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的放債法

“意表之外” 新時代的放債法
作者:魯迅
1928年9月14日
小雜感
本作品收錄於《而已集

還有一種新的“世故”。

先前,我總以為做債主的人是一定要有錢的,近來才知道無須。在“新時代”裏,有一種精神的資本家。

你倘說中國像沙漠罷,這資本家便乘機而至了,自稱是噴泉。你說社會冷酷罷,他便自說是熱;你說周圍黑暗罷,他便自說是太陽。

阿!世界上冠冕堂皇的招牌,都被拿去了。豈但拿去而已哉。他還潤澤,溫暖,照臨了你。因為他是噴泉,熱,太陽呵!

這是一宗恩典。

不但此也哩。你如有一點產業,那是他賞賜你的。為什麽呢?因為倘若他一提倡共產,你的產業便要充公了,但他沒有提倡,所以你能有現在的產業。那自然是他賞賜你的。

你如有一個愛人,也是他賞賜你的。為什麽呢?因為他是天才而且革命家,許多女性都渴仰到五體投地。他只要說一聲“來!”便都飛奔過去了,你的當然也在內。但他不說“來!”所以你得有現在的愛人。那自然也是他賞賜你的。

這又是一宗恩典。

還不但此也哩!他到你那裏來的時候,還每回帶來一擔同情!一百回就是一百擔——你如果不知道,那就因為你沒有精神的眼睛——經過一年,利上加利,就是二三百擔……阿阿!這又是一宗大恩典。

於是乎是算賬了。不得了,這麽雄厚的資本,還不夠買一個靈魂麽?但革命家是客氣的,無非要你報答一點,供其使用——其實也不算使用,不過是“幫忙”而已。

倘不如命地“幫忙”,當然,罪大惡極了。先將忘恩負義之罪,布告於天下。而且不但此也,還有許多罪惡,寫在賬簿上哩,一旦發布,你便要“身敗名裂”了。想不“身敗名裂”麽,只有一條路,就是趕快來“幫忙”以贖罪。

然而我不幸竟看見了“新時代的新青年”的身邊藏著這許多賬簿,而他們自己對於“身敗名裂”又懷著這樣天大的恐慌。

於是乎又得新“世故”:關上門,塞好酒瓶,捏緊皮夾。

這倒於我很保存了一些潤澤,光和熱——我是只看見物質的。

九,十四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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