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杞園集
卷之十八
作者:魚有鳳
1833年
卷十九

與尹得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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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禮。賢閤之喪。寔出不意。驚愕久不已。仰惟伉儷義重。悲痛何堪。况侍下情理。尤有難言。每欲一書奉慰。而疾病支離。迄玆未果。恒用耿結於中矣。忽此意表。獲承惠翰。披復之餘。感愧交幷。仍審寒冷侍奉服履安勝。又知已經窀穸。憂撓稍定。亦頗留意於簡編。寬非遣懷之道。無過於此者。尤用欣慰。有鳳入秋以後。堇免大段疾患。而只是眼病有進無减。闔眼度日。擔閣書冊者久矣。切悶奈何。前復僭說。今始承此回敎。又有別幅多小說話。深荷不鄙。鄙於程書。未曾細心着力。今因盛難。反復究論。則足以發其愚而開其惑。誠非細幸。而亦緣艱於考閱。不得極意硏索。尤恨。終當徐啚仰復耳。前托跋文。此雖小文字。亦係發明先輩道學論卞之妙。則不敢率意承當。亦以固陋。未熟先月汀公文字風旨。故必欲詳覽文集及行狀諸作。然後得以措筆。而亦以病狀如石。尙未得其崖岸。愧訟尤多。亦望垂諒。容竢小寬而啚之。如何。行狀固在淸陰集。而碑誌諸文。出於何集。亦望垂示。昨便忙卒。未及付答。今作此送于興洞傳上耳。鶴年舊習終未悛。不耐呵督。未免罷歸。渠父又作遠行。恐仍成放廢。歎出奈何。左右於此兒。雅有愛惜之意。故漫及之耳。餘倩草不宣。

答尹得觀問目二程全書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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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堂之禮。亦且爲之者。恐非俗節之謂也。盖自秦漢以來。公私祠廟。皆非古制。有識之士。慨然欲復之。而特以在上者未能制禮而莫之行。今墓祭。則不待時王定制。而未免隨俗爲之。如此則祠堂之禮。亦且遵古行之爲可云。盖甚言墓祭隨俗之非禮也。

祭后土。程子之說。雖如此。而朱子家禮。明有祭土地之文。不獨墓山。家宅亦然。恐不可以爲僭。竊推其意。所謂后土者。對上帝之穪。非天子固不得祭。至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雖士庶。隨所在而各祭其土神。雖大小有別。而已分所主。則祭之非僭也。恐亦尊天而親地之義也。

留置遺衣服。以替用尸。意甚善。然中庸。設其衣裳。固曰祭則設之以授尸。今無尸而只設衣。亦何益哉。凡係義起之節。非程朱所言。則後人恐不可創爲也。

孟子所謂同類者。言其頭圓足方橫目竪鼻之無不同也。程子所云不同。則乃以古今人形貌之長短大小言之耳。恐不可以彼而疑此也。

嫂叔之無服。義在推遠。此所謂權也。後來制服。亦理之當然也。世或不以服人自處者。自是失之薄耳。烏可以此而謂反不如無服也。嫂本兄妻之穪。古人誣以盜嫂。則曰我乃無兄者。此也。後人於弟妻。亦並穪爲嫂。恐非制字之本意。然嫂叔。主於相敬。雖如此。恐亦無妨也。

師服要訣之定月數。正以其不可一槩制服故也。未見其有異於程說也。

溫公是間世大賢。而程子謂之元不知學。似亦貶之太過。然所謂學者。煞有次第。必如顔子之旣竭吾才而如有所立卓爾。曾子之眞積力久而唯於吾道一貫。子貢之得聞性與天道。然後方可謂之學耳。溫公雖賢。於此則固未有聞也。是故兩程每語以向上事而終未契。明道先生聞其解中庸費而隱不得。笑曰。君實自天命之性。已不知了。朱子亦譏其吾以扶敎。惡在其不忘語。此皆不知學之證也。然康節甞曰。君實是九分人。朱子旣並贊於本朝五賢。亦又躋祀於滄洲精舍。則其推尊也亦至矣。豈以學不足而少之也。

康節之不帖帖悠悠。只可意會。不必着語形容。而觀其詩則可知。其曰卷舒萬古興亡手。出入千重雲水身。可謂不帖帖地。其曰賓朋莫怪無拘檢。眞樂攻心不奈何。亦豈非悠悠乎。所謂己猶不認以爲人不曾來學。謂康節如此。盖有玩世自私之意。故先生甞戒以不仁云云耳。

