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明通鑑
卷七
江西永甯知縣當塗 夏燮編輯
卷八
【紀七】起上章涒灘,盡元黓掩茂,凡三年。

太祖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十三年(庚申,一三八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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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戊戌,胡惟庸謀反。及其黨陈甯、涂節等皆伏誅。初,惟庸方任用,大將軍徐達深疾其奸,從容言于上。惟庸銜之,誘達閽者福壽以圖達,為福壽所發。會劉基死,惟庸益無顧忌,與太師李善長相結。以兄女妻其從子佑,自是勢日熾。惟庸舊宅在定遠,忽井中生石筍,出水數尺。諛者爭言瑞應。又言其祖父三世冢上夜有光燭天。惟庸益自負,遂有異謀。時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嘗犯法,上切責之。二人懼,惟庸陰以權利脅誘之。二人素戅勇,見惟庸用事,因密相往來,漸以不法事轉相告語。陳甯,久事上。上以為才,犯法屢宥之,出知蘇州,以惟鷹薦召為御史中丞。甯守蘇,號稱酷吏。及居憲臺,益厲威嚴。上嘗責之,不能改。其子孟麟亦數諫,甯怒,捶之至死。上深惡之曰:「甯於其子如此,奚有于君父邪?」甯聞之,懼,益與惟庸比。而是時,涂節及御史商暠皆以惟庸薦驟貴。一日,惟庸與甯坐省中,閱天下兵馬籍。令郡督毛驥取衛士有勇力及亡命者為心膂。又使太僕寺丞李存義陰說善長。存義者,善長之弟,惟庸兄婿,李佑父也。善長初不許,而年老不決,輒依違其間。于是,惟庸以為事可就,乃遣明州衛指揮林賢下海招倭與期會。又遣元故臣封績致書稱臣于元嗣君,請兵為外應。事皆未發,會惟庸子馳馬于市墜死車下。惟庸殺輓車者。上怒,命償其死。惟庸請以金帛給其家,不許。惟庸愳,乃與陳甯、涂節等謀起事,陰告四方及武臣從己者。值上以占城入貢事將罪惟庸及在事諸臣。涂節等懼禍及,乃先上變告惟庸。而商暠時謫為中書省吏,亦以惟庸陰事告。上大怒,命羣臣更訉,詞連甯、節。廷臣言:「節本預謀,見事不成,欲以告變自脫。」遂并誅之。獄詞既具,株連黨與,凡萬五千餘人。上以善長功大,與陸仲學等,皆置不問。【攷異】《三編》質實云《明史》、《紀事本末》正月戊戌,惟庸詭言第中井醴泉,邀帝臨幸,帝許之。駕出西華門,內使雲奇衝蹕道勒馬衔言狀,氣方喘,舌鴃不能達意,帝怒。左右撾捶亂下,雲奇右臂將折,垂斃,猶指賊臣第。上頓悟,登城望。惟庸第中藏兵,刀槊林立,亟發羽林掩捕,拷掠具服,遂磔于市。與《明史》及《實錄》不同。攷《實錄》正月癸巳朔,甲午,中丞涂節告胡惟庸謀反。戊戌,賜惟庸等死。若然,則正月二日惟庸已被告發,不應戊戌尚有邀帝幸第之事,蓋傳聞異詞云。按据質《實錄》所云,則《實錄》中竝無雲奇勒馬言狀之事。惟《皇明通紀》記此事,與《紀事本末》畧同。竝云帝聞雲奇已死,深悼之,追贈右少監,賜葬鐘山,令有司春秋祭祀,仍給酒掃戶六人。据此則奇以死事,追䘏有明文,似非憑空臆造。今仍据《三編》書之,而坿識其異于此。

《三編》御批曰:「劉基遇毒及惟庸反狀,皆自除節發之。及獄成,而節亦同戮,且以逆黨目之揆之。於理,殊未可信。節如果為惟庸謀主,甯不知事敗之必將自累,乃轉以首告,希圖倖免。實情,事所必無。況從逆須有左證,如陳甯向坐省中,閱兵馬籍附和之狀昭然。若節則並無一事載在爰書而僅以其黨兩字坐之,又何異於莫須有定獄。且陳甯奸狀史傳所載綦詳,未嘗有一語及節。而節亦別無事蹟。是甯與節雖同以胡黨見誅,其虛實判然可見,蓋必惟庸憾節發其逆謀,妄加誣引。而當時,亦不求左驗,遽行具獄,節遂無以自明耳。今以《明史》及《洪武實錄》互證之,足以釋千秋疑案。後此藍玉之反,載玉強辯不服。詹徽叱玉吐實,玉言徽即我黨,遂併殺徽事,正與此相類。益可見當日斷獄者之實非信讞矣。」

癸卯,大祀天地于南郊。

始罷中書省,升六部尚書秩正二品,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上懲胡惟庸亂政,遂定制不置丞相,仿古六卿制以政歸六部,竝著之祖訓。其畧謂:「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不聞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雖有丞相,然其間亦多小人專權亂政。今我朝罷丞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署,分理天下庶務。大權一歸朝廷,立法至為詳善。以後嗣君,母得議置丞相。臣下敢以此請者,寘之重典。」

是月,以安然為御史大夫。【攷異】据《明史·七卿年表》然任御史大夫在是年之正月,蓋以陳甯既誅,召然代之證之。《潛菴史稿》則然授御史大夫在去年九月甲辰,與丁玉竝命。玉左然右也又證之。《然傳》然是時以浙江布政使召入御史臺右大夫。蓋召然在去年,至是年正月始任。《史稿》蓋据其召拜之年月耳。今仍据《明史·表》系之正月。又《然傳》言十三年改左中丞,坐事免證之。《七卿表》不書改左丞事,但云五月致仕。按罷御史臺在五月,然既致仕,猶命李善長攝臺事,則罷御史大夫,改御史中丞當在五月之後,而傳中所載似然改左丞在致仕之前或即以改左丞時致仕也。《潛菴史稿》系然改左丞于正月,亦與《明史·表》不合。今仍据表書之。而書罷御史臺於其下,仍据本紀系之五月。

增祀功臣顧時等二百八十人于功臣庿。

始定南北更調用人之法。凡北平、山西、陝西、河南、四川人于浙江、江西、湖廣、直隸用之。浙江、江西、湖廣、直隸人于北平、山東、山西、陜西、河南、四川、廣東、廣西、福建用之。廣東、廣西、福建人亦于山東、山西、陝西、河南、四川用之。考覈不稱職及以事降調者,不分南北,悉于廣東、廣西、福建汀漳、江西龍南安逺、湖廣郴州之地選用。

二月,壬戌朔,詔舉聰明、正直、孝弟、力田、賢良、方正、文學、術數之士。凡先後至京師者,有司以禮遣送吏部,隨時以聞。

戊辰,詔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聽致仕,給以誥敕。

是月,以偰斯為禮部尚書,薛祥為工部尚書。斯,初授吏部,尋改禮部。祥,以八年為工部尚書。時造中都宮殿。上坐殿中,若有人持兵鬬殿脊者。太師李善長以為工匠猒鎮之術,上怒,欲盡殺之。祥固爭,乃杖而罰其工役。踰年,改行省為布政司。上以北平重地特授祥,三年治行稱第一。為胡惟庸所惡,坐營建擾民,謫知嘉 興府。惟庸誅,復召用之。上曰:「讒臣害汝,何不言?」對曰:「臣不知也。」省臣事敗吏,多坐誅。惟劉敏時以舉孝廉為中書省吏,獨無所預。上賢之,擢為工部侍郎,尋改刑部。

遣應天府官祀歷代忠臣。漢蔣子文,晉卞壺,南唐劉仁瞻,宋曹彬,元福壽,凡五庿,尋徙建鷄鳴山下。以春秋致祭,著為祀典。

三月,詔減蘇、松、嘉、湖賦額。初,大師平吳久不下,上怒蘇、松、嘉、湖之民為張士誠守,乃籍諸豪族及富民田以為官田,按私徵簿為稅額。及楊憲為司農卿,又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賦,畝加二倍。時,軍事方興,未暇減也。已而,覈四府之糧,踰于浙江全省之额,乃命免其逋赋。前後數十萬而逋者不已。壬辰,始命減其額,舊一畝科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減十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止徵三斗五升。然較之它省,猶為極重之賦云。

