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巖先生文集 (柳長源)/卷四
書
编辑答金定之鎭東○丙午
编辑頃承手存。兼有別紙謬詢。而久稽仰報。逋慢甚矣。老炎比酷。謹問靜中經履。履玆如何。成服退行者。有禫無禫之疑。先輩議論不同。黃龍岡則以爲成服旣在於遭喪數月之後。則練祥禫節次。自當計成服後月日實數。一例行之於禫。更有何疑。湖上李先生說。則以爲成服退行。固鄕俗之末失。然練祥之行。不得不計月日實數。此本於答曾無疑書。而亦只論練祥。不及於禫。故近世遭此變者。皆有祥而無禫。蓋練祥可退行。而禫不可過二十七月也。小記三年而後葬者必再祭註。已祥則除。不復禫。此亦可據云云。今按論禮文字。例以後出之說爲定。則似當從湖上說。有祥而無禫矣。第於淺見。不能無疑。蓋服未成則不可謂之行喪。恐不必以未行喪之月日。塡補二十七月之數而不行禫也。且練祥禫同一喪禮。而練祥則從成服日數。禫則從死日數。不幾於斑駁乎。若三年而後葬者。則是齊斬之服。已成於初喪之時。而只以過期不葬之故。已過可祭之時而不祭也。故必再祭而不禫。與追後成服者。事面不同。竊疑龍岡之說。自有所見而不可廢也。然今之行禮者。多從無禫之說。而湖上所論又如此。此必淺陋之見。有未深考者。何可以鄙說爲斷邪。幸以此意及于遭此之家如何。雖從無禫之說。而祥日卽吉。亦爲未安。嘗觀續解。宋同春問過時行祥。雖無禫。而用微凶之服似宜。愼獨齋答曰。日月雖久。而脫衰則始於今。似不當遽著微凶之服行祥。當用純白。雖不禫。而間月服吉。情禮方安。愼齋之說。實合人情。承用固好。然若疑於過重。則同春所謂微凶之服。卽指緇笠緇帶而言也。行祥時姑著緇笠緇帶。間月然後方著純吉之服。亦無妨邪。幸並入思議。回示指一之論如何。
答金定之丁未
编辑意外手書見墜。驚感無已。况審初寒。靜養起居有相。仰慰仰慰。長源身病兒憂。一時澒洞。意况無可言者。奈何。子婦喪。朞後撤筵禮也。而或有持服之兒。則姑留几筵。以致加隆之意。亦禮家之所不禁也。然令孫旣在孩提。則依禮撤筵。似無所妨。長源家年前。亦如是行之。未知於兄意何如。喪中祠廟節薦。令服輕者代行。亦有前輩之論。不必爲疑矣。妻喪再期。禮無退行之文。蓋以祥禫已行。更不可以喪禮處之故也。且虞後設行忌祭。尤無所妨。以當日從略過行之意。通于彼家如何。然此皆臆斷。何可準信邪。
答金定之
编辑懷仰之際。手札忽墜。驚喜展讀。殆無異於覿面相呈。况聞與一二朋友通讀大學。未論其間議論如何。此題目足令人想仰不已也。未知日間起居一向淸裕。講事亦日有頭緖否。長源宿病。因寒陡加。家兒所苦。亦逐次作痛。百方無效。憫憫奈何。所詢疑節。想在良遂知中。何每每枉扣也。然旣有辱問。不敢不對。蓋宗子在衰絰中。不得躬行節薦。使其子代行。是通行之禮也。異居諸父諸兄。只合往助其饋奠。恐不當遽主其祭也。如何。子婦喪告祝。依用父告子之文。亦是通行之規耳。誌序中添入一欵。更爲思量。添了多少字。便成疣贅。蓋以石刻文字。貴於簡㓗。故平日事行。不能備載。只略略提及故也。鄙意則此一段。只就家狀中添錄。誌文則不復移動無妨。如何。
答金定之戊申
编辑莫往莫來。每用耿耿。意外長牋見墜。披復感浣。殆無異於面承誨語也。况審秋潦。起居淸裕。兼有課農撿學之樂。尤以爲慰。長源夏末入東巖避暑。昨始下山。家兄京御同日歸泊。私心欣幸可言邪。但賤疾無時打疊。神精日益消鑠。舊茫新昧。兀然爲村裏陳人。老兄不知此實狀。每有問寡之語。三復來書。爲之一愧而一歎也。且書中辭意。往往過當。如就質有道之云。疑或指別人。而非下交之所敢聞也。如何如何。中庸二十五章之旨。儘難曉解。顧此陋識。何敢輕易爲說邪。且家兄新到。賓客應酬甚煩。書冊皆在東巖。從當就彼考撿。從所見報禀耳。獨立不近四傍。或是集註舊文。不然則是記錄傳寫之誤。此等處恐不必深究也。三欲字屬之人心。未見本語。不知主意何如。然旣著欲字。則所欲者雖善。而是屬自己。不關別人。謂之人心。恐無不可。如何。
答金定之別紙
编辑曾見湖上遺事。有論朱子答張南軒書。愛之之理。便是仁者。反復披玩。終不得其說。於九思說。亦不能透得。輒悵然自歎眼目之未到而已。近得一家說。云此書元有上下兩段。今見於節要者。乃其下段也。其上段自己私旣克。至非强爲之數十字。先引南軒說。自蓋字以下。方用己說辨駁。下段自愛之之理。至可得而言矣數十字。又先引南軒說。自蓋字以下。又用己說辨駁。如此看下。則上下兩段。間架義理。井井相應。兩先生說。各歸其主。無紛紜難決之患矣。蓋南軒長於從善。幾盡同於先生之說。其所爭只毫釐。故使人難於辨別得出。然旣能辨別得出。則只此毫釐。便自逈然不同矣。且如於此識得以下數句。恰是先生語。誰辨其爲南軒說乎。然欲將於此之此。謂指愛之理一句。則其下二句。便是無用之贅語。不可渾合爲說。欲以爲兼指下二句而言。則又須說此仁之體。必待天地萬物而爲之圓缺。不知如何而能識得仁體。然後方可言天地萬物乎。此豈非逈然不同處乎云云。及得此說而仔細究之。則間架義理。果似井井。而鄙見旣不能自信。敢以禀於棣床。幸勿以先入爲主。商量示破如何。
仁說平日只得依湖上說看讀。不甚致疑。今因來誨之及。兄弟相對紬繹。愈見湖訓之爲的當。此吾兄所謂先入爲主者邪。所示或說。不知爲誰某之說。然以大全觀之。恐考之有不詳。蓋此書只是一段。非兩段也。自又曰至貫通而後存。皆是南軒之說。今此數句以下。乃爲朱子之語。而愛之之理以下。方是說破本說之非。所以節要盡刪書首六七行。只載愛之之理以下語也。若使愛之之理以下。亦是南軒之說。則其說已自恰好而無滲漏。朱先生烏得以非之邪。其間儘有說話。而須破或說之非是然後。可以往復商量。姑不敢開口耳。
