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國李相國前集/年譜

 年譜序 東國李相國前集
年譜
卷一 

東國李相國文集年譜 编辑

戊子

公生於是年十二月十六日癸卯。諱奎報。字春卿。黃驪縣人也。考諱允綏官至戶部郞中。母金氏。金壤郡人。考諱仲權。後改施政。中古名儒也。擢高第。官至蔚珍縣尉。公始生三月。惡瘇滿身。衆藥不理。嚴君憤之。詣松岳祠宇。擲筴卜生死。曰生。問藥理與否。曰勿藥理。自是不復傅藥。皮皆爛。未辨面目。乳嫗常以白麪鋪兩臂。然後抱持之。一日。乳嫗抱出門外。有一老父過曰。此兒千金之子。何棄之如此。宜善護養。乳嫗走白嚴君。君疑其神人。使人追之。以路有三歧。遣三人追之。皆不見而還。始諱仁底。己酉歲。將赴司馬試。夢有人類村甿。皆着緇布衣。群飮堂上者。旁人曰。此二十八宿也。公驚悚再拜。問今年試席捷否。有一人指一人曰。彼奎星乃知之。公卽就問。未及聞其言而寤。恨未終其夢。俄復夢。其人來報曰。子必占狀元。勿慮也。此天機。但莫洩耳。因改今名赴試。果中第一。

己丑

庚寅

辛卯

是年。嚴君出倅成州。隨之任。

壬辰 大金大定十二年

癸巳 大定十三年

甲午 大定十四年

是年。嚴君以內侍被召。隨至京師。

乙未 大定十五年

丙申 大定十六年

丁酉 大定十七年

戊戌 大定十八年  公年十一

是年。叔父直門下省李富誇於省郞曰。吾猶子年可若干。能屬文。召試之可乎。諸郞欣然使迎之。命爲聯句。時方受外郡貢紙。以紙字占之。公應聲唱曰。紙路長行毛學士。諸郞手書之。又令爲對。卽曰。盃心常在麴先生。郞皆嘆伏。號奇童。慰勉遣之。

己亥 大定十九年

庚子 大定二十年

辛丑 大定二十一年  公年十四

是年。始籍文憲公徒誠明齋肄業。每夏課。先達輩會諸生。刻燭占韻賦詩。名曰急作。公連中榜頭。諸儒始奇之。

壬寅 大定二十二年  公年十五

是年六月。又於夏課急作。適有齋中拜翰林者。以內直玉堂爲題占韻。公詩曰。獨直偏知殿閣涼。金蓮花燭炤華堂。露凝仙掌驚秋冷。月透紗窓信夜長。七寶床前宮漏永。九華帳裏御爐香。詞頭草罷銀河曙。喜見高天瑞日光。先達咸淳等皆嘆賞不已。升爲第一一等唯置公。示其異也。此詩少時所作。不載集中。

癸卯 大定二十三年  公年十六

春。嚴君出守水州。公留赴司馬試不捷。秋。之水州覲省。

甲辰 大定二十四年  公年十七

乙巳 大定二十五年  公年十八

春。自水州至。遂赴司馬試不捷。秋還。

丙午 大定二十六年  公年十九

春。嚴君見代。隨至京師。

丁未 大定二十七年  公年二十

是年春。又赴司馬試不捷。公自四五年來。使酒放曠不自檢。唯以風月爲事。略不習科擧之文。故連赴試不中。

戊申 大定二十八年  公年二十一

己酉 大定二十九年  公年二十二

是年春。擧司馬試。中第一。以十韻詩賦之。其題。先王制軒冕。著貴賤不求美。公破題云。太古無軒冕。誰分貴賤流。制之然後著。美也不曾求。又一句云。始造聞黃帝。徒行豈孔丘。座主柳公嗟賞不已。遂擢第一。

庚戌 大定三十年  公年二十三

六月。赴禮部試。擢第同進士。公嫌其科劣。欲辭之。以嚴君切責。且無舊例。不得辭。因大醉。謂賀客等曰。予科第雖下。豈不是三四度陶鑄門生者乎。坐客掩口竊笑。公旣不事科擧之文。其作賦荒蕪。不合格律。又試圍內奉命承宣朴純。與座主受宣醞。次召公飮以一觥。卽大醉亂書。欲裂棄之。傍座孫得之奪而呈之。其詩題。戴君若鼇冠靈山。公詩第四句云。壯似支三聳。憂无釣六逃。第五句云。奉天呈屹屹。負岳出滔滔。知貢擧李諱知命愛此句。遂不擯之。