壬寅,遣燕王棣之國北平。

元國公托和齊舊作脱火赤、知院按珠舊作愛足屯和林為邊患,詔西平侯沐英總陝西兵討之。壬子,英帥兵由額齊訥路渡黃河,歷賀蘭山,涉流沙,七日至其境,分四翼夜襲之。而自以驍騎衝其中堅,禽托和齊、按珠等,獲其全部以歸。

夏,四月,己丑,上命羣臣各舉所知,諭之曰:「天下賢才,未嘗乏也。謂皋、陶、稷、契不復生,方叔、召虎不再出,是薄待天下士也。但世有升降,才有等差。為人上者,能量才授職,何施不可,蓋士之進退係乎國之治否。朕以一人之智,豈足以理天下,又豈足以盡知天下之賢?惟在卿等各舉所知以聞。」

是月,以劉崧為禮部侍郎。崧,以舉經明行修召用。累官至北平按察司副使。為胡惟庸所惡,坐事謫輸作,尋放歸。惟庸既誅,上復徵之。未幾,偰斯改禮部,擢崧為吏部尚書。

五月,甲午,雷震謹身殿。詔告天下曰:「朕以菲德託于萬姓之上,奉天勤民于茲,十有三年矣。間者,宰輔非才,肆奸亂政。朕思創業之艱難,念民生之不易,按法誅之。然昧于知人,實朕之過。上天垂戒,豈偶然哉?可大赦天下。」丙申,釋在京及中都屯田輸作者。己亥,詔免天下今年田租,又還山西二萬四千人為民。官吏以過誤罷者,命還其職。

壬寅,西安衛指揮濮英進兵赤斤站,襲故元豳王于額林沁舊作亦憐真及其平章瑚圖特穆爾忽都貼木兒皆降之,獲其部曲千四百人。初,英守西安,上以其軍政不修召還,遣葉昇代之。昇更言其賢,命還衛。時,陝西備邊衛卒,惟英所練稱勁旅云。

是月,御史大夫安然致仕,命韓國公李善長理臺事。時上惡臺省專權,欲并罷之。未幾,詔設御史左右丞各一人,秩正二品,左右侍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尋罷御史臺。

以戶部郎中范敏署本部尚書。敏,閿鄉人。以舉秀才召用,在戶曹五年,上以其才,超擢拜之。

命從征士卒老疾者,許以子代老。而無子及寡婦,有司資遣還。

六月,丙寅,雷復震奉天門。上避正殿省愆。丁卯,敕諭江陰侯吳良等曰:「昨者上天垂戒,朕思治理,恤民為先,其王府一切役作皆令停罷。以仰答上天愛民之心。」時,良等重建齊、楚各王府,故有是諭。【攷異】按是年五月雷震謹身殿。六月,復震奉天門。而五月詔中無罷王府工役之文,故《明史》本紀分書之。《三編》竝系系之五月下,牽連竝記。證之《典彙》有賜吳良勅,蓋良時在青州建齊王府。齊王之妃,良女也。今竝記之。

諭曰:「《春秋》震夷伯之庿,左氏以為有隱㥾解之者。曰『隱惡非法所得尊貴,罪所不加。』聖人因天地之變,自然之妖以感動之。予觀太祖開創之賢君,而本紀所記吳元年雷震宮門獸吻。及是年五月,雷震謹身殿;六月雷震奉天門。若其見于《五行志》者,則又有二十一年五月雷震元武門獸吻,六月雷震洪武門獸吻。見于《齊泰傳》者,則言『雷震謹身殿,太祖禱郊庿,擇歷官九年無過者陪祀』,泰與焉攷。泰以十八年成進士,歷禮、兵二部主事。以九年推之,則洪武二十六七年間事也。《春明夢餘錄》詔罷孟子配享,雷震謹身殿,則洪武五年事。又證之洪武元年太祖祀圜丘,祭告德祖之文。自言去年雷火焚舟擊殿吻吳元年,然則三十二年中雷之震宮門者凡三,震殿者四而震謹身殿者三。何天獨警太祖之深也?蓋五行之氣乖,則致戾人自召之,天何異焉!觀于十三年之震者二,正胡惟庸之獄後事;二十六年之震者一,正藍玉之獄後事。是二人者,皆以謀逆誅,甯得謂太祖用刑之失?而二獄之株連三萬餘人,死于捕者不知凡幾,死于獄者不知凡幾,死于桎梏箠楚之下者不知凡幾,而誅僇其顯焉者耳。陰氣鬱而陽不得,宣則激而為雷,豈非感傷和氣之所致哉?夫去殺期以百年,興仁俟之必世。自古漸仁摩義之主,猶恐浹于天下,不能得之于其身,況積其威約之勢。而欲遺子孫之安。誠未見其可也。」

丁丑,置諫院官設左右司諫各一人,秩正七品;左右正言各二人,秩從七品。

是月,以蘇恭讓為漢陽知府。恭讓,玉田人,以舉「聰明正直」召見,擢授是職,為治嚴明而不苛。漢陽密邇行省,凡徭役科徵倍于他郡。恭讓每遇重役,輒詣上官,反復陳說,賴以減省。而是時有漢陽知縣趙庭蘭亦能愛民任事。朝廷嘗遣使徵陳氏散卒,它縣率以民丁取應。庭蘭獨力言無有,民以不擾。一時,漠陽人言郡守則稱恭讓,言縣令則稱庭蘭云。

胡惟庸之誅也。上命翰林儒臣纂輯歷代諸王、大臣、宗戚、宦官之悖逆不道者,凡二百十二人。命曰《臣戒錄》,頒布中外,以昭炯鑒。

秋,七月,癸巳,罷秘書監所藏古今圖籍,改歸翰林院典籍掌之。

甲午,太白晝見。

八月,丙戊,命天下學校師生日給廩膳。

九月,庚寅,永嘉侯朱亮祖坐罪死。亮祖,勇悍善戰而不知學。去年,奉詔出鎮廣東,所為多不法。時番禺知縣道同執法嚴,非理者一切抗弗從。亮祖以威脅之,同不為動。有土豪數十輩抑買市中物,同械其魁于通衢。諸家賄亮祖求免。亮祖置酒為同言之。同厲聲曰:「公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亮祖不能屈,破械脱之。富民羅氏納女于亮祖,其兄弟怙勢為奸。同復按治,亮祖又奪之去。同積不平,條其事奏之。未至,而亮祖先劾同詘傲無禮狀。上不知其由,遂遣使誅同。會同奏亦至。上悟,以為同職甚卑,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入骨鯁可用,復遣使宥之。兩使者同日抵番禺,後使至,則同已死。上怒亮祖誣奏,趣召還,與其子府軍衛指揮暹俱鞭死,蓋欲為同論抵也。既念亮祖功,御製壙誌,鐫其事,命仍以侯禮葬。【攷異】朱亮祖事見《明史·本傳》。傳言「九月,召還。以誣奏道同,與其子暹俱鞭死。」證之《功臣年表》,是月庚寅。竝据《同傳》書之。道同,雖以忤權貴得禍。而自上治亮祖後,守令稍稍行法。軍衛之暴橫者,亦稍斂戢焉。初,有歐陽銘者令臨淄。會開平王常遇春師過其境,卒入民家取酒,相毆擊,一市盡譁。銘笞而遣之。卒訴令罵將軍,遇春詰之。銘曰:「卒,王師,民亦王民也。民毆且死,卒不當笞邪?銘雖愚,何至罵將軍。將軍大賢,奈何私一卒,撓國法?」遇春意解,為笞卒以謝。後大將軍徐達至,軍士相戒曰:「是健吏嘗抗常將軍者,毋犯也。」同,河間人。銘,泰和人。

