、上都、中都差稅三年。

  延祐元年,以改元,免上都十大都差稅二年,其餘經賑者免一年,流民復業者免差稅三年。

  二年,免各差稅、絲料,延祐元年瀘陽、麻陽二縣以土賊作亂,蠲其田徂。

  七年,減天下租賊二分,包銀二分。免上都、大都、興和三路差稅三年,又免稅糧、包銀、絲料、合有差發。

  至治二年,免大都、興和差稅三年,八番、思、播、兩廣洞寨差稅二年,江淮創科包銀三年,四川、雲南、甘肅秋糧三分,河南、陝西、遼陽絲銀三分,賑恤雲南、廣海等處。

  泰定元年,免天下和買雜役三年,蛋戶差稅一年。

  二年,除江淮創科包銀,流民復業者免差役三年。

  二年,免各路差絲科。

  天曆元年,免諸路差稅、絲料有差及海北鹽課二年,免民間逋賦無可追徵者,免奉元路商稅一年,免永平總管府田租二年,免達達軍站之貧乏者及各路差租有差,免人民逋欠官錢。

  至順元年,以改元,免諸路稅差有差,詔:河南、懷慶、衛輝、普寧四路今歲差發全行蠲免;其餘路分,腹裏差發、江淮復稅,亦免三分,免海北鹽課三年,免雲南行省田租。

  三年,免大都、上都、興和三路差稅三年,腹裏差發免,其餘諸郡不納差去處免稅糧十分之二,江淮以南夏稅亦免二分。

  至正元年,免天下稅糧五分。

  六年,免天下差稅三分,水早之地全免。

  災免:

  中統元年,以各處被災。驗實免科差。四年,以秋旱霜災,減大名等路稅稂。

  至元三年,開元等路飢,減戶賦布二匹,秋稅減其半,水達達戶,減青鼠二,其租稅,被災者免徵。真定等路旱蝗,其代輸築城役人戶,悉免之。

  五年,東勝旱,免其租賦。

  八年,以去歲東平及西京旱蝗水潦,免其租賦。

  七年,益都登萊早蝗,詔減其今年包銀之半。東京路飢兼造船勞役,免今年絲銀十之三。

  南京、河南等路蝗,減今年絲銀十之三。以南京、河南旱蝗,減今年差賦十之三。

  十八年,保定路清苑縣旱,高店、夏津、武城等縣蟊害稼,免今年程計六千四百四十八石。

  十九年,免鞏昌等處積年所欠田租課。

  二十四年,大都飢,免今歲俸鈔,諸路半征之。瀋州飢,又經乃顏兵蹂躪,免其今年絲鋃、租賦。浙西諸路水,免今年田租十之二。

  二十五年,益州旱,蠲其租四千七百石。平江水,免所負酒課。睢陽霖雨害稼,免其租千六百石有奇。以考城、陳留、通許、杞、太康五縣大水,及河溢沒民田,免其租萬五千二百石。保定霖雨害稼,免今歲田租。漷州等處霖雨吉稼,免今年田租。安西省大飢,免田租二萬一千五百石有奇,仍貸粟賑之;嘉樣、魚臺、金鄉三縣霖雨害稼,免其租五千石。鞏昌路荐饑,免田租之半,仍以鈔三千錠點其貧者。

  二十六年,紹興大水·免未輸田租。泰發寺屯明大水,免今歲租。濟寧、東平、汴粱、濟南、棣州、順德、平灤、真定霖雨害稼·免田租十萬五千七百四十九石。兩淮屯田雨雹害稼,免今歲田租。大都路霖雨害稼。免今歲田租,仍減價糶諸路倉糧。臺、婺二州飢,免今年田租。武平路飢,免今年田租。無爲州大水,免今年田租。