答金定之別紙
编辑仁說。歸後再三探玩。果見上段之非先生說。實爲明白。而但所謂於此識得仁體者。謂是徒指愛之之理便是仁云爾。則與下句所謂天地萬物血脈貫通而用無不周者。體用相貫。無復夾雜鶻突之患。而刊補乃謂指愛之之理以下云云。似是通天地萬物一欵而言。則恐不免有夾雜鶻突之患。未知如何。
仁說不粘滯舊見如此。深所歎服。但所示一條。猶有些舊來意見。何也。蓋愛之之理便是仁。此言仁體之眞。若無天地萬物。此理亦有虧欠。此言仁體之大。如西銘所謂塞體帥性。卽上一截意思。同胞物與。卽下一截意思。合並普說。方是直截該徧。絶滲漏無病敗耳。然必如朱子之訓。先說愛之之理。次說天地萬物。而血脈相貫通而用無不周者。可得而言矣。若如南軒說。先言天地萬物。而後方言愛之理。則賓主倒置。本末錯陳。是所謂夾雜也。是所謂鶻突也。舊日所聞於師門者。大略如此。幸以此意更加究玩。有所不合。復以見敎如何。
答金定之庚戌
编辑仁說往復書草不存。不知前日鄙說作如何說。然來諭不以爲不是。則或不至大謬邪。其不以眞體大體言之。而以名義體段分言之者。恐非有他義也。蓋湖上初說。固以仁體之眞仁體之大。對擧言之。而九思翁乃拈出名義二字爲說。故又却以名義體段分言之。然非眞體之外。別有所謂名義。不過曰以訓誥言之則曰名義。以理言之則曰眞體耳。如何如何。伊川答龜山書。是通指西銘一篇而言。而來諭以爲不及下截。心竊惑焉。蓋于時保之以下。是言做工夫處。使人推而行之。以致夫用。恐不可遽以是專屬之用也。如論語立人達人。豈不是用。而先儒以爲狀仁之體。莫切於此。又如節用愛人。使民以時。豈不是政。而龜山以爲只論所存。不及爲政。詳味此等處。可以知西銘下截之未便是用也。如何。節要疑義。承問多時。而近有緊急校勘之役。無暇鋪排。倉卒遇便。只供答仁說一條。而更無餘力矣。當竢後便。一一仰復。然竊以爲老境工程。只合取熟底文字。反復玩味。領略大意而已。不必就零言瑣義之間。費了多少精神也。如何。鄙陋近日。時以書冊遮眼。而其節度如此。正所謂自己懶惰。敎他人懶惰者也。還發一笑。來諭前程不遠無復解悟之日甚可歎也十四字。何其言之有味也。朱先生嘗有中年以後尤宜汲汲之訓。老兄年力已衰。而勇進不已。字求其訓。句求其旨。正無負於朱子之訓。而如長源閒界學問。直悠悠泛泛而已。自承兄敎。非不欲奮迅以改前轍。而摧頹已甚。筋骨已解。無復有進步之望。奈何。
答金定之辛亥
编辑有便。輒承惠書。仰認厚眷。不勝感幸。况審新正。靜養起居有相。且有觀書玩理之樂。尤用慰聳。長源前冬。因病下山。宛轉牀席。已過三朔。近日略有安意。而衰老氣血。易陷難復。憫憐奈何。兄病幸得藥效。乍有佳意。姪兒亦由歸侍側。病未能往省。已數月。來書乃有團會融洩之語。爲之撫枕一歎也。病苦如此。書冊不知在何處。吾兄乃欲與之上下其論。其何說之敢對邪。節要詢目。似在東巖。病若少間。則當復入山。卽當條報。然逋慢則甚矣。最後書。不敢虛辱盛問。略供愚見。而昏憒中所草。必未中理。更賜反復如何。蓋立人達人。謂之用亦可也。而先言我欲立我欲達。而後方說立人達人。則是所重在於狀仁之體而不在於用也。節用使民等事。謂之政亦可也。而只論大綱。不及節目之詳。則是論所存而已。不及爲政也。西銘下一截。雖說做工夫處。而只是說事親事天爲一箇道理而已。亦不可以此而遽謂之專說用也。如何。然體用初不相離。言體而用在其中。言用而體不外是。所以聖賢說體。亦必帶用爲說。如今所論數條是也。世間寧有有體無用底學邪。第二書所詢疑節。以先滿先除後滿後除之義觀之。兄所綿蕝。甚得禮意。但近世禮家別有一說。以爲聞喪在亡月內。則以喪出日行祥爲可云。蓋以古者卜日而祥。喪在月晦。卜日未必在月晦故也。以此爲據則具喪人家所處。或不至大害否。更加考撿如何。
別紙
编辑節要第十三篇答劉仲升書。專守文字。但務存養。鄕本大全紙頭註。但唐本作不。但字之誤。恐或然矣。而刊補不曾致疑何也。
此亦嘗考得及此。鄕本大全。果有但唐本作不五字。當從無疑。刊補所以不論者。疑節要舊本。亦有此紙頭標識。故泛然看過而不復論耳。如何。
答鄭子上第六書。表裏虛實。刊補裏與虛以盡心言。表與實以知性知天言。盡心之所以爲裏與虛。知性知天之所以爲表與實。終未曉然。
嘗解此段之義。以爲表裏二字。應上粗妙字。虛實二字。應上輕重字。蓋以理而言。則粗者爲表而妙者爲裏矣。以工夫而言。則盡可爲實而知可爲虛矣。今刊補下說。卽用此意。然今因來誨之及。復爲紬繹。則上說更覺穩當。蓋盡其心者。卽是知性而知天者也。盡心是盡得自己心者。則是所謂裏也。無工夫之可言。則是所謂虛也。知性知天。是格物之功。而有事實之可言。則是爲表爲實也。如何。
答曾擇之書。皆以百日爲斷。殊失禮意。開元禮似是喪服小記報葬者卒哭必待三月之意。而先生云然。豈小記之說。亦漢儒之傅會邪。
報葬。是死而卽葬者也。或緣事故死而卽葬。而卒哭則必待三月禮也。過期不葬。而猶必斷以三月者。後世之末失也。何可比而同之。而疑小記之爲傅會邪。
答金定之別紙
编辑第十八卷答余正甫問目加服條。姨與舅自合同爲緦麻。此與家禮不同。此當爲定論邪。
按禮曰外服不過緦麻。外祖父母小功。以尊加也。據此則姨與舅自合同爲緦麻。而開元禮旣以小功爲定。歷代承用。今不容有他議耳。
與湖南諸公論中和書。以其無過不及不偏不倚。故謂之中。中庸章句。兼說體用。故如此言之。而以不偏不倚爲先。此則對擧中和而猶復云云。且以無過不及先之何也。此爲第七書。則當爲定論。而與章句不同如此。
