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昭阳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昭阳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昭区政通〔2011〕67号
2011年12月5日
发布机关: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文物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07〕103号)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文物普直工作。经市、区第三次文物普查专家组推荐区,人民改府确定了葡萄井等28项不可移动文物为昭阳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请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教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促进我区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昭阳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昭阳区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目录
  1. 菠萝曲何家宅院
  2. 甘河梁堆墓
  3. 甘河学庄梁堆墓
  4. 观座山遗址
  5. 姜亮夫故居
  6. 靖安大桥
  7. 龙绳祖寝楼
  8. 龙志桢公馆
  9. 卢汉西园
  10. 绿荫村龙母墓碑刻
  11. 卢裕丰墓碑刻
  12. 天主教堂
  13. 毛泽东主席塑像
  14. 母鹿村姜家石桥
  15. 葡萄井
  16. 饶起孝书贺良臣墓碑刻
  17. 双龙井遗址
  18. 水井湾村景风水库
  19. 桃源遗址
  20. 挑水巷广东会馆
  21. 文渊街大成殿
  22. 文渊街万寿宫
  23. 新民村永丰水库
  24. 高松树清真寺
  25. 元龙村清真寺
  26. 闸心场向阳桥
  27. 闸心场新石器时代遗址
  28. 520防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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