  二十七年,晉陵、無錫二縣霖雨害稼,並免其田租。芍陂霖雨害稼,免其租。以荐饑,免今歲銀、俸鈔,其在上都、大都、保定、河間、平灤者萬一百八十錠,在遼陽省者千三百四十八錠有奇。平山、真定、棗強三縣早,靈壽、元氏二縣大雨雹,並免其租。江陰大水,免田租萬七百九十石。河溢太康,沒民田三十一萬九千八百餘畝,免其租八千九百二十八石。棣州厭次、河陽大風雹害稼,免其租。免河間、保定、平灤歲賦絲之半。懷孟路武陟縣、汴梁路祥符縣皆大水,免田租八千八百二十八石。終南等屯霖雨害稼萬九千六百餘畝,免其租。廣濟署洪濟屯大水,免其租萬三幹二百四十一石。興、鬆二州隕霖殺禾,免其租。隆興路隕霜殺稼,免其田租五千七百二十三石。免大都、平灤、保定、河間自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逋租十三萬五百六十二石。大同路民多流移,免其田租二萬一千五百四石。

  二十八年,上都、太原飢,免至元十二年至二十六年所逋田租三萬八千五百餘石。武平路飢,免其去年租田。凡州郡田嘗被災者,悉免其詛,不被災者免十之五。太原、杭州飢,免今歲田租。撫州路飢,免去歲田租四千五百石,大名之清河、南樂諸縣霖雨害稼,免田租萬六千六百六十九石,婺州水,免田租四萬一千六百五十石。景州、河間等州霖雨害稼,免田租五萬六千五百九十五石。以歲荒,免平灤屯田,免大都今年田租。保定、河間、平灤三路大水,被災都全免,收成者半之。武平飢,免今年田租。廣濟署大昌等屯水,免田租萬九千五百石。以武平地震,全免去年稅四千五百三十六錠,今年量輸之,止徵二千五百六十九錠。

  二十九年,京畿荐饑,免今歲田租。龍興路南昌、新建、進賢三縣水,免田租四千四百六十八石。平江、湖州、常州、鎮江、嘉興、松江、紹興等路水,免至元二十八年田租十八萬四千九百二十八石。大寧路惠州連年水旱,詔給鈔二千錠及糧一月賑之。太平、寧國等六路飢,發粟賑之。高麗飢,賜米十萬石。廣濟署屯田既蝗覆水,免今年田租九千三百十八石。平灤路大水且霜,免田租二萬四千四十一石。

  三十年,營田提舉司屯田爲水所沒,免其租四千七百七十二石。湖州、平江、嘉興、鎮江、揚州、寧國、太平等路大水,免田租百二十五萬七千八百八十三石。岳州華容縣水,免田租四萬九百六十二石。遼陽、瀋州、廣寧、開元等路雹害稼,免田租七萬七千九百八十八石。岳州華容縣水,免田租四萬九百六十二石。

  三十一年,常德、嶽、鄂、漢陽四州水,免其田租。

  元貞二年,象食屯水,免其田租。

  大德元年,歸德、徐、邳、汴梁諸縣水,免其田租二年。以水旱,減州郡田租十分之三,甚者盡免之,老病單弱者差稅並免三年。順德旱,大風損麥,免田租一年。

  三年,揚州、淮安,免其田租。以江陵、沔陽、廬、隨、黃等州旱,汴梁、歸德、永、隴、陝蝗,並免其出租。

  五年,平灤路水,免今年田租,仍賑粟三萬石。遣官分道賑恤各路,被災重者,免其差一年,貧乏之家計口賑之。順德路水,免其田租。江陵、常德、皆旱,並免其門攤、酒課。

  七年,盡除內郡饑荒所在差稅,仍令河南省賑恤流民。各道宜撫使言:「去歲被災人戶未經賑濟者,宜免其差役。」從之。浙西淫雨,民飢者十四萬,賑糧一月,仍免今年夏稅,並各戶酒醋課。免大德七年民間逋稅。

  八年,免平陽、太原差其差稅三年,及隆興、上都、大同等路被災人戶二年。大都、保定、河間路免一年。江南佃戶私租太重,以十分爲率,減二分,永爲定例。柳林屯田被水,其逋租及民貸食者皆勿徵。陳州霖雨,免其田租。以順德、恩州去歲霖雨,免其民租四千餘石。大名、高唐去歲霖雨,免其田租二萬四千餘石。冀、孟、輝、雲內諸州,去歲霖雨,免其田租二萬二千一百石。