辛卯,上欲召魏國公還,乃命營楊侯楊璟、永城侯薛顯、景川侯曹震往屯北平。

乙巳,天壽節,始受羣臣朝賀。初,上即位,中書省請于聖壽節帥百官行慶賀禮,上不許。其後,高麗屢遣使稱賀,竝賀皇太子千秋節,上俱卻之。至是,韓國公李善長等以天下太平,上春秋高,請以聖節日受賀,許之。其在外諸司五品以上,自明年始俱聽表賀。是日,上宴羣臣于謹身殿。

上既罷中書省,分其職于六部。又念論思密,勿不可無人,詔天下舉賢才。戶部尚書范敏薦耆儒王本等至。丙午,始置四輔官,告于太庿。仿古四時命官之制。以本及杜佑、龔斆為春官。杜斆、趙民望、吳源為夏官。秋冬闕命,本等攝之,俱兼太子賓客,位列都督之次。隆以坐論禮,命協贊政事均調四時。會立冬,朔風國寒,上以為順冬,令乃賜本等敕嘉勉,尋又定月分三旬,人各司之。以雨暘時,若騐其稱職與否。刑官議獄四輔及諫院覆覈奏行。有疑讞,四輔官封駁以聞。

是月,詔陝西衛軍以三分之二屯田。

冬,十月,吏部引見國子生二十四人,皆授府州縣官。

十一月,乙未,魏國公徐達還。

丙午,元兵寇永平,指揮劉廣戰,不克,死之。

是月,致仕翰林學士承旨宋濂以長孫慎坐胡惟庸黨被誣,與濂季子璲俱下獄死。時竝逮濂至京師,諭死。皇后諫曰:「民家為子弟延師,尚以禮全始終。況天子乎?且濂家居,必不知情。」上不聽。會賜后侍食不御酒肉,上問故。曰:「妾為宋先生作福事也。」上為惻然,投箸起。明日,赦濂,安置茂州。踰年,行至夔州,道卒。【攷異】宋濂安置茂州。《明史》本紀系之九月。《三編》系之十月。證之行狀言是年之冬則書十月者近之。今攷《遜志齋集》、《宋仲珩壙志》云三十有七,庚申死。季冬入月時,加已仲珩。即文憲之子璲也。季冬入月,則十一月之末也。又證之,文憲孫慎壙志言其死于庚甲,十一月二十八日,則璲、慎二人之被誅在是年十一月。文憲之安置茂州,即在其時,今竝系之十一月下。其卒于夔州,据行狀在十四年五月。濂,狀貌豐偉,美髯須視近而明。一黍上能作數字,自少至老未嘗一日去書,于學,無所不窺。為文醕深演迤,與古作者亞在朝郊庿、山川。朝會,宴享大制作以及四裔貢賞,錫勞敕文元勳巨卿禪記刻石,悉以推濂,遂為開國文巨首。士大夫造門乞文者,後先相踵。外國如高麗、安南、日本貢使至出,兼金購文集且數問宋先生起居,四方學者悉稱為「太史公」,不以姓氏。雖白首侍從,其勳業、爵位不逮。劉基,而一代禮樂制作休明,則濂之功尤多,云「開創之」。初文臣無諡,武臣非封侯、伯不得賜諡厥。後,定三品以上賜諡詞,臣例得諡文。于是,始追諡基曰文成,濂曰文憲。

十二月,天下府州縣所舉士至者八百六十餘人,授官有差。

陽山歸善蠻叛,命南雄侯趙庸往鎮廣東,以便宜討之。

是歲,吏部奏天下所設稅課司局。前,經戶臣覈其征商不如額者百七十八處。詔遣中官、國子生及部委官一人覈實,立為定額。惟查局中歲收額米不及五百石者,凡三百六十四處,宜罷之。報:「可。」時胡惟庸伏誅,上諭戶部曰:「曩者奸臣,聚歛析及錐刀,朕甚恥焉。自今軍民嫁娶喪葬之物,舟軍絲布之類,皆勿稅,遂罷天下抽分竹木場。

日本貢,寇相仍。上屢命中書省移牒責之。九年以後,遂不貢。是年,復遺使來貢,無表但持其將軍奉丞相書。書詞又倨,乃卻其貢。遣使賫詔譙讓。初,胡惟庸之通倭也。倭人遣僧如瑤率兵卒四百餘人詐稱入貢,且獻巨燭,藏火藥、刀劍其中。既至,而惟庸已敗,計不行。然上是時,尚不知也。越數年而其事始著。

太祖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十四年(辛酉,一三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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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戊子,授魏國公徐達為征虜大將軍,信國公湯和、潁川侯傳友德為左右副將軍,帥師北征。先是,元平章旺扎勒布哈、鼐爾布哈犯永平。千戶王輅擊敗之,禽旺扎勒布哈。而鼐爾布哈入寇不已。乃復命達等討之。達自此鎮北平,每歲,春出冬暮召還,以為常。

命新授官者各舉所知。時,上罷科舉,專用辟薦。凡中外大小臣工,下至倉庫司局諸襍流,亦令推舉文學才幹之士。其被薦至者,又令轉薦。一時,山林巖穴之士,由布衣而登大僚者,接跡矣。

乙未,大祀南郊。

丙申,上諭部臣曰:「人君操賞罰之枋以御天下,必在至公。無善而賞,是謂私愛;無過而罰,是謂私惡,此不足以為勸懲。朕觀漢高帝斬丁公封雍齒,唐太宗黜權萬紀李仁發而賞魏徵之直,皆至當,可以服人。所謂賞一君子而人皆喜,罰一小人而人音懼。朕于賞罰,未嘗敢輕。一時處分,恐有未當,卿等宜明白執論,甯使賞厚于罰,但不可濫及,使小人僥倖耳。」【攷異】論入賞罰事,諸書多系之十三年。今据《洪武寶訓》為是年正月丙申。

癸丑,命公侯子弟皆入國子學。

是月,詔定賦役籍。始令天下編造黃冊,以一百十戶為一里,有里長;十戶為甲,有甲首。歲役里長、甲首各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其先後以丁糧多寡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在城曰「坊」;近城曰「廂」;鄉都曰「里」。里編為冊,冊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一年兩征,曰「夏稅」;曰「秋税」,皆以戶為主,冊首有圖。鳏、寡、孤、獨不任役者,附十甲後為畸零。僧、道給度牒。有田者入民冊,無田者亦為畸零冊。凡四,一上戶部,其三則布政司、府、縣各存一焉。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制,以丁糧增減而升降之。上之戶部以黃紙為冊面,故名之曰「黃冊」。時范敏主戶部事,諸冊式皆其所裁定云。【攷異】定賦役籍,《明史》本紀不書,据《三編》書于是年正月,竝著是年所頒。黃冊以稽天下戶口。二十年頒魚鱗冊以覈天下土田。今分書之,竝据《食貨志》采入。

以李叔正為禮部尚書。叔正,靖安人。三為國子監學正助教。上方銳意文治于國學,人才尤加意。時,諸生多貴冑不率教。叔正嚴立規條,旦夕端坐無倦色。朝論賢之,擢監察御史,奉命巡嶺。表瓊州府吏訐其守,踞公座簽表文。叔正為別白抵吏罪。上嘉之曰:「人言老御史儒,乃明斷如是邪!」累官禮部侍郎。至是,進尚書。

詔求山林隱逸士。

二月,庚辰,詔覈天下官田數以聞。

是月,有告浦江鄭氏交通胡惟庸者。時,上以奸臣亂政,獨嚴通財。黨與之誅,有告者,雖一面之識,必窮治之。湖州王蒙元,趙孟頫之甥也。以知泰州時,嘗與供奉郭傳觀畫于惟庸第中,坐逮入獄瘐死。鄭氏家以義門聞。上即位之初,處士鄭濂以田多推為糧長,入覲于朝,上頗識之。至是,為奸人所誣。濂時在京師,吏捕其家。濂之從弟曰湜者,與諸兄爭先詣吏。至京師,濂迎謂曰:「吾為家長,當任其罪。」湜曰:「兄老矣,弟當任之。」兩人相爭入獄。上曰:「吾知鄭義門必無,是人誣之耳。」俱召至廷慰,勞勉之,竝問濂治家所以長久之道,具以對。上悅,擢湜為福建布政司參議。【攷異】鄭氏義門事,《紀事本末》系之二月。《皇明通紀》系之五月,蓋宥罪在先,授官在後耳。《三編》据《紀事》竝授參議,統系于是年二月下。今從之。