此條文義。多未曉然。然打揲了習心。兩漏三漏子。恐泛指學者。非必謂與叔也。且三漏子。是語錄。子字似非穪人之辭也。二本三本。非謂天理有二本。人與天理渾然爲一。則便是一本。有物間之。則却成二本。故其下以善與誠合內外合天人者明之曰。可欲之善。則我與善爲二。實有諸己則一而誠矣。亦非與叔以善誠爲二也。心生者。心不純熟之謂。學者用心不熟。故看得道理不一云爾。且人於此理。不能混合爲一者。爲己私所隔故也。除了此身。則純是理而天人合矣。是則所謂一本也。

程子論格致如此說。固切要然。又曰。求之性情。固切。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朱子並取兩說入或問。盖必如此。然後表裏精粗無不盡。恐不可一槩論也。

祭及高祖。出於大賢義起。自朱夫子以下。諸賢皆遵行無異議。則誠可謂萬世定法也。然此以大夫士而言則可矣。至於天子諸侯。非所可論。而今通上下立說。誠有不敢知者。原其本意。盖曰服至高祖。自天子至於庶人。一也。而天子諸侯。旣並祭高祖以上。則雖三廟二廟一廟祭寢者。亦宜上及高祖云爾。安有旣立七廟及止祭高祖之理哉。且大夫士。雖祭及高祖。只是四世。與五世七世。殺有等分。又何嫌於爲僭乎。人於未接物時。心無所主。而但嘿然無言而已。則不得爲善。若主於敬。則雖若無事可爲。而萬善之本在此。是亦善而已矣。舜之鷄鳴而起。孶孶爲善者。正如此。則聖人之道。豈但嘿然無言而已哉。湯昧爽丕顯。坐而待朝。周公思兼三王。夜以繼日。坐而待朝。盖至於朝而後。始與物接而有爲善之事耳。豈可曰着一起字。則便是接物。而五善之目。迭進而並應耶。來說若嘿然無語以下。語意未可曉。

買醭。是當時俗語。未詳其何意。只諸縣都鄙爲之云者。亦未知其必爲搉酤也。

冠禮不用古冠服。先生此意甚好。可以矯末俗之弊。若古制之當存者。亦必愛惜。與存羊之義。自不相妨。

答尹得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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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者臨問。迨切感荷。第緣忙遽。未盡底蘊。迄玆耿結。匪意。卽承惠札。仍審晴和。侍况服履均勝。披慰良至。示諭占筮欲主揲蓍。誠至論也。世應觀梅。何莫非易之支流。而終是滛物術數者也。但今世無眞蓍。此似虛假。而古聖人。有感必應。亶在於齋戒。神明厥德。豈𤢜藉一枯草哉。所謂蒿屬甚多。而近聞中原人。以今所謂山菊爲蓍。而其言似有理。蓍是一根生五十莖。而山菊類多叢生。生數十莖者亦多有之。每欲求之而未易也。曾以蒿莖爲策而試其法。則於疾病吉凶事成敗。往往有奇中者。可見易道之妙。而益信朱夫子啓蒙本意。眞得千聖不傳之秘也。今病昏廢却久矣。願左右益玩心而細究。所詢一條答。在別紙耳。餘眼昏謹此。不宣。

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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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制。看詳舊來條制。有期親尊長服。不許應擧。後來改法。雖祖父母喪。亦許應擧云。此只擧期親尊長服爲限。則盖妻期以下。俱許應擧也。據儀禮。爲妻期者。爲削杖䟽屨。其爲服。加重於他期矣。若只歸重於尊長服。而使妻喪者杖而入塲屋。未知其爲得禮也。然則其所謂後來改法。皆許應擧者。寧爲得之矣。程子之只欲於祖父母服不赴擧。未知如何。但以尊祖之義論之。則爲長子斬衰者。却不妨應擧。此似逕庭於禮之本意。

舊來條制。失之太重。後來改法。失之太輕。故程子特以尊祖之義。只於祖父母服。不許應擧。而伯叔父母以下旁期。則皆不論。妻期似亦在其中矣。盖妻服削杖䟽屨。不啻較重於他期。而比之尊祖正統之義。則亦有間故耳。如爲長子斬。豈不極隆。而亦在不禁者。恐亦此義也。然則妻喪不赴擧。先賢旣無明白定說。一遵禮律。未爲不可。如有篤禮君子心不自安而欲不赴。則亦從朱夫子勿行可也之論。又是一道也。如何如何。