大全未發說及此書。皆以無過不及。並屬未發。而答胡廣仲書。以無過不及爲說。未發之中不著。蓋答胡書。爲最後定論也。然以無過不及屬未發。亦自有說。非初無此理而先生誤言之也。旣屬之未發。則先言無過不及。恐無所妨也。
與長子受之。不稱其名。與他人同稱表德。雖是後人之所爲。而亦似未安。
受之恐或朱塾兒名。時尙未娶。〈受之從學東萊。始議親於潘叔度家。〉故稱兒名。後因以爲字歟。
答林擇之書。擴之來此相聚。先生於母夫人葬前。亦不廢講習。又嘗及魏公之舟而哭之。與南軒有所講論。此恐與古人非喪事不言之意不同。未知如何。
朱先生於母夫人葬前。不廢講學。矇未前聞。或有可據文字否。家禮是朱子所作。而慰疏修答。亦令停廢。以待卒哭之後。則况於講學乎。及魏公之舟而與南軒講論。此果可疑。然此必喪禮祭禮之類。未必泛及於諸經傳也。古人居喪。衰麻之衣。不釋於身。哭泣之聲。不絶於口。所以有非喪事不言之訓也。而今人則卒哭之後。未免周旋人事。而日用應接。不得不漸向於吉。則饋奠之暇。料理經業。以講明孝敬之道。未遽爲忘哀也。
別集諸子姓名上。不著與字答字。此蓋依大全初本。而初本之或書或不書。特偶然邪。
先輩言別集條例之嚴。不如正集。此等之謂也。
答金定之別紙
编辑答張敬夫問目。却去腔子外尋覓云云。答林擇之第十四書。江民表云腔子外是甚底。前後兩語。似相矛盾。先生於南軒。何不以語黃毅然者告之。而乃反云云。豈南軒之學。以察識端倪之發爲主。而欠了親切。故欲救其病而然。而林擇之,江民表諸公。規模或不廣故邪。
仁體至大。無內外無彼此。渾同是惻隱之心。然若不就自家腔子裏。先立大本。而泛然求之於外。則莾蕩無交涉矣。此所以有却去腔子外尋覓之戒也。又或限於形骸。局於物我。而不能廓然而大公。則不足以謂之仁矣。此所以有腔子外是甚底之語也。兩說相須。其義尤備。答擇之書。未及考見。然南軒仁說。先言廓然大公。而後方說愛之之理。擇之平日議論。稍欠恢拓。各救其病之論。爲近之邪。妄言及此。幸更考究而回敎之如何。
中和第六書。易而置之云云。今曰要須靜以涵動之所本云云則固好。而又曰察夫動以見靜之所存云云。則察夫字。終似未穩。故晦齋箚目中。著存夫字於靜字之上。使與察夫字對待邪。此段旣經西山篁墩及近來先輩之勘斷。則不可妄有論辨。而宋相所謂察夫字通加動靜之上者。似有意見。未知如何。
宋說固自有意見。然諸先輩皆從西山說。必有意義。恐不可輕立議論。
答呂伯恭第一書。一一剔撥出後云云。旣曰剔撥出後。方見得精明純粹無對之道云云。而下文又言陰陽消長。君子小人進退循環。不害爲無對。則似不免和泥合水。藏得許多病痛之病。未知如何。莫是伯恭於異端邪說。不能痛辨。故欲救其弊而爲此剔撥之論。而下文方正說無對中。自然不得不然之道邪。
道固是無對者。然無對之中。有陰有陽。有善有惡。直須一一剔撥出。扶陽而抑陰。存善而去惡。然後無對者益尊。此所謂初不害其爲無對也。更安有藏得病痛之患乎。此書首尾。只是一意。恐不可曰下文方正說無對中。不得不然之道。如何。
與劉子澄書。論荀家事。此書大意出於傷時之意。則所謂邪說。非指異端邪說。似指和議邪說。而先生於論和議處。輒皆直截痛快。不如此之宛轉隱忍。未知如何。末段云云字。刊補以爲馬范出處。而不甚明白。並爲痛辨敢望。
所謂邪說。非指和議。乃指一種議論而言。蓋其論議。文餙蓋覆。使人莫究其要領。以之取功名登顯仕。若將有深謀奇計。可以活國救民。而其實欺天罔人之尤者。自東漢時。已有此風習。劉公嘗論馬范出處。而以爲避世金馬門。亦是同一意見。故先生戒之。如何。馬范出處。見刊補一卷三十四板。
又與劉子澄書。此事〈止〉分付甚人。甲錄以爲指恢復而言。前後引据。固亦有理。而但其上下皆作藏頭說話。先生於此事。未嘗如此回護。恐不如處之以闕疑之道邪。
所諭誠然。
下書甚不滿人意。祠祿果使害義。則先生雖食貧。必不爲之。使其無害。則亦似不爲自歉之辭。豈於義固無害。而終有所自歉而然邪。
義固無害。而終有歉然云者。恐爲得之。
第五卷答陸子美書。只見利害云云。所謂利害。果指何事。
此段言若如所云。則是聖賢初不見義理之如何。但見仁愛之爲利私己之有害。而妄有所增壞也。如何。
未發說。固聞命矣。但來敎所謂旣屬之未發。則先言無過不及。恐無所妨。屬之未發。則當先言不偏不倚。而今曰云云。必有其說。更望指敎。
中庸章句。以無過不及屬之已發。則先言不偏不倚。固是次第之當然。而大全未發說。以無過不及屬之未發。則先言無過不及。亦無所妨。蓋以無過不及之理。具於未發之前而不偏不倚也。然當以章句爲正。何必就初說。苦苦辨論邪。
李季章之獨稱姓。別於劉季章。固明甚。而更放他書。不如此處。亦多有之。或非偶然邪。如象先有薛陸之異。而亦不言姓。未知如何。
李季章獨稱姓。似是別於劉季章。然他書未盡然。則來諭所謂偶然者爲長矣。大抵盛論於沒緊要處。亦不放過。可見讀書之密。然一向繳繞於零言瑣義之間。或恐於大義例。反有所闊略耳。如何。感下史問寡之盛意。每供不逮之言。悚悚。鄙說差處。却望一一見敎也。
答金定之別紙癸丑
编辑第八篇答何叔京第三書。無適而非此事。無適而非此箇道理。如左右逢原之云邪。下文以是爲主云云。中庸要義。當以未發已發爲主云。而武陽學中已寫本。是寫刊本云邪。
此事恐指上文天性人心未發已發而言。下文以是爲主之云亦同。如何。學中寫本。來諭得之。
大全第四十卷答何叔京書。是天下之理。從性生出而在性之外云云。此與中庸天下之理皆由此出者。似或相反。蓋謂在性之外則固不可。而謂從此出則恐無不可。叔京誤處。專在下句。而不在上句故邪。