三月,丙戌,詔曰:「唐虞三代之君任賢,使能民皆遠罪,刑措不用,享年永久。朕夙夜究心未臻。斯效意者,委任非人,致民陷于刑辟,朕甚閔焉。其大赦天下,與民更始。」

辛丑,詔頒五經四書于北方學校。

初,吏部尚書劉崧之官,踰月,即致仕。是時,雷震謹身殿,諭廷臣陳得失。崧以修德行仁對,上頗思其言。是月,詔與前刑部尚書李敬竝徵,拜敬國子祭酒,崧司業。賜鞍馬,令朝夕見,見輒燕語移時。未旬日卒。疾作,適強坐訓諸生。及革,敬問所欲言。曰:「天子遣崧教國子,將責以成功,而遽死乎!無一語及家事。上命有司治殯殮,親製文祭之。【攷異】劉崧以去年致仕,本年三月召為司業。語見《明史·本傳》傳言「未旬日卒」,則崧卒在四月也。《潛菴史稿》系國子司業劉崧卒于四月,而不言其致仕後召為國子司業事。今据本傳增入。

夏,四月,丙辰,置國子監。初,吳元年置國子學,以應天府學為之。至是,詔改建太學于鷄鳴山下,尋改「國子學」曰「國子監」。【攷異】《明史》本紀不書。但於十五年書太學成。證之《典彙》、《春明夢餘錄》建國子監在十四年。《潛菴史稿》系之四月丙辰。今從之。

庚午,魏國公達帥諸軍出塞。傅友德為前鋒,軍至北黃河,敵騎遁。友德選輕騎夜襲灰山,大破之,禽其平章、太史等。時西平侯沐英分道出古北口,略公主山長寨,獲全甯四部。度臚胊河,執元知院李宣等,盡俘其眾。達還師,仍鎮北平。

五月,湖廣五溪蠻叛。時,江夏侯周德興自福建召還。上以其年老,欲令少休息。德興力請行,乃壯而遣之。賜手敕曰:「趙充國征西羌,馬援討交趾,皆年老自請行。朕常嘉其事,謂今人所難。卿忠勤不怠,何多讓焉!」德興至五溪,蠻悉散走。會四川諸洞作亂,德興移師討平之。

六月,丙辰,選國子生,得三十七人,以備擢用。

秋,七月,皇后千秋節,始定朝賀儀。

以刑部郎中胡禎為本部尚書。禎以御史臺史起家,上破格用之。

以「賢良方正」何德思為河南右參議;「聰明正直」金思存為北平右參議;「孝弟力田」聶士舉為四川左參政;「賢良方正」蔣安素為四川右參政。

八月,乙丑,南雄侯趙庸討陽春蠻,平之。先是,廣東右衛百戶翁顯討山寇房文廣,力戰死之。會倭寇閩洋。上命庸兼鎮閩、廣。至是,陽春之捷,俘囚無算。庸奏戮其魁,餘悉散遣之。

丙子,詔求明經老成之士,令有司禮送京師。

庚辰,河決祥符、原武、中牟,有司請修築。上曰:「此天災也。今欲塞之,恐徒勞民力。但令防護舊堤,勿重困吾民。」

辛巳,魏國公徐達還。

是月,前御史大夫安然卒。然既致仕,上置四輔官,所用多老儒。不久,尋致仕王本坐事誅,乃召然代之。然,久歷中外,練達庶務,眷注特隆。至是,卒。當王師下山東時,然以故元左丞守萊州,率眾先歸。上念其誠,親製文祭之。

九月,壬午朔,命穎川侯傅友德為征南將軍、永昌侯藍玉、西平侯沐英為左右副將軍,帥步騎三十萬征雲南。諭友德曰:「雲南,自昔為西南夷,至漢始置吏,臣屬中國。今元遺孽巴咱爾幹爾密等自恃險遠,害我使臣,在所必討。朕嘗覽輿圖,得其阨塞取之之計。當自永甯別遣一軍,向烏撒大軍。自辰沅入普定,分據要害,然后進兵曲靖。曲靖,雲南之噤喉,彼必并力于此,以扼我師,出奇制勝,實在于此。既下曲靖,三將軍以一人向烏撒應永甯之師,大軍直搗雲南。彼此牽制,疲于犇命,破之必矣。雲南既克,徑趨大理,先聲已奪,勢將瓦解。其餘部落,遣人招諭,可不煩兵下也。」師行,上親餞之龍江。

丁未,傅友德師至湖廣,分遣都督郭英、胡海、陳桓等帥兵五萬,由四川永甯趨烏撒。友德自帥大兵由辰沅趨貴州。

是月,命徐達仍鎮北平。

以李幹、何顯凋為四輔官。

衍聖公孔希學卒。希學,好讀書,善隸法,文詞爾雅。每賓客讌集談笑,揮灑爛然成章。承大亂之後,庿貌服物,畢力修舉,盡還舊觀。至是,卒。遣官致祭。于是,始定詣王大臣賜祭葬之制。

冬,十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癸丑,命法司錄囚同翰林院給事中及春坊正字等官會議平允以聞。癸亥,又命御史林愿、石恒等分按諸道錄囚。

浙東山寇葉丁香等作亂。己卯,命延安侯唐勝宗帥兵討之。禽其首從,凡三千餘人。又分兵平安福之賊。至臨安,降元右丞阿卜台等。

是月,免應天、太平、廣德、鎮江、甯國田租。又免開封、祥符等八縣及陳州被水田租。

是時,工部尚書薛祥坐累杖死,天下哀之。【攷異】薛祥被杖死事見《本傳》及《刑法志》。《七卿表》系之是月。今從之。惟《刑法志》誤作夏祥,今据《本傳》。

給事中鄭相同奏「舊制,百官見東宮,皆稱名,惟宮臣稱臣。」下廷臣議,編修吳沈等曰:「東宮,國之大本。所以繼聖體承天位也。臣子尊敬之禮,不宜有二。請凡啟事皇太子者,皆稱臣如故。」從之。

初,吉安侯陸仲亨從湯和棘兵臨清。以胡惟庸黨逮至京師,既而釋之。十一月,壬午,命仲亨移鎮成都。

丁未,江陰侯吳良卒。良女,齊王妃也。王既封,上命良往建王府。數年遂卒于青州,追贈江國公,諡襄烈。良與弟禎,俱以勇略聞。從上起濠梁積功,兄弟竝封為侯。禎,先二年卒,諡襄毅,俱肖像功臣庿,

庚戌,趙庸討廣州海寇,平之。時寇攻掠東莞、南海及肇慶、翁源諸府縣。庸帥步騎、舟師八道擊破之,禽賊酋鏟平王等。

十二月,丁巳,罷翰林院承旨直學士及待制應奉等官。定學士,正五品。凡諸司章奏,命同春坊正字等官,考覈平允,則署衔曰翰林院兼平駁諸司文章,事某官某,列名書之。

辛酉,傅友德帥藍玉、沐英至貴州,攻普定、普安皆下之,留兵戍守。進師曲靖,元梁王遣司徒平章達爾瑪舊作達里麻將兵十餘萬,屯曲靖以拒我師。英謂友德曰;「彼不意我師深入,若倍道疾趨,掩其不意。上所謂出奇制勝者,此也。」友德是之,遂進師。丙寅,未至曲靖數里,忽大霧四塞,諸軍衝霧行,阻水而止,則己臨白石江矣。頃之,霧霽,達爾孺大驚,友德即欲濟師。英曰:「我師遠來,利在速戰。然急濟,恐為所扼。」乃整師臨流,若欲渡者,而別遣奇兵,從下流濟出其陳後,張旗幟山谷間。元兵驚擾,英急麾兵渡江,使善泅者先之,長刀蒙盾,破其前軍,敵卻數里。我師畢濟戰數合,英縱鐵騎搗其中堅,遂大敗之,生禽達爾瑪等俘眾二萬。友德既下曲靖,即自帥眾數萬向烏撒,分遣藍玉、沐英趨雲南。壬申,元梁王聞達爾瑪敗,棄城走入晉甯州之忽納砦,焚其龍衣,駈妻子赴滇池死。遂與左丞托迪舊作達的、魯爾舊作驢兒俱自殺。癸酉,玉英等師至雲南之板橋。元右丞觀音保以城降,玉等整軍入,秋豪無犯。改「中慶路」曰「雲南府」。