辛亥 大金明昌二年  公年二十四

秋八月。丁父憂。寓居天磨山。自稱白雲居士。作天磨山詩。失之不錄前集。後追覓之。載後集初卷。首句云。世人但取山崔巍。乃以天磨而號之者是也。後常遊此山作詩。若北山雜題重遊北山者是也。

壬子 明昌三年   公年二十五

是年。著白雲居士語錄及傳。自敍己之行止。

癸丑 明昌四年   公年二十六

是年。作百韻詩。呈張侍郞自牧。張公厚遇。每謁。常置酒與飮。四月。得舊三國史。見東明王事奇之。作古詩以紀其異。

甲寅 明昌五年   公年二十七

是年。作論潮水書。呈吳東閣世文。作天寶詠史詩四十三首。皆挾注。又作理小園記。

乙卯 明昌六年   公年二十八

是年。著和吳東閣三百韻詩。

丙辰 明昌七年   公年二十九

四月。京師亂。姊夫南流黃驪。五月。公携姊氏往焉。是年春。母家後壻出守尙州。六月。自黃驪赴尙州覲省。得寒熱病。數月不愈。至十月方還。詩集中有南遊詩。無慮九十餘首。是黃驪尙州所著也。

丁巳 承安二年   公年三十

冬十二月日。冢宰趙永仁任相國崔相國崔相國。 聯名上箚子。薦公請補外寄。以備將來文翰之任。上遂允可。掌奏承宣某。以嘗有微憾。至是奪箚子。不付天曹。佯稱忽失。冢宰亦以箚子不付爲解。便不調之。詩集有上趙令公詩云。昔見銀盃嘗羽化。今聞箚子忽登仙。士林莫不嘆之。又作上趙大尉書。追訴其由。

戊午 承安三年   公年三十一

己未 承安四年   公年三十二

五月。知奏事相公宅。後爲晉康公。千葉榴花盛開。召賓客賞之。因致詩人。李仁老,咸淳,李湛之及公賦之後。一日偶謂左右曰。聞文儒四相國薦某不遂。又有奪箚子者。因曰文人相嫉如此。於是始有用公之意。夏六月。頒政。補全州牧司錄兼掌書記。秋九月。赴全州。是年所著。无慮古律十五六首。

庚申 承安五年   公年三十三

是年所著。无慮三十餘首。冬十二月。被廢發全州。初公之理州也。通判郞將某。貪且偃肆。公不屈。因公事屢激怒之。通判不勝其憤。又欲自專。遂搆貝錦之詞。行次廣州。適値守歲。妻兄晉公度爲書記。迎到其居守歲。贈詩一首。其首句云。偶霑微祿官江南是已。

辛酉 承安六年   公年三十四

春正月。至自廣州。夏四月。之竹州迎母至京師。先是。姊壻自黃驪補竹州監務。姊與母之其任居焉。是年四月。母永還京師。公迎侍而至。有遊竹州萬善寺詩是也。五月。作四輪亭記。六月。作南行記及自竹州與母赴長安詩是也。

壬戌 泰和二年   公年三十五

夏五月。丁母憂。冬十二月。東京叛。與雲門山賊黨擧兵。朝廷出三軍征之。軍幕逼散官及第等。充修製員。歷三人。皆以計避不就至公慨然曰。予雖懦怯。亦國民也。避國難非夫也。遂從軍。於是幕府欣然。奏爲兵馬錄事兼修製。盖暢其情也。是月。行次淸州。作幕中書懷古詩十八韻。呈同營諸公。又次尙州作觀金上人草書古詩十五韻。

癸亥 泰和三年   公年三十六

公在東京軍幕。二月。作上都統副使書。論葬戰亡人事。作古律詩无慮十餘首。

甲子 泰和四年   公年三十七

三月。兵馬凱還。公隨至京師。詩集有獵罷論功誰第一。至今不記指縱人。軍士多受賞。公獨未尒。故不能无情。有是作。

乙丑 泰和五年   公年三十八

是年。作上崔相國書求官。

丙寅 泰和六年   公年三十九

丁卯 泰和七年   公年四十

冬十二月。權補直翰林院。公旣陸沈。杜門不出。然每歲史館翰院國學等儒官薦人。常以公爲首。又左右多有揄揚者。晉康侯重違衆志。有用之之意。嫌其無因。時方搆茅亭。命李仁老,李元老,李允甫及公作記。仍使儒官宰相四者科。公爲第一。獨上板釘壁。至十二月。補是官。作初入翰林詩二首。又作止止軒記。