  九年,以陝西渭南、櫟陽諸縣旱,免其田租。免晉寧、冀寧三年商稅之半。揚州之泰興、江都,淮安之山陽水,免其田租九千餘石。

  十一年,陝西行省吉:「開成路前者地震,民力重困,已免賦二年,請再免今年。」從之。

  至大元年,江淮大飢。免今年作賦及夏稅。益都飢,免今年差徭,仍以本路課稅及發米汪利詩兩倉粟賑之。江南北水旱饑荒,免至大元年差發、官稅。免紹興、廣元、台州、建康、廣德諸路田徂,又免酒課十分之三。紹興災甚,凡田戶止輸田租十分之四。

  至大二年,以徐、邳連年大水,百姓流離,悉免今年差稅。東平、濟寧荐饑,免其民差稅之半,下戶悉免之。

  三年,濟南、東平符處飢,免曾經賑恤諸戶今歲差稅,其未經賑恤者量減其半。

  四年,浙西水災,免漕江浙糧四分之一。

  皇慶元年,益都飢,免所貸官糧二十四萬石。

  皇慶二年,免大寧路金稅、鹽課。

  延祐元年,免上都、大都差稅二年,其餘被災曾經賑濟人戶免其稅一年。免蒙古地差稅二年。

  三年,甘肅等州飢,免田租。

  至治元年,滁州霖雨傷稼,免其田租。臨江路旱,免其田租。高郵興化縣水,免其田租。雷州路海康、遂溪二縣海溢,壞民田,免其稅二年。河間、陝西十二縣民飢,免其徂之半。涇州雨雹,免被災者租。南陽西穰等屯風雹,洪澤芍陂屯田去年旱蝗,並免田租。免德安府被災民租。睢、許二州,去年水早,免其租。淮安路去歲大水,遼陽路隕霜殺禾,南康路旱,並免其租。安豐縣霖雨害稼,免其租。揚州旱,免其租。新安、上蔡二縣水,免其租。淮安路水,免其租。

  泰定三年,大都、河間、保定、永平、濟甫、常德諸路飢,免其田租之半,廬州、鬱林州及洪澤旱,免其租。光州水,中山安喜縣雨雹傷稼,大昌屯河決,大寧、廬州、德安、梧州、中慶諸路屬縣水旱,並免其租。沔陽府阜,免其租。永平路大水,免其租,仍賑稂一月。亳州河溢,免其田租。

  四年,永平路飢,免其租,仍賑糧兩月。汴梁屬縣飢,免其租。延安府縣旱,免其租。龍興屬縣旱,免其租。大都、保定、真定、東平、濟南、懷慶諸路旱、免其田租之半。

  致和元年,免河南自實田租一年,被災州郡稅糧一年,流民復業者差稅三年。

  天曆二年,免陝西延安諸屯逋糧千九百七十石。永平屯田昌同、濟民、豐贍諸署以蝗及水災,免今年租。以淮安海寧州、鹽城、山陽諸處去年水,免今年租。黃州及思州旱,免其田租。

  至順元年,以河南、懷慶旱,其門攤課程及逋欠差稅皆免徵。

  至順二年,安慶之望江,淮安之山陽縣皆水,免其田租。常德府枕源州水,免其田租。以揚州泰興、江都二縣雨害稼,免其田租。德安府水,免其田租。辰州、興國二路蟲,歸德府雨傷稼,並免其田租。高郵府水,免今年租。

  元統二年,免天下民租之半。

  恩賑:

  中統元年,詔天下鰥寡孤獨者廢疾不能自存之人,命所在官司以糧贈之。

  至元元年,詔病者給藥,貧者給糧。

  八年,令各路設濟衆院以居貧民。敕諸路鰥寡孤獨疾病不能自存者,官給廬舍薪米。

  十年,以官吏破除人己,凡糧薪並敕於公廳給散。

  十七年,賜四川貧民及兀刺帶等牛馬羊價鈔。賜禿渾貧民糧及八剌合赤等羊馬鈔。十八年,上都南四站人畜睏乏,賜鈔給之。

  十九年,各路立養濟院一所,仍委憲司點治。

  二十年,給京師南城孤老衣糧房食。給水達達鰥寡孤獨者絹千匹、鈔三百錠。

  二十一年,賜貧乏者阿魯渾、玉龍帖木兒等部衆,共鈔七千四百八十錠。賜貧乏者押失、忻都察等鈔一萬四千三錠。賜蒙古貧乏者也裏古、怯列海、察兒等鈔十二萬四千七百二十三錠,又賜蒙古貧乏者兀馬兒等鈔二千八百五錠。