都督郭英之出永甯也。路多險阻,諸將欲深入。英曰:「破敵貴先聲。攻取必自近,舍近趨遠,非策也。」遂帥兵攻赤水河,去河二十里而軍。時,久雨,水漲。英曰:「賊恃水險,不意吾濟翹。」令諸軍斬木造筏,乘夜濟河,敵大驚,潰,禽蠻將一人,諸蠻悉震。會友德自曲靖取間道,循孤格山而南,直搗烏撒。元右拯實卜方屯赤水河,拒英等,聞大軍至遽遁去。友德下令城烏撒版築,方具實卜引諸蠻,復大集。友德據高罔,嚴陳待之。諸將請戰,友德曰:「必欲戰者,有進無退。」時,芒部士酋,悉眾來援。我軍爭擊之,戰數十合,蠻眾中槊墜馬死者相踵,遂大潰,斬首三千級。實卜帥餘眾遁,遂城烏撒,克七星關,以通畢節,進兵可渡河。于是,東川烏蒙芒部、水西諸蠻,皆望風降附。是役也,錢唐衛千戶袁興自請為前鋒,陷陣死之,詔追贈恤其家。

是月,罷京畿都漕運司。

初,吳元年,置大理司卿,秩正三品。上即位之初,罷之。置磨勘司,尋又罷之。是歲,復置大理寺,改卿秩正五品,左右少卿從五品,左右寺丞正六品,其屬左右寺正各一人,寺副各二人,左評事四人,右評事八人。又置審刑司,共平庶獄,其大理寺所理之刑,審刑司復詳議之。

諸蕃入貢,惟安南卻之。時廣西思明土官控安南犯境,而安南亦訴思明擾邊。上移檄數其奸誑罪,因卻其貢。

太祖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洪武十五年(壬戌,一三八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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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辛巳朔,宴羣臣于謹身殿,始用九奏之樂,蓋詹同等所定,復更之也。【攷異】据此始用九奏之樂。似前此詹同等所定,未曾奏用。且据《明史·樂志》所載同等所奏,自本太初以下九章皆有其目而無其詞。若十五年所定自炎精開運以下九章,其詞竝詳。章志中則是同等所奏,復更製之,明矣。野史有以為是年所奏即詹同、陶凱所定者,餘詳攷證中。

藍玉既定雲南,遣宣德侯金朝興、景川侯曹震等分道取臨安、威楚等路。震至威楚,元平章等降朝興,駐師臨安。元帥及土酋楊政等降。壬午,元曲靖宣慰司及中慶、瀓江、武安三路,皆先後詣藍玉、沐英等營納款,雲南遂平。【攷異】此事《明史》本紀系之正月。書云「景川侯曹震、定遠侯王弼下威楚路」。按是時下臨安、威楚兩路。證之《震傳》下威楚者,震也。又證之《金朝興傳》下臨安者,朝興也。又證之《紀事本末》則云「藍玉別遣曹震、王弼、金等帥兵二萬,分道進取臨安,諸路皆下之。」是此,三人俱從玉征雲南。而《弼傳》但敘其平大理之功,不言下醢安、威楚等路。本紀所載但言威楚,不及臨安,但書王弼,不及期興。至于震下威楚、朝興下臨安,傳中分記其功,竝非震與朝興合兵取威楚,又取臨安也。本紀弼與震同取威楚,而《弼傅》不及。且其時震下威楚,降元將閻乃馬歹等。朝興下臨安,降元完者都及土酋楊政等。是本紀所敘既遺卻臨安,又遺卻金朝興。《三編》言取威楚等路,似已兼臨安在內,然但言王弼不及朝興,與本紀同。其實取臨安當為朝興及唐勝宗二人之功見《勝宗本傳》。又按《明史·土司傳》言取臨安之事亦以為朝興不及王弼。《紀事本末》前敘三人則總從征雲南之有功者而著之。蓋平威楚乃曹震之功,平臨安乃朝興之功,平大理則王弼之功也。今分記之,為得其實。

丁亥,置貴州都指揮司,命平涼侯費聚、汝南侯梅思祖署司事。

己丑,減大辟囚。

甲午,上遣使諭友德曰:「貴州、雲南相距甚遠。今須別置雲南都司以統諸軍。既有土有民,亦須置布政使及府州縣治之。其烏撒、烏蒙、東川、芒部之地,亦宜留兵守衛,控制渠長。

乙未,大祀南郊。

庚戌,命天下朝覲官各舉所知一人。

是月,命編類蒙古譯語。上以前元素無文字,但借高昌之書製為蒙古字,而譯語未有成書,難以通曉。乃命翰林院侍講和約爾濟勒舊作火原潔及編修瑪實伊克等舊作馬沙亦黑以華言譯其語。凡天文、地理、人事、物類、服食、器用具載。復取《元秘史》參考,紐切其字以諧其聲音。既成,詔刊行之。自是,使臣往復朔漠,皆能通達其情。

二月,壬子,河南河決,遣駙馬都尉李祺振之。

癸丑,置雲南都指揮司,以都督謝熊、馮誠暑司事。誠,國用子也。

甲寅,以雲南平詔天下。

乙卯,始置雲南布政司,命汝南侯梅思祖、平章潘原明署司事,以張紞等為參政、參議等官。

是月,以劉仲質為禮部尚書。仲質,分宜人。上即位之初,以宜春訓導薦。入京,授翰林院典籍。上優其學,超擢拜之。

閏月,癸卯,藍玉、沐英攻大理,平之。大理,為段氏世守之國。元世祖封其子為雲南王,仍錄段氏子孫守其土。段氏有大理,傳十世至寶者。當上平江西、湖廣時,會遣其段真奉表歸款。友德既克雲南,授寶子明為宣慰使。明不受,遣使貽書請奉正朔如外蕃入貢例。友德怒,辱其使。明復貽書請友德班師,乃與藍玉、沐英等議,征之。大理城倚點蒼山,西臨弭河為固。聞大軍至,聚眾扼下關。下關者,南詔皮羅閣所築龍尾關也,號「猛險」。玉等至品甸。遣定遠侯王弼以兵由弭水東趨上關為犄角勢。自帥眾抵下關,造攻具。遣胡海由石門間道夜渡河,遶出點蒼山後,攀木援崖而上,立旗幟。昧爽,軍抵下關者,望見皆踴躍讙譟,蠻眾驚亂。英身先士卒,策馬渡河水沒馬腹,將士隨之。乃斬關入,蠻兵大潰,遂拔其城,禽段明弟世,送京師。大理悉定,尋分兵取鶴慶,破石門關,下金齒。諸蠻部相帥解甲降。

三月,庚午,河決朝邑。

是月,藍玉遣兵攻拔三營,萬戶砦更定雲南所屬府五十二、州六十三、縣五十四。傅友德遣使送元梁王家屬及元威順王子伯伯等三百十八人至京師。奏言:「雲南屢經兵燹,圖籍不存,兵數無從稽核。但當就今要害,量宜設衛。」又据故元司徙平章達爾瑪言:「元末,田土多為豪右隱占。今循元舊制,歲用不足,諸衛軍食請以今年所徵糧,竝官田鹽課所入,悉給之。」報:「可。」未幾,置雲南鹽課司,以益軍食。