性卽理也。性外無理。理外無性。叔京看作二物。乃曰天下之理。宗本於此。宗本云者。以此宗彼之謂也。其爲二物甚矣。故先生答之曰若如此說。則是先有無理之性。而必待天下之理來會宗本於此。此乃在外之理。從於性而生出。非理由性而出者也。其義恐只是如此。如何。
第十篇答蔡季通第二書。大全自註。允執厥中。則無過不及而自得中。非精一以求中。旣曰允執厥中。則其自得中。恐非所可論。今曰云云。未知如何。答鄭子上書。所謂答蔡季通書。語多未瑩。不足据以爲說者。或指此等處乎。下文不隔乎理之隔字。當看作不悖之義乎。
大全自註。未見可疑。其曰惟精惟一。所以審其善不善者。是以審其善不善。釋惟精惟一之義也。其曰允執厥中。則無過不及。而自得中者。是以無過不及而自然得中。釋允執厥中之義也。如是看則自無可疑。如何。答鄭子上書。所謂答蔡書語多未瑩者。恐非指此註而言也。蓋此心之靈。其覺於理者道心也。其覺於欲者人心也。答蔡書。不曾如此別白言之。故子上誤看。而以此心之靈專屬之道心。此所謂語有未瑩。如何。不隔之隔。恐是遮隔之隔。蓋氣淸則不隔於理。氣惡則隔於理而流於慾耳。
第十五書。乃是揍著此數。四象之畫。是自然之數。揲蓍歸奇之數。是由人安排之數。過揲之數。又是重著安排之數云邪。
歸奇之數。脗合於四象所含之數。過揲之數。又脗合於歸奇之數。是皆自然之妙。恐不可以人之揲歸而謂之安排。末段屈指而計。是亦人計之。先生何乃以直是可笑。不由人安排稱之也。
同書自十倒數盡六。盡字看作止字之義乎。大全作畫六。此則似誤。未知如何。
盡六。恐是恰盡六數之義。蓋自十倒數。恰盡太陰所含之六數。則其餘爲太陰所居之四數。是亦自然之妙。非人安排。至此而强止之也。大全畫字。恐是字誤。
第二十書。一息之間。便有晦朔弦朢云云。一呼一吸。謂之一息。此消息字。以呼吸分言之。而以吸爲息。以呼爲消邪。然則方息爲自下而上。方消爲自上而下。以月之虧盈言之。上弦爲自下而上。下弦爲自上而下。而今曰云云。豈以大體言之。方息雖是自下而上。而已是自上而下之漸。方消雖是自上而下。而已是自下而上之漸云邪。
範休以爲人之吸時氣自上而下。呼時氣自下而上。月之上弦時方息之氣。自上而盈于下。下弦時方消之氣。自下而缺向上。其說良是。但高明所解。與此相反。必有一誤。更於呼吸之間驗之如何。
答江德功第三書。參以他經傳記。內外本末。反復證驗云云。所謂他經傳記。卽是大學或問。易所謂學聚問辨。中庸所謂明善擇善。孟子所謂知性知天之類。則所謂內外本末。果何所指也。若以固守力行爲本爲內。以問學爲外爲末。則不足爲的當之證驗。又以衆物之內外本末言之。亦無下落。未知如何。下文宏綱實用。亦何所指也。
他經傳記。來諭大槩得之。內外本末。如身心性情。內也本也。一草一木。外也末也。至於固守力行。則是誠意以後事。恐不可賺連格物說。如何。宏綱實用。考之或問。亦略可見。今不敢輕立議論耳。
與方伯謨書。固不容獨破戒云云。此與答蔡季通杜門齰舌。未必可免之說不同。豈先生本意。固不欲杜門謝絶。而亦不欲故犯奸慝之鋒。謝遣生徒邪。
季通散遣諸生。有過懾之病故云云。然聖賢處患。蓋未嘗懾畏。亦未嘗不愼。所以孔子有天生德於予之訓。而又却微服過宋。此等處。恐不必局定爲說。
答廖子晦第三書。根於理而日生者。浩然無竆云云。
此書之義。固難曉解。然徐究之。亦似無可疑。蓋氣聚而生。氣散而死。正中庸章句所謂所得之理旣盡。則是物亦盡而無有者也。然氣雖已散。而子孫致其如在之誠。則便有昭格之理。旣有是理。則便有是氣。氣之根於是理而生焉者。固浩然而無竆。此上蔡所以有云云之說也。如是平看似當。如何。氣有聚散。故有有無。理無形象。故不可以有無言。其所以然。恐不過如此。上蔡之說。本是以氣言者。何以有以理言之之云也。妄陳所見。以竢斤敎耳。
第十一篇答呂子約第二十六書。須知必有事焉。只此一句云云。此書從前多有窒礙。近者粗能尋其語脈。然於此一句上。終未能眞實見得活潑潑意味。此固由於無敬字工夫而然。老兄胷中已浩然。見得此箇意思。幸有以指敎。
活潑潑地。老兄亦歎其不得見。則况於愚昧乎。今以虛辭相加。殊非所望於執事者。雖然騰舌非難。實得爲難。來諭所謂無敬字工夫而然云云。儘是交相勉力處。苟能實用其力。眞積力久。則不患其不覩此境界。幸自爲而又加警敎。與作桑楡活計。所拱而竢也。
答金定之別紙
编辑第十二篇答萬正淳問目。妾母不世祭。非疏義之言。乃喪服小記之言。而先生云然。或容有別廟。又與春秋傳隱公立別廟非禮之說不合。小記及春秋傳之說皆非歟。
竇文卿嘗擧小記此段爲問。朱先生答曰。未詳。當竢詢考云云。而更無定論。古今禮制之變。難於爬梳。如欲行之。只合從朱子容有別廟之訓。如何。
諸侯不再娶
白虎通曰。天子諸侯一娶九女何。重國家廣繼嗣也。或曰天子娶十二女。必一娶何。防淫泆也。爲棄德嗜色。故一娶而已。人君無再娶之義也。○語類曰。天子諸侯不再娶。亡了后妃。只是以一娶十二女九女者推上。齊魯破了此法。再娶。
第十六篇趙致道問目。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云云。答蔡季通書。人心道心之別。蓋自其根本而已然。人心道心。固就已發上言之。而所謂根本則是未發境界也。未發之前。已有主理主氣之別。則又似兩物相對而生。未知如何。
