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㑹典 (四庫全書本)/全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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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一
兵部十六
驛傳三
遞運所
諸司職掌
凡遞運所設置船隻不等如六百料者每隻水夫十三名五百料者每隻水夫十二名四百料者每隻水夫十一名三百料者每隻水夫十名其水夫皆於五石以下糧户内差
一每所設置車輛不等如大車一輛載米十石者人夫三名牛三頭布袋十條小車一輛載米三石者人夫一名牛一頭每夫一名辦牛一頭於十五石糧户内充如無相應人户許衆户凑糧共當
一遞運船隻俱用紅油刷飾每船置牌一面開寫本船字號料數及水夫姓名檣柁篙櫓篷索鐵猫篾纜等項一應浮動什物數目常川懸掛務要牌不離船以慿視如是船隻什物損壞缺少即申合干有司委官計料修補
一遞到官物所官驗實物件斤重擔數多寡隨即計筭船隻料數差撥裝運不許將前路運船越過遞送其長押人員不許索要過料船隻及多取水夫夾帶私己物貨所官亦不許徇情應付
事例
洪武二十四年令各處逃軍囚徒及補役軍丁遞運所接交防送 二十七年議准驛遞水馬夫更不免糧止令有司總計地方合備牛馬船車等物以所管人户田糧照舊額加數均派分年應役如舊一百石者加至五百石其餘倣此遞加其兩浙税户市民囚充及湖廣山西原額站户已免垜集充軍者仍舊應當不在均派之例 永樂十年令立遞運所夫頭於船户内選丁糧多者為之常川在所應役其單丁糧少者令津貼夫頭天順五年議准各處驛遞有豪强軍民包攬夫役者軍發邊衛民及餘丁發附近充軍
計天下遞運所
北直𨽻
順天府 大興遞運所
良鄉縣 良鄉遞運所
涿州 涿鹿遞運所
涿州遞運所
通州 北闗遞運所
本州遞運所
三河縣 東闗遞運所
武清縣 楊青遞運所
漷縣 楊村遞運所
薊州 南闗遞運所
豐潤縣 東闗遞運所
玉田縣 藍田遞運所
大名府
濬縣 李家道口遞運所
大名縣 艾家口遞運所
順徳府
邢臺縣 邢臺遞運所
内丘縣 内丘遞運所
廣平府
永年縣 臨洺遞運所
邯鄲縣 邯鄲遞運所
河間府
任丘縣 鄚城遞運所
滄州 長蘆遞運所
吳橋縣 連窩遞運所
真定府
真定縣 真定遞運所
井陘縣 井陘遞運所
欒城縣 欒城遞運所
獲鹿縣 鹿泉遞運所
定州 定州遞運所
新樂縣 新樂遞運所
趙州 趙州遞運所
柏鄉縣 柏鄉遞運所
保定府
清苑縣 清苑遞運所
安肅縣 安肅遞運所
慶都縣 慶都遞運所
定興縣 定興遞運所
永平府 東闗遞運所
新店遞運所
撫寧縣 西闗遞運所
南直𨽻
應天府 龍江遞運所
鎮江府 通津遞運所
常州府 奔牛壩遞運所
蘓州府 胥門遞運所
松江府 雲間遞運所
太平府 采石遞運所
池州府 大通遞運所
鳯陽府 遞運所
頴州 遞運所
頴上縣 遞運所
太和縣 界溝遞運所
泗州 遞運所
壽州 遞運所
州府 邵伯遞運所
界首遞運所
儀真縣 遞運所
淮安府 遞運所
山陽縣 淮北下闗遞運所
清河縣 小村坊遞運所
清河遞運所
桃源縣 遞運所
沭陽縣 桑墟莊遞運所
郭家莊遞運所
海州 駝峯遞運所
盧家莊遞運所
贑榆縣 下分水嶺遞運所
中崗遞運所
邳州 遞運所
睢寧縣 新安遞運所
安慶府 本府遞運所
徐州 遞運所
沛縣 遞運所
浙江
杭州府 遞運所
嚴州府
桐廬縣 遞運所
金華府 遞運所
蘭溪縣 遞運所
衢州府
常山縣 新站遞運所
嘉興府 嘉禾遞運所
江西
南昌府 南浦遞運所
臨江府 清江遞運所
吉安府 螺川遞運所
五雲遞運所
贑州府 水西遞運所
南安府 横浦遞運所
建昌府 旴江遞運所
撫州府 臨川遞運所
廣信府 遞運所
玉山縣 玉山遞運所
鉛山縣 車盤遞運所
鉛山遞運所
貴溪縣 薌溪遞運所
饒州府 鄱陽遞運所
南康府 遞運所
九江府 九江遞運所
湖廣
武昌府 遞運所
黄州府 蘄州遞運所
荆州府 遞運所
歸州 遞運所
夷陵州 本州遞運所
常徳府 栗店遞運所
永州府 遞運所
辰州府
沅陵縣 沅陵遞運所
辰溪縣 辰溪遞運所〈添設〉
沅州 城南遞運所
黔陽縣 安江遞運所
長沙府 遞運所
衡州府 遞運所
岳州府
巴陵縣 城陵遞運所
澧州 水東遞運所
福建
福州府 遞運所
懷安縣 遞運所
古田縣 水口遞運所
建寧府 建寧遞運所
崇安縣 大安遞運所
崇安遞運所
建陽縣 建陽遞運所
延平府 遞運所
嵢峽遞運所
廣東
廣州府 遞運所
清逺縣 横石遞運所
新㑹縣 新㑹遞運所
惠州府
龍川縣 遞運所
韶州府 曲江遞運所
南雄府 小嶺中站遞運所
潮州府
海陽縣 三河遞運所
黄崗遞運所
雷州府
海康縣 雷陽遞運所
遂溪縣 桐油遞運所
徐聞縣 呇磊遞運所
廉州府
欽州 寧越遞運所
靈山縣 格木遞運所
安河遞運所
瓊州府
瓊山縣 海口遞運所
髙州府 三合遞運所
廣西
桂林府 遞運所
全州 遞運所
栁州府 栁州遞運所
梧州府 梧州遞運所
藤縣 雙競遞運所
𣡸林州 陸川大洞遞運所
北流遞運所
潯州府 遞運所
平樂府 遞運所
昭平遞運所
南寧府 南寧遞運所
横州 海棠橋遞運所
太平府 遞運所
四川
成都府 遞運所
重慶府 遞運所
忠州 雲根遞運所
叙州府 遞運所
䕫州府 遞運所
萬縣 遞運所
瀘州 遞運所
嘉定州 遞運所
烏撒軍民府 黑章遞運所
在城遞運所
永寧宣撫司 永寧遞運所
赤水河遞運所
貴州
貴州宣慰使司 畢節遞運所
安南衛 尾洒遞運所
河南
開封府 祥符遞運所
祥符縣 時和遞運所
扶溝縣 崔橋遞運所
中牟縣 中牟遞運所
延津縣 廩延遞運所
鈞州 遞運所
新鄭縣 新鄭遞運所
襄城縣 襄城遞運所〈添設〉
鄭州 遞運所
榮澤縣 遞運所
榮陽縣 榮陽遞運所
氾水縣 成臯遞運所
河南府
洛陽縣 洛陽遞運所
偃師縣 偃師遞運所
新安縣 新安遞運所
磁澗遞運所
鞏縣 遞運所
沔池縣 義昌遞運所
沔池遞運所
陜州 硤石遞運所
七星店遞運所
横渠遞運所
張茅遞運所
閿鄉縣 遞運所
靈寳縣 靈寳遞運所
彰徳府
安陽縣 安陽遞運所
湯隂縣 宜溝遞運所
塌河遞運所
磁州 磁州遞運所
衛輝府 河平遞運所
北闗閘遞運所
新鄉縣 新鄉遞運所
獲嘉縣 獲嘉遞運所
亢村遞運所
淇縣 淇縣遞運所
懷慶府
河内縣 河内遞運所
萬善遞運所
武陟縣 寧郭遞運所
脩武縣 脩武遞運所
孟縣 孟縣遞運所
南陽府
南陽縣 林水遞運所
裕州 裕州遞運所〈添設〉
葉縣 遞運所
保安遞運所〈添設〉
新野縣 新野遞運所〈添設〉
陜西
西安府 西安遞運所
灞橋遞運所
咸陽縣 咸陽遞運所
興平縣 底張村遞運所
臨潼縣 新豐遞運所
乾州 遞運所
永壽縣 蒿店遞運所
底窖鋪遞運所
華州 羅汶橋遞運所
華隂縣 華隂遞運所
潼闗遞運所
渭南縣 渭南遞運所
邠州 遞運所
停口遞運所
宜祿遞運所
鞏昌府
隴西縣 北闗遞運所
錦布谷遞運所
漳縣 三岔遞運所
安定縣 秤鈎灣遞運所
西鞏鎮遞運所
好池掌遞運所
甸子川遞運所
安定遞運所
㑹寧縣 㑹寧遞運所
翟䝉觜遞運所
青家驛遞運所
臨洮府
狄道縣 栁林遞運所
石井遞運所
金縣 定逺鎮遞運所
遞運所
蘭州 本州遞運所
大通河遞運所
鑼鍋泉遞運所
莊浪遞運所
火燒城遞運所
古浪城遞運所
紅城子遞運所
沙井兒遞運所
永寧遞運所
大通口遞運所
潜麻灣遞運所
安逺遞運所
武勝遞運所
鎮羌遞運所
河州 河州遞運所〈添設〉
平凉府
平凉縣 安國鎮遞運所
平凉遞運所
花家莊遞運所
上郿現遞運所
華亭縣 瓦亭遞運所
静寧州 遞運所
髙家堡遞運所
隆徳縣 神林堡遞運所
隆徳遞運所
涇州 遞運所
髙家凹遞運所
漢中府
鳯縣 安山遞運所〈添設〉
河州衛軍民指揮使司
三岔遞運所
寧河遞運所
定羌城遞運所〈已上三所改屬河州〉
岷州衛軍民指揮使司
梅川遞運所
酒店子遞運所
野狐橋遞運所
寧夏衛 大沙井遞運所
白塔兒遞運所
西寧衛軍民指揮使司
老鴉城遞運所
嘉順遞運所
平戎遞運所
西寧遞運所
水溝遞運所
凉州衛 靖邊遞運所
武威遞運所
山東
濟南府 西闗遞運所
厯城縣 龍山鎮遞運所
長山縣 白山遞運所
鄒平縣 青陽店遞運所
肥城縣 廣里遞運所
徳州 遞運所
兖州府 沙河鎮遞運所
濟寧州 遞運所
魯橋遞運所
東平州 金線閘遞運所
平隂縣 陳𢎞遞運所
萊州府
掖縣 沙河店遞運所
城南遞運所
諸橋店遞運所
昌邑縣 新河遞運所
王耨店遞運所
濰縣 城東遞運所
登州府
蓬萊縣 城北河口遞運所
黄縣 城西遞運所
黄山館遞運所
東昌府 東昌遞運所
臨清遞運所
館陶縣 南館陶遞運所
武成縣 甲馬營遞運所
青州府
益都縣 青社遞運所
金嶺鎮遞運所
壽光縣 莘店遞運所
昌樂縣 小丹河店遞運所
山西
太原府
陽曲縣 臨汾遞運所
壽陽縣 壽陽遞運所
徐溝縣 同戈遞運所
祁縣 盤陀遞運所
忻州 九原遞運所
代州 雁門遞運所
定邊遞運所
平定州 平定遞運所
平陽府 建雄遞運所
曲沃縣 𠉀馬遞運所
蒲州 河東遞運所
安邑縣 運司遞運所
霍州 霍山遞運所
靈石縣 瑞石遞運所
大同府
應州 安銀子遞運所
澤州 星軺遞運所
太行遞運所
髙平縣 長平遞運所
汾州
平遥縣 洪善遞運所
潞州
襄垣縣 褫亭遞運所
長子縣 固益遞運所
沁州
武鄉縣 權店遞運所
開設驛所
諸司職掌
凡新開地方堪設驛分遞運所或舊設驛所相離窵逺往復不便可以添設須要差人踏勘明白取勘彼處鄉村市鎮畫圖貼説回報驗其里路逺近同應設驛所船車馬驢數目具奏移咨工部葢造衙門吏部銓官禮部鑄印合用人夫行移有司照例僉
市民馬户
諸司職掌
凡市民馬户俱係浙江并直𨽻蘓松等府市居人民編發鳯陽河南陕西北平等處𦂳要驛分當站每上馬一匹一百三十八户中馬一匹一百十八户下馬一匹九十八户每馬各就原定户内選丁多者四五充馬頭在驛走遞如馬頭户絶體勘明白仍於本馬原編户内僉補
事例
洪武二十六年令市民馬户有為事發遣起取赴京者並許歸併船居人户除軍匠竈丁外每三千料以上編馬一匹市民有故令補缺應當
囚充站户〈軍充站户并館夫附〉
諸司職掌
凡囚充水馬人夫俱係為事免罪發充前役正身病故須要户丁補役不在消乏之例
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命刑部都察院於徒囚内審有丁糧者每二名買馬一匹杖囚一名充水夫一名十名造船一隻常川走遞其用車去處徒流囚四名共辦一輛 永樂元年令徒充站户年限滿日就彼為民種田 十五年奏准雜犯死罪囚審有力者每二人買馬一匹并隨馬鋪陳什物終身走遞事故行法司照例撥補 正統六年奏准囚充站户役滿所司先期三月申請撥人將該滿囚夫依期釋放
凡遼東大寧雲南四川及陜西山東山西等處驛分俱有問發恩軍囚軍或官給馬匹或令自備與民夫相兼走遞其邊衛無有司處馬驛俱係摘撥官軍應役逃亡事故照例清勾
凡各驛館夫有司於丁糧相應人户内僉應當專為使客治造飲食遇有支到廩給隨即炊㸑供應不許頃刻稽留
應合給驛
諸司職掌
一齎擎詔㫖制諭
一飛報軍務重事
一奉特㫖差遣給驛者
一親王進賀表箋及差官齎王奏本赴京奏事
一欽差各部官監察御史往各處追問等項并帶去問事人監生書吏人等水路驛船陸路驢匹
一公侯駙馬都督將帶從人一名
明令
凡出使人員闗支分例應合將帶從人名數一品十從二品八從三品四品六從五品六品七品三從八品九品二從掾史令史書吏知印宣使奏差一從軍官不在此限其水站乗船正官一名許帶行李二百斤從人一名許帶行李五十斤馬站馳驅每馬一匹帶行李不過一十斤駝䭾者一匹不過六十斤多餘夾帶者俱以不應論罪
事例
洪武二十年榜諭凡公侯駙馬出使其傔從及諸藩府使人無符驗者不得擅乗驛傳船馬 二十四年議准在外諸司有不守成法泛濫給驛者依變亂成法律治罪其公差人員除應合給驛外其餘常事不許應付廩給 二十八年令王府公差人員但係尋常事務及各王禮節往來並不許馳驛有擅應付及假以軍情為由馳驛者處死 永樂元年令雲南三司貴州都司進表官俱許馳驛 四年令封盤畨貨官員許馳驛 宣徳四年奏准齎送勅書例給雙馬人員回還止給驛驢及遞運船 六年令南京府部等衙門堂上官以公事赴京及衍聖公朝覲往來俱許馳驛 八年令三司官按行所部許乗驛南京部院公差官赴京回還與遞運船正統二年奏准總兵鎮守官征哨出入各乘原闗馬
匹其驛傳馬驢車輛俱不許應付 四年令太僕寺官出巡許支廩給 七年令巡按直𨽻御史奏刑名重事所差人許給驛驢紅船常事不許各處鎮守等官差人奏事應攴廩給者回日本部於勘合内批限到彼住支天順元年令各王府及總兵鎮守等官有乞恩等項
事干己私者不許給驛止令入遞具奏 成化四年奏准貴州布按二司進表官依都司例往還並許給驛五年令南京守備及各邊鎮守巡撫等官遇軍情重事㑹議既定各自具本共差一人馳奏常行事理三五起併差一人各王府進貢等項許差内外官一二人䕶扛軍校一二名扛多者不過五名 六年奏准親王乞恩等項事情每歲春秋各一次差人馳驛類奏郡王將軍中尉等有應奏事理即於春秋具啟本府親王轉奏其𦂳急事務仍依舊制 十二年奏准南京三法司奏請重刑待報及提問軍職者差來人並許乘驛其兩京抽分巡街等官不出百里外者不許 𢎞治五年奏准天下驛分各於巡按御史處給簿一扇遇應付過夫馬車船等項及過客職名逐一填註年終類冊繳報以慿查考
應付脚力
諸司職掌
一在京差辦事官行人舍人往各處催攝公事水路應付順便船隻陸路逺者應付脚力或車輛驢匹
一四夷畨使各處土官來朝并回還水路遞運船陸路脚力
一力士校尉差去雲南四川兩廣福建水路應付巡檢司船裝送
一文武官員到任一千五百里之外
一老疾軍人軍屬寡婦并病故官員遺下家小還鄉一為事編發差試百户管領前去雲南遼東大寧等處充軍并撥守雲南大寧遼東等處補役軍人水路應付船隻
事例
洪武二十五年奏准為事發雲南兩廣福建遼東充吏安置者應付船隻與充軍者同 天順八年令文武官公差病故者所在棺歛䕶送還鄉 成化五年奏准凡公差監生有病故者照依故官家屬例應付口糧人夫脚力
驛遞應付總例
凡五府六部都察院遣人馳驛公幹而有三司委官同事者許同驛船若三司自委官或承差人等赴所屬公幹者都司委官水乗軍衛快船陸行自備布按二司委官承差水乗遞運船陸路官乗官馬承差人等自備凡齎擎詔飛報軍情及特㫖差遣者陸給雙馬水給站船公侯駙馬伯都督從人與驢匹隨從巡撫風憲巡河等官者與中等馬水給站船
凡各王及各處鎮巡三司官差官進奉表箋繳勅謝恩者陸給雙馬水給站船者貢物者遞運夫䕶送其尋常奏事與驢匹紅船若順齎㫖意公文者水給站船陸與下等馬南京各衙門及各邊副参遊撃等官留守三司行太僕寺苑馬寺差人入奏並同
凡南京進表官馳驛者許乗馬船原起驛船慿以到闗不許重坐
凡南京太常寺委官及孝陵鳳陽陵户墳户社長領香帛等物往來俱給驛船陸起驛驢俱撥遞運人夫䕶送其陵户等驛驢每二人共與一匹
凡衍聖公朝覲往還陸起上馬驛車水給站船或馬快船應付人夫皂𨽻顔孟二博士與中等馬衍聖公掌書與驛驢廟户家人醫獸每二人給驢一匹
凡嗣教張真人來朝自貴溪至南京陸路上等馬一水給驛船三遞運船二隨行法師與驛驢南京至北京水給驛船一馬快船二陸起車輛并應付皂𨽻人夫凡巡視倉場等官不及百里者不與脚力
凡錦衣衛官齎勅㫖出外應馳驛者量地逺近於闗文定限回程違者㕘奏
凡外官領勅赴任如提學兵備之類陸起雙馬水起站船無支給
凡清軍文冊付應得脚力之人順齎
凡故官家口還鄉應得脚力者陸路驛驢車輛水路紅船雲南赴任官同無支給
凡差往山西陕西甘肅寧夏等處公幹及彼處赴京者並給馬驢往還不許勒要應付船隻違者㕘奏若果係患病勘實方許
凡公差到京人員半月外不回還者革去應得脚力果患病者不拘
凡朝鮮國使臣與下等馬添撥驛車安南琉球占城等國使臣與驛驢站船凡諸國從人俱與驛驢水路紅船無支給
凡諾延泰寜等衛都督都指揮哈宻竒木嘉色稜齊勤𫎇古等衛使臣俱與下等馬添撥驛車哈宻等處從人仍與驛驢
凡烏思藏董卜韓胡土官通事畨僧洮岷西寧畨僧人等俱與驛驢車輛水起紅船内齎勅者與下等馬水起驛船其貴州湖廣土官舍人土民人等二人俱驢一匹凡來降夷人陸與下等馬添撥車輛水起驛船人衆者給遞運馬快船口外走回人口不堪充勇士與婦女願回原管官司者俱與脚力
凡前項應給驛船之人係官者兩人同載非官者四人同載共闗文一紙應給紅船之人係官者四人同載非官者六人同載共闗文一紙前途遇應分路處方許分闗如一時偶無同載官員而有役人附載者依兩官共船之例若公差人員有文卷旗牌火印火藥之類須䕶送者許量撥遞運人夫
陳告消乏
諸司職掌
凡糧僉水馬遞運人户陳告消乏驛所即申有司體勘是實就便僉替不許刁蹬靠損
事例
天順間奏准天下驛遞夫役每十年一次磨勘重編丁糧相應者作正消乏者作貼應僉替者即與僉替成化間奏准市民馬户有告消乏者並許勘實僉替
符驗
諸司職掌
凡在内公差人員係軍情重務及奉特㫖差遣給驛本部填給勘合所差人員轉赴内府闗領符驗給驛前去事完就便銷繳
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重造符驗給在外官司凡各王府及山西北平山東陜西廣東福建遼東貴州等都司布政司各給六道雲南都司布政司陜西凉州衛各給十道浙江江西湖廣四川廣西布政司及金齒衛各給五道都司不與如有軍務以多槳快船飛報中都留守司各道按察司陜西寧夏衛各給四道山海宻雲永平河州岷州洮州大理臨安普安松潘建昌茂州諸衛各給三道畢節烏撒永寧普定平越楚雄曲靖洱海五開鎮逺興隆諸衛各處宣慰使司及衍聖公張真人各給二道其餘衙門及腹裏軍衛運司俱不給 二十四年令各處布按二司符驗各减一道雲南布政司及凉州衛减二道四川都司給起馬符驗三道瀘州衛原領仍許存留衍聖公張真人停給 永樂以後增給浙江寧波衛宣府都司符驗各一道陜西綏徳衛二道 宣徳四年奏准在外有符驗官司歲終具給驛起數及所幹事造冊繳部以慿稽考 成化十四年奏准各處分守協守副㕘逰撃等官所領符驗止許用於本境傳報聲息及謝恩等項餘事不許 𢎞治九年申明舊例凡欽命文武大臣出外公幹該請符驗者本部具手本赴尚寳司轉行印綬監於寳簿内填註所領官員職名親領應用還日徑自奏繳本部仍用手本赴監註銷其填巡等官在外更調陞用者本部即於原擬本内將該用符驗奏准行令就彼交收俟其回奏復用手本赴監對號轉註
急遞舖
諸司職掌
凡十里設一鋪每鋪設鋪長一名鋪兵要路十名僻路或五名或四名於附近有丁力田糧一石五斗之上二石之下充須要少壯正身每鋪設十二時日晷一箇以驗時刻鋪門首置立牌門一座并牌額全常明燈燭一副簿厯二本鋪兵每名各置夾版一副鈴襻一副纓鎗一把棍一條回厯一本
一遞送公文照依古法一晝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鋪晝夜須行三百里但遇公文到鋪不問角數多少須要隨即遞送無分晝夜鳴鈴走遞前鋪聞鈴鋪司預先出鋪交收隨即於封皮格眼内填寫時刻該遞鋪兵姓名速令鋪兵用袱包裹夾板拴繫齎小回厯一本急遞至前鋪交收於回厯上附寫到鋪時刻以慿稽考毋致停滯差迷如是公文到來不即遞送停積等待因而失悞事機者問罪
一各州縣於額設司吏内選充鋪長一名專一巡所轄鋪分督令各鋪司兵如法走遞親臨府州縣提調官常加檢鋪長失於整隨即問罪每月置立文簿當該提調官署押附寫遞過公文時刻角數以慿稽考一無印信文字不許入遞其各衙門但有入遞公文須要堅厚好紙封裹轉遞各鋪明白附厯於上開寫並無破損並不曾折動原封但有磨擦破壞及折動原封者就將來文封皮上寫記原遞鋪兵姓名遞發及將遞來鋪兵拘捉解官有司即為追究
一鋪舍損壞什物不完鋪兵數少及有老弱之人在鋪當役者有司提調官吏即便修理僉補替
事例
洪武二十五年令急遞鋪接送公文必須辨認果是前鋪鋪兵方許交領但有詐冐押解赴京 凡在外衙門有應遞公文令鋪兵當官交領其差使人員遇有公文亦須經由所在官司辨驗方許入遞 凡有人於中途鋪分投下公文不係知識者許本鋪司兵挐解赴京凡有司官吏鋪長司兵有公文不行明白辨驗輕易接遞致令别生事端者治罪 正統三年奏准各鋪添設鋪司一名兩京總鋪添設三名各布政司總鋪添設二名專一齎送㫖意公文如有稽違依律問罪 七年議准各鋪遞送簿厯該管官司每月一次巡視刷勘有將公文毁壞增改沉匿者問擬明白發口外充軍 𢎞治十三年奏准各鋪司兵若有無籍之徒不容正身應當用强包攬多取工錢致將公文稽遲沉匿等項問罪旗軍發邊衛民并軍丁人等發附近俱充軍其提調官該吏鋪長各治以罪
馬快船
事例
洪武初置江淮濟川二衛馬快船及南京錦衣等衛風快船以備水軍征進之用既建北京遂專以運送郊廟香幣上供品物軍需器仗及聽𠉀差遣俱屬南京兵部掌管輪流差撥遇有損壞及夫甲在逃行移各該衙門勾補修造 正統六年令編排南京馬快船以五十號為一班輪赴北京聴用半年一替合用口糧於南京總領凡該班馬快船前班以四月初到後班以十月初到本部拘收勘合轉付通州守備官收掌視限滿得替或遇差撥仍齎勘合赴本部批迴 景泰元年議准南京錦衣等衛風快船改屬南京兵部 七年添設南京兵部主事一員專管快船 天順元年令馬快船裝運官物除本船軍夫外合用添撥人夫並於闗文開寫上水二十名下水五名軍衛三分有司七分違者及應付者治罪凡私載及求索之物盡數入官 八年令馬快船例該聽𠉀半年外其餘運物到京者並將勘合投部以聽差撥 成化六年奏准馬快船附載私貨者本船小甲并附船之人俱發口外充軍其空身附搭者以違制論 十六年令馬快船回還順帶官物者上水夫八名下水夫四名
應付馬快船
事例
一凡欽差内臣公侯伯出外公幹如操江鎮守之類應從水路者
一每年欽差公侯伯郎中等官赴各王府冊封者一在京大臣以禮致仕有㫖馳驛還鄉及丁憂病故者一襲封衍聖公嗣教張真人朝覲回還
一南京内外官進貢回還
一安南日本等國使臣朝貢回還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一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之一百二十二
兵部十七
馬政
國朝馬政有太僕苑馬寺専理而統於本部其見於諸司職掌者有四曰廐牧關換折粮收買其餘印俵等項各有事例今具列於後若内廐馬匹則掌於御馬監云
廐牧
諸司職掌
凡太僕寺所屬十四牧監九十八羣専一提調牧養孳生馬騾驢牛其養戸俱係近京民人或五戸十戸共養一匹每騍馬嵗該生駒一匹若人戸不行用心孶牧致有虧欠倒死就便着令買補還官每嵗將上年所生馬駒起解赴京調撥本寺每遇年終比較或羣監官員怠惰或人戸奸頑致有馬匹瘦損虧欠數多依例坐罪計開
太僕寺所屬〈見本衙門〉
南京太僕寺所屬〈見本衙門〉
遼東太僕寺所屬
定遼左衛 定遼右衛
定遼中衛 定遼前衛
定遼後衛 鐡嶺衛
東寧衛 瀋陽中衛
海州衛 蓋州衛
金州衛 復州衛
義州衛 遼海衛
三萬衛 廣寕左屯衛
廣寧右屯衛 廣寕中屯衛
廣寧前屯衛 廣寕後屯衛
廣寧衛 廣寕左衛
廣寧右衛 廣寕中衛
寧逺衛
遼東苑馬寺所屬
永寧監
清河苑
山西行太僕寺所屬
太原左衛 太原右衛
太原前衛 平陽衛
鎮西衛 汾州衛
安東衛 振武衛
朔州衛 潞州衛
保德州千戸所 山陰千戸所
沁州千戸所 寕化千戸所
馬邑千戸所
陜西行太僕寺所屬
平凉衛 慶陽衛
秦州衛 固原衛
陜邑苑馬寺所屬
長樂監
開成苑 安定苑
弼隆苑〈革〉 廣寕苑
黒水苑〈添〉
靈武監
清平苑 萬安苑
定邊苑 慶陽苑
同川監〈已下四監俱革〉
天興苑 永康苑
嘉靜苑 安勝苑
威逺監
武安苑 隴陽苑
保川苑 泰和苑
熈春監
康樂苑 鳯林苑
香泉苑 㑹寕苑
順寧監
雲驥苑 昇平苑
巡寧苑 永昌苑
甘肅行太僕寺所屬
甘州左衛 甘州右衛
甘州中衛 甘州前衛
甘州後衛 永昌衛
凉州衛 莊浪衛
鎮畨衛 山丹衛
西寧衛 肅州衛
古浪千戸所 鎮夷千戸所
莊浪千戸所
甘肅苑馬寺所屬〈已下俱革〉
甘泉監
廣牧苑 麒麟苑
温泉苑 紅崖苑
祁連監
西寧苑 大通苑
古城苑 永安苑
武威監
和寧苑 大川苑
寧畨苑 洪水苑
安定監
武勝苑 永寕苑
青山苑 大山苑
監川監
暖川苑 坌水苑
巴川苑 大海苑
宗水監
清水苑 美都苑
永川苑 黒城苑
事例
洪武二十八年革羣監官令有司提調孳牧江南一十一户共養馬一匹江北五户共養一匹内丁多之家充馬頭専一養馬餘令津貼錢鈔以備倒失買補之用不許輪流有仍前輪流及令孤寡殘疾一槩出辦者𤼵邊衛充軍如馬頭家生畜不旺許令於貼戸家看養凡皃馬一匹配騍馬四匹為一羣立羣頭一人五羣立羣長一人每羣長下選聰明子弟二三人習學醫獸看治馬匹凡補領或孳生三嵗騍駒每二年納駒一匹 永樂十年令北直𨽻土民領養孳生馬匹 十三年定例每十五丁以下養馬一匹十六丁以上養二匹為事編𤼵者七戸養一匹除其罪為良民 十四年令北方人戸五丁養馬一匹免其粮草之半每馬十匹立羣頭一人五十匹立羣長一人 十五年定南方養馬例江北每五丁養馬一匹江南十丁養馬一匹凡種馬倒死孳生不及數例應陪償而遇災荒每羣聽以三分之一納鈔入官 二十二年令民養官馬者二嵗納駒一匹 宣德三年奏准北直𨽻每三丁養騍馬一匹二丁養皃馬一匹免粮草之半皃馬病同羣共治死則均陪若因走失及别故致死者止追本戸 四年令山東兖州濟南東昌三府領養孳生馬每五丁養騍馬一匹三丁養皃馬一匹不在免粮之例 正統十一年命河南彰德衛輝開封三府照例領養孳生馬匹 景泰三年奏准凡皃馬十八嵗以上騍馬二十嵗以上免其筭駒 天順三年奏准原編孳牧馬頭有消乏者改作貼戸 成化元年令孳生馬每三年騍駒一匹 三年奏准復二年騍駒一匹額外多餘者官為收買别給空閒人戸 四年奏准羣長每五年一替 八年奏准各處醫獸每州定設二名每縣一名嵗終更替 十三年奏准養馬人戸每十年一次審編先上戸次中戸單丁寡婦不許槩僉 二十一年奏准凡補領騍駒作種者二年後方與筭駒 𢎞治二年奏定鳯陽廬三府滁和等州孳牧牛共五千隻母牛三千七百隻犍牛一千三百隻 六年奏定兩京太僕寺種馬額數皃馬二萬五千匹騍馬十萬匹共十二萬五千匹每二年照例納駒其駒更不搭配於内揀選備用及補種馬之闕其餘賣銀貯庫遇備用不敷量支買補種馬每三年揀選一次老病不堪者賣銀入官撥駒補數北直𨽻河間大名保定順德廣平真定永平七府免粮養馬每地五十畆領皃馬一疋百畆領騍馬一匹共皃馬一萬六百九十五匹騍馬四萬二千七百八十匹山東濟南兖州東昌三府河南開封衛輝彰德三府計丁養馬每五丁領皃馬一匹十丁領騍馬一匹共皃馬六千八百五匹騍馬二萬七千二百二十匹南直𨽻應天鎮江太平寕國廣徳五府州每十丁領皃馬一匹十五丁領騍馬一匹共皃馬一千九百九十九匹騍馬七千九百九十六匹鳯陽州淮安廬州四府滁和二州滁州一衛每田二頃領皃馬一匹三頃領騍馬一匹内滁州衛逓加一頃共皃母五千五百一匹騍馬二萬二千四匹 九年奏准凡牧馬處所有田去馬存丁消息馬在者應牧馬匹改給得業之人及丁多之人領養逃絶免粮田地給與同羣管業不許典賣與人其一馬兩嵗連生二駒者除納官外聴其自用
已上民間孳牧
凡在京在外衛所俱有孳牧馬匹以給官軍騎操之用在京及南北直𨽻衛所屬兩京太僕寺在外屬各該行太僕寺苑馬寺及都司委官提督每衛委指揮一員所千百戸一員専管孳牧其搭配科駒起解比較等項悉照民間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令飛熊廣武英武等衛每五戸養馬一匹 永樂十四年令薊州山海諸衛屯軍每人養種馬一匹免納子粒 宣德七年令法司及陜西布按二司雜犯死罪應充軍者𤼵陜西行太僕寺養馬 正統六年令征戰走傷馬匹驗視明白分給各衛守城官軍牧養遇倒死埋 成化七年奏准天下衛所孳牧馬匹有埋沒者俱照原額買補令軍餘朋合領養
已上軍衛孳牧
正統十四年令順天府所屬州縣寄養各處起解備用馬匹照北直𨽻事例論銀分俵其本府各州縣原領孳生種駒改撥直𨽻永平等府空閒人戸其備用馬嵗取二萬匹北直𨽻河南山東取七分南直𨽻三分俱限八月以裏解部𤼵太僕寺驗印給俵或遇法司送到𧷢罰入官馬牛驢騾驗堪用者亦照此例 成化二年奏准南直𨽻起解寄用備用馬有矮小不堪及不足數者每匹徴銀十兩解部𤼵太僕寺收貯以備收買 二十一年奏准南京太僕寺所屬地方備用馬匹從各府州縣徑解北京交俵如有拖欠及補完之數仍行南京太僕寺照查 𢎞治三年㑹議備用馬匹嵗取一萬匹直𨽻河南山東并南直𨽻徐州所屬俱解本色内永平府折色本色中半廬州鳯陽三府滁和二州解本色七分折色三分淮二府應天江浦六合二縣解本色四分折色六分應天府上元等縣鎮江太平寕國所屬俱解折色 凡寄養馬倒死告官給印信文帖相視開剥如無文帖而開作倒死者以盗賣論
已上京府寄牧
洪武二十三年令五軍都督府錦衣旗手虎賁左右興武鷹金吾前後羽林左右龍驤豹韜天䇿神䇿府軍左右前後等衛各置草塲於江北湯泉滁州等處牧放馬匹 二十五年罷民間嵗納馬草凡軍官馬令自養軍士馬令管馬官擇水草豐茂之所屯營牧放 三十年定北邊牧馬草塲自東勝以西至寕夏河西察罕諾爾東勝以東至大同宣府開平又東南至大寕又東至遼東又東至鴨緑江又北去不止幾千里而南至各衛分守地又自雁門關外西抵黄河渡河至察罕諾爾又東至紫荆關又東至居庸關及古北口又東至山海衛凡軍民屯種田地不許牧放其荒閑平地及山塲腹裏諸王駙馬及軍民聴其牧放樵採在邊所封之王不得占為己塲妨害軍民 永樂二十二年令戸部錦衣衛各委官查勘五府牧馬草塲有妨占民田處所另撥官地與民為業 永樂以後錦衣旗手府軍左金吾左右大興左羽林燕山左右前忠義左右前後義勇左右中中前後神武左後大寧中武成中寛河㑹州蔚州龍驤富峪裕陵茂陵等三十一衛五軍三千神機等營各置草塲於順天保定等府宛平大興等縣牧放騎操馬匹每嵗春末夏初各營馬匹除例該存留聴用外其餘本部推舉坐營官一員具奏請𠡠管領下各該草塲牧放至九月終回營其收馬每三日演習一次下塲之後本部行移該科及都察院具奏差官閘馬匹倒死官軍逃亡領𠡠官按月造報如有納賄賣閑不行提督致馬痩損者閘官指實參奏其在邊者以四月中出牧九月初回營 成化四年令北直𨽻京師附近係官草塲不許内外官豪勢要妄指求討托故投獻違者許科道官紏劾及各衙門追究治罪 六年令德州天津各衛逃故軍人遺下草塲為附近軍民盗耕布種者退還官每畆量追花利草三十束不願者每束納銀三分准作逺地拖欠之數照依時價支給京操上直官軍買草餵馬以後年分但有拖欠草束俱照例准折 十年令陜西榆林等處近邊地土各營堡草塲界限明白敢有那移條欵盗耕草塲及越出邊墻界石種田者依律問擬追徴花利完日軍職降調甘肅衛分差操軍民係外處者𤼵榆林衛充軍係本處者𤼵甘肅充軍有毁壊邊墻私出境外者枷號三箇月發落 𢎞治九年令給事中御史幷戸兵二部委官清查各衛草塲有草未墾去處仍舊牧馬已墾成田者照畆收銀解送兵部轉𤼵太僕寺寄庫聼𠉀買馬 又令錦衣衛草塲地畆徴收租銀許本衛收貼貼補馬草
已上營衛放牧
洪武榜例凡倒失馬匹從民議和或一縣或三五羣長輳價買補三嵗以上八嵗以下高四尺以上堪中馬匹還官聽候驗印作數違錯及遲延者一體追駒 宣徳二年令民間起解備用馬中途痩死及邊軍孳牧倒死者俱免陪補 天順二年奏准各營騎操馬遇有倒死者告官相剥坐營官責限該軍朋合買補走失被盗一例追陪 成化元年令各處買補孳生馬駒有司四匹軍衛五匹折買堪操騸馬一匹以充備用例後倒失者騍駒三匹皃馬二匹各折買騸馬一匹騍駒每二匹折買皃馬一匹 七年奏准各衛軍餘關領馬匹倒死以物力等第出銀每馬一匹上戸出銀三兩中戸二兩下戸一兩餘以屯田子粒銀貼凑買補 十三年奏准京營馬隊官軍朋合出銀遇馬匹倒失貼助買補凡馬主係都指揮者出銀三兩指揮二兩五錢千百戸鎮撫二兩旗軍一兩五錢走失被盗者各加五錢謂之樁頭其朋合每嵗以六箇月為率每月都指揮出銀一錢千百戸鎮撫七分旗軍五分在外各邊悉照此例 凡各營下塲及各邊倒失買補馬匹不及八分者領𠡠及把總管隊官住俸追買其在京不下塲者以五分為則 𢎞治二年奏准買補騎操馬匹須四嵗以上八嵗以下價自十二兩至十五兩官軍自願添價收買者聼 三年令寄養備用馬倒死買補不及五分者掌印管馬官俱住俸追補 六年奏准各營朋合買馬銀兩不敷每馬一匹聼支草塲租銀三兩貼助 九年奏准各處倒失馬駒應買補者遇孳生蕃息之時量徴價銀解京以備各邊買馬之用大馬一匹徴銀五兩駒一匹倒失者徴銀三兩虧欠者二兩 凡騎操馬匹原領者以承領日為始買補者以印烙日為始計在十五年外許賣銀納官另給其未及十五年而病者亦准賣仍追本身樁頭銀貼價買補 凡各營馬買補三分不完者把總等官住俸一月四分以上兩月五分以上三月坐營官通計三分不完者住俸一月五分以上兩月 凡府州縣買補馬匹不及五分者正官住俸一月不及四分者兩月不及三分者三月京縣不拘多寡止住一月其管馬官不及五分者全住 凡孳生種駒已有六年㑹議定額其各處議合買馬銀兩通行停止有司官吏分毫不許擅科
已上買補
凡孳生備用騎操折易并進納馬匹俱印烙以防奸𡚁其孳生及陪納馬駒應交俵者印訖差官照依地方日期將空閒増出人丁俵散領養造冊具奏其各處印中備用馬匹徑解本部𤼵太僕寺交納以慿散俵 洪武舊例江南馬每年三月初一日赴南京牧馬千戸所印俵江北馬每年三月十五日赴南京太僕寺印俵凡孳生駒用云字小印俵散作種用大印給軍騎操者再用云字印 宣徳八年奏准江北陪補馬駒俱從南京太僕寺印烙 正統四年奏准應天鳯陽等處孳生陪補馬駒南京太僕寺官同南京兵部委官及御史分投印俵 九年奏准鎮江府所屬地方馬匹於本府應天府所屬於牧馬千戸所太平寕國廣德州所屬於太平府印俵 成化十六年奏准凡馬非經官印驗者不收二十一年奏准買補備用免其用印止令起解以備選擇 𢎞治二年奏准孳牧備用牛每三年一次差官印烙 四年奏准凡印烙馬匹民馬照舊印左給軍則印右如京營邊關馬無右印即係盗買民間官馬追究問罪 六年令孳生皃駒看驗不堪及騍駒多餘者俱免印烙從其變賣以充買補備用之數 九年令孳生駒齒少力强而不及四尺以上者亦聽印俵凡解俵馬以百匹為率退三十匹以上者該管寺丞參問 凡印馬官舊例本部請㫖差公侯伯或駙馬一員本部委官一員景泰間革去侯伯等官差御史二員同兩京太僕寺分管寺丞印俵天順初復差公侯伯及御馬監内官一員成化以來革去内官侯伯每嵗九月中請㫖差御史二員同該管寺丞分行印俵
已上印俵
洪武榜例各衛所府州縣管馬官員職専提調馬匹不許管署衛所府州縣事務及别項差占 永樂十一年令御史同錦衣衛官巡視官軍放牧馬匹 宣德四年禁官軍人等不許將官馬閒時帯鞍坐䭾載物件兩人共騎及婦人騎坐違者御史給事中同錦衣衛官拏送本部罰馬一匹仍送法司問罪 凡盗賣官馬者追罰馬二匹知情和買牙保隣人各罰馬一匹殺及偷買官驢者亦照此例首告者於犯人名下追鈔五千貫充賞凡巡馬官每三月一換 七年令外衛官軍原領騎操馬匹下班之日不許帶回 九年命兵部官同御史給事中視征操馬匹借及借與者共追馬一匹馬無見在及隱瞞不報者查追仍勘其冐支草料加倍追納 天順二年令官軍人等强奪起解馬匹者問罪罰馬一匹仍枷號一箇月 成化元年令下班官軍應充馬匹而私自騎回者罰馬一匹 四年令官軍勇士私賣官給草料致馬匹痩死者巡綽官緝拏幷買主送問六年令管軍官將官馬撥送與人跟隨迎送或識字
人騎占聽候幷賃借與人致令傷死者問罪照宣德四年例罰馬入官在外各邊並照此例 十年奏准各處解馬赴京有兠攬價直將老馬雜驗印者事𤼵俱問罪𤼵邊衛充軍其起解馬除例應折納外有齎價赴京通同收買者問罪 𢎞治二年奏准官司借用寄養馬二匹者罰一匹五匹者罰二匹年終分管寺丞具有無追罰數目奏報 三年奏准管軍内外官私占官馬及借撥與人者五匹以下降一級以上降二級俱𤼵邊衛立功借者一體論罪 凡把總等官剋减官馬草料者計𧷢滿貫𤼵邊衛立功滿日就彼帯俸盗賣者𤼵瞭哨買至料豆十石以上者充軍 凡寄養馬除年老外其餘作踐成疾不堪給軍者原領人戸追罰銀二兩盗賣三匹以上者充軍知情和買者民發擺跕軍𤼵邊方瞭哨 五年奏准各邊軍民將不堪馬匹設計中賣及管軍官以私馬俵與軍士多支官價者官軍調邊衛帶俸食粮民及餘丁附近充軍通同作𡚁者枷號一月𤼵落九年令借撥官馬至痩損倒死州縣五十匹府二百
匹以上借者及管馬官各降一級 十年令管馬官撥借官馬䭾載圍獵者五匹以下罰馬一匹以上罰二匹十匹以上罰三匹傷死者五匹以下降一級六匹以上降二級馬各抵數追償 十四年奏准官軍關支馬料委官一員管領若縱容盗賣者𤼵邊衛立功滿日就彼帶俸買者問罪畢日枷號一箇月𤼵落
已上禁約
洪武榜例凡管馬官吏時常下鄉提督看驗馬匹要見定駒若干顯駒若干重駒若干明白附寫以俟太僕寺官出巡比較正月至六月報定駒七月至十月報顯駒十一月至十二月報重駒凡季報原領馬為舊管買補孳生為新收事故交俵等項為開除季終為實在春季三月二十四日五夏季六月二十四五秋季九月二十四五冬季十二月二十四五徑送太僕寺類繳其有生質竒異與種馬不同者明白申報凡比較馬文簿要開原領孳生皃騍馬數分豁該筭駒者若干不該筭駒者若干已生及未生者若干原馬齒色及所生駒毛色逐一開報凡倒失種馬虧欠馬駒俱在年終完備如是不完府州縣正佐首領官吏决杖二十管馬官吏加等痛治凡管馬官有闒茸貪汚害民者分管及所在掌印官開奏以除民害 永樂三年令衛所孳牧騎操馬匹每三年一次造冊管馬官齎執赴京比較 成化二年奏准管馬官三年任内孳生不虧者稱職額外多生者量加旌擢不及額至百匹者降用分管寺丞以所屬課額虧損逓為黜陟 凡京營及各邊騎操馬匹専差太僕寺少卿一員無太僕寺去處從巡撫幷分巡官比較如有倒失限三月以裏督令陪償 七年奏准府州縣掌印首領官任内馬匹虧欠孳養不増者九年不准給由措置完日與管馬官一體降用衛所掌印官馬數不完許分管寺丞與本部委官一體比較 十三年奏准各營各邊每年四月十月二次將原領事故買補馬匹數目具奏以慿比較 十四年奏准比較馬政兩京府尹府丞聼納米贖罪 𢎞治二年奏准每二年差太僕寺少卿二員南京太僕寺少卿一員分往北直𨽻河南山東南直𨽻地方比較該納馬駒每嵗終分管寺丞具管馬官賢否呈部六年之内馬匹無虧者量加旌擢以外虧損數多照例黜罷 三年順天府所屬寄養馬匹専差太僕寺少卿一員比較 四年奏准衛所騎操馬免比較其有孳牧去處照例每三年委官赴部比較凡虧欠埋沒違限等項參奏提問 凡遼東陜西苑馬寺孳牧馬匹每三年一差官閱其各行太僕寺苑馬寺於内府關領精微文簿將騎操孳牧馬匹逐一填寫繳部送内府交收
計每年比較地方
太僕寺所屬
南京太僕寺所屬
計三年比較地方
遼東苑馬寺所屬
山西行太僕寺所屬
陜西行太僕寺所屬
陜西苑馬寺所屬
甘肅行太僕寺所屬
南京應天衛
南直𨽻宣州衛
山東
濟南衛 平山衛
登州衛 寕海衛
成山衛 鰲山衛
靈山衛 安東衛
威海衛 大嵩衛
濟寕衛 臨清衛
靖海衛 竒山千戸所
寕津千戸所 海陽千戸所
膠州千戸所 諸城千戸所
東平千戸所 肥城千戸所
浙江
盤石衛 海寕衛
江西
袁州衛 饒州千戸所
廣東
雷州衛 㢘州衛
四川
成都衛 成都中衛
建昌衛 建昌前衛
寕畨衛 越巂衛
㑹川衛 鹽井衛
湖廣
武昌衛 武昌左衛
靖州衛 五開衛
沅州衛 九溪衛
長沙衛 清浪衛
黃州衛 銅鼓衛
永定衛 蘄州衛
平溪衛 永州衛
衡州衛 辰州衛
岳州衛 沔陽衛
常德衛 鎮逺衛
偏橋衛 施州衛
澧州千戸所 荆州衛
荆州左衛 荆州右衛
襄陽衛 安陸衛
房縣千戸所 竹山千戸所
枝江千戸所 長寕千戸所
瞿塘衛 夷陸千戸所
徳安千戸所 忠州千戸所
雲南
雲南左衛 雲南右衛
雲南中衛 雲南前衛
雲南後衛 廣南衛
曲靖衛 六凉衛
平夷衛 越州衛
臨安衛 楚䧺衛
洱海衛 大理衛
大羅衛 䝉化衛
景東衛 瀾滄衛
金齒衛 騰衝衛
楊林千戸所 馬隆千戸所
木密關千戸所 宜良千戸所
安寕千戸所 易門千戸所
已上比較
關換
諸司職掌
凡官軍關撥馬匹操練行移到司須要該衛官吏保結關馬官軍原有馬匹下落果係曽經征進慣戰人數及無馬匹方纔具奏關撥後有事故該衛拘收還官其官軍人等奉㫖關撥馬匹亦須備知數目
事例
洪武間凡各衛原關馬騾驢轉名銷號若係御馬監關領者該府各衛自具手本赴監轉名銷號如是典牧所太僕寺關領之數各府衛取勘明白本部轉行太僕寺典牧所銷號 永樂四年令管步軍官告關領者不准有騍馬與兒馬願換者聼 宣徳四年置給馬勘合每關馬一匹給勘合一道填寫齒色年月付領馬之人收執遇倒死等項陳告註寫應償者追視齒色附簿開註勘合與馬如前收領再有事故照例償給如領馬之人收領凡應償者仍赴御馬監印烙然後給與 正統四年奏准官軍領馬騎操必行本衛造冊送部幷太僕寺外衛操備者行該府造冊關領 天順元年奏准各營外衛官軍原領騎操馬匹下班之日兊與在京官軍該管官造冊送部 二年奏准官軍領馬太僕寺具俵過數目毛齒及官軍姓名年月行各衛造冊送部如關領數多開報數少或倒失轉交隱匿不報者諸司人首告挐問 成化二年令勇士馬倒死二次者不許重關照京營例追補 𢎞治元年奏准南京官軍應關馬匹在江北者赴南京太僕寺給領在江南者本寺委官一員赴南京給散 四年奏准領馬官有不照次第混亂争奪者參究法司問罪罰馬一匹就給本身騎操以後更不關給 七年奏准官軍應關馬匹皃馬自八嵗以上騸馬十二嵗以上别無傷殘者並准給領各衛及邊關亦照此例凡各邊缺馬騎操奏關銀兩收買者本部委官一員同大僕寺官於收貯馬價内照數支出差官運赴鎮巡官處交收 凡騎操馬老病當關給者原馬送光禄寺支用
折糧
諸司職掌
凡各處起解折粮馬匹到部須令獸醫辨驗明白具奏送御馬監交收
事例
洪武中各處土官衙門秋粮各依原認數目折納馬匹有粮二十五石有餘折馬一匹者有五十餘石折馬一匹者馬或不堪責令差來土官陪納
収買
諸司職掌
凡官給價鈔於各處收買并茶易到馬匹或就彼處給軍騎坐或起解赴京交納須知其數
事例
洪武中立茶馬司於陜西四川等處聽西畨納馬易茶降金牌信符賜畨簇以防詐偽每三年一差官召各畨合符以應納差𤼵馬交納易茶有以私茶出境者斬關隘不覺察者處極刑民間畜茶不得過一月之用茶户私鬻者籍其園入官 二十三年定茶易馬例上等馬每匹一百二十斤中等馬每匹七十斤下等馬每匹五十斤 永樂十三年遣御史三員巡督陜西茶馬 正統十四年停止茶馬金牌後每嵗遣行人四員巡察私販自潼關以西至甘肅等處通行禁革 成化十四年奏准定差御史一員領𠡠專理茶馬每嵗一代其易馬須四嵗以上六嵗以下髙大堪中者方准收買皃騸馬就彼給各邊騎操騍馬送苑馬寺孳牧如有縱容軍民通同賣老病馬匹者御史同兵備及苑馬寺官驗視退回仍指實參奏 𢎞治十年奏准茶易馬除就彼給軍外其餘差官陸續解赴苑馬寺交割俵養
已上西畨茶易
内府供應
事例
凡壩上諸馬房各有乳馬以供上用膳羞如有老疾倒死本部奏行太僕寺撥補 永樂舊例每嵗于陜西茶易馬及孳生馬内選取堪中騍馬送御馬監分送各馬房領牧以便取乳 天順元年奏准嵗選孳牧騍馬五百匹 成化九年定取初生騍馬每年一百匹 𢎞治九年奏准每嵗取五十匹
力士校尉
諸司職掌
凡力士校尉俱係隨駕人數於民間丁多相應人户内僉有力精壯無過犯體氣之人應當皆撥錦衣旗手等衛著役如有事故即照原籍另户僉補如解到部照依所補姓名送𤼵該衛果係在逃正身就送該衛𤼵落若正身不獲解到户丁照地方𤼵遣充軍仍挨勾正身
事例
凡力士舊隸旗手衛今亦隸錦衣及騰驤四衛校尉止隸錦衣衛 凡力士校尉係民間僉充者例不勾丁如有老疾聴于嵗終具告本部行該衛勘明具奏釋放若逃回疾故或老疾不堪者仍勾其户丁補當一輩若係原祖充當而在逃者𤼵𠕋清勾到部送問𤼵衛著役原逃事故解到户丁補役者𤼵衛查收凡四丁抽僉者病故俱勾補 凡力士校尉病故或老病不能應當其子孫告替補者行移該衛查係在營生長𠕋籍有名無遺碍者具奏收役雖例不勾丁而子孫願替補者亦准查收 凡民人投充力士校尉者行原籍官司查無違碍方准收役 凡人材不識字者改充力士校尉女户欽陞官員子孫例無承襲者將軍子試量身力不及者俱收充校尉 凡遇親王出府行錦衣衛撥隨侍校尉六百名郡王出閤行各該䕶衛撥校尉三十名無䕶衛于各衛軍餘及民間僉其將軍以下撥儀從二十名不得用校尉 𢎞治七年奏准親王隨侍校尉至就國之日聴以一半從行于附近衛所撥軍餘補數其一半存留在京以備各王出府聴用 凡各王府校尉除欽賜外其民間投充者止免差役不許支粮 十三年奏准凡校尉事故須籍𠕋内親子弟姪替補若將别姓詐冒替補者問罪官旗調外衛差操冒替之人亦調衛充軍凡校尉犯該一應姦盜搶奪𩢼騙恐嚇求索枉法不
枉法等項罪名俱係行止有虧者俱調衛充軍 凡詐冒校尉巡捕名色占宿公館妄拏平人嚇取財物生事扇惑擾害軍民者除真犯死罪外其餘俱枷號一箇月𤼵邊衛充軍所在軍衛有司驛遞等衙門阿從故縱者各治罪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二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三
兵部十八
武庫清吏司
諸司職掌
郎中員外郎主事掌邦國戎噐儀仗辨其出入之數
軍器
諸司職掌
凡内外官軍合用衣甲鎗刀弓矢等噐必須總知其數如遇各衛移文到部申索轉行工部定奪關撥
事例
凡侍衛大漢將軍披執明盔四十八頂明甲二十四副紅肩纓二十四副金𤓰四十八把茜紅雨籠二十四箇茜紅氊襖二十四領旗將軍明甲八十四副尖頂明盔八十四頂紅肩纓八十四副紅滚刀二十八把𤓰五十六把摩挲刀五十六把茜紅雨籠八十四箇茜紅氊襖八十四領五軍將軍尖頂明盔二百五十四頂盔𢺏全明甲二百五十四副肩纓縧號全硃紅靶滚刀二百三十七把鞓帶全摩挲刀四十五把鞓帶全金𤓰四十把紅漆皮盔七百二十三頂盔𢺏全青布縧穿甲七百二十五頂長柄黒刀三十九把鞓帯全長柄紅刀五十九把鞓帯全腰刀五百五十三把鞓帯全鵓鴿頭刀三十七把鞓帯全來昔刀二把鞓帯全弓五百二十五張五百二十五條撒袋五百二十五副鞓帯全箭一萬四千七百五十枝茜紅盔籠二百五十四箇茜紅氊襖二百五十四件府軍衛帯刀官紵絲弔線甲四十副摩挲刀四十把圍子官軍义五百把滚刀五百把硃紅皮盔一千頂青布鐡甲一千副通計二萬三千九百三十七件皇城内外幷京城各門守直守衛守鎮官軍披執盔甲鎗刀等噐共二萬八千三百五十二件其侍衛將軍并圍子手軍噐俱三年一次兊換守衛等項官軍軍噐午門等門一面每年一次兊換東華西華𤣥武等門三面二年一次兊換
凡團營官軍披執操練盔甲弓箭等項軍噐成化間令各該坐營官委官㑹造寄庫有警徑自奏請支用凡京門九門并城上常川擺列張掛軍噐正陽門神銃六箇長鎗二十根滚刀十八把門旗四面崇文宣武等八門每門神銃六箇長鎗六根滚刀十四把門旗二面更鼓各一面共三百六十一件城上布旗大小共二百七十六面拽旗繩并挑竿纓頭全遇有損壞不堪守門内外官徑自奏請兊換
凡海運隨舡軍噐洪武間定每舡黒漆二意弓二十張四十條黒漆鈚子箭二千枝手銃筒一十六箇擺錫鐡甲二十副碗口筒四箇箭二百枝火鎗二十條火攻箭二十枝火义二十把蒺藜砲一十箇銃馬一千箇神機二十枝
凡各邊合用盔甲弓箭等項軍噐俱於各處都司所屬衛所嵗造數内闗用如果不敷及軍情𦂳急添設者赴京請給
凡勝字天威并列字等號神鎗神銃等項火噐俱係内府兵杖局掌管都司衛所季造止是編降字號手把銃口其各邊城堡所用大將軍二將軍三將軍并手把銅鐡銃口一出頒降若銃口損失并給用不敷者鎮守巡撫官具數㑹奏方許自造若一時急缺奏請亦從内府頒給
勘合
諸司職掌
凡本部應有行移并催攝一應公務須將出事縁由開寫手本赴内府闗填勘合照㑹各布政司劄付直𨽻府州務要將坐去事件施行作急回報每遇年終查得但有未完事件將各司府州承行官吏具奏提問務要完結
事例
洪武間每布政司并直𨽻府州各給勾軍勘合一百道底簿二本都司收勘合并底簿一本一本𤼵布政司直𨽻府州凡遇勾軍都司填寫勘合差人賫付各該官司比對字號着落有司勾𤼵所差人員不許下鄉若遷延占恡罪坐有司直𨽻衛分一體編置年終都司衛所將本年勘合分豁已未完數造冊進繳若齎無勘合文書勾軍及有司承行者依不比闗闗防勘合例治罪其在京衛分兵部闗給正統初勾軍止㩀各衛所造冊申部轉𤼵清勾不用勘合 永樂七年令紫荆居庸古北喜董家山海等六闗各給勘合一百道以禮樂射御書數字為號北京留守行夜軍都督府行在兵部皆用印鈐記兵部底簿勘合送内府都督府底簿付闗口各邊公差者必得内府勘合照驗方許出闗無者從守闗官執奏各邊調軍勘合以勇敢鋒銳神竒精壯强毅克勝英䧺威猛十六字為號并底簿留内府給號簿一本與邊將遇有制勑調軍比對勘合字號相同方許奏行如有制勑而無勘合有勘合而比號不同者皆為詐偽
給聚
諸司職掌
凡文武官員并軍士人等搬取家小完聚行移所在官司起取審實送𤼵完聚或有陳告父母兄弟伯叔子姪先因逺年兵革離散今知下落告取完聚須要行移所在官司體勘相同以慿給聚其有應給之人見當軍役具奏定奪及軍属寡婦還鄉行移應天府給引照回
事例
