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施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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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朝臣謝恩已畢,一齊站起,與施公拉手賀喜;散出朝來,乘轎騎馬,各回府宅內。九門提督心有病,見賢臣並未提他,心中知情,哈著腰兒,向賢臣拉了拉手,彼此一笑,都不說破,分別各乘馬回府。

  賢臣頓轡加鞭,離府門不遠,瞧見門前多人鬧吵。原是內監。看見賢臣,一齊發怒,跑過攔路說話,叫聲:「府尹,今朝上門拚命!井水不犯河水。為什麼無緣無故參我們一本?」

  眾太監當中有些又望賢臣講話,叫聲:「施老爺,求恕我等。怎麼想個法兒,把此事消滅,方感大情。」言罷站起,望施公深深一躬到地。施公行禮相還,帶笑回答說:「眾位老爺,不用為難,我有主意。」把嘴伸到衛公耳邊,悄語低言,嘰嘰喳喳只見衛太監點著頭說:「如此甚妙,只求老爺婉轉些兒。」

  又叫:「梁老爺走罷!」隨即告辭。

  且說施公想起董成告金之故,吩咐進衙。施公到大門上馬,家人跟隨,登時到順天府門。衙役一見本官,不敢怠慢,青衣喊道進衙。至滴水下馬,賢臣上堂升座。眾役喊堂已畢,只見去逐秧歌腳的公差陳虎,上堂跪倒回話:「小的奉命曉諭各堂子的,限十日以內,把秧歌腳趕出外。回稟大老爺。」施公一擺手,公差叩頭退下。

  又聽衙外喧嘩,見二人走進大門,上堂跪下,年紀均在三十上下。賢臣說:「你們來何事?從實訴來。」二人見問,一個叩頭,口尊:「老爺,小的二人乃係親兄弟。父母早喪。弟兄分居。小的姓富,名叫富仁;他叫富義。因為弟在家遺失銀子,他說小的偷去。因此爭吵相打,告到大老爺台下斷明。」施公聞聽,下問:「你是兄,他是弟,你二人各住,他的銀子怎麼說你偷去?不知住在哪裡?家中還有什麼人?從實講來,不許放刁。」富仁說:「太爺容稟:小的家住東沿河,金太監寺對過,街西。妻子錢氏。女兒今年十二歲,叫他大叔。現小的裱行手藝。全家三口,小的年三十八歲;妻三十四歲。因無買賣柴米之錢,聽見兄弟要賣房子,可得銀二十兩。小的無處借貸,無奈問他借二兩,未應;留小的吃飯。兄弟去買東西。小的等了多時,外房只弟婦一人,似覺不便,是以小的走出回家。剛然坐下,見弟跟我來要銀子。回說小的未見他的銀子。他即動氣。街居相勸,總是不聽,把小的衣服拉破是實。」賢臣聽了,叫聲:「富仁,你倒見過他的銀子無有?」回答:「小的並沒見過。他憑空訛詐。」賢臣說:「這就奇了!你且下去。」

  富仁叩頭下堂。施公又叫:「富義,本府問你,家中有什麼人?作何生意?銀子放在何處?從實言來。」口尊:「大老爺,容小的細稟:小的家住鐘鼓樓後。妻何氏,年三十二歲;小的三十五歲;子名索桂,八歲。做錢鋪生意,因乏銀錢,才把鋪屋變賣,銀價二十兩,心想添在鋪內。片時兄長前來借貸。有心周濟他,未等出口,小的留兄吃飯。我出去沽酒回來,兄長回家去了。小的隨即拉開抽屜,就不見銀兩。妻子說:『屋中大伯坐著;又聽抽屜之聲。自兄長去後,再後無人來。」賢臣聞聽,叫聲:「富義,你賣房二十兩銀子,共是幾塊?」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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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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