  二十二年,以伯敕八等貧乏,給鈔七萬六千五百二錠。賜合達裏貧民及合剌和合丹民牛種,給鈔萬六千三百錠。

  二十四年,給諸王巴八所部貧乏者鈔萬一千錠。

  二十五年,濟寧投下蔡古軍乏食,詔遼陽省給米萬石賑之。以咸平薦經兵亂,發瀋州倉賑之。兀良臺饑民多殍,給三月糧。西安王阿難荅來告飢,詔給米六千石及橐駝百。

  二十六年,拔都不倫部民千一百四十八戶貧乏,賜銀十萬五千一百五十兩。檢視請王按灰部貧民,給以糧。乞兒乞思戶,驗其貧者賑之。遼陽自乃顏叛,民疲敝,發鈔五千八百錠賜之,賜也速帶兒所部萬人鈔萬錠。

  二十七年,命驗大都路貧病之民在籍者二千八百三十七人,發粟三百石賑之。

  二十八年,給寡婦冬夏衣,賜薛徹溫都兒等九驛貧民三月糧。

  二十九年,給貧民柴薪,日五斤。

  三十年,周貧乏,鈔三萬七千五百二十錠。

  三十一年,賜京師貧民米絹。以東勝等處牛遞戶貧乏,賜鈔三千餘錠。卜阿思民,爲海都所掠,喝鈔三萬九千九百餘錠。

  元貞元年,以蠻子臺所部貧乏,賜鈔十八萬錠。以諸王亦憐真部驛人貧乏,賜鈔千錠。賜章河至苦鹽驛分乏戶鈔一萬二千九百餘錠。給塞下貧民鈔二萬四千錠。以博爾赤、荅剌赤貧乏,賜鈔二萬九千餘錠。賜諸王巴撒爾等三部鈔四萬八千五百餘錠。

  二年,詔各處孤老人布帛各一匹賑之。賜遼陽行省糧三萬石。安西王部貧乏,給糧萬石賑之。

  大德元年,給也只所部六千戶糧。

  二年,以糧十萬石賑北邊內附貧民。給西平王奧魯赤所部民糧。

  三年,詔:遇天壽節,人給中統鈔一貫,著爲令。駙馬蠻子臺所部匱乏,以糧十三萬石賑之。遼東開元、咸平蒙古、女真等人乏食,以糧二萬五千石賑之。

  四年,賜諸王也只裏部鈔二萬錠,八憐脫思所隸戶六萬五千餘錠。賜出伯所部鈔萬五千四百餘錠,賑之。

  五年,給和林貧軍鈔二十萬錠,諸王藥忽木所部鈔萬五千九百餘錠。紿札忽而真妃子所部鈔二萬錠,又給札忽而真及諸王出伯軍鈔四十萬錠。賜定遠王所部鈔十四萬三千錠。減直糶米賑京師貧民,其老幼廩給之。

  五年,始行紅貼糧法於大都、上都,令有司籍貧戶,置半印號簿文貼,各書姓名口數,逐月對貼,以給大口三斗,小口半之,視賑糶之直三分減一,每年撥米二十萬四千九百餘百。

  六年以雲南站戶貧乏,以銀鈔優恤之。京師民乏食,計口賑之。發通州倉米賑貧民,給死者棺木錢。賑那海貧乏戶米八千石。賜諸王合荅孫等部鈔四萬五千八百餘錠。

  七年,賑鳳翔、秦、鞏、甘州、合迷裏貧乏戶。七年,賜諸王脫鐵木兒之子也先博怯所部等鈔六千九百餘錠。賜諸王阿只吉所部鈔二萬餘錠、糧萬石。

  八年,賜西平王奧魯赤、合帶等部民鈔萬錠,朵耳思等站戶鈔二千二百錠、銀三百九十兩有奇。

  九年,賜諸王完渾、撒都失裏、別不花等所部鈔。五萬六千九百錠,幣帛有差。免大都、上都、隆興差稅,內郡包銀、俸鈔一年。江淮以南租稅及佃種官田者,均免十分之二。九年,紿脫脫所部乞而吉思民糧五月。九年,賜西寧王出伯所部鈔三萬錠。