洪武間令武職有伯叔兄弟及姊妹之夫在行伍者皆與給聚分俸養贍 宣德初令被虜回還留京充役者其原衛見有父母妻舅許令搬取完聚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三
<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四
兵部十九
根捕逃軍勾補軍士
國初逃故軍役根捕勾補具見諸司職掌宣德初又有畫一條例正統以來累有増損今條具於後其有係職方司所掌者别開于職方之下
諸司職掌
凡各衛所開報逃故并老疾勾丁代役軍人先須查對鄉貫住址明白具手本赴内府給批差人前去着落有司官吏逃軍根捉正身如正身未獲先將戸丁起解補役仍根捉正身補替其故軍勾取户内壯丁補役如别無壯丁止有㓜小皃男取官吏保結回報行移該衛照勘相同紀録候長成勾補若送回老疾軍人就留原籍住坐將户下壯丁起解替役如勾無户籍或住址差抝名姓不同或係另籍民戸及有戸絶無丁有司體勘回申到部行移該衛照勘在營有無長幼人丁幷着落原管官旗務要挨究明白回報定奪勾補若衛所官吏并老疾軍人朦朧妄報依律問罪如原勾軍數不完及勾到軍人中途在逃仍着落原差人員前去勾捉若在外遷延違限送法司問罪
明令
凡軍民以籍為定軍官頭目無得巧立名色徑行勾捉百姓充軍民戸亦不得詐稱各官軍人貼戸躱避差役果有在逃軍人在内申奉都督府在外申奉中書省明文方許勾取
事例
洪武二十一年令各衛所將逃故軍編成圖冊送本部照名行取不許差人各府縣類造軍戸文冊遇有勾丁按籍起解 二十二年令各處逃軍能擒獲一名者賞鈔三十錠隱藏出首者二十錠見在軍知而首者十錠為事充軍逃回捕獲者五錠隱藏及轉送者全家𤼵金齒充軍逃軍自首者免罪復役官吏不即起送縱容害民者處死 二十三年令生員應補軍役者除豁遣歸卒業軍士借撥征進事故者征進逃故軍男年一二嵗者流民全戸充軍病故者俱免勾丁 二十四年令垜集軍故戸止一丁者勾有丁貼戸起解軍去原衛逺者解京該府遣人押送若路順及與京師道里均者從便解𤼵 二十七年令武職充軍病故子襲原職者開伍二十九年令垜集軍有幼男在伍者免勾丁生員應
起解者送翰林院考試成效者開伍發回讀書不成者照舊補役 三十五年定垜集軍正軍貼戸造冊輪流更代貼戸止一丁者免役當軍之家免一丁差役 永樂二年令坐勾軍有見任文武官及生員吏典等戸止三丁者免勾四丁以上者勾一丁補伍 十七年令勾軍人違限半年以上者充軍 洪熈元年令軍役丁盡戸絶者具官吏結報該衛轉行府部開豁先為事充軍後薦起為官者不拘見任致仕病故俱免補伍 宣德元年奏准凡逃軍三月不首者并里鄰人等問罪就㸃親鄰管解窩家發附近充軍係軍籍者𤼵邊衛能自首者止罪逃軍逓送隱藏者烟瘴衛分充軍官司故縱者論如律 凡逃軍未獲起解户丁若清冊未到之先獲解而未至衛所者仍選戸丁解查未到即收補伍候正身到日釋放寕家 凡逃軍不許以告狀為由遷延生事有應訴事情令家人代理若長解人中途侵損許告所在官司究治仍速將逃軍接逓 凡軍戸有丁而偽作無勾者許改正免罪仍扶揑回申者軍𤼵邊衛里隣𤼵附近充軍 凡起解逃軍戸丁須量地立限逓解若長解縱容違限半年以上者依律問罪一年以上者𤼵附近充軍犯人𤼵邊逺充軍 凡起解自首并補役軍丁出一千五百里之外者經過有司每人日給行粮一升過期不與不首逃軍及腹裏衛分不及千五百里者不在此例 凡勾軍人違限過一年者許巡按按察司官拏解赴京問罪違法情重者不限年 三年奏准凡軍逃還鄉有詐死更名充吏卒僧道等項及隱寄丁口立戸地方者並許自首改正其詐稱名目寄住影射致原籍本衛兩無挨尋者追獲自首俱收寄本處衛所他人告𤼵者與窩家里鄰官吏人等俱照例問罪仍追本犯銀十兩充賞 凡軍戸有充粮里老人賄賂官吏及勾軍之人朦朧保勘或里老亦係軍戸逓相欺隱者並許改正違者正軍𤼵原衛戸丁再罰一丁𤼵附近充軍凡山西等處抽丁等軍有賄賂官吏將幼弱私自輪
替者許原籍究補同伍指陳并事内作𡚁之人依律問罪 凡軍士全家逃竄里鄰知而容隱者限半年首獲過期事覺軍𤼵邊衛里鄰𤼵附近充軍 凡囚充及調衛軍問招更調有更易名貫隱匿丁口者其後逃故衛所行拘有司回無名籍似此迷失者並許自首免罪若他人𤼵覺軍調烟瘴衛分仍選戸丁補充原伍 凡紀錄軍年應赴伍而衛所在千里之外者許於附近收役行原衛開伍 凡起解軍多給家人文引照身逃回者限三箇月自首違者𤼵邊衛充軍仍勾戸丁補原伍里鄰及官吏論罪 四年令在京各衛軍本部委官同給事中御史清理 凡軍有征差等項死亡不明槩作逃移者保勘問豁其不知下落經三次以上保明者依故軍例停勾 凡勾軍不許泛遣孤單無籍之徒如違限二年以上者官員追俸旗軍選戸丁補伍再限一年以所勾軍赴京違者全家調别衛其勾軍須填勘合不許以關牒批帖徑行有司 凡應勾軍有賂官吏隱蔽壯丁以家人女壻之類冐名代解者奸民私通軍士招贅其戸丁及過房典賣影射徭役者並許改正歸宗違者官吏坐罪本犯全家調别衛充軍代者就收補原伍如果無壯丁方許以少壯義子及同籍女壻補役 凡應繼壯丁故自傷殘肢體者許鄰里拏首全家𤼵烟瘴衛所充軍 凡軍戸踈族及異姓人舊為同籍分析後充軍者止於有罪人戸下勾丁若聞親屬充軍妄為文慿作分戸在家及祖孫父子異居并食粮年冬者不許若同籍人生前各自充軍有故儘本房勾補無則以他房三丁以上者補役不及三丁者以其本房丁盡事由行本部開豁 凡招募諸色人係全戸充軍有故照名勾補者先以一人解𤼵具實有戸丁申部議奏處分 凡正軍在營有丁不許於原籍勾取如已行文有司覈實回報本衛以在營之丁收役 凡義男女壻有代義父妻人之家為軍者有故止於義父妻人之家勾取如係戸絶覆實開除若出幼過房出贅各家俱屬正軍無丁者宜以妻父義父之家為戸絶還繼本宗如本宗係民仍補義父妻父軍役其官員軍民之家有家人義男女壻之類自願投軍或為事編發者有故止於其人本房勾補本房已絶覆實開除 凡故軍戸止一丁充生員者照洪武二十九年例考試開豁 凡僧道為事充軍故者免勾丁若故軍戸止一丁在充軍之先為僧道者覆實開豁在後者仍𤼵充軍 凡丁盡戸絶軍及山後人查無名籍者軍衛有司㑹勘造冊繳部開豁 凡逃軍每季半年一類勾死亡及殘疾者嵗一類勾 五年令應充軍之人有父母年七十以上及篤廢殘疾者許於附近衛所收役 七年令故軍戸止一丁為見任官者聞伍 正統元年奏准凡内外都司衛所不許填給勘合差人勾軍止以逓年逃故等軍姓名貫址造冊繳部轉𤼵御史按籍清勾其清軍御史按行所至司府州縣各委官一員將應勾軍丁分投清解御史往來巡督除軍政外一應詞訟𤼵該管衙門問理每嵗八月終照巡撫官事例具清解過軍數回京如有窒礙事理㑹議奏請 凡解軍丁逃軍須連妻小同解違者問罪無妻小者解本身 凡抽丁垜集軍先前私自輪替者選壯丁連妻解衛果有老疾等項方許替勾 凡被勾貧軍挈家流移招回復業者該解軍丁俱候次年起𤼵係原逃者不准如止附近濳躱者依律究問 凡起解軍先過該管都司者即於本司交割先過本衛者交本衛官吏隨與批迴有留難者從御史究問批迴詐偽者有司辨驗問罪 凡内外衛所官有將殷實軍占作軍伴賣放買閒新勾軍不行存䘏抑逼在逃者軍士事故管軍官不將在營人丁收補及以見役軍妄作事故者清軍官具奏提問 凡逃軍及已解軍在家潜住者父祖充軍子孫畏繼於别州縣過繼作贅冐籍而以丁盡戸絶回申或充軍在役而原戸人私開作民戸者並限兩箇月具首免罪如違軍杖一百𤼵烟瘴衛所里鄰人等𤼵附近充軍 凡浙江并江南直𨽻等衛所清出帯操軍士除原係廣西南丹奉議潯州等衛者𤼵回原伍其餘悉收充正軍行部轉行原衛開伍若先在逃者仍𤼵原衛附近不許擅收 凡勾軍人潜回原籍粮里容留者照窩藏逃軍例問𤼵 二年議准凡逃軍殘疾并年六十以上者收贖依親别選戸丁解補如止有幼丁照例紀錄 凡逃軍未獲暫勾戸丁𤼵旁近寄操者正犯到日即與開除 凡軍人中途病故解人即告所在官司相理官給文慿付解人送妻小復還復原籍别選壯丁解補 凡軍籍丁盡戸絶已經三次回申者即與除豁不許𤼵冊重勾 凡兩司府州縣清軍官尃一清理軍伍母干預他事其宣德五年以後逃軍及勾取戸丁妄比事例輙投附近寄操者俱收𤼵原伍 凡逃軍軍丁解後復逃者連妻小押赴原衛如解人脫放就𤼵補本軍原伍本軍得獲𤼵邊逺充軍其軍丁已解清冊後到者取鄰里保明行衛查勘不必重解戸丁 凡勾補軍丁在逃解人𤼵附近充軍者事故免勾丁 凡妄指逺年民籍作軍戸者諸司不許准理 四年令北人充南軍南人充北軍除遼東萬全山西陜西等處邊衛逃軍及近年土豪鹽法編𤼵充軍不動外其餘清出軍丁各就地方改解附近衛分若南人充南軍北人充北軍不在改調之例
計改調衛所
北直𨽻
順天府調三萬衛
大名府調定遼中衛
順德府調定遼左衛
廣平府調定遼右衛
河間府調鐡嶺衛
真定府調義州衛
保定府調瀋陽中衛
永平府調遼海衛
南直𨽻
鳯陽府調宣府左衛
州府調宣府前衛
淮安府調宣府右衛
廬州府調萬全左衛
徐州府調萬全右衛
和州調永寕衛
滁州調懷安衛
安慶府調隆慶左衛
已上俱原充兩廣雲貴四川湖廣福建邊海衛分軍役
應天府調大興左衛
太平府調義勇右衛
鎮江府調義勇前衛
蘇州府調武成中衛
常州府調燕山左衛
松江府調燕山右衛
徽州府調武成前衛
寕國府調武成後衛
池州府調神武左衛
廣德州調燕山右衛
已上俱原充遼東山西陜西寕夏等衛軍役
山東布政司
濟南府調定遼前後二衛
兖州府調海州衛
萊州府調盖州衛
登州府調復州衛
東昌府調東寕衛
青州府調金州衛
已上俱原充兩廣雲貴四川湖廣福建邊衛衛分軍役
河南布政司
河南府調萬全左衛
河南府調萬全左衛
彰德府調開平衛
衛輝府調龍門衛
懷慶府調龍門守禦千戸所
汝寕府調來衛
南陽府調美峪守禦千戸所
山西布政司
太原府并沁州俱調大同右衛
平陽府調大同左衛
大同府調天城陽和二衛
澤州調大同前衛
汾州調髙山衛
潞州調大同後衛
遼州調安東中屯衛
陜西布政司
西安府調永昌山丹二衛
延安府調寕夏前衛
鳯翔府調凉州衛
鞏昌府調鎮畨衛
平凉府調西寕衛
慶陽府調寕夏中衛
漢中府調莊浪衛
已上俱原充南方極邊衛分軍役
廣西布政司
桂林府調潯州府
柳州府調南丹衛
梧州府調巡象衛
潯州府調河池守禦千戸所
南寕府調慶逺衛
平樂府調向武守禦千戸所
慶逺府調南丹衛
太平府調柳州衛
田州府調柳州衛
思明府調武宣守禦千戸所
江州府調慶逺衛
泗城州調懷集守禦千戸所
龍州調南丹衛
南丹州調向武守禦千戸所
廣東布政司
廣州府調南寕衛
惠州府調容縣守禦千戸所
肇慶府調武宣守禦千戸所
韶州府調鬱林守禦千戸所
南雄府調梧州守禦千戸所
瓊州府調灌陽守禦千戸所
潮州府調桂林中衛
雷州府調賀縣守禦千戸所
㢘州府調柳州衛
髙州府調桂林右衛
貴州布政司
思州思南鎮逺三府俱調赤水衛
石阡銅仁黎平三府俱調安莊衛
普安鎮寕永寕安順四州俱調興隆衛
雲南布政司
雲南府大理府俱調金齒衛
臨安府曲靖軍民府俱調景東衛
楚雄𪷁江二府俱調蒙化衛
姚安鶴慶武定三軍民府俱調廣南衛
廣西廣南二府尋甸元江二軍民府俱調洱海衛
金齒軍民指揮司麗江軍民府永寕孟定孟艮景東順寕五府俱調騰衝守禦千戸所
湖廣布政司
寶慶府調五開衛
辰州調銅鼓衛
衡州調九溪衛
永州府調鎮逺衛
靖州調五開衛
彬州調偏橋衛
常德府調豹韜衛
長沙府調龍虎衛
荆州府調鎮南衛
岳州府調龍江右衛
武昌府調行在府軍衛
黃州府調行在虎賁左衛
漢陽府調行在旗手衛
德安府調行在金吾前衛
襄陽府調燕山前衛
沔陽州調濟州衛
安陸州調濟陽衛
江西布政司
贑州府調㢘州衛
南安府調碣石衛
建昌府調和陽衛
撫州府調武德衛
袁州府調水軍左衛
吉安府調水軍右衛
廣信府調應天衛
九江府調行在羽林左衛
南昌府調行在羽林右衛
饒州府調行在府軍左衛
瑞州府調行在金吾後衛
南康府調行在府軍右衛
臨江府調通州衛
福建布政司
福州府調南海衛
邵武府調雷州衛
建寕府調潮州衛
延平府調海康守禦千戸所
興化府調清海守禦千戸所
泉州府調龍川守禦千戸所
漳州府調廣海衛
汀州府調海門守禦千戸所
浙江布政司
温州府調鎮海衛
台州府調鎮東衛
處州府調平海衛
嚴州府調鷹衛
金華府調江陰衛
衢州府調橫海衛
寕波府調龍江左衛
杭州府調蔚州左衛
湖州府調神武後衛
嘉興府調神武中衛
紹興府調義勇中衛
四川布政司
成都府調㑹川衛
重慶府調寕畨衛
順慶府調越巂衛
保寕府調建昌衛
叙州馬湖二府調鹽井衛
䕫州府調建昌前衛
瀘州府調鹽井衛
潼川州調迷易守禦千戸所
嘉定州調㑹川衛
雅州調寕畨衛
龍州調建昌衛
眉州調建昌前衛
已上俱原充遼東山西陜西寕夏等衛軍役
十三年令挨無籍貫軍經十次回申者開豁 景泰元年令官軍戸下多餘人丁有例除存留幇貼正軍外其餘俱許於附近寄籍納粮當差中間有一家或三五人十餘人止用一二人寄籍有司其餘隱蔽在家不分年嵗久近除其該納粮草仍於有司上納其人丁盡數𤼵回軍衛 天順四年令京軍及邊衛逃軍仍解兵部撥防軍轉逓其餘及邊衛勾解戸丁徑送該衛交割 成化八年令在京軍每三年一次理各營軍士仍分豁差遣等項名目造冊備照 十年令凡衛所編造軍冊每年限五月以裏差有職役人員送部違者照官軍馬騾文冊例罰米當該官吏論日住俸問罪若造冊三分不完者官罰俸一月該吏提問如官吏依限𤼵冊而所差人自違悞者止坐本人 十一年令各衛所以原管旗軍不分見在逃故備開充軍脚色改調縁由并節次補役姓名通類造冊繳部發御史對查軍民二冊以防欺隱其冊府州縣各謄一本備照 凡冊勾軍士係本地者清冊徑送清軍御史仍將底冊繳部存照 凡清軍以十分為率能清三分以上不枉平民者御史及兩司官兵部奏請奬擢府州縣官量加俸給不及數并枉人者御史從都察院考察兩官官兵部參奏府州縣官行吏部黜責 十二年令調衛軍戸下餘丁寄籍附近有司者免其起解聽留一丁於有司種辦田粮其餘悉收原衛所操守如後調衛所缺人行原衛餘丁内取解不許於原籍勾擾其調衛在千里之内者餘丁照例囘營凡垜集軍有陞官者其貼戸停勾聽繼逺年無勾軍
審究得實行該衛查勘不必起解戸丁 十三年令起解軍除子孫應繼者令津貼軍裝但有職役者不許勒取 凡廣西鄰近賊洞處所軍丁有該解遼東等衛并千里之外者及失迷鄉貫之人願充無勾軍役者俱編本處邊衛當軍行移原伍開豁 凡收𤼵附近軍士除天順六年四月十九日以前編定不動外以後告投者不許其在附近處所逃者依正統二年例連妻小押解原衛 十九年令騰驤四衛軍士戸統不必勾丁 𢎞治十三年奏准京衛及在外衛所解到新軍以投文日為始不過十日將收管批迴給付長解若刁蹬留難者該吏軍吏總小旗提問衛所掌印并本管官不拘曽否得財㕘問帶俸差操 凡在京在外衛所親軍官員不能存䘏軍士逼廹在逃及賣放回還者指揮每十名以上降一級千戸鎮撫每六名以上百戸四名以上依例逓降 凡各處清解軍丁選揀精壯親丁僉㸃相應長解批内明開相貌年甲在京者起解兩京兵部在外者徑解該衛若不係同宗子孫頂替起解及將長解正身賣放在家執批前來雇人頂名者正軍問調别衛頂軍就收本衛長解并受雇之人及里老鄰佑知情不首者俱𤼵附近各充軍 凡各處解到新軍查無名籍及來歴姓名差抝者俱暫收缺軍所分食粮差操行查至日另為定奪 凡起解軍士揑買偽印批迴者除真犯死罪外解發人附近軍士調邊衛各充軍 凡應解軍丁除真犯死罪外若犯監守常人盗竊盗掏摸搶奪至徒罪以上者牢固釘解該衛收伍轉發守哨年限滿日着役其犯别項徒罪以上俱止杖一百解𤼵着役 凡官軍軍丁有將户内弟姪子孫過房與人或官豪勢要和買改易姓名者不分久近許其贖取歸宗聽繼無得占恡其誘買各邊軍丁者𤼵極邊充軍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四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五
兵部二十
雜行
俸給
諸司職掌
凡本部官吏人等并合屬五城兵馬司典牧所大勝關㑹同館等衙門官吏俸給每月初明白立案將實支官吏姓名并該支米數劄付該部填給勘合委官下倉放攴如有事故臨倉扣除還官仍將實支米數囘呈立案
事例〈見吏部稽勲司〉
印色
諸司職掌
凡本部合用印色支銷盡絶移咨工部轉行該庫放支
事例〈見吏部稽勲司〉
紙劄
諸司職掌
凡本部合用紙劄移咨刑部於𧷢罰鈔内闗支價鈔買用明白立案開銷以慿稽考
事例〈見吏部稽勲司〉
考覈
諸司職掌
凡本部所屬太僕寺并各牧監羣五城兵馬司典牧所大勝闗㑹同舘等衙門官吏但有考滿必從本衙門開報年籍鄉貫脚色職役并行過事蹟到部以慿考覈咨送吏部定奪
事例
永樂間令凡王府羣牧所千戸首領官比䕶衛首領官免其考覈
拘收皮張
諸司職掌
凡軍民官司解到馬騾驢牛等頂皮張鬃尾并肉臓變賣錢鈔到部錢鈔具手本送赴該庫交納皮張鬃尾咨送工部交收仍取實收附卷
事例
正統間令凡官司倒死馬皮就於所在官庫收貯成造軍噐支銷係蟲蛀不堪者照時估易鈔備用 𢎞治初令凡南京典牧所等衙門退出倒死牛犢皮角徑送南京該庫交收成造軍噐不必解京
軍士鹽糧
諸司職掌
凡馬步軍士月支粮鹽并典牧所養馬象人冬夏布匹月支鹽粮遇有公文到部總其名數行移該部放支
事例
宣德間凡在京軍士闗支月粮每衛委公正指揮一員専理其事依期闗給其新至軍仍令親管頭目即與監支若冐支及容情作𡚁者紏舉究治其各衛軍士闗領賞賜冬衣布花本部委官㑹同戸部委官給事中御史各一員給散〈詳見戸部度支科〉
皂𨽻
諸司職掌
凡各衙門官員合用跟隨皂𨽻俱於法司取撥笞杖囚人應役必須明立文案簿籍開寫姓名鄉貫應該拘役年月𤼵送某衙門着役遇滿撥替其有在逃即便根捉仍送法司問罪若病故者照名行移法司撥補
明令
凡府州縣額設祇候禁子弓兵於該納稅粮三石之下二石之上人戸内差㸃除納稅粮外與免雜泛差役毋得將粮多人戸差占應天府祇候二十名禁子三十名各府以秋粮為額二十萬石之上祇候二十名禁子一十五名一十萬石之上祇候一十八名禁子一十三名各州縣以秋粮為額一十萬石之上祇候一十五名禁子一十名弓兵三十名五萬石之上祗候一十三名禁子八名弓兵三十名五萬石之下祇候一十名禁子七名弓兵三十名
事例
洪武初凡丞相大都督准侯例儀從十五人從一品十三人正從二品九人三品七人四品五人五品四人六品七品二人八品九品一人中書省御史臺公使各二十六人六部各十人斷事司察院各八人應天府十五人上元江寕二縣各十人其武官隨從人指揮使至僉事各四人尋加二人千戸以下三人百戸以下二人俱在正伍取用三日一易衛所直㕔六人守門二人守監四人守庫一人俱選老軍充役一月一易 永樂間令各項皂𨽻以均徭人戸為之在京在外俱以一年為滿洪熙間令凡文官給假囘原籍者跟隨皂𨽻准其帶
去 宣德間令隨從皂𨽻係不願應當者每名月辦柴薪銀一兩 正統間定官員隨從皂𨽻文職一品二品十二名三品十名四品六名五品六品四名七品至九品二名内翰林院編修檢討六科給事中中書舍人監察御史俱近侍各加一名知縣係親民正官欽與四名國子監博士助教學正學錄二名翰林院譯字官一名武職五府管事都督錦衣衛官事指揮鎮撫司管事鎮撫俱照文官品級例帶俸都督各六名錦衣衛帶俸都指揮指揮各四名長陵衛指揮使并同知各六名僉事四名則出特恩其文武衙門公使皂𨽻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直堂皂𨽻各三十名鴻臚寺翰林院直堂各十五名宗人府太常寺國子監直堂各十名詹事府左春坊直堂各八名右春坊直堂五名司經局直堂六名太僕寺欽天監太醫院直堂各六名光祿寺尚寶司六科中書舍人制𠡠房係内府衙門各用看朝房皂𨽻四名上林苑監行人司各直㕔四名六部各司都察院各道大理寺左右二寺各直㕔四名刑部各司都察院各道大理寺左右二寺係理刑部門各用把門二名都察院經厯司通政司經厯司各直㕔四名戸部刑部都察院照磨所及各衙門司務㕔各直㕔二名通政使司有奏訴寃枉人等戸部山西清吏司兵部職方武府二清吏司俱有軍囚人等各用看監四名宗人府經厯司直㕔二名詹事府主簿㕔直㕔一名鴻臚寺司賔署司儀署主簿㕔太常寺博士㕔典簿㕔太僕寺主簿㕔各二名欽天監主簿㕔二名看書五名觀星臺把門四名國子監繩愆㕔直㕔三名典簿㕔直㕔二名刑部看監一百三十九名都察院看監一百二十八名五軍都督府直堂各八名府經厯司直㕔各四名錦衣衛直堂二十名鎮撫司直㕔五名看監三十二名經厯司直㕔四名其在外司府州縣官員隨從皂𨽻照京官品級僉撥其公堂皂𨽻弓兵并看監禁子各照原額僉㸃布政司按察司直堂皂𨽻各三十名把門各六名各司經厯司照磨所直㕔各四名都司斷事司布政司理問所直㕔各八名把門各二名各府直堂皂𨽻十六名把門四名各州直堂皂𨽻十二名把門二名各縣直堂皂𨽻八名把門二名各府經厯司照磨所直㕔各四名各州吏目㕔各縣典史㕔各二名 成化十四年令凡各官丁憂陞除等項去任名下皂𨽻銀兩封收送官選補復任在一月以裏者全送兩月以上者照扣一年之上不曽除補者盡數扣除收過柴價不久改陞事故等項除三月以裏免扣其餘悉令還官應用如缺官日久日月已滿仍照日期扣筭其扣除銀俱送戸部收貯備荒年終造冊進繳 𢎞治初令凡兩京公使并倉庫秤子等役不願應當者每名嵗出工食銀十兩 十一年令各處解到柴薪價銀本部收貯該司行移應得皂𨽻衙門知㑹各該衙門差人賫文赴司闗領分送各官其改陞事故等項各該衙門即日查筭除任内應得外悉扣還官其續任補缺但以到任之日為始補與應得之數 十五年令郡王將軍府教授典膳每員皂𨽻一名郡王府教授典膳皂𨽻民間僉撥二名每名止許辦柴薪銀八兩將軍下教授係吏部除授由學校出身者仍與皂𨽻一名許辦柴薪價銀一十二兩係本處軍民舍餘出身者不與又令凡解到皂𨽻不必拘定某州縣𣲖撥某衙門但從本部將各衙門擬定次序皂𨽻以到部之日為序三品以上官嵗該皂𨽻十名十二名者俱先撥三名四品官該六名者先撥二名九品以上官該二名二名四名者俱先撥一名譯字等官該一名者俱先撥半名各照次序周而復始大率一品二品官嵗該十二名者上半年以裏不許撥過六名四品官該六名者上半年以裏不許過三名餘官倣此
武學
國朝自正統以來承平日久天下軍衛子弟多習儒業延至邊徼亦或設學建官以教之其在京師勲戚子孫襲爵及被選尚主者亦學于國子監至於各衛幼官與子弟未襲職者資多可教於是兩京並建武學嚴立教條儲養訓習以備任用其子弟有志科目者亦許應試設教授訓𨗳品秩俸廪如京府儒學之制教條係本司掌行因具載之
事例
正統初奏定教條一幼官及武職子弟所讀之書小學論語孟子大學内一本武經七書百將傳一本每日總授不過二百字有志者不拘必須熟讀三日一温就於所讀書内取一節講說大義使之通曉春夏秋月每日辰時初刻入學至未時末散冬月申時散一都指揮等官年長者止令五日一㑹聽講其㑹講之日教授訓𨗳咸在内輪一員以大誥武臣厯代鑑百將傳及古今名臣嘉言善行内據一段升座講說務在坦直明白易曉各官齊班祇揖立聼有未曉者許其請問再為解說務使粗知大義講罷祇揖而散其幼官子弟亦隨後聴講一幼官子弟日寫倣紙一張率以百字為率有志者不拘一幼官子弟有事請假先自訓𨗳以達教授明立假簿量事繁簡緩急定與限期依限赴學一都指揮等官升堂聽講執弟子禮不係聽講之時相見各以禮待其幼官以下常在學肄業者必行師弟子禮一都指揮等官聽講之日遇有公差及當操之日皆須報知本學明註簿籍事畢仍前㑹講幼官内有領隊管隊官如遇操練之時分作兩班輪下教塲三日一換亦須報知本學明註簿籍操畢仍前赴學不該操者依舊在學一本學置紀過簿一扇都指揮等官有犯學規者學官以言訓飭不從者明書其過三次不改具呈總兵官隨宜懲戒其餘幼學子弟有犯量情責罰一提督御史下學悉依憲綱禮儀其勉勵官員子弟須稽考勤惰量加警飭毋致廢弛一教官幼官及武職子弟廪饌每人月給食米三斗一武職五十以上者操練聽講以下者入學讀書 成化初申定教條一每日早教官升堂幼官子弟序立分東西序揖退俟訓𨗳還齋畫卯背書授書寫倣遇㑹講之日訓𨗳升堂諸生序立聼講一都指揮等官雖見授三品職事讀書聴講及與教官出入相見並應執弟子禮毋或輕慢以乖禮義一教官表儀後學必正其衣冠謹於言行使學者有所觀瞻不許放肆怠惰麄暴輕率有乖師範一都督以下子弟文學優長有志科目者聽於京闈鄉試果有武藝智謀許府衛從公禮薦以慿應試一毎月初二日十六日教官率幼官子弟於城外空地演習弓馬一在京千百戸鎮撫應襲子弟願入武學者聽一在學幼官有䇿略精通人馬熟閑者從公禮薦赴部㑹官試驗奏請任用其餘抱藝八分不及薦舉年二十五以上三十以下者本學查明送部轉𤼵各營聽用一幼官武生肄業外每五日一次習演弓馬各營總兵官兵部堂上官每月各一員下學考驗武庫司籍其功能嵗終檢閱具奏其一次答䇿文理可觀并馬歩中五六箭者賞鈔一百貫三四箭者五十貫若積累至於能專其業可以為將或坐營把總守備者不次擢用十年以上怠於進學者黜退送操一幼官武生考驗累居優等者十年一次本部㑹同總兵官舉送各營各衛遇有坐營把總掌印軍政員缺相兼選用其餘盡行黜退别選以後每月考校外另委該司官一員不時㸃閘逃學十日之上或一次二次者量責半年之上及連逃三次者呈送法司仍追食過饌米還官依例送操其教授等官學行出衆作養成材數多者依國子監官事例陞用南京兵部
武選清吏司
事例
凡所屬軍官亡故老疾應襲替及减革者每嵗春秋二季具本起送咨兵部定奪
凡軍官亡故老疾子孫幼小應得優給及戸無承襲應優養者行勘明白類咨兵部定奪
凡南京各衛所軍政官員照例五年一次㑹同五府錦衣衛堂上官考選㑹本具奏若軍政官遇有急缺申呈到部查委見任官員署管𠉀有官之日另行其運粮官員有缺聼漕運衙門移咨本部查不係為事有礙官員行衛起送
凡南京軍官為事復職取供抄招年終類咨兵部知㑹凡軍職係舊官具告比試者勘取供結咨送兵部聽比凡軍官應請誥命行勘明白移咨兵部請給
車駕清吏司
事例
凡皇城各門俱於南京旗手等十三衛揀選精壯官軍輪班守衛從本司委官及科道官不時㸃閘如牌面字様糢糊及盔甲什物損壞行移南京工部給換堪修整者收𤼵修整若有違犯照例參奏送問
計兩班守衛官軍及帶刀官共六千一百七十九員名
一班守衛官一百一十七員旗軍二千九百六十七名帶刀官一十員
二班守衛官一百一十八員旗軍二千九百五十五名帶刀官一十二員
凡例不勾丁校尉力士年老有疾者勘驗明白類咨兵部具奏放回照例僉補
凡南京各營騎操馬匹有缺行令照例支租銀及朋合樁頭銀買補完日行南京太僕寺委官印烙給操凡南京太僕寺每年報到孳生馬駒應印烙者具奏行移都察院差御史同本寺委官印烙其各府州孳生牛犢每三年帶印備用老痩不堪者變賣銀兩解京凡南京光祿寺等衙門供應牛隻有倒死者送太平門外埋退出老痩不堪者送典牧所收養候有臕息開呈本司聽用倒死者告行相剥皮張本所具奏類送南京工部轉該庫交收
凡南京各衛馬快船公差出給勘合裏河者往囘限三箇月限外又過三箇月小甲㕘問兵部留候聼差者以批迴日期扣筭上江者限五十日限外過五十日者㕘問其小甲過半年者并船夫軍餘㕘問
凡馬快船應撥通州聽候者江淮濟川二衛輪流委官給精微批管送
凡撥船裝運物件行移南京都察院及該科差御史給事中各一員監視品物用米者一船十五扛至二十扛其餘酌量裝載不許多占夫船其每年撥過船數仍行移兵部以備查考
凡馬快舡夫甲每十年審實重編民夫逃故者依清軍例勾補官旗人等借倩役使者㕘奏治罪
計南京江淮衛大小馬船四百零九隻濟川衛大小馬船四百零八隻每船一號六百科者民夫五十名三百料者民夫二十五名
江淮闗擺渡馬船二隻
新江闗擺渡馬船二隻
浦子口擺渡馬船二隻
龍江闗擺渡馬船二隻
儀真擺渡馬船四隻
南京錦衣等四十衛快船九百五十八隻毎船小甲一名軍餘十四名
撥船厰把總指揮三員
造船厰把總指揮三員
錦衣等衛管船撥船委官八十員
凡南京㑹同館從本司提督
計本館館夫五十九名
馬四十五匹 馬夫四十五名
鋪陳四十五副
驢三十頭 驢夫三十名
鋪陳三十副
凡南京刑部送到軍伴編𤼵南京錦衣衛各所充當凡㑹同館江淮濟川等衛應天等府滁和二州修造船隻歇役地租工食馬驢鋪陳等項價銀俱本司收受内租銀送應天府寄庫其餘聼候支用
職方清吏司
事例
凡南京裏城正陽等一十三門外城江東等一十八門闗俱於各衛揀選精壯官軍守把從本部委官與科道官不時㸃閘
凡各營及江操官軍俱有原奉𠡠管操武臣統領操練從内外守備及本部㕘賛官閱視本部仍委官一員幷行南京科道差官不時㸃閘
計營操四處
大教塲
小教塲
神機營
凡驗軍及存恤新軍俱照在京事例
武庫清吏司
事例
凡南京各衛所逃故軍匠發冊該府州縣清勾其原籍無丁者聽該府州縣差人賫文查理備由批迴
凡在外軍民戸籍不明解查者本司揭查軍冊行南京戸部於後湖查民冊備抄類行原籍以慿開豁
凡南京京衛武學從本司提調每月本部堂上官照例下學考驗
凡南京各衙門皂𨽻照例差撥其撥剩及扣除還官者收貯本司以備灾傷州縣撥補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五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六
刑部一
諸司職掌
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刑名及徒𨽻勾覆闗禁之政令其屬古有四部曰憲部曰比部司門部都官部洪武二十三年因天下庶務浩繁欽改為十二部曰浙江江西福建山東北平四川山西湖廣廣東廣西河南陜西各令清理一布政司刑名等事其雲南布政司𨽻陜西部仍量其繁簡帶管直𨽻府州并在京衙門每部仍分憲比司門都官四科以領其事凡遇刑名各照部分送問𤼵落
後至洪武二十九年改十二部為十二清吏司永樂元年改北平清吏司為北京清吏司十九年革北京清吏司増雲南貴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革交阯清吏司
浙江部帯管
中軍都督府 神䇿衛
和陽衛 留守中衛
廣洋衛 直𨽻和州
江西部帶管
前軍都督府 龍驤衛
府軍前衛 龍江衛
天䇿衛 直𨽻廬州府
福建部帯管
戸部 金吾後衛
應天衛 牧馬千戸所
直𨽻常州府 廣德州
山東部帶管
左軍都督府 兵部
羽林右衛 尚寶司
典牧所 直𨽻鳯陽府
滁州
北平部帶管
吏部 金吾前衛
太醫院 直𨽻蘇州府
四川部帶管
工部 府軍衛
僧錄道録司 直𨽻松江府
山西部帶管
旗手衛 驍騎右衛
龍虎衛 翰林院
欽天監 五城兵馬府
直𨽻鎮江府 徐州
湖廣部帶管
右軍都督府 虎賁右衛
留守右衛 水軍右衛
直𨽻池州府 寧國府
廣東部帶管
府軍左衛 水軍左衛
虎賁左衛 錦衣衛
留守左衛 應天衛
廣西部帶管
通政使司 鎮南衛
五軍斷事官 直𨽻徽州府
安慶府
河南部帶管
禮部 羽林左衛
武德衛 府軍右衛
光禄司 太常司
國子監 儀禮司
教坊司 直𨽻州府
淮安府
陜西部帶管
後軍都督府 豹韜衛
府軍後衛 𫎇古左右衛
橫海衛 興武衛
江隂衛 鷹衛
大理寺 行人司
直𨽻太平府 雲南布政司
浙江等十二部郎中貟外郎主事各掌本布政司并帶管在京衙門直𨽻府州刑名等事
見今十三司帶管衙門
浙江清吏司帶管
中軍都督府 刑科
内官監 御用監
司設監 神䇿衛
和陽衛 留守中衛
廣洋衛 騰驤左衛
金吾前衛 武功右衛
瀋陽右衛 涿鹿左中二衛
蕃牧千戸所 直𨽻和州
江西清吏司帶管
前軍都督衛 龍驤衛
府軍前衛 龍江衛
天䇿衛 火藥局
酒醋麫觔局 御馬監
留守前衛 永清右衛
羽林衛 寛河衛
龍驤左右二衛 燕山左衛
龍門衛 忠義前後二衛
直𨽻武清衛 直𨽻廬州府
直𨽻廬州衛 直𨽻九江衛
直𨽻六安衛 宣府前衛
福建清吏司帶管
戸部 戸科
太僕寺 印綬監
都知監
孝陵衛 獻陵衛
裕陵衛 景陵衛
應天衛
牧馬千戸所 武功中衛
武城中衛 忠義左衛
美峪千戸所 直𨽻開平中屯衛
直𨽻定邊衛 㑹州衛
中都留守左中衛
直𨽻常州府 直𨽻廣德州
山東清吏司帶管
左軍都督府 兵部
兵科 尚寶司
長陵衛 羽林右衛
典牧所 司苑局
戈㦸司 㑹同館
供用庫 中都留守司
直𨽻鳯掦府 直𨽻鳯陽衛
直𨽻滁州 直𨽻滁州衛
直𨽻泗州衛 直𨽻沂州衛
直𨽻壽州衛 德州衛
安東中䕶衛 保定後衛
遼東行太僕寺 龍門千戸所
遼東行太僕寺 遼東都司
德府群牧所 東直門外牛房
四川清吏司帶管
工部 工科
府軍衛 僧録道録司
織染局 巾㡌局
懷安衛 廣武衛
太寧前衛 金吾左衛
永清左衛 武驤右衛
直𨽻大名府 直𨽻松江府
直𨽻金山衛 懷來衛
濟州衛 常山羣牧所
蔚州左衛
山西清吏司帶管
翰林院 欽天監
上林苑監 金吾右衛
旗手衛 驍騎右衛
龍虎衛 南城兵馬指揮司
北城兵馬指揮司
直𨽻鎮江府 大同衛
直𨽻徐州 直𨽻徐州衛
直𨽻鎮江衛 鎮魯衛
英武衛 威逺衛
瀋陽中䕶衛 大寕中衛
高山衛 義勇前後三衛
倒馬闗 平定州千戸所
瀋陽中屯衛 陽和衛
玉林衛 山隂千戸所
混堂司 雲川衛
甜食房
湖廣清吏司帶管
右軍都督府 虎賁衛
留守右衛 永軍右衛
司禮監 尚寶監
尚善監
茂陵衛 茂山衛
江淮衛 濟州衛
忠義右衛 保定左右二衛
武功左衛 義勇左衛
神武中衛 直𨽻池州府
直𨽻寧國府 直𨽻宣州府
直𨽻定州衛
廣東清吏司帶管
府軍左衛 水軍左衛
虎賁左衛 錦衣衛
留守左衛 應天府
濟陽衛 懷來千戸所
飛熊衛 直𨽻隆慶州
廣西清吏司帶管
通政使司 鎮南衛
五軍斷事司 寶鈔局
銀作局 富峪衛
羽林前後二衛 直𨽻隆慶左右二衛燕山前右二衛 大興衛
中城兵馬指揮司
武驤左衛 直𨽻通州左右二衛
靖江衛 直𨽻徽州府
直𨽻安慶府 直𨽻新安府
直𨽻安慶衛
河南清吏司帶管
禮部 光禄寺
太常寺 國子監
鴻臚寺 禮科
中書舍人 府軍右衛
羽林左衛 儀衛司
武德衛 太和衛
睢陽衛 留守後衛
神武左右前衛 靈䑓衛
兵杖局 犧牲所
汝寕千戸所 東城兵馬指揮司
神樂觀 教坊司
直𨽻州府 直𨽻淮安府
兩淮鹽運司 直𨽻彭城衛
直𨽻邳州衛 直𨽻儀真衛
直𨽻高郵衛 武平衛
宿州衛 大河衛
歸德衛 直𨽻寕山衛
直𨽻通州鹽城海州三千戸所
陜西清吏司帶管
後軍都督衛 大理寺
行人司 尚衣監
豹韜衛 府軍後衛
蒙古左右衛 横海衛
興武衛 鷹衛
針工局 西城兵馬指揮司
神武後衛 騰讓右衛
平凉衛 義勇右中二儀
龍虎右衛 直𨽻保定中前二衛直𨽻建陽府 紫荆闗
直𨽻太平府 河東陜西鹽運司
陜西行太僕寺 甘肅行太僕寺
江隂衛
貴州清吏司帶管
吏部 吏科
金吾前衛 司菜局
直𨽻蘇州府 直𨽻保定府
長蘆鹽運司 直𨽻順德府
直𨽻蘇州衛 直𨽻河間府
忠義中衛 河間衛
萬全都司 保定保安二衛
大寕都司 玉林衛
直𨽻真保府 直𨽻太倉衛
蔚州衛 開平衛
直𨽻薊州衛 鎮朔衛
直𨽻天津左右二衛
直𨽻遵化衛 涿鹿衛
直𨽻天津衛 宣府左右二衛
興和千戸所 永昌千戸所
德州衛 永寕衛
廣昌千戸所 梁城千戸所
保安州 獨石衛
興州左右中前後五衛
雲南清吏司帶管
順天府 太醫院
儀衛司 直𨽻永平州
直𨽻廣平州 直𨽻真定衛
密雲中後二衛 直𨽻潼闗衛
鎮魯衛 直𨽻大同中屯衛
撫寕衛 直𨽻東勝左右二衛直𨽻盧龍衛 直𨽻永平衛
萬全左右二衛 寛河千戸所
蒲州千戸所 武定千戸所
營州左右中前後五屯衛
樂安千戸所 武平千戸所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六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七
刑部二
憲科
諸司職掌
律令
職制 公式 儀制
人命 名例 盜賊
詐偽 鬭毆 伸寃
名例
大明律舊以名例律附于斷獄之後洪武二十二年更定寘于篇首葢以此為刑名之總例也諸司職掌次于儀制人命之後蓋未更定者今依律仍以名例為篇首餘如職掌而律令憲科等四科皆同故次卷亦不復列
明律
五刑
笞刑五
一十〈贖銅錢六百文〉
二十〈贖銅錢一貫二百文〉
三十〈贖銅錢一貫八百文〉
四十〈贖銅錢二貫四百文〉
五十〈贖銅錢三貫〉
杖刑五
六十〈贖銅錢三貫六百文〉
七十〈贖銅錢四貫二百文〉
八十〈贖銅錢四貫八百文〉
九十〈贖銅錢五貫四百文〉
一百〈贖銅錢六貫〉
徒刑五
一年杖六十〈贖銅錢一十二貫〉
一年半杖七十〈贖銅錢一十五貫〉
二年杖八十〈贖銅錢一十八貫〉
二年半杖九十〈贖銅錢二十四貫〉
三年杖一百〈贖銅錢二十四貫〉
流刑三
二千里杖一百〈贖銅錢三十貫〉
二千五百里杖一百〈贖銅錢三十三貫〉
三千里杖一百〈贖銅錢三十六貫〉
死刑二
絞斬〈贖銅錢四十二貫〉
十惡
一曰謀反〈謂謀危社稷〉
二曰謀大逆〈謂謀毁宗廟山陵及宫闕〉
三曰謀叛〈謂謀背本國潛從他國〉
四曰惡逆〈謂毆及謀殺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殺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
母及夫者〉
五曰不道〈謂殺一家非死罪人及支解人若採生造畜蠱毒魘魅〉
六曰大不敬〈謂盜大祀神御之物乗輿服御物盜及偽造御寶合和御藥誤不依
本方及封題錯誤若造御膳誤犯食禁御幸舟船誤不堅固〉
七曰不孝〈謂告言呪罵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異財
若奉養有缺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間祖父母父母喪匿
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
八曰不睦〈謂謀殺及賣緦麻以上親毆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長小功尊屬〉九曰不義〈謂部民殺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殺本管指揮千戸百戸吏卒殺本部
五品以上長官若殺見受業師及聞夫喪匿不舉哀若作樂釋服從吉及
改嫁〉
十曰内亂〈謂姦小功以上親父祖妾及與和者〉
八議
一曰議親〈謂皇家袒免以上親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緦麻以上親皇后小功以上親
皇太子妃大功以上親〉
二曰議故〈謂皇家故舊之人素得侍見特䝉恩待日久者〉
三曰議功〈謂能斬将奪旗摧鋒萬里或率衆来歸寜濟一時㦯開拓疆宇有大勲勞
銘功太常者〉
四曰議賢〈謂有大德行之賢人君子其言行可以為法則者〉
五曰議能〈謂有大才業能整軍旅治政事為帝王之輔佐人倫之師範者〉六曰議勤〈謂有大将吏謹守官職早夜奉公㦯出使逺方經涉艱難有大勤勞者〉七曰議貴〈謂爵一品及文武職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者〉
八曰議賔〈謂承先代之後為國賔者〉
應議者犯罪
凡八議者犯罪實封奏聞取㫖不許擅自勾問若奉㫖推問者開具所犯及應議之狀先奏請議議定奏聞取自上裁其犯十惡者不用此律
職官有犯
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聞請者不許擅問六品以下聽分巡御史按察司并分司取問明白議擬奏聞區處 若府州縣官犯罪所轄上司不得擅自勾問止許開具所犯事由實封奏聞若許准推問依律議擬回奏𠉀委官審實方許判決 其犯應該笞決罰俸收贖紀錄者不在奏請之限 若所屬官被本管上司非理凌虐亦聽開具實跡實封徑直奏陳
軍官有犯
凡軍官犯罪從本管衙門開具事由申呈五軍都督府奏聞請㫖取問 若六部察院按察司并分司及有司見問公事但有干連軍官及承告軍官不公不法等事須要宻切實封奏聞不許擅自勾問 若奉㫖推問除笞罪收贖明白回奏杖罪以上須要論功定議請㫖區處 其管軍衙門首領官有犯不在此限
文武官犯公罪
凡内外大小軍民衙門官吏犯公罪該笞者官收贖吏每季類決不必附過杖罪以上明立文案每年一考紀錄罪名九年一次通考所犯次數重輕以憑黜陟
文武官犯私罪
凡文官犯私罪笞四十以下附過還職五十解見任别叙杖六十降一等七十降二等八十降三等九十降四等俱解見任流官於雜職内叙用雜職於邊逺叙用杖一百者罷職不叙 若軍官有犯私罪該笞者附過收贖杖罪解見任降等叙用該罷職不叙者降充總旗該徒流者照依地里逺近𤼵各衛充軍若建立事功不次擢用 若未入流品官及典吏有犯私罪笞四十者附過各還職役五十罷見役别叙杖罪並罷職役不叙
應議者之父祖有犯
凡應八議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及子孫犯罪實封奏聞取㫖不許擅自勾問若奉㫖推問者開具所犯及應議之狀先奏請議議定奏聞取自上裁 若皇親國戚及功臣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弟姊妹女壻兄弟之子若四品五品官之父母妻及應合襲廕子孫犯罪從有司依律追問議擬奏聞取自上裁 其犯十惡反逆緣坐及奸盜殺人受財枉法者不用此律 其餘親屬奴僕管莊佃甲倚勢虐害良民陵犯官府者加常人罪一等止坐犯人不在上請之律 若各衙門追問之際占恡不𤼵者並聽當該官司實封奏聞區處
軍官軍人犯罪免徒流
凡軍官軍人犯罪律該徒流者各決杖一百徒五等皆𤼵二千里内衛分充軍流三等照依地里逺近𤼵各衛充軍該𤼵邊逺充軍者依律𤼵遣並免刺字 若軍丁軍吏及校尉犯罪俱准軍人擬斷亦免徒流刺字
犯罪得累減
凡一人犯罪應減者若為從減自首減故失減公罪逓減之類並得累減
以理去官
凡任滿得代改除致仕等官與見任同封贈官與正官同其婦人犯夫及義絶者得與其子之品官同犯者並依職官犯罪律擬斷
無官犯罪
凡無官犯罪有官事𤼵公罪亦得収贖紀録 卑官犯罪遷官事𤼵在任犯罪去任事𤼵犯公罪笞以下勿論杖以上紀録通考為事黜革笞杖以上皆勿論若事干埋沒錢粮遺失官物罪雖紀録勿論事須追究明白但犯一應私罪並論如律其吏典有犯公罪罪名亦依上擬斷
除名當差
凡職官犯罪罷職不叙追奪除名者官爵皆除僧道犯罪曾經決罰者並令還俗軍民匠竈各從本色𤼵還原籍當差
流囚家屬
凡犯流者妻妾從之父祖子孫欲隨者聴遷徙安置人家口亦准此若流徒人身死家口雖經附籍願還鄉者放還其謀反逆叛及造畜蠱毒若採生折割人殺一家三人㑹赦猶流者家口不在聽還之律
常赦所不原
凡犯十惡殺人盜係官財物及强盜竊盜放火𤼵塜受枉法不枉法𧷢詐偽犯姦畧人畧賣和誘人口若姦黨及讒言左使殺人故出入人罪若知情故縱聴行藏匿引送説事過錢之類一應真犯雖㑹赦並不原宥其過誤犯罪及因人連累致罪若官吏有犯公罪並從赦原其赦書臨時定罪名特免及減降從輕者不在此限
徒流人在道㑹赦
凡徒流人在道㑹赦計行程過限者不得以赦放有故者不用此律若曽在逃雖在程限内亦不放免其逃者身死所隨家口願還者聽遷徙安置人准此 其徒流遷徙安置人已至配所及犯謀反逆叛縁坐應流若造畜蠱毒採生拆割人殺一家三人㑹赦猶流者並不在赦放之限
犯罪存留養親
凡犯死罪非常赦所不原者而祖父母父母老疾應侍家無以次成丁者開具所犯罪名奏聞取自上裁若犯徒流者止杖一百餘罪收贖存留養親
工樂戸及婦人犯罪
凡工匠樂戸犯流罪者三流並決杖一百留住拘𭛠四年若欽天監天文生習業已成能專其事犯流及徒者各決杖一百餘罪收贖 其婦人犯罪應決杖者姦罪去衣受刑餘罪單衣決罰皆免刺字若犯徒流者決杖一百餘罪收贖
徒流人又犯罪
凡犯罪已𤼵又犯罪者從重科斷已徒已流者又犯罪者依律再科後犯之罪其重犯流者依留住法三流並決杖一百於配所拘役四年若犯徒者依所犯杖數該徒年限決訖應役亦總不得過四年其杖罪以下亦各依數決之其應加杖者亦如之
老小廢疾收贖
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犯流罪以下收贖八十以上十嵗以下及篤疾犯反逆殺人應死者議擬奏聞取自上裁盜及傷人者亦收贖餘皆勿論九十以上七嵗以下雖有死罪不加刑其有人教令坐其令者若有贓應償受贓者償之
犯罪時未老疾
凡犯罪時雖未老疾而事𤼵時老疾者依老疾論若在徒年限内老疾亦如之犯罪時幼小事𤼵時長大依幼小論
給没贓物
凡彼此俱罪之贓及犯禁之物則入官若取與不和用强生事逼取求索之𧷢並還主其犯罪應合籍沒財産赦書到後罪雖決訖未曽抄劄入官者並從赦免其已抄劄入官守掌及犯謀反逆叛者並從赦免若罪未處決物雖送官未經分配者猶為未入其縁坐人家口雖已入官罪人得免者亦從免放 若以贓入罪正贓見在者還官主已費用者若犯人身死勿徴餘皆徴之若計雇工賃錢為𧷢者亦勿徴 其估𧷢者皆據犯處當時中等物價估計定罪若計雇工錢者一人一日為銅錢六十文其牛馬駝騾驢車船碾磨店舍之類照依犯時雇工賃直賃錢雖多各不得過其本價 其𧷢罰金銀並照犯人原供成色從實追徴入官給主若已費用無存者追徵足色
犯罪自首
凡犯罪未𤼵而自首者免其罪猶徴正𧷢其輕罪雖𤼵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若因問被告之事而别言餘罪者亦如之其遣人代首若於法得相容隱者為首及相告言者各聽如罪人身自首法若自首不實及不盡者以不實不盡之罪罪之至死者聴減一等其知人欲告及逃叛而自首者減罪二等坐之其逃叛者雖不自首能還歸本所者減罪二等 其損傷於人於物不可陪償事𤼵在逃若私越度闗及姦并私習天文者並不在自首之律 若强竊盜詐欺取人財物而於事主處首服及受人枉法不枉法𧷢悔過回付還主者與經官司自首同皆得免罪若知人欲告而於財主處首還者亦得減罪一等其强竊盜若能捕獲同伴解官者亦得免罪又依常人一體給賞
二罪俱𤼵以重論
凡二罪以上俱發以重者論罪各等者從一等科斷若罪先𤼵已經論決餘罪後𤼵其輕若等勿論重者更論之通計前罪以充後數其應入官陪償刺字罷職罪止者各盡本法
犯罪共逃
凡犯罪共逃亡其輕罪囚能捕獲重罪囚而首告及輕重罪相等但獲一半以上首告者皆免其罪其因人連累致罪而罪人自死者聽減本罪二等若罪人自首告及遇赦原免或䝉特恩減罪收贖者亦准罪人原免減等贖罪法
同僚犯公罪
凡同僚犯公罪者並以吏典為首首領官減吏典一等佐貳官減首領官一等長官減佐貳官一等 若同僚官一人有私自依故出入人罪論其餘不知情者止依失出入人罪論 若申上司不覺失錯准行者各逓減下司官吏罪二等若上司行下所屬依錯施行者各逓減上司官吏罪三等亦各以吏典為首
公事失錯
凡公事失錯自覺舉者免罪其同僚官吏應連坐者一人自覺舉餘人皆免罪其斷罪失錯已行論決者不用此律 其官文書稽程應連坐者一人自覺舉餘人亦免罪主典不免若主典自舉者並減二等
共犯罪分首重
凡共犯罪者以造意為首隨從者減一等 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長若尊長年八十以上及篤疾歸罪於共犯罪以次尊長侵損於人者以凡人首從論 若共犯罪而首從本罪各别者各依本律首從論 若本條言皆者罪無首從不言皆者依首從法 其犯擅入皇城宫殿等門及私越度闗若避役在逃及犯姦者亦無首從
犯罪事𤼵在逃
凡二人共犯罪而有一人在逃見獲者稱逃者為首更無證佐則決其從罪從獲逃者稱前人為首鞫問是實還依首論通計前罪以充後數 若犯罪事發而在逃者衆證明白即同獄成不須對問
親屬相為容隠
凡同居若大功以上親及外祖父母外孫妻之父母女壻若孫之婦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為容隠奴婢雇工人為家長隠者皆勿論若漏泄其事及通報消息致令罪人隠匿逃避者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容隠及漏泄其事者減凡人三等無服之親減一等若犯謀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吏卒犯死罪
凡在外各衙門吏典祗𠉀禁子有犯死罪從各衙門長官鞫問明白不須申禀依律處決然後具由申報本管上司轉達刑部奏聞知㑹
處決叛軍
凡邊境城池若有軍人謀叛守禦官捕獲到官顯跡證佐明白鞫問招承行移都指揮使司委官審問無寃隨即依律處治具由申達五軍都督府奏聞知㑹若有布政司按察司去處公同審問處治如在軍前臨陣擒殺者不在此限
殺害軍人
凡殺死軍人者依律處死仍将正犯人餘丁抵數充軍
在京犯罪軍民
凡在京軍民若犯杖八十以上者軍𤼵外衛充軍民𤼵别郡為民
化外人有犯
凡化外人有犯罪者並依律擬斷
本條别有罪名
凡本條自有罪名與名例罪不同者依本條科斷若本條雖有罪名其有所規避罪重者自從重論其本應罪重而犯時不知者依凡人論本應輕者聽木本法
加減罪例
凡稱加者就本罪上加重稱減者就本罪上減輕唯二死三流各同為一減加者數滿乃坐又加罪止於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得加至於死本條加入死者依本條
稱乗輿車駕
