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珝起復監察御史制

李珝起復監察御史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49

敕:前監察御史裏行李珝:比制多以詳練法理者行於御史府,或滿歲即真,或不時署位,亦試可之義也。以爾珝文學周敏,操行端方,執喪有聞,俯以就制。復爾故秩,勉修乃誠。可行監察御史。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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