  十年,以沙都而所部貧乏,給糧兩月。以京畿雷家站戶貧乏,賜鈔五百錠。

  十一年,賜晉王部貧民鈔五萬錠。

  至大元年,以大都難食,糶米十萬石減其價以賑之。詔開寧路及宣德、雲州工役浩繁,除賦稅已免二年外,更免一年。

  三年,楚王牙忽都所隸戶貧乏,以米萬石、鈔六千錠賑之。賜晉王也孫鐵木兒所部貧民鈔三千錠。

  四年,賜大都路民九十者二千三百三十一人。帛二匹;八十者八千三百三十一人,帛一匹。賜湘寧王所部鈔三萬二千錠。

  皇慶二年,以米五千石賑阿只吉都之貧乏者。

  延祐元年,西番諸王貧乏。給鈔萬錠。曲魯部畜牧耗,賜鈔八百七十三錠。營王也先鐵木兒支屬貧乏,賑糧兩月。荅即乃所部匱乏,給糧二萬石。

  二年,諸王脫列鐵木兒所部缺食。以鈔七千五百錠賑之。發粟三百石,賑諸王按鐵木兒等部貧民。奉元、龍興、吉安、察罕腦兒諸驛乏食。給糧賑之。

  三年,諸王按灰部乏食,給米三千二百八十六石賑之。

  四年,給天下鰥募孤寡獨鈔,減免各處田租有差。以諸王部經脫火赤之亂,百姓貧乏,給鈔十六萬六千錠、米萬石賑之。賜諸王禿滿鐵木兒等部金一千三百兩、銀七千七百兩、鈔一萬七千七百、幣帛二千匹。

  五年,賜晉王等部貧乏者二月糧。五年,賑遼東貧民。諸王雍吉部衆乏食。賑米三千石。諸王按塔木兒等部衆乏食,賑糧兩月。敕樞密院覈實蒙古貧乏者,存恤之。

  六年,賑晉王部貧民,給鈔四十萬錠。賑合剌赤部貧民三十萬錠。賑諸位怯憐口。賜左右鷹房及合剌赤等貧乏鈔十四萬錠。東平、濟寧水陸驛乏食,戶紿麥千石。敕上都、大都冬夏設食於路,以食飢者。

  七年,市羊五十萬、馬十萬,賑北方貧乏者。市馬三萬、羊四萬給進軍貧乏者。以昌平、灤汨十三驛供億繁重,給鈔三十萬貫賑之。

  至治二年,嶺北戍卒貧乏,賜鈔三千二百五十萬貫、帛五十萬匹。給蒙古子女貧乏者鈔七百五十貫,又賜百五十貫。

  三年,賑北邊軍鈔二十五萬錠、糧二萬石。

  泰錠元年,徹徹火兒火思之地五千戶貧乏,賑之,給鈔三千錠散與貧者。

  三年,賑昌王八剌失所部鈔四萬錠。賑潛邸貧民鈔二十萬錠。

  天曆二年,賑保錠路被兵之民百四十五戶糧一月。真定民三千七百四十八戶及開平縣民被兵者,並賑之。以米五萬石賑糶京師貧民。

  至順元年,發米十萬石賑糶京師貧民。命以賑糧十萬石濟京師貧民。賑上都怯憐口萬五千七百戶,糧二萬石。賑襄鄧畏兀民被兵者六十三戶,戶給鈔十五錠、米二石;被兵掠者五百七十七戶,戶給鈔五錠、米二石。

  三年,賑糶米五萬石濟京師貧民。給諸王也先鐵木兒所部二千石。賑暗伯拔都軍屯東邊者糧兩月。賑金蘭站戶不能自存者糧兩月。賑遼陽千戶小薛幹所部貧乏者糧。安西王阿難荅、西平王奧魯赤所部皆乏食。給米有差。速哥察兒等十三站乏食,給鋃。

  至正元年,臨賀縣被徭寇掠,發義倉賑之。

  至正六年,發米二十萬石賑糶上都貧民。

  八年,遺使賑湖南北被寇人民,死者鈔五錠,傷者三錠,毀所居屋者一錠。

  十六年,詔沿海州縣爲賊所掠者,免田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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