趙書所謂兩物。是指善惡而言也。以善惡言之。則未發之前。有善而無惡。是所謂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者也。答蔡書所云根本而已然者。是指理氣而言也。以理氣言。則二者根柢苗脈。未嘗不具於未發之前。此所謂自其根本而已然者也。以象類言之。惡雖屬氣。而氣之始。亦無不善。兩書之指。自是一串義理。恐不必疑。如何。來目中主理主氣兩主字。下得似太重。如何。
答金定之別紙
编辑第九卷答陳明仲書。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止〉豈計歲月而論其施報之爲哉。此與論語本註及孟子滕文公註不合。未知何說爲定論也。
答陳明仲書。與論語本註及孟子註。未見其不合。蓋所謂三年而免於父母之懷者。是夫子言喪必三年之故。以責宰予之不能跂及耳。夫所以喪必三年者。以孝子之心無竆。故聖人爲之中制。使賢者俯而就之。不肖者跂而及之。非謂三年之喪。爲足以報其親也。今明仲乃以施報爲言。則父子之情。出於自然而無盡。豈以歲月而論施報哉。如是平看。似無所疑。未知如何。
第十八卷答余正甫問目。二十五月而服襴襆以禫。不用禫服而用襴襆何意。
當時羣臣服制。率用短喪之制。卒哭後便服皁衫。正甫欲以襴襆居喪而皁衫以禫。先生以爲此固爲復古之漸。然莫若一遵孝宗所制之禮。服練以祥。襴襆以禫。二十七月而朝服以除之也。蓋襴襆雖非居喪之服。而視朝服爲有間。當時以爲君喪禫除之服。恐不必深疑。如何。
魏元成加服條。非降爲小功云云。乙錄以爲似當云非自大功而降爲小功。乃自緦而加小功。今按儀禮。齊衰三月。在大功之上。月數雖少。而自是重於大功。故云非降爲小功。豈謂自大功而降爲小功邪。
所論甚當。
第二十卷答程欽國書。須識得箇本體。所謂本體。是心之本體邪。抑天理本體邪。
竊謂所云本體。謂之心之本體。亦可謂之天理之本體。亦可只是此箇道理。不待人安排。而自然昭著者耳。如何。
與金定之甲寅
编辑巖齋永日。懷想倍切。古人聽蟬懷風。果非歇後語也。旱炎此酷。謹問靜養起居際玆何如。長源病益沉痼。氣益憊劣。方束裝以待符到。而耿耿一念。未嘗不在於那邊。想兄亦如之矣。初夏兩度詢目。卽爲條對。挾在冊間。頃遇龍潭便。搜撿不出。便去後始覓得。因作書封置。以待後便。而其導達几案。未知在何時。書信相通。若是其難。况其進於是者邪。晉州朴友所請。兄旣居間。如有可堪之勢。則何敢固辭。而不但老病如此。自念淺識。無位無德。何敢自列於作者之林。而使遠人委來謁銘邪。玆已百拜辭之。所來紙筆。亦不敢受。跡涉不恭。追思悚懼耳。裴處士遺稿。昏憒中略加刪潤。其說象數處則不敢犯手。可待知者。蓋其人品甚高。才分甚奇。其所存所見。足以傳後。惜其早世。不能充其量也。墓文實非老病者可堪。向對其兄。已勸其他求耳。賢胤當此科年。似未免分了工夫。然志意堅懇。必隨事點撿。不至失故步也。
答金定之
编辑姪兒歷拜牀下。奉惠書而來。驚喜開讀。如接笑語。况審靜養體度有相。不勝欣賀。長源憊劣日甚。目不能辨物。手不能作字。只日夕兀然而已。奈何。晉陽兩世文字。重違鄭重之敎。已入山始手。而跡鉅事偉。非拙筆所可闡明。春間或賜一臨。則可相對論量邪。或恐兄以蒭飯爲慮。然倉有積粟。山有嘉蔬。主客共啜菜粥。談話十餘日。豈非一勝事邪。前後所詢。久病失其所在。搜出後謹當條報。然長源於此實有惶恐而不敢當者。長源則摧頹已甚。不能發疑仰禀。兄乃以多問寡。有便必有辱詢。長源是何人。乃敢隨問供答。有若先覺之覺後覺邪。此所以鄭重而不敢遽對。如何如何。次子婦喪。舅亦主之。甚爲得禮。虞卒哭則夫若子主之。蓋爲父雖主喪。而饋奠之節則命少者主之。以其焚香降神奠酌進饌等節。非尊者所宜躬親故也。祝則舅猶主之。用使字例爲可。如何。
答金定之丙辰
编辑前書未復。又此承訊。眷顧之意。若是鄭重。感荷之餘。又爲之悵然興懷。何時可得握手說積懷也。細詢伯雍。備審齋居履用一向輕健。不知何修而能如此。令人羡歎不已。長源氣息日覺奄奄。實有自危之心。然只當安意以竢命耳。文峯散稿。聞已收聚成篇。實爲斯文之幸。師門答辭。亦書極行已有例。依此爲之。或無妨否。前便蛤醢之惠。極感情味。但擬與共破而兄不成行。每食未嘗不停著而思之耳。南宗伯遊屐經由彼中。得以款叩遊山。凡百恨不與兄對坐傾耳也。
答金德夫相權○戊申
编辑家弟所後家宗祠隔遠。本生家廟在咫尺。朝祖之禮。未行於所後祠廟。而只行於本生廟。莫無未安否。
祖廟隔遠。朝祖之禮。勢不得行。似當告于靈筵曰。今當永遷。禮合朝祖。而祖廟隔遠。不得如禮。尤增罔極云云。如何。〈祖廟則不必告。蓋以初喪時無告喪之節。不必至此告以朝祖之事故也。〉朝於本生廟。古無可據。有難刱開。然朝者所以順死者之孝心也。生家在隔籬之地。平日出必辭反必面。今於大歸之日。亦不忍不辭而行也。雖不必立朝祖之名。而發引之際。暫爲停柩。向本生廟哭而行。似合情理。如何。
喪中死者。葬前不用肉。世或有卒哭日用肉。或有題主奠用肉。何者爲是。
喪中死者。初喪用蔬菜。自虞用肉。已有禮家定論。恐當依而行之。不必待卒哭也。題主奠用肉之說。未知何據。然題主畢。因舊奠炷香斟酒告祝卽返禮也。今人別設盛奠。出於俗禮。初非備物之祭。則似不可遽用肉而神事之也。如何。
兩世同日入葬於上下穴。后土奠當各行否。
后土祭不必各行。下位則雖不擧於祝文中。不害爲統於尊之義。如何。
與金君遇駿行○甲辰