以李信為吏部尚書。時罷中書省部,權始專,而銓政尤要。惟上用法嚴,旋拜旋罷,皆不克久,於其任信,歷侍郎,擢尚書。幾二年,卒于官。凡內外封贈,蔭敘之典,多信所裁定云。

夏,四月,甲申,徙故元梁王及威順王子家屬于耽羅。

丙戌,詔天下通祀孔子。初,上即位之二年,詔孔庿春秋釋奠,止行于曲阜,天下不必通祀。時刑部尚書錢唐伏闕上言:「孔子垂教萬世,天下共尊其教,報本之禮,必不可廢。」侍郎程徐亦上疏言:「孔子以道設教天下祀之,非祀其人,祀其教也,祀其道也。今使天下之人讀其書,由其教,行其道而不得舉其祀,非所以維入心扶世教也。」後宋濂為司業亦言之,皆不報。至是,始詔禮官劉仲質等曰:「孔子,道冠百王,功參天地。今天下郡縣竝建庿學,而報祀之典止行京師。未徧字宙,豈非闕典邪?」乃詔仲質等與儒臣共定糧奠儀,頒之天下,令每歲春秋以上丁日通祀文庿。

丁亥,太白晝見。

壬辰,免畿內、浙江、江西、河南、山東稅糧。

是月,大理寺卿李仕魯坐言辜死。初,上汰黜天下僧道禁令頗嚴。其後以僧宗泐等數至禁中,為所惑,乃詔徵東南戒僧屢建法會于蔣山。應對稱旨者,輒賜金襽袈裟衣,召入禁中,賜坐講諭。吳印、華克勤之屬,皆驟擢至大官。時時寄以耳目,由是,其徒橫甚,讒謗大臣,舉朝莫敢言。時給事中陳汶輝疏言:「古帝王以來,未聞搢紳錙流,襍居同事,可以相濟者也。今勳舊耆德,咸思辭祿去位,而緇流憸夫,日益讒間。如劉基、徐達之見猜,李善長、周德興之被謗,視蕭何、韓信其危疑相去幾何哉?」上不聽,諸僧怙寵者,遂請為釋氏創立職官。于是,以先所置善世院為僧錄司,設左右善世、左右闡教等官,皆高其品秩。道教亦然。凡先後度僧尼、道士,數至踰萬。仕魯,少好朱子之學,上素知其名。會有司薦舉入見,上喜曰:「朕姑以民事試子,行召子矣。」除黃州同知,期年,治行聞。至是,召為大理寺卿。仕魯乃上書言:「陛下方創業,凡意旨所向,即示子孫萬世法程,奈何舍聖學而崇異端?」章數十上,皆不報。而仕魯性剛介,由儒術起用,方欲推明朱子之學以闢佛自任。及言不見用,遽請于上曰:「陸下深溺其教,無惑乎?臣言之不入也。還陛下笏,乞賜骸骨歸田里。」遂置笏于地,上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階下。而汶輝為大理寺少卿,尋亦以忤旨懼罪投金水橋下死。其後諸僧益肆為不法事,上始悔之。仕魯,濮縣人。汶輝,詔安人。【攷異】仕魯被誅,《三編》系之四月,今證之《明史·仕魯傳》。陳汶輝請除釋氏之疏,在仕魯上疏前,其懼罪按金水橋下死。又在誅仕魯之後。今据《仕魯傳》牽連竝記之。

初,上置都督府,其屬有拱衛指揮使司,尋改為都尉府。以為親軍管領五衛軍士,而設儀鸞司隸焉。至是,罷儀鸞司,改置錦衣衛,秩從三品。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恒以勳戚都督領之,以鎮撫司隸焉。自是,上有所誅僇,下鎮撫司,襍治不由。三法司所屬校尉五百人,祿秩名號無異京衛。于是,始不隸大都督府。

詔旌高希鳳家凡節婦五人。先是,元臣名祖自定遼來歸。上間遼東風俗,名祖言俗尚禮教。往年石城有高希鳳者,本光州固始人。戊戌,秋,在遼東老鴉寨為亂兵所掠,斷腕死。其妻劉氏被虜,罵不絕口,死之。希鳳仲弟藥師勞亦死于亂,妻李氏攜其子文殊及孤姪僧保往高麗避難。中途,度不兩全,以其子差長棄之,挈姪以行。及明興,遼民復業,李氏訪得其子同歸,守夫墓。希鳳季弟巴延布哈為納克楚所殺,妻郭氏,高灑人,居渾灘,自縊于馬楒。希鳳從子達實鼎為仇誣陷死。妻金氏與姑邢氏縊于魚塢。又言定遼南河寨斡羅村有卒裴皮鐵者死,其妻李氏,女直人,年二十三。後二年,葬其夫,自經于桑鄉,人合葬焉。上即日詔旌表希鳳家為五節婦之門,裴皮鐵家為貞節之門。

五月,己未,國子監、文庿成。上將幸太學行釋菜禮。侍臣有言:「孔子,雖聖人,臣也。禮宜一奠再拜。」上曰:「昔周太祖如孔子庿,左右謂不宜拜。太祖曰:『孔子百世帝王師,何敢不拜?』朕嘉其不惑于左右之言。今朕有天下,敬禮百神。於先師禮,宜加崇。」乃命禮部尚書劉仲質詳議。仲質請上服皮弁,執圭詣先師位前,再拜獻爵,又再拜退。易服詣彝倫堂,命講庶,典禮隆重。」制曰:「可。」乙丑,上詣先師庿釋菜如禮。禮成,退御講筵宣,祭酒吳颙等以次進講。講畢,賜宴。竟日還宮,次日祭酒帥師生上表謝,尋頒釋奠儀注于府州縣,竝定國學及各行省主祭官之例。國子監設六堂,曰率性、修道、誡心、正義、崇志、廣業以館諸生,旁有號合以宿諸生。厚給廩餼,又以時賜布帛文綺之屬。庚午,頒學親于國子監。又頒禁例十二條于天下,鐫立臥碑,置明倫堂之左,其不遵者,以違制論。

丙子,廣平府吏王允道上言:「磁州臨水鎮產鐵,請置鐵冶。」上曰:「朕聞治世無遺賢,不聞無遺利。利不在官,即在民。民得其利,則財源通而有益于官。今民生業甫定,若復設此,必重擾民。」命杖允道,流之海外。初,上即位,以軍事方殷,詔于江西之進賢。新喻湖廣之興國、黃梅以及山陝、廣東產鐵等處,凡置鐵冶十三所。自罷斥允道數年之間,各布政司鐵冶以次停止,尋又復之。然其歲輸鐵額亦較前稍減云。先是,有廉州府巡檢王德亨上言:「取西戎水銀坑。」亦斥之。

丁丑,遣行人訪經明行修之士。

是月,上聞士卒海運多溺死者,詔議遼東屯田。

諸蠻既平,上欲通滇、黔、蜀三省之路。因置東川、烏撒、烏蒙、芒部諸衛指謹使司。詔諭諸部人民,隨其疆界遠邇,開築道路,各廣十丈,準古法以六十里為一驛,符至奉行。又勅諭友德等曰:「烏蒙、烏撒、東川、芒部諸酉長雖已降,恐大軍一還,仍復嘨聚。符到日,悉送其酋長入朝。」又諭以「貴州已設都指揮使。然地勢偏東,今宜于實卜所居之地,立司以便控制。卿其審之已。」鳥撒諸蠻復叛,上諭友德曰:「烏撒諸蠻伺官軍散處,即有此變。朕前已慮之,今果然。然雲南之地,如曲靖、普安、烏撒、建昌,勢在必守。其東川、芒部、烏蒙未可遽守也。且留屯大軍,掃蕩諸蠻,僇其渠長,方可分兵守禦耳。」六月,上復授安陸侯吳復為總兵,平涼侯費聚副之。命會征南諸軍討烏撒、烏蒙諸叛蠻,授以方畧。令勿與蠻戰于關索嶺上。當分兵掩襲,直搗其巢,使彼各奔救其家之不暇,必不敢出以抗大師。俟三將軍至,破之必矣。會傅友德回軍與沐英會于滇池,分道進討,置大渡河守禦千戶所調,從征千戶吳中領兵守之,造舟以渡往來。

