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上

乾下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

謂六四也。六四之謂小矣,五陽皆為六四之所畜,是以大而畜於小也。

健而巽,剛中而誌行,乃亨。

未畜而亨,則「巽」之所以畜「乾」者,順之而已。

「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乾」之為物,難乎其畜之者也。畜之非其人,則「乾」不為之用。雖不為之用而眷眷焉,不決去之,卒受其病者,「小畜」是也。故曰「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夫陽施於陰則為雨;「乾」非不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然其為物也,健而急於用,故進而嘗試焉,既已為「密雲」矣。能為「密雲」而不能為「雨」,豈真不能哉?不欲雨也。雨者,「乾」之有為之功也,不可以輕用,用之於非其人,則喪其所以為「乾」矣。「乾」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是以遲疑而重發之。欲之於「巽」而未決,故次於我之「西郊」。君子是以知「乾」之終病也,既以為雲矣,則是欲雨之道也,能終「不雨」乎?既已次於郊矣,則是欲往之勢也,能終不往乎?雲而不雨,將安歸哉!故卦以為「不雨」,而爻不免於雨者,勢也。君子之於非其人也,望而去之,況與之為雲乎?既已為雲矣#,又可反乎?「乾」知「巽」之不足與雨矣,而猶往從之,故曰「密雲不雨,尚往也」。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夫畜已而非其人,則君子不可以有為,獨可以雍容講道,如子夏之在魏,子思之在魯可也。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

九二:牽復,吉。

《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輿說輹,夫妻反目。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陽之畜「乾」也,厲而畜之。厲而畜之者,非以害之也,將盈其氣而作之爾。陰之畜乾也,順而畜之。順而畜之者,非以利之也,將即其安而縻之爾。故「大畜」將以用「乾」,而「小畜」將以制之。「乾」進而求用則可,進而受制則不可。故「大畜」之「乾」,以之「艮」為吉;「小畜」之「乾」,以之「巽」為兇。「乾」之欲去於「巽」,必自其交之未深也,去之則易。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進而嘗之,知其不可,反循故道而復其所,則無咎。九二交深於初九矣,故其復也,必自引而後脫,蓋已難矣,然猶可以不自失也。至於九三,其交益深而不可復,則脫輹而與之處#,與之處可也,然「乾」終不能自革其健而與「巽」久處而無尤也,故終於「反目」。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誌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凡「巽」皆陰也。六四固陰矣,九五、上九,其質則陽,其誌則陰也。以陰畜「乾」,「乾」知其不可也;易以質陽而誌陰者畜「乾」,「乾」知其不可也難。何則?不知其誌而見其類也。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六四之所「孚」者,初九也。初九欲去之,六四欲畜而留之,陰陽不相能,故傷而去,懼而出也。以其傷且懼,是以知陰之畜「乾」,其欲害「乾」之意見於外也。如此,以其為害也淺。而「乾」去之速,故「無咎」。若夫九五之畜「乾」也,則不然。所「孚」者既已去我矣,我且挽援而留之,若中心誠好之。然此「乾」之所以眷眷而不悟,自引而後脫。二者皆欲畜「乾」而制之,顧力不能,是以六四與上「合誌」,而九五以其富,附其鄰,並力以畜之。鄰,上九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兇。

《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兇」,有所疑也。

「小畜」之世,宜「不雨」者也。九三之於上九,其勢不得不雨者,以「密雲」之不可反而舍上九,則無與雨也。既已與之雨,則為其人矣,可不為之處乎?「乾」非德不止,九五、上九,質陽而誌陰,故能「尚德」以載「乾」。「尚德」者,非真有德之謂也,九五、上九知「乾」之難畜,故積德而共載之,此陽也,而謂之婦,明其實陰也。以上畜下,故「貞」。「乾」不心服,故「厲」。以陰勝陽,故「月幾望」。君子之征,自其交之未合則無咎。既已與之雨矣,而去之,則彼疑我矣。疑則害之,故「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