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社批評家的任務

流氓的變遷 新月社批評家的任務
作者:魯迅
1930年1月1日
書籍和財色
本作品收錄於《三閒集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年一月一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一期。

  新月社中的批評家,是很憎惡嘲罵的,但只嘲罵一種人,是做嘲罵文章者。新月社中的批評家,是很不以不滿於現狀的人為然的,但只不滿於一種現狀,是現在竟有不滿於現狀者。

  這大約就是「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揮淚以維持治安的意思。

  譬如,殺人,是不行的。但殺掉「殺人犯」的人,雖然同是殺人,又誰能說他錯?打人,也不行的。但大老爺要打鬥毆犯人的屁股時,皂隸來一五一十的打,難道也算犯罪麼?新月社批評家雖然也有嘲罵,也有不滿,而獨能超然於嘲罵和不滿的罪惡之外者,我以為就是這一個道理。

  但老例,劊子手和皂隸既然做了這樣維持治安的任務,在社會上自然要得到幾分的敬畏,甚至於還不妨隨意說幾句話,在小百姓面前顯顯威風,只要不大妨害治安,長官向來也就裝作不知道了。

  現在新月社的批評家這樣盡力地維持了治安,所要的卻不過是「思想自由」,想想而已,決不實現的思想。而不料遇到了別一種維持治安法,竟連想也不准想了。從此以後,恐怕要不滿於兩種現狀了罷。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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