秋,七月,戊申,太白晝見,凡二日。

乙卯,河決榮澤成、陽武。

辛酉,罷四輔官。上以所任輔臣皆老儒,起田家惇樸無他長。自安然卒後,李幹等或出外,或罷去。是官遂廢,不復設。

乙亥,傅友德、沐英進兵撒,大敗其眾,斬首三萬餘級,獲馬、牛、羊萬計。餘眾悉遁,復追擊破之。又分兵平東川、建昌、芒部諸蠻。請置烏撒、畢節二衛。又以烏撒、鳥蒙、芒部三府地近四川,請改隸回川布政使司。俱報「可」。

八月,丁丑朔,詔復設科取士,三年一行,為定制。

丙戌,孝慈馬皇后崩。后,宿州人。仁慈有智鑒,好書史。佐上定天下,恒勸以不嗜殺人為本。及冊為皇后,勤于內治。暇則講求古訓。告六宮,以宋多賢后,命女史錄其家法,朝夕省覽。平居服大練浣濯之衣,雖敝不忍易。嘗以颣絲緝衣裳,賜諸王妃公主,使知蠶事艱難。妃嬪宮人皆厚待之。命婦入朝,如家人禮。愛誦《小學》,嘗求上表章。上決事或震怒,輒隨事微諫。雖上性嚴,為緩刑僇者數矣。上嘗令重囚築城,后曰:「疲囚加役,是速之死也。」上乃赦之。上幸太學還,后問生徒箴何。曰:「數千。」后曰:「人才眾矣。諸生豈無父母、妻子待以仰事俯給者乎?」乃立紅倉,積糧賜其家。諸將克元都,俘寶玉至。后曰:「元有是而不能守,意者帝王自有寶歟。」上曰:「朕知后謂得賢為寶耳。」對曰:「誠如陛下言妾。與陛下起貧賤,至今日,恒恐驕縱起于奢侈,危亡起于細微,故欲得賢人共理天下。」又曰:「法屢更必弊,法弊則奸生;民數擾必困,民困則亂生。」上曰:「至言也。」命女史書之。其規正,類如此。寢疾之日,羣臣請禱祀,求良醫。后謂上曰:「死生,命也,禱祀何益!且醫何能活人!使服藥不效,得毋以妾故罪諸醫乎?」疾亟,上問所欲言。曰:」願陛下求賢納諫,慎終如始。」崩時,年五十一。上慟哭,遂不復立后。

皇后之喪,禮官援宋制為請。凡內外百官仍循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七日而除,素服百日。自太子諸王以下皆如《孝慈錄》所定制。曰:「可。」

己丑,命延安侯唐勝宗、長興侯耿炳文屯田陜西。

初,上詔徵天下秀才,凡先後至者,吏部試之,召見授官。丁酉,擢秀才曾秦為戶部尚書。是時,都御史趙仁言:「曩者以賢良、方正、孝弟、力田諸科所取士列置郡縣,多不舉職。今又聘取天下秀才,以資任用。臣愚以為當分等考覈以定去留。」上覽其奏,謂刑部尚書開濟曰:「設官所以安民。官不得,人民受其害。今徵至秀才,宜試其能否,攷其優劣,然後授之以職。其詳議以聞。」于是,濟議以經明行修為一科,工習文詞為一科,通曉書義為一科,人品俊秀為一科,練達治理為一科,言有條理為一科。六科備者為上,三科以上為中,不及三科者為下。從之。辛丑,詔徵至秀才分六科試用。

乙巳,遣使諭傅友德、沐英等曰:「得報知七月二十八日已擊破鳥撒,次第搜捕林箐諸蠻。然此地山高道隘,慎勿輕動。人自七星關來者,皆曰:『烏撒、芒部之等至夜舉火,挈家人靄翠』。符至,可令靄翠之民縛送軍前。其關素嶺,非古道。古道又在西北。大軍若開此道,以接普定,即芒部,渠長可盡獲也。」已又諭曰:「雲南士卒既艱,食不宜分屯。止于赤水、畢節、七星關各置一衛,黑張之南,瓦店之北,中置一衛。如此分守,則雲南道路往無礙矣。若靄翠之地,必用十萬眾乃可定也。」時靄翠雄踞貴州,是年之春,因平蠻懼譴,復來朝貢,上賜之冠帶衣鈔而遣之。然其地遠,未置郡縣。故上于平滇詔中謂:「靄翠輩不盡服之,雖有雲南,不能守也。」至是,聞烏撒諸蠻部就之,故欲其乘勝宣威以通普定之路云。

九月,丁未朔,太白晝見。

己酉,吏部以「經明行修」之士鄭韜等三千七百餘人入見。上諭之曰:「自古知人,堯舜猶難,豈所知者皆賢,所未知者無賢邪?卿等固皆賢人君子。然山林之士又豈無如卿者?其悉舉所知,朕將復徵之。」于是,濟甯單縣儒士張以甯、董倫等復有所薦,遣使就徵,仍賜韜等人鈔一定,授布政使參議等官。

乙丑,熒惑犯南斗。上敕將軍傅友德等曰:「上天垂象,以示鑒戒。自昔蠻夷叛服不常,卿等率師久勞于外,恐眾心懈弛,為寇所乘,宜嚴加儆備,以防不虞。且蠻夷好置毒水中,將士飲食極宜謹慎,以副朕懷。」【攷異】据《明史·天文志》在是年九月乙丑。又据《典彙》上以星變敕將軍傅友德等,今竝增入。

庚午,葬孝恐皇后于孝陵。時,諸王犇喪送葬畢將還,上命各選僧一人侍從之國,為孝慈皇后修佛事。吳僧道衍先以宗泐薦,名在燕府籍中,一見相契。燕王因奏請從行。道衍者,姚廣孝僧名也。【攷異】《三編》、《明鑑》皆系之九月。證之《姚廣孝傳》正諸王犇高后喪將還之時。又太祖以是年四月誅李仕魯,正崇信釋氏之時,故有為高后薦福之語。《典彙》系之十七年者似誤。今系之庚午葬之下,為得其實。

是月,詔翰林院李翀、吳伯宗等譯回回曆書。

北平都司奏言:「邊衛之設,所以阻隔內外,宜謹蜂火,遠斥堠,控守要害,可以讋服胡虜,撫輯邊氓。按所轄關隘,曰一片石,曰黃土嶺,曰董家口,曰箭簳嶺。如此類,凡二百處,宜以各衛校卒分戍其地。」詔從之。

儒士沈士榮應聘至上書曰:「陛下恭勤求治,于今有年。在朝賢哲豈皆不言邪?所用臣宰豈皆不賢邪?恐言之不能拔其本,用之未盡展其才,故重勞宸慮也。況今智者自為身營,甘于暴棄;愚者不思自守,累犯憲章。皆由進言者無拔本之論,選官者無量才之實。昔魏徵隨事立諫,不能格君心之非是,無拔本之論也。漢文帝屈賈誼于長沙,是無量才之實也。夫賢之難遇,如淘沙中之金。不陶,則金不可得也。用人而歷試之,如鑛之鍊銀,不鍊則銀不可成也。願陛下詳加采擇,勿謂儒者皆賢而盡用之。或一士不稱,餘士皆棄,則賢在其中亦莫能辦,此猶金之未淘也。進用之初,或不當其職。其人雖有才能,先已敗事,此猶鑛之未鍊也。如蒙特賜優容,敢乞給以筆劄條列事宜。」上手詔裦諭曰:「卿八閩志士,守儒者之道。一旦應召而來,傑然特出,攄誠納欵,欲罄所懷,朕之願也。」尋擢為翰林院待詔。