凡稱乗輿車駕及御者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並同稱制者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子令並同
稱期親祖父母
凡稱期親及稱祖父母者曽高同稱孫者曽𤣥同嫡孫承祖與父母同其嫡母繼母慈母養母與親母同稱子者男女同
稱與同罪
凡稱與同罪者止坐其罪至死者減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在刺字絞斬之律若受財故縱與同罪者全料其故縱謀反逆叛者自依本律 稱准枉法論准盜論之類但准其罪亦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並免刺字 稱以枉法論及以盜論之類皆與真犯同刺字絞斬皆依本律科斷
稱監臨主守
凡稱監臨者内外諸司統攝所屬有文案相闗涉及雖非所管百姓但有事在手者即為監臨稱主守者該管文案吏典專主掌其事及守掌倉庫獄囚雜物之類官吏庫子斗級攢攔禁子並為主守其職雖非統屬但臨時差遣管領提調者亦是監臨主守
稱日者以百刻
凡稱一日者以百刻計工者從朝至暮稱一年者以三百六十日稱人年者以籍為定稱衆者三人以上稱謀者二人以上
稱道士女冠
凡稱道士女冠者僧尼同若於其受業師與伯叔父母同其於弟子與兄弟之子同
斷罪依新頒律
凡律自頒降日為始若犯在已前者並依新律擬斷
斷罪無正條
凡律令該載不盡事理若斷罪而無正條者引律比附應加應減定擬罪名轉達刑部議定奏聞若輒斷決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論
徒流遷徙地方
徒役各照所徒年限並以到配所之日為始𤼵塩塲者每日煎鹽三斤鐵冶者每日炒鐵三斤另項結課
直𨽻府州
江南發山東塩塲
江北𤼵河間塩塲
福建布政使府分𤼵兩淮鹽塲
浙江布政司府分𤼵山東鹽塲
江西布政司府分𤼵泰安萊蕪等處鐡治湖廣布政司府分𤼵廣東海北鹽塲
河南布政司府分發浙東鹽塲
山東布政司府分發浙東鹽塲
山西布政司府分𤼵鞏昌鐵冶
北平布政司府分𤼵平陽鐵冶
陜西布政司府分𤼵大寜綿州鹽井
廣西布政司府分𤼵兩淮鹽塲
廣東布政司府分𤼵浙西鹽塲
海北海南府分𤼵進賢新喻鐵冶
四川布政司府分𤼵黄梅興國鐵冶
流三等照依地里逺近定𤼵各處荒蕪及瀕海縣安置
直𨽻府州流陜西
福建布政司府分流山東北平
浙江布政司府分流山東北平
江西布政司府分流廣西
湖廣布政司府分流山東
河南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山東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山西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北平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陜西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廣西布政司府分流廣東
廣東政政司府分流福建
四川布政司府分流廣西
邊逺充軍
直𨽻州府
江南𤼵
定遼都指揮使司
北平都指揮使司所轄永平衛
山西都指揮使司
陜西都指揮使司所轄蘭州衛 河州衛
江北𤼵
廣東都指揮使司所轄海南衛
四川都指揮使司所轄貴州衛 雅州千戸所
福建布政司府分發北平都指揮使司所轄永平衛
浙江布政司府分𤼵定遼都指揮使司
江西布政司府分發山西都指揮使司
湖廣布政司府分𤼵山西都指揮使司
河南布政司府分𤼵廣西都指揮使司所轄南寜衛 太平千戸所
山東布政司府分𤼵廣東都指揮使司所轄海南衛
山西布政司府分𤼵廣東都指揮使司所轄南南衛
北平布政司府分發廣西都指揮使司所轄南寜衛 太平千戸所
陜西布政司府分𤼵廣西都指揮使司所轄南寜衛 太平千戸所
廣西布政司府分𤼵陜西都指揮使司所轄蘭州衛 河州衛
廣東布政司府分𤼵山西行都指揮使司四川布政司府分𤼵廣西都指揮使司所轄南寜衛 太平千戸所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七
<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八
刑部三
職制
明律
選用軍職
凡守禦去處千戸百戸鎮撫有缺一具缺本實封御前開拆一行都指揮使司轉達五軍都督府奏聞取自上裁選用若先行委人權管希望實授者當該官吏各杖一百罷職役充軍若選用總旗須於戳過鐵鎗人内委用其小旗從便選充不拘此律
大臣專擅選官
凡除授官員須從朝廷選用若大臣專擅選用者斬若大臣親戚非奉特㫖不許除授官職違者罪亦如之其見任在朝官員面諭差遣及改除不問逺近託故
不行者並杖一百罷職不叙
文官不許封公侯
凡文官非有大功勲於國家而所司朦朧奏請輒封公侯爵者當該官吏及受封之人皆斬其生前出將入相能除大患盡忠報國者同開國功勲一體封侯諡公不拘此律
官員襲廕
凡文武官員應合襲廕職事並令嫡長子孫襲廕如嫡長子孫有故嫡次子孫襲廕若無嫡次子孫方許庶長子孫襲廕如無庶出子孫許令弟姪應合承繼者襲廕若庶出子孫及弟姪不依次序越襲廕者杖一百徒三年 其軍官子孫年幼未能承襲者申聞朝廷紀錄姓名闗請俸給優贍其家𠉀年一十六嵗方令襲職管軍辦事如委絶嗣無可承襲者亦令本人妻小依例闗請俸給養贍終身若將異姓外人乞養為子瞞昧官府詐冐承襲者乞養子杖一百𤼵邊逺充軍本家所闗俸給截日住罷他人教令者並與犯人同罪 若當該官司知而聽行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濫設官吏
凡内外各衙門官有額定員數而多餘添設者當該官吏一人杖一百每三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徒三年若吏典知印承差祗𠉀禁子弓兵人等額外濫充者杖一百遷徙容留一人正官笞二十首領官笞三十吏笞四十每三人各加一等並罪止杖一百罪坐所由 其罷閒官吏在外干預官事結攬寫𤼵文案把持官府蠧政害民者並杖八十於犯人名下追銀二十兩付告人充賞仍于門首書寫過名三年不犯官為除去再犯加二等遷徙有所規避者從重論 若官府稅粮由帖戸田籍冊雇募攢寫者勿論
貢舉非其人
凡貢舉非其人及才堪時用應貢舉而不貢舉者一人杖八十每二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所舉之人知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若主司考試藝業技能而不以實者減二等 失者各減三等
舉用有過官吏
凡官吏曽經斷罪罷職役不叙者諸衙門不許朦朧保舉違者舉官及匿過之人各杖一百罷職役不叙
擅離職役
凡官吏無故擅離職役者笞四十若避難因而在逃者杖一百罷職役不叙所避事重者各從重論 其在官應直不直應宿不宿各笞二十若主守倉庫務塲獄囚雜物之類應直不直應宿不宿者各笞四十
官員赴任過限
凡已除官員在京者以除授日為始在外者以領照㑹日為始各依已定程限赴任若無故過限者一日笞一十每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八十並附過還職 若代官已到舊官各照已定限期交割戸口錢粮刑名等項及應有卷宗籍冊完備無故十日之外不離任所者依赴任過限論減二等 其中途阻風被盜患病喪事不能前進者聽於所在官司給憑以備照勘若有規避詐冒不實者從重論當該官司扶同保勘者罪同
無故不朝參公座
凡大小官員無故在内不朝參在外不公座署事及官吏給假限滿無故不還職役者一日笞一十每三日加一等各罪止杖八十並附過還職
擅勾属官
凡上司催㑹公事立案定限或遣牌或差人行移所屬衙門督併如有遲錯依律論罪若擅勾屬官拘喚吏典聽事及差占推官司獄各州縣首領官因而妨廢公務者笞四十若屬官承順逢迎及差撥吏典赴上司聽事者罪亦如之其有必合追對刑名查勘錢粮監督造作重事方許勾問事畢隨即𤼵落無故稽留三日者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笞五十
官吏給由
凡各衙門官吏給由到吏部限五日付勘完備以憑類選銓注若不即付勘完備者遲一日吏典笞一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笞四十首領官減一等 若公私過名隠漏不報者以所隠之罪坐之若罰贖記過者亦各以所罰所記之罪坐之若報重罪為輕罪者坐以所剰罪當該官司符同隠漏者與同罪承報而差漏及上司失於查照者並以失錯漏報卷宗科斷 其漏附行止者一人至三人吏典笞十一每三人加一等罪止笞四十若有増減月日更易地方改換出身蔽匿過名者並
杖一百罷職役不叙有所規避及受𧷢者各從重論
姦黨
凡姦邪進䜛言左使殺人者斬 若犯罪律該處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諌免暗邀人心者亦斬 若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皆斬妻子為奴財産入官 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門官吏不執法律聴從上司官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 若有不避權勢明具實跡親赴御前執法陳訴者罪坐姦臣言告之人與免本罪仍将犯人財産均給充賞有官者陞二等無官者量與一官或賞銀二十兩
交結近侍官員
凡諸衙門官吏若與内官及近侍人員互相交結漏泄事情夤縁作弊而符同奏啓者皆斬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上言大臣德政
凡諸衙門官吏及士庶人等若有上言宰執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姦黨務要鞫問窮究來歴明白犯人處斬妻子為奴財産入官若宰執大臣知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公式
明律
講讀律令
凡國家律令叅酌事情輕重定立罪名頒行天下永為遵守百官官吏務要熟讀講明律意剖決事務每遇年終在内從察院在外從分巡御史提刑按察司官按法去處考校若有不能講解不曉律意者初犯罰俸錢三月再犯笞四十附過三犯於本衙門逓降叙用 其百工技藝諸色人等有能熟讀講解通暁律意者若犯過失及因人連累致罪不問輕重並免一次其事干謀反逆叛者不用此律 若官吏人等挾詐欺公妄生異議擅為更改變亂成法者斬
制書有違
凡奉制書有所施行而違者杖一百違皇太子令㫖者同罪違親王令旨者杖九十失錯㫖意者各減三等其稽緩制書及皇太子令㫖者一日笞五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稽緩親王令㫖者各減一等
棄毁制書印信
凡棄毁制書及起馬御寶聖㫖起船符驗若各衙門印信及夜巡銅牌者斬若棄毁官文書者杖一百有所規避者從重論事干軍機錢粮者絞當該官吏知而不舉與犯人同罪不知者不坐誤毁者各減三等其因水火盜賊毁失有顯跡者不坐 凡遺失制書聖㫖符驗印信巡牌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若官文書杖七十事干軍機錢粮者杖九十徒二年半俱停俸責尋三十日得見者免罪 若主守官物遺失簿書以致錢粮數目錯亂者杖八十限内得見者亦免罪 其各衙門吏典考滿替代者明立案驗将原管文卷交付接管之人違者杖八十首領官吏不𠉀交割符同給由者罪亦如之
上書奏事犯諱
凡上書若奏事誤犯御名及廟諱者杖八十餘文書誤犯者笞四十若為名字觸犯者杖一百其所犯御名及廟諱聲音相似字様各别及有二字止犯一字者皆不坐罪 若上書及奏事錯誤當言原免而言不免當言千石而言十石之𩔖有害於事者杖六十申六部錯誤有害於事者笞四十其餘衙門文書錯誤者笞二十若所申雖有錯誤而文案可行不害於事者勿論
事應奏不奏
凡軍官犯罪應請㫖而不請㫖及應論功上議而不上議當該官吏處絞 若文職有犯應奏請而不奏請者杖一百有所規避從重論 若軍務錢粮選法制度刑名死罪災異及事應奏而不奏者杖八十應申上而不申上者笞四十 若已奏已申不待回報而輒施行者並同不奏不申之罪 其合奏公事須要依律定擬具寫奏本其奏事及當該官吏僉書姓名明白奏聞若有規避増減緊闗情節䑃朧奏准施行己後因事𤼵露雖經年逺鞫問明白斬 若於親臨上司官處禀議公事必先隨事詳陳可否定擬禀説若准擬者上司置立印署文簿附寫略節縁由令首領官吏書名畫字以憑稽考若将不合行事務妄作禀准及窺伺公務冗併乗時朦朧禀說施行者依詐傳各衙門官員言語律科罪有所規避者從重論
出使不復命
凡奉制勑出使不復命干預他事者杖一百各衙門出使不復命干預他事者常事杖七十軍情重事杖一百若越理犯分侵人職掌行事者笞五十 若回還後三日不繳納聖㫖者杖六十每二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不繳納符驗者笞四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若有所規避者各從重論
漏泄軍情大事
凡聞知朝廷及總兵将軍調兵討襲外蕃及收捕反逆賊徒機宻大事而輒漏泄於敵人者斬若邊將報到軍情重事而漏泄者杖一百徒三年仍以先傳説者為首傳至者為從減一等 若私開司文書印封㸔視者杖杖六十事干軍機重事者以漏泄論 若近侍官員漏泄機宻重事於人者斬常事杖一百罷職不叙
官文書稽程
凡官文書稽程者一日吏典笞五十三日加一等罪止笞四十首領官各減一等若各各衙門遇有所屬申禀公事隨即詳議可否明白定奪回報若當該官吏不與果決含糊行移互相推調以致躭誤公事者杖八十其所屬将可行事件不行區處作疑申禀者罪亦如之其所行公事己果決行移或有未絶或不完者自依官文書稽程論罪
照刷文卷
凡有司有司有印信衙門文卷遲一宗二宗吏典笞一十三宗至五宗笞二十每五宗加一等罪止笞四十府州縣首領官及倉庫務塲局所河泊等官各減一等失錯及漏報一宗吏典笞二十二宗三宗笞三十每三宗加一等罪止笞五十府州縣首領官及倉庫務塲局所河泊等官各減一等其府州縣正官巡檢一宗至五宗罰俸錢一十日每五宗加一等罰止一月 若錢粮埋沒刑名違枉等事有所規避者各從重論
磨勘卷宗
凡磨勘出各衙門未完文卷曾經監察御史提刑按察司照刷駁問遲錯經隔一季之後錢粮不行追徴足備者提調官吏以未足之數十分為率一分笞五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刑名造作等事可完而不完應改正而不改正者笞四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若有隠漏不報磨勘者一宗笞四十每一宗加一等罪止杖八十事干錢粮者一宗杖八十每一宗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有所規避者從重論 若官吏聞知事發旋補文案以避遲錯者錢粮訃所増數以虚出通闗論刑名等事以増減官文書論同僚若本管上司知而不舉及符同作弊者同罪不知情及不同署文案者不坐
同僚代判署文案
凡應行官文書而同僚官代判署杖八十若因遺失文案而代者加一等若有増減出入罪重者從重論
増減官文書
凡增減官文書者杖六十若有所規避杖罪以上各加本罪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未施行者各減一等規避死罪者依常律其當該官吏自有所避増減文案者罪同若増減以避遲錯者笞四十 若行移文書誤將軍馬錢粮刑名重事緊闗字様傳寫失錯而洗補改正者吏典笞三十首領官失於對同減一等干礙調撥軍馬及供給邊方軍需錢粮數目者首領官吏典皆杖八十若有規避故改補者以増減官文書論未施行者各減一等因而失誤軍機者無問故失並斬若無規避及常行字様偶然誤寫者皆勿論
封掌印信
凡内外各衙門印信長官收掌同僚佐貳官用紙扵印面上封記俱各畫字若同僚佐貳官差故許首領官封印違者杖一百
漏使印信
凡各衙門行移出外文書漏使印信者當該吏典對同首領官并承發各杖六十 全不用印者各杖八十干礙調撥軍馬供給邊方軍需錢粮者各杖一百因而失誤軍機者斬
漏用鈔印
凡印鈔不行仔細致有漏印及倒用印者一張笞一十每三張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若寶鈔庫不行用心檢閘䑃朧交收在内者罪亦如之
擅用調兵印信
凡總兵将軍及各處都指揮使司印信除調度軍馬辦集軍務行移公文用使外若擅出批帖假公營私照送物貨者首領官吏各杖一百罷職役不叙正官奏聞區處
信牌
凡府州縣置立信牌量地逺近定立程限隨事銷繳違者一日笞一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笞四十 若府州縣官遇有催辦事務不行依律發遣信牌輒下所屬守併者杖一百其㸃視橋梁圩岸驛傳逓鋪踏勘災傷檢屍捕賊抄劄之𩔖不在此限
明㑹典一百二十八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一百二十九
刑部四
祭祀
明律
祭享
凡大祀及廟享所司不將祭祀日期預先告示諸衙門者笞五十因而失誤行事者杖一百其已承告示而失誤者罪坐失誤之人 若百官已受誓戒而弔喪問疾判署刑殺文書及預筵宴者皆罰俸錢一月其知有緦麻以上喪或曽經杖罪遣充執事及令陪祀者罪同不知者不坐若有喪有過不自言者罪亦如之其已受誓戒人員散齋不宿凈室罰俸錢半月致齋不宿本司者罰俸錢一月 若大祀牲牢玉帛𮮐稷之屬不如法者笞五十一事缺少者杖八十一座全缺者杖一百 若奉大祀犧牲主司喂養不如法致有瘦損者一牲笞四十每一牲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因而致死者加罪一等中祀有犯者罪同〈餘條准此〉
毁大祀丘壇
凡大祀丘壇而毁損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壝門減二等若棄毁大祀神御之物者杖一百徒三年遺失及誤毁者各減三等
致祭祀典神祗
凡社稷山川風雲雷雨等神及聖帝明王忠臣烈士載在祀典應合致祭神祗所在有司置立牌面開寫神號祭祀日期於潔淨處常川懸掛依時致祭至期失誤祭祀者杖一百其不當奉祀之神而致祭者杖八十
歴代帝王陵寢
凡歴代帝王陵寢及忠臣烈士先聖先賢墳墓不許於上樵採耕種及牧放牛羊等畜違者杖八十
䙝瀆神明
凡私家告天拜斗焚焼夜香燃㸃天燈七燈䙝瀆神明者杖八十婦女有犯罪坐家長若僧道修齋設醮而拜奏青詞表文及祈禳火灾者同罪還俗 若有官及軍民之家縱令妻女於寺觀神廟燒香者笞四十罪坐夫男無夫男者罪坐本婦其寺觀神廟住持及守門之人不為禁止者與同罪
禁止師巫邪術
凡師巫假降邪神書符呪水扶鸞禱聖自號端公太保師婆及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等㑹一應左道亂政之術或隠藏圗像燒香集衆夜聚暁散佯修善事扇惑人民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若軍民裝扮神像鳴鑼撃鼓迎神賽㑹者杖一百罪坐為首之人 里長知而不首者各笞四十 其民間春秋義社不在禁限
儀制
明律
合和御藥
凡合和御藥誤不依本方及封題錯誤醫人杖一百料理揀擇不精者杖六十若造御膳誤犯食禁厨子杖一百若飲食之物不潔淨者杖八十揀擇不精者杖六十不品嘗者笞五十監臨提調官各減醫人厨子罪二等若監臨提調官及厨子人等誤将雜藥至造御膳處
所者杖一百所将雜犯就令自喫門官及守衛官失於搜檢者與犯人同罪 並臨時奏聞區處
乗輿服御物
凡乗輿服御物收藏修整不如法者杖六十進御差失者笞四十其車馬之屬不調習駕馭之具不堅完者杖八十 若主守之人將乗輿服御物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各杖一百徒三年若棄毁者罪亦如之遺失及誤毁者各減三等 若御幸舟船不堅固者工匠杖一百若不整頓修飾及在船篙棹之屬缺少者杖六十並罪坐所由監臨提調官各減工匠罪二等 並臨時奏聞區處
收藏禁書及私習天文
凡私家收藏𤣥象器物天文圖䜟應禁之物及歴代帝王圗像金玉符璽等物者杖一百若私習天文者罪亦如之並於犯人名下追銀一十兩給付告人充賞
御賜衣服
凡御賜百官衣服使臣不行親送轉付他人給與者杖一百罷職不叙
失誤朝賀
凡朝賀及迎接詔書所司不預先告示者笞四十其已承吿示而失誤者罪亦如之
失儀
凡祭祀及謁拜園陵若朝㑹行禮差錯及失儀者罰俸錢半月 其糾儀官應糾舉而不糾者罪同
奏對失序
凡在朝侍從官貟特承顧問官高者先行回奏卑者以次進對若先後失序者各罰俸錢半月
朝見留難
凡儀禮司官將應朝見官員人等託故留難阻當不即引見者斬大臣知而不問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上書陳言
凡國家政令得失軍民利病一切興利除害之事並從五軍都督府六部官面奏區處及聽監察御史提刑按察司官各陳所見直言無隠 若内外大小官員但有本衙門不便事件許令明白條陳實封進呈取自上裁若知而不言茍延嵗月者在内從監察御史在外從按察司紏察 若百工技藝之人應有可言之事亦許直至御前奏聞其言可用即付所司施行各衙門但有阻當者鞫問明白斬 其陳言事理並要直言簡易每事各開前件不許虚飾繁文 若縱横之徒假以上書巧言令色希求進用者杖一百 若稱訴寃枉於軍民官司借用印信封皮入逓者借者及借與者皆斬
見任官輒自立碑
凡見任官實無政跡輒自立碑建祠者杖一百若遣人妄稱已善申請于上者杖八十受遣之人各減一等
禁止迎送
凡上司官及使客經過若監察御史按察司官出巡按治而所在各衙門官吏出郭迎送者杖九十其容令迎送不舉問者罪亦如之
公差人員欺陵長官
凡公差人員在外不循禮法欺陵守禦官及知府知州者杖六十附過還役歴過俸月不准若校尉有犯杖七十祗𠉀禁子有犯杖八十
服舍違式
凡官民房舍車服器物之𩔖各有等第若違式僣用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叙無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長工匠并笞五十 若僣用違禁龍鳳文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工匠杖一百連當房家小起發赴京籍充局匠違禁之物並入官 首告者官給賞銀五十兩 若工匠能自首者免罪一體給賞
僧道拜父母
凡僧尼道士女冠並令拜父母祭祀祖先喪服等第皆與常人同違者杖一百還俗 若僧道衣服止許用紬絹布疋不得用紵絲綾羅違者笞五十還俗衣服入官其袈裟道服不在禁限
匿父母夫喪
凡聞父母及夫之喪匿不舉哀者杖六十徒一年若喪制未終釋服從吉忘哀作樂及叅領筵宴者杖八十若聞期親尊長喪匿不舉哀者亦杖八十若喪制未終釋服從吉者杖六十 若官吏父母死應丁憂詐稱祖父母伯叔姑兄姊之喪不丁憂者杖一百罷職役不叙無喪詐稱有喪或舊喪詐稱新喪者罪同有規避者從重論 若喪制未終冒哀從仕者杖八十 其當該官司知而聽行各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其仕宦逺方丁憂者以聞喪月日為始奪情起復者不拘此律
棄親之任
凡祖父母父母年八十以上及篤疾别無以次侍丁而棄親之任及妄稱祖父母父母老疾求歸入侍者並杖八十 若祖父母父母及夫犯死罪被囚禁而筵宴作樂者罪亦如之
喪葬
凡有喪之家必須依禮安𦵏若惑于風水及託故停柩在家經年暴露不𦵏者杖八十 其從尊長遺言将屍燒化及棄置水中者杖一百卑幼並減二等若亡歿遠方子孫不能歸𦵏而焼化者聴從其便 其居喪之家修齋設醮若男女溷雜飲酒食肉者家長杖八十僧道同罪還俗
鄉飲酒禮
凡鄉黨序齒及鄉飲酒禮已有定式違者笞五十
人命
明律
謀殺人
凡謀殺人造意者斬從而加功者絞不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殺訖乃坐 若傷而不死造意者絞從而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加功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謀而己行未曽傷人者杖一百徒三年為從者各杖一百但同謀者皆坐 其造意者身雖不行仍為首論從者不行減行者一等 若因而得財者同强盜不分首從論皆斬
謀殺制使及本管長官
凡奉制命出使而官吏謀殺及部民謀殺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謀殺本管指揮千戸百戸若吏卒謀殺本部五品以上長官已行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已傷者絞殺者皆斬
謀殺祖父母父母
凡謀殺祖父母父母及期親尊長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已行者皆斬已殺者皆凌遲處死謀殺緦麻以上尊長已行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已傷者絞已殺者皆斬 其尊長謀殺卑幼已行各依故殺罪減二等己巳傷者減一等已殺者依故殺法 若奴婢及雇工人謀殺家長及家長之期親外祖父母若緦麻以上親者罪與子孫同
殺死姦夫
凡妻妾與人姦通而於姦所親獲姦夫姦婦登時殺死者勿論若止殺死姦夫者姦婦依律斷罪從夫嫁賣其妻妾因姦同謀殺死本夫者凌遲處死姦夫處斬若姦夫自殺其夫者姦婦雖不知情絞
謀殺故夫父母
凡妻妾謀殺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並與謀殺舅姑罪同 若奴婢謀殺舊家長者以凡人論
殺一家三人
凡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凌遲處死財産斷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二千里為從者斬
採生拆割人
凡採生拆割人者凌遲處死財産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里安置為從者斬若已行而未曽傷人者亦斬妻子流二千里為從者杖一一百三千里里長知而不舉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告獲者官給賞銀二十兩
造畜蠱毒殺人
凡造畜蠱毒堪以殺人及教令者斬造畜者財産入官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里安置若以蠱毒毒同居人其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孫不知造蠱情者不在流逺之限若里長知而不舉者各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告獲者官給賞銀二十兩 若造魘魅符書呪詛欲以殺人者各以謀殺論因而致死者各依本殺法欲令人疾苦者減二等其子孫于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於家長者各不減 若用毒藥殺人者斬買而未用者杖一百徒三年知情賣藥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鬬毆及故殺人
凡鬬毆殺人者不問手足他物金刃並絞 故殺者斬若同謀同毆人因而致死者以致命傷為重下手者絞絞原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餘人各杖一百
屏去人服食
凡以他物置人耳鼻及孔竅中若故屏去人服用飲之之物而傷人者杖八十致成殘廢疾者杖一百徒三年令至篤疾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将犯人財産一半給付篤疾之人養贍至死者絞 若故用蛇蝎毒蟲咬傷人者以鬬毆傷論因而致死者斬
戯殺誤殺過失殺傷人
凡因戲而殺傷人及因鬬毆而誤殺傷傍人者各以鬬殺傷論 其謀殺故殺人而誤殺傍人者以故殺論若知津河水深泥濘而詐稱平淺及橋梁渡舡朽漏不堪渡人而詐稱牢固誑令人過渡以致陷溺死傷者亦以鬬殺傷論 若過失殺傷人者各准鬬殺傷罪依律收贖給付其家
夫毆死有罪妻妾
凡妻妾因毆罵夫之祖父母父母而夫擅殺死者杖一百 若夫毆妻妾因而自盡身死者勿論
殺子孫及奴婢圗賴人
凡祖父母父母故殺子孫及家長故殺奴婢圗賴人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若子孫将已死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将家長身屍圗賴人者杖一百徒三年期親尊長杖八十徒二年大功小功緦麻各逓減一等 若尊長将已死卑幼及他人身屍圗賴人者杖八十 其告官者隨所告輕重並依誣告平人律論罪 若因而詐取財物者計𧷢准竊盜搶去財物者准白晝搶奪論免刺各從重科斷
弓箭傷人
凡故向城市及有人居止宅舍放彈射箭投擲磚石者笞四十傷人者減凡鬭傷一等因而致死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車馬殺傷人
凡無故於街市鎮店馳驟車馬因而傷人者減凡鬬傷一等死死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於鄉村無人曠野地内馳驟因而傷人致死者杖一百並追埋𦵏銀一十兩若因公務急速而馳驟殺傷人者以過失論
庸醫殺傷人
凡庸醫為人用藥鍼刺誤不依本方因而致死者責令别醫辨驗藥餌穴道如無故害之情者以過失殺人論不許行醫 若故違本方詐療疾病而取財物者計𧷢准竊盗論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藥殺人者斬
窩弓殺傷人
凡打捕户於深山曠野猛獸往来去處穿作阬穽及安置窩弓不立望竿及抹眉小索者笞四十以致傷人者減鬬毆傷二等因而致死者杖一百徒三年追徴埋𦵏銀一十兩
威逼人致死
凡因事威逼人致死者杖一百若官吏公使人等非因公務而威逼平民致死者罪同並追埋𦵏銀一十兩若威逼期親尊長致死者絞大功以下逓減一等 若因姦盜而威逼人致死者斬
尊長為人殺私和
凡祖父母父母及夫若家長為人所殺而子孫妻妾奴婢雇工人私和者杖一百徒三年期親尊長被殺而卑幼私和者杖八十徒三年大功以下各逓減一等其卑幼被殺而尊長私和者各減一等若妻妾子孫及子孫之婦奴婢雇工人被殺而祖父母父母家長私和者杖八十受財者計𧷢准竊盜論從重科斷 常人私和人命者杖六十
同行知有謀害
凡知同伴人欲行謀害他人不即阻當救䕶及被害之後不首告者杖一百
明㑹典二十九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一百三十
刑部五
賊盜
明律
謀反大逆
凡謀反及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財産入官若女許嫁已定歸其夫子孫過房與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知情故縱隠藏者斬有能捕獲者民授以民官軍授以軍職仍将犯人財産全給充賞知而首告官為捕獲者止給財産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謀叛
凡謀叛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斬妻妾子女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財産並入官父母祖孫兄弟不限籍之同異皆流二千里安置知情故縱隠藏者絞有能告捕者将犯人財産全給充賞知而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謀而未行為首者絞為從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知而不首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逃避山澤不服追喚者以謀叛未行論其拒敵官兵者以謀叛已行論
造妖書妖言
凡造䜟緯妖書妖言及傳用惑衆者皆斬若私有妖書隠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盜大祀神御物
凡盜大祀神祇御用祭器帷帳等物及盜饗薦玉帛牲牢饌具之屬者皆斬其未進神御及營造未成若已奉祭訖之物及其餘官物皆杖一百徒三年若計𧷢重於本罪者各加盜罪一等
盜制書
凡盜制書及起馬御寶聖㫖起船符驗者皆斬 盜各衙門官文書者皆杖一百刺字若有所規避者從重論事干軍機錢粮者皆絞
盜印信
凡盜各衙門印信及夜巡銅牌者皆斬盜闗防印信者皆杖一百刺字
盜内府財物
凡盜内府財物者皆斬
盜城門鑰
凡盜京城門鑰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盜府州縣鎮城闗門鑰皆杖一百徒三年盜倉庫門等鑰皆杖一百並刺字
盜軍器
凡盜軍器者計𧷢以凡盜論若盜應禁軍器者與私有罪同若行軍之所及宿衛軍人相盜入已者准凡盜論還充官用者各減二等
盜園陵樹木
凡盜園陵内樹木者皆杖一百徒三年若盜他人墳塋内樹木者杖八十若計𧷢重於本罪者各加盜罪一等
監守自盜倉庫錢粮
凡監臨主守自盜倉庫錢粮等物不分首從併𧷢論罪並於右小臂膊上刺盜官錢粮物三字
一貫以下杖八十
一貫之上至二貫五百文杖九十
五貫杖一百
七貫五百文杖六十徒一年
一十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一十二貫五百文杖八十徒二年
一十五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一十七貫五百文杖一百徒三年
二十貫杖一百流二千里
二十二貫五百文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二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里
四十貫斬
常人盜倉庫錢粮
凡常人盜倉庫錢粮等物不得財杖六十免刺但得財者不分首從併𧷢論罪並於右小臂膊上刺盜官錢粮物三字
一貫以下杖七十
一貫之上至五貫杖八十
一十貫杖九十
一十五貫杖一百
二十貫杖六十徒一年
二十五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三十貫杖八十徒二年
三十五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四十貫杖一百徒三年
四十五貫杖一百流二千里
五十貫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五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里
八十貫絞
强盜
凡强盜已行而不得財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財者不分首從皆斬 若以藥迷人圖財者罪同 若竊盜臨時有拒捕及殺傷人者皆斬因盜而姦者罪亦如之共盜之人不曽助力不知拒捕殺傷人及姦情者止依竊盜論 其竊盜事主知覺棄財逃走事主追逐因而拒捕者自依罪人拒捕律科斷
刼囚
凡刼囚者皆斬 若私竊放囚人逃走者與囚同罪至死者減一等竊而未得囚者減二等因而傷人者絞殺人者斬為從各減一等 若官司差人追徴錢粮勾攝公事及捕獲罪人聚衆中途打奪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因而傷人者絞殺人及聚至十人為首者斬下手致命者絞為從各減一等其率領家人隨從打奪者止坐尊長若家人亦曽傷人者仍以凡人首從論
白晝搶奪
凡白晝搶奪人財物者杖一百徒三年計贓重者加竊盜罪二等傷人者斬為從各減一等並於右小臂膊上刺搶奪二字若若因失火及行船遭風著淺而乗時搶奪人財物及拆毁船隻者罪亦如之 其本與人鬬毆或勾捕罪人因而竊取財物者計𧷢准竊盜論因而奪去者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並免刺若有殺傷者各從故鬬論
竊盜
凡竊盜已行而不得財笞五十免刺但得財者以一主為重併𧷢論罪為從者各減一等初犯並於右小臂上上刺竊盜二字再犯刺左小臂膊三犯者絞以曽經刺字為坐 掏摸者罪同 若軍人為盜雖免刺字三犯一體處絞
一貫以下杖六十
一貫之上至一十貫杖七十
二十貫杖八十
三十貫杖九十
四十貫杖一百
五十貫杖六十徒一年
六十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七十貫杖八十徒二年
八十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九十貫杖一百徒三年
一百貫杖一百流二千里
一百一十貫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一百二十貫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盜馬牛畜産
凡盜馬牛驢騾猪羊鷄犬鵝鴨者並計贓以竊盜論若盜官畜産者以常人盜官物論 若盜馬牛而殺者杖一百徒三年驢騾杖七十徒一年半若計贓重於本罪者各加盜罪一等
盜田野榖麥
凡盜田野穀麥菜果及無人看守器物者並計𧷢准竊盜論免刺 若山野柴草木石之𩔖他人已用功力斫伐積聚而擅取者罪亦如之
親屬相盜
凢各居親屬相盜財物者期親減凡人五等大功減四等小功減三等緦麻減二等無服之親減一等並免刺若行强盜者尊長犯卑幼亦各依上減罪卑幼犯尊長以凡人論若有殺傷者各依殺傷尊長卑幼本律從重論 若同居卑幼将引他人盜己家財物者卑幼依私擅用財物論加二等罪止杖一百他人減凡盜罪一等免刺若有殺傷者自依殺傷尊長卑幼本律科罪他人縱不知情亦依强盜論若他人殺傷人者卑幼縱不知情亦依殺傷尊長卑幼本律從重論 其同居奴婢雇工人盜家長財物及自相盜者減凡盜罪一等免刺
恐嚇取財
凡恐嚇取人財物者計𧷢准竊盜論加一等免刺 若期親以下自相恐嚇者卑幼犯尊長以凡人論尊長犯卑幼亦依親屬相盜律逓減科罪
詐欺官司取財
凡用計詐欺官司以取財物者並計贓准竊盜論免刺若期親以下自相欺詐者亦依親屬相盜律逓減科罪若監臨主守詐取所監守之物者以監守自盜論未
得者減二等 若冒認及誆賺局騙拐帶人財物者亦計𧷢准竊盜論免刺
畧人畧賣人
凡設方畧而誘取良人及畧賣良人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傷人者絞殺人者斬被畧之人不坐給親完聚 若假以乞養過房為名買良家子女轉賣者罪亦如之 若和同相誘及相賣良人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為妻妾子孫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被誘之人減一等未賣者各減一等十嵗以下雖和亦同畧誘法 若畧賣和誘他人奴婢者各減畧賣和誘良人罪一等 若畧賣子孫為奴婢者杖八十弟妹及姪姪孫外孫若己之妾子孫之婦者杖八十徒二年子孫之妾減二等同堂弟妹堂姪及姪孫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和賣者減一等未賣者又減一等被賣卑幼不坐給親完聚 其賣妻為婢及賣大功以下親為奴婢者各從凡人和畧法 若窩主及買者知情並與犯人同罪牙保各減一等並追價入官不知者俱不坐追價還主
𤼵塚
凡𤼵掘墳塚見棺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開棺槨見屍者絞𤼵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若塚先穿陷及未殯埋而盜屍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開棺槨見屍者亦絞其盜取器物磚石者計𧷢准凡盜論免刺 若卑幼𤼵尊長墳塚者同凡人論開棺槨見屍者斬若棄屍賣墳地者罪亦如之買地牙保保知情者各杖八十追價入官地歸同宗親屬不知者不坐若尊長𤼵卑幼墳塚開棺槨見屍者緦麻杖一百徒三年小功以上各逓減一等發子孫墳塚開棺槨見屍者杖八十其有故而依禮遷𦵏者俱不坐 若殘毁他人死屍及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若棄毁緦麻以上尊長死屍者斬棄而不失及髠髮若傷者各減一等緦麻以上卑幼各依凡人逓減一等毁棄子孫死屍者杖八十其子孫毁棄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毁棄家長死屍者斬 若穿地得死屍不即掩埋者杖八十若於他人墳墓熏狐狸因而焼棺槨者杖八十徒二年燒屍者杖一百徒三年若緦麻以上尊長各逓加一等卑幼各依凡人逓減一等若子孫於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於家長墳墓熏狐狸者杖一百燒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焼屍者絞 若平治他人墳墓為田園者杖一百於有主墳地内盜𦵏者杖八十勒限移𦵏 若地界内有死人里長地鄰不申報官司檢驗而輒移他處及埋𦵏者杖八十以致失屍者杖一百殘毁及棄屍水中者杖六十徒一年棄而不失及髠髮若傷者各減一等因而盜取衣服者計𧷢准竊盜論免刺
夜無故入人家
凡夜無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其已就拘執而擅殺傷者減鬬毆殺傷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盜竊窩主
凡强盜窩主造意身雖不行但分𧷢者斬若不行又不分𧷢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共謀者行而不分𧷢及分𧷢而不行皆斬若不行又不分𧷢者杖一百 竊盜窩主造意身雖不行但分𧷢者為首論若不行又不分𧷢者為從論以臨時主意上盜者為首其為從者行而不分𧷢及分𧷢而不行仍為從論若不行又不分𧷢笞四十若本不同謀相遇共盜以臨時主意上盜者為首餘
為從論 其知人畧賣和誘人及强竊盜後而分𧷢者計所分𧷢准竊盜為從論免刺 若知强竊盜𧷢而故買者計所買物坐𧷢論知而寄藏者減一等各罪止杖一百其不知情誤買及受寄者俱不坐
共謀為盜
凡共謀為强盜臨時不行而行者却為竊盜共謀者分贓造意者為竊盜首餘人並為竊盗從若不分贓造意者為竊盗從餘人並笞五十以臨時主意上盗者為竊盗首其共謀為竊盗臨時不行而行者為强盗其不行之人造
意者分贓知情不知情並為竊盗首造意者不分贓及餘人分贓俱為竊盗從以臨時主意及共為强盗者不分首從論
公取竊取皆為盜
凡盜公取竊取皆為盜器物錢帛之𩔖須移徙已離盜所珠玉寶貨之𩔖據入手隠藏縱未将行亦是其木石重器非人力所勝雖移本處未䭾載間猶未成盜馬牛駝騾之𩔖須出䦨圏鷹犬之𩔖須專制在已乃成為盜
起除刺字
凡盜賊曽經刺字者俱發原籍收充警跡該徒者役滿充警該流者於流所充警若有起除原刺字様者杖六十補刺
詐偽
明律
詐為制書
凡詐為制書及増減者皆斬未施行者絞傳寫失錯者杖一百 凡詐為将軍總兵官五軍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都指揮使司内外各衛指揮使司守禦𦂳要隘口千戸所文書套畫押字盜用印信及空紙用印者皆絞察院布政司按察司府州縣衙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餘衙門者杖一百徒三年未施行者各減一等若有規避事重者從重論 其當該官司知而聴行各與同罪不知者不知
詐傳詔㫖
凡詐傳詔㫖者斬皇后懿㫖皇太子令㫖親王令㫖者絞 若詐傳一品二品衙門官言語於各衙門分付公事有所規避者杖一百徒三年三品四品衙門官言語者杖一百五品以下衙門官言語者杖八十為從者各減一等若得財者計𧷢以不枉法因而動事曲法者以枉法各從重論 其當該官司知而聴行各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若各衙門追究錢粮鞫問刑名公事當該官吏将奏准合行事理妄稱奉㫖追理者斬
對制上書詐不以實
凡對制及奏事上書詐不以實者杖一百徒三年非宻而妄言有宻者加一等 若奉制推按問事報上不以實者杖八十徒二年事重者以出入人罪論
偽造印信厯日等
凡偽造諸衙門印信及厯日符驗夜巡銅牌茶鹽引者斬有能告捕者官給賞銀五十兩偽造闗防印記者杖一百徒三年告捕者官給賞銀三十兩為從知情情行用者各減一等若造而未成者各又減一等其當該官司知而聴行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偽造寶鈔
凡偽造寶鈔不分首從及窩主知知情行使者皆斬財産並入官告捕者官給賞銀二百五十兩仍給犯人財産里長知而不首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其巡捕守把官軍知情故縱者與同罪若捜獲偽鈔隠匿入已不解官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失於巡捕及透漏者杖八十仍依强盜責限根捕 若将寶鈔挑剜補輳描改以真作偽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從及知情行使者杖一百徒三年 其同情偽造人有能悔過捕獲同伴首告者與免本罪亦依常人一體給賞
私鑄銅錢
凡私鑄銅錢者絞匠人罪同為從及知情買使者各減一等告捕者官給賞銀五十兩里長知而不首者杖一百不知者不坐 若将時用銅錢剪錯薄小取銅以求利者杖一百 若偽造金銀者杖一百徒三年為從及知情買使者各減一等
詐假官