答尹得觀問目程書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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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不授受。在喪祭不如此。在喪祭。有何男女授受之事。卷十八五十板

喪是倉卒急遽之際。自不無男女同事之時。况祭則必夫婦親之周旋一堂。奠獻交錯。尤豈可無授受之節乎。

呂與叔詩云云。八十八板

與叔詩。無一事云者。非若異端屛事絶物之謂。只是無箋註詞章許多事云耳。心齋本出莊子。似非所以語顔子者。而此特借用。以明顔子之學了無他事。專用力於心上。如好學論中所云約其情。使合於中。正其心養其性而已也。輸是歸輸之意。盖言无凱之學。相如之文。皆不足道聖門第一着。只當歸諸顔氏云耳。

時祭之外。更有三祭云云。凡配只以正妻云云。忌日遷主於正寢云云。九十板

時祭外三祭。乃是伊川義起者。盖昉禘祫之義。而用意至深遠矣。然朱夫子以其近於僭。而始行而終廢之。只存季秋禰祭。今無可論者矣。先祖有許多而只設二位者。雖似可疑。然神氣交感。不可以方體求其怳惚精微之意。恐非常情所可測者。或配元妃。或配宗子所出。只配一人而已。後賢所定。則雖三妻。並配一櫝。而爲通行之禮。則今亦無容更議。時祭並享諸位。而忌則不可獨享於廟中。則遷主正寢。不得不然。又何疑焉。

凡祭必致齋云云。

齋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如見其所爲齋者。雖與閑思妄念不同。而論以聖人致齋本意。則亦非誠之至者耳。齋是湛然純一之謂。須是此心無一毫思慮走作。方爲齋其不齋而可以交感神明。先生此說。發明至到。可見後世所謂致齋者無一分近似處。君子可不益加愼乎。

詩小序便是當時國史作云云卷十四十四板

詩序。雖程張大賢。無不尊信。而至朱夫子而一功闢破之。誠獨到之見也。自是詩之正義。昭洗如日月。豈非千古之一快哉。二南。首尾相應。聖人刪定之意。分明如此。麟與騶虞。正是一般物事。若以騶虞爲騶御虞人。則有何意味。此朱子所以斷然從序說而不改者也。

惜乎。韓信與項羽。諸葛與仲達。不曾合戰云云。卷十九十七板

伊川此說。誠似戱語。而門人雜記所聞而已。初非爲垂敎而存之也。語錄中如此類甚多。恐不必一一苛論。然因此而可見先生氣像。亦非拘儒拙態。故朱子語類。亦甞有擧似處。

凡有血氣之類。皆具五常云云。卷二十二下二板

萬物皆具五常。是近世學者大爭訟。而訖未有定論。程子此語。實爲斷案。何可遽謂不然。請深思之。

伊川先生病革。門人曰云云。卷二十一下五板

君子之學。隨處盡分。生則盡其道。死則安其常。爲其所當爲而已。若曰平生所學。正要此時用。則是皆有所爲而爲者。理豈如此。道着用便不是者。盖謂此耳。

世間術數多。惟地理之書。最無義理云云。卷二十二下八板

程子謂地理之書最無義理者。以其說之無稽也。其曰彼安則此安者。以其理之必然也。朱子山陵議狀。亦所以安君親之體魄也。所論擇地之法雖備。而亦不用某山某水之說耳。彼藉口於此而流於恠妄者。惑也。憂其說之易惑。而並與大賢至論而不信者。過也。君子於此。亦可以知所處矣。然後世則雖有識者。不能一遵程朱之論。而滛於靑烏錦囊之術者滔滔皆是。末流之弊。誠不可不慮也。

曰大夫以上。無再娶禮云云。卷二十二下八板

大夫以上無再娶。未知出於何禮。而所說禮義。則却分明。似無可疑。然若以終身夫婦約言之。則不獨大夫士亦當然。以男之再娶。並論於女之再嫁。未知道理果何如耳。

問。爲仁。先從愛物上推來如何云云。卷二十三八板

親親仁民愛物。是天理自然之次第。若曰先從愛物上推來。却是倒說了。以愛物之心。推以親親。豈不爲墨氏之二本乎。孟子雖以齊王愛牛之心。謂足以保民。而其所反求之端。則在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擧斯心加諸彼而已。此所以本立道生。恩及四海者也。若使逆推倒施而可以復其性。則其悖德亂常。得罪聖人門大矣。烏足謂之學哉。

