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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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

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7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特作决议如下:

一、紧紧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自治区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工作要求。结合新疆实际,突出学习宣传以“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反恐维稳意识、风险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通过在全社会广泛、持续、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服务自治区“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人士、基层群众和流动人口。坚持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把基层普法作为“七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加强村(居)委会干部法治培训,强化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秩序、宗教秩序和政治秩序意识;加强宗教人士、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宗教人士的爱国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流动人口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能力,夯实法治新疆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用现代文化、法治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将法治文化融入民族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中,深入开展法治文艺进乡村、进社区、进牧场活动,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化、常态化,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疆精神,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四、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继续深化法治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延伸触角,扩大覆盖面。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等创新。发挥人大常委会作用,继续开展好“法治新疆·天山行”活动,推进自治区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服务自治区稳定发展大局、服务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树立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思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服务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服务。

六、健全普法责任制

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驻疆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机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七、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软环境的意识,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递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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