凡詐假官假與人官者斬其知情受假官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知者不坐 若無官而詐稱有官有所求為或詐稱官司差遣而捕人及詐冒官員姓名者杖一百徒三年若詐稱見任官子孫弟姪家人總領於按臨部内有所求為者杖一百為從者各減一等若得財者並計𧷢准竊盜從重論 其當該官司知而聽行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詐稱内使等官
凡詐稱内使及都督府四輔諫院等官六部監察御史按察司官在外體察事務欺誑官府扇惑人民者斬知情隨行者減一等其當該官司知而聴行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若詐稱使臣乗驛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從者減一等驛官知而應付者與同罪不知情失盤結者笞五十其有符驗而應付者不坐
近侍詐稱私行
凡近侍之人在外詐稱私行體察事務扇惑人民者斬
詐為瑞應
凡詐為瑞應者杖六十徒一年 若有災祥之𩔖而欽天監官不以實對者加二等
詐病死傷避事
凡官吏人等詐稱病病臨事避難者笞四十事重者杖八十 若犯罪待對故自傷殘者杖一百詐死者杖一百徒三年所避事重者各從重論若無避故自傷殘者杖八十其受雇倩為人傷殘者與犯人同罪因而致死者減鬬殺罪一等 若當該官司知而聴行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詐教誘人犯法
凡諸人設計用言教誘人犯法及和同令人犯法却行捕告或令人捕告欲求給賞或欲陷害人得罪者皆與犯法之人同罪
明㑹典一百三十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一
刑部六
鬬毆
明律
鬬毆
凡鬬毆以手足毆人不成傷者笞二十成傷及以他物毆人不成傷者笞三十成傷者笞四十青赤腫為傷非手足者其餘皆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㧞髪方寸以上笞五十若血從耳目中出及内損吐血者杖八十以物汚人頭面者罪亦如之 折人一齒及手足一指眇人目抉毁人耳鼻若破人骨及用湯火銅鐵汁傷人者杖一百以物灌入人口鼻内者罪亦如之 折二齒二指以上及髠髮者杖六十徒一年 折人肋眇人兩目堕人胎及刃傷人者杖八十徒二年 折跌人肢體及瞎人一目者杖一百徒三年 瞎人兩目折人兩肢損人二事以上及因舊患令至篤疾若斷人舌及毁敗人陰陽者並杖一百流三千里仍将犯人財産一半斷付被傷篤疾之人養贍 同謀共毆傷人者各以下手傷重者為重罪原謀減一等 若因鬬互相毆傷者各驗其傷之輕重定罪後下手理直者減二等至死及毆兄姊伯叔者不減
保辜限期
凡保辜者責令犯人醫治辜限内皆須因傷死者以鬬毆殺人論 其在辜限外及雖在辜限内傷已復平官司文案明白别因他故死者各從本毆傷法若折傷法上辜内醫治平復者各減二等辜内雖平復而成殘廢篤疾及辜限滿日不平復者各依律全科 手足及以他物毆傷人者限二十日以刃及湯火傷人者限三十日折跌肢體及皮骨堕胎者無問手足他物皆限五十日
宫内忿爭
凡於宫内忿爭者笞五十聲徹御在所及相毆者杖一百折傷以上加凡鬬傷三等殿内又逓加一等
皇家袒免以上親被毆
凡皇家袒免親而毆之者杖六十徒一年傷者杖八十徒二年折傷以上重者加凡鬬二等緦麻以上各逓加一等篤疾者絞死者斬
毆制使及本管長官
凡奉制命出使而官吏毆之及部民毆本属知府知州知縣軍士毆本管指揮千戸百戸若吏卒毆本部五品以上長官杖一百徒三年傷者杖一百流二千里折傷者絞若毆六品以下長官各減三等毆佐貳官首領官又各逓減一等減罪輕者加凡鬬一等篤疾者絞死者斬 若流外官及軍民吏卒毆非本管三品以上官者杖八十徒二年傷者杖一百徒三年折傷者杖一百流二千里毆傷五品以上官者减二等若減罪輕及毆傷九品以上官者各加凡鬬傷二等 其公使人在外毆打有司官者罪亦如之從所属上司拘問
佐職統属毆長官
凡本衙門首領官及所属屬官毆傷長官者各減吏卒毆傷長官二等佐貳官毆長官者又各減二等減罪輕者加凡鬬一等篤疾者絞死者斬
上司官與統屬官相毆
凡監臨上司佐貳首領官與所統屬下司官品級高者及與部民有高官而相毆者並同凡鬬論若非相統屬官品級同自相毆者亦同凡鬬論
九品以上官毆官長
凡流内九品以上官毆非本管三品以上官者杖六十徒一年折傷以上及毆傷五品以上若五品以上毆傷三品以上官者各加凡鬬傷二等
拒毆追攝人
凡官司差人追徴錢粮勾攝公事而抗拒不服及毆所差人者杖八十若傷重至内損吐血以上及本犯重者各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至篤疾者絞死者斬
毆受業師
凡毆受業師者加凡人二等死者斬
威力制人
凡爭論事理聴經管陳告若以威力制縳人及於私家拷打監禁者並杖八十傷重至内損吐血以上各加凡鬬毆傷二等而致死者絞若以威力主使人毆打而致死傷者並以主使之人為首下手之人為從論減一等
良賤相毆
凡奴婢毆良人者加凡人一等致篤疾者絞死者斬其良人毆傷他人奴婢者減凡人一等若死及故殺者絞若奴婢自相毆傷殺者各依凡鬬傷殺法相侵財物者不用此律 若毆緦麻小功親奴婢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各減殺傷凡人奴婢罪二等大功減三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故殺者絞過失殺者各勿論 若毆緦麻小功親雇工人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各減犯人罪一等大功減二等至死及故殺者並絞過失殺者各勿論
奴婢毆家長
凡奴婢毆家長者皆斬殺者皆凌遲處死過失殺者絞傷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毆家長之期親及外祖父母者絞傷者皆斬過失殺者減毆罪二等傷者又減一等故殺者皆凌遲處死毆家長之緦麻親杖六十徒一年小功杖七十徒一年半大功杖八十徒二年折傷以上緦麻加毆良人罪一等小功加二等大功加三等加者加入於死死者皆斬 若雇工人毆家長及家長之期親若外祖父母者杖一百徒三年傷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折傷者絞死者斬故殺者凌遲處死過失殺傷者各減本殺傷罪二等毆家長之緦麻親杖八十小功杖九十大功杖一百傷重至内損吐血以上緦麻小功加凡人罪一等大功加二等死者各斬 若奴婢有罪其家長及家長之期親若外祖父母不告官司而毆殺者杖一百無罪而殺者杖六十徒一年當房人口悉放從良若若家長及家長之期親若外祖父母毆雇工人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三等因而致死者杖一百徒三年故殺者絞 若違犯教令而依法決罰邂逅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
妻妾毆夫
凡妻毆夫杖一百夫願離者聽至折傷以上各加凡鬬鬬傷三等至篤疾者絞死者斬故殺者凌遲處死 若妾毆夫及正妻者又各加一等加者加入於死 其夫毆妻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先行審問夫婦如願離異者斷罪離異不願離異者驗罪收贖至死者絞毆傷妾至折傷以上減毆傷妻二等死死者杖一百徒三年妻毆傷妾與夫毆妻罪同過失殺者各勿論 若毆妻之父母者杖一百折傷以上各加凡鬬傷罪一等至篤疾者絞死者斬
同姓親屬相毆
凡同姓親屬相毆雖五服已盡而尊卑名分猶存者尊長減凡鬬一等卑幼加一等至死者並以凡人論
毆大功以下尊長
凡卑幼毆本宗及外姻緦麻兄姊杖一百小功杖六十徒一年大功杖七十徒一年半尊屬又各加一等折傷以上各逓加凡鬬傷一等篤疾者絞死者斬 若尊長毆卑幼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緦麻減凡人一等小功減二等大功減三等至死者絞其毆殺同堂弟妹堂姪及姪孫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故殺者絞
毆期親尊長
凡弟妹毆兄姊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傷者杖一百徒三年折傷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刃傷及折肢體瞎其一目者絞死者皆斬若姪毆伯叔父母姑及外孫毆外祖父母各加一等其過失殺傷者各減本殺傷罪二等故殺者皆凌遲處死 其兄姊毆殺弟妹及伯叔姑毆殺姪并姪孫若外祖父母毆殺外孫者杖一百徒三年故殺者杖一百流二千里過失殺者各勿論
毆祖父母父母
凡子孫毆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毆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斬殺者皆凌遲處死過失殺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傷者杖一百徒三年 其子孫違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非理毆殺者杖一百故殺者杖六十徒一年嫡繼慈養母殺者各加一等致令絶嗣者絞若非理毆子孫之婦及乞養異姓子孫致令廢絶者杖八十篤疾者加一等並令歸宗子孫之婦追還嫁粧仍給養贍銀一十兩乞養子孫撥付合得財産養贍至死者各杖一百徒三年故殺者各杖一百流二千里妾各減二等 其子孫毆罵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毆罵夫之祖父母父母而毆殺之若違犯教令而依法決罰邂逅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
妻妾與夫親屬相毆
凡妻妾毆夫之期親以下緦麻以上尊長與夫毆同罪至死者各斬 若妻毆傷卑属與夫毆同至死者絞若毆殺夫之兄弟子杖一百流三千里故殺者絞妾犯者各從凡鬬法 若尊長毆傷卑幼之婦減凡人一等妾又減一等至死者絞 若弟妹毆兄之妻加凡人一等 若兄姊毆弟之妻及妻毆夫之弟妹及弟之妻各減凡人一等若毆妾者各又減一等 其毆姊妹夫妻之兄弟及妻毆夫之姊妹夫者以凡鬬論若妾犯者各加一等 若妾毆夫之妾子減凡人二等毆妻之子以凡人論若妻之子毆傷父妾加凡人一等妾子毆傷父妾又加二等 至死者各依凡人論
毆妻前夫之子
凡毆妻前夫之子者減凡人一等同居者又減一等至死者絞 若毆繼父者杖六十徒一年折傷以上加凡鬬傷一等同居者又加一等至死者斬 其故殺及自來不曾同居者各以凡人論
妻妾毆故夫父母
凡妻妾夫亡改嫁毆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並與毆舅姑罪同其舊舅姑毆已故子孫改嫁妻妾者亦與毆子孫婦同 若奴婢毆舊家長及家長毆舊奴婢者各以凡人論
父祖被毆
凡祖父母父母為人所毆子孫即時救䕶而還毆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鬬三等至死者依常律 若祖父母父母為人所殺而子孫擅殺行兇人者杖六十其即時殺死者勿論
罵言
明律
罵人
凡罵人者笞一十互相罵者各笞一十
罵制使及本管長官
凡奉制命出使而官吏罵詈及部民罵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罵本管指揮千戸百戸若吏卒罵本部五品以上長官杖一百若罵六品以下長官各減三等罵佐貳官首領官又各逓減一等
佐職統屬長官
凡首領官及統屬官罵五品以上長官杖八十若罵六品以下長官減三等佐貳官罵長官者又各減二等
奴婢罵家長
凡奴婢罵家長者絞罵家長之期親及外祖父母者杖八十徒二年大功杖八十小功杖七十緦麻杖六十若雇工人罵家長者杖八十徒二年罵家長之期親及外祖父母者杖一百大功杖六十小功笞五十緦麻笞四十
罵尊長
凡罵緦麻兄姊笞五十小功杖六十大功杖七十尊屬各加一等若罵兄姊者杖一百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各加一等
罵祖父母父母
凡罵祖父母父母及妻妾罵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並絞
妻妾罵夫期親尊長
凡妻妾罵夫之期親以下緦麻以上尊長與夫罵罪同妾罵夫者杖八十妾罵妻者罪亦如之若罵妻之父母者杖六十
妻妾罵故夫父母
凡妻妾夫亡改嫁罵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並與罵舅姑罪同 若奴婢罵舊家長者以凡人論
訴訟
明律
越訴
凡軍民詞訟皆須自下而上陳告若越本官官司輒赴上司稱訴者笞五十 若迎車駕及撃登聞鼓申訴而不實者杖一百事重者從重論得實者免罪
投匿名文書告人罪
凡投隠匿姓名文書告言人罪者絞見者即便燒毁若将送入官司者杖八十官司受而為理者杖一百被告言者不坐若能連文書捉獲解官者官給銀一十兩充賞
告狀不受理
凡告謀反逆叛官司不即受理掩捕者杖一百徒三年以致聚衆作亂攻陷城池及刼掠人民者斬若告惡逆不受理者杖一百告殺人及强盜不受理者杖八十鬬毆婚姻田宅等事不受理者各減犯人罪二等並罪止杖八十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若詞訟原告被論在兩處州縣者聴原告就被論官司告理歸結推故不受理者罪亦如之 若都督府各部兼察御史按察司及分司經歴去處應有詞訟未經本管官司陳吿及本宗公事未絶者並聴置簿立限發當該官司追問取具歸結縁由勾銷若有遲錯不即舉行改正者與當官官吏同罪其已經本管官司陳告不為受理及本宗公事已絶理斷不當稱訴寃枉者各衙門即便勾問若推故不受理及轉委有司或仍發原問官收問者依依告狀不受理律論罪 若追問詞訟及大小公事須要就本衙門歸結不得轉委違者隨所告事理輕重以坐其罪
聴訟迴避
凡官吏於訴訟人内闗有服親及婚姻之家若受業師及舊有讐嫌之人並聴移文廽避違者笞四十若罪有増減者以故出入人罪論
誣告
凡誣告人笞罪者加所誣罪二等流徒杖罪加所誣罪三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若所誣徒罪人已役流罪人已配雖經改正放囬驗日犯犯人名下追徴用過路費給還若曽經典賣田宅者著落犯人備價取贖因而致死随行有服親屬一人者絞将犯人財産一半斷付被誣之人至死罪所誣之人已決者反坐以死未決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 其犯人如果貧乏無可備償路費取贖田宅亦無財産斷付者止科其罪其被誣之人詐冒不實反誣犯人者亦抵所誣之罪犯人止反坐本罪 若吿二事以上重事告實輕事招虚及數事罪等但一事告實者皆免罪 若告二事以上輕事告實重事招虚或告一事誣輕為重者皆反坐所剰若已論決全抵剰罪未論決笞杖收贖徒流止杖一百餘罪亦聴收贖 至死罪而所誣之人已決者反坐以死未決者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若律該罪止者誣告雖多不反坐其告二人以上但有一人不實者罪雖輕猶以誣告論 若各衙門官進呈實封誣告人及風憲官挾私彈事有不實者罪亦如之若反坐及加罪輕者從上書詐不實論 若獄囚已招伏罪本無寃枉而囚之親屬妄訴者減囚罪三等罪止杖一百若囚已決配而自妄訴寃枉摭拾原問官吏者加所誣罪三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干名犯義
凡子孫告祖父母父母妻妾告夫及夫之祖父母父母者杖一百徒三年但誣告者絞若告期親尊長外祖父母雖得實杖一百大功杖九十小功杖八十緦麻杖七十其被告期親大功尊長及外祖父母若妻之父母並同自首免罪小功緦麻尊長得減本罪三等若誣告重者各加所誣罪三等 其吿謀反大逆謀叛窩藏姦細及嫡母繼母慈母所生母殺其父若所養父母殺其所生父母及被期親以下尊長侵奪財産或毆傷其身應自理訴者並聴吿不在於名犯義之限 若告卑幼得實期親大功及女壻亦同自首免罪小功緦麻亦得減本罪三等誣告者期親減所誣罪三等大功減二等小功緦麻減一等若誣告妻及妻誣告妾亦減所誣罪三等 若奴婢告家長及家長緦麻以上親者與子孫卑幼罪同若雇工人吿家長及家長之親者各減奴婢罪一等誣吿者不減 其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誣告子孫外孫子孫之婦妾及己之妾若奴婢及雇工人者各勿論 若女壻與妻父母果有義絶之狀許相告言各依常人論
子孫違犯教令
凡子孫違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養有缺者杖一百
見禁囚不得吿舉他事
凡被囚禁不得吿舉他事其為獄官獄卒非理凌虐者聴吿若因囚禁被問更首别事有干連之人亦各准首依法推問科罪其其年八十以上十嵗以下及篤疾者若婦人除謀反逆叛子孫不孝或己身及同居之内為人盜詐侵奪財産及殺傷之𩔖聴告餘並不得告官司受而為理者笞五十
教唆詞訟
凡教唆詞訟及為人作詞狀增減情罪誣吿人者與犯人同罪若受雇誣告人者與自誣告同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其見人愚而不能伸寃教令得實及為人書寫詞状而罪無増減者勿論
軍民約㑹詞訟
凡軍官軍人有犯人命管軍衙門約㑹有司檢驗歸問若姦盜詐偽戸婚田土鬬毆與民相干事務必須一體約問與民不相干者從本管軍職衙門自行追問其有占恡不發首領官吏各笞五十 若管軍官越分輙受民訟者罪亦如之
官吏詞訟家人訴
凡官吏有爭論婚姻錢債田土等事聴令家人告官理對不許公文行移違者笞四十
誣告充軍及遷徙
凡誣告充軍者民告牴充軍役軍告發邊逺充軍 若官吏故将平人頂替他人軍役者以故出入人流罪論杖一百流三千里 若誣告人説事過錢者於遷徙比流減半准徒二年上加所誣罪三等併入所得笞杖通論
受𧷢
明律
官吏受財
凡官吏受財者計𧷢科斷無禄人各減一等官追奪除名吏罷役俱不叙 說事過錢者有祿人減受錢人一等無祿人減二等罪止杖一百各遷徙有𧷢者計𧷢從重論
有禄人
枉法𧷢各主者通算全科
一貫以下杖七十
一貫之上至五貫杖八十
一十貫杖九十
一十五貫杖一百
二十貫杖六十徒一年
二十五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三十貫杖八十徒二年
三十五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四十貫杖一百徒三年
四十五貫杖一百流二千里
五十貫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五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里
八十貫
不枉法𧷢各主者通算折半科罪
一貫以下杖六十
一貫之上至一十貫杖七十
二十貫杖八十
三十貫杖九十
四十貫杖一百
五十貫杖六十徒一年
六十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七十貫杖八十徒二年
八十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九十貫杖一百徒三年
一百貫杖一百流二千里
一百一十貫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一百二十貫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無禄人
枉法
一百二十貫絞
不枉法
一百二十貫之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坐𧷢致罪
凡者官吏人等非因事受財坐𧷢致罪各主通算折半科罪與者減五等
一貫以下笞二十
一貫之上至一十貫笞三十
二十貫笞四十
三十貫笞五十
四十貫杖六十
五十貫杖七十
六十貫杖八十
七十貫杖九十
八十貫杖一百
一百貫杖六十徒一年
二百貫杖一百徒一年半
三百貫杖八十徒二年
四百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五百貫之上罪止杖一百徒三年
事後受財
凡有事先不許財事過之後而受財事若枉斷者准枉法論事不枉斷者准不枉法論
有事以財請求
凡諸人有事以財行求得枉法者計所與財坐𧷢論若有避難就易所枉重者從重論其官吏刁蹬用强生事逼抑取受者出錢人不坐
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
凡監臨官吏挾勢及豪强之人求索借貸所部内財物者並計𧷢准不枉法論强者准枉法論財物給主 若将自己物貨散與部民及低價買物多取價利者並計餘利准不枉法論强者准枉法論物貨價錢並入官給主 若於所部内買物不即支價及借衣服器玩之屬各經一月不還者並坐𧷢論 若私借用所部内馬牛駝騾驢及車船碾磨店舍之𩔖各驗日計雇賃錢亦坐𧷢論追錢給主 若接受所部内饋送土宜禮物受者笞四十與者減一等若因事而受者計𧷢以不枉法論其經過去處供饋飲食及親故饋送者不在此限 其出使人於所差去處求索借貸賣買多取價利及受饋送者並與監臨官吏罪同 若去官而受舊部内財物及求索借貸之屬各減在官時二等
家人求索
凡監臨官吏家人於所部内取受求索借貸財物及役使部民若賣買多取價利之𩔖各減本官罪二等若本官知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風憲官吏犯𧷢
凡風憲官吏受財及於所按治去處求索借貸人財物若賣買多取價利及受饋送之𩔖各加其餘官吏罪二等
因公擅科斂
凡有司官吏人等非奉上司明文因公擅自科斂所屬財物及管軍官吏總旗小旗科斂軍人錢粮賞賜者杖六十𧷢重者坐𧷢論入已者並計𧷢以枉法論 其非因公務科斂人財物入己者計𧷢以不枉法論若饋送人者雖不入已罪亦如之
私受公侯財物
凡内外各衛指揮千戸百戸鎮撫并總旗小旗等不得於私下或明白接受公侯所與寶鈔金銀段匹衣服粮米錢物若受者軍官杖一百罷職發邊逺充軍總旗小旗罪同再犯處死公侯與者初犯再犯免罪附過三犯准免死一次若奉命征討與者受者不在此限
尅留盜賊
凡巡捕官已獲盜賊尅留𧷢物不解官者笞四十入已者計𧷢以不枉法論仍将其𧷢併論盜罪若軍人弓兵有犯者計𧷢雖多罪止杖八十
官吏聴許財物
凡官吏聴許財物雖未接受事若枉者准枉法論事不枉者准不枉法論各減一等所枉重者各從重論
明㑹典一百三十一
<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二
刑部七
伸寃
事例
洪武元年置登聞鼓於午門外日令監察御史一人監之凡民間詞訟皆須自下而上或府州縣省官及按察司官不為伸理及有寃抑機宻重情許擊登聞鼓監察御史隨即引奏其户婚田土鬬毆相争軍役等項具状赴通政司并當該衙門告理不許徑自擊鼓守鼓官不許受状後又移置於長安右門外令六科給事中并錦衣衛官各一員輪流直鼓收状𩔖進𠉀㫖意一出即差該直校尉領駕帖備批㫖意於上連状并原告押送各該衙門問理其有軍民人等故自傷殘恐嚇受奏者聼錦衣衛守鼓官校執奏追究教唆主使寫状之人治罪所奏事情立案不行 𢎞治十三年奏准凡文武官吏人等犯該為民等項罪名不分己未結正伸訴寃枉者准行辯理其有妄奏寃枉摭拾原問官員勘問渉虛原問為民者發口外為民原問充軍者發極邊衛所充軍凡將本狀同財雇寄與人赴京奏訴者并兠攬受雇
受寄之人屬軍衛者俱發邊衛充軍屬有司者俱發口外為民原詞立案不行 凡各處軍民詞訟除叛逆機宻等項重事許其赴京奏告其有親隣全家被人殘害及無主人命官吏侵盗係官錢粮并一應干己事情俱要自下而上陳告若有驀越奏告者俱問罪除四川行都司所屬及雲貴兩廣各給引照回若四川其餘地方并南北直隸浙江等處各逓回所司聽理若將不干己事混同𨳩欵奏告者法司㕘詳止將干己事件𨳩欵施行其不干己者明白𨳩欵立案不行 凡犯罪迯走來京奏訴者不分雲貴兩廣并四川行都司所屬及宣慰宣撫等司軍民人等一體問罪逓回聽理 凡為事官吏軍民人等赴京奏訴一應事情審係被人奏告曽經廵撫廵按或兩京法司見問未結者仍行原問各該衙門併問歸結若曽被人在廵撫廵按官或兩京法司具告事發却又䑃朧赴隔别衙門告理或隠下被人奏告縁由牽扯别事赴京奏行别衙門勘問者查審明白俱將奏告情詞立案不行仍將犯人轉發原問衙門收問歸結若已經廵撫廵按官或兩京法司問結𤼵落人犯赴京奏訴寃枉者方許改調無礙衙門勘問辯理 凡在外刁徒身背黄袱頭揷黄旗口稱奏訴直入衙門挾制官吏者所在官司就拏送問若係干已事情及有寃枉者照常發落不係干已事情别無寃枉并追䆒主使之人一體問罪屬軍衛者𤼵邊衛充軍屬有司者俱𤼵口外為民 凡代人揑冩本狀教唆或扛幇赴京及赴廵撫廵按并按察司官處各奏告叛逆等項機宻強盗人命重事不實并全誣十人以上者俱問𤼵邊衛充軍凡驀越赴京及赴廵撫廵按按察司官處各奏告叛
逆等項機宻重事不實并全誣十人以上屬軍衛者𤼵邊衛充軍屬有司者𤼵口外為民 凡法司遇一應稱寃調問及東厰錦衣衛奏送人犯如有寃枉及情可矜疑者即與辯理具奏𤼵落無拘成案若明知寃枉不與辯理者以故入人罪論 凡法司遇有重囚稱寃原問官輙難辯理者許該衙門移文㑹同三法司錦衣衛堂上官就於京畿道㑹問辯理果有寃枉及情可矜疑者奏請定奪
問擬刑名一
國朝問刑之法已見諸司職掌後損益事例不一分𩔖散見各部其無所附著及問擬通例贖罪檢屍打斷相視等項皆附於此
諸司職掌
凡鼓下并通政司等衙門送原告連狀到部先於原告簿内附冩告人姓名鄉貫住址并將告詞於詞狀簿内全文抄畢連人狀判送該部承行該部先行立案責差皂𨽻將引原告前去召保聼𠉀提人對問取訖保狀附卷照出合問人數具呈本部具手本赴内府刑科給批差人提取及提人到部判送該部歸問先將犯人名數立案責令司獄司監收聽𠉀引問仍差原召保皂𨽻前去拘喚原告與被告通行對問復行案呈本部將原給批文赴内府刑科銷繳其引問一干人証先審原告詞因明白然後放起原告拘喚被告審問如被告不服則審干證人如干證人供與原告同詞却問被告如各執一詞則喚原被告干證人一同對問觀看顔色察聽情詞其詞語抗厲顔色不動者事理必真若轉換支吾則必理虧畧見真偽然後用笞决勘如又不服則用杖决勘仔細磨問求其真情若犯重罪贓證明白故意恃頑不招者則用㭄栲問情狀旣實取訖招供罪辯判押入卷明立文案開具原發事由問擬招罪照行事理死罪徒流者具冩奏本笞杖罪名止具公文連囚牒𤼵大理寺審𠉀平允回報復行立案除十惡重囚决不待時外餘令司獄司仍前監收聽𠉀依時覆奏處决其餘各付該部𤼵落〈工役付河南部編軍付陜西部𧷢罰付湖廣部〉其有𤼵回寜家者主事㕔出批送應天府經歴司交割給引寜家
明祖訓
守成之君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刺剕劓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羣臣即時劾奏皇親國戚有犯除謀逆不赦外其餘所犯輕者與在京諸親㑹議重者與在外諸王及在京諸親㑹議皆取自上裁其所犯之家止許法司舉奏並不許擅自拏問
明令
凡各府推官職專理獄通署刑名文字不預餘事凡有解到罪囚必先推詳實情然後圓審各衙門不許差占凡鬬毆詞訟犯人依律保辜若所招罪重者依法監禁罪輕者保管在外其餘原告證佐干連人等毋令隨衙妨廢生理違者究治
凡鞫問罪囚必須依法詳情推理毋得非法苦楚鍜鍊成獄違者究治
凡訴訟之人有司置立口告文簿一扇選設書狀人吏一名如應受理者即便附簿發付書狀隨即施行如不應受理者亦須書冩不受理縁由明白附簿官吏署押以慿稽考
凡差使人員不許接受詞狀審理罪囚違者以不應論罪
凡告事者告人祖父不得指其子孫為證告人兄不得指其弟為證告人夫不得指其妻為證告人本使不得指其駈奴婢為證違者治罪
凡籍没犯人家產田地内有祖先墳塋者不在抄劄之限
凡特㫖臨時處决罪名不著為律令者大小衙門不得引此為例若輒引比律致令罪有輕重者以故出入人罪論
凡諸奸邪進䜛言佐使殺人者雖遇大赦不在原免凡年老及篤廢殘疾之人除告謀反叛逆及子孫不孝聽自赴官陳告外其餘公事許令同居親屬通知所告事理的實之人代告誣告者罪坐代告之人
凡婦人除犯惡逆奸盗殺人入禁其餘雜犯責付有服宗親收領聽候一應婚姻田土家財等事不許出官告狀必須代告若夫亡無子方許出官理對或身受損害無人代告許令告訴
事例
洪武十五年令吏户禮兵工五部凡有應問罪人不許自理俱付刑部鞫問 十八年頒行大誥令一切官吏諸色人等户有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毎减一等無者毎加一等 二十八年令法司擬罪許引大誥减等洪熙元年令一應罪犯悉依大明律科斷法司不許
深刻妄引榜文及諸條例比擬 景㤗六年都察院奏准南京各該衙門内外守備等官除所屬軍衛衙門及各營厰不係𦂳關重事許令受理量情𤼵落及有舊例應該准理者照舊准理外若事情頗重及干礙民間或原無事例者俱不許一槪濫受侵奪職掌此外一應詞訟悉令經由南京通政司告送法司施行法司亦不許𤼵應天府問理其提人勘事檢騐屍傷等項俱照兵部奏准事例係軍衛管束者責成軍衛有司管束者責成有司若係外處來京買賣浮住者方許責成兵馬司幹理 成化元年令凡問囚犯一依大明律科斷照例運磚做工納米等項𤼵落所有條例並宜革去及不許深文妄加叅語濫及無辜其有奉㫖推問者必須經由大理寺審録毋得徑自叅奏致有枉人 凡天下軍民人等代抱本狀除道路極逺與事情廹切及老弱婦人依律問罪遣回聽理餘皆逓運押解 七年令在外官吏軍民人等有犯除謀逆等項重情及奉㫖差官提勘外其餘人命𧷢私違法等情止行廵按御史并按察司官勘問當解京者提解赴京若御史按察司官有犯另行無礙衙門勘理不許擅擬差人提擾 二十一年令凡販賣寳石制作玩器者𤼵邊逺充軍 𢎞治十三年奏定凡職官有犯避難因而在迯者依律問擬罷職不叙其武職或因貧難及上下陵逼等項曠職三箇月者問罪還職仍帶俸差操半年以上者調發邊衛差操若文武職官犯罪事𤼵脱逃者除真犯死罪并例該充軍者照本等律例問擬外雜犯死罪并徒流罪俱問𤼵為民原該為民者發口外為民杖罪以下例應還職暫時躱避幷已經問斷送𤼵運炭等項貧難無力因而在逃者止問本罪照原擬𤼵落 凡軍職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犯該雜犯死罪者運炭納米等項𤼵落免𤼵立功 凡軍職宿娼及和娶樂人為妻妾者問調别衛帶俸差操 凡軍職犯姦除姦所捕獲及刁姦坐擬姦罪者俱革職為民其指姦及非姦所捕獲者仍擬還職凡軍職有犯監守常人盗受財枉法滿貫律該斬絞
罪者俱𤼵邊方立功五年滿日還職仍於原衛所帶俸差操其犯該竊盗掏摸盗官畜產白晝搶奪姦宿所部妻女行止有虧者俱發原籍為民無原籍者本衛所隨住若監守常人盗枉法不滿貫與求索科歛誆騙計𧷢滿貫問該流罪减至杖一百徒三年者俱運炭或納米完日還職帶俸差操其减至杖九十徒二年半以下與别項罪犯俱照常𤼵落原管事者管事原帶俸者帶俸若犯前項流罪遇例通减二等至杖九十徒二年半者仍帶俸差操 凡軍職并土官有犯強盗人命等項真犯死罪者先行該管衙門拘繫備由奏提若軍職有犯别項罪名散行拘審果有干礙然後叅提 凡納粟軍職有犯若原係總小旗千百户指揮等官遇例納粟照見任軍職事例施行若由白衣納粟者止照常例𤼵落其犯姦盗詐偽説事過錢誆騙財物行止有虧者俱問罪革職 凡官吏旗校舍餘軍民人等有因為事問𤼵或為民充軍或罷職冠帶閒住或降調出外各來京潜住者問擬明白原係為民者𤼵口外為民充軍者𤼵邊衛充軍冠帶閒住者發回原籍為民口外為民者改𤼵口外衛分充軍 凡在京五軍都督府選差官舍押解充軍犯人若受財賣放犯該枉法絞罪者官𤼵立功滿日還職調外衛帶俸差操中間又犯姦滛囚犯婦女者守哨滿日革職為民舍人𤼵邊衛充軍 凡在京軍民各色匠役犯該雜犯死罪無力做工徒流罪拘役俱住支月粮笞杖納鈔或的决若犯竊盗掏摸搶奪一應情重者亦擬炒鐵等項發落不在拘役之限民匠仍刺字充警 凡在京囚犯遇𫎇恩例通减二等者罪雖遇例减等若律應仍盡本法及例該充軍為民立功調衛等項者仍依律例一體擬斷𤼵遣 凡内外問刑例應委官勘問及軍衛有司㑹勘者如財產等項限一月勘檢人命两月駁勘者亦限一月如違及托故推調者叅奏提問另行委官作急勘報 凡養象軍奴犯該雜犯死罪無力做工徒流罪决杖一百俱住支月粮各照年限常川養象滿日仍食粮養象笞杖的决 凡上班京操及運粮官員旗軍人等犯該人命強盗等項重罪者官拘繫奏提旗軍人等就便提問外其餘一切小事𠉀下班回還交粮畢日官叅奏與旗軍人等各提問 凡各處大戸家人佃㒒結搆為盗殺官刼庫刼獄放火許大户隨即送官追問若大戸知情故縱除真犯死罪外其徒流杖罪及窩賊三名以上屬軍衛者𤼵邊衛屬有司者𤼵附近各充軍 凡皇親功臣管莊家僕佃户人等勾引外處來歴不明之人窩藏為盗坐家分𧷢者問𤼵邊衛充軍其該管家長叅究治罪 凡官司差人追徴錢粮勾攝公事并捕獲罪人但聚衆至十人以上中途打奪為從者如係親屬并同居家人照常𤼵落若係異姓同惡相濟及槌師打手俱𤼵邊衛充軍 凡各處有司軍衛衙門主文書筭快手皂𨽻摠甲門禁庫子人等乆戀衙門説事過錢把持官府飛詭税糧起滅詞訟䧟害良善及賣放強盗誣執平人為從事𤼵有顯跡情重者旗軍問𤼵邊衛民并軍丁發附近俱充軍情輕者問罪枷號一月縱容官員作罷軟黜退失覺察者照常𤼵落若各鄉書手飛詭税糧二百石以上者問𤼵邊衛充軍 凡告爭家財田產但係五年之上并未及五年騐有親族冩立分書已定出賣文契是實者斷令照舊管業不許重分再贖告詞立案不行 凡將妻妾作姊妹及將拐帶不明婦女或將親女并居䘮姊妹嫁賣與人作妻妾使女名色騙財之後設詞托故公然領去或瞰起程中途聚衆行兇邀搶人財者除真犯死罪外其餘屬軍衛者𤼵邊衛充軍屬有司者𤼵口外為民媒人知情罪同若婦人有犯罪坐夫男若不知情及無夫男者止坐本婦照常𤼵落 凡號稱喇虎等項名色白晝在街撒潑口稱聖號及總甲快手應捕人等指以廵捕勾攝為由各毆打平人搶奪財物者除真犯死罪外犯該徒罪以上不分人多少若初犯一次屬軍衛者𤼵邊衛充軍屬有司者𤼵口外為民雖係初犯若節次搶奪及再犯累犯笞杖以上者俱𤼵原搶奪地方枷號一月照前𤼵遣若里老隣佑知而不舉所在官司縱容不問各治以罪 凡兇徒因事忿争執持鎗刀弓箭銅鐡簡劍鞭斧扒頭流星骨朶麥穗秤箠等兇器但傷人及誤傷傍人與剜人眼睛折跌人肢體全抉人耳鼻口唇斷人舌毁敗人隂陽者俱問𤼵邊衛充軍若聚衆執持兇器傷人及圍繞房屋搶檢家財棄毁噐物姦滛婦女除真犯死罪外徒罪以上俱不分首從𤼵邊衛永逺充軍凡盗内府財物者係雜犯死罪准贖外若盗乗輿服
御物者仍作真犯死罪依律議擬 凡在外官庫被盗銀至一千兩以上一月不獲經該并巡捕官俱各住俸半年不獲提問被盗二三次者奏請降調其該道分廵分守官叅奏罰治不及前數者俱照常𤼵落庫子儘其財產均追陪償𠉀真𧷢得獲照數給還若各官妄拿平人逼認盗𧷢追陪者亦問罪降調 凡知強竊盗賊而接買受寄若馬騾等畜至二頭匹以上銀貨坐𧷢至滿貫者俱問罪不分初犯再犯枷號一月𤼵落若三犯以上不拘𧷢數多寡與知強盗後而分𧷢至滿貫者俱免枷號𤼵邊衛充軍 凡詐冐内官恐嚇官司誆騙財物者除真犯死罪外其餘枷號一月發邊衛充軍所在官司阿䛕故縱不行擒拿者各治以罪 凡假充大臣家人名目豪横鄉村生事害民強占田土房屋招集流移住種者許所在官司拿問發邊衛充軍若隠瞞不舉者各治以罪 凡詐冐皇親族屬婚黨家人在京在外巧立名色挾制財物侵占地土并有禁山塲攔當船隻勒要銀兩出入大小衙門囑託公事販賣錢鈔私塩包攬錢粮假稱織造私開牙行擅搭橋梁侵漁民利及往來河道吹響噐張旗號經過軍衛有司衙門需索人夫酒食勒要車輛船隻者除真犯死罪外徒罪以上俱於所犯地方枷號一月發邊衛充軍若被害之人赴所在官司告訴不即受理觀望逢迎不即問斷舉奏者各治以罪凡投充王府及鎮守總兵兩京内臣功臣戚里勢豪
之家為家人伴當等項名色事干嚇騙財物撥置打死人命強占地土等項情重者除真犯死罪外其餘俱問發邊衛充軍各該勢豪之家容留及占恡不發者叅究治罪 凡官吏問發充軍及口外為民者免其運炭納米等項并律該决杖就拘當房家小起𤼵隨住其餘人口存留原籍辦納粮差若發邊衛充軍者原係邊衛𤼵極邊原係極邊常川守哨𤼵口外為民者原係口外并邊境民人𤼵别處極邊 凡各州縣里甲解户納户鋪户但有差占及供送人來京犯罪俱查理明白笞杖的决𤼵落徒罪以上審無力者與迯民俱逓回原籍官司各照彼中事例𤼵落 凡真犯死罪免死并叛逆家屬子孫及例該永逺充軍者止在本房勾補盡絶即與分豁其餘雜犯死罪并徒流等罪照例充軍及口外為民者俱止終本身 凡在外軍民詞訟除叛逆機宻重事許鎮守總兵叅將守備等官受理外其餘不許濫受輒行軍衛有司問理南京詞訟干係地方者許内外守備官員受理其餘一應詞訟悉遵制赴南京通政司告送法司問理其在外軍衛有司不係掌印官不許受詞訟 凡問刑衙門行文軍衛有司提人遷延三月以上不到經該官吏住俸𠉀事完之日方許關支半年不到經該官員叅提問罪 凡法司問斷各處進本等項人犯𤼵各衙門程逓者除原有杻鐐及牢固字様照外其押解人役若擅加杻鐐非法亂打搜檢財物剥脱衣服逼致死傷及受財故縱并聽慿狡猾之徒買求殺害者除真犯死罪外徒罪以上屬軍衛者𤼵邊衛充軍屬有司者𤼵口外為民 凡王府文武官王妃家父母儀賓俱請㫖提問其儀賓犯該充軍有礙𤼵遣奏請定奪凡在外徒罪囚犯𤼵充儀從者每月追銀三錢照徒
年追足即將囚犯先行𤼵落所追銀兩轉送該府聽其雇人充當不許將犯人拘禁擾害違者先將該府旗校人等拿問輔導等官叅奏究問果礙宗室儀賓具實奏請定奪 凡王府人役犯罪巡撫巡按都布按三司官徑自提問衛所府州縣俱要行文長史司及教授提人㑹官約問王府各官不許占恡不𤼵若犯該姦盗詐偽及搶奪闘毆人命等項重情事須急捕者所在官司捉拿監𠉀然後移文㑹問 凡各王府有犯先行追究設謀撥置之人應提問者就行提問應奏提者奏提杖罪以上官員奏請降調逺方旗校舍餘人等邊衛充軍十四年奏准凡軍職有犯除笞罪收贖外其杖罪以上不分收贖及運灰做工等項俱依律論功定議𤼵落十五年奏准法司遇有見監重囚令人奏訴查有原行者照免問給引照回外其餘見監人犯查無原行不分輕重俱將奏訴人問罪的决亦與給引照回仍行原籍官司先查本犯見監在獄及奏訴人依限投到方與提人問理若揑稱見監希求免逓及案𠉀三箇月不到者即將所奏情詞不問虛實俱立案不行仍問罪𤼵落凡竊盗三犯遇革釋放或饒死充軍革前迯回及竊
盗累犯不悛者俱問竊盗三犯罪名若犯别罪及革後迯回照問刑條例議擬 凡奉㫖於在京拿人錦衣衛給駕帖刑科批日若差人出外提人取物并勘問事情皆給精㣲批齎赴所在官司比號相同然後行事如不同就擒解京其法司提在京人犯止用手本差辦事吏或防軍將原告押送各該衙門認拿被告人犯其情輕干證人犯及婦女不係姦盗者着落店家保領聽牌其情尤輕係干證者照出聽牌 凡通政司等衙門送到詞訟不分見在并重罪無罪俱照被告名籍分送該司收問若被告在迯乆拿不獲或病故公差等項俱照原告司分收問其都察院調到付到囚人對道司分收問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二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三
刑部八
問擬刑名二
五刑贖罪
明令
笞一十贖銅半斤
杖六十贖銅一斤
徒一年贖銅一百二十斤
徒一年半贖銅一百四十斤
徒二年贖銅一百六十斤
徒二年半贖銅一百八十斤
徒三年贖銅二百斤
流二千里贖銅二百二十斤
流二千五百里贖銅二百四十斤
流三千里贖銅二百六十斤
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篤廢殘疾犯笞杖徒流者聽贖若有教令之人罪坐教令者其犯姦盗死罪并十惡者不用此令犯徒流之罪有祖父母父母年及八十以上别無以次侍丁者依例斷决留養
凡各處知府知州知縣有犯公罪笞四十以下者許令贖銅
凡民官月俸錢米相兼罰俸止罰俸錢軍官月支全米如遇罰俸合與民官一體扣筭追罰俸錢
事例
洪武三十二年奉准凡合罰官員月俸計十分為率追罰一分入官合依律令每俸一石罰鈔一百文 永樂十一年令除公罪依例紀録收贖及死罪情重者依律處治其情輕者斬罪贖鈔八千貫絞罪及榜例死罪六千貫流罪三千貫徒罪二千貫杖罪一千貫笞罪五百貫 宣德二年定笞杖罪囚每一十贖鈔二十貫其徒流罪名每徒一等折杖二十三流並折杖一百四十其所罰鈔悉如笞杖所定 景㤗元年令内外法司問擬笞杖罪囚有力者納鈔笞一十二百貫每十以二百貫逓加至笞五十為一千貫杖六十一千八百貫每十以三百貫逓加至杖一百為三千貫其貪𧷢官吏除金銀珠寳仍追本色餘物亦照今例折鈔羅叚每疋八百貫綾紗三百貫大絹一百貫小絹三梭布各三十貫大綿布二十貫小綿布八貫 天順五年令罪囚納鈔每笞一十鈔二百貫餘四笞五杖各遞加一百貫至杖六十増為一千四百五十貫餘杖各𨔛加二百貫 成化元年奏准收贖過失殺人絞罪追鈔三十六貫六百文銅錢八貫四百文與死者之家營𦵏 𢎞治十三年奏准皇陵户皇陵衛軍旗守衛軍與守衛上直操備官旗舍餘將軍校尉勇士力士運粮駕送黄馬快舡官旗犯笞杖罪俱納鈔 凡婦人有犯姦盗不孝并審無力與樂婦各依律决罰其餘有犯笞杖并徒流雜犯死罪該决杖一百者審有力與命婦軍職正妻俱納鈔
已上納鈔
洪武二十三年令罪囚運米贖罪除十惡并殺人者論死餘死罪運米北邊力不及者或二人併力運納 三十年令罪囚運米贖罪死罪一百石徒流𨔛减其力不及者死罪自備米三十石徒流罪十五石俱運赴甘州威虜地方上納就彼充軍 永樂三年令官民雜犯死罪以下量増贖罪米聽於京倉上納免赴北京雜犯死罪納米一百一十石流罪三等八十石加役者九十石徒罪三年者六十石二年半五十石二年併遷徙者四十五石一年半三十五石一年三十石杖罪九十一百俱二十五石六十至八十二十石笞罪十石 十一年令流罪運米四十石徒罪三年三十五石二年半三十石二年二十五石一年半二十石一年十五石杖罪十石笞罪五石俱於北京官倉給粮自備車牛運赴懐來上納 宣德二年令南京法司問擬監守自盗雜犯死罪以下各自備米於南京倉上納贖罪死罪官吏一百石軍民人等八十石流罪六十石徒三年五十石二年半四十石二年三十五石一年半三十石一年二十五石杖罪一百二十石九十十五石八十一十二石七十一十石六十八石笞罪五十六石四十五石三十四石二十三石一十二石 三年令雜犯死罪以下官吏依例納米軍匠力能納者亦如之若家逺不能者行原籍追納就彼官倉收貯若非存留操備上工者𨔛回納米四年令北京法司并直𨽻河間等八府及河南山東
官吏軍民人等犯罪俱納米於北京倉雜犯死罪五十石流罪比死罪减十石徒三年三十五石以下四等𨔛减五石杖一百十石以下四等𨔛减一石笞五十五石四十减一石三十又减五斗二十又减一石一十又减五斗南京法司及湖廣江西并南直𨽻太平等府州縣所問雜犯死罪以下官送北京吏典軍民人等納米於南京倉浙江并直𨽻蘇松常鎮四府及江北直𨽻鳯陽等府州縣所問雜犯死罪以下官送北京吏典軍民人等納米於淮安倉其徐州納米於臨清倉俱依南京例死罪官吏一百石軍民八十石流罪减十之四徒三年五十石二年半四十石以下三等𨔛减五石杖一百二十石九十十五石八十十二石七十六十𨔛减二石笞五十六石以下四等𨔛减一石其監守盗粮兠攬貨物與迯亡軍囚夫匠厨子等項及力不能納米者依律問斷 五年令在外罪囚贖罪除真犯外文武官吏犯𧷢者送京師如律處治軍職犯死罪者納米贖罪送京師調衛非𧷢罪則不分輕重俱納米還職役 正統十四年令通州運米至京倉雜犯死罪三百六十石三流并杖一百徒三年者二百八十石餘四等𨔛减四十石杖每一十八石笞毎一十四石通州運至居庸關隆慶衛等倉雜犯死罪九十石三流并杖一百徒三年七十石餘四等𨔛减十石杖每一十二石笞毎一十一石 景㤗三年令法司罪囚於京倉運米赴宣府宣德倉贖罪雜犯死罪四十五石三流并徒三年三十五石餘四等𨔛减五石杖一百十石餘四等𨔛减一石 六年令法司罪囚杖以上自備米運赴宣府上倉斬絞罪二十石三流并徒三年十六石徒二年半十三石五斗徒二年十一石一年半九石一年六石五斗杖毎十四斗 又令在京法司并北直𨽻罪囚運米沿邊贖罪雜犯死罪九十石三流并徒三年七十石俱减二十石杖九十徒二年半六十石减十五石杖八十徒二年五十石杖七十徒一年半四十石杖六十徒一年三十石俱减十石杖罪每一十二石减作一石五斗笞罪不减 成化二年令罪囚納豆贖罪死罪五十石三流三十五石徒三年三十石二年半二十五石二年二十石一年半一十五石一年一十石杖一百者六石九十者五石五斗八十者五石七十者四石五斗六十者四石笞五十者三石五斗四十者三石三十者二石五斗二十者二石一十者一石五斗 𢎞治四年令法司徒杖罪囚仍照例不分軍民人等但審有力犯該杖六十徒一年納米十五石杖七十徒一年半二十石杖八十徒二年二十五石杖九十徒二年半三十石杖一百徒三年三十五石
已上運米
成化二年令罪囚納馬贖罪每徒二年與二年半者納馬一匹徒三年與流罪二匹雜犯死罪三匹餘銀不及市馬一匹者俱送兵部㑹太僕寺收積 又令在京文武官員軍民人等犯該徒二年以上者送兵部照運灰脚價則例估筭納馬一匹准銀十兩外剰脚價銀兩不勾買馬一匹該司照數追收在官㑹太僕寺委官隨時買馬
已上納馬
永樂十七年令見𤼵做工笞杖徒流罪囚有願併工運磚者每人日運四箇各照所犯計筭雜犯死罪囚亦准併工每人運磚一萬箇 宣德五年令罪囚無力運磚者雜犯死罪准雜工五年徒流各依年限准工杖罪准工十箇月笞罪五箇月 天順五年令官員與有力之人照例運磚炭等物每笞一十運灰一千二百斤磚七十箇碎磚二千八百斤水和炭二百斤石一千二百斤餘四笞五杖灰各𨔛加六百斤磚各𨔛加三十五箇碎磚各𨔛加一千四百斤水和炭各𨔛加一百斤石各𨔛加六百斤徒一年運灰一萬二千斤磚六百箇碎磚二萬四千斤水和炭一千七百斤石一萬二千斤餘四徒三流灰各𨔛加六千斤磚各𨔛加三百箇碎磚各𨔛加一萬二千斤水和炭各𨔛加九百斤石各𨔛加六千斤雜犯二死各運灰六萬四千二百斤磚三千二百箇碎磚一十二萬八千斤水和炭九千斤石六萬四千二百斤
已上運磚灰并炭
𢎞治十四年奏准刑部都察院問完例難的决人犯并婦人有力者每杖一百該鈔二千二百五十貫折銀一兩每十以二百貫𨔛减至杖六十為銀六錢笞五十該鈔七百五十貫折銀五錢每十以一百五十貫𨔛减至笞二十為銀二錢笞一十該鈔二百貫折銀一錢如收銅錢每銀一兩折七百文其依律贖鈔除過失殺人外其餘亦照此數折收按季𩔖送户部明立文案照數支給
已上納銀
𢎞治十三年奏准凡軍民諸色人役及舍餘審有力者與文武官吏監生生員冠帶官知印承差隂陽生醫生老人舍人不分笞杖徒流雜犯死罪俱令運炭運灰運磚納科納米等項贖罪若官吏人等例該革去職役與軍民人役審無力者笞杖罪的决徒流雜犯死罪各做工擺站哨瞭發充儀從等項情重者煎鹽炒鐡死罪五年流罪四年徒罪照徒年限其在京軍丁人等無差占者與例難的决之人笞杖亦令做工 凡各衛所舍餘總小旗犯笞杖者有力運炭納米等項外或令納鈔無力的决 凡養牲官軍有犯姦盗詐偽失誤供祀并一應𧷢私罪名不分輕重官黜罷照例發落軍發原伍若訐告詞訟及因人連累一應公錯犯該笞杖罪名者納鈔并犯徒罪以上不碍行止者運炭等項各還職着役凡在京在外運炭納米贖罪等項囚犯監追半年之
