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县人民政府禁制春节赌博的布告
昌邑县人民政府布告 昌民字(55)第1号 1955年1月22日 |
春节即将到来,根据历年习惯,每届春节期间,群众积于固习,赌博之风极易盛行。春节赌博乃系旧社会遗留下的一种不良恶习,由于赌博输赢引起种种问题,如赢者不免大吃大喝,浪费享受,对生产不利;输者,有的就在坏分子挑动勾结下进行抢劫、偷盗,影响社会秩序。为厉行节约,发展生产,及杜绝坏分子破坏活动空隙,除由本府责成各区、乡教育群众自觉地遵守政府法令,对一切赌博或变相赌博行为一律加以禁止外,自布告之日起,如有屡经教育惯赌不改者,即按情节轻重依法处理。希各切实遵照为要!
此布
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