義訓宜。禮訓別。智訓知。仁當何訓云云。卷二十四三板

義禮智之訓。皆意足而無餘欠。若仁訓愛。則愛不足以盡仁。又有指用爲體之失。故韓子博愛之謂仁一語。程子甞非之矣。周子愛曰仁一句。若不活看。則亦與韓子同病。程子豈以師說而一意承用。不求所以硏窮乎。然仁道至大。終非一字可訓。故朱夫子特以六字釋之。而又謂程門弟子。判然離愛而言仁。反生病痛。故必曰愛之理。然后體用兼該。脉絡貫通而無復餘憾矣。此學者所當詳玩而實體者也。

自性之有形者。謂之心云云。卷二十五四板

性則理也。冲漠無眹而已。心之靈覺。比性稍有形象之可指。故曰自性之有形者謂之心。豈直指五臟血肉之心而謂之形哉。但五臟之心。屬火。故光明發動而爲神明之舍。以心爲方寸大者。盖以此也。而此心之體。則與天同大。實包括宇宙。貫徹古今底物事。豈拘於方寸者哉。康節所謂性之郛郭者。亦以此性該載於一箇靈覺上。故如此立名。亦非直指血肉之心而云然也。明儒說及旅軒說。曾所未見。而若果如此。則恐非所以論此心之妙也。

學也者。使人求於本也云云。卷二十五六板

程子此言。盖謂不能眞實講學。朴實用功。而只以考詳畧採同異爲事者耳。此正末學之弊而可戒者也。然若因懲此而自怠於思索問卞之事。則不幾於因噎而廢食乎。

四時。春以寒食。夏以端午。秋以重陽。冬以長至云云。外書卷一二板

今古禮節之異同沿革。盖因方俗風土之不同。而大賢之制作損益。各有意在。今不可一一講究其所以也。然朱夫子家禮。旣折衷諸賢之說。而栗谷先生要訣。又以東俗所宜而酌定之。愚甞謂士大夫行禮。遠則以家禮爲法。近當以要訣爲准。而參以自家祖先所已行者而從違之。則庶乎其寡過矣。

善學者。要不爲文字所牿云云。卷六二板

所謂文義有解錯而道理可通行者。不害云者。指小小文義。可東可西。而義理皆通者耳。若格物。是爲學大頭腦。陽明之錯解。卽賊道亂眞之尤者。於此錯則無所不錯。其尙可曰不害乎哉。况陽明之爲此說。初非偶然錯解。正欲掊破程朱定說。以爲反正學立異說之一大機關。則其遁天背聖之罪。有不可勝誅者。烏可蔽之以錯解文義之科哉。

伊川曰。使顔子樂道。不爲顔子云云。卷七三板

顔子一身。渾是道理。故自不得不樂。非以道爲可樂而樂之也。如此則顔子與道爲二矣。豈足爲顔子乎。非程子。不能爲此語。鄒浩謂其所造之深者。盖有見乎此耳。

太中之子應昌天錫。皆幼亡。而明道爲長云云。卷七八板

程先生家立子。大違宗法。固是當時習俗之謬。而以大賢而猶未及厘正。至於身後。乃有此紛紛。誠有不敢知者。今何敢强論。

問。文中子圓者動方者靜云云。卷八一板

圓者動方者靜。未見其倒說。靜體圓動體方。亦未詳其義。然竊意文中似以用言。先生似以體言。靜者不屬方所。故渾然而爲圓。動則各得其宜。故一定而爲方。如人心之未發已發。敬直義方。可見矣。如此說似宜。而亦未敢質言。

君實近來病漸較殺放得下云云。卷十三板

此說。詳見心經牛山章下附註。可考而知也。

介甫言律是八分書云云。卷十六板

此條。自學律者以下。不可曉。介甫言律是八分書。是他見得是許之之語。故朱夫子亦只取此句。入近思錄。其餘不必細究耳。

周茂叔謂一部法華經云云。八板

佛書。曾未寓目。未知法華所說如何。而竊以周子此說推之。恐只說得靜定之法耳。

學者今日無可添。惟有可减云云。卷十一板

後世學者。有記誦詞章筆札詩畫許多事。無非害於道者。所謂可减者。恐指此類而言耳。朱夫子亦言少時留意楚詞兵禪等事。每出入有多少冊子。後來覺得無益於自家心身。以此减去云云。恐亦此意也。