上如果貧難改撥做工擺站的决等項發落若軍職監追三月之上不完者在京就改做工在外先發還職准令將該支俸粮實米照該納米數扣除在官准筭 凡先犯雜犯死罪運炭納米等項未完及做工等項未滿又犯雜犯死罪者决杖一百除杖過數目准鈔六貫再收贖鈔三十六貫又犯徒流笞杖罪者决其應得杖數五徒三流各依律收贖鈔貫仍照先擬發落若三次俱犯雜犯死罪者奏請定奪 凡先犯徒流罪運炭做工等項未曽完滿又犯雜犯死罪除去先犯罪名止擬後犯死罪運炭做工等項若又犯徒流罪者依已徒而又犯徒將所犯杖數或的决或納鈔仍總徒不得過四年又犯笞杖者將後犯笞杖或的决或納鈔仍照先擬發落 凡先犯笞杖運炭做工等項未曽完滿又犯徒流罪將先犯罪名或的决或納鈔止擬後犯徒流罪又犯雜犯死罪除去先犯笞杖止擬後犯死罪各運炭做工等項又犯笞杖罪或先重後輕或先輕後重將輕者或的决或納鈔仍將重者令其運炭做工等項𤼵落 凡在京法司問擬囚犯有已徒而又犯徒律該决訖所犯杖數總徒四年有大誥及遇䝉恩例通减二等者俱照三流同為一减律例减徒一年其餘徒罪運炭納米做工擺站等項者俱照舊例免杖
已上贖刑通例
檢屍
明令
凡檢屍圖式各府刋印每副三幅編立字號半印勘合𤼵下州縣如遇初復檢屍塲劃時委官將引首領官吏仵作行人親詣地所呼集應合聽騐人等眼同仔細檢騐定執生前端的致命根因依式標注署押一幅給付苦主一幅粘連附卷一幅繳申上司其初復檢騐官司行移體式並依已行舊例
凡諸人自縊溺水身死别無他故親屬情願安𦵏官司詳審明白准告免檢若事主被強盗殺死苦主自告免檢者官為相視傷損將屍給親埋葬其獄囚患病責保看治而死者情無可疑亦許親屬告免檢復外據殺傷而死者親屬雖告不聽免檢
事例
凡本部遇有該檢屍傷行令順天府大興縣宛平縣應天府上元縣江寜縣委官帶領仵作人等如式檢騐各取結狀繳報以憑施行
打斷
事例
洪武二十六年以前本部行令主事㕔㑹監察御史五軍斷事司大理寺五城兵馬指揮司官打斷罪囚 二十九年令錦衣衛官與監察御史并五軍斷事司及本部官公同决斷 𢎞治八年議准南京法司除决囚相視照舊㑹官其杖斷罪囚照依在京法司常例俱令地方火甲不用校尉打斷官員亦照在京事例止有御史主事二員
凡本部問擬罪人犯該徒流以下罪名應的决者本部委主事一員仍㑹監察御史一員於打斷㕔公同决訖取獲批單附卷備照其奉有欽依打斷者次日早赴御前復命
相視
事例
洪武二十五年本部原告病故監察御史同錦衣衛官相視都察院原告病故本部主事同錦衣衛官相視取獲批單附卷備照如有欺弊從相視官奏聞
近例本部囚人病故㑹同監察御史相視都察院囚人病故㑹同本部主事相視錦衣衛官不預若錦衣衛囚人病故則用監察御史本部主事同徃相視其奉有欽依相視者次日早赴御前復命
凡本部各司所問罪囚有在監病故情重及曽經審允者㑹各衙門相視取獲批單回照行令順天府大興縣宛平縣應天府上元縣江寜縣委官帶領仵作人等跟隨相視身屍責令土工領埋其情輕囚犯病故者止許該縣委官相埋各取具該縣委官人等結狀繳報
除撥官吏
諸司職掌
凡本部十二部遇有除到官員并撥到吏典北平部掌行將年籍鄉貫住址備細脚色開供明白明立文案遇有官吏陞除調用及事故即便作缺行移吏部除撥
㑹計粮儲
諸司職掌
凡本衙門官吏人等合用俸給每嵗㑹計若干移咨户部定撥粮長到部送納劄付福建部并委官眼同依數交收在倉隨即出給倉鈔付納戸收領𠉀齊足出給通關一樣三本交付粮長收領仍將收過米數通咨戸部知數
月支俸給
諸司職掌
凡本部官吏人等俸給食米每月各部照磨所將各官吏人等分豁舊管收除實在并合支俸給食米數目開付福建部本部查理無差明立文案將前項數目案呈本部劄付該管主事於堂上關領鎻匙於月初開倉仍出給半印勘合將合支米數填冩明白責付各官家人收領放粮主事於原奉劄付内查照相同然後附簿放支
事例
本部每月終委官具放過粮數赴户部註銷及折俸銀絹布貨仍係福建清吏司掌行如前㑹計支給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三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四
刑部九
比科
諸司職掌
律令
户役 田宅 倉庫
課程 錢債 市𢋨
户役
明律
脱漏户口
凡一户全不附籍有賦役者家長杖一百無賦役者杖八十附籍當差 若將他人隠蔽在户不報及相冐合户附籍有賦役者亦杖一百無賦役者亦杖八十若將另居親屬隠蔽在户不報及相冐合户附籍者各减二等所隠之人並與同罪改正立户别籍當差其同宗伯叔弟姪及婿自來不曽分居者不在此限 其見在官役使辦事者雖脫户止依漏口法 若隠漏自已成丁人口不附籍及増减年狀妄作老㓜廢疾以免差役者一口至三口家長杖六十每三口加一等罪止杖一百不成丁三口至五口笞四十每五口加一等罪止杖七十入籍當差 若隠蔽他人丁口不附籍者罪亦如之所隠之人與同罪𤼵還本户附籍當差 若里長失於取勘致有脫户者一户至五户笞五十每五户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漏口者一口至十口笞三十每十口加一等罪止笞五十本縣提調正官首領官吏脱户者十户笞四十每十户加一等罪止杖八十漏口者十口笞二十每三十口加一等罪止笞四十知情者並與犯人同罪受𧷢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若官吏曽經三次立案取勘已責里長文狀叮嚀省諭者事發罪坐里長
人户以籍為定
凡軍民驛竈醫卜工樂諸色人户並以籍為定若詐冐脫免避重就輕者杖八十其官司妄准脫免及變亂板籍者罪同 若詐稱各衛軍人不當軍民差役者杖一百𤼵邊逺充軍
私創庵院及私度僧道
凡寺觀庵院除見在處所外不許私自創建増置違者杖一百還俗僧道𤼵邊逺充軍尼僧女冠入官為奴若僧道不給度牒私自簮剃者杖八十若由家長家長當罪寺觀住持及受業師私度者與同罪並還俗
立嫡子違法
凡立嫡子違法者杖八十其嫡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者得立庶長子不立長子者罪亦同 若養同宗之人為子所養父母無子而捨去者杖一百發付所養父母收管若有親生子及本生父母無子欲還者聽 其乞養異姓義子以亂宗族者杖六十若以子與異姓人為嗣者罪同其子歸宗 其遺棄小兒年三嵗以下雖異姓仍聽收養即從其姓 若立嗣雖係同宗而尊卑失序者罪亦如之其子亦歸宗改立應繼之人 若庶民之家存養奴婢者杖一百即放從良
收留迷失子女
凡收留人家迷失子女不送官司而賣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為妻妾子孫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若得迷失奴婢而賣者各减良人罪一等被賣之人不坐給親完聚 若收留在逃子女而賣為奴婢者杖九十徒二年半為妻妾子孫者杖八十徒二年若得在逃奴婢而賣者各减良人罪一等其被賣在逃之人又各减一等若在逃之罪重者自從重論 其自收留為奴婢妻妾子孫者罪亦如之隠藏在家者並杖八十 若買者及牙保知情减犯人罪一等追價入官不知者俱不坐追價還主 若冐認良人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為妻妾子孫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冐認他人奴婢者杖一百
賦役不均
凡有司科徴稅粮及攤泛差役各騐籍内户口田粮定立等第科差若放富差貧那移作弊者許被告貧民赴拘該上司自下而上陳告當該官吏各杖一百若上司不為受理者杖八十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丁夫差遣不平
凡應差丁夫雜匠而差遣不均平者一人笞二十每五人加一等罪止杖六十 若丁夫雜匠承差而稽留不着役及在役日滿而所司不放回者一日笞一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笞五十
隠蔽差役
凡豪民令子孫弟姪跟隨官員隠蔽差役者家長杖一百官員容隠者與同罪受財者計贓以枉法從重論跟隨之人免罪充軍 其功臣容隠者初犯免罪附過再犯住支俸給一半三犯全不支給四犯依律論罪
禁革主保里長
凡各處人民每一百户内議設里長一名甲首一十名輪年應役催辦錢粮勾攝公事若有妄稱主保小里長保長主首等項名色生事擾民者杖一百遷徙 其合設耆老須於本鄉年髙有德衆所推服人内選充不許罷閒吏卒及有過之人充應違者杖六十當該官吏笞四十
逃避差役
凡民户逃徃隣境州縣躱避差役者杖一百𤼵還原籍當差其親管里長提調官吏故縱及隣境人户隠蔽在已者各與同罪若里長知而不逐遣及原管官司不移文起取若移文起取而所在官司占恡不𤼵者各杖六十其在洪武七年十月以前流移他郡曽經附籍當差者勿論限外逃者論如律 若丁夫雜匠在役及工樂雜户逃者一日笞一十每五日加一等罪止笞五十提調官吏故縱者各與同罪受財者計贓以枉法從重論不覺逃者五人笞二十每五人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不及五名者免罪
差獄卒
凡各處獄卒於相應慣熟人内差應役令人代替者笞四十
私役部民夫匠
凡有司官私役使部民及監工官私役使夫匠出百里之外及乆占在家使喚者一名笞四十每五名加一等罪止杖八十每名計一日追給雇工錢六十文 若有吉凶及在家借使雜役者勿論其所使人數不得過五十名每名不得使過三日違者以私役論
别籍異財
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别立户籍分異財產者杖一百 若居父母喪而兄弟别立户籍分異財產者杖八十
卑㓜私擅用財
凡同居卑㓜不由尊長私擅用本家財物者二十貫笞二十毎二十貫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若同居尊長應分家財不均平者罪亦如之
收養孤老
凡鰥寡孤獨及篤廢之人貧窮無親屬依倚不能自存所在官司應收養而不收養者杖六十若應給衣粮而官吏尅减者以監守自盗論
田宅
明律
欺隠田粮
凡欺隠田粮脫漏版籍者一畝至五畝笞四十每五畝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其田入官所隠税粮依數徴納若將田土移坵換叚那易等則以髙作下减瞞粮額及詭寄田粮影射差役并受寄者罪亦如之其田改正收科當差 里長知而不舉與犯人同罪 其還鄉復業人民丁力少而舊田多者聽從儘力耕種報官入籍計田納粮當差若多餘占田而荒蕪者三畆至十畆笞三十每十畆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其田入官若丁力多而舊田少者告官於附近荒田内騐力撥付耕種
檢踏災傷田粮
凡部内有水旱霜雹及蝗蝻為害一應災傷田粮有司官吏應准告而不即受理申報檢踏及本管上司不與委官覆踏者各杖八十若初覆檢踏官吏不行親詣田所及雖詣田所不為用心從實檢踏止慿里長甲首䑃朧供報中間以熟作荒以荒作熟増减分數通同作𡚁瞞官害民者各杖一百罷職役不叙若致枉有所徴免粮數計贓重者坐贓論里長甲首各與同罪受財者並計贓以枉法從重論 其檢踏官吏及里長甲首失於關防致有不實者計田十畆以下免罪十畆以上至二十畆笞二十每二十畆加一等罪止杖八十 若人户將成熟田地移坵換叚冐告災傷者一畆至五畆笞四十每五畆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合納税粮依數追徴入官
功臣田土
凡功臣之家除撥賜公田外但有田土從管莊人盡數報官入籍納粮當差違者一畆至三畆杖六十每三畆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徒三年罪坐管莊之人其田入官所隠稅粮依數徴納若里長及有司官吏踏勘不實及知而不舉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盗賣田宅
凡盗賣換易及冐認若虛錢實契典賣及侵占他人田宅者田一畆屋一間以下笞五十每田五畆屋三間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徒二年係官者各加二等 若強占官民山塲湖泊茶園蘆蕩及金銀銅塲鐡冶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若將互争及他人田產妄作已業朦朧投獻官豪勢要之人與者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 田產及盗賣過田價并𨔛年所得花利各還官給主 若功臣初犯免罪附過再犯住支俸給一半三犯全不支給四犯與庶人同罪
任所置買田宅
凡有司官吏不得於見任處所置買田宅違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
典買田宅
凡典買田宅不稅契者笞五十仍追田宅價錢一半入官不過割者一畆至五畆笞四十每五畆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其田入官 若將已典賣與人田宅䑃朧重復典賣者以所得價錢計贓准竊盗論免刺追價還主田宅從原典買主為業若重復典買之人及牙保知情者與犯人同罪追價入官不知者不坐 其所典田宅園林碾磨等物年限已滿業主備價取贖若典主托故不肯放贖者笞四十限外𨔛年所得花利追徴給主依價取贖其年限雖滿業主無力取贖者不拘此律
盗耕種官民田
凡盗耕種他人田者一畆以下笞三十每五畆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荒田减一等强者各加一等係官者各又加二等花利歸官主
荒蕪田地
凡里長部内已入籍納粮當役田地無故荒蕪及應課種桑麻之𩔖而不種者俱以十分為率一分笞二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杖八十縣官各减二等長官為首佐職為從人户亦計荒蕪田地及不種桑麻之𩔖以五分為率一分笞二十每一分加一等追徴合納稅粮還官
棄毁器物稼穡等
凡棄毁人器物及毁伐樹木稼穡者計𧷢准竊盗論免刺官物加二等若遺失及誤毁官物者各减三等並騐數追償私物者償而不坐罪 若毁人墳塋内碑碣石獸者杖八十毁人神主者杖九十若毁損人房屋垣墻之𩔖者計合用修造雇工錢坐贓論各令修立官屋加二等誤毁者但令修立不坐罪
擅食田園𤓰果
凡於他人田園擅食𤓰果之𩔖坐贓論棄毁者罪亦如之其擅將去及食係官田園𤓰果若官造酒食者加二等主守之人給與及知而不舉者與同罪若主守私自將去者並以監守自盗論
私借官車船
凡監臨主守將係官車船店舍碾磨之𩔖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各笞五十驗日追雇賃錢入官若討雇賃錢重者各坐贓論加一等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四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五
刑部十
倉庫
明律
鈔法
凡印造寳鈔與洪武大中通寳及歴代銅錢相兼行使其民間買賣諸物及茶塩商稅諸色課程並聼收受違者杖一百 若諸人將寳鈔赴倉塲庫務折納諸色課程中買塩貨及各衙門起解贓罰須要於鈔背用使姓名私記以憑稽考若有不行用心辨騐收受偽鈔及挑剜描輳鈔貫在内者經手之人杖一百倍追所納鈔貫偽挑鈔貫燒毁其民間關市交易亦許用使私記若有不行仔細辨驗誤相行使者杖一百倍追鈔貫止問見使之人若知情行使者並依本律
錢法
凡錢法設立寳源等局鼓鑄洪武通寳銅錢與大中通寳及歴代銅錢相兼行使折二當三當五當十依數准筭民間金銀米麥布帛諸物價錢並依時直聽從民便若阻滯不即行使者杖六十 其軍民之家除鏡子軍器及寺觀庵院鐘磬鐃鈸外其餘應有廢銅並聽赴官中賣每斤給價銅錢一百五十文若私相買賣及收匿在家不赴官中賣者各笞四十
收粮違限
凡收夏稅於五月十五日開倉七月終齊足秋粮十月初一日開倉十二月終齊足如早收去處預先收受者不拘此律若夏稅違限至八月終秋粮違限至次年正月終不足者其提調部粮官吏典分催里長欠粮人户各以十分為率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若違限一年之上不足者人户里長杖一百遷徙提調部粮官吏典處絞
多收稅粮斛靣
凡各倉收受税粮聽令納户親自行槪平斛交收作數支銷依令准除折耗若倉官斗級不令納户行槪跌斛淋尖多收斛面者杖六十若以附餘粮數計𧷢重者坐𧷢論罪止杖一百提調官吏知而不舉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隠匿費用稅粮課物
凡送本户應納稅粮課物及應入官之物而隠匿費用不納或詐作損失欺妄官司者並計所虧欠物數准竊盗論免刺其部運官吏知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攬納税粮
凡攬納稅粮者杖六十著落赴倉納足再於犯人名下追罰一半入官 若監臨主守攬納者加罪二等 其小户畸零米麥因便輳數於納粮人户處附納者勿論
虛出通關硃鈔
凡倉庫收受一應係官錢粮等物不足而監臨主守通同有司提調官吏虛出通關者計所虛出之數併𧷢皆以監守自盗論 若委官盤錢粮數本不足符同申報足備者罪亦如之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其監守不收本色折收財物虛出硃鈔者亦以監守自盗論納户知情减二等免刺原與之𧷢入官不知者不坐其𧷢還主 同僚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不知及不同署文案者不坐
附餘錢粮私下補數
凡各衙門及倉庫但有附餘錢粮須要盡實報官明白正收作數若監臨主守將増出錢粮私下銷補别項事故虧折之數瞞官作弊者並計𧷢以監守自盗論 若内府承運庫收受金帛當日交割未完者許令附簿寄庫若有餘剰之物本庫明白立案正收開申户部作數若䑃朧擅將金帛等物出外者斬守門官失於盤獲搜檢者杖一百
私借錢粮
凡監臨主守將係官錢粮等物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者雖有文字並計𧷢以監守自盗論其非監守之人借者以常人盗倉庫錢粮論 若將自已物件抵換官物者罪亦如之
私借官物
凡監臨主守將係官什物衣服氊褥器玩之𩔖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各笞五十過十日各坐𧷢論减二等若有損失者依毁失官物律坐罪追陪
那移出納
凡各衙門收支錢粮等物已有文案勘合若監臨主守不正收正支那移出納還充官用者並計𧷢准監守自盗論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刺 若不給半印勘合擅出權帖或給勘合不立文案放支及倉庫不𠉀勘合或已奉勘合不附簿放支者罪亦如之 其出征鎮守軍馬經過去處行粮草料明立文案即時應付具數開申合干上司准除不在擅支之限違者杖六十
庫秤雇役侵欺
凡倉庫務塲局院庫秤斗級若雇役之人侵欺借貸移易係官錢粮並以監守自盗論若雇主同情分受𧷢物者罪亦如之其知情不曽分𧷢而符同申報瞞官及不首告者减一等罪止杖一百不知情者不坐
冐支官粮
凡管軍官吏總旗小旗冐支軍粮入己者計𧷢准竊盗論免刺
錢粮互相覺察
凡倉庫務塲官吏攅攔庫子斗級皆得互相覺察若知侵欺盗用借貸係官錢粮已出倉庫匿而不舉及故縱者並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罪止杖一百 若官吏虛立文案那移出納及虛出通關其斗級庫子攔頭不知者不坐
倉庫不覺被盗
凡有人從倉庫中出守把之人不搜檢者笞二十因不搜檢以致盗物出倉庫而不覺者减盗罪二等若夜直更之人不覺盗者减三等倉庫直宿官攅斗級庫子不覺盗者减五等並罪止杖一百故縱者各與盗同罪若被强盗者勿論
守支錢粮及擅開官封
凡倉庫官攅斗級庫子役滿得代所收錢粮官物并令守支盡絶若無短少方許給由其有應合相沿交割之物聼提調官吏監臨盤見數不得指厫指庫交割違者各杖一百 若官物有印封記其主典不請原封官司而擅開者杖六十
出納官物有違
凡倉庫出納官物當出陳物而出新物應受上物而受下物之𩔖及有司和雇和買不即給價若給價有增减不實者計所虧欠及多餘之價坐𧷢論 若應給俸禄未及期而預給者罪亦如之 其監臨官吏知而不舉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收支留難
凡收受支給官物其當該官吏無故留難刁蹬不即收支者一日笞五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徒一年守門人留難者罪亦如之 若領物納物之人到有
先後主司不依次序收支者笞四十
起解金銀足色
凡收受諸色課程變賣物貨起觧金銀須要足色如成色不及分數提調官吏人匠各笞四十著落均陪還官
損壊倉庫財物
凡倉庫及積聚財物主守之人安置不如法曬晾不以時致有損壊者計所損壊之物坐𧷢論著落均陪還官若卒遇雨水衝激失火延燒盗賊刼奪事出不測而有損失者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白免罪不陪其監臨主守若將侵欺借貸那移之數乗其水火盗賊虛揑文案及扣換交單籍冊申報瞞官者並計𧷢以監守自盗論同僚知而不舉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轉解官物
凡各處徴收錢帛買辦軍需成造軍器等物所在州縣交收差有職役人員陸續𩔖解本府若本府不即交收差人轉觧勒令人户就解布政司者當該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各杖八十若布政司不即交收勒令各府就解部者首領官令典罪亦如之 其起運官物長押官及觧物人安置不如法致有損失者計所損失之物坐𧷢論著落均陪還官若船行卒遇風浪及失火延燒或盗賊刼奪事出不測而有損失者申告所在官司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白免罪不陪若有侵欺者計𧷢以監守自盗論 若起運官物不運本色而輙齎財貨於所納去處收買納官者亦計𧷢以監守自盗論
擬斷𧷢罰不當
凡擬斷𧷢罰財物應入官而給主及應給主而入官者坐𧷢論罪止杖一百
守掌在官財物
凡官物當應給付與人已出倉庫而未給付若私物當供官用已送在官而未入倉庫但有人守掌在官若有侵欺借貸者並計𧷢以監守自盗論
隠瞞入官家產
凡抄沒人口財產除謀反謀叛及姦黨係在十惡依律抄沒其餘有犯律不該載者妻子財產不在抄沒入官之限違者依故入人流罪論 若抄劄入官家產而隠瞞人口不報者計口以隠漏丁口論若隠瞞田土者計田以欺隠田粮論若隠瞞財物房屋孳畜者坐𧷢論各罪止杖一百所隠人口財產並入官罪坐供報之人若里長同情隠瞞及當該官吏知情者並與同罪計所隠𧷢重者坐𧷢論全科 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各從重論失覺舉者减三等罪止笞五十
課程
明律
塩法
凡犯私塩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有軍器者加一等誣指平人者加三等拒捕者斬塩貨車船頭匹並入官引領牙人及窩蔵寄頓者杖九十徒二年半挑擔䭾載者杖八十徒二年非應捕人告獲者就將所獲私塩給付告人充賞有能自首者免罪一體給賞 若事發止理見獲人塩當該官司不許輾轉攀指違者以故入人罪論凡塩塲竈丁人等除正額塩外夾帶餘塩出塲及私煎貨賣者同私塩法百夫長知情故縱及通同貨賣者與犯人同罪
凡婦人有犯私塩若夫在家或子知情罪坐夫男其雖有夫而逺出或有子㓜弱罪坐本婦
凡買食私塩者杖一百因而貨賣者杖一百徒三年凡守禦官司及塩運司巡檢司巡獲私塩即發有司歸勘各衙門不許擅問若有司官吏通同脱放者與犯人同罪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凡守禦官司及有司巡檢司設法差人於概管地面并附塲𦂳關去處常川巡禁私塩若有透漏者關津把截官及所委巡塩人員初犯笞四十再犯笞五十三犯杖六十並附過還職如知情故縱及容令軍兵隨同販賣者與犯人同罪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其巡獲私塩入已不觧官者杖一百徒三年若裝誣平人者加三等
凡軍人有犯私塩本管千百户有失鈐束者百户初犯笞五十再犯杖六十三犯杖七十减半給俸千户初犯笞四十再犯笞五十三犯杖六十减半給俸並附過還職若知情容縱及通同販賣者與犯人同罪
凡起運官塩每引二百斤為一袋帶耗五斤經過批驗所依數掣摯秤盤但有夾帶餘塩者同私塩法 若客塩越過批驗所不經掣摯關防者杖九十押囬盤騐凡客商販賣官塩不許塩引相離違者同私塩法 其賣塩了畢十日之内不繳退引者笞四十 若將引影射塩貨者同私塩法凡起運官塩并竈户運塩上倉將帶軍器及不用官船起運者同私塩法
凡客商將官塩挿和沙土貨賣者杖八十
凡將有引官塩不於拘該行塩地面發賣轉於别境犯界貨賣者杖一百知而買食者杖六十不知者不坐其塩入官
監臨勢要中塩
凡監臨官吏詭名及權勢之人中納錢粮請買𬐱引勘合侵奪民利者杖一百徒三年塩貨入官
沮壊塩法
凡客商中買塩引勘合不親赴塲支塩中途増價轉賣沮壊塩法者買主賣主各杖八十牙保减一等鹽貨價錢並入官其鋪户轉買拆賣者不用此律
私茶
凡犯私茶者同私塩法論罪如將已批騐截角退引入山影射照茶者以私茶論
私礬
凡私煎礬貨賣者同私鹽法論罪
匿稅
凡客商匿稅及賣酒醋之家不納課程者笞五十物貨酒醋一半入官於入官物内以十分為率三分付告人充賞務官攅攔自獲者不賞入門不弔引同匿稅法其造酒醋自用者不在此限 若買頭匹不稅契者罪亦如之仍於買主名下追徴價錢一半入官
舶商匿貨
凡泛海客商舶船到岸即將物貨盡實報官抽分若停塌沿港土商牙儈之家不報者杖一百雖供報而不盡者罪亦如之物貨並入官停藏之人同罪告獲者官給賞銀二十兩
人户虧兌課程
凡民間週嵗額辦茶塩商稅諸色課程年終不納齊足者計不足之數以十分為率一分笞四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追課納官 若茶塩運司塩塲茶局及税務河泊所等官不行用心辦課年終比附上年課額虧兑者亦以十分論一分笞五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所虧課程著落追補還官 若有隠瞞侵欺借用者並計贓以監守自盗論
錢債
明律
違禁取利
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 若監臨官吏於所部内舉放錢債典當財物者杖八十違禁取利以餘利計贓重者依不枉法論 並追餘利給主 其負欠私債違約不還者五貫以上違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貫以上違三月笞二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五十二百五十貫以上違三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並追本利給主 若豪勢之人不告官司以私債強奪去人孳畜產業者杖八十若估價過本利者計多餘之物坐贓論依數追還 若准折人妻妾子女者杖一百強奪者加二等因而姦占婦女者絞人口給親私債免追
費用受寄財產
凡受寄人財物畜產而輒費用者坐贓論减一等詐言死失者准竊盗論减一等並追物還主其被水火盗賊費失及畜產病死有顯跡者勿論
得遺失物
凡得遺失之物限五日内送官官物還官私物召人識認於内一半給與得物人充賞一半給還失物人如三十日内無人識認者全給限外不送官者官物坐贓論私物减二等其物一半入官一半給主 若於官私地内掘得埋藏之物者並聽收用若有古器鐘鼎符印異常之物限三十日内送官違者杖八十其物入官
市𢋨
明律
私充牙行埠頭
凡城市鄉村諸色牙行及船埠頭並選有抵業人户充應官給印信文簿附寫客商舡户住貫姓名路引字號物貨數目每月赴官查照私充者杖六十所得牙錢入官官牙埠頭容隠者笞五十革去
市司評物價
凡諸物行人評估物價或貴或賤令價不平者計所増减之價坐𧷢論入己者准竊盗論免刺 其為罪人估贓不實致罪有輕重者以故出入人罪論受財者計贓以枉法從重論
把持行市
凡買賣諸物兩不和同而把持行市專取其利及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為姦計賣物以賤為貴買物以貴為賤者杖八十 若見人有所買賣在傍髙下比價以相惑亂而取利者笞四十 若已得利物計贓重者准竊盗論免刺
私造斛斗秤尺
凡私造斛斗秤尺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降斛斗秤尺作弊増减者杖六十工匠同罪 若官降不如法者杖七十提調官失於校勘者减一等知情與同罪 其在市行使斛斗秤尺雖平而不經官司校勘印烙者笞四十 若倉庫官吏私自増减官降斛斗秤尺收支官物而不平者杖一百以所増减物計𧷢重者坐𧷢論因而得物入己者以監守自盗論工匠杖八十監臨官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罪止杖一百
器用布絹不如法
凡造器用之物不牢固真實及絹布之屬紕薄短狹而賣者各笞五十其物入官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五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六
刑部十一
𩔖進贓罰
囚人𧷢罰本部𩔖進内府收貯備用前後事例不一今具載之而以贓物估計附於後
諸司職掌
凡各布政司并直𨽻府州應有追到贓物彼處官司用印鈐封批差長解人管解到部照依地方發下該部承行仍照來文内開到金銀鈔貫叚疋紬絹等項數目案呈本部具手本差官齎赴内府關領進物勘合回部照數填冩明白又具長單一様二紙編寫字號用使半印勘合堂上官押字用印對查無差將前項𧷢物原封不動就差原解人同將勘合長單進赴内府該庫各門守衛官并門吏於各長單書名畫字用訖照進關防放進到庫庫官眼同原解人拆開原封照依原進數目檢閘無欠交收入庫將勘合并長單一紙本庫收留存照外有長單一紙本庫官吏出給實收押字用印交付原解人收齎仍於各門打訖照出關防回部附卷仍將長解原批上批寫解到金銀鈔貫等項贓物已於某年月日進赴内府某庫納訖某部批回原解人將批文齎回該衙門備照其本部問擬犯人除恐嚇詐欺强買賣有餘利科歛求索係取與不和用强生事逼抑取受之𧷢並還物主外餘有接受枉法不枉法彼此俱罪之𧷢并應合抄劄犯人家財俱各見數責付庫子收領下庫聽𠉀𩔖解取訖領狀附卷每年春夏秋冬四季庫子將收過各部一應𧷢物備細開冩自某年某月某日為始至某年某月終收到某部某部追抄犯人某人等名下金銀鈔貫叚疋等項若干開呈湖廣部照數案呈本部關給勘合出具長單如前進納湖廣部照依批廻移付各部知㑹各部又於原卷查照相同然後附卷備照
明令
凡以𧷢致罪者彼此俱罪之𧷢沒官用强生事逼取之𧷢給主
事例
洪武二十八年令各部將原收各布政司直𨽻府州解到𧷢銀等項自行送進内府該庫交收 永樂二年令各司按季通付湖廣司𩔖進 三年令各處官司解到并追收銀兩俱各行取銀匠辨騐成色㑹官煎銷潔净其鈔貫叚疋衣服等項亦各行取鋪户檢驗堪中進納二十一年令各處官司通查在庫𧷢銀𩔖解本部轉
送内承運庫交收 宣德四年改送隨駕司禮監十年仍送承運庫 景㤗元年令南京刑部都察院等衙門問擬納米囚人折納銀兩并追陪贓罰銀鈔等件俱送應天府官庫收貯委官估計追買物料成造軍器 五年令南京各衙門每季各委官一員㑹同户部委官收𧷢罰除金銀煎銷𩔖解及器皿不堪收貯者變賣外其銅錫鐡蠟紵絲綾羅絹布皮張等項及追到解户多科物料送赴南京内庫收貯 六年以後令南京刑部將𧷢罰鈔貫送南京内庫交收其金銀仍追解京轉送内府收貯 成化二年令南京兩法司及應天府𧷢罰銀兩貨物暫免觧京俱送南京户部收買米麥以備賑濟 十三年令法司𧷢罰金銀俱要㑹官煎成足色送庫交收其承行該吏敢有増减成色抵換侵欺者查䆒治罪 𢎞治六年令南京兩法司𧷢罰金銀珠翠寳石暫送南京内庫收貯候蓄積數多仍照舊解京其見在未曽糴買米麥金銀等項并以後𧷢罰衣服銅錢絹布等物仍送應天府收貯糴米自後每遇年終各司𧷢罰金銀鈔貫等項俱付送湖廣司將金銀煎銷成錠并鈔貫等項如前𩔖進南京内庫交收 九年奏准在京在外一應該追𧷢物止直八九兩以下及埋𦵏銀監追一年之上勘無家產變賣者先照本犯原擬發落出外仍令召保營辦完納不必乆禁其犯該充軍立功及𧷢多情重仍於本犯子孫家屬名下追徴者不在此例 十年奏准本部贓罰銀兩支與吏户禮兵工五部及大理寺買辦紙劄筆墨硃炭等項
計𧷢時估
明令
凡計𧷢者皆㨿犯處當時物價若計傭賃器物為𧷢者亦依犯時價值其傭賃雖多不得過其本物之價
事例
一金銀銅錫之𩔖
金一兩四百貫
銀一兩八十貫
銅錢一千文八十貫
生熟銅一斤四貫
鐡一斤一貫
錫一斤四貫
黒鉛一斤三貫
一珠玉之𩔖
玉一片長二寸闊一寸厚五分八十貫珍珠一顆重一分一十六貫
寳石一粒重一分八貫
翠一箇一十貫
一羅叚布絹絲綿之𩔖
紗一疋八十貫
綾一疋一百二十貫
紵絲一疋二百五十貫
羅一疋一百六十貫
改機一疋一百六十貫
錦一尺八貫
髙麗布一疋三十貫
大青三梭布一疋五十五貫
大白三梭布一疋四十貫
中細白綿布一疋二十貫
麄綿布一疋一十貫
麄苧布一疋一十二貫
細苧布一疋二十四貫
麄褐一疋四十貫
綿紬一疋五十貫
大綿布一疋二十貫
麻布一疋八貫
葛布一疋二十貫
大絹一疋五十貫
小絹一疋二十貫
細絨褐一疋二百四十貫
氊叚一叚五十貫
氆氌一叚五十貫
絲綿一斤二十四貫
凈綿花一斤三貫
麻一斤五百文
一米麥之𩔖
稉糯米每一石二十五貫
小麥一石二十貫
大麥一石一十貫
芝蔴一石二十五貫
薥秫一石一十二貫
黄黒菉豌豆每一石一十八貫
粟米黄米每一石一十八貫
麫一斤五百文
一畜產之𩔖
馬一匹八百貫
騾一頭五百貫
驢一頭二百五十貫
駝一頭一千貫
水牛一隻三百貫
黄牛一隻二百五十貫
大猪一口八十貫
羊一隻四十貫
鹿一隻八十貫
小猪一口一十二貫
犬一隻一十貫
獐一隻二十貫
猫一箇三貫
兎一隻四貫
虎豹皮每張四十貫
馬皮一張一十六貫
牛皮一張二十四貫
鹿皮一張二十貫
馬騾牛驢猪羊獐鹿肉一斤一貫
鵝一隻八貫
鴨一隻四貫
雞野雞每一隻三貫
鴿鷯鶉每一隻五百文
天鵝一隻二十貫
魚鱉鰕蠏每斤一貫
一蔬菓之𩔖
核桃榛子每一斤一貫
棗栗柿餅每一斤一貫
菱芡一斤一貫
松子一斤一貫
葡萄一斤一貫
楊梅一斤一貫
西𤓰一十箇四貫
桃棃每一百箇二貫
杏李林禽每一百箇一貫
柑橙橘石榴每二十箇一貫
柿子每三十箇一貫
菜一百斤二貫
薑一十斤一貫
藕一十枝二貫
蓮房二十箇一貫
冬𤓰一箇五百文
蒜頭一百箇五百文
一巾㡌衣服之𩔖
紗㡌一頂二十貫
胡㡌一頂八貫
貂䑕披肩一頂四十貫
棕草㡌一頂八貫
儒吏等巾每一頂八貫
紵絲羅㡌每一頂六貫
氊㡌一頂四貫
縧一條一貫
氊襪一雙四貫
氊衫一領四十貫
鹿皮靴一雙二十四貫
麂皮靴一雙四十貫
牛皮靴一雙一十貫
䩺鞋一雙二貫
靸鞋一雙一貫五百文
紵絲羅荷包每一箇一貫
包頭一方一貫
手帕一方二貫
網巾一頂三貫
綿紵絲被每一床一百貫
綾被一床四十貫
紬絹被每一床二十貫
氊條一條四十貫
花毯一條八十貫
綿紵絲褥一床八十貫
布褥一床一十六貫
細布綿花被一床三十貫
麄布綿花被一床二十貫
舊綿布衣服一件五貫
新紵絲衣服一件八十貫
舊羅衣服一件二十四貫
新綿布衣服一件一十六貫
舊紵絲衣服一件三十貫
新羅衣服一件七十貫
新紗衣服一件六十貫
舊紵絲小襖一件二十貫
新紵絲小襖一件四十貫
舊羅紗小衫每一件一十貫
新羅紗小衫每一件三十貫
舊紵絲裙一條二十五貫
新紵絲裙一條五十貫
舊羅紗裙每一條二十貫
新羅紗裙每一條四十貫
綾紬衣服每一件二十貫
綾紬小襖每一件一十貫
絨褐衣服一件八十貫
舊夏布衣服一件五貫
新夏布衣服一件一十貫
綿布小衫一件五貫
綿布裙一條五貫
綿布袴一腰四貫
一器用之𩔖
門一扇五貫
板隔一扇一十貫
𥦗一扇三貫
木板一片闊一尺長五尺厚五寸四貫桌一張一十貫
凳一條四貫
杌一面二貫
交椅一把二十四貫
琴一張六十貫
扇一把一文
木箱一箇八貫
大屏風一箇二十四貫
竹一箇二貫
棕蓑衣一件三十貫
笠一頂一貫
雨𠌂一把二貫
雨籠一箇一貫
墻壁籬笆一丈一十貫
大磁缾一箇一貫
大磁缸一箇一十貫
漆盤一箇四貫
漆楪椀每一箇一貫
烏木筯十雙四貫
竹筯十雙五百文
磁楪椀每十箇二貫
大木桶一隻五貫
大木盆一箇三貫
斛一張五貫
斗一量二貫
升一箇五百文
大鐡鍋一口八貫
銅鍋一口二十貫
鐡鋤一把二貫
鐡犂一把二貫
鐡鍬一把二貫
大車一輛三百貫
小車一輛二十四貫
船一隻計料一百石五百貫
馬鞍一副六十貫
鼓一靣五貫
碾磨每一副三十貫
女轎一頂八十貫
秤一把五百文
鐡索一條一貫
鎻頭一箇五百文
弓一張八貫
箭一十枝四貫
鎗一根四貫
大刀一把五貫
小刀一把二貫
弩一張八貫
魚义一把一貫
禾义一把一貫
大磬一口二十貫
鐃鈸一副四貫
柴草一小車一十五貫
木柴一百斤八貫
灰炭每十斤一貫
煤一石八貫
瓦一百片一十貫
磚一百箇一十六貫
木一根圍一尺長一丈六貫
椽一根四貫
猫竹一根二貫
蘆蓆一領一貫
筆竹一根五百文
秫稭榖草每一大車四十貫
白蠟一斤一十貫
黄蠟一斤二貫
香油一斤一貫
茶一斤一貫
酒醋每一瓶一貫
真粉一斤五百文
鹽每十斤二貫五百文
蜂蜜沙糖每一斤一貫
蘇木一斤三貫
胡椒一斤八貫
花椒一斤一貫
銀硃一斤一十貫
礬一斤五百文
硃砂一兩四貫
硫黄一斤一貫
榜紙一百張四十貫
中夾紙一百張一十貫
奏本紙一百張一十六貫
手本紙一百張七貫
各色大箋紙一百張二十貫
墨一斤八貫
筆一十枝二貫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六
<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七
刑部十二
収買紙劄
本部紙劄舊例収買應用後令囚人納紙而各衙門紙劄亦從本部關給各有事例今具列于後
諸司職掌
凡本衙門合用奏啓本案驗行移簿籍囚人寫招服辯一應紙劄山西部掌行每季㑹計合用奏啓本等紙各若干估計合用鈔若干本部明立文案開付湖廣部於𧷢罰鈔内照數關支差官前去街市及客商販賣去處照依時價兩平収買數足到部堂上官用印封鈐責付庫子収領在庫聴候各部將各季用紙數目呈堂判送湖廣部立案照數關支候至季終銷用盡絶各部開稱為某事用過某色紙若干逐一開付本部將各部花銷紙數查理明白將来付附卷其餘季分如前施行
事例
洪武二十七年奏准問過罪囚除逃軍逃囚全家抄劄起發并刼賊外其餘官吏軍民人等俱各辦納紙劄一分每年春夏秋冬四季本衙門置立文簿一扇輪流管掌各部追到紙劄俱送該管部分附簿明白着令管庫吏典庫子収貯每月各部分合用紙劄赴該部關支應用餘剰之數季終該部呈繳本部出給長單送赴内府該庫交納取獲長單附卷 天順二年令本部囚人官民紙劄俱収貯在庫毎季劄委主事一員輪流掌管放支及令照磨所置立印信文簿將日逐大理寺審允回報犯人姓名備寫以慿稽考其浙江等十三司亦各立文簿一扇公同収紙令史將囚人紙劄每名追収附簿每日一次將有紙犯人開具手本二本一本送照磨所查名勾銷一本連紙送管庫主事収庫以備各衙門關支其管庫主事収放紙劄一季滿日將紙數呈堂批送山西司查照 成化二年奏准囚人有力者該折奏本手本榜紙中夾紙張照依時價兩平折納収受入庫候各衙門關用每官紙一分榜紙四十張告紙一分勘合紙二十張中夹紙三十張軍民紙一分中夹紙五十張奏本紙十張手本紙五張内中夹紙每張折納手本紙二張每五張折納榜紙一張毎二張半折納奏本紙一張 十三年奏准各司囚人紙劄各立文卷一宗𭕒令収紙令史呈行収過并送過數目明立文案每五日一次具印信手本仍送管庫主事處交収守取印信實収附卷備収其管庫主事置立収放紙數文卷一宗収過某司紙劄若干放過某衙門紙劄若干明白立案附卷候管庫委官滿日連卷呈堂發下照磨所照刷批送山西司収照其各司紙劄文卷亦每月一次送所照刷如有隠漏不報増减紙數者呈堂究問 凡問過囚人發審有名者各納紙一分文武職官正妻監生生員吏典總小旗知印承差僧道僧道官醫生天文生應襲舍人里老俱官紙軍校竈匠㕑役勇士力士及各餘丁隂陽人民人婦女俱民紙原告及訴人該納官紙者仍納官紙該納民紙者俱納民紙供明亦照例納紙 凡強竊盗死罪逃軍民匠囚犯充軍遇革釋放者並免納紙凡囚犯紙劄照依時估聴其自行買納若無藉之徒及管押吏典人等通同作弊分外增騙錢物者問罪枷號一箇月發落若監追紙劄三箇月之上不能完納者放免 𢎞治十年奏准吏户禮兵工五部及大理寺嵗用紙劄刑部關支不敷於都察院見収𩔖解紙劄内關用如又不敷并刑部題奏本紙俱於兩法司支贓罰銀買辦有餘作次年之用
處决重囚
諸司職掌
凡大理寺秋後覆奏處决重囚如本寺牒至即差皂𨽻照名於司獄司將犯人押赴法塲仍令主事𠫊具手本㑹請監察御史等官公同處决批囘附卷
事例
洪武元年令處决重刑須從秋後無得非時以傷生意三年令臣民有罪法當死者三覆五奏毋轍行刑
宣徳十年令死罪臨决須三次覆奏明白然後加刑正統元年令重囚三覆奏畢仍給駕帖付錦衣衛監刑官領校尉詣法司取死囚赴市 凡秋後處决重囚内有訴寃枉者直皷給事中接受本状封進仍批手令校尉前去市曹暫免行刑聴候請㫖 𢎞治十三年申明凡律該决不待時重犯鞫問明白曽經大理寺詳允奏奉欽依處决者各該部院并該科即便覆奏㑹官處决不必監至秋後 凡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為首在監死者除將財産斷付被殺者之家妻子流二千里仍剉碎死屍梟首示衆 凡強盗殺傷人放火燒人房屋姦汚人妻女刼牢獄倉庫干係城池衙門并積至百人以上不分曾否傷人俱即奏請審决梟首示衆每嵗秋後差官分徃兩直𨽻處决重囚北直𨽻一員南直𨽻江南一員江北一員
每月禁刑日期
初一日 初八日
十四日 十五日
十八日 二十三日
二十四日 二十八日
二十九日 三十日
詳擬罪名
諸司職掌
凡各布政司并直𨽻府州遇有問擬刑名笞杖就彼决斷徒流遷徙充軍雜犯死罪解部審録發落其合的决絞斬凌遲處死罪名各處開坐備細招罪事由照行事理呈部詳議比律允當者則開縁由具本發大理寺覆擬如覆擬平允行移各該衙門如法監収聴候依時差官審决如有决不待時重囚詳擬允當隨即具奏差官前去審决其有情詞不明或出入人罪失出入者駁回改正再問若故出入情弊顯然具奏連原問官吏提問
審録罪囚
明祖訓
凡聴獄訟要明不明則刑罰不中罪加良善乆則天必怒焉或有大獄必當靣訊庶免構陷鍜鍊之弊
事例
洪武三十年令五府六部都察院六科通政司事府詳審罪囚 三十一年令軍民人等犯徒流以下俱不申詳止將死罪并應議文武官員不分罪名輕重俱監候具由申呈合干上司轉達待報發落 三十二年令徒流雜犯死罪充軍囚犯仍復申詳但止將原發招由轉呈候審允訖行令照依原擬發落 永樂十七年令在外死罪重囚悉送京師㑹官審録 洪熙元年令公侯伯五府六部堂上官内閣學士及給事中㑹審重囚可疑者仍令再問 天順二年令每嵗霜降後該决重囚三法司㑹多官審録永為定例 成化元年奏准内閣不必㑹同審囚 十四年奏准凡真犯死罪重囚推情取具招辯依律擬罪明白具本連證佐干連人卷俱發大理寺審録如有招情未明擬罪不當稱寃不肯服辯者俱駁囘再問若招情明白擬罪合律輸情服辯者本寺將審允縁由奏奉欽依准擬依律處决方纔回報原問衙門監𠉀照例具奏將犯人引赴承天門外㑹同多官審録其審録之時原問原審并接管官員仍帶原卷聴審情真無詞者覆奏處决如遇囚畨異稱寃有詞各官仍親一一照卷陳其始末来歴并原先問審過縁由聴從多官從公𠫭詳果有可矜可疑或應合再與勘問通行備由奏請定奪 𢎞治七年命三法司錦衣衛堂上官凡捕獲強盗綁赴御前引奏者仍在午門前㑹問明白追𧷢擬罪如律備由具奏奉有欽依刑科覆奏隨即處决中間果有情可矜疑者明白上請定奪或有寃枉亦與辯明
差官審録
明令
凡所在重刑須要追勘一切完備在京申御史臺在外從監察御史提刑按察司審録無寃有司結案待報若犯人畨異或家屬稱寃聴牒移推
事例
洪武十四年差監察御史分按各道罪囚凡罪重者悉送京師 二十四年差刑部官及監察御史清理天下獄訟 二十五年令刑部詳審在外呈詳獄囚務得真情然後差官審决惟雲南路逺令本處㑹官詳審處决永樂元年各布政司所屬死罪重囚至百人以上者
差御史審决 正統三年令各處巡撫侍郎審録罪囚無巡撫者巡按清軍御史審録 四年令都布按三司每嵗委官㑹巡按御史審録罪囚 六年令監察御史及刑部大理寺官分徃各處㑹同先差審囚官及巡按御史按察司官詳審疑獄 十二年差刑部大理寺官徃南北直𨽻及十三布政司㑹同巡按御史三司官審録死罪可矜可疑及事無證佐可結正者具奏處置徒流以下减等發落若御史别有公務督同所在有司審録原問官故入等罪俱不追究 𢎞治二年令法司每年立秋時將在外監𠉀聴决重囚不分有無訴訟備查各囚籍貫姓名及在外見監問有無招擬一應死罪囚犯通行具奏轉行各該巡按御史㑹同都布按三司并分巡分守南北直𨽻行移差去審刑主事㑹同巡按御史督同都司府衛從公研審除情真罪當者照例處决果有寃抑者即與辯理情可矜疑者徑自具奏定奪其未轉詳者責令轉詳未問結者督同問結俱要遍歴衙門逐一研審著為定例
夏月録囚
事例
永樂二年四月諭三法司官天氣向熱獄囚淹乆令五府六部六科給事中協同䟽决死罪獄成者秋後處决輕罪隨即决遣有未能决者令出獄聼𠉀 四年五月諭三法司天氣已熱除犯斬絞罪外徒流以下皆令知在聴候𤼵落 宣徳二年五月六月七月節諭三法司天氣炎熱見監罪囚作急問㫁該運土運磚者照例𤼵落干礙奏請者一月一次𩔖奏 三年諭法司及北京刑部今天氣暄熱獄中一應罪囚禁錮日乆即將輕重罪犯具奏𤼵落不許時刻遲滯 正統十四年春夏旱災命内臣一員公同三法司堂上官㑹審見監聴决罪囚情重者具實𩔖奏處置 天順四年令法司將見監罪囚累訴寃枉者㑹同三法司堂上官刑科給事中各一員審録 成化四年令司禮監太監㑹同三法司堂上官審録罪囚 二十一年命两京法司錦衣衛天氣炎熱㑹審見監罪囚徒流以下减等𤼵落重囚有可矜疑及枷號者具奏定奪 二十二年諭法司見今雨澤少降天氣向熱内外衙門見監罪囚恐有寃抑兩京令司禮監太監守備太監同三法司堂上官㑹審兩直𨽻差刑部郎中各一員㑹同巡按御史各處在城令巡撫巡按同三司掌印官各府州衛所令巡按御史同分巡分守官逐一審録死罪情可矜疑者具奏處置徒流以下减等𤼵落不許遲慢 𢎞治元年夏令兩法司錦衣衛將見監罪囚情可矜疑者俱開寫来看自後嵗以為常
嵗報罪囚
諸司職掌
凡本部問𤼵罪囚每遇年終各該部分開稱自洪武某年正月初一日為始至十二月終本部通問𤼵過囚人若干内凌遲若干斬若干絞若干斬罪免死終身工役若干絞罪免死終身工役若干流罪若干徒罪若干充軍若干隨營若干杖罪若干笞罪若干疎放寕家若干俱付山東部通𩔖如前案呈本部開坐奏聞
事例
凡法司問過輕重罪囚每年十二月開報刑科具本𩔖奏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七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八
刑部十三
司門科
諸司職掌
律令
宫衛 關津 郵驛
軍政 廏牧 營造
河防
宫衛
明律
太廟門擅入
凡擅入太廟門及山陵兆域門者杖一百太社門杖九十未過門限者各减一等守衛官故縱者各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
宫殿門擅入
