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元亨,利牝馬之貞。

龍,變化而自用者也。馬,馴服而用於人者也。為人用而又牝焉,順之至也。至順而不貞,則陷於邪,故「利牝馬之貞」。

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鹹亨。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坤」之為道,可以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為和,而不可以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往,求用也;先則迷而失道,後則順而得主,此所以為「利」也。西與南,則「兌」也,「離」也,以及於「巽」,吾朋也;東與北,則「震」也,「坎」也,以及於「乾」與「艮」,非吾朋也。兩陰不能相用,故必離類絕朋而求主於東北。夫所以離朋而求主者,非為邪也,故曰:「安貞吉」?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坤」未必無君德,其所居之勢,宜為臣者也。書曰:「臣為上為德,為下為民。」

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始於微而終於著者,陰陽均也。而獨於此戒之者,陰之為物,弱而易入,故易以陷人。鄭子產曰:「水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以六居二,可謂柔矣。夫「直、方、大」者,何從而得之?曰:六二,順之至也。君子之順,豈有他哉!循理無私而已。故其動也為直,居中而推其直為方。既直且方,非大而何?夫順生直,直生方,方生大,君子非有意為之也,循理無私,而三者自生焉。故曰:「不習,無不利。」夫有所習而利,則利止於所習者矣。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三有陽德。茍用其陽,則非所以為「坤」也,故有章而含之。「坤」之患,弱而不可以正也,有章則可以為正矣。然以其可正,而遂專之,則亦非所以為「坤」也。故從事而不造事,無成而代有終。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夫處上下之交者,皆非安地也。「乾」安於上,以未至於上為危,故九三有「夕惕」之憂;「坤」安於下,以始至於上為難,故六四有「括囊」之慎。陰之進而至於三,猶可貞也;至於四,則殆矣。故自括結,以求「無咎無譽」。咎與譽,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於譽;脫乎譽,必罹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譽所以致疑也。甚矣,無咎無譽之難也!

六五:黃裳,元吉。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黃而非裳,則君也。裳而非黃則臣爾,非賢臣也。六五陰之盛,而有陽德焉,故稱裳以明其臣;稱黃以明其德。夫文生於相錯,若陰陽之專一,豈有文哉?六五以陰而有陽德,故曰「文在中」也。

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象》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至於此,則非陰之所以安矣。陰雖欲不戰而不可得,故曰「其道窮也」。

用六:利永貞。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易》以大小言陰陽。「坤」之順,進以小也;其貞,終以大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

夫物非剛者能剛,惟柔者能剛耳。畜而不發,及其極也,發之必決。故曰「沈潛剛克」。

至靜而德方。

夫物圓則好動,故至靜所以為方也。

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惟其順也,故能濟其剛;如其不順,則辯之久矣。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小人惟多愧也,故居則畏,動則疑;君子必自敬也,故內「直」,推其直於物,故外「方」。直在其內,方在其外,隱然如名師良友之在吾側也,是以獨立而不孤,夫何疑之有?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

方其變化,雖草木猶蕃;及其閉也,雖賢人亦隱。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黃」,中之色也;「通」是「理」,然後有是色也。君子之得位,如人之有四體為己用也。有手而不能執,有足而不能馳,神不宅其體也。

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嫌」也、「疑」也,皆似之謂也。陰盛似陽必「戰」。方其盛也,似無陽焉,故雖陰而稱「龍」。然猶未離其陰陽之類也,故稱「血」,以明其雜。若陰已變而為陽,則無復「玄黃」之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