编辑謹問悲惱之餘。服履何似。孀女已入木矣。世間寃痛。寧有此比。私情摧割。無以自堪。惟吾兄血心救護之恩。銘在心胷。未死不可忘也。立後一事。渠生時旣有屬意處。而吾兄亦無持難之意。亡女之魂。庶乎其有歸矣。其爲感慰。豈勝言喩。但以傍題事。有鄭重之意。人情無怪其如是矣。且係他門事。外人何敢有他議邪。第念古人遇此等節拍。必質之禮家。博詢知舊。務歸至當。以其禮意精微。毫釐有差。神人俱憾。有不可草草放過故也。未知吾兄亦思量及此否。昔李堯卿之兄無後而死。堯卿立他家襁褓兒爲兄後。而自主其喪。以弟稱題主。朱夫子大以爲不可。亟令以兒名改題。襁褓之兒。何能執喪。而猶如是者。誠以祖宗不可一日無統。亡靈不可一日無歸也。世或有無子可立。無親可主喪。而只有夫弟。果有以顯嫂題主者。然此乃萬不得已之事。決不可爲遵用之常格也。雖是襁褓兒。旣云立後。則以弟題主。猶云不可。况可以夫弟題主乎。禮曰嫂叔之無服。推以遠之也。又曰嫂叔不親授。以推以遠之不親授受之人而題主。神其肯安於是乎。旣不可以夫弟題主。又不得以兒名傍題。則姑勿造主。以竢孩兒之成長。似爲無妨。然其於神理人情。亦恐有未易處者。所設魂帛。有不可久置。當於三虞後或小祥後埋之。當初所以復魂立帛。蓋將以萃聚精神而立主依神也。今乃遽埋旣復之魂。而不爲立主。則又將飄散於冥冥之中而無所依泊矣。如是十五六年之後。雖或造成神主。旣散之魂。安保其萃聚於此乎。古人所謂喪而無主。骨肉悼心。今姑勿說。先王所以許立後嗣。使之立主祭祀之義。恐不如是也。長源非敢有一毫介介之意。只恐吾兄悲遑震剝。未及深思。故有此縷縷。然長源亦喪失心魂者。所言必未中理。更問於尊門諸賢。審思而善處之。如何如何。
答金士濬崇默○庚子
编辑泗上分手。非尋常別離之比。迨耿耿不能已。意外惠書見墜。如更接晤。第承卸鞍後連欠和節。無或有種種不快之意。而致令外邪交侵邪。如是則甚非所望於吾兄。世間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惟當隨分應去看末梢作如何而已。何必以這箇事橫却肚裏。以傷吾虛明廣大之體邪。愛慕之深。有此妄規。想以爲良遂揔知而一笑之矣。長源兄弟相守亭中。困暑涔涔。兼村患熾蔓。前頭之慮。有不可言耳。霽山集勘校之役。其時果了畢。而惟詩卷似有未稱停處。然已登蘇湖几案。必更刊落。無餘憾矣。竹杖之惠甚盛。但來伻中路失其一。似夷山淸叢。不肯入於俗人之手。旣感且歎耳。
答李敬胤祖範○己丑
编辑所詢兩條。皆是禮之大節。雖使知禮者當之。亦必逡廵而不敢對。况此愚陋無識如長源者乎。極令人惶恐。然哀侍以吾居親戚之列。私以所疑相詢。非若古人所謂就質禮家之爲者。如是則略供愚見。似或無妨。故妄言如左。幸一覽而秘之。大抵適子未終喪而亡。適孫接服之節。古有其文。其言曰亡在小祥前者。於小祥受服。在小祥後者則申心喪。並通三年而除。蓋以古者受服有節。或於葬時。或於小祥。未有無時受服之文故也。勉齋黃氏親受朱子音旨。收入通解中。後之行禮者遵行無疑矣。然金沙溪問解中。以只申心喪。爲未知其恰當。而退陶先生亦有因朔望或朝奠受服之說。故世之遭此變者。或有接服於小祥之後者。此亦不爲無據。幸以此兩說參照。裁擇而行之如何。但以哀家所遭言之。後喪卒哭在十八日。前喪大祥在廿九日。嫡孫接服。不過旬餘日耳。齊衰重制。纔服旋除。無或近於煩瑣而傷於文者乎。且前喪之祥。退行於下丁。而其日月實數則已過之矣。設令先府君無恙。則當於再期之日。去衰服禫。而爲其子者。乃反接服衰麻於再期已過之後。恐亦無意義。未知如何。愚意則竊以爲沙溪未恰當之論。亦不過爲疑而未定之說。要非使人斷然行之也。與其遷就於後儒未定之論。曷若直從通解之說。爲有據而寡過哉。前喪大祥時儀節。似當略依前賢說。前一日告由于兩殯行祀之際。以素衣巾從事。祝辭則稱孝似未安。至於女子成昏未歸者服制。誠有如所示者。然吾東國俗不行親迎之禮。而率皆就成於女家。至或有未歸夫家而有子有女者。如是者其可以許嫁未行之禮例之。而不爲之降服乎。來諭所引朱子說。已是分明据依。恐不必爲疑也。如何如何。誄語雖非俯索。固欲以數句語稱揚先德之萬一。且以道平生慕仰之忱。而非但文詞俚拙。屢思屢躓。有服之親操輓送往。未得古据。累日思量。終有所不安於心者。只得封還輓紙。極爲未安。早晩當別爲文。哭於几筵。而以致區區之意。幸並有以諒之也。又竊有私布。近世不幸於喪中者。知舊亦皆操輓而哀之。喪家又以輓紙求之。雖好禮之家。皆不免焉。今哀侍送紙求誄於親厚之人。實是孝子之至情。而不可以非之也。第念輓語。亦是歌曲之類也。幽明雖曰有間。而未葬之前。不許用肉。則此等儀節。恐亦當少損也。淺見則已求之輓。雖不可辭。而發引之際。似不必揭竿前導。如何如何。然若有前輩已行之規。則鄙言直是妄發。秖以至親之故。效此𥌒見。休咎爲望。
答權元卿燧問
编辑先考大祥在正月初二。而以兩喪未葬。不得設行。今則葬禮已畢。欲以今月下丁追行。其日似當以直領布網行事。卽反服。未知如何。將以祥事後一日行祔事。行事時亦當用直領布網否。
並有喪。前喪大祥時著白笠白帶。卒事後反後喪之服。已有先輩定論。恐當依以行之。而祔祭時著其所祔之服。亦有明據。似不必爲疑也。
先祖妣葬禮在去二月。葬後卽行虞卒哭。而新塘金丈日前臨問。以爲卒哭是吉祭。當待後喪葬後。卜日行之。中立兄則以爲卒哭是向吉之祭。故雖謂之吉祭。而亦安有衰麻哭踊而謂之吉乎。若待後喪葬後。則事故未可知。趁時設行。未爲不可云云。已行之禮。今不必追說。而旣有異同之論。不敢不仰禀。
此無顯据。不敢質言。然以義推之。竊恐金丈之說。爲得其禮意也。蓋虞祭急於安神。故不可不卽行。卒哭則只是生人有殺哀變服之節。〈古禮卒哭變麻受葛。〉故爲設盛祭而告之以成事耳。是以古人以卒哭爲吉祭。而容或有退行之時。如報葬者三月而卒哭之類是也。今以哀家言之。前喪雖已克襄。而後喪方在淺土。孝子似不當遽爲櫛沐爲餙。則安神之祭。雖不可退行。而卒哭之祭則差待後喪旣葬之後。恐爲得之。如何如何。近看續解。以爲將卒哭而有同宮之喪。必葬而後祭。同宮有喪。猶可退行。則况母喪之未葬者乎。但哀侍主中立之說。而已行卒哭。長源之言。正犯成事勿說之戒。悚仄悚仄。