傳友德等之出也,馮誠守雲南。諸蠻見城守單弱,土官楊苴因乘間紿其下曰:「總兵領大軍歸矣,雲南城可圖也。」遂糾眾二十餘萬攻城,城中乏食。誠率將士斂兵拒守,多置弓弩戰具,賊至,輒射之多應弦而斃。伺賊少怠,更出奇兵衝之,賊不能攻,遂圍城為久因計。時沐英駐師烏撒,選精騎萬餘來援。至曲靖先遣人入城報知,為賊所得,紿之曰:「總兵官領大軍三十萬至矣。」賊眾駭愕,拔營夜遁走安甯,羅次邵甸、富民、晉甯、大理、江川等處,復據險樹柵以圖再舉。英至,與誠等合軍剿降之。凡斬首六萬餘級,生禽四千餘人,諸部悉定。

冬,十月,丙子,更置都察院,設監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分監察御史為浙江、河南、山東、北平、山西、陜西、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或五人,或三、四人,秩正九品。每道鑄印二:一畀御史,久次者掌之;一藏內府,有事受印以出,既事納之。文曰「繩愆糾繆」。時以秀才李原明、詹徽等為監察都御史,吳荃等為試監察御史。徽,同之子也。【攷異】按明太祖吳元年置御史臺,設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之等,皆仍元制。自十三年胡惟庸之獄,始罷御使臺。所云罷御史臺者,非罷御史,罷其總領之御史大夫也。時但設左右御史中丞,而分巡之監察御史如故。十四年更置都察院,始有都御史之名。然攷之《職宮志》乃監察都御史,非左右都御史,故其秩不過七品。是以詹徽、李原明皆得以秀才擢用。而野史所記,遽以為徽等試左右都御史,誤矣。左右都御史至十六年始設,正三品。十七年又升二品。故詹徽之升左都御史在十七年。七卿之名至此始定,即明初御史大夫之職也。餘詳攷證中。

丙申,錄囚。上命御史袁凱送皇太子覆訉,多所矜減。凱還報,上問:「朕與太子孰是?」凱頓首言:「陛下,法之正;東宮,心之慈。」上以凱老猾持兩端惡之。凱懼,佯狂,免告歸。凱工詩以賦白燕,為楊維楨所賞,徧示坐客,人遂呼袁「白燕」云。【攷異】据《紀事本末》既系之是年二月。今改系于是月錄囚之下。至凱所言:「陛下,法之正;東宮,心之慈。」《紀事本末》以為上喜,從之。證之《凱傳》則太祖惡凱持兩端,其佯狂免歸,正以此也。今据《凱傳》書之。

是月,詔南雄侯趙庸班師還。庸既平陽山歸,善等蠻又討粵盜,前後獲賊黨萬七千八百餘人,斬首八千八百餘級,尋招降番禹等縣民三千三百餘戶。又奏籍蜑戶萬人為水軍,上嘉其功。還,賜綵幣,上尊良馬。

初太子正字桂彥良遷晉王府右傅。上親為文賜之,彥良入謝,上曰:「江東大儒唯卿一人。」對曰:「臣不如宋濂、劉基。」上曰:「濂,文人耳;基,峻隘不如卿也。」彥良至晉,以更定王府官制,改左長史。是時,入朝京師,上太平治要十二策,曰:法天道、廣地理、順人心、養聖德、培國脉、開經筵、精選舉、審刑法、敦教化、馭四裔、蒐才俊、廣咨訪。上覽之,曰:「彥良所陳,通達事理,有裨治道。世謂儒者『泥古不通』。今若彥良可謂通儒矣。」彥良還晉府,越三年告歸,尋卒。

魏國公徐達還京師。

十一月,戊午,上既罷四輔官,欲仿宋制,置殿閣大學士,以備顧問。乃以禮部尚書劉仲質為華蓋殿大學士、翰林學士宋訥為文淵閣大學士、檢討吳伯宗為武英殿大學士、典籍吳沈為東閣大學士。【攷異】《明史》本紀洪武十五年十一月,置殿閣大學士。以邵質、吳伯宗、宋訥、吳沈為之。證之列傳伯宗授武英殿大學士、訥授文淵閣大學士、沈授浸東閣大學士,而同時授華蓋殿大學士者乃劉仲質也。再檢《明史·職官志》置殿閣大學士,注云「時邵質以禮部尚書授華蓋」。而稽之《仲質傳》亦同仲質坿《崔亮傳》中,傳言仲質十五年拜禮部尚書,其年冬授華蓋殿大學士,則與本紀所載之邵質其官同,其殿名同。且邵質之名惟見本紀及《職官志》中,其它別無事賓。散見于他傅者,是其人之有無,殆不可知。而以《明史》紀傳互證,殆因劉仲質一字之同,誤其姓名,遂不詳攷耳。別詳攷證中。又置文華殿大學士,徵耆儒鮑恂、余詮等,為之輔導太子,秩皆正五品。訥,徵修禮樂書事,竣不仕歸。久之,以四輔官杜斆薦授國子監助教,說經為學者所宗。國子監成,命撰宣聖廣碑,稱旨,遂超遷翰林學士。恂,崇德人,故元學正。上即位之四年,開科取士,徵至京師,與宋濂俱為同考官。試已辭歸。至是,年踰八十,與吉安余詮、高郵張長年、登州張紳,皆以明經老成為禮部主事劉庸所薦,召至京。是時,詮亦踰七十,賜坐顧問。翌日,竝命充是官,與恂皆以老疾固辭。未幾,放還。紳後至,以為鄠縣教諭,尋召為右僉都御史。

壬戌,命禮部修治國子監舊藏書板,諭之曰:「古先聖賢立言以教後世,所存者書而已。朕每觀書,自覺有益,嘗以諭徐達,達亦好學。親儒生囊書自隨,蓋讀書窮理於日用事物之間,自然見得道理分明,所行不至差謬。書之所以有益於人也。如此,今國子監舊藏書板多殘缺,其令諸儒考補,仍命工部督匠修治之,竝命頒劉向《說苑新序》于天下學校。」

是月,以兵部尚書唐鐸為諫議大夫。上初置諫院,既設司諫正言等官。欲崇其秩,乃設諫議大夫,鐸以老成望重為之。未幾,左遷監察御史。鐸既改官,乃以趙仁為兵部尚書。

以任昂為禮部尚書,代劉仲質也。昂,河陰人。以辟薦起為襄垣訓導,擢御史。至是,拜尚書。時,上加意太學,罷祭酒李敬、吳颙。命昂增定監規八條,遂以曹國公李文忠、大學士宋訥兼領國子監事。會司諫關賢上言:「邇來郡邑所司非人,師道不立,歲選士多缺,甚至俊秀生員,點充承差,乖朝廷育賢意。」昂乃奏定天下歲貢土從翰林院考試,以為殿最。明年詔科舉與薦舉竝行。昂條上科場成式,視前加詳。取士制始定。

初,東宮官屬有左右詹事、同知詹事院副院丞及左右率府、諭德、贊善等官,皆以勳舊大臣兼領其職。其屬又有文學中舍、正字、洗馬、庶子等官。至是,更定左右春坊官,各置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司直郎,又各設大學士。尋定司經局,官設洗馬、校書、正字。時以耆儒劉靖、關賢為左右司諫兼春坊左右庶子。趙肅、何顯周為左右正言兼左右諭德。凡諸司奏啟,皆與翰林詳看,兼司平駁。其後改院改府,遂為詞臣遷轉之階。

十二月,己卯,以營孝陵功,封中軍都督府僉事李新為崇山侯。

辛卯,振北平被災屯田士卒。

己亥,詔永城侯薛顯練軍山西。

是歲,始定天下府州縣衙門錢糧書冊悉用半印勘合行移,懲空印之舊弊也。初空印之獄,各府州縣重者諭死,輕者謫發,內外官員株連大半。至是,始議以半印勘合,出納關防。各司府州縣,俟年終,將發去勘合底簿、折帖,具本奏檄。仍具清冊一本,送原發衙門,稽查比較,遂為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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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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