國忌禱于相國寺。伊川令供素饌云云。卷十一八板

國忌行素。果是邦典。則子瞻雖無禮。何敢譏先生食素而自令備肉耶。其非通行之典。可知。然先生創行。只是喪餘之意。有何未安。但以是日。特令供素觀之。似是參祭官如此。平居恐未必一一行之。禱寺。亦當時俗禮。如後世所謂僧齋者。而邦制旣如此。則雖以先生嚴正。不得不參。

伊川主溫公喪事。無闕禮云云。八板

此條來說得之。朱夫子所論。盖亦如此。

一月之中。以十日爲擧業云云。八板

此條。所論甚好。然所謂擧業。雖同是讀書爲文事。而終有與爲學工夫別異者。故如是分言之耳。

范溫譏張思叔云云。十一板

范溫詩意。正是譏切。思叔有索價釣名之意。故先生聞之曰。於張繹有何加損云耳。

御史俸薄。故臺中者云云。

此是當日臺中格例。在今何以揣知。如今官府古風謄錄之類。後人如何識得。

橫渠甞言吾十五年。學箇恭而安云云。卷十二七板

聖人之恭而安。安只是恭之熟而自然者。非可學而能也。乃曰十五年。學不成。則正不免牽强正助之病。其不成宜矣。故曰有多少病在。

昔錄五經語作一冊。伯淳見謂曰。玩物喪志云云。十一板

易曰。君子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學者之於經傳。若無潛玩實體之功。而只以抄節編輯爲事。則雖是聖賢至訓。皆屬外面戱玩之具。謂之玩物喪志者。此也。後世學者所當服膺而深戒者也。

明道見謝者記問甚博曰賢。却記得許多云云。

聞過愧汗。羞惡之發。而此心感動處。非惻隱而何。朱子語類。論此理非一。而極其詳悉。可考按也。

橫渠著正蒙時。處處置筆硯云云。十二板

君子深造於道。心與理一。隨處昭著。左右逢原。至熟故也。張子之做正蒙。苦思力索如此。可知其不熟也。然學者正宜以張子爲法。何敢不思而望熟乎。

堯夫易數。未可歇後看者。而二程之不傳受。何也云云。

康節易數。雖極其妙。而律之以孔子之道。則終屬偏術而非道之至者也。二程之不肯傳受。意恐在此。程子雖許以內聖外王之學。亦甞譏其無禮不恭。而戱爲奸䧺道學。則其意可知。至作墓誌。則盖以道統歸諸曾子子思孟子之所傳。而擬康節於諸子之異門戶者。此誠大賢定論。千古不可改許矣。朱夫子甞曰。橫渠之於二程。猶伯夷伊尹之於孔子。橫渠尙然。况康節乎。若康節者。其亦二程之夷惠歟。

伯淳先生云。別人喫飯。從脊皮上過云云。十三板

此盖警人學不切己之病也。

伊川指面前水盆曰云云。十六板

淸凈中一物不可着。未見其未穩。亦未知所疑者何意。

先生葬父。使周恭叔主客云云。周酒席有屬意云云。卷七二板卷十二二十板

此兩事。世人看作尋常事。而先生獨以爲陷惡害義。其警人也切矣。

伊川曰。邵堯夫在急流中云云。卷十一四板

恐流。盖謂擧世奔趍勢利。如水之趨下也。如此之中。却被他住脚。自取安樂耳。

戱題曾是去年賞春日云云明文卷一十板

此詩。不煩解釋。盖謂年光有去年今年之別。而我心只是一般春云耳。可見其氣象渾厚。意思深遠。

婚禮成婚贊揖婚再拜男下女云云○伊文卷六三板

男下女。恐是順陰陽之理。養廉恥之節。與君下臣一般。朱子甞曰。伊尹之待三聘。武侯之待三顧。踐坤順也。此可見男下女之義也。

葬法决疑。至於卜選時日。亦多乖謬云云。八板

日食停柩。盖以此。是天地間乖氣。不欲觸犯以行也。乾艮二時。雖當昏黑。若非灾沴。則不妨爲吉辰。有何不可用之理乎。然術家葬法。拘忌有不可一二數。如己亥葬無其應之說。誠宜表章。以破人惑耳。