答權如天思溥
编辑所須疑節。蒙陋何足以及此邪。且有小冗。未及細考。然竊以爲喪而無主。里尹及東西家亦可主喪。况夫之同堂之親乎。昔有遭此節拍者。問於朴南溪。答曰當以從嫂題主而傍註則闕之。〈若是兄嫂則從上當有顯字。〉此說似可遵用。未知如何。所示甲說。不爲無見。而父子異主。事裂體分。恐未穩便。禮家旣明言死而無子。同居之尊者主之。只得依此行之。如何如何。祝辭中夙興夜處等語。似當改以他語。而措辭爲難。向見前輩說。兒名攝主告。奄及初虞下。直繼以淸酌庶羞云云無妨云。此可傍照否。士雅哀變制之節。高明所論。蓋已得之。禫已過時。自當準禮廢祭。而其服色則古無明文。近考問解續。宋同春問過時不禫者。祥祭時著微㐫之服如何。愼齋答曰。日月雖久。而脫衰則始於今。不可遽著微㐫之服。行祥當用純白。雖不禫。而間月卽吉。情禮方安。據此則行祥服白。間月服緇。方成次第。然緇服亦是表哀之制。而異於吉服。則直受緇笠緇帶。恐亦無大害否。感吾兄問寡之意。摸索供答。必未中理。幸更詢考如何。
答表姪李魯望龜蒙問。父喪中遷母合葬之儀。
编辑開塋域祝辭
以婦統於夫之義觀之。則只書夫位無妨。然如欲並擧於祝文中。則營建宅兆下。添入以某封某氏遷祔云云。似可。
啓墓前一日告祠堂
按問解曰。父喪未葬。改葬母告廟。主人當自行。凶服入廟。於祔祭可見。續解曰。主人時未澡潔。令子弟代行。而主人則只行拜禮。恐當依此行之。而其祝辭則曰年月日。孤哀子〈廟中稱孤哀。古無其文。故朴南溪以爲當稱孝。然父未葬。稱孝似未安。備要祔祭告祖考祝。亦稱孤子。今亦依此稱孤哀無妨否。〉某敢昭告于顯妣其封某氏。某罪逆不滅。奄遭先考喪。將以某月某日。奉窆于某所。仍念顯妣體魄。托非其地。先考在世時。已嘗經營遷厝。卜得吉地。今用遺意。以來日干支破墳。某月某日出柩。以某日行合葬之禮。不勝感痛。謹以酒果用伸虔告云云。如何。
啓墓時成緦服
據小記之文。則父未葬之前。雖有事於母墳。亦當以斬衰從事。而其虞祭則又不可不各服其服。依此行之。可爲寡過否。或以爲改窆與新葬有異。父喪卒哭前。遽著下緬之緦似未安。改葬虞祭時。因以斬衰行事無妨云。此亦不爲無見。並入思議如何。若從前說。則當依家禮重服中遭輕喪。成服後反重服之例。破墳時成緦服。還服斬衰。從喪下棺時。皆用斬衰。至虞及哭廟。始可以服緦行事。若從後說。則緦服無可著之地。初不製服無妨。
啓墓告辭
備要啓墓告辭。今將改葬四字。改以今因先考葬禮。將奉遷合祔云云。如何。
新喪朝祖
哀家祖廟。方在宗子任所。先庭主祀祧主。亦在溪上舊宅。朝祖之禮。勢不得行。似當告于靈筵曰。今當永遷。禮合朝祖。而宗孫某方任某縣。奉往祖廟。所奉祧廟。亦在溪上舊居。玆不得依禮。尤增罔極云云。如何。
新舊喪虞祭
按父喪未葬。遷改母墓。與父同葬。則葬雖先輕。奠當先重。而新喪之虞。當行於家。改葬之虞。當行於墓所。勢有相妨。金沙溪以爲父之虞祭。葬日反哭後行之。母之虞祭。翼日行之。以此世之遭此者。每於反哭後翼日。出主行改葬之虞。而兼行哭廟之儀。此於先重後輕之義則得矣。然改葬之虞。自是安體魄之祭。而今乃舍墓所而行之於家。似非朱子葬畢奠而歸之意。而旣設靈座。不設祭奠。而無端撤歸。亦甚礙理矣。且虞祭與哭廟。自是兩項事。而一時兼行。豈非未安之甚乎。若翼日更爲上墓行虞。則可無此礙。而靈座旣撤而復設。亦似未穩。且如哀家墓所在八九十里之地。勢不得更爲具饌上墓。不知何以則可以得合於情文也。幸更博考廣詢。期得定論如何。
若下棺時晩。犯夜題主。則勢不得返魂。而經夜於山上。以禮經葬日必虞之意觀之。則又將不得已行虞於山上矣。新喪虞祭。旣行於山上。則翼早行改葬虞祭而後返魂爲宜。近世禮家有如是行之者。故玆並奉聞耳。
又按家禮題主條。只言炷香斟酒。而今人例設盛奠。從俗固無妨。然若以下棺時晩。不得已行虞於山上。則時刻之間。疊設殷薦。似涉煩瀆。如是者只以酒果行題主奠。虞祭始設盛饌似宜。如何。
答內姪金聖希有臣問目壬辰
编辑按喪禮改葬條。應服三年者皆服緦。緬服中恒著之服。用緇笠直領。如心喪之服。未知如何。
平居服色。當用素衣布帶。若緇笠則未聞。
按丘儀曰餘皆素服布巾。是指諸孫曾而言否。通指五服之親而言否。旣有布巾則帶亦用布否。
丘儀所謂餘皆素服布巾者。指朞功以下諸親而言。非獨指孫曾也。但古禮餘親皆加麻。不但著布巾而已。加麻之制。頭著白布巾。加單服環絰。腰亦用麻絰。而今無用腰絰者。則只首加白巾環絰。帶用白絛兒恐當。
朝夕上食。當依初喪時右設。而虞祭始左設否。
當如所示。
新占之穴。乃舊山階下。以手奉移。無載轝發引之事。其告辭何以爲之。
咫尺移穴。雖無載轝發引之事。而亦不可昧然移奉。祝斟酒跪告曰。今以吉辰。往卽新宅云云。如何。
葬日前夕。當依初葬時。設殷奠否。
改葬無祖奠。然略倣俗禮。設餠麪而無祝行事。亦不至害理否。惟在本家量處耳。
考妣靈座。當並設一處否。
几筵各設。而中隔屛帷。奉祭之人則無所遮障。祭奠時一時陳設。而先獻考位讀祝。次獻妣位讀祝。似不悖於祭則先重之義。而於事爲便。未知如何。
下棺時儀節。詳細下敎伏望。
下棺先輕。〈贈幣亦當先輕。〉考右妣左。棺齊頭。
今所並遷。乃前配之墓。而旣是三合櫝。則祭告時只出方遷葬之位。似涉如何。何以爲之。
只出改葬之主似當。
山上靈座。似當設紙牓。如何。
只設虛位。不設紙牓。已有退溪定論。