凡擅入皇城午門東華西華𤣥武門及禁苑者各杖一百擅入宫殿門杖六十徒一年擅入御膳所及御在所者絞未過門限者各减一等 若無門籍冐名而入者罪亦如之 其應入宫殿未著門籍而入或當下直而輙入及宿次未到而輙宿者各笞四十 若不係宿衛應直合帶兵仗之人但持寸刃入宫殿門内者絞入皇城門内者杖一百發逺充軍 門官及宿衛官軍故縱者各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罪止杖一百軍人又减一等並罪坐直日者
宿衛守衛人私自代替
凡宫禁宿衛及皇城門守衛人應直不直者笞四十以應宿衛守衛人私自代替及替之人各杖六十以别衛不係宿衛守衛人冐名私自代替及替之人各杖一百百户以上各加一等 若在直而逃者罪亦如之 京城門减一等各處城門又减一等親管頭目知而故縱者各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有故而赴所管告知者不坐
從駕稽違
凡應從車駕之人違期不到及從而先回還者一日笞四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百户以上各加一等若從車駕行而逃者杖一百𤼵逺充軍百户以上
絞 親管頭目故縱者各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罪止杖一百
直行御道
凡午門外御道至御橋除侍衛官軍導從車駕出入許於東西兩傍行走外其餘文武百官軍民人等無故於上直行及輙度御橋者杖八十若於宫殿中直行御道者杖一百守衛官故縱者各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若於御道上横過係一時經行者不在禁限
内府工作人匠替役
凡諸色工匠行人差撥赴内府及承運庫工作若不親身關牌入内應役雇人冐名私自代替及替之人各杖一百雇工錢入官
宫殿造作罷不出
凡在宫殿内造作所司具工匠姓名報門官及守衛官𭕒於所入門首逐一視放入工作至申時分仍須相視形貎照數出其不出者絞監工及提調内使監官門官守衛官軍視如名數短少𭕒便搜捉隨即奏聞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罪止杖一百
輙出入宫殿門
凡應出宫殿而門籍已除輙留不出及被告劾已有公文禁止籍雖未除輙入宫殿者各杖一百 若宿衛人已被奏劾者本司先収其兵仗違者罪亦如之 若於宫殿門雖有籍至夜皆不得出入若入者杖一百出者杖八十無籍入者加二等若持仗入殿門者絞
關防内使出入
凡内使監官并奉御内使但遇出外各門官須要収留本人在身關防牌靣於簿上印記姓名字號明白附寫前去某處幹辦是何事務其門官與守衛官軍搜檢沿身别無夾帶方許放出回還一體搜檢給牌入内以慿逐月稽考出外次數但搜出應干雜藥就令自喫若不服搜檢者杖一百充軍若非奉㫖私將兵器進入皇城門内者杖一百發逺充軍入宫殿門者絞門官及守衛官失於搜檢者與犯人同罪
向宫殿射箭
凡向太廟及宫殿射箭放彈投磚石者絞向太社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傷人者斬
宿衛人兵仗
凡宿衛人兵仗不離身違者笞四十輙離職掌處所笞五十别䖏宿杖六十百户以上各加一等親管頭目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
禁經㫁人充宿衛
凡在京城犯罪被極刑之家同居人口隨即遷𤼵别郡住坐其親屬人等并一應經㫁之人並不得入充近侍及宿衛守把皇城京城門禁若䑃朧充當者斬其當該官司不為用心詳審或聴人囑託及受財容令充當者罪同 若有特㫖選充曾經覆奏明立文案者不在此限
衝突儀仗
凡車駕行處除近侍及宿衛護駕官軍外其餘軍民並須廻避衝入儀仗内者絞若在郊野之外一時不能廻避者聴俯伏以待其文武百官非奉宣喚無故輒入儀仗内者杖一百典仗護衛官軍故縱者與犯人同罪不覺者减三等
凡有申訴寃抑者止許於仗外俯伏以聴若衝入儀仗内而所訴事不實者絞得實者免罪
凡軍民之家縱放牲畜若守衛不備因而衝突儀仗者杖八十衝入皇城門内者杖一百
行宫營門
凡行宫外營門次營門與皇城門同若有擅入者杖一百内營牙帳門與宫殿門同擅入者杖六十徒一年
越城
凡越皇城者絞京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越各府州縣鎮城者杖一百官府公廨墻垣者杖八十越而未過者各减一等若有所規避者各從重論
門禁鎖鑰
凡各處城門應閉而誤不下鎖者杖八十非時擅開閉者杖一百京城門各加一等其有公務急速非時開閉者不在此限 若皇城門應閉而誤不下鎖者杖一百𤼵邊逺充軍非時擅開閉者絞其有㫖開閉者勿論
懸帶關防牌面
凡朝𠫭文武官及内官懸帶牙牌鐡牌㕑子校尉入内各帶銅木牌面如有遺失官罰鈔二十貫㕑子校尉罰鈔一十貫若有拾得隨即報官者將各人該罰鈔貫充賞有牌不帶無牌輒入者杖八十借者及借與者杖一百事有規避者從重論隠蔵者杖一百徒三年首告者於犯人名下追鈔五十貫充賞詐帶朝𠫭及在外詐稱官員名號有所求為者絞偽造者斬首告者於犯人名下追鈔一百貫充賞
關津
明律
私越冒度關津
凡無文引私度關津者杖八十若關不由門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縁關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外境者絞守把之人知而故縱者同罪失於盤詰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軍兵又减一等並罪坐直日者 若有文引冐名度關津者杖八十家人相冐者罪坐家長守把之人知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其將馬騾私渡冒度關津者杖六十越度杖七十
詐冒給路引
凡不應給路引之人而給引及軍詐為民民詐為軍若冒名告給引及以所給引轉與他人者並杖八十若於經過官司停止去處倒給路引及官豪勢要之人囑託軍民衙門擅給批帖影射出入者各杖一百當該官吏聴從及知情給與者並同罪若不從及不知者不坐若巡檢司越分給引者罪亦如之 其不立文案空押路引私填與人者杖一百徒三年 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及有所規避者各從重論 若軍民出百里之外不給引者軍以逃軍論民以私度關津論
關津留難
凡關津徃來船隻守把之人不即盤驗放行無故阻當者一日笞二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笞五十 若官豪勢要之人乗船經過關津不服盤驗者杖一百 若撑駕渡船梢水如遇風浪險惡不許擺渡違者笞四十若不顧風浪故行開船至中流停船勒要船錢者杖八十因而殺傷人者以故殺傷論
逓送逃軍妻女出城
凡在京守禦官軍逓送逃軍妻女出京城者絞民犯者杖一百若各處守禦城池及屯田官軍逓送逃軍妻女出城者杖一百𤼵逺充軍民犯者杖八十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其逃軍買求者罪同守門之人知情故縱者與犯人同罪失於盤詰者减三等罪止杖一百軍人又减一等 若逓送非逃軍妻女出城者杖八十有所規避者從重論
盤詰姦細
凡縁關塞及腹裏地面但有境内姦細走透消息於外人及境外姦細入境内探聴事情者盤獲到官須要鞠問接引起謀之人得實皆斬經過去處守把之人知而故縱及隠匿不首者並與犯人同罪失於盤詰者杖一百軍兵杖九十
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
凡將馬牛軍需鐡貨銅錢叚疋紬絹絲綿私出外境貨賣及下海者杖一百挑擔䭾載之人减一等物貨船車並入官於内以十分為率三分付告人充賞若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者絞因而走泄事情者斬其拘該官司及守把之人通同夾帶或知而故縱者與犯人同罪失覺察者减三等罪止杖一百軍兵又减一等
私役弓兵
凡私役弓兵者一人笞四十每三人加一等罪止杖八十每名計一日追雇工錢六十文入官當該官司應付者同罪罪坐所由
郵驛
明律
逓送公文
凡鋪兵逓送公文晝夜須行三百里稽留三刻笞二十每三刻加一等罪止笞五十其公文到鋪不問角數多少須要隨即逓送不許等待後来文書違者鋪司笞二十
凡鋪兵逓送公文若磨擦及破壊封皮不動原封者一角笞二十每三角加一等罪止杖六十若損壊公文一角笞四十每二角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若沈匿公文及拆動原封者一角杖六十每一角加一等罪止杖一百若事干軍情機宻文書不拘角數即杖一百有所規避者各從重論其鋪司不告舉者與犯人同罪若已告舉而所在官司不即受理施行者各减犯人罪二等凡各縣鋪長專一於㮣管鋪分徃来巡視提調官吏每月一次親臨各鋪刷勘若失於檢舉者通計公文稽留及磨擦破壊封皮不動原封十件以上鋪長笞四十提調吏典笞三十官笞二十若損壊及沉匿公文若拆動原封者與鋪兵同罪提調吏典减一等官又减一等府州提調官吏失於檢舉者各逓减一等
邀取實封公文
凡在外大小各衙門官但有入逓進呈實封公文至御前而上司官令人於中途急逓鋪邀截取囘者不拘逺近從本鋪鋪司鋪兵赴所在官司告舉隨即申呈上司轉達該部追究得實斬其鋪司鋪兵容隠不告舉者各杖一百若已告舉而所在官司不即受理施行者罪亦如之 若邀取實封至五軍都督府六部察院公文者各减二等
鋪舍損壊
凡急逓鋪舍損壊不為修理什物不完鋪兵數少不為補置及令老弱之人當役者鋪長笞五十有司提調官吏各笞四十
私役鋪兵
凡各衙門一應公差人員不許差使鋪兵挑送官物及私已行李違者笞四十毎名計一日追顧工錢六十文入官
驛使稽程
凡出使馳驛違限常事一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軍情重事加三等因而失誤軍機者斬若各驛官故將好馬蔵匿推故不即應付以致違限者對問明白罪坐驛官其遇水漲路道阻碍經行者不坐 若驛使承受官司文書誤不依題寫去處錯去他所而違限者减二等事干軍務者不减若由公文題寫錯者罪坐題寫之人驛使不坐
多乗驛馬
凡出使人員應乗驛船驛馬數外多乗一船一馬者杖八十毎一船一馬加一等若應乗驢而乗馬及應乗中等下等馬而勒要上等馬者杖七十因而毆傷驛官者各加一等若驛官容情應付者各减犯人罪一等其應乗上等馬而驛官却與中等下等馬者罪坐驛官本驛如無上等馬者勿論 若枉道馳驛及經驛不換船馬者杖六十因而走死驛馬者加一等追償馬疋還官其事非警急不曽枉道而走死驛馬者償而不坐 若軍情警急及前驛無船馬倒換者不坐不償
多支廪給
凡出使人員多支廪給者計贓以不枉法論當該官吏與者减一等強取者以枉法論官吏不坐
文書應給驛而不給
凡朝廷調遣軍馬及報警急軍務至將若將及各衙門飛報軍情詣朝廷文書故不遣使給驛者杖一百因而失誤軍機者斬 若進賀表箋及賑救饑荒申報災異取索軍需之𩔖重事故不遣使給驛者杖八十若常事不應給驛而故給驛者笞四十
公事應行稽程
凡公事有應起解官物囚徒畜産差人管送而輒稽留及事有期限而違者一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笞五十若起解軍需隨征供給而管送違限者各加二等罪止杖一百以致臨敵缺乏失誤軍機者斬若承差人誤不依題寫去處錯去他所以致違限者减二等事干軍務者不减若由公文題寫錯者罪坐題寫之人承差人不坐
占宿驛舍上房
凡公差人員出外幹辦公事占宿驛舍正𠫊上房者笞五十
乗驛馬賫私物
凡出使人員應乗驛馬除隨身衣仗外賫帶私物者十斤杖六十每十斤加一等罪止杖一百驛驢减一等私物入官
私役民夫轎
凡各衙門官吏及出使人員役使人民轎者杖六十有司應付者减一等若豪富之家役使佃客轎者罪亦如之每名計一日追給雇工錢六十文 其民間婦女若老疾之人及出錢雇工者不在禁限
病故官家屬還鄉
凡軍民官在任以疾病故家屬無力不能還鄉者所在官司差人管領應付脚力隨程驗口官給行粮逓送還鄉違而不送者杖六十
承差轉雇寄人
凡承差起解官物囚徒畜産不親管送而雇人寄人代領送者杖六十因而損失官物畜産及失囚者依律各從重論受寄受雇人各减一等 其同差人自相替放者各笞四十取財者計𧷢以不枉法論若事有損失者亦依損失官物及失囚律追㫁不在减等之限
乗官畜産車船附私物
凡因公差應乗官馬牛駝騾驢者除隨身衣仗外私䭾物不得過十斤違者五斤笞一十每十斤加一等罪止杖六十 其乗船車者私載物不得過三十斤違者十斤笞一十每二十斤加一等罪止杖七十家人隨從者皆不坐若受寄私載他人物者寄物之人同罪其物並入官當該官司知而容縱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若應合逓運家小者不在此限
私借驛馬
凡驛官將驛馬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各杖八十驛驢减一等驗日追雇賃錢入官若計雇賃錢重者各坐𧷢論加二等
明㑹典卷一百三十八
欽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卷一百三十九
刑部十四
軍政
明律
擅調官軍
凡將帥部領軍馬守禦城池及屯駐邊鎮若所管地方遇有報到草賊生發即時差人體探緩急聲息須先申報本管上司轉達朝廷奏聞給降御寳聖㫖調遣官軍征討若無警急不先申上司雖已申上司不待囘報輙於所屬擅調軍馬及所屬擅發與者各杖一百罷職發邊逺充軍 其暴兵卒至欲來攻襲及城鎮屯聚軍馬之處或有反叛或賊有内應事有警急及路程遥逺者並聴從便火速調撥軍馬乗機勦捕若寇賊滋蔓應合會捕者隣近衛所雖非所屬亦得調發䇿應並即申報本管上司轉達朝廷知會若不即調遣會合或不即申報上司及隣近衛所不即發兵䇿應者並與擅調發罪同 若親王所封地面有警調兵已有定制其餘上司及大臣將文書調遣將士提撥軍馬者非奉御寳聖㫖不得擅離信地若軍官有改除别職或犯罪取發如無奏奉聖㫖亦不許擅動違者罪亦如之
申報軍務
凡將帥參隨總兵官征進如總兵官分調攻取城寨克平之後隨將捷音差人飛報一申總兵官一申五軍都督府一行兵部另具奏本實封御前 若賊人數多出没不常如所領軍人不敷須要速申總兵官添撥軍馬設䇿勦捕不速飛申者從總兵官量事輕重治罪 若有來降之人即便送赴總兵官轉達朝廷區處其貪取來降人財物因而殺傷人及中途逼勒逃者斬
飛報軍情
凡飛報軍情在外府州差人一申布政司一申都指揮使司及行移本道按察司其守禦官差人行移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司差人一行本管都督府一具實封布政司一差人行移兵部一具實封俱至御前開拆按察司差人具實封直奏在内直𨽻軍民官司並差人申本管都督府及兵部另具實封各自奏聞若互相知會隱匿不速奏聞者杖一百罷職不叙因而失誤軍機者斬
邊境申索軍需
凡守邊將帥但有取索軍器錢粮等物須要差人一行布政司一行都指揮使司再差人一行五軍都督府一行合干部分及具奏本實封御前其公文若到該部五軍都督府須要隨即奏聞區處發遣差來人囘還若稽緩不即奏聞及各處不行依式申報者並杖一百罷職不叙因而失誤軍機者斬
失誤軍事
凡臨軍征討應合供給軍器行粮草料違期不完者當該官吏各杖一百罪坐所由 若臨敵缺乏及領兵官已承調遣不依期進兵䇿應若承差告報軍期而違限因而失誤軍機者並斬
從征違期
凡軍官軍人臨當征討已有起程日期而稽留不進者一日杖七十每三日加一等若故自傷殘及詐為疾患之𩔖以避征役者各加一等並罪止杖一百仍發出征若軍臨敵境托故違期一日不至者杖一百三日不
至者斬若能立功贖罪者從總兵官區處
軍人替役
凡軍人不親出征雇倩人冒名代替者替身杖八十収籍充軍正身杖一百依舊充軍若守禦軍人雇人冒名代替者各減二等其子孫弟姪及同居少壯親屬自願代替者聴若果有老弱殘疾赴本管官司陳告騐實與免軍身 若醫工承差関領官藥隨軍征進轉雇庸醫冒名代替者各杖八十雇工錢入官
主將不固守
凡守邊將帥被賊攻圍城寨不行固守而輙棄去及守備不設為賊所掩襲因而失䧟城寨者斬若與賊臨境其望髙巡哨之人失於飛報以致䧟城損軍者亦斬若被賊侵入境内擄掠人民者杖一百發邊逺充軍 其官軍臨陣先退及圍困敵城而逃者斬
縱軍擄掠
凡守邊將帥非奉調遣私自使令軍人於外境擄掠人口財物者杖一百罷職充軍所部聴使軍官及總旗逓減一等並罪坐所由小旗軍人不坐 若軍人不曾經由本管頭目私出外境擄掠者為首杖一百為從杖九十傷人為首者斬為從杖一百俱發邊逺充軍若本管頭目鈐束不嚴杖六十附過還職 其邊境城邑有賊出沒乗機領兵攻取者不在此限 若於已附地面擄掠者不分首從皆斬本管頭目鈐束不嚴各杖八十附過還職 知情故縱者各與犯人同罪
不操練軍士
凡各處守禦官不守紀律不操練軍士及城池不完衣甲器仗不整者初犯杖八十附過還職再犯杖一百指揮使降充同知同知降充僉事僉事降充千户千户降充百户百户降充總旗總旗降充小旗小旗降充軍役並發邊逺守禦 若隄備不嚴撫馭無方致有所部軍人反叛者親管指揮千户百户鎮撫各杖一百追奪發邊逺充軍若棄城而逃者斬
激變良民
凡牧民之官失於撫字非法行事激變良民因而聚衆反叛失陷城池者斬
私賣戰馬
凡軍人出征獲到馬匹須要盡數報官若私下貨賣者杖一百軍官賣者罪同罷職充軍買者笞四十馬匹價錢並入官軍官軍人買者勿論
私賣軍器
凡軍人關給衣甲鎗刀旗幟一應軍器私下貨賣者杖一百發邊逺充軍軍官賣者罪同罷職充軍買者笞四十應禁者以私有論軍器價錢並入官軍官軍人買者勿論
毁棄軍器
凡將帥関撥一應軍器征守事訖停留不囘納還官者十日杖六十每十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若輙棄毁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二十件以上斬遺失及誤毁者各減三等軍人各又減一等並驗數追陪其曾經戰陣而有損失者不坐不陪
私藏應禁軍器
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砲旗纛號帶之𩔖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非全成者並勿論許令納官其弓箭鎗刀弩及魚义禾义不在禁限
縱放軍人歇役
凡管軍百户及總旗小旗軍吏縱放軍人出百里之外買賣或私種田土或隱占在已使喚空歇軍役者一名杖八十每三名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罷職充軍若受財賣放者以枉法從重論所隱軍人並杖八十若私使出境因而致死或被賊拘執者杖一百罷職發邊逺充軍至三名者絞本管官吏知情容隱不行舉問及虛作逃亡符同報官者與犯人同罪若小旗總旗百户縱放軍人其本管指揮千户鎮撫當該首領官吏知情故縱或容隱不行舉問及指揮千户鎮撫故縱軍人其百户總旗小旗知而不首告者罪亦如之 若鈐束不嚴致有違犯及失於覺舉者小旗名下一名總旗名下五名百户名下十名千户名下五十名各笞四十小旗名下二名總旗名下十名百户名下二十名千户名下一百名者各笞五十並附過還職不及數者不坐 若軍官私家役使軍人不曾隱占歇役者一名笞四十每五名加一等罪止杖八十 並每名計一日追雇工錢六十文入官 若有吉凶借使者勿論
公侯私役官軍
凡公侯非奉特㫖不得私自呼喚各衛軍官軍人前去役使違者初犯再犯免罪附過三犯准免死一次其軍官軍人聴從及不出征時輙於公侯之家門首伺立者軍官各杖一百罷職發邊逺充軍軍人罪同
從征守禦官軍逃
凡軍官軍人從軍征討私逃還家及逃徃他所者初犯杖一百仍發出征再犯者絞知情窩藏者杖一百充軍里長知而不首者杖一百若軍還而先歸者減五等因而在逃者杖八十若在京各衛軍人在逃者初犯杖九十發附近衛分充軍各處守禦城池軍人在逃者初犯杖八十仍發本衛充軍再犯並杖一百俱發邊逺充軍三犯者絞知情窩藏者與犯人同罪罪止杖一百充軍里長知而不首者各減二等本管頭目知情故縱者各與同罪罪止杖一百罷職充軍其在逃官軍一百日内能自出官首告者免罪若在限外自首者減罪二等但於隨處官司首告者皆得准理 若各衛軍人轉投别衛充軍者同逃軍論 其親管頭目不行用心鈐束致有軍人在逃小旗名下逃去五名者降充軍人總旗名下逃去二十五名者降充小旗百户名下逃去一十名者減俸一石二十名者減俸二石三十名者減俸三石四十名者減俸四石逃至五十名者追奪降充總旗千户名下逃去一百名者減俸一石二百名者減俸二石三百名者減俸三石四百名者減俸四石逃至五百名者降充百户其管軍多者驗數拆𮅕減降不及數者不坐若有病亡殘疾提撥等項事故者不在此限
優恤軍屬
凡陣亡病故官軍囘鄉家屬行粮脚力有司不即應付者遲一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笞五十
夜禁
凡京城夜禁一更三鐘聲已靜五更三鐘聲未動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鎮各減一等其公務急速疾病生産死喪不在禁限 其暮鐘未靜曉鐘已動巡夜人等故將行人拘留誣執犯夜者抵罪 若犯夜拒捕及打奪者杖一百因而歐人至折傷以上者絞死者斬
廏牧
明律
牧養畜産不如法
凡牧養馬牛駝騾驢羊並以一百頭為率若死者損者失者各從實開報死者即時將皮張鬃尾入官牛觔角皮張亦入官其群頭群副每一頭各笞三十每三頭加一等過杖一百每十頭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徒三年羊減馬三等驢騾減馬牛駝二等若胎生不及日時而死者灰醃㸔視明白不坐若失去陪償損傷不堪用減死者一等坐罪其死損數目並不准除
孳生馬匹
凡群頭管領騍馬一百匹為一羣每年孳生駒一百匹若一年之内止有駒八十匹者笞五十七十匹者杖六十都羣所官不為用心提調者各減三等太僕寺官又減都羣所官罪二等
驗畜産不以實
凡相驗分揀官馬牛駝騾驢不以實者一頭笞四十每三頭加一等罪止杖一百驗羊不以實減三等若因而價有增減者計所増減價坐𧷢論入已者以監守自盗論各從重科斷
養療瘦病畜産不如法
凡養療瘦病馬牛駝驢騾不如法笞三十因而致死者一頭笞四十每三頭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羊減三等
乗官畜脊破領穿
凡官馬牛駝騾驢乘駕不如法而脊破領穿瘡圍繞三寸者笞二十五寸以上笞五十若牧養瘦者計百頭為率十頭瘦者牧養人及羣頭羣副各笞二十每十頭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羊減三等典牧所官各隨所管羣頭多少通計科罪太僕寺官各減典牧所官罪三等
官馬不調習
凡牧馬之官聴乗官馬而不調習者一匹笞二十每五匹加一等罪止杖八十
宰殺馬牛
凡私宰自已馬牛者杖一百駝騾驢杖八十誤殺者不坐若病死而不申官開剥者笞四十觔角皮張入官若故殺他人馬牛者杖七十徒一年半駝騾驢杖一百若計𧷢重於本罪者准盗論若傷而不死不堪乗用及殺猪羊等畜者計減價亦准盗論各追陪所減價錢價不減者笞三十其誤殺傷者不坐罪但追陪減價 為從者各減一等 若故殺緦麻以上親馬牛駝騾驢者與本主私宰罪同殺猪羊等畜者計減價坐𧷢論罪止杖八十其誤殺及故傷者俱不坐但各追陪減價 若官私畜産毁食官私之物因而殺傷者各減故殺傷三等追陪所減價畜主陪償所毁食之物 若放官私畜産損食官私物者笞三十𧷢重者坐贓論失者減二等各陪所損物 若官畜産毁食官物者止坐其罪不在陪償之限 若畜産欲觸觝踢咬人登時殺傷者不坐罪亦不陪償
畜産咬踢人
凡馬牛及犬有觸觝踢咬人而記號拴繫不如法若有狂犬不殺者笞四十因而殺傷人者以過失論若故放令殺傷人者減鬭殺傷一等 其受雇醫療畜産及無故觸之而被殺傷者不坐罪 若故放犬令殺傷他人畜産者各笞四十追陪所減價錢
隱匿孳生官畜産
凡牧養係官馬騾驢等畜所得孳生限十日内報官若限外隱匿不報計𧷢准竊盗論因而盗賣或抵換者並以監守自盗論罪其都羣所太僕寺官知情不舉與犯人同罪不知者俱不坐
私借官畜産
凡監臨主守將係官馬牛駝騾驢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各笞五十驗日追雇賃錢入官若計雇賃錢重者各坐贓論加一等
公使人等索借馬匹
凡公使人等承差經過去處索借有司官馬匹騎坐者杖六十驢騾笞五十官吏應付者各減一等罪坐所由
營造
明律
擅造作
凡軍民官司有所營造應申上而不申上應待報而不待報而擅起差人工者各計所役人雇工錢坐𧷢論若非法營造及非時起差人工營造者罪亦如之 其城垣坍倒倉庫公廨損壊一時起差丁夫軍人脩理者不在此限 若營造計料申請財物及人工多少不實者笞五十若已損財物或已費人工各併記所損物價及所費雇工錢重者坐𧷢論
虛費功力採取不堪用
凡役使人工採取木石材料及燒造磚瓦之𩔖虛費功力而不堪用者計所費雇工錢坐贓論若有所造作及有所毁壊備慮不謹而誤殺人者以過失殺人論工匠提調官各以所由為罪
造作不如法
凡造作不如法者笞四十若成造軍器不如法及織造叚匹麄糙紕薄者各笞五十若不堪用及應改造者各併計所損財物及所費雇工錢重者坐贓論其應供奉御用之物加二等工匠各以所由為罪局官減工匠一等 提調官吏又減局官一等並均償物價工錢還官
冒破物料
凡造作局院頭目工匠多破物料入己者計𧷢以監守自盗論追物還官 局官并覆實官吏知情符同者與同罪失覺察者減三等罪止杖一百
帶造叚疋
凡監臨主守官吏將自已物料輙於官局帶造叚疋者杖六十叚疋入官工匠笞五十局官知而不舉者與同罪失覺察者減三等
織造違禁龍鳯文叚疋
凡民間織造違禁龍鳯文紵絲紗羅貨賣者杖一百叚疋入官 機户及挑花挽花工匠同罪連當房家小起發赴京籍充局匠
造作過限
凡各處額造常課叚疋軍器過限不納齊足者以十分為率一分工匠笞二十每一分加一等罪止笞五十局官減工匠一等提調官吏又減局官一等 若不依期計撥物料者局官笞四十提調官吏減一等
修理倉庫
凡各處公倉庫局院係官房舍但有損壊當該官吏隨即移文有司修理違者笞四十若因而損壊官物者依律科罪陪償所損之物若已移文有司而失誤者罪坐有司
有司官吏不住公
凡有司官吏不住公内官房而住街市民房者杖八十 若埋没公用器物者以毁失官物論
河防
明律
盗决河防
凡盗决河防者杖一百盗决圩岸陂塘者杖八十若毁害人家及漂失財物渰没田禾計物價重者坐𧷢論因而殺傷人者各減鬭殺傷罪一等 若故决河防者杖一百徒三年故决圩岸陂塘減二等漂失贓重者准竊盗論免刺因而殺傷人者以故殺傷論
失時不修隄防
凡不修河防及修而失時者提調官吏各笞五十若毁害人家漂失財物者杖六十因而致傷人命者杖八十若不修圩岸及修而失時者笞三十因而渰没田禾
者笞五十 其暴水連雨損壊隄防非人力所制者勿論
侵占街道
凡侵占街巷道路而起盖房屋及為園圃者杖六十各令復舊其穿牆而出穢汚之物於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論
修理橋梁道路
凡橋梁道路府州縣佐貳官提調於農隙之時常加視修理務要堅完平坦若損壊失於修理阻礙經行者提調官吏笞三十 若津渡之處應造橋梁而不造應置渡船而不置者笞四十
明會典卷一百三十九
欽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卷一百四十
刑部十五
編發囚軍
諸司職掌
凡本部問有應合充軍者必須照依律與大誥内議擬明白大理寺審無寃枉開付陜西部本部置立文簿注寫各人姓名年籍鄉貫住址明白照依南北籍編成排甲每一小甲管軍一十名總甲管軍五十名每百户該管一百一十二名一様造冊二本將各總小甲軍人姓名年籍鄉貫住址并該管百户姓名充軍衛分注寫明白一本進赴内府収照一本同總小甲軍人責付該管百户領去充軍仍咨呈該府作數如浙江河南山東陜西山西北平福建并直𨽻應天廬州鳯陽淮安揚州蘇州松江常州和州滁州徐州人發雲南四川屬衛江西湖廣四川廣東廣西并直𨽻太平寧國池州徽州廣徳安慶人發北平大寧遼東屬衛其軍人遇有逃故該管百户具呈合干上司照籍勾補
事例
洪武三十五年令罪人應發充軍者皆從給事中及行人編次隊伍然後發遣
凡問該充軍者在京行兵部定衛在外係巡撫有行者巡撫定衛巡按有行者巡按定衛其所屬自問者有巡撫處申呈巡撫無巡撫處巡按定撥仍抄招行兵部知會
合編充軍
諸司職掌
販賣私鹽 詭寄田粮
私充牙行 私自下海
閒吏 土豪
應合抄劄家屬 積年民害官吏
誣告人充軍 無籍户
𭣄納户 舊日山寨頭目
更名易姓家屬 不務生理
逰食 斷指誹謗
小書生 主文
野牢子 幫虎
伴當 直司
後定合編充軍散見各衙門事例之下皂𨽻獄卒
諸司職掌
凡本衙門皂𨽻并司獄司㸔監獄卒山東部掌行各部將一應皂𨽻開稱本部皂𨽻若干名内跟官幾名聴差幾名直㕔幾名本部直堂幾名跟官幾名務要明立文案遇有更替本部將新僉皂𨽻取訖年籍鄉貫住址供狀分豁明白發下該部収役將得替皂𨽻令主事㕔出批送應天府給引寧家
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各處觧到野牢子并幫虎小弓兵人等本部用一百名㸔囚其直堂等項皂𨽻移咨兵部添設三十五年於流罪囚人内相兼撥補 永樂年間本
部并各司一應皂𨽻俱係各布政司并直𨽻府分僉觧兵部移咨本部知㑹該部案令該司批送本部山東清吏司取供送發収役滿日仍送囘該部轉送寜家逃故者仍行跟捉勾補
營造
諸司職掌
凡本衙門并司獄司堂㕔門牕書案卓椅傘杖鐵槊案衣坐褥等項并官吏公牆垣牢房遇有損壊不堪及應有營造俱係四川部掌行案呈本部移咨工部量撥囚人修造係干重務者奏聞
明會典卷一百四十
欽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卷一百四十一
刑部十六
都官科
諸司職掌
律令
捕亡 婚姻 犯姦
雜犯 斷獄
捕亡
明律
應捕人追捕罪人
凡應捕人承差追捕罪人而推故不行若知罪人所在而不捕者減罪人罪一等限三十日内能自捕得一半以上雖不及一半但所獲者最重皆免其罪雖一人捕得餘人亦同若罪人已死及自首各盡者亦免罪不盡者止以不盡之人為坐其非應捕人臨時差遣者各減應捕人罪一等受財故縱者不給捕限各與囚同罪𧷢重者計贓以枉法從重論
罪人拒捕
凡犯罪逃走拒捕者各於本罪上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毆人至折傷以上者絞殺人者斬為從者各減一等 若罪人持杖拒捕其捕者格殺之及囚逃走捕者逐而殺之若囚窘迫而自殺者皆勿論 若已就拘執及不拒捕而殺或折傷者各以鬭殺傷論罪人本犯應死而擅殺者杖一百
獄囚脱監及反獄在逃
凡犯罪被囚禁而脱監及觧脱自帶枷鎻越獄在逃者各於本罪上加二等因而竊放他囚罪重者與囚同罪並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本犯應死者依常律 若罪囚反獄在逃者皆斬同牢囚人不知情者不坐
徒流人逃
凡徒流遷徙囚人役限内而逃者一日笞五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仍發配所其徒囚照依原犯徒年從新拘役役過月日並不准理 若起發已斷决徒流遷徙充軍囚徒未到配所中途在逃者罪亦如之 主守及押觧人不覺失囚者一名杖六十每一名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皆聴一百日内追捕提調官及長押官減主守及押觧人罪三等限内能自捕得或他人捕得若囚已死及自首皆免罪故縱者各與囚同罪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稽留囚徒
凡應徒流遷徙充軍囚徒斷决後當該官司限一十日内如法枷杻差人管押牢固關防發遣所擬地方交割若限外無故稽留不送者三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因而在逃者就將提調官吏抵犯入本罪發遣候捕獲犯人到官替役至日疎放别叙若臨境官司囚到稽留不即逓送者罪亦如之 若發遣之時提調官吏不行如法枷杻以致囚徒中途觧脱自帶枷杻在逃者與押觧人同罪 並罪坐所由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主守不覺失囚
凡獄卒不覺失囚者減囚罪二等若囚自内反獄在逃又減二等聴給限一百日追捕限内能自捕得及他人捕得若囚已死及自首皆免罪司獄官典減獄卒罪三等其提牢官曾經躬親逐一㸃視罪囚枷鎖杻俱已如法取責獄官獄卒牢固収禁文狀者不坐若不曾㸃視以致失囚者與獄官罪同故縱者不給捕限各與囚同罪未斷之間能自捕得及他人捕得若囚已死及自首各減一等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若賊自外入刼囚力不能敵者免罪 若押觧罪囚中途不覺失囚者罪亦如之
知情藏匿罪人
凡知人犯罪事發官司差人追喚而藏匿在家不行捕告及指引道路資給衣粮送令隱避者各減罪人罪一等其展轉相送而隱藏罪人知情者皆坐不知者勿論若知官司追捕罪人而漏泄其事致令罪人得以逃
避者減罪人罪一等未斷之間能自捕得者免罪若他人捕得及罪人已死若自首又各減一等
盗賊捕限
凡捕强竊盗賊以事發日為始當該應捕弓兵一月不獲强盗者笞二十兩月笞三十三月笞四十捕盗官罰俸錢兩月弓兵一月不獲竊盗者笞一十兩月笞二十三月笞三十捕盗官罰俸錢一月限内獲賊及半者免罪 若經隔二十日以上告官者不拘捕限捕殺人賊與捕强盗限同
婚姻
明律
男女婚姻
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疾殘老㓜庶出過房乞養者務要兩家明白通知各從所願寫立婚書依禮聘嫁若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輙悔者笞五十雖無婚書但曾受聘財者亦是 若再許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後定娶者知情與同罪財禮入官不知者不坐追還財禮女歸前夫前夫不願者倍追財禮給還其女仍從後夫男家悔者罪亦如之不追財禮其未成婚男女有犯姦盗者不用此律 若為婚而女家妄冒者杖八十追還財禮男家妄冒者加一等不追財禮未成婚者仍依原定已成婚者離異 其應為婚者雖已納聘財期約未至而男家强娶及期約已至而女家故違期者並笞五十 若卑㓜或仕宦或買賣在外其祖父母父母及伯叔父母姑兄姊後為定婚而卑㓜自娶妻已成婚者仍舊為婚未成婚者從尊長所定違者杖八十
典雇妻女
凡將妻妾受財典雇與人為妻妾者杖八十典雇女者杖六十婦女不坐 若將妻妾妄作姊妹嫁人者杖一百妻妾杖八十 知而典娶者各與同罪並離異財禮入官不知者不坐追還財禮
妻妾失序
凡以妻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為妻者杖九十並改正 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離異其民年四十以上無子者方聴娶妾違者笞四十
逐壻嫁女
凡逐壻嫁女或再招壻者杖一百其女不坐男家知而娶者同罪不知者亦不坐其女斷付前夫出居完聚
居喪嫁娶
凡居父母及夫喪而身自嫁娶者杖一百若男子居喪娶妾妻女嫁人為妾者各減二等若命婦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奪並離異知而共為婚姻者各減五等不知者不坐若居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喪而嫁娶者杖八十妾不坐 若居父母舅姑及夫喪而與應嫁娶人主婚者杖八十 其夫喪服滿願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杖八十期親强嫁者減二等婦人不坐追歸前夫之家聴從守志娶者亦不坐追還財禮
父母囚禁嫁娶
凡祖父母父母犯死罪被囚禁而子孫嫁娶者杖八十為妾者減二等其奉祖父母父母命而嫁女娶妻者不坐亦不得筵宴
同姓為婚
凡同姓為婚者各杖六十離異
尊卑為婚
凡外姻有服尊屬卑㓜共為婚姻及娶同母異父姊妹若妻前夫之女者各以姦論 其父母之姑舅兩姨姊妹及姨若堂姨母之姑堂姑已之堂姨及再從姨堂外甥女若女壻及子孫婦之姊妹並不得為婚姻違者各杖一百 若娶已之姑舅兩姨姊妹者杖八十 並離異
娶親屬妻妾
凡娶同宗無服之親及無服親之妻者各杖一百若娶緦麻親之妻及舅甥妻各杖六十徒一年小功以上各以姦論其曾被出及已改嫁而娶為妻妾者各杖八十若収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斬若兄亡収嫂弟亡収
弟婦者各絞 妾各減二等 若娶同宗緦麻以上姑姪姊妹者亦各以姦論 並離異
娶部民婦女為妻妾
凡府州縣親民官任内娶部民婦女為妻妾者杖八十若監臨官娶為事人妻妾及女為妻妾者杖一百女家並同罪妻妾仍兩離之女給親財禮入官强娶者各加二等女家不坐不追財禮若為子孫弟姪家人娶者罪亦如之男女不坐
娶逃走婦女
凡娶犯罪逃走婦女為妻妾知情者與同罪至死者減一等離異不知者不坐若無夫㑹赦免罪者不離
强占良家妻女
凡豪勢之人强奪良家妻女姦占為妻妾者絞婦女給親配與子孫弟姪家人者罪亦如之男女不坐
娶樂人為妻妾
凡官吏娶樂人為妻妾者杖六十並離異若官員子孫娶者罪亦如之附過候廕襲之日降一等於邊逺叙用其在洪武元年以前娶者勿論
僧道娶妻
凡僧道娶妻妾者杖八十還俗女家同罪離異寺觀住持知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若僧道假託親屬或僮僕為名求娶而僧道自占者以姦論
良賤為婚姻
凡家長與奴娶良人女為妻者杖八十女家減一等不知者不坐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家長知情者減二等因而入籍為婢者杖一百若妄以奴婢為良人而與良人為夫妻者杖九十各離異改正
䝉古色目人婚姻
凡䝉古色目人聴與中國人為婚姻務要兩相情願不許本𩔖自相嫁娶違者杖八十男女入官為奴其中國人不願與囘囘欽察為婚姻者聴從本𩔖自相嫁娶不在禁限
出妻
凡妻無應出及義絶之狀而出之者杖八十雖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減二等追還完聚 若犯義絶應離而不離者亦杖八十若夫妻不相和諧而兩願離者不坐 若妻背夫在逃者杖一百從夫嫁賣因而改嫁者絞其因夫逃亡三年之内不告官司而逃去者杖八十擅改嫁者杖一百妾各減二等 若婢背家長在逃者杖八十因而改嫁者杖一百給還家長 窩主及知情娶者各與同罪至死者減一等不知者俱不坐 若由期親以上尊長主婚改嫁者罪坐主婚妻妾止得在逃之罪餘親主婚者事由主婚主婚為首男女為從事由男女男女為首主婚為從至死者主婚人並減一等
嫁娶違律主婚媒人罪
凡嫁娶違律若由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及外祖父母主婚者獨坐主婚餘親主婚者事由主婚主婚為首男女為從事由男女男女為首主婚為從至死者主婚人並減一等 其男女被主婚人威逼事不由己若男年二十嵗以下及在室之女亦獨坐主婚男女俱不坐 未成婚者各減已成婚罪五等 若媒人知情者各減犯人罪一等不知者不坐 其違律為婚各條稱離異改正者雖會赦猶離異改正離異者婦女並歸宗 財禮若娶者知情則追入官不知者則追還主
犯姦
明律
犯姦
凡和姦杖八十有夫杖九十刁姦杖一百 强姦者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姦㓜女十二嵗以下者雖和同强論 其和姦刁姦者男女同罪姦生男女責付姦夫収養姦婦從夫嫁賣其夫願留者聴若嫁賣與姦夫者姦夫本夫各杖八十婦人離異歸宗財物入官强姦者婦女不坐 若媒合容止通姦者各減犯人罪一等私和姦事者減二等 其非姦所捕獲及指姦者勿論若姦婦有孕罪坐本婦
縱容妻妾犯姦
凡縱容妻妾與人通姦本夫姦夫姦婦各杖九十抑勒妻妾及乞養女與人通姦者本夫義父各杖一百姦夫杖八十婦女不坐並離異歸宗 若縱容抑勒親女及子孫之婦妾與人通姦者罪亦如之 若用財買休賣休和娶人妻者本夫本婦及買休人各杖一百婦人離異歸宗財禮入官若買休人與婦人用計逼勒本夫休棄其夫别無賣休之情者不坐買休人及婦人各杖六十徒一年婦人餘罪収贖給付本夫從其嫁賣妾減一等媒合人各減犯人罪一等
親屬相姦
凡姦同宗無服之親及無服親之妻者各杖一百 若姦緦麻以上親及緦麻以上親之妻若妻前夫之女及同母異父姊妹者各杖一百徒三年强者斬若姦從祖祖母姑從祖伯叔母姑從父姊妹母之姊妹及兄弟妻兄弟子妻者各絞强者斬若姦父祖妾伯叔母姑姊妹子孫之婦兄弟之女者各斬 妾各減一等强者絞
誣執翁姦
凡男婦誣執親翁及弟婦誣執夫兄欺姦者斬
奴及雇工人姦家長妻
凡奴及雇工人姦家長妻女者各斬 若姦家長之期親若期親之妻者絞婦女減一等若姦家長之緦麻以上親及緦麻以上親之妻者各杖一百流二千里强者斬 妾各減一等强者亦斬
姦部民妻女
凡軍民官吏姦所部妻女者加凡姦罪二等各罷職役不叙婦女以凡姦論 若姦囚婦者杖一百徒三年囚婦止坐元犯罪名
居喪及僧道犯姦
凡居父母及夫喪若僧尼道士女冠犯姦者各加凡姦罪二等相姦之人以凡姦論
良賤相姦
凡奴姦良人婦女者加凡姦罪一等良人姦他人婢者減一等奴婢相姦者以凡姦論
官吏宿娼
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人減一等 若官員子孫宿娼者罪亦如之附過候廕襲之日降一等於邊逺叙用
買良為娼
凡娼優樂人買良人子女為娼優及娶為妻妾或乞養為子女者杖一百知情嫁賣者同罪媒合人減一等財禮入官子女歸宗
明會典卷一百四十一
欽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卷一百四十二
刑部十七
雜犯
明律
拆毁申明亭
凡拆毁申明亭房屋及毁板榜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夫匠軍士病給醫藥
凡軍士在鎮守之處丁夫雜匠在工役之所而有疾病當該官司不為請給醫藥救療者笞四十因而致死者杖八十若已行移所司而不差撥良醫及不給對證藥餌醫治者罪同
賭博
凡賭博財物者皆杖八十攤塲錢物入官其開張賭坊之人同罪止據見發為坐職官加一等 若賭飲食者勿論
閹割火者
凡官民之家不得乞養他人之子閹割火者違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子給親
囑託公事
凡官吏諸色人等曲法囑託公事者笞五十但囑即坐當該官吏聽從者與同罪不從者不坐若事已施行者杖一百所枉罪重者官吏以故出入人罪論若為他人及親屬囑託者减官吏罪三等自囑託已事加本罪一等 若監臨勢要為人囑託者杖一百所枉重者與官吏同罪至死者减一等 若受𧷢者並計𧷢以枉法論若官吏不避監臨勢要將囑託公事實跡赴上司首
告者陞一等
私和公事
凡私和公事者减犯人罪二等罪止笞五十
失火
凡失火燒自己房屋者笞四十延燒官民房屋者笞五十因而致傷人命者杖一百罪坐失火之人若延燒宗廟及宫闕者絞社减一等 若於山陵兆域内失火者杖八十徒二年延燒林木者杖一百流二千里若於官府公廨及倉庫内失火者亦杖八十徒二年主守之人因而侵欺財物者計𧷢以監守自盗論其在外失火而延燒者各减三等 若於庫藏及倉厫内燃火者杖八十 其守衛宫殿及倉庫若掌囚者但見火起皆不得離所守違者杖一百
放火故燒人房屋
凡放火故燒自己房屋者杖一百若延燒官民房屋及積聚之物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盗取財物者斬殺傷人者以故殺傷論 若放火故燒官民房屋及公廨倉庫係官積聚之物者皆斬其故燒人空閒房屋及田塲積聚之物者各减一等 並計所燒之物减價儘犯人財産折剉陪償還官給主
般做雜劇
凡樂人般做雜劇戲文不許粧扮歴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聖先賢神像違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粧扮者與同罪其神仙道扮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勸人為善者不在禁限
違令
凡違令者笞五十
不應為
凡不應得為而為之者笞四十事理重者杖八十
斷獄
明律
囚應禁而不禁
凡獄囚應禁而不禁應枷鎻杻而不枷鎻杻及脱去者若囚該杖罪笞三十徒罪笞四十流罪笞五十死罪杖六十若應枷而鎖應鎖而枷者各减一等 若囚自脱去及司獄官典獄卒私與囚脱去枷鎖杻者罪亦如之提牢官知而不舉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其不應禁而禁及不應枷鎻杻而枷鎻杻者各杖六十 若受財者並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故禁故勘平人
凡官吏懐挾私讎故禁平人者杖八十因而致死者絞提牢官及司獄官典獄卒知而不舉首者與同罪至死者减一等不知者不坐若因公事干連平人在官無招誤禁致死者杖八十有文案應禁者勿論 若故勘平人者杖八十折傷以上依凡鬪傷論因而致死者斬同僚官及獄卒知情共勘者與同罪至死者减一等不知情及依法栲訊者不坐若因公事干連平人在官事須鞫問及罪人𧷢狀證佐明白不服招承明立文案依法栲訊邂逅致死者勿論
淹禁
凡獄囚情犯已完監察御史提刑按察司審録無寃别無追勘事理應斷决者限三日内斷决應起發者限一十日内起發若限外不斷决不起發者當該官吏三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因而淹禁致死者若囚該死罪杖六十流罪杖八十徒罪杖一百杖罪以下杖六十徒一年
陵虐罪囚
凡獄卒非理在禁陵虐毆傷罪囚者依凡鬪傷論尅减衣粮者計𧷢以監守自盗論因而致死者絞司獄官典吏及提牢官知而不舉者與同罪至死者减一等
與囚金刃解脫
凡獄卒以金刃及他物可以自殺及解脫枷鎻之具而與囚者杖一百因而致囚在逃及自傷或傷人者並杖六十徒一年若囚自殺者杖八十徒二年致囚反獄及殺人者絞其囚在逃未斷之間能自捕得及他人捕得若囚已死及自首者各减一等 若常人以可解脱之物與人及子孫與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與家長者各减一等 若司獄官典及提牢官知而不舉者與同罪至死者减一等 若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若獄囚失於㸃檢致囚自盡者獄卒杖六十司獄官典各笞五十提牢官笞四十
主守教囚反異
凡司獄官典獄卒教令罪囚反異變亂事情及與通傳言語有所増减其罪者以故出入人罪論外人犯者减一等 若容縱外人入獄及走泄事情於囚罪無増减者笞五十 若受財者並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獄囚衣粮
凡獄囚應請給衣粮醫藥而不請給患病應脫去枷鎻杻而不脱去應保管出外而不保管應聽家人入視而不聽司獄官典獄卒笞五十因而致死者若囚該死罪杖六十流罪杖八十徒罪杖一百杖罪以下杖六十徒一年提牢官知而不舉者與同罪 若已申禀上司不即施行者一日笞一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笞四十因而致死者若囚該死罪杖六十流罪杖八十徒罪杖一百杖罪以下杖六十徒一年