答尹得觀問目易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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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九老陽。陽老動。動則陰。其卦爲乾之姤。餘皆倣此。乾卦

乾之初九。變則爲姤。其理固然。而若以初九之九。爲老陽之當變。則有不然者。此九字。只是陽爻之名。不分老與少。而凡陽則皆名爲九。不獨此六爻爲然。諸卦百九十二陽爻皆然。及至揲蓍求爻。得三變皆奇。然後。方爲老陽。而數則九始變而爲陰矣。盖名爻之九。是假說之穪也。變爻之九。乃實得之體也。恐不可以此而爲彼也。

九二見龍之見。與見群龍之見一義。謂二爻之動其象。爲觀龍之在田也。地之謂田。固謂地上。而盖亦叶韻。田乾淵。天韻也。

此條文義。恐不然。見者。對潛之穪也。潛則非見。見則非潛。所謂出潛離隱。是也。見則在地上。故曰田。若曰觀龍之在田。則與上下文潛躍飛亢。不成類例。恐非聖人立言之體也。

九三。人位而居乾之體。爲君子終日乾乾之象。夕惕以下。占辭也。

夕惕若。當連上文。作一意看。皆君子自强不息之象。厲無咎以下。方是占辭也。

九五利見之利。卽元亨利貞之利。謂飛龍在天之象。其占利於見大人也。九二之利。同義也。

利見之利。卽利貞之利。固然。但文王之彖。本作利於貞。則諸爻所說各穪其事者。同一義也。若從孔子分作四德。則其義甚大。利見大人。利涉大川等利字。恐不足以當之也。

用九。謂六陽皆動而爲用爻也。觀其動以爲用。故以動爲用。如初九勿用。謂龍德潛。當不動而動。故其用不可用也。其象爲見群龍。其占凡事無爲先則吉。卽坤先迷之意也。

乾坤之用九用六。一從本義爲是。恐難容他說。來諭所謂觀其動以爲用。故以動爲用者。未詳何意。潛龍勿用。亦無所當。盖用九云者。凡陽。皆當用九而不用七。所謂百九十二陽爻之通例也。故周公因而繫辭。爲六爻皆變之占。其象。爲无首之龍。卽坤牝馬之貞。其占爲元爲先。卽坤先迷之意也。如此則恐當曰以靜爲用。不當曰以動爲用也。

彖只是以一天字。釋乾之義。盖從文王卜筮之假辭。推明伏羲卦爻之實理也。程傳於此。盖有得。

此一條。來說得之。

文言動有悔也。動。謂上九之動。而爲乾之夬。凡言動者。倣此。

文言之動而有悔。盖言居亢龍之時者。動輒有悔云爾。恐非謂上九之動而爲夬也。然當此爻者。若妄動而喪焉陽剛之德。則雖謂之有此象。亦可也。

乾元始亨利貞性情。按元亨利貞。只謂乾之爲占大通。而利在貞固。本義盖得之。惟其爲字。有善長嘉會義和事幹之義。故夫子旣分析之。以配四德。此又二之。二之猶言陰陽也。四之猶言四時也。緫以言之。只一元之氣而已。其所以演義於文。彖之假象。而以明天人之道者。猶假象於羲爻之實理。以爲卜筮之辭。其出於固有之理則一也。其剛健中正之德。以天道言之。則至精之純粹也。其六爻發揮之辭。以人事言之。則情意之曲暢也。乘六爻之時。以當天運。則陰陽調而天下平也。

