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职能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职能 制定机关: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6日 |
http://zrzygh.km.gov.cn/c/2021-07-06/3552304.shtml |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领域的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省、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
(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八)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具体项目供地勘测定界工作。
(十)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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