功臣應禁親人入視
凡功臣及五品以上官犯罪應禁者許令親人入視徒流者並聽親人隨行若在禁及至配所或中途病死者在京原問官在外隨處官司開具致死縁由差人引領親人詣闕面奏發放違者杖六十
死囚令人自殺
凡死罪囚已招服罪而囚使令親戚故舊自殺或令雇倩人殺之者親故及下手之人各依本殺罪减二等若囚雖已招服罪不曾令親故自殺及雖曾令自殺而未招服罪輙殺訖或雇倩人殺之者親故及下手之人各以鬪殺傷 若雖已招服罪而囚之子孫為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為家長者皆斬
老㓜不考訊
凡應八議之人及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若廢疾者並不合栲訊皆據衆證定罪違者以故失入人罪論其於律得相容隠之人及年八十以上十嵗以下若篤疾皆不得令其為證違者笞五十
鞫獄停囚待對
凡鞫獄官推問罪囚有起内人伴見在他處官司停囚待對者雖職分不相統攝皆聽直行勾取文書到後限三日内發遣違限不發者一日笞二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仍行移本管上司問罪督發 若起内應合對問同伴罪囚已在他處州縣事發見問者聽輕囚就重囚少囚從多囚若囚數相等者以後發之囚送先發官司併問若兩縣相去三百里之外者各從事發處歸斷違者笞五十若違法將重囚移就輕囚多囚移就少囚者當處官司隨即收問仍申逹所管上司究問所屬違法移囚之罪若囚到不受者一日笞二十每一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
依告狀鞫獄
凡鞫獄須依所告本狀推問若於狀外别求他事撫拾人罪者以故入人罪論同僚不署文案者不坐 若因其告狀或應掩捕捜檢因而檢得别罪事合推理者不在此限
原告人事畢不放回
凡告詞訟對問得實被告已招服罪原告人别無待對事理隨即放回若無故稽留三日不放者笞二十毎三日加一等罪止笞四十
獄囚誣指平人
凡囚在禁誣指平人者以誣告人論其本犯罪重者從重論 若官吏鞫問獄囚非法栲訊故行教令誣指平人者以故入人罪論 若追徵錢粮逼令誣指平人代納者計所枉徴財物坐𧷢論其物給主 其被誣之人無故稽留三日不放回者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 若鞫囚而證佐之人不言實情故行誣證及化外人有罪通事傳譯畨語不以實對致罪有出入者證佐人减罪人罪二等通事與同罪
官司出入人罪
凡官司故出入人罪全出全入者以全罪論 若增輕作重减重作輕以所增减論至死者坐以死罪若斷罪失於入者各减三等失於出者各减五等並以吏典為首首領官减吏典一等佐貳官减首領官一等長官减佐貳官一等科罪 若囚未决放及放而還獲若囚自死各聽减一等
辯明寃枉
凡監察御史按察司辯明寃枉須要開具所枉事跡實封奏聞委官追問得實被誣之人依律改正罪坐原告原問官吏 若事無寃枉䑃朧辯明者杖一百徒三年若所誣罪重者以故出入人罪論所辯之人知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有司决囚等第
凡獄囚鞫問明白追勘完備徒流以下從各府州縣决配至死罪者在内聽監察御史在外聽提刑按察司審録無寃依律議擬轉逹刑部定擬奏聞回報直𨽻去處從刑部委官與監察御史在外去處從布政司委官與按察司官公同審决 若犯人反異家屬稱寃即便推鞫事果違枉同將原問原審官吏通問改正 其審録無寃故延不决者杖六十若明稱寃抑不為申理者以入人罪故失論
檢驗屍傷不以實
凡檢驗屍傷若牒到托故不即檢驗致令屍變及不親臨監視轉委吏卒若初復檢官吏相見符同屍狀及不為用心檢驗移易輕重增减屍傷不實定執致死根因不明者正官杖六十首領官杖七十吏典杖八十仵作行人檢驗不實符同屍狀者罪亦如之因而罪有増减者以失出入人罪論 若受財故檢驗不以實者以故出入人罪論𧷢重者計𧷢以枉法各從重論
决罰不如法
凡官司决人不如法者笞四十因而致死者杖一百均徵埋葬銀一十兩行杖之人各减一等其行杖之人若决不及膚者依驗所决之數抵罪並坐罪所由若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 若監臨之官因公事於人虗怯去處非法毆打及自以大杖或金刃手足毆人至折傷以上者减凡鬪傷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追埋葬銀一十兩其聽使下手之人各减一等並罪坐所由 若於人臀腿受刑去處依法决打邂逅致死及自盡者各勿論
長官使人有犯
凡在外各衙門長官及出使人員於所在去處有犯者所部屬官等不得輙便推問皆須申覆上司區處若犯死罪收管聽侯回報所掌印信鎖鑰發付次官收掌若無長官次官掌印者亦同長官違者笞四十
斷罪引律令
凡斷罪皆須具引律令違者笞三十若數事共條止引所犯罪者聽 其特㫖斷罪臨時處治不為定律者不得引比為律若輙引比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論
獄囚取服辯
凡獄囚徒流死罪各喚囚及其家屬具告所斷罪名仍取囚服辯文狀若不服者聽其自理更為詳審違者徒流罪笞四十死罪杖六十 其囚家屬在三百里之外止取囚服辯文狀不在具告家屬罪名之限
赦前斷罪不當
凡赦前處斷刑名罪有不當若處輕為重者當改正從輕處重為輕其常赦所不免者依律貼斷若官吏故出入者雖㑹赦並不原宥
聞有恩赦而故犯
凡聞知有恩赦而故犯罪者加常犯一等雖㑹赦並不原宥 若官司聞知有恩赦而故論决囚罪者以故入人罪論
徒囚不應役
凡鹽塲鐡冶拘役徒囚應入役而不入役及徒囚因病給假病已痊可不令計日貼役者過三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若徒囚年限未滿監守之人故縱逃回及容令雇人代替者照依囚人應役月日抵數徒役並罪坐所由受財者計𧷢以枉法從重論仍拘徒囚依律論罪貼役
婦人犯罪
凡婦人犯罪除犯姦及死罪收禁外其餘雜犯責付本夫收管如無夫者責付有服親屬隣里保管隨衙聽𠉀不許一槩監禁違者笞四十 若婦人懐孕犯罪應栲决者依上保管皆待産後一百日栲决若未産而栲决因而墮胎者官吏减凡鬬傷罪三等致死者杖一百徒三年産限未滿而栲决者减一等 若犯死罪聽令穏婆入禁㸔視亦聽産後百日乃行刑未産而决者杖八十産訖限未滿而决者杖七十其過限不决者杖六十失者各减三等
死囚復奏待報
凡死罪囚不待覆奏回報而輙處决者杖八十若已覆奏回報應决者聽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滿而行刑及過限不行刑者各杖六十 若立春以後秋分以前决死刑者杖八十 其犯十惡之罪應死及强盗者雖决不待時若於禁刑日而决者笞四十
斷罪不當
凡斷罪應决配而收贖應收贖而决配各依出入人罪减故失一等 若應絞而斬應斬而絞者杖六十失者减三等其已處决訖别加殘毁死屍者笞五十 若反逆縁坐人口應入官而放免及非應入官而入官者各以出入流罪故失論
吏典代寫招草
凡諸衙門鞫問刑名等項若吏典人等為人改寫及代寫招草增减情節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出入人罪論若犯人果不識字許令不干礙之人代寫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二
<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三
刑部十八
提調牢獄
諸司職掌
凡本部見問囚人設置司獄司監禁每月山東部案呈差委主事一員躬親提調一應牢獄各部每夜又各委官各㸃本部囚數應柙而柙應枷杻而枷杻應鎖鐐而鎖鐐將監門鎖閉牢固封鎖其總提牢官將鎖匙拘収督令司獄輪撥獄卒直更提鈴至天明各提牢官將監門鎖封看訖令司獄於總提牢官處闗領鎖匙眼同開鎖照依各部取囚勘合内名數㸃放出監各該獄卒管押赴部問畢隨即押回監収頃刻不得摘離左右務要内情不得外出外情不得内入使人知幽囚困苦之狀以頓挫其頑心又行提督司獄人等常加潔淨不致刑具顛倒獄囚飯食以時接逓母得作弊刁蹬其有寃抑不伸及淹禁日久不與决者提牢官審察明白呈堂整治
明令
凡牢獄禁繫囚徒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廢疾散收輕重不許混雜枷杻常須洗滌蓆薦常須鋪置冬設暖匣夏備凉漿無家屬者日給倉米一升冬給絮衣一件夜給燈油病給醫藥並令於本處有司係官錢粮内支放獄司預期申明闗給毋致缺悞有官者犯私罪除死罪外徒流鎖收杖以下散禁公罪自流以下皆散収司獄官常切拘鈐獄卒不得苦楚囚人提牢官不測㸃視違者禁子嚴刑斷罪獄官申達上司究治
凡各府司獄專管囚禁如有寃濫許令檢舉申明如本府不准直申憲司各衙門不許差占府州縣牢獄仍委佐貳官一員提調其男女罪囚須要各另監禁司獄官常切㸃視州縣無司獄去處提牢官㸃視若獄囚患病即申提牢官驗實給藥治療除死罪枷杻外其餘徒流杖罪囚人病重者開疎枷杻令親人入侍笞罪以下保管在外醫治病痊依律斷决如事未完者復收入禁即與歸結
事例
洪武十五年令獄囚貧不能自給者人給米日一升二十四年革去獄囚口糧 永樂元年按月劄委主事一員提調牢獄每日公同本部巡風官㸃視封監督令司獄人等嚴謹廵守至明查照各司取囚票帖判送司獄司㸃付皂𨽻押至該司問畢送監 正統十四年奏准每囚仍日給米一升及有𧷢罰破碎衣服應該變賣者分給穿用 成化十二年令有司支給官銀買辦藥餌送部療治囚人應用及令各處惠民藥局療治囚人
拘役囚人
諸司職掌
凡本部問擬刑名除真犯死罪的决外其餘笞杖徒流雜犯死罪應合准工者議擬明白審録允當𨳩付河南部本部置立文簿編成字號注冩各囚姓名年籍鄉貫住址并為事縁由工役年限日期分豁滿日充軍踈放終身工役凡遇修砌城垣街道修盖官員房屋及起築功臣墳塋等項其該衙門移文到部照依工作處所合用笞杖等囚撥付監工人員收領前去工役取訖領狀在卷本部一様造冊二本編冩字號并領去囚人姓名年籍鄉貫住址及為某事工役幾年幾日分豁滿日充軍踈放終身工役監工某人領去某處工作一本進赴内府一本咨發工部收照𠉀各囚工滿監工人員查理役過工程具呈工部計算無欠合准工滿比查原冊相同連人咨發本部又於原卷簿内查理相同然後具手本差官齎赴内府底冊内前件項下注銷明白合疎放者引赴御橋叩頭畢送應天府給引寧家合充軍者付發陜西部照籍編發
明令
凡徒役湖廣省所屬江北府州縣發興國鐡爐拘役江南府州縣發黄梅鐡爐拘役江西省所屬江東府州縣發新喻鐡爐拘役江西府州縣發進賢鐡爐拘役浙江省所屬犯徒者發兩淮鹽運司所屬鹽塲拘役江淮省所屬犯徒者發兩浙鹽運司所屬鹽塲拘役直𨽻府州江北府州縣發兩浙鹽運司所屬鹽塲拘役江南府州縣發兩淮鹽運司所屬鹽塲拘役
事例
洪武八年令雜犯死罪者免死工役終身徒流罪照年限工役官吏受𧷢及雜犯私罪當罷職役者發鳳陽屯種民犯流罪者鳳陽工役一年然後屯種 十五年令笞杖罪囚悉送滁州種苜蓿每一十十日 十六年令徒流笞杖罪囚代農民力役贖罪役十日准笞二十杖一十徒流各計年准之 三十五年徒罪囚人撥充國子監膳夫照年限拘役 又令罪囚工役笞罪毎等五日杖罪每等十日徒罪准所徒年月加以應杖之數流罪三等俱四年一百日雜犯死罪工役終身 永樂二年奏准徒流發充恩軍者於長安左右門造守衛官軍飯食於漢趙二府牧馬不充軍者充國子監膳夫將軍軍伴土工或於北京為民種田遵化炒鐡或自買船逓運或擺站運鹽笞杖罪止鑄錢准工 十一年令囚徒運糧無力者發天夀山種樹死罪終身徒流各照年限杖罪每等五百株笞罪毎等一百株 宣德二年令匠役雜犯死罪鎖鐐終身工役徒流笞杖罪論年限工役正統五年令囚犯無力贖罪者沿海邉衛旗軍舍餘
照舊例的决還役隨住陜西民雜犯死罪文職官吏知印承差𧷢罪滿貫照例發莊浪等衛安遠等逓運所充軍擺站其餘各處軍職旗軍舍餘笞杖的决雜犯死罪五年流罪四年徒罪照徒年限福建浙江山東發本處沿海貴州四川廣西雲南陜西湖廣發本處沿邊廣東發廣西沿邊江西南直𨽻發浙江金山衛沿海北直𨽻河南發宣府俱送總兵官處定撥衛所立功備禦哨瞭滿日發回衛所還職着役民人隂陽人等俱發附近衝要去處擺站 十三年令四川各井竈丁犯罪加役雜犯死罪者罰役五年流以下逓减年月俱於本井上工日加煎鹽三斤 天順四年令雲南罪囚雜犯死罪并徒流罪無力者解發各塲煎銀死罪五年流罪四年徒罪各照年限 成化十六年令問發運灰運炭等項罪囚有貧難無力監追半年之上運納不及者許赴所司告送原問衙門但係軍民舍餘及例該革去職役之人俱照例改撥做工擺站其例該復還職役之人有貧難情願做工者亦與改撥 𢎞治二年令内外徒罪囚犯不分軍民舍餘無力者俱决訖所犯杖數照徒年限發遣做工炒鐡等項科擬 十三年奏定凡天文生有犯竊盗掏摸搶奪等項亦刺字充警并雜犯死罪俱做工不在收贖之例 凡内府匠作犯該監守常人盗竊盗掏摸搶奪者俱問罪做工炒鐡等項其餘有犯徒流罪者拘役住支月糧 凡太常寺厨役但係訐告詞訟及因人連累問該笞杖罪名者納鈔畢仍送本寺着役徒罪以上及姦盗詐偽并有誤供祀等項不分輕重俱的决做工改撥光禄寺應役 凡樂户雜犯死罪無力做工流罪决杖一百拘役四年徒杖笞罪俱不的决止擬拘役滿日着役若犯竊盗掏摸搶奪等項亦刺字充警凡王府旗軍舍餘人等犯該笞杖者納鈔及杖罪以
上無力者在京俱做工在外俱發充儀從
囚人罪名一
諸司職掌
真犯死罪
律令
十惡 變亂成法
䑃朧奏啓 棄毁制書印信
漏泄軍情大事 强占良家妻女
背夫在逃改嫁
收父祖妾及伯叔母嫂弟婦
失誤軍機 殺傷來降人及逼勒逃竄
拒捕 激變良民失陷城池
造妖書妖言 盤詰姦細
强盗 盗制書印信
誣執翁姦 刼囚
白晝搶奪傷人 發塜見屍
畧人畧賣人因而傷人 奴婢毆罵家長
謀故鬪毆等項殺人 威逼期親尊長致死
妻妾毆夫篤疾 姦家長妻女
强姦 竊盗三犯
詐偽 誣告故入人死罪已决告謀逆不受理以致攻陷城池
罪囚反禁在逃 故禁故勘平人致死放火故燒人房屋盗財物者
邀取實封公文 從軍征討私逃再犯秋粮違限一年之上不足 三犯逃軍
師巫假降邪神及妄稱彌勒佛㑹
軍人私出外境擄掠傷人
死囚之子孫為父母等自殺
大誥
僧道不務祖風 説事過錢
冒解罪人 逸失
濫設吏卒
耆民赴京靣奏事務阻當者
擅立幹辦等項名色 閑民同惡
官吏下鄉 擅差職官
魚課擾民 經該不解物
不對闗防勘合 闗隘騙民
居處僣上用 市民為吏卒
造作買辦不與價 慶節和買
空引偷軍 臣民倚法為姦
官吏長解賣囚 寰中士夫不為君用
鄉民除患 阻當耆民赴京
雜犯死罪
律令
盗倉庫錢粮 官吏受𧷢過滿
稱訴寃枉借用印信封皮 私越冒度闗津出外境私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
投匿名文書告人罪 毆制使及本管長官折傷逓送逃軍妻小出京城 凌虐罪囚致死者
大誥
官民犯罪買重作輕或盡行買免
攬納户 安保
斷指誹謗
事例
洪武三十年定
决不待時
十惡 强盗
刼囚 激變良民失陷城池罪囚反獄在逃
告謀逆不受理以致攻陷城池
偽造制書寳鈔印信厯日等
秋後處决
詐偽 强姦
越皇城者 失誤軍機
䑃朧奏啓 朋姦欺罔
背夫在逃因而改嫁
收父祖妾及伯叔母嫂并弟婦
棄毁卷宗 説事過錢
更名易諱 盤詰姦細
發塜見屍 向宫殿射箭
奴婢毆家長 妻妾毆夫篤疾者
誣執翁姦 竊盗三犯
拒捕傷人 造妖書妖言
盗制書印信 拒捕
姦黨 從軍征討私逃再犯
守禦軍逃三犯 大臣專擅選官
强占良家妻女
經斷人䑃朧充當近侍及宿衛
漏泄軍情大事 邀取實封公文
放火故燒人房屋盗取財物
殺傷來降人及逼勒逃竄 持杖入宮殿門
畧人畧賣人因而傷人者 軍人私出外境擄掠傷人
阻當耆民赴京 誣告一二十人
從車駕而逃百户以上 謀故鬪毆等項殺人
棄毁制書印信 威逼期親尊長致死
交結近侍官員 故禁故勘平人致死
宫殿造作罷不出 在京偷盗詐騙犯姦
擅入御膳御在所 死罪工役充軍在逃
白晝搶奪傷人者 擅開閉皇城門者
故入人死罪已决 誣告人死罪已决者
工役終身
逸夫 變亂成法
朝見留難 私鑄銅錢
交結安置 居處僣用
空引偷軍 閑民同惡
官吏下鄉 受財故縱
鄉民除惡 擅差職官
冒解罪人 慶節和買
闗隘騙民 濫設吏卒
興販畨貨 長解賣囚
不立文案 盗内府財物
市民為吏卒 經該不解物
盗倉庫錢粮 僧道不務祖風
臣民倚法為姦 師巫假降邪神
官吏受𧷢過滿
軍官犯死罪不請㫖論功上擬
妄立幹辦等名 造作買辦不與價
内府交納餘剰金帛擅將出外
私將人口軍器出外境及下海
秋粮違限一年之上 稱訴寃枉借用印信封皮容留恩軍撥置寫發 私越冒度闗津出外境者投匿名文書告人罪者 毆制使本管長官拆傷者逓送逃軍妻女出京城 衝突儀仗并訴事不實姦家長妻女
死囚之子孫為祖父母等自殺
永樂元年定
遷發種田
棄毁官文書 漏泄事情
脫漏户口 人户以籍為定
收留迷失子女 隠蔽差役
主保小里長 逃避差役
欺隠田粮 檢踏災傷錢粮
盗賣田宅 盗種官民田
棄毁器物稼穡等 男女婚姻
僧道娶妻 典雇妻女
出妻 逐壻嫁女
居䘮嫁娶 强占良家妻女
良賤為婚姻 嫁娶違律主婚媒人
鈔法 𭣄納税粮官物
隠匿入官家財 鹽法
舶舟匿貨 違禁取利
費用受寄財物 把持行市
服舍違式 私賣戰馬
私藏應禁軍器 私越冒度闗津
詐冒給路引 闗津留難
逓送逃軍妻女出京城 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
宰殺馬牛 隠匿孳生官畜産
邀取實封 盗各衙門官文書
盗闗防印記 盗園陵樹木
常人盗倉庫錢粮 竊盗
恐嚇取財 詐欺官司取財
發塜 盗賊窩主
採生折割人 造畜蠱殺人
同謀共毆人因而致死 殺子孫及奴婢圖頼人
威逼人致死 尊長為人殺私和
拒毆追攝人 威力制縛人
奴婢毆家長 罵制使及本管長官
奴婢罵家長 越訴
誣告 干名犯義
教唆詞訟 受𧷢
有事以財請求 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
家人求索 因公擅科歛
尅留盗𧷢 詐為制書
詐病死傷避事
詐傳三品四品衙門官言語
教誘人犯法 犯姦
縱容妻妾犯姦 親屬相姦
賭博 囑託公事
放火燒毁人房屋 罪人拒捕
獄囚脱監及反獄在逃 知情蔵匿罪人
囚應禁而不禁 獄囚誣指平人
盗决河防 侵占官街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三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四
刑部十九
囚人罪名二〈𢎞治十年定〉
凌遲處死
謀反及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
謀殺祖父母父母及期親尊長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已殺者
奴婢及雇工人謀殺家長及家長之期親外祖父母已殺者罪與子孫同
妻妾因姦同謀殺死親夫者
妻妾謀殺故夫祖父母父母已殺者
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
採生折割人者
妻妾故殺夫者
弟妹故殺兄姊若姪故殺伯叔父母姑及外孫故殺外祖父母者
奴婢毆殺家長者若故殺家長之期親及外祖父母者雇工人故殺家長及家長之期親若外祖父母者
斬罪
收父祖妾及伯叔母
謀反大逆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謀反大逆知情故縱隠藏者
謀叛但共謀者不分首從
逃避山澤拒敵官兵者
盗大祀神祇御用祭器等物及享薦玉帛之屬者盗制書及起馬御寳聖㫖起船符驗者
盗乘輿服御物
强盗得財者不分首從
以藥迷人圖財者罪同强盗不分首從
强盗窩主造意分𧷢者若共謀者行而不分𧷢及分𧷢而不行謀殺人因而得財者同强盗不分首從
部民謀殺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謀殺本管指揮千户百户吏卒謀殺本部五品以上長官已殺者
謀殺緦麻以上尊長已殺者
謀殺祖父母父母及期親尊長外祖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已行者
奴婢及雇工人謀殺家長及家長之期親外祖父母已行者若緦麻以上親已殺者罪與子孫同
妻妾謀殺故夫之祖父母父母已行者
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為從者
採生折割人為從者若已行而未曾傷人者
造畜蠱毒殺人及教令者 造魘魅符書呪詛殺人者部民毆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毆本管指揮千户百户吏卒毆本部五品以上長官死者
毆受業師死者 奴婢毆家長死者
雇工人毆家長死者 妻妾毆夫死者
卑㓜毆本宗小功大功兄姊尊屬死者
弟妹毆兄姊若姪毆伯叔父母姑及外孫毆外祖父母死者
子孫毆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毆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妻妾毆夫之期親以下尊長死者與夫毆同
妻妾毆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姦小功以上親强者
姦從祖祖母姑在室從祖伯叔母從父姊妹母之姊妹及兄弟妻兄弟子妻强者
姦父祖妾伯叔母姑姊妹子孫之婦兄弟之女及與和者
奴及雇工人姦家長妻女者
絞罪
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婦者
謀叛知情故縱隠蔵者若謀而未行為首者
逃避山澤不服追喚者
部民謀殺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謀殺本管指揮千户百户吏卒謀殺本部五品以上長官已傷者
謀殺緦麻以上尊長已傷者
奴婢及雇工人謀殺家長之緦麻以上親已傷者罪與子孫同
妻妾毆夫至篤疾者
卑㓜毆本宗小功大功兄姊尊屬篤疾者
弟妹毆兄姊若姪毆伯叔父母姑外孫毆外祖父母刃傷及折肢瞎一目者
罵祖父母父母及妻妾罵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妻妾罵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子孫告祖父母父母妻妾告夫之祖父母父母誣者姦從祖祖母姑在室從祖伯叔母姑從父姊妹母之姊妹及兄弟妻兄弟子之妻及與和者
真犯死罪秋後處决
斬罪
凡官員大臣專擅選用者
大臣親戚非奉特㫖除授官職者
文官非有大功勲所司䑃朧奏請封公侯爵者當該官吏及受封之人
姦邪進䜛言左使殺人者
犯罪該死巧言諌免暗邀人心者
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
刑部及大小各衙門官吏不執法律聽從上司官主使出入人罪者
諸衙門官吏及士庶人等上言宰執大臣德政者諸衙門官吏與内官及近侍人員互相交結漏泄事情夤縁作弊扶同奏啓者
官吏人等挾詐欺公妄生異議變亂成法者
棄毁制書及起馬御寳聖㫖起船符驗各衙門印信及夜廵銅牌者
奏事及當該官吏若有規避増减𦂳闗情節䑃朧奏准施行者
聞知調兵討襲外畨及收捕反逆賊徒機宻大事漏泄於敵人者
近侍官員漏泄機宻重事於人者
增减官文書因而失誤軍機者無問故失漏使印信因而失誤軍機者
販私鹽拒捕者
儀禮司將應朝見官員人等留難不即引見者
百工技藝之人應有可言之事亦許奏聞各衙門但有阻當者
向太廟太社及宮殿射箭放彈投擲磚石傷人者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偽造者
在京被極刑家屬并經斷人䑃朧充當近侍及宿衛守把皇城京城門禁者當該官司聽囑及受財容令充當者
貪取來降人財物因而殺傷人及中途逼勒逃竄者飛報軍情隠匿不速奏聞因而失誤軍機者
邉將取索軍器錢糧等物不即奏聞及不依式申報因而失誤軍機者
軍器糧草臨敵缺乏及承調遣不依期䇿應告報軍期違限因而失誤軍機者
軍臨敵境托故違期三日不至者
邊將不固守及守偹不設計因而失陷城寨者
與賊臨境望高廵哨之人失於飛報以致陷城損軍者官軍臨陣先退及圍困敵城而逃者
軍人私出外境虜掠傷人為首者
於已附地靣虜掠者不分首從
守禦官致有所部軍人反叛棄城而逃者
牧民官激變良民失陷城池者
軍器輙棄毁者二十件以上
犯夜拒捕及打奪因而毆人致死者
境内姦細走透消息於外人及境外姦細入境内探聽事情接引起謀之人
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因而走漏事情者
實封公文中途邀截取回者
出使馳驛違限因而失誤軍機者
調遣軍馬及報軍務軍情文書故不遣使給驛因而失誤軍機者
軍需管送違限以致臨敵缺乏失誤軍機者
造䜟緯妖書妖言及傳用惑衆者
盗各衙門印信及夜廵銅牌者
竊盗拒捕及殺傷人者因盗而姦者
刼囚者
私竊放囚人逃走因而殺人者
官司差人追徴錢糧勾攝公事及捕獲罪人聚衆打奪因而殺人及聚至十人為首者
白晝搶奪傷人者
略誘略賣良人因而殺人者
卑幼發尊長墳塜開棺槨見屍者若棄屍賣墳地者毁棄緦麻以上尊長死屍者
子孫毁棄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棄毁家長死屍者
謀殺人造意者
奉制命出使而官吏謀殺已殺者
因姦同謀殺死親夫者姦夫
用毒藥殺人者
故殺者〈餘條以故殺論者依此〉
故用蛇蝎毒蠱咬傷人因而致死者
庸醫故違本方詐療疾病取財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藥殺人者
因姦盗而威逼人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親而毆死者
奉制命出使而官吏毆之至死者
吏卒毆本部六品以下長官佐貳官首領官死者首領官及屬官佐貳官毆長官死者
官司差人追徴錢粮勾攝公事而毆死者
奴婢毆良人死者
奴婢毆家長之期親及外祖父母傷者
奴婢毆家長之緦麻小功大功親死者
雇工人毆家長之期親若外祖父母死者
雇工人毆家長之緦麻小功大功親死者
妾毆正妻死者 毆妻之父母死者
卑幼毆本宗緦麻及外姻緦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屬死者
妻妾毆夫之緦麻尊長至死者
毆繼父至死者
告謀反叛逆官司不即受理掩捕以致聚衆攻陷城池及刼掠人民者
詐為制書及増减者 詐傳詔㫖者
各衙門當該官吏將奏准合行事理妄稱奉㫖追問者偽造諸衙門印信及厯日符驗夜廵銅牌茶鹽引者偽造寳鈔不分首從及窩主若知情行使者
詐假官假與人官者
詐稱内使及都督府四輔諌院等官六部監察御史按察司官在外體察事務扇惑人民者
近侍之人在外詐稱私行體察事務扇惑人民者姦緦麻親及妻若妻前夫之女及同母異父姊妹强者姦從祖祖姑出嫁從祖姑强者
男婦誣執親翁及弟婦誣執夫兄欺姦者
姦家長緦麻以上親及妻妾强者
放火延燒官民房屋及積聚之物因而盗取財物者放火故燒官民房屋及公廨倉庫係官積聚之物者
犯罪拒捕殺人者 罪人反獄在逃者
故勘平人因而致死者
死囚令人自殺子孫為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為家長者
絞罪
棄毁官文書事干軍機錢糧者
强奪良家妻女姦占為妻妾者配與子孫弟姪家人者背夫逃走因而改嫁者
税糧違限一年之上不足提調部糧官吏
以私債强奪人妻妾子女因而姦占婦女者
師巫假降邪神
一應左道亂正之術扇惑人民為首者
擅入御膳所及御在所
不係宿衛應直合帶兵仗之人但持寸刃入宮殿門内者
從車駕行而逃百户以上
在宫殿内營造至申時分照數㸃出其不出者
至夜持杖入殿門者
内使私將兵器入宮殿門内者
向太廟及宮殿射箭放彈投甎石者
越皇城者 皇城門非時擅開閉者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靣詐帶朝𠫵及在外詐稱官員名號有所求為者
私役軍人出境因而致死者或被賊拘執至三名者官軍征討私逃再犯 軍人在逃三犯
犯夜拒捕及打奪因而毆人至折傷以上者
越度沿邉關塞因而出外境者
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者
盗各衙門官文書事干軍機錢糧者
私盗放囚人逃走因而傷人者
官司差人追徵錢糧勾攝公事及捕獲罪人聚衆打奪因而傷人者及聚至十人下手致命者
竊盗三犯掏摸罪同
略誘略賣良人因而傷人者
發塜開棺槨見屍者
子孫於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於家長墳墓因熏狐狸燒屍者
謀殺人從而加功者若傷而不死造意者
奉制命出使而官吏謀殺已傷者
姦夫自殺其夫姦婦雖不知情
鬬毆殺人者〈餘條以鬪毆論者依此〉
同謀共毆人因而致死下手者
以他物置人耳鼻并孔竅中及屏去人服食至死者威逼期親尊長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親而毆之篤疾者
奉制命出使而官吏毆之及部民毆本屬知府知州知縣軍士毆本管指揮千户百户吏卒毆本部五品以上長官折傷者若毆六品以下長官佐貳官首領官篤疾者
首領官及屬官佐貳官毆長官篤疾者
官司差人追徵錢糧勾攝公事而毆至篤疾者
以威力制縛人及私家拷打監禁因而致死者
奴婢毆良人至篤疾者
良人毆他人奴婢若死及故殺者
故殺緦麻小功親奴婢者
毆緦麻小功大功親雇工人至死及故殺者
奴婢過失殺家長者若毆家長之期親及外祖父母者雇工人毆家長及家長之期親若外祖父母折傷者家長及家長之期親外祖父母故殺雇工人者
妾毆正妻至篤疾者 夫毆妻至死者
毆妻之父母至篤疾者
卑幼毆本宗緦麻及外姻緦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屬至篤疾者
尊長毆卑㓜緦麻小功大功至死者故殺同堂弟妹堂姪及姪孫者
嫡繼慈養母殺子孫致令絶嗣者
妻毆卑屬至死者 故殺夫之兄弟子者尊長毆卑幼之婦妾至死者
毆妻前夫之子至死者 奴婢罵家長者
投匿名文書告言人罪者
誣告人因而致死隨行有服親屬一人者
詐偽制書及増减未施行者
詐偽將軍總兵官五府六部都察院都指揮使司内外各衛指揮使司守禦千户所文書套畫押字盗用印信及空紙用印者
詐傳皇后懿㫖皇太子親王令㫖者
私鑄銅錢者 强姦者
姦從祖祖姑出嫁從祖姑者
姦親屬妾强者
奴及雇工人姦家長之期親若妻者
失火延燒宗廟及宮闕者
犯罪拒捕毆人至折傷以上者
官吏懐挾私讎故禁平人因而致死者
獄卒凌虐罪囚尅减衣糧因而致死者
獄卒以金刃及他物與囚致囚反獄及殺人者
雜犯死罪
斬罪
内府承運庫交割餘剰之物䑃朧擅將出外者
稱訴寃枉借用印信封皮入逓借者及借與者
盗内府財物者
監守自盗倉庫錢糧等物不分首從併贓論罪四十貫〈餘條以監守自盗論者依此〉
絞罪
軍官犯罪不請㫖上議當該官吏
車駕行處軍民衝入儀仗内者
衝入儀仗内訴事不實者
在京守禦官軍逓送逃軍妻女出京城者
常人盗倉庫錢糧等物不分首從併𧷢論罪八十貫〈餘條以常人盗官物論者依此〉
塜先穿陷及未殯埋開棺槨見屍者
官吏受財枉法有禄人八十貫無禄人一百二十貫〈餘條以枉法論者依此〉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四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五
刑部二十
申明誡諭
諸司職掌
凡貪官汚吏玩法頑民有犯罪名各該部分取問明白議擬審允依律發落外將各人所犯情由罪名開付廣西部明立文案照依原犯情罪備榜差人發去各囚原籍張掛申明誡諭其欽依戴罪官員各該部分自行備榜發去原籍任所張掛曉諭取各囚原籍任所官司回文到部完卷
官吏過名
諸司職掌
凡本部十二部遇有問失出入人罪躭悞公事含糊行移等項一應犯該公罪官吏該笞者官収贖吏移付廣西部紀録𠉀一季終照數𩔖决杖罪以上并取到各衙門官公罪招伏各部亦開付廣西部明立文案𠉀年終案呈通咨吏部紀録通考黜陟
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詔有司官凡犯過誤者初犯至三犯皆問罪復職許令改過自新 三十二年奏准官吏行移錯誤果有害於事者官収贖吏毎季𩔖决不必附過永樂二十二年令内外官貪𧷢者並録其罪名于官以便稽考 正統九年𠡠禮部三法司春陽肇序萬物咸新在京文武官員除𧷢罪外自正統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以前所犯過名紀録在官者悉與湔除俾奉公守法成化十七年奏准各處吏典有犯公罪問該還役者
係在京衙門仍行查抄招由在外各衙門備抄原問畧節招由俱轉行本處布政司及直𨽻府州年終造冊𩔖繳兩京吏部以憑查考 𢎞治十一年奏准南京各衙門文武官員過名照在京事例湔除
𩔖填勘合
諸司職掌
凡本衙門遇有追𧷢提人合行下各布政司直𨽻府州追問刑名并取招斷决等項開寫犯人姓名鄉貫住址𧷢物名項并備細縁由移付廣東部置立文簿逐件附寫毎布政司府州𩔖至四五件六七件案呈本部照依原編定字號勘合文簿將案呈事件通具手本差官於原編底簿内附寫明白前赴内府刑科闗填勘合完備領回本部押字用印照㑹布政司劄付直𨽻府州施行
事例
洪武二十九年令本部毎司各設勘合卷其各項卷内遇有應行下各布政司及直𨽻府州者俱付該司自行𩔖填勘合其有不係所𨽻地方開付該𨽻司分轉行三十二年令本部各司勘合仍付廣東清吏司𩔖填毎年終各布政司直𨽻府州將奉到勘合開立前件責差該吏齎送赴部註銷
抄劄
諸司職掌
凡本部各子部凡問擬犯該姦黨等項合抄劄者明白具本開寫某人所犯合依某律該某罪財産人口合抄入官牒發大理寺審録平允回報各部備由開寫犯人鄉貫住址明白案呈本部具手本赴内府刑科填批差人前去抄劄户下成丁男子如法枷杻同抄到人口金銀細軟馬騾驢羊差人解部如前該庫進納麄重什物變賣價鈔牛隻農具入官并田地房屋召人佃賃照例當差
應合抄劄
律令
姦黨 謀反大逆
姦黨惡 造偽鈔
殺一家三人 採生折割人為首
大誥
𭣄納户 安保過付
詭寄田糧 民人經該不解物
洒派抛荒田土 倚法為姦
空引偷軍 黥刺在逃
官吏長觧賣囚 寰中士夫不為君用
明令
凡犯罪應合籍沒家産除謀反叛逆外其餘遇革者革前未曽抄劄到官革後原免革前已抄劄者沒官凡犯籍沒者除反叛外其餘罪犯止沒田産孳畜凡籍沒犯人家産田地内有祖先墳塋者不在抄劄之限
事例
洪武十七年令各處抄劄人口家財就觧本處衛分成丁男子同妻小収充軍役其餘人口給與軍官為奴金銀珠翠本處官司收貯年終𩔖觧馬匹令本衛收養給與無馬軍人騎坐牛隻給與有屯去處屯種無屯去處并一應孳畜麄重物件就行變賣價錢於有司該庫交收 二十一年令謀逆姦黨造偽鈔等項沒其貲産丁口其餘止收貲産仍以農器耕牛還之 二十四年令各處抄劄觧到罪人家屬有成丁者隨營無成丁者依親俱送大理寺再審續將抄來金銀等項并麄重什物變賣鈔貫通行解部俱不動原封就令彼處原解人役徑送内府該庫進納同本部填寫勘合出給長單二紙齎獲批單字號回部查照相同方行附卷將原差人批𢌞原籍官司備照 二十八年奏准抄劄遷發律與大誥該載者宜從法司遵守其餘榜文條例該抄劄遷發者止罪本身存留户下人口種田納粮當差 二十九年議准抄劄提人革去所差旗軍令當該衙門出批差散騎或舍人齎批徃所在有司比號着落附近衛所差撥旗軍眼同有司抄提到官就令原差旗軍解至該衙門仍令親齎家財一同引奏發落如有合提𦂳關人數及無軍衛去處臨期請㫖差觧
獄具
諸司職掌
凡司獄司所設一應獄具山東部掌行務要較勘如法或有損壊案呈本部官為修理置辦
事例
洪武二十年令焚錦衣衛非法獄具悉以所繫囚送本部審理 二十八年詔本部將合用獄具依法較定與諸司遵守敢有仍前不遵者就用非法獄具處治皂𨽻祇禁輙便聽從行使者一體處死聽使之際如曾用言陳告長官不從皂𨽻祇禁不坐 成化七年刑科奏准凡問刑衙門務要欽遵律定獄具不許擅用梃棍夾棍腦篐烙鐡等項非法重刑敢有故違擅用者事發問作酷刑官送吏部奏請定奪 十一年申明禁約除人命强竊盗并犯該死罪者須用嚴刑究問外其餘有犯輕罪問刑官擅用法外獄具照例拿問 𢎞治十三年議准内外問刑衙門除應問死罪并竊盗搶奪重犯須用嚴刑考訊外其餘止用鞭朴常刑若酷刑官員不論情罪輕重輙用梃棍夾棍腦篐烙鐡等項刻刑具如一封書䑕彈筝欄馬棍等項名色或灌鼻簽指及用徑寸懶竿不去稜節竹片亂打或打脚踝或鞭脊背若但傷人不曽致死者不分軍民職官俱奏請降級調用因而致死者俱發原籍為民如因公事考訊笞杖臀腿去處致死者依律科斷不在此例
明律
笞
大頭徑二分七釐小頭徑一分七釐長三尺五寸 以小荆條為之須削去節目用官降較板如法較勘毋令觔膠諸物裝釘應决者用小頭臀受
杖
大頭徑三分二釐小頭徑二分二釐長三尺五寸 以大荆條為之亦須削去節目用官降較板如法較勘毋令觔膠諸物裝釘應决者用小頭臀受
訊杖
大頭徑四分五釐小頭徑三分五釐長三尺五寸 以荆杖為之其犯重罪贓證明白不服招承明立文案依法栲訊臀腿分受
枷
長五尺五寸頭濶一尺五寸以乾木為之死罪重二十五斤徒流重二十斤杖罪重一十五斤長短輕重刻誌其上
杻
長一尺六寸厚一寸 以乾木為之男子犯死罪者用杻犯流罪以下及婦人犯死罪者不用
鐡索
長一丈 以鐡為之犯輕罪人用
鐐
連環共重三斤 以鐡為之犯徒罪者帶鐐工作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五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六
刑部二十一
南京刑部見今十三司帶管衙門
浙江清吏司
大名公主府 光華郡主府
魏國公 英國公
寧陽侯 廣恩伯
廣寧伯 襄城伯
安平伯 新寧伯
興安伯 安順伯
南京中軍都督府 南京神䇿衛
南京留守中衛 南京廣洋衛
南京和陽衛 南京瀋陽右衛
南京金吾前衛
江西清吏司
汝陽公主府 南京前軍都督府
南京都察院 南京龍驤衛
南京天䇿衛 南京龍江左右二衛
直𨽻廬州府 直𨽻武清衛
直𨽻宣州衛 直𨽻廬州衛
直𨽻九江衛 直𨽻六安衛
萬全都司龍門衛
福建清吏司
寧國公主府 南康公主府
南京户部 南京太僕寺
南京應天衛 孝陵衛
南京金吾後衛 南京牧馬千户所
直𨽻常州府 直𨽻廣徳州
直𨽻定邊衛 直𨽻開平中屯衛
萬全都司美峪千户所
山東清吏司
趙府 周府
瀋府 韓府
安府 寧府
魯府 大成公主府
咸寧大長公主府 信國公
陽武侯 彭城伯
南京兵部 南京尚寳司
南京㑹同館 南京左軍都督府
南京羽林右衛 南京瀋陽左衛
皇陵衛 直𨽻鳳陽府
直𨽻滁州 直𨽻滁州衛
直𨽻沂州衛 直𨽻宿州衛
直𨽻泗州衛 直𨽻壽州衛
直𨽻懐逺衛 中都留守司
鳳陽衛 長淮衛
留守中左二衛 大寧都司保定後衛
萬全都司龍門千户所
四川清吏司
臨安公主府 南京工部
南京僧録司 南京道録司
南京府軍衛 南京廣武衛
南京金吾左衛 直𨽻大名府
直𨽻松江府 直𨽻金山衛
萬全都司懐來衛 懐安衛
山西清吏司
懐慶公主府 南京翰林院
南京欽天監 南京南城兵馬司
南京北城兵馬司 南京旗手衛
南京龍虎衛 南京英武衛
南京龍虎左衛 南京金吾右衛
南京驍騎右衛 直𨽻鎮江府
直𨽻鎮江衛 直𨽻徐州
直𨽻徐州衛 直𨽻瀋陽中屯衛
湖廣清吏司
安慶公主府 成國公
保定侯 隆平侯
鎮遠侯 永康侯
豐城侯 成山伯
榮昌伯 忻城伯
南京右軍都督府 南京虎賁右衛
南京留守右衛 南京水軍右衛
南京江淮衛 南京濟川衛
直𨽻池州府 直𨽻寧國府
直𨽻宣州衛 直𨽻定州衛
大寧都司茂山衛 萬全都司保安左右二衛
廣東清吏司
汝寧公主府 應天府
南京錦衣衛 南京飛熊衛
南京府軍左衛 南京水軍左衛
南京虎賁左衛 南京留守左衛
直𨽻隆慶州
廣西清吏司
永安公主府 含山公主府
南京通政使司 南京中兵馬司
南京羽林前後二衛 南京鎮南衛
直𨽻徽州府 直𨽻安慶府
直𨽻安慶衛 直𨽻新安衛
直𨽻通州衛 直𨽻隆慶衛
直𨽻通州左右二衛 萬全都司隆慶左右二衛
河南清吏司
永平公主府 南京禮部
南京光禄寺 南京太常寺
南京鴻臚寺 南京中書舍人
南京國子監 南京東城兵馬司
南京武德衛 南京羽林左衛
南京留守後衛 南京府軍右衛
南京教坊司 直𨽻揚州府
直𨽻州衛 直𨽻淮安府
直𨽻淮安衛 直𨽻儀真衛
直𨽻髙郵衛 直𨽻寧山衛
陜西清吏司
忠勇王 定國公
廣平侯 安逺侯
西寧侯 武安侯
泰寧侯 清平伯
遂安伯 應城伯
安鄉伯 廣義伯
忠勤伯 南京後軍都督府
南京大理寺 南京行人司
南京西城兵馬司 南京豹韜衛
南京横海衛 南京興武衛
南京府軍後衛 南京鷹揚衛
南京豹韜左衛 南京江隂衛
直𨽻太平府 直𨽻建陽衛
貴州清吏司
永嘉公主府 南京吏部
直𨽻蘇州府 直𨽻順德府
直𨽻保定府 直𨽻河間府
直𨽻真定府 直𨽻太倉衛
直𨽻河間衛 直𨽻天津衛
直𨽻蘇州衛 直𨽻開平衛
直𨽻遵化衛 直𨽻薊州衛
直𨽻鎮朔衛 直𨽻徳州衛
直𨽻涿鹿衛 直𨽻天津左右衛
直𨽻興州中左右前後五衛
直𨽻忠義中衛 直𨽻梁城千户所
萬全都司保定衛 永寧衛
宣府左右二衛 廣昌千户所
雲南清吏司
常寧公主府 黔國公
順天府 南京太醫院
直𨽻廣平府 直𨽻永平府
直𨽻潼闗衛 直𨽻鎮海衛
直𨽻真定衛 直𨽻永平衛
直𨽻撫寧衛 直𨽻東勝左右衛
直𨽻盧龍衛 直𨽻大同中屯衛
大寧都司營州左右中前後五屯衛
寛河千户所 萬全都司萬全左右衛
事例
凡南京法司問擬該决重囚永樂間連人卷𩔖解北京該部審奏裁决宣德以後免解京止送南京大理寺審允本寺𩔖奏奉欽依回文到部其决不待時者本部即行覆奏秋後處决者監𠉀秋分後覆奏各㑹官審决不三覆具奏
凡審録重囚本部照天順二年事例毎嵗霜降後但有該决重囚㑹南京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錦衣衛堂上官并六科於太平門外法司公舘審録其情真矜疑等項俱奏請裁决
凡處决重囚不及十名者具本回奏十名以上照舊令本部及御史錦衣衛監决官赴京復命
凡南京法司提問職官不論品級俱具奏請㫖
凡南京法司問理刑名宣德二年令止理京城軍民詞訟在外者不許准理
凡南京軍民詞訟𢎞治元年奏准但有附近常鎮等府縣滁州等州衛人証干連必須提對者量提緊闗人犯責對歸結其有革爵者之子孫徑自拘問
凡本部問完强盗得財斬罪人犯𢎞治二年奏准照在京事例霜降以後一體㑹官審録仍在𩔖奏待報處决若有矜疑奏請定奪
凡南京内官内使有犯𢎞治三年奏准情輕者暫發南京錦衣衛知在
凡守衛軍士見上直有罪犯深重者法司行該管衙門押送問罪不許擅拏其該管官司亦不許占恡遲悞以致脫逃
凡内外守偹衙門軍民詞訟𢎞治元年奏准除所屬軍衛及營厰不係緊闗重事許令受理及有舊例應准理者照舊若事情頗重及干碍民間或原無事例者不許一槩濫受悉令經由南京通政司告送法司施行十五年奏准守偹衙門有不該受理詞訟而輙與准行者許承行衙門叅奏如或轉相容隠聽南京科道官糾舉凡内外守偹衙門受理詞訟若告二事以上内一事該理者止理一事其不該理者立案不行若原在守偹衙門告理未曽審斷而被告又赴法司告理者案𠉀併問或原告在法司未結而被告又赴守偹衙門告理者亦就連人通送法司問結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六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七
工部一
諸司職掌
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百工山澤之政令其屬有四曰營部虞部水部屯部
後改營部為營繕虞部為虞衡水部為都水屯部為屯田俱稱清吏司
營繕清吏司
諸司職掌
郎中員外郎主事掌經營興造之衆務
營造一
營繕所掌工役有内府造作王府制度及儀仗城垣等項今備列于後
内府造作
諸司職掌
凡内府宫殿門舍墻垣如奉㫖成造及修理者必先委官督匠度量材料然後興工其工匠早晩出入姓名數目務要㸃閘闗察機宻所計物料并各色人匠明白呈禀本部行移支撥其合用竹木𨽻抽分竹木局磚瓦石灰𨽻聚寳山等窑冶硃漆彩畫𨽻營繕所丁線等項𨽻寳源局設若臨期輪班人匠不敷奏聞起取撮工
事例
洪武十一年令凡在京工匠上工者日給柴米塩菜歇工者停給 二十四年令工匠役作内府者量其勞力日給鈔貫 永樂四年營建北京宫殿遣大臣詣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山西督軍民採木及督北京軍民匠造磚瓦徴天下諸色匠作在京諸衛及河南山東陜西山西都司中都留守司直𨽻各衛選軍士河南山東陜西山西等布政司直𨽻鳳陽淮安州廬州安慶徐州和州選民丁俱限明年五月赴北京聽役半年更代 五年令各處上工人匠俱照舊印綬監起牌上工不許擅自撥取 八年令内府上工人匠一牌上止寫一人名字不許雙名相合 十九年令内府尚衣司禮司設等監織染針工銀作等局南京帶來人匠毎月支粮三斗無工住支 宣徳七年令各衛軍匠内府上工者分為兩班月支粮五斗 九年𠡠内府各監局内官内使等凡在内各衙門修造必明白具奏有擅為者悉處重罪又令内官監工匠月支粮五斗上工之日光禄寺仍
給飯食 正統元年令巾帽局撮工人匠月支米三斗工完住支 五年令各處起取營造軍匠月支口粮三斗外其原籍月粮一石内又扣除三斗於見役處添支景泰元年令在京各監局及各厰上工軍匠光禄寺
不闗飯者月支米一石闗飯者五斗 三年令兵仗局攅造軍器軍匠仍支米五斗民匠四斗 天順元年令司設監各色軍匠月支米五斗 令燕山前等衛人匠於尚衣監上工者添支月粮一斗 令御馬監軍匠添支月粮一斗民匠餘丁月支粮三斗 二年令錦衣等衛及順天府軍匠添支月粮為五斗 本年令内官監軍匠添支月粮一斗民匠餘丁上工日闗與飯食 又令司禮監軍匠月支粮三斗 成化九年令錦衣衛鎮撫司髙手軍匠月支粮一石 十年令内承運庫人匠鋪户月支粮二斗 十二年令軍器鞍轡局軍匠月支米五斗 又令修理城軍匠毎月添支口粮二斗民匠三斗旗軍并不係食粮隂陽生一斗 令留守等衛餘丁印綬監習學匠藝者月支米三斗
親王府制
明祖訓
凡諸王宫室並依已定格式起盖不許犯分
凡諸王宫室並不許有離宫别殿及臺榭遊翫去處
事例