戊辰 泰和八年   公年四十一

夏六月。翰林除權卽眞。

己巳 泰和九年   公年四十二

庚午 大安二年   公年四十三

辛未 大安三年   公年四十四

壬申 大安四年   公年四十五

正月。除千牛衛錄事參軍事。六月。有翰林兼官闕員。不待頒政。除兼直翰林院。仍本官。作再入玉堂詩二首。

癸酉 崇慶二年   公年四十六

十二月。晉康侯嗣子相國。大設夜宴。召搢紳貴介赴座。公獨以八品微官蒙召預焉。及夜半。相國謂曰。聞君走筆。未之見也。今日試之何如。因使李仁老唱韻。多至四十餘韻。以燭爲題。命名歧研墨。及成。相國大嗟賞不已。明日。將其詩詣府。白於侯。請召試其能。侯初不肯之。再三白之。然後召之。及到。相國曰。此子不飮。則不得如意。卽命捷步者往其宅取酒來。未及到。侯已置酒觴之。相國又曰。此子醒醉得中然後可也。乃計盞飮之。至醺乃率詣侯前。侯前有筆匣。筆有十餘事。相國親擇善者授之。時庭中有孔崔遊戱。侯以其崔爲題。使琴相國唱韻。多至四十餘韻。筆不容一瞬。侯嘆息至垂涕。及欲退。侯曰。子若望官。卽言所志。公曰。吾今八品。除七品則足矣。相國屢目之。意欲令直望參官。其日相國還第。召讓曰。子之望官何劣也。何不以參官爲望耶。公曰。予志也。及十二月頒政。越七品除司宰丞。

甲戌 貞祐二年   公年四十七

乙亥 貞祐三年   公年四十八

夏六月。公作詩求參職階梯。晉康侯將其詩出示其府典籤宋恂曰。此子志高者也。應不以階梯爲望。權屈而言之耳。若奏上直除參官。則想其志謂何也。恂曰。然則其喜不可言。亦衆望也。及下批。爲右正言知制誥。七月。作初拜正言詩。十月。作朝享大廟頌。

丙子 貞祐四年   公年四十九

丁丑 貞祐五年   公年五十

春二月。除右司諫知制誥。賜紫金魚袋。是年秋。以公事停。公作上晉康侯書。

戊寅 貞祐六年   公年五十一

春正月。遷左司諫。餘如故。

己卯 貞祐七年   公年五十二

春。公被劾免官。前年十二月日。外方八關賀表有不及進呈者。公欲彈之。琴相國固止之。至是月。晉康侯考其由。卽劾相國及公。相國見原而公獨免官。四月。出爲桂陽都護府副使兵馬鈐轄。五月。赴桂陽。

庚辰 貞祐八年   公年五十三

夏六月。以試禮部郞中起居注知制誥見召。七月。至自桂陽。前年九月。晉康公薨。嗣子相國代秉政權。故有是命。十二月。遷試太僕少卿。仍起居注。作謝表。

辛巳 貞祐九年   公年五十四

夏六月。除寶文閣待制知制誥。作讓謝表。

壬午 貞祐十年   公年五十五

夏六月。太僕少卿卽眞。

癸未 貞祐十一年  公年五十六

冬十二月。除朝散大夫。試將作監。仍待制。

甲申      公年五十七

夏六月。將作監卽眞。冬十二月。爲明年司馬試座主。作讓謝表。十二月。拜朝議大夫。試國子祭酒翰林侍講學士。仍知制誥。作讓謝表。

乙酉      公年五十八

春二月。閱司馬試。詩賦得李惟信等一十六人。十音詩得安謙一等五十人。明經得康得希等三人。奏御放牓。冬十二月。拜左諫議大夫。餘仍舊。作讓謝表。是年。作王輪寺丈六靈驗記。又受勑作太倉泥庫上梁文。