此一條。大抵推說得好。其曰二之猶陰陽也。四之猶四時也。緫以言之。只一元之氣云者。尤好。

行而未成。是以不用。盖成德。猶見龍也。行未成。猶龍之潛也。初九之龍潛而未見。如君子之行而未成也。是以不用也。

君子以成德爲行。盖言旣成德了而見於日可見。則爲行也。潛龍。亦成德之聖。而特隱而未見。故曰行未成。若以成德爲見龍。則潛龍便是下一等人。恐不然也。

先天不違。後天奉時。謂析理於天之先而理無差。是天不違也。體道於天之後而道乃行。是奉天時也。於天而不之違則。况於人之道乎。况於鬼神之道乎。

其惟聖人乎重言之者。極言惟聖人而後處上九之時。能不至於元也。

此二條。皆得之。

君子有攸往以下。宜從程傳。此下坤卦

有攸往。從本義爲是。諸卦有攸往之義。皆如此。不應此卦獨異。

先迷後得主。得主。謂得君也。先之則迷錯而不得君。後之乃得君。盖卦象如此而其占利也。

後得主。無意味。坤故主利。只曰利則亦無着落。

朋。朋僚也。得朋。以同道也。失朋。以不同道也。其象如此。其占安於貞則吉也。

朋泛言朋類。必曰朋僚者。欲以得主爲得君故耶。恐不必如此看。

先迷後得主。推之於乾。則後迷先得臣。得朋喪朋。推之於乾。則東北得朋。西南喪朋。盖震東坎北。陽之朋也。兌西离南。陰之朋也。

於坤不可作得主看。有何推言於乾象者耶。全是架鑿。

初六。其象爲履霜。可知其堅氷之將至也。下文霜方章囊裳黃。爲一韻。與乾卦同。

六二。地位而居坤之正體。其道光。故爲正直之象。其動剛。故爲義方之象也。大不習。謂占得此爻者。雖大事。不宜習卜。盖其占。元無所不利也。直方。當句大句非。

易彖押韻。或然或不然。履霜含章。括囊黃裳。玄黃。固似有意。而答拘於此而以直方爲句。則大不可。以大字屬下句。而解以大事不習卜。尤不成文理。

象地道光。謂二爲地上。山川之美。草木之賁。皆其光顯也。

地道光。如此看亦好。然地道之光。奚待山川草木而後可知哉。

六三。是人位而處坤順之體。故爲含晦章美之象。故曰可貞固守之。又其象設或從上之事。不敢當其成功。如程傳說也。

无成之義。從程傳固好。而亦不如本義之從順。

象以時發。謂俟時而爲用也。知光大。謂或從王事。而能无成有終者。盖以其識慮之已臻於光明正大也。

象傳之義。如斯而已。

六四。爲括囊口之象。括結囊口。有謹藏而无施之義。故其占爲无咎。亦無譽也。

六四之義。所論是矣。

六五象文在中也。五是外卦。故取文。見六居正體。故爲中德。文之爲黃。坤之色也。中之取象。坤之德也。以此推乾之九上。則其惟玄端乎。

坤爲黃裳。則乾爲玄端。固也。而不必如是牽合。

文言。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自成雙關語。主下着利字。則非但文義之失。文勢亦不妥帖。

主利之義。已詳于上。不必更論。高明之以得主爲句。恐出於此。然程朱兩夫子。皆看作主利。則豈可拘於文字雙關。而改其大義所存耶。

承天而時行。明元義也。其言乾之四德。自元而貞。坤之四德。自貞而元。用九用六之道也。於此見天地之爲天地矣。

此條。未見其必然。

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者。禮之見於外之穪。義者。善之根於內之名。明其禮之見於外者而治其內。則內自正矣。充其善之根於內者而施諸外。則外自方矣。敬義旣立。內外交修。故曰德不孤。盖禮敬一也。而有體用之分。兀然端坐。自未見敬之爲用矣。見君則敬心生。過神廟則敬心生。敬之爲禮之用而見於外者。此可見矣。傳義之訓。恐皆反說形於外者。何獨義乎。本體之守。豈非禮乎。曲禮曰毋不敬。敬非禮之用乎。

此一條。大段差謬。敬主乎內。義形於外。乃是不易之定理。而於敬上添一禮字。於義上添一善字。而自分內外。已是剩語。然義根乎內。固不害理。而敬者。禮之見於外。則大不可。敬豈見於外之名乎。見君過廟之敬。政所謂禮而敬之用也。直內。是敬之體也。若無直內之敬。見君過廟之敬。亦何自而生乎。且義疑於在外。故必明其形而非外。敬則內而已。又何用如是發明乎。大抵程子敬義之訓。十分明白。無容更着語。故本義亦曰程傳備矣。今乃謂反說。無乃未安之甚者乎。此等處。不必更費葛藤。但當深玩而實軆之。以求夾持上達之功。可也。

陰雖有美雖字之意。止含之以從以下帶或字意。

此一條。所論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