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俄談判之進行

日俄談判之進行
作者:蔡和森
1923年5月30日
本作品收錄於《嚮導

署名「和森」發表

  路透社十一日東京電:後藤子爵已於承認蘇俄政府之舉有所進行,衆視承認越飛氏爲蘇俄政府正式代表,予以簽定願赴濱海省漁民所領執照之權,實爲局勢變動之證。越飛氏由後藤子爵固請電致蘇俄政府,請接受日本所提出交換商業委員之建議。日人在六星期前已有此請,但至後藤出場,始有着落。日政府現承認後藤爲居間人,由前倫敦日使署參贊永井氏代表日政府與後藤接洽一切。俄國以濱海省漁權讓予日人,啓談判之機,今談判方在進行中,保守黨雖力加反對,但人數不敵自由黨、進步黨及欲得西比利亞商業讓予權之商業黨。承認蘇俄政府問題,今在國內政治上占顯著之地位,政府與反對黨等結合之團體已於四月二十六日簽定西比利亞林木讓予權合同,其付俄政府之款有日幣二千五百萬元云。

  據東京各報所載日政府最近表明對俄態度,約有下述七項:(一)日本政府此時並不急急以謀與俄國恢復交誼,但兩國國交之恢復,從兩國國民幸福上觀之,有重大影響,故若俄國方面以誠意希望恢復友好關係,日本方面亦無固辭之意。(二)交涉開始之對手,於越飛氏並無異議。(三)俄政府之正式承認問題,在大體上,現在列國之對俄政策別無拘束日本者,故日本無顧慮列國意向之必要,日本得完全立於單獨自由之地位而決定其意見,是故日本方面只要俄國表示其在國際信義上爲正式國家之誠意,則不妨予以承認。(四)日本於廟街事件,無必須要求賠償之意,然其責任,當然由俄國政府負之。(五)薩哈連駐兵問題,日本之態度不能變更,故不能容納俄國方面之要求,但依相當方法而收買之,則有考慮之餘地。(六)俄國方面,在原則上應承認戰時債務三萬萬五千萬元之債務。(七)俄國方面必須承認朴資茅斯條約中之日本漁業權。俄國方面於前述第四項以下廟街事件,薩哈連駐兵問題,對俄債權問題,日本漁業權問題,如大體上能容納日本方面之希望,則爲現在日俄會議再開之困難關頭,大部分已得除去,故無論何時,均可任命相當委員,非公式與越飛氏開始預備的交涉。

  讀者諸君!你們看完了上列記載作何感想?第一,關於正式承認蘇俄問題,日本政府自己申明日本得完全立於單獨自由之地位,不受別國對俄政策任何拘束,而中國政府則何如?第二,日本鄭重宣言交涉之對手於越飛氏並無異議,而中國一般輿論則何如?京滬間無常識的新聞記者,前此受了外國帝國主義者的愚弄,不停的狂叫:「撤換越飛才能表示蘇俄對華的誠意」,現在呢,與英美共同運用這種愚弄政策的日本,居然將承認越飛爲對手,作爲表示其態度之要項!第三,承認蘇俄問題,在日本爲欲得西比利亞讓與權的資產階級之利益,而在中國則爲全國被壓迫民族的利益;在日本已有忠實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政黨,故此問題在日本國內政治上占顯著之地位,然則承認蘇俄呼聲在中國還這樣低,豈不是證明中國還沒有忠實代表中華民族解放利益的政黨嗎?這一點,我們還希望國民黨努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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