丙戌      公年五十九

冬十二月。祭酒卽眞。

丁亥      公年六十

戊子      公年六十一

春正月。除中散大夫判衛尉事。餘仍。夏五月。以同知貢擧閱春場。得李敦等三十一人。明經得鞠受圭等四人。奏御放牓。

己丑      公年六十二

庚寅      公年六十三

冬十一月二十一日。長流于猬島。是年八關會侍宴次事有戾於舊例者。是樞密車公所使也。知御史臺事王猷怒叱執事者不從。車公誤以王猷訶宰相愬之。時公及宋左丞恂夾座。故疑其助揚之。皆流于遠島。是日出宿靑郊驛。十二月。至保安縣。留待順風二十六日。入猬島。

辛卯      公年六十四

春正月十五日。量移桑梓黃驪縣。二十二日。行次竹州。寓宿萬善寺。公曾於辛酉歲。客遊此寺。和板上諸公詩。落句云。好在靑山色。休官欲重尋。今落職重來。是幾於詩讖也。復和二首云。秋七月。自黃驪至京師。九月。仍備胡兵。以白衣守保定門。詩集有猶勝炎州嵐瘴地。折腰甘向海村民是也。公在散官。凡達旦通和書表文牒。皆委之。

壬辰      公年六十五

歲己丑。王師薨。至是年。門人等聞于上。命公作碑銘。夏四月。復舊除。拜正議大夫判祕書省事寶文閣學士慶成府右詹事知制誥。六月。移都。公於此京未搆屋。借河陰客舍西廊居之。作詩二首。秋九月。爲留守中軍知兵馬事。

癸巳      公年六十六

夏六月。拜銀靑光祿大夫樞密院副使左散騎常侍翰林學士承旨。嗣子涵爲直翰林院。故以親嫌改爲寶文閣學士。八月。直樞院。作詩四首。寄內省金相國仁鏡。 冬十二月。拜金紫光祿大夫知門下省事戶部尙書集賢殿大學士判禮部事。又作讓謝表。

甲午      公年六十七

夏五月。以春場知貢擧閱試。得金諫成等三十一人。明經得李邦秀等二人放牓。冬十二月。拜政堂文學監修國史。受勑作松廣社主法眞覺國師碑銘。

乙未      公年六十八

春正月。拜太子少傅。冬十二月。拜參知政事修文殿大學士判戶部事太子大保。

丙申      公年六十九

夏五月。以知貢擧閱春場。得朴曦等二十九人。明經李克松等三人放牓。冬十二月。上表乞退。上留其表於內。遣內侍金永貂。敦諭令復起。公稱病篤。晉陽侯亦以戶籍縮歲爲辭。勉留之。公不得已至十一月起視事。然惶恐不自安。屢作詩見其意。公殊不以縮歲爲幸。以實陳之。乞退固切。然猶不得謝 常有詩云。有面不敢擡。慙愧已不少是也。十二月。拜守大尉。

丁酉      公年七十

秋七月。奉勑作東宮妃主謚哀冊。公又上表乞退甚懇。冬十二月。以金紫光祿大夫守大保門下侍郞平章事修文殿大學士監修國史判禮部事翰林院事太子大保致仕。是年。又承勑作大藏經刻板君臣祈告文。

戊戌      公年七十一

冬十二月。承勑作上蒙古皇帝表狀及送晉卿唐古官人書。

己亥      公年七十二

承勑作蒙古皇帝上表狀。冬十二月。又作同前表狀及送晉卿書。

庚子      公年七十三

辛丑      公年七十四

公雖解位家居。於國朝有高文大冊及異朝往來書表等事。無所不爲。秋七月。寢疾。晉陽公聞之。遣名醫等問診不絶。乃取公平生所著前後文集凡五十三卷。募工雕印。其督役甚急。欲及公之眼見。以慰其情也。然以役巨未能告畢。越九月初二日。忽離常寢。向西而臥。以右脅著於席。至夜翛然而化。上聞訃震悼。命有司庀喪事。又令邇臣作誄書以美終。仍贈謚曰文順公。十二月初六日庚寅。葬于鎭江山東麓。公於平生。不營產業。常以詩酒自娛。雖在蟻床。猶不絶於諷詠。又嗜讀楞嚴。至背經輒誦。及臨大期。屛妻息等勿令喧擾。自然拋世。可謂豁達眞人君子也歟。噫。涵時出守於洪州。未及見其終也。其平生傷悼。曷可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