洪武四年議定凡王城髙二丈九尺下濶六丈上濶二丈女墻髙五尺五寸城河濶十五丈深三丈正殿基髙六尺九寸月臺髙五尺九寸正門臺髙四尺九寸五分廊房地髙二尺五寸王宫門地髙三尺二寸五分後宫地髙三尺二寸五分正門前後殿四門城樓飾以青緑㸃金廊房飾以青黑四門正門以紅漆金塗銅釘宫殿窠拱攅頂中𦘕蟠螭飾以金邉𦘕八吉祥花前後殿座用紅漆金蟠螭帳用紅綃金蟠螭座後壁則𦘕蟠螭彩雲立社稷山川壇于王城内之西南宗廟于王城内之東南後改蟠螭為龍 七年定親王所居前殿名承運中曰圓殿後曰存心四城門南曰端禮北曰廣智東曰體仁西曰遵義 九年定親王宫殿門廡及城門樓皆覆以青色琉璃瓦 十一年定親王宫城周圍三里三百九步五寸東西一百五十丈二寸五分南北一百九十七丈二寸五分 𢎞治八年定王府制前門五間門房十間廊房一十八間端禮門五間門房六間承運門五間前殿七間周圍廊房八十二間穿堂五間後殿七間家廟一所正房五間廂房六間門三間書堂一所正房五間廂房六間門三間左右盝頂房六間宫門三間廂房一十間前寢宫五間穿堂七間後寢宫五間周圍廊房六十間宫後門三間盝頂房一間東西各三所每所正房三間後房五間廂房六間多人房六連共四十二間漿糨房六間净房六間庫十間山川壇一所正房三間廂房六間社稷壇一所正房三間廂房六間宰牲亭一座宰牲房五間儀仗庫正房三間廂房六間退殿門三間正房五間後房五間廂房十二間茶房二間净房一間世子府一所正房三間後房五間廂房十六間典膳所正房五間穿堂三間後房五間廂房二十四間庫房三連二十五間馬房三十二間盝頂房三間後房五間廂房六間養馬房一十八間承奉司正房三間廂房六間承奉歇房二所毎所正房三間厨房三間廂房六間六局共房一百二間毎局正房三間後房五間廂房六間厨房三間内使歇房二處毎處正房三間厨房六間歇房二十四間禄米倉三連共二十九間收粮㕔正房三間廂房六間東西北三門毎門三間門房六間大小門樓四十六座墻門七十八處井一十六口寢宫等處周圍磚徑墻通長一千八十九丈裏外蜈蚣木築土墻共長一千三百一十五丈 成化十四年奏准各處王府以工完日為始至五十年後除有儀衛司群牧所并侍衛護衛千户軍校者令自修餘果人力俱乏該府具奏行勘給價自行修理
郡王府制
事例
天順四年定郡王毎位盖府屋共四十六間前門樓三間五架中門樓一間五架前㕔房五間七架廂房十間五架後㕔房五間七架廂房十間五架厨房三間五架庫房三間五架米倉三間五架馬房三間五架 成化十四年奏准各處自郡王以下至鄉君出府之日奏請勘報無房屋者有司給價自行起盖
給價則例
山西
晉代瀋府郡王一千兩 鎮國將軍六百兩
輔國將軍并郡主五百兩
奉國將軍鎮國輔國中尉并縣主郡君縣君四百兩奉國中尉并鄉君三百兩 庶人一百兩
湖廣
遼岷楚荆吉襄府郡王一千兩
鎮國將軍七百兩 輔國將軍六百六十兩奉國將軍六百二十兩
鎮國輔國奉國中尉并郡主五百兩
縣主四百六十兩 郡君四百兩
縣君三百六十兩 鄉君三百四十兩
陜西
秦韓慶肅府郡王在城一千五百兩寧夏平凉九百兩
郡主五百三十兩 鎮國將軍一百七十五兩縣主郡君縣君鄉君俱自行起造
河南
唐鄭趙伊周徽崇府郡王官撥地基料價一千一十兩
山東
德魯府郡王一千兩 鎮國將軍六百兩
輔國將軍五百兩 奉國將軍四百五十兩
中尉四百兩 郡主五百兩
縣主三百五十兩 郡君二百五十兩
縣君二百兩 鄉君一百五十兩
江西
淮寧府有地基
郡王一千二百兩 鎮國將軍六百兩
輔國將軍五百五十兩 奉國將軍四百五十兩
奉國中尉四百兩 郡主四百五十兩
縣主三百七十兩 郡君三百七十兩
縣君三百五十兩 鄉君三百三十兩
無地基
郡王一千五百兩 鎮國將軍七百五十兩
輔國將軍七百兩 奉國將軍六百兩
奉國中尉五百兩 郡主六百兩
縣主四百七十兩 郡君四百七十兩
縣君四百五十兩 鄉君四百三十兩
四川
蜀府内江等五府子女蜀府出辦工料摘撥護衛軍餘成造石泉王府
縣主五百兩
𢎞治元年奏准郡王并鎮國輔國將軍等長子應出閤者於本府擇便房成婚如無開奏勘實待年豐撥工料銀一百兩送府自於府側修盖各世長子承繼前宅其郡縣等主并儀賔終後子女不許僣居待有該府郡縣主成婚者與之 二年奏准各處王府奏討房價者勘實依原價量减一半給與自造 十四年奏准除郡王并妃自鎮國將軍以下其應得减半房價每一百兩者减二十兩不及一百兩者减十兩如鎮國將軍房價該三百兩者給與二百四十兩餘皆逓减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七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八
工部二
營造二
儀仗一〈大樂制度并中和韶樂制度附〉
諸司職掌
凡製造皇帝皇太子親王鹵簿車駕等項儀仗及修理者除金銀器皿於内府成造其餘器仗照數行下軍器等局委官督工計料依式修造完備進赴鑾駕房収貯供用
軍器局造
㦸 矟 節 角
鑼 刀盾 弓箭 小鼓
杖鼓 掆鼓 金鉦 骨朶
夾矟 樂人大鼓
營繕所造
清道御杖 交椅坯 脚踏坯 馬杌
頭管 戱竹 龍笛 笛
板
針工局造
金鼓旗 白澤旗 令旗 紅曲盖
紫方傘 紅方傘 傳教旛 告止旛
絳引旛 紅團扇 青團扇 紅方扇
紅繡傘 紅銷金傘 儀鍠氅 戈氅
㦸氅 信旛 幢 麾
寳源局造
香鑪 香盒 交椅 脚踏
銀盆 水鑵
鞍轡局造
拂子 鞍籠 誕馬錦韀
巾帽局造
立𤓰 卧𤓰 鐙杖 響節
儀刀 梧杖 班劒 幢竿
殳义 斧
洪武初定
大駕鹵簿
肅旗一面黄質上濶七尺二寸下三尺二寸黑肅字硃漆攅竹竿長八尺二寸下有鐡纂
靖旗一面與肅旗制同但用靖字
金鼓旗一對黄質連腰濶一丈二尺五寸下七尺紅金鼓二字硃漆攅竹竿通長一丈四尺九寸内貼金木鎗頭長一尺五寸八分上飾紅纓下有鐡纂
金龍𦘕角二十四枝木質黑漆戧金為飾上節寳相花中節纒身單龍雲文下節八寳雙海馬
鼓四十八面木匡加紅油冒以革面徑一尺七寸匡𦘕寳相花面𦘕雙獅綵毬
金四面以銅為之徑一尺七寸
金鉦四面銅質竹匡用紅綆繫鉦于匡鉦徑九寸五分杖鼓四箇木匡細腰匡兩頭加黑漆戧金雲龍文鐡圏二皆冒以革附于匡聯以紅絨綆加銅龍頭鈎子以青絨匾絛懸之
笛四管截竹為之六竅長一尺六寸
板四串鐡力木板各六貫以青絲組各長一尺一寸上濶一寸九分下濶二寸五分
白澤旗一面紅質上下并外邉加黄襴赤火熖間綵脚傍竿加紅腰綵織白澤飛狀及雲文旗上旁有素額織白澤二青字旗身黄襴火燄通長六尺六寸濶二尺九寸脚長五尺掲以硃漆攅竹竿通長一丈三尺六寸九分内貼金木鎗頭長一尺三寸五分飾以紅纓纂用鐡後凡繡旗襕脚腰額并字色竿纓纂制皆同惟黄旗北斗旗稍異
白澤旗一靣青質但白澤為走狀餘同前制
門旗四對紅質中織金為門字餘同白澤制
黄旗四十面黄質上濶八尺下四尺硃漆攅竹竿通長一丈一尺三寸五分内貼金木鎗頭長一尺三寸五分上飾紅纓下有鐡纂
金龍旗十二面青質自此至雨旗質同織金雲龍文額織龍旗二字
日旗一面織為日紅色及日字
月旗一面織為月白色及月字
風旗一面織箕星四及風字
雲旗一面織五色雲文及雲字
雷旗一面織雷文五及雷字自此至北斗旗星宿皆金織
雨旗一面織畢星八附耳一星在旁及雨字白月木星旗一面青質織木星一及木字
火星旗一面赤質織火星一及火字
土星旗一面黄質織土星一及土字
金星旗一面白質織金星一及金字
水星旗一面黒質織水星一及水字
角宿旗一面青質後二十七宿質同織角宿二及角字亢宿旗一面織亢宿四及亢字
氏宿旗一面織氐宿四及氐字
房宿旗一面織房宿四鈎連二小星在旁及房字心宿旗一面織心宿三及心字
尾宿旗一面織尾宿九神宫小星一及尾字
箕宿旗一面織箕宿四及箕字
斗宿旗一面織斗宿六及斗字
牛宿旗一面織牛宿六及牛字
女宿旗一面織女宿四及女字
虛宿旗一面織虛宿二及虛字
危宿旗一面織危宿三及危字墳墓四星在下
室宿旗一面織室宿二離宫六星在旁及室字
壁宿旗一面織壁宿二及壁字
奎宿旗一面織奎宿十六及奎字
婁宿旗一面織婁宿三及婁字
胃宿旗一面織胃宿三及胃字
昴宿旗一面織昴宿七及昴字
畢宿旗一面織畢宿八附耳一星在旁及畢字
觜宿旗一面織觜宿三及觜字
參宿旗一面織參宿七玉井四小星在左足下伐三星在内及參字
井宿旗一面織井宿八又鉞一星在旁及井字
鬼宿旗一面織鬼宿四及積屍氣一并鬼字
柳宿旗一面織柳宿八及柳字
星宿旗一面織星宿七及星字
張宿旗一面織張宿六及張字
翼宿旗一面織翼宿二十二及翼字
軫宿旗一面織軫宿四長沙一星在中左右轄二星在旁及軫字
北斗旗一面黑質三邊黄襴黑腰火燄間綵脚織北斗星七輔星一在旁及北斗二字
東嶽旗一面青質織綵為山形及東嶽二字自此至羆旗山水諸形皆綵織
南嶽旗一面赤質織山形及南嶽二字
中嶽旗一面黄質織山形及中嶽二字
西嶽旗一面白質織山形及西嶽二字
北嶽旗一面黒質織山形及北嶽二字
江旗一面赤質織水文及江字
河旗一面白質織水文及河字
淮旗一面青質織水文及淮字
濟旗一面黒質織水文及濟字
青龍旗一面青質織青龍形雲文及青龍二字
白虎旗一面白質織白虎形雲文及白虎二字
朱雀旗一面赤質織朱雀形雲文及朱雀二字
𤣥武旗一面黑質織龜蛇形雲水文及𤣥武二字天鹿旗一面赤質織天鹿形雲文及天鹿二字
天馬旗一面赤質織天馬形雲文及天馬二字
鸞旗一面赤質織鸞形雲文及鸞字
麟旗一面赤質織麟形雲文及麟字
熊旗一面赤質織熊形雲文及熊字
羆旗一面赤質織羆形雲文及羆字
紅纛一對硃漆攅竹竿通長一丈三尺九寸内貼金木鎗頭一尺六寸徑一寸四分用犛牛尾染紅簇為纛上施抹金銀頂加于纛建于竿下有鐡纂纛周圍磁珠絡
皂纛一把與紅纛制同但用黒犛牛尾抹金銅寳盖紅節一對硃漆攅竹竿抹金銀寳珠頭用犛牛尾染紅簇成如圓斗大凡四層毎層上施抹金銀頂周圍綴磁珠絡建于竿下有鐡纂竿長同紅纛
小銅角二箇長三尺八寸加漆貼金
大銅角二箇長三尺六寸一分加漆貼金
纓頭一箇硃漆攅竹竿貼金木鎗頭用犛牛尾染紅簇圓上施抹金銀頂建于竿下有鐡纂通長一丈一尺四寸九分内鎗頭一尺九寸五分
豹尾一箇硃漆攅竹竿帶貼金銅龍頭通長一丈三尺四寸九分内龍頭長一尺一寸八分下䘖抹金銅頂藍斜皮雲盖垂貼金銅鈴共十二箇周圍磁珠串懸紅黄緑三色鬚頭中垂大豹尾長五尺竿下有銅束凡麾幢旛節等挑竿銅龍頭俱以鐡為鈎
弓矢一百副
弓用竹為體木為托靶并梢置黑角于梢末又用角為面牛筋鋪背四節纒以絲加黒漆面硃漆背用黄蠟絞絲為
矢用竹為榦木為扣加鐡箭頭柳葉形兩頭俱用牛筋絲纒之加硃漆近扣處加鴈羽 櫜二用黒斜皮為之
御杖六十根硃漆攅竹杖銅裹兩頭長四尺九寸誕馬二十四匹紅轡黄韁上施錦韀
領頭六對硃漆攅竹杖銅裹兩頭長四尺九寸
黄麾一對毎把硃漆攅竹竿帶貼金銅龍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内龍頭鈎一尺䘖抹金銅圏懸抹金銅頂四角紅羅寳盖高七寸五分圍二尺七寸五分盖四角加抹金銅龍頭四箇懸絨線繫抹金銅珮一十六件間銅鈴三十六箇寳盖下周以緑羅腰黄羅三簷銷金雲龍文中垂大紅羅旛長六尺三寸濶五寸五分旛上節綵繡荷葉盖蓮花座其中青羅額金書黄麾二字中節描金雙升龍下節描金雲日文旛下綴五色横板
絳引旛五對制同黄麾但用五色羅為旛不加金繡三簷用紫無額并字
傳教旛五對制同黄麾但額用黄羅繡青傳教二字中描金升降雲龍無下節雲日三簷用緑龍頭䘖銅珮四件銅鈴三十二箇其銅珮俱抹金
告止旛五對制同黄麾但額用黄羅繡青告止二字描金升降鸞鳳雲文三簷用青銅珮銅鈴如傳教之數
信旛五對制同黄麾但用黄羅額繡青信字描金升降雙雲龍與傳教同但三簷用黄銅珮銅鈴如傳敎之數
龍頭竿五對毎把硃漆攅竹竿帶貼金木龍頭通共長一丈二尺五寸内竿頭長二尺五分有龍頭䘖抹金銅圏懸抹金銅頂五角紅羅寳盖髙七寸五分圍二尺七寸五分盖五角加抹金銅龍頭五箇絨線繫抹金銅珮十件綴以銅鈴十五箇寳盖下周以紫羅腰紅羅三簷飾雲龍香草文中垂青羅帶五縫成旛長六尺三寸濶五寸五分毎帶上描銀下描金皆香草文中描金孔雀形下綴銅鈴五箇
豹尾二對毎把硃漆攅竹竿帶貼金銅龍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内龍頭鈎長一尺下䘖抹金銅頂藍斜皮寳盖周圍帶銅鈴八箇中垂豹尾長四尺五寸
儀鍠氅十對毎把硃漆攅竹竿帶貼金竿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五分内竿頭長一尺三寸五分帶抹金銅索圏并頂懸五色羅帶縫成氅長六尺三寸濶五寸五分氅下綴銅鈴五箇
戈氅十對毎把硃漆攅竹竿帶貼金竿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内竿頭一尺六寸二分繫木板兩面粉飾𦘕升降雙鳥懸五色帶縫成羅氅綴銅鈴氅同儀鍠
㦸氅十對制同戈氅但竿頭為㦸形長一尺七寸五分單㦸三對毎把硃漆攅竹竿帶貼金龍㦸頭共長八尺三寸九分内㦸頭長一尺九寸
龍㦸三對制同單㦸但㦸枝有龍頭
班劒三對刻木為劒其上有靶靶下為龍頭䘖劍皆貼金為飾垂紅絲帉錔
梧杖三對硃漆攅竹為杖長六尺九寸五分兩頭貼金為飾杖或以木為之
立𤓰三對硃漆攅竹竿通長六尺九寸刻木為𤓰立置于上承以龍頭長一尺四寸皆貼金為飾
卧𤓰三對制同立𤓰但𤓰及龍頭長一尺二寸五分儀刀三對刻木為刀鞘及靶貼金龍文為飾垂紅絲帉錔其龍文以貼銀為地
鐙杖三對硃漆攅竹竿刻木為馬鐙承以龍頭貼金為飾置于竿首共長六尺九寸内鐙頭長一尺六寸
金鉞三對硃漆攅竹竿刻木為斧形承以龍頭貼金為飾置于竿首通長六尺九寸内鉞頭長一尺六寸五分
骨朶三對硃漆攅竹竿刻木為骨朶承以龍頭貼金為飾置于竿首共長六尺九寸内骨朶頭長一尺六寸
羽葆幢五對硃漆攅竹竿帶貼金銅龍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五分内龍頭鈎一尺䘖抹金銅圏加白羽銅頂緑羅寳盖下以紅絲圓絛貫紅纓簇圓凡五層毎層上施抹金銅頂藍斜皮雲盖懸銅鈴
青龍幢制同羽葆幢但頂無白羽有青紗衣籠之衣長七尺五寸濶一尺二寸金繡青龍雲文自此至𤣥武幢皆一把
白虎幢制同青龍幢但用白紗衣籠金繡白虎雲文朱雀幢制同青龍幢但用紅紗衣籠金繡朱雀雲文𤣥武幢制同青龍幢但用皂紗衣籠金繡龜蛇雲文響節十二對貼金攅竹竿帶鐡條共長一丈二寸五分内鐡條至頂長一尺二寸五分貫銅錢十二黄羅為衣籠之銷金為飾升龍雲文頂以木為之用貼金其銅錢文天下太平
金節三對硃漆攅竹竿帶貼金銅龍頭通長一丈二尺五寸五分内龍頭鈎一尺䘖抹金銅圏并銅頂緑羅寳盖以紅絲圓絛貫紅纓凡八層毎層上施抹金小銅頂藍斜皮雲盖懸銅鈴有黄紗衣籠之衣長七尺五寸濶一尺二寸繡升龍四
方天㦸十六對硃漆攅竹竿通長一丈二尺五寸五分木為㦸承以龍頭置竿上貼金為飾長二尺五分
紫方傘四把毎把傘骨面闊并頂五尺五寸傘柄并貼金葫蘆頭共長一丈一尺五寸九分其面冒以紫羅垂紫三簷凡傘柄俱用竹加紅油間纒以藤惟曲柄傘硃紅漆攅竹為之
紅方傘四把制同紫方傘
紅曲柄綉傘四把毎把傘骨面濶并頂四尺二寸五分傘柄并貼金葫蘆頭共長一丈一尺二寸九分其面冒以紅羅綉綵雲垂紅三簷上簷雲龍下二簷瑞草文當曲柄處用鐡心貼金龍頭承傘
紅直柄華盖繡傘四把毎把傘骨面濶并頂四尺七寸五分傘柄并貼金葫蘆頭共長一丈一尺二寸九分其面冒以紅羅垂紅三簷皆繡雲花文
黄直柄綉傘四把毎把傘骨面濶并頂四尺二寸五分傘柄并貼金葫蘆頭共長一丈一尺二寸九分其面冒以黄羅綉綵雲文垂黄三簷雲龍文
紅直柄繡傘四把毎把傘面冒以紅羅綉綵雲文垂紅三簷瑞草文餘同黄直柄繡傘
黄曲柄繡傘二把抹金銀鈴全毎把傘骨面濶并頂五尺一寸五分傘柄并貼金葫蘆頭共長一丈二尺一寸九分其面冒以黄羅綉綵雲文垂黄三簷雲龍文當曲柄處用鐡心貼金龍頭承傘
青銷金傘三把傘骨面濶并頂五尺一寸五分傘柄并貼金葫蘆頭共長一丈二尺一寸九分其面冒以青羅銷金雲文垂青三簷雲龍香草文
紅銷金傘三把毎把面冒以紅羅垂紅三簷餘同青銷金傘
黄銷金傘三把毎把面冒以黄羅垂黄三簷餘同青銷金傘
白銷金傘三把毎把面冒以白羅垂白三簷餘同青銷金傘
黒銷金傘三把毎把面冒以黑羅垂黑三簷餘同青銷金傘
黄油絹銷金雨傘一把傘骨面濶并頂七尺八寸傘柄并貼金葫蘆共長九尺二寸九分傘面銷金寳珠龍文邉如意龍文
紅繡花扇十二把毎把連扇及柄通髙一丈一尺二寸内扇圓徑三尺三寸五分大紅羅面繡四季花背銷金龍團花文凡扇風衣用羅色俱同扇面扇柄俱用攅竹加硃漆惟紅繡雉方扇制異
紅繡雉方扇十二把毎把連扇及柄通髙一丈一尺二寸内扇連黒漆板髙三尺五寸二分内板五寸下濶二尺四寸五分中濶二尺六寸五分大紅羅面綉鸞鳳花文青羅背銷金寳珠花面風衣白羅綉雉尾邉背風衣青素羅板戧金雲文扇柄用攅竹加黒漆
紅單龍扇一十把毎把連扇及柄通髙一丈一尺二寸内扇圓徑三尺三寸九分面背皆大紅羅面繡單龍雲文背銷金龍團花文
黄單龍扇一十把毎把連扇及柄通髙一丈一尺二寸内扇圓徑三尺三寸五分面背皆黄羅面綉單龍雲文背銷金龍團花文
紅雙龍扇二十把毎把連扇及柄通髙一丈一尺二寸内扇圓徑三尺三寸九分面背皆大紅羅面繡雙龍雲文皆銷金龍團花文
黄雙龍扇二十把毎把連扇及柄髙一丈一尺二寸内扇圓徑三尺三寸五分面背皆黄羅面繡雙龍雲文背銷金龍團花文
紅素扇二十把毎把連扇及柄通髙九尺六寸内扇圓徑三尺四寸面背皆紅羅
黄素扇二十把毎把連扇及柄通髙九尺六寸内扇圓徑三尺四寸面背皆黄羅
黄羅銷金九龍傘一把與前黄銷金傘制同壽傘壽扇二把制同前黄羅雙龍扇
黄羅曲柄繡九龍傘一把與前黄曲柄傘制同〈常朝用〉鳴鞭四條以黄絲為鞭梢漬以蠟柄用龍頭木質貼金為飾
金馬兀一箇木質金葉裹金釘裝釘鈒盤龍雲文金交椅一把木質金葉裹金釘裝釘椅中鈒花升龍雲文穿以黄絲匾絛四垂黄絲帉錔黄織金紵絲褡襠
金脚踏一箇木質金葉裹金釘裝釘鈒方勝花文黄織金紵絲踏褥
金水盆一箇黄金為盆中鈒盤龍雲文邉鈒香草文西洋布手巾一條
金水罐一箇黄金為之有盖有提小口巨腹
金香爐一箇黄金為之有盖有繫兩耳三足爐鈒雲龍文以硃漆竿舉之竿首抹金銅龍頭其下龍尾
金香盒一箇黄金為之盖鈒龍文邉鈒香草文
金唾盂一箇黄金為之形圓如缶盖僅掩口下有盤鈒龍文洪武年間停造
金唾壺一箇黄金為之小口巨腹有盖鈒龍文洪武年間停造
拂子四把以紅絲拂為心上以素犛牛尾籠之抹金銅龍首硃漆木柄戧金雲龍花文垂黄絲帉錔今拂用馬尾心用紅纓
紅紗燈籠六對紅油竹燈骨銅燭盤外以紅紗䝉之硃漆竿竿首貼金龍頭其下龍尾竿頭帶黄𤍨銅鈎垂玉色紗罩之
紅油紙燈籠三對紅油竹骨下有竹盤木座以竹絲編為籠加紅油紙竿同紅紗燈
魫燈三對制同紅紙燈但用魫為之鐵為燈骨
仗馬六匹紅鞦轡上施鞍韀頷下垂緑盖紅纓飾磁珠絡
鍍金銅玲瓏香爐一箇制同金香爐
寳匣一座以木為質硃紅漆匣盖頂并四面戧金雲龍文座戧金仰覆蓮花并香草文
硃紅漆馬兀子四箇
鞍籠二皮質硃紅油飾描金升降龍文邉描香草上施抹金銅盖頂飾紅纓又平頂鞍籠一制同惟無銅盖紅纓
黄帳房一座用黄木綿布帳并幃幙上施獸吻硃紅漆柱并帳竿竿首綵粧蹲獅頂用毡
大樂制度
麾一硃紅漆木竿長一丈一尺飾以貼金銅龍頭鐡鈎長一尺七寸下垂黄綺麾帶長一丈兩面繪青龍并雲文一升一降上下有彩繪雲板抹金銅釘鉸全
戱竹一對紅漆竹長六尺貼金木龍頭長七寸口䘖紅竹絲二十四莖各長四尺五寸上有綵線帉錔
簫十二管毎管以紫竹為之長一尺九寸六孔間纒以絲線裹以錫箔
笙十二攅用紫竹十七管下施銅簧參差攅于黒漆木匏中有觜項亦黑漆上垂綵線帉錔
龍笛十二管毎管以竹為之兩末牙管束長一尺七寸五分一孔在前其後七孔貼金木龍頭垂綵線帉錔
頭管十二管毎管以烏木為之長六寸八分九孔前七後二兩末以牙管束以蘆為梢
方響四架毎架用鐡方響十六厚薄不等應六律六呂四清聲以鐡條四裹以黄毡橫寘架内貫而列之為二層毎層方響八承以硃紅漆木架左右二柱并上下匡俱戧金花文架髙五尺濶二尺二寸上用雕木五綵花板一其上雕木貼金龍一間以五綵架上貼金火燄寳珠一左右兩如意雲上施貼金二龍頭口䘖紅緑帉錔其下雕飾五綵線金芝草文
𥱧八架毎架用楸木為質長三尺九寸中虛四周烏木邉上施九并柱子九面繪金龍并綵雲文𥱧尾垂綵線帉錔二承以硃紅漆架四角貼金綵色龍頭四各垂綵線帉錔
琵琶八把每把用鐡力木為質梓木面板鳳眼二匙頭并項通長三尺五分濶一尺二寸五分匙頭并項一軸子四扶手山口各一皆用烏木四背有烏木樁楸二上施抹金銅環并鈎搭負以緑絨匾絛匙頭上施綵線帉錔一大小斑竹品十二烏木撥一用牙㠌迎引面板施描金盤龍文朝賀用素
箜篌八把毎把用梓木為身濶五寸厚六寸直長四尺八寸并柄上雕龍頭中㠌花板雕盤龍一俱沉香色描金附以烏木引條繫二十下横施引手并描金沉香色龍頭通長二尺二寸五分上施烏木軸子二十中有柱手用烏木製成竹節兩末雕龍頭描金長一尺二寸五分兩龍頭下各垂綵線帉錔
杖鼓三十六箇毎箇二面其下鐡圏口二一面冒以犢皮徑一尺二寸五分一面冒以山羊皮徑一尺三寸冒縫用紅皮掩錢細腰木匡廣一尺七寸九分黑漆戧金枝葉寳相花文以紅絨綆一條聮絡抹金銅龍頭鈎子十六箇各有櫬鈎紅皮硃紅生革描金龍束子八箇懸以緑絨匾絛用抹金銅龍頭撘鈎二箇并鈎圏
鼓衣以紅綺一幅長三尺五寸織青龍并五綵雲文周圍黄絨織香草文
看杖硃紅漆竹片帶雕木貼金龍頭垂紅緑結子打杖以硃紅漆竹片為之
板四串用鐡力木六片長一尺一寸上濶一寸九分下濶二寸五分聯以青絲絛垂綵線帉錔
大鼓二面以木為匡高三尺冐以革面徑四尺周圍抹金銅釘面施粉繪荷葉四中蓮花一匡加紅油繪寳相花貼金銅環鈸四迎引紅漆木杠黄絨綆舉之朝㑹用硃紅漆木架上施獅子四
鼓衣一用紅綺織綵色雲龍邉纓絡文𤁋水織瑞草文
中和韶樂制度
麾一用硃紅漆竿髙一丈一尺飾以抹金銅龍頭鐡鈎一尺七寸綴紅羅織金龍文并綵雲一面升一面降上下有花板上繪雲下繪山水
柷一以木為之狀如斛面方二尺深一尺七寸有足四面繪山水樹木後面有孔一椎柄曰止
敔一以木為之敔狀如伏虎背刻二十七齟齬長二尺五寸有座以紅漆竹櫟之其半析為二十四莖名為籈
搏拊二其形如鼓長一尺四寸冒以革二面粉飾繪綵鳳文硃紅漆木匡繪綵雲文銅釘環貫以黄絨綆
琴十張毎張用桐木面梓木底長三尺六寸六分黒漆身臨嶽焦尾以鐡力木為之肩濶六寸尾濶四寸七俱帶軫其面有徽十三底有鴈足護軫各二用硃紅漆几承之
瑟四張毎張用梓木為質長七尺首廣一尺三寸五分尾廣一尺一寸黒漆邉體以粉為質繪雲文首尾繪以錦文二十五各有柱皆朱内一黄寘於紅漆架
簫十二管毎管以竹為之長一尺八寸間纒以線有六孔前五後一
笙十二攅毎攅用紫竹十七管下施銅簧參差攅于黒漆木匏中有觜項亦黒漆
笛十二管毎管以細竹為之紅漆長一尺五寸前一孔次六孔傍二孔
塤四箇以土為質形如秤錘平底中虛上銳孔六上一前三後二黒漆戧金雲文
箎四管毎管用大竹為之長尺有五寸間纒銅絲三道紅漆面吹竅一六孔前一後四頭一近頭又二小孔
排簫四架毎架髙一尺五分廣一尺一寸五分用竹十六管其下參差列于硃紅漆木匾架二面俱戧金鳳文
編鐘二架鐘以銅為之十六枚應十二律四清聲設于硃紅漆筍虡筍横虡上飾以鱗屬為貼金木龍頭二各垂流蘇五并帉錔即周之璧翣遺制鐘虡則植二柱以設筍飾以臝屬為二獅子于趺上筍之上有業有崇牙大板謂之業刻為山形若鋸齒捷業然其上大板繪雲文崇牙以懸鐘筍上列植羽為木雕彩鸞五
編磬二架磬以石為之十六枚律如鐘筍飾以羽屬為貼金木鳳頭二虡亦飾以羽屬若鵝狀二於其趺餘並如編鐘筍虡制
應鼓二以木為匡冐以革鍍金銅釘環横寘于青緑重斗上貫以硃紅漆柱下四足飾以臝屬刻獅子四於其趺上施四角黄綿布䝉盖周圍垂𤁋水抹金銅蓮花座其上施彩鳳一四角貼金木龍頭下垂綵線流蘇五各垂紅線帉錔擊以紅漆搥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八
<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九
工部三
儀仗二
大駕鹵簿
大輅一乘髙一丈三尺九寸五分闊八尺二寸五分面至地四尺一寸五分
輅上平盤前後車𣠄并鴈翅及四垂如意滴珠板其下轅二條皆硃紅漆轅各長二丈二尺九寸五分鍍金銅龍頭龍尾龍鱗葉片裝釘前施硃紅油象塔攀皮一條平盤下方箱四面硃紅漆匡各十有二隔内飾緑地描金繪獸六麟獅犀象天馬天鹿禽六鸞鳯孔雀朱雀雉鶴盤左右下有䕶泥板及車輪二貫軸一毎輪十有八條周圍輞全皆硃紅漆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輪内車心各一用抹金銅鈒蓮花瓣輪盤裝釘軸首左右各用漆貼金減鐵龍頭挿拴一箇以抹金銅鈒龍頂管心裝釘軸中纒黄絨駕轅等
索輅亭髙六尺七寸九分四柱長五尺八寸四分檻座髙九寸五分皆硃紅漆前二柱戧金柱首寳相花中雲龍文下龜文錦門髙五尺一寸九分闊二尺四寸九分左右門闊二尺二寸五分其上四周粧雕木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前并左右硃紅漆槅二扇明栨全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槅編黄線絛穿後硃紅漆屏風上雕沉香色描金雲龍五上硃紅漆板戧金雲龍一屏後俱沉香色地上四槅雕描金雲龍四其次雲板如其數下三槅雕描金雲龍三其次雲板亦如之俱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内編黄線絛穿硃紅漆匡軟座黄絨墜座大索四條座下蓮花墜石軟座上施花毯大紅錦褥并席硃紅漆坐椅一座其上靠背雕以沉香色描金雲龍一下雕雲板一片硃紅漆福壽板一并褥椅中黄織金椅靠坐褥四圍椅裙全周圍施黄綺幃幔或用黄線羅亭外用青綺縁邉硃紅一十扇各用拽黄線圓絛二條黄銅圏全
輅頂并圓盤髙三尺一分又鍍金銅蹲龍頂帯仰覆蓮座髙一尺二寸九分垂攀頂黄線圓絛四條盤高一寸九分上以硃紅漆其下外四面沉香色地描金雲内四角青地繪五彩雲以青飾輅盖亭内周圍貼金斗栱承硃紅漆匡寳盖鬬以八頂冒以黄綺謂之黄屋頂心并周圍繡五彩雲龍九
天輪三層皆硃紅漆上安雕木貼金邉耀葉板八十一片内緑地雕木貼金雲龍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八十一片盤下周圍黄銅釘裝上施黄綺𤁋水三層毎層八十一摺間繡五彩雲龍文四角垂青綺絡𢃄四條各繡五彩雲升龍三圓盤四角連輅座板用攀頂黄線圓絛四條并貼金木魚
輅亭前有左右轉角闌干二扇後一字帯左右轉角闌干一扇皆硃紅漆内嵌雕木貼金龍間以五彩雲三扇計一十二柱各柱首雕木貼金蹲龍一及線金五彩粧蓮花抱柱䦨干内四周布花毯
太常旗二面在輅亭後左右用黄線羅夾為旗毎面十有二斿毎斿内外繡升龍一硃紅漆攅竹旗竿二左竿旗腰繡日月北斗竿首用鍍金銅龍頭右竿旗腰繡黻字竿首用鍍金銅㦸毎竿綴抹金銅鈴二垂紅纓十有二纓上施抹金銅寳盖下垂青線帉錔踏梯一硃紅漆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
行馬架二硃紅漆其上黄絨匾絛用抹金銅葉片裝釘鐡搭鈎全
黄絹幰衣即遮塵油絹雨衣并青氊衣各一座硃紅油合扇梯一副硃紅油托义一件
抹金銅寳瓶并象鞍鞦轡氊籠各二副
玉輅一乘髙一丈三尺九寸五分闊八尺二寸五分輅上平盤前後車櫺并鴈翅及四垂如意滴珠板其下轅二條皆硃紅漆轅長一丈二尺九寸五分鍍金銅龍頭龍尾龍鱗葉片裝釘前施硃紅油象搭攀皮一條平盤左右下護泥板及車輪二貫軸一毎輪輻十有八條皆硃紅漆周圍輞全各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輪内車心各一用抹金銅鈒蓮花瓣輪盤裝釘軸首左右各用漆貼金减鐡龍頭揷拴一箇以抹金銅鈒龍頂管心裝釘軸中纒黄絨駕轅等索面至地四尺一寸五分
輅亭髙六尺七寸九分硃紅漆四柱各長五尺八寸四分前二柱有搏換貼金升龍檻座髙九寸五分門髙五尺一寸九分闊二尺四寸九分左右門闊二尺二寸五分其上四周粧雕木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前并左右各硃紅漆槅二扇明栨全俱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槅編黄線絛穿後硃紅漆屏風上雕沉香色描金雲龍五屏後下三槅雕木沉香色描金雲龍三下雕雲板如其數俱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内編黄線絛穿硃紅漆匡軟座黄絨墜座大索四條座下蓮花墜石軟座上施花毯大紅錦褥并席硃紅漆坐椅一座其上靠背雕以沉香色描金雲龍一下雕雲板一片硃紅漆福壽板一并褥椅中黄織金綺靠坐褥四圍椅裙全周圍施黄綺幃幔或用黄線羅亭外青綺縁邉硃紅一十扇各用拽黄線圓絛二條黄銅圏全
輅頂并圓盤髙三尺一分又鍍金銅蹲龍頂帯仰覆蓮座髙一尺二寸九分垂攀頂黄線圓絛四條盤一寸九分上以硃紅漆其下外四面沉香色地描金雲内四角青地繪五彩雲以青飾輅盖亭内周圍貼金斗拱承硃紅漆匡寳盖鬪以八頂冒以黄綺謂之黄屋頂心并周圍繡五彩雲龍九
天輪三層皆硃紅漆上安雕木貼金邉耀葉板八十一片内青地雕木飾玉色雲龍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八十一片盤下周圍黄銅釘裝上施黄綺水三層每層八十一摺間繡五彩雲龍文四角垂青綺絡𢃄四條各繡五彩雲升龍二圓盤四角連輅座板用黄線攀絛四條并貼金木魚
輅亭前有左右轉角闌干二扇後一字帯左右轉角闌干一扇皆硃紅漆内嵌雕木貼金龍間以五彩雲三扇計一十二柱各柱首雕木貼金蹲龍一用線金五彩粧蓮花抱柱䦨干内四周布花毯
太常旗二面在輅亭後左右用黄線羅夾為旗毎面十有二斿毎斿内外繡升龍一硃紅漆攅竹旗竿二左竿旗腰繡日月北斗竿首用鍍金銅龍頭右竿旗腰繡黻字竿首用鍍金銅㦸毎竿綴抹金銅鈴二垂紅纓十有二纓上拖抹金銅寳盖下垂青線帉錔踏梯一硃紅漆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
行馬架二硃紅漆其上黄絨匾絛用抹金銅葉片裝釘鐡搭鈎全
黄絹幰衣即遮塵油絹雨衣并青氊衣各一座硃紅油合扇梯一副硃紅油托义一件
抹金銅寳瓶并象鞍鞦轡氊籠各二副
大馬輦一乗髙一丈二尺五寸九分闊八尺九寸五分輦上平盤板前後車櫺并鴈翅及四垂如意滴珠板其下轅三條皆硃紅漆轅各長二丈五寸九分用鍍金銅龍頭龍尾龍鱗葉片裝釘前施珠紅油馬搭攀皮一條平盤左右下護泥板及車輪二貫軸一毎輪輻十有八條皆硃紅漆周圍輞全各以抹金鈒花銅葉片裝釘輪内車心各一用抹金銅鈒蓮花瓣輪盤裝釘軸首左右各用漆貼金减鐡龍頭挿拴一箇以抹金銅鈒龍頂管心裝釘軸中纒黄絨駕轅等索面至地三尺四寸五分
輦亭髙六尺四寸九分硃紅漆四柱各長五尺五寸四分檻座髙九寸五分其上四周硃紅漆絛環板門髙五尺九分闊二尺四寸五分左右門闊二尺二寸五分前并左右各槅二扇後槅三扇明栨全皆硃紅漆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槅心編黄線絛穿亭内編黄線絛穿硃紅漆匡軟座黄絨墜座大索四條座下蓮花墜石軟座上施紅毯紅錦褥并席硃紅漆座椅一座其上靠背雕沉香色描金雲龍一下雕雲板一片硃紅漆福壽板一并褥椅中黄織金綺靠坐褥四圍椅裙全周圍施黄綺幃幔或用黄線羅亭外用青綺縁邉硃紅一十二扇各用拽圓絛二條黄銅圏全
輦頂并轅盤髙二尺六寸五分又鍍金銅蹲龍頂帯仰覆蓮座髙一尺二寸九分垂攀頂黄線圓絛四條盤上下俱硃紅漆以青飾輦盖内寳盖硃紅漆木匡鬪以八頂冒以黄綺謂之黄屋頂心并周圍繡五彩雲龍九
天輪三層皆硃紅漆上安雕木貼金邉耀葉板計八十一片内飾緑地雕木貼金雲龍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八十一片盤下周圍黄銅釘裝上施黄綺𤁋水三層毎層八十一摺間繡五彩雲龍文四角垂青綺絡𢃄四條各繡五彩雲升龍三圓盤四角連輦座板用攀頂黄線圓絛四條并貼金木魚
輦亭前一字䦨干一扇後一字帯轉角䦨干一扇左右䦨干二扇内嵌絛環板皆硃紅漆四扇計一十四柱各柱首雕木貼金蹲龍一用線金五彩粧蓮花抱柱前䦨干内布紅毯一
太常旗二面在輦亭後左右用黄線羅夾為旗毎面十有二斿毎斿内外繡升龍一硃紅漆攅竹旗竿二左竿旗腰繡日月北斗竿首用鍍金銅龍頭右竿旗腰繡黻字竿首用鍍金銅㦸毎竿綴抹金銅鈴二垂紅纓十有二纓上施抹金銅寳盖下垂青線帉錔踏梯一硃紅漆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
行馬架三硃紅漆其上黄線匾絛用抹金銅葉片裝釘鐡搭鈎全
黄絹幰衣即遮塵油絹雨衣并青氊衣各一座硃紅油合扇梯一副硃紅油托义一件
馬鞍韀鞦轡鈴纓全
小馬輦一乘髙一丈一尺五寸九分闊七尺九寸五分輦上平盤前後車櫺并鴈翅及四垂板其下轅二條皆硃紅漆轅各長一丈九尺五分用鍍金銅龍頭龍尾龍鱗葉片裝釘前施硃紅油馬撘攀皮一條平盤左右下護泥板及車輪二貫軸一毎輪輻十有八條皆硃紅漆周圍輞全各以抹金鈒花銅葉片裝釘輪内車心各一用抹金銅鈒蓮花瓣輪盤裝釘軸首左右各用漆貼金减鐡龍頭挿拴一箇以抹金銅鈒龍頂管心裝釘軸中纒黄絨駕轅等索面至地三尺四寸五分
輦亭髙五尺五寸九分硃紅漆四柱各長五尺四寸五分檻髙一寸四分其上四圍硃紅漆絛環板門髙五尺闊二尺二寸五分左右門闊二尺一寸九分前并左右各硃紅漆槅二扇明栨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槅心編黄線絛穿後硃紅漆屏風壁板周圍俱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底硃紅漆板上施紅花毯紅錦褥并席硃紅漆坐椅一座其上靠背雕以沉香色描金雲龍一下雕雲板一片硃紅漆福壽板一并褥椅中黄織金綺靠坐褥四圍椅裙全周圍施黄綺幃幔或用黄線羅亭外用青綺縁邉硃紅四扇各用拽黄線圓絛二條黄銅圈全
輦頂并圓盤髙二尺五寸五分又鍍金銅寳珠頂帯仰覆蓮座髙一尺二寸九分垂攀頂黄線圓絛四條盤上下皆硃紅漆以青飾輦盖内寳盖硃紅漆匡鬪以八頂冒以黄綺謂之黄屋頂心并周圍繡五彩雲龍九圓盤下用黄綺幃幔四扇或用黄線羅
天輪三層皆硃紅漆上安雕木貼金邉耀葉板計八十一片内飾緑地貼金雲龍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八十一片盤上周圍黄銅釘裝上施黄綺𤁋水三層毎層八十一摺間繡五彩雲龍四角垂青綺絡𢃄四條繡五彩升雲龍二圓盤四角連輦座板用攀頂黄線圓絛四條并貼金木魚
輦亭前一字䦨干一扇後一字帯轉角䦨干一扇左右䦨干二扇内嵌絛環板皆硃紅漆四扇計一十四柱各柱首雕木貼金蹲龍一用線金五彩粧蓮花抱柱前䦨干内布花毯太常旗二面在輦亭後左右用黄線羅夾為旗毎面十有二斿毎斿内外繡升龍一硃紅漆攅竹旗竿二左竿旗腰繡日月北斗竿首用鍍金銅龍頭右竿旗腰繡黻字竿首用鍍金銅㦸各竿綴抹金銅鈴二并紅纓十有二纓上各施抹金銅寳盖下垂青線帉錔
踏梯一硃紅漆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
行馬架二硃紅漆其上黄絨匾絛用抹金銅葉片裝釘鐡搭鈎全
黄絹幰衣即遮塵油絹雨衣并青氊衣各一座硃紅油合扇梯一副硃紅油托义一件
鞍韀鞦轡鈴纓全
歩輦髙一丈二尺二寸五分座髙三尺二寸五分方闊八尺二寸五分
輦座用硃紅漆其下四面雕木五彩雲渾貼金龍板十二片間以渾貼金仰覆蓮座其下雕木線金五彩雲板二十片座下硃紅漆轅四絛中二條各長三丈五尺九寸左右二條各長二丈九尺五寸九分毎轅以鍍金銅龍頭龍尾裝釘
輦亭髙六尺三寸九分四柱各長六尺二寸五分檻髙一寸四分皆硃紅漆其上四圍雕木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門髙五尺七寸九分闊二尺四寸五分左右二門闊二尺三寸五分前并左右各硃紅漆十字槅二扇雕飾沉香色描金雲龍板八片其下雲板如其數後硃紅漆屏風上雕沉香色描金雲龍五屏後雕沉香色描金雲龍板三片又雲板如其數俱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内施紅花毯大紅錦褥并席硃紅漆坐椅一座其上靠背雕以沉香色描金雲龍一下雕雲板一片硃紅漆福壽板一并褥椅中黄織金綺靠坐褥四圍椅裙全周圍施黄綺幃幔或用黄線羅亭外用青綺縁邉硃紅一十扇各用拽黄圓絛二條黄銅圏全輦頂并圓盤髙二尺六寸一分又鍍金銅蹲龍頂帯仰覆蓮座髙一尺二寸九分垂攀頂黄線圓絛四條盤上下硃紅漆以青飾輦盖内硃紅漆匡鬬以八頂冒以黄綺謂之黄屋頂心并周圍繡五彩雲龍九天輪三層皆硃紅漆上安雕木貼金邉耀葉板八十一片内飾以緑地貼金雲龍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八十一片盤下周圍黄銅釘裝上施黄綺𤁋水三層毎層八十一摺間繡五彩雲龍文四角垂青素綺絡帯四條各繡五彩雲升龍二圓盤四角連輦座板用攀頂黄線圓絛四條并貼金木魚
輦亭前有硃紅漆左右轉角䦨干二扇後一字帯左右轉角䦨干一扇各嵌雕木貼金龍間以五彩雲三扇計一十二柱柱首各雕木貼金蹲龍一用線金五彩粧蓮花抱柱闌干内四周布紅花毯
踏梯一硃紅漆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
硃紅油合扇梯一副硃紅油托义一件
黄絹幰衣即遮塵油絹雨衣并氊衣各一座
大凉歩輦一乗髙一丈二尺五寸九分
輦座硃紅漆座板并四面硃紅漆匡粧青地雕木五彩雲粧板二十片間以貼金仰覆蓮座其下硃紅漆如意絛環板如其數座下硃紅漆轅六條中二條各長四丈三尺五寸九分左右二條各長四丈九分左右二邊二條各長三丈六尺五寸九分前後俱飾以雕木漆貼金龍頭龍尾座髙三尺二寸五分方闊一丈二尺五寸九分
輦亭髙六尺五寸九分闊八尺五寸九分四柱以硃紅漆門髙五尺八寸九分闊二尺五寸九分左右二門闊同其上四周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前并左右各有槅二扇後槅三扇明栨全皆硃紅漆通編黄線絛穿輦板上施墊氊加紅錦褥并席硃紅漆坐椅一座坐下四面雕木況香色描金寳相花其上靠背雕沉香色描金雲龍一下雕雲板一片硃紅漆福壽板一并褥椅中黄織金綺靠坐褥四圍椅裙全周圍施黄綺幃幔或用黄線羅内設硃紅漆卓二隻硃紅漆䦨干香卓一座䦨干四柱各柱首雕木貼金蹲龍一鍍金銅龍盖香爐一并香匙筋瓶内設大紅錦墩一對亭外青綺縁邊硃紅三扇各用拽黄線圓絛二條黄銅圏全
輦頂髙二尺七寸五分又鍍金銅寳珠頂𢃄仰覆蓮座髙一尺三寸二分垂攀頂黄線圓絛四條頂用硃紅漆上冒紅氊四垂以黄氊為如意雲黄氊縁條周圍施黄綺𤁋水三層毎層一百三十二摺間繡五彩雲龍文或用大紅羅冒頂用黄羅為如意雲縁條𤁋水亦用黄羅頂下周圍以紅氊為幃黄氊縁條四角鍍金銅雲四朶亭内寳盖繡五龍頂以硃紅漆木匡kao冒以黄綺謂之黄屋頂心并四圍繡雲龍各一輦亭四角至輦座用攀頂黄線圓絛四條并貼金木魚輦亭前左右硃紅漆轉角䦨干二扇後一字帯轉角䦨干一扇皆雕木渾貼金龍間以五彩粧雲板三扇計一十二柱各柱首雕木貼金蹲龍一用線金五彩粧蓮花枹柱䦨干内四周布席
踏梯一硃紅漆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
硃紅油合扇梯一副硃紅油托义一件
黄絹幰衣即遮塵油絹雨衣并氊衣各一座
紅板轎一乘髙六尺九寸五分轎頂髙一尺六寸五分硃紅漆近頂裝圓匡蜊殻𥦗在上鍍金銅火熖寳珠帯仰覆蓮座髙六寸九分四角鍍金銅雲朶轎扛二條前後以鍍金銅龍頭龍尾裝釘黄絨墜角索全四圍硃紅漆板左右門二扇髙四尺五寸九分用鍍金銅釘鉸事件轎内硃紅漆坐椅一座福壽板一并褥椅内黄織金綺靠坐褥四圍椅裙全下鋪席并踏褥黄絹轎衣并油絹雨衣各一座又青氊衣一座紅氊縁條雲子全
明㑹典卷一百四十九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五十
工部四
儀仗三
中宫鹵簿
紅杖一對硃漆攅竹為杖銅裹兩末長四尺九寸清道旗一對純青質硃漆攅竹竿通長一丈二尺五寸貼金木鎗頭長一尺七寸銅束
黄麾一對毎把硃漆攅竹竿𢃄貼金銅鳯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内鳯頭并鉤一尺銜抹金銅頂大紅羅幡長六尺三寸闊五寸五分内青額金書黄麾二字四角紅羅葢髙七寸五分圍二尺七寸五分四角加抹金鳯頭四箇絨線繫抹金銅珮一十六箇銅鈴三十六箇寳葢下緑羅腰黄羅三簷飾銷金雲鳯文旛用描金鸞鳯文下綴五色板凡麾幢旛節等挑竿銅鳯頭俱以鐵為鉤
絳引旛三對硃漆攅竹竿帯貼金銅鳯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内鳳頭鈎一尺旛用五色羅長六尺三寸闊五寸五分四角寳盖髙七寸五分圍二尺七寸五分緑腰紫三簷銷金雲鳳文共長一尺九寸抹金鳳頭四箇抹金銅珮一十六箇其盖上有抹金銅頂鈒花文旛下垂五色板銅珮間銅鈴三十六箇
傳教旛二對與絳引旛制同惟三簷用緑垂紅羅旛中有黄額内青傳教二字四垂絨線繫抹金銅珮四銅鈴三十二
告止旛二對與傳教制同惟三簷用青黄額内青告止二字
信旛二對與傳教旛制同惟三簷用黄額内青信字龍頭竿五對硃漆攅竹竿帯貼金竿頭共長一丈二尺五寸内竿頭二尺五分旛用青羅長六尺三寸闊五寸五分旛下銅鈴五箇紅盖髙七寸五分圍二尺七寸五分紫腰紅三簷共長一尺九寸抹金銅鳳頭五箇下垂絨線繫抹金銅珮十箇銅鈴一十五箇簷用銷金雲鳳文旛上節描銀下節描金俱香草文中節描金孔雀文其盖五角上施抹金銅頂鈒花文
儀鍠氅五對硃漆攅竹竿𢃄貼金儀鍠通長一丈二尺五寸五分内儀鍠并竿頭一尺三寸五分抹金銅頂垂氅用五色羅長六尺三寸闊五寸五分下有銅鈴五箇
戈氅五對硃漆攅竹竿通長一丈二尺五寸帯貼金木龍頭承戈長一尺六寸二分繫木板粉面畫升降雙鳥綴五色羅氅長六尺三寸闊五寸五分末綴銅鈴五箇
㦸氅五對與戈氅制同惟貼金木龍頭承㦸長一尺七寸五分
梧杖三對硃漆攅竹杖貼金兩末通長六尺九寸五分立𤓰三對硃漆攅竹柄貼金立𤓰置其首承以貼金龍頭通長六尺九寸内𤓰及龍頭長一尺四寸
卧𤓰三對與立𤓰制同但𤓰卧置其首𤓰及龍頭長一尺二寸五分
儀力三對刻木為刀鞘及靶貼金鳳文為飾垂紅絲帉錔其鳳文貼銀為地
班劍三對刻木為劍其上有靶靶下有龍頭銜劍皆貼金為飾垂紅絲帉錔
鐙杖三對硃漆攅竹杖貼金木鐙置其首承以貼金龍頭通長六尺九寸内鐙并龍頭一尺六寸
金鉞三對硃漆攅竹柄貼金木斧形置其首承以貼金龍頭通長六尺九寸内金鉞并龍頭長一尺六寸五分
骨朶三對硃漆攅竹柄貼金木骨朶置其首承以貼金龍頭長六尺九寸内骨朶并龍頭長一尺六寸
響節六對貼金攅竹柄長一丈二寸五分以鐡條貫銅鐡錢十二置其上一尺二寸五分黄羅為衣籠之長一尺五寸銷金雲鳳文節頂以木為之貼金飾其銅錢文天下太平
羽葆幢二對硃漆攅竹竿長一丈二尺五寸五分帯貼金銅鳳頭鈎長一尺銜抹金銅索并圓頂綴白鳥羽緑羅盖簇染紅犛牛尾凡五層繫而垂之毎層上施抹金銅頂緑斜皮雲盖下懸銅鈴
紫方傘二把傘骨面闊并頂五尺五寸傘柄并貼金木葫蘆共長一丈一尺五寸九分其面冒以紫羅垂紫三簷傘頂四角抹金銅鳳頭凡傘柄俱用竹加紅油間纒以藤惟曲柄傘硃紅漆攅竹為之
紅方傘二把傘骨面闊并頂五尺五寸傘柄并貼金木葫蘆共長一丈一尺五寸九分其面冒以紅羅垂紅三簷傘頂四角抹金銅鳳頭
黄銷金傘一把傘骨面闊并頂四尺二寸五分傘柄并貼金木葫蘆共長一丈一尺二寸九分其面冒以黄羅銷金雲文垂黄三簷銷金雲鳳文
黄繡曲柄傘二把傘骨面闊并頂四尺二寸五分傘柄并貼金木葫蘆共長一丈一尺二寸九分其面冒以黄羅繡雲文垂黄三簷繡雲鳳文當曲柄處用鐡心貼金龍頭承傘
紅繡傘一把傘骨面闊并頂四尺二寸五分傘柄并貼金木葫蘆共長一丈一尺二寸九分其面冒以紅羅繡雲文垂紅三簷上簷雲鳳下二簷瑞草文
紅素圓傘二把傘骨面闊并頂四尺二寸五分傘柄并貼金木葫蘆共長一丈一尺二寸九分其面冒以紅羅垂紅三簷
紅繡雉方扇六把扇及柄通髙一丈一尺二寸内扇連黒漆板髙三尺五寸二分内板五寸扇下闊二尺四寸五分中闊二尺六寸五分面用紅羅繡鸞鳳花文背用青羅銷金花文面風衣白羅繡雉尾背風衣用青素羅板戧金雲文扇柄用攅竹加黒漆青方扇同
紅繡花圓扇六把扇及柄通髙二丈一尺二寸内扇見圓三尺三寸五分面用紅羅繡四季花背用紅羅銷金團鳳文風衣俱用紅素羅扇柄用攅竹加硃漆紅黄素扇柄同
青繡方扇四把孔雀翎邉扇及柄通髙一丈一尺二寸扇髙二尺九寸五分闊二尺五寸五分面背俱用青線羅邉用孔雀尾面繡鸞鳳花文背繡金團花文
紅羅素圓扇六對扇及柄通髙一丈一尺二寸内扇見圓髙三尺三寸五分面背并風衣俱用紅羅
黄羅素圓扇六對扇及柄通髙一丈一尺二寸内扇見圓髙三尺三寸五分面背風衣俱用黄羅
拂子二把以紅纓為心素氂牛尾籠之黒漆柄垂紅絲帉錔今用馬尾為拂心用紅纓
紅紗燈籠二對硃油竹燈骨下有燭盤外以紅紗𫎇之及玉色紗盖硃漆竿舉之竿首貼金木鳳頭其下鳳尾
紅油紙燈籠一對硃油竹燈骨下有木座以竹絲為籠加紅油紙硃漆竿加貼金木鳳頭并尾
魫燈一對用魫為之竿同紅紙燈硃油鐡燈骨下有木座
金交椅一把木質金葉裹金釘裝釘中鈒雲鳳文穿以黄絲匾絛四垂黄絲帉錔黄織金紵絲褡襠
金脚踏一箇木質金葉裹金釘裝釘鈒方勝花文黄織金紵絲踏褥
金水盆一箇黄金為之中鈒雲鳳文邉鈒香草文西洋布手巾一條
金水罐一箇黄金為之有盖有提小口巨腹
金香爐一箇黄金為之爐鈒雲鳳文以硃紅漆竿舉之竿首抹金銅鳳頭其下鳳尾
金香合一箇黄金為之盖鈒鳳文邉鈒香草文
金唾盂一箇黄金為之形圓如缶盖僅掩口下有盤鈒鳳文洪武年間停造
金唾壺一箇黄金為之小口巨腹有盖鈒鳳文洪武年間停造
行障二葉紅素綾為之𤁋水繪瑞草障繪升降鸞鳳并雲文
坐障一葉紅素綾為之頂繪雲文障繪升降鸞鳳并雲文
輅一乗髙一丈一尺三寸四分
輅上平盤板前後車櫺并鴈翅四垂如意滴珠板其下轅三條皆硃紅漆轅各長一丈九尺六寸用抹金銅鳳頭鳳尾鳳翎葉片裝釘前施硃紅馬搭攀皮一條平盤左右下護泥板及車輪二貫軸一毎輪輻十有八條皆硃紅漆周圍輞全各以抹金鈒花銅葉片裝釘輪内車轂各一用抹金銅鈒蓮花瓣輪盤裝釘軸首左右各用紅漆鐡挿拴一箇以抹金銅鈒鳳頂管心裝釘軸中纒黄絨駕轅等索
輅亭髙五尺八寸六分硃紅漆四柱各長五尺一寸檻座髙六寸六分其上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門髙四尺五寸六分闊二尺四寸左右門闊二尺二寸前并左右各上明下暗沉香色線金菱花槅二扇下絛環板明栨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後硃紅漆五山屏風戧金鸞鳯雲文屏上硃紅漆板戧金雲文中粧雕木渾貼金鳳一屏後硃紅漆板俱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底硃紅漆板上施紅花毯紅錦褥并席硃紅漆坐椅一座靠背雕木線金五彩粧鳳一上下香草雲板各一硃紅漆福壽板一并褥椅中黄織金綺靠坐褥四圍椅裙全周圍施黄綺幃幔或用黄線羅亭外用青綺縁邉硃紅十二扇各用拽黄線圓絛二條黄銅圏全前二柱俱戧金其上寳相花中鸞鳳雲文下龜文錦
輅頂并圓盤髙二尺八分抹金銅立鳳頂𢃄仰覆蓮座髙九寸六分垂攀頂黄線圓絛四條盤上硃紅漆盤下外四周沉香色描金雲文其内青地五彩雲文以青飾輅盖内寳盖硃紅漆匡鬪以八頂冒以黄綺頂心并周圍繡鸞鳳九并五彩雲文
天輪三層硃紅漆上安雕木貼金邉耀葉板七十二片内飾青地雕木五彩雲鸞鳳文三層間繪五彩雲襯板七十二片盤下周圍黄銅釘裝上施黄綺𤁋水三層毎層八十一摺間繡鸞鳳文四垂青綺絡帯四條繡鸞鳳各一圓盤四角連輅座板用攀頂黄線圓絛四條并硃漆木魚
輅亭前後各有左右轉角䦨干二扇内嵌絛環板皆硃紅漆四扇計一十二柱各柱首雕木紅蓮花一用線金青緑粧蓮花抱柱
踏梯一硃紅漆以抺金銅鈒花葉片裝釘
行馬架三硃紅漆用抹金銅葉片裝釘鐡搭鈎全黄絹幰衣即遮塵油絹雨衣并氊衣各一座
硃紅油合扇梯一副硃紅油托义一件
安車一乗髙九尺七寸六分
車上平盤板前後車櫺并鴈翅板下轅二條皆硃紅漆轅各長一丈六尺七寸六分用抹金銅鳳頭鳳尾鳳翎葉片裝釘前施硃紅油馬搭攀皮一條平盤左右垂護泥板及車輪二貫軸一毎輪輻十有八條皆硃紅漆周圍輞全車轂各一軸首左右各用紅漆鐡挿拴一箇軸中纒黄絨駕轅等索
車亭髙四尺四寸硃紅漆方柱四長同其上四圍裝五彩花板十二片門髙三尺七寸六分闊二尺二寸六分左右門闊同前并左右各硃紅漆上明下暗十字槅二扇後三山屏風屏後壁板俱硃紅漆用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亭底硃紅漆板上施紅花毯紅綿褥周圍施黄綺幃幔或用黄線羅亭外用青綺縁邉硃紅四扇各用拽黄線圓絛二條黄銅圏全車盖用硃紅漆髙二尺六分抹金銅寳珠頂𢃄蓮座髙六寸四角抹金銅鳳頭用攀絛四條并紅漆木魚盖下施黄𤁋水三層銷金鸞鳳文鳳頭下垂紅帉錔踏梯一硃紅漆以抹金銅鈒花葉片裝釘
行馬架一硃紅漆用抹金銅葉片裝釘鐡塔鈎全黄絹幰衣即遮塵油絹雨衣并氊衣各一座
明㑹典卷一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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