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定滿考日例詔

更定滿考日例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7

選人既多,比銓注過謝,了皆不及考,遂使每一年選人,即虛破一年,在於公私,俱不便利。自今已後,官人初上年,宜聽通計,年終已來滿二百日,許其成考。仍進遷考例,至來年考時並較。永為常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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