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41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40號解釋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41號解釋》 |
最高法院解字第42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7年3月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94 頁 | |
律師章程第十條係指一省內各普通地方法院而言特種刑事地方臨時法庭管轄區域涉於全省該條限制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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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17年3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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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章程第十條係指一省內各普通地方法院而言特種刑事地方臨時法庭管轄區域涉於全省該條限制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