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謝放罪表二首(之二)

杭州謝放罪表二首(之二)
作者:蘇軾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全集‎

亂群之誅,不請而決。蓋恩威之無素,致奸猾之敢行。方俟譴訶,豈期寬宥。臣軾誠惶誠恐,頓首頓首。伏以法吏網密,蓋出於近年;守臣權輕,無甚於今日。觀祖宗信任之意,以州郡責成於人。豈有不擇師帥之良,但知繩墨之馭。若平居僅能守法,則緩急何以使民。顧臣不才,難以議此。恭惟太皇太后陛下,寬仁從眾,信順得天。推一身之至公,納萬方於無罪。而臣始終被遇,中外蒙恩。謂事有專而合宜,情無他而可恕。故加貸舍,以示寵綏。朝廷之明,粗以臣為可信;吏民自服,當不令而率從。臣無任。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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