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易學象數論/第二求計神
语言
监视
编辑
<
易學象數論
目錄
易學象數論
◀上一巻
卷六·第二求計神
下一巻▶
第二求計神
编辑
置不滿元法之算,以計周十二去之,餘起寅,逆行十二辰。陰局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