新舊穴俱是先壠。先塋諸位。不可不告由否。
破土之日。當以酒果告由。宗子方在憂中。他人代告無妨。然宗子以深衣方笠親告。亦無不可邪。
答金聖希中庸問目甲午
编辑序說之也詳。堯舜不言未發。而子思言未發。孔子罕言性命。而子思詳說性命。曾子只言愼獨。而子思推言戒懼云云。
推說得好。然序文所謂詳。蓋指下文天命率性擇善固執君子時中等語而言也。
天命之謂性。經文專言理。而章句兼言氣何歟。
非氣則理無安頓處。故章句兼言氣。
章句人物之生〈止〉五常之德。人固有仁義禮智信之性。物亦有仁義禮智信之德歟。
天之命物。一而已。雖禽獸草木。無不具得那五常之德。但以形氣之不同。而有通塞之分。草木逆生。全塞不通。禽獸橫生。或通一路。如虎狼之父子。〈仁〉蜂蟻之君臣。〈義〉豺獺之報本。〈禮〉雎鳩之有別〈智〉是也。其說詳於或問。可考而知之。
性道雖同。而氣稟或異云云。
退溪先生嘗論此曰。天道至公。而賦與純駁之不一。非有私意於其間。二五之氣。運行交錯。升降往來。紛綸雜糅。其端千萬。其於妙凝成物之際。所値之氣。自不能無純駁邪正之不齊。雖天地造化。亦不奈他何耳。此訓盡之。
不聞不睹。便是未發之中云云。
不睹不聞。雖是未發境界。而必須戒愼恐懼。不令昏昧放倒。然後方可爲天下之大本。不可以冥然漠然者。而謂之未發之中也。
鳶飛魚躍小註。程子曰。若說鳶上面。更有天在。說魚下面。更有地在。朱先生曰。天有四時。春秋冬夏。風雨霜露。無非敎也。地載神氣。神氣風霆。風霆流形。庶物露生。無非敎也云云。兩先生所言之旨。看得不出。提示伏望。
謝氏嘗推明程子之意曰。鳶飛戾天。魚躍于淵。非是極其上下而言。又曰非指鳶魚而言。若指鳶魚而言。則上面更有天在。下面更有地在。詳味此說。則可以知程子之旨矣。蓋通天地。無非活物。非獨鳶魚爲然。子思姑借二物。以明道體無所不在之實。若以爲上下昭著。惟鳶魚爲然。則其奈上有天下有地何。程子之意。似不過如是。而朱先生深有感於其言。故不復答門人之問。而但微誦天有四時地載神氣之語。蓋言其流行充滿於覆載間者。無非此理之實體也。如何。
十六章章句曰。其言體物。猶易所謂幹事。其義未詳。
不言爲物之體而曰體物。正猶不言爲事之幹而曰幹事。故章句引之。其義則詳見或問。
答李幼聞重祖
编辑賢器歷訪。承拜手札。驚感無已。但書中有非分之托。此則不敢當耳。書後有日。謹問靜居履用更何如。長源病日深神益憒。只杜門兀兀而已。奈何。胤哥望其眉睫。可知爲門庭中人。顧此衰朽。何能扶助得他邪。近有一二朋友。誤扣荊扉。相守數日。畢竟垂槖而歸。不意胤哥又落此虛套也。然見人有向學之意。輒樂與之傾倒。此亦秉彝之未全泯者。如或不棄而往來相詢。則敢不以所聞告之邪。但來書過加推排。至有文丈道體等語。令人驚恐。至欲奉還尊札。此後如或問訊。除去此等戲玩之語如何。
答金昌汝啓運問
编辑舊墓雖破封墳。而未見屍柩則不宜別製緦服。只於破墓時。擧哀爲當否。封墓旣畢。設酒果。並告以役畢。果有續解之說。然鄙意則竊以爲新葬壙土纔復。遽設墓祭。使飄蕩之魂。安於丘原。無或有傷於迎精卽返之義乎。舊墓則始役之日。旣已具由祭告。雖不更告。恐無未安。如何。
答南喪人尙暉問目庚子
编辑尙暉等幼而失怙。葬未備禮。今因母葬。將遷父合葬。而因以追造神主。或云新葬位神主。則固當題於墓所。而遷厝位神主。題於墓所爲未安云。此說如何。
來示遷厝位神主。題於墓所爲未安云者。似據退溪先生答趙起伯說。然彼以葬時旣立主。返魂而祔於廟。則一朝神主火燒。自可題主於平日安神之所也。哀家則異於是。當初權窆時。旣未立主。今因妣位葬禮。奉遷合窆。而追行立主之禮。則似當比類於並有喪之儀。而與妣位神主同題於墓所。如何。
考妣位几筵各設否
各設爲是。〈各設非必別所。設於一處而中隔屛帷無妨。〉
考位題主奠祝。似當有措語。書示伏望。
云云。伏以府君下世時。不肖孤等幼不省事。重以家禍荐仍。草草權窆。未遑立主。因徇歲月。每深怵惕。今因遷厝。追成神主。伏惟尊靈。是憑是依。
罪人自稱。考位稱孝。妣位稱孤哀否。
似當並稱孤哀。
改葬一虞。行於山上。而新喪之虞。反哭而行之否。
按改葬之虞。必行於山上幕次者。以其初葬之時。旣立主祔廟。則神已在廟久矣。今不必更爲返魂而疊行虞祔。故只就幕次。一虞而歸。若初葬時未得備禮。而改葬時始爲立主。則似當一依初葬立主之禮。題主奠畢。卽爲奉返而設祭於平日居處之室。以盡其懷附木主之意。方爲宛轉。如何如何。改葬畢奠而歸。反哭于廟禮也。而初未立主。旣無反哭之所。則行題主奠於山上。以應奠而歸之文。反而虞。以應哭廟之文。或不至於全無據否。但反虞之禮。可倣山上一虞之儀行之。而三虞卒哭則有不敢輒行者。似當依禮經祔祭前連接設祭之禮。〈古禮卒哭若退行。則卒哭前其日尙賖。不可無祭。虞後比至於祔。連接其祭。至祔而後止。此乃孝子不忍使其親一日無所歸也。〉每於妣位設祭之時。並爲設奠。而單獻無祝以連接之。妣位卒哭之明日。並設祔祭。祔祭畢。考位神主則入于祠堂。妣位神主則復于殯宮。似或爲無於禮之禮。未知如何。然此是變禮之大者。妄自杜撰。事近義起。極爲惶恐。幸勿以鄙言爲斷。更爲博攷廣詢。無躓大禮。如何如何。
考妣位祔祭。同日設行否。
以齋不兩用之義觀之。則異日設行似當。而嘗觀尼山尹氏禮。考妣位同日祔祭。則其行祭也。並奉祖考妣位。而新主則分東西〈考西妣東〉對設。如祔位之相向。一時行事。此似便於事而不至於害理。近世禮家亦有遵用者。依此行之。未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