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奏記/中卷
上卷 ◄ | 東觀奏記 中卷 |
► 下卷 |
上每命相,盡出睿旨,人無知者。一日,制詔樞密院:“兵部侍郎、判度支蕭鄴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仰指揮學士院降麻處分。”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儒以鄴先判度支,再審聖旨,未識下落,抑或仍舊?上意貴近佑蕭也,乃宸翰付學士院:“戶部侍郎、判戶部事崔慎由可工部尚書、平章事,落下判戶部事。”宸斷如此。
河東節度使劉瑑在內署日,上深器異。大中十一年,上手詔追之,令乘遞赴闕。初無知者,瑑奏發太原,人方信之。既至,拜戶部侍郎、判度支。十二月十七日,次對,上以御案曆日付瑑,令於下旬擇一吉日。瑑不諭旨,上曰:“但擇一拜官日即得。”瑑跪奏:“二十五日甚佳。”上笑曰:“此日命卿為相。”秘無知者。高湜自集賢校理為蔣系鳳翔從事,湜即瑑舊僚也。二十四日,辭璩于宣平裡私第。湜曰:“竊度旬日,必副具瞻之望。”瑑笑曰:“來日具瞻,何旬日也!”湜驚,不敢發。詰旦,果奚立矣,始以此事畢泄於湜。既入相,深有升平之望。與慎由議政於上前,慎由曰:“唯當甄別品流,上酧萬一。”瑑曰:“昔王夷甫當衰晉之末,崇尚浮虛,祖述流品,終致中原版蕩,晉室淪夷。今當盛明之朝,不能循名責實,使百吏各稱其職,上酧陛下,而遽以品流為先,臣未知致理之由!”慎由不能對。因此,恩澤浸衰,罷為東川節度使。
魏國公崔鉉秉政,鄭魯、楊紹復、段瓌、薛蒙一時俊造,鉉所取信,凡有補吏、議事,或與之參酌。時人語曰:“炙手可熱,楊、鄭、段、薛;欲得命通,魯、紹、瓌、蒙。”時魯為刑部侍郎,鉉欲引以為相,聖旨授河南尹,不測其事。赴後,上問:“鄭魯發後,除改卿還自由否?”鉉驚恐,密以此事訪於左右,云:“御扆上題此四句。”鉉益畏。
上聽政之暇,多賦詩,令翰林學士屬和。一日,賦詩賜寓直學士蕭寘、曹確,令繼和。寘手狀謝曰:“陛下此詩,雖‘湘水日千里,因之平生懷’,亦無以加也。”明日,召學士韋澳問此兩句。澳奏曰:“齊太子家令沈約詩,寘以睿藻清新,取方沈約爾。”上不悅,曰:“將人臣比我,得否?”恩遇漸薄,執政乘之,出為浙西觀察使。
崔罕為京兆尹,內園巡官不避馬,杖之五十四方死。上赫怒,令與遠郡。宰臣論救,上曰:“罕為京兆尹,鋤強撫弱,是其職任。但不避馬,便杖之可矣,不合問知是內園巡官方決,一錯也;又人臣之刑,止行二十七,過此,是朕刑也。五十四杖頗駭聞聽!”宰臣又論救。上曰:“與一廉察,奮梃者宜抵罪。根本輕,致罕過制耳。”宰臣益賀上無幽不察。罕止貶湖南觀察使。
故事,京兆尹在私第,但奇日入府,偶日入遞院。崔郢為京兆尹,囚徒逸獄而走,上始命造京兆廨宅,京兆尹不得離府。上以崔罕、郢並敗官,面召翰林學士韋澳,授京兆尹,便令赴任。上賜度支錢二萬貫,令造府宅。澳公正方嚴,吏不敢欺。委長安縣尉李信主其事,造成廨宇,極一時壯麗,尚有羨緡卻進。澳連書信兩上下考焉。
韋澳為京兆尹,豪右斂手。國舅鄭光莊不納租,澳系其主者,期以五日,不足必抵法;太后為言之上。延英問澳,澳具奏本末。上曰:“今日納租足,放否?” 曰:“尚在限內,來日即不得矣。”澳既出半廷,上連召之曰:“國舅莊租今日納足,放主者否?”澳曰:“必放。”上入告太后曰:“韋澳不可犯也,且與送錢納租。”頃刻租足而放。
先是,京兆府進士、明經解送,設殊、次、平等三級,以甄別行實。近年公道益衰,止於奔競,至解送之日,威勢撓敗,如市道焉。至是,澳榜曰:“朝廷將裨教化,廣設科場。當開元、天寶之間,始專重明經、進士。及貞元、元和之際,又益以薦送相高。當時務尚切磋,不分黨甲,絕僥倖請讬之路,有推賢讓能之風。等列標名,僅同科第,既為盛事,固可公行。近日已來,前規頓改,互爭強弱,多務賓士。定高卑於下第之初,決可否於差官之日。曾非考覆,盡系經營。奧學雄文,例舍于貞方寒素,增年矯日,盡取於党比羣強。中選者曾不足云,而爭名者益熾其事。澳叨司畿甸,合貢英髦,非無藻鑒之心,懼有愛憎之謗。且李膺以不察孝廉去任,胡廣以輕舉茂才免官;況其管窺,實難裁處。況禮部格文,本無等第,府廷解送,不當區分。今年合送省進士、明經等,並以納策試前後為定,不在更分等第之限。”詞科之盛,本以京兆府等第為梯級。建中二年,崔元翰、崔敖、崔備三人,府元、府副、府第三人,于卲知貢舉,放及第,並以府列。蓋推崇藝實,不能易也。自文學道喪,朋黨道興,紛競既多,澳不勝懼,遂此厘革。蓋救一時之弊,人多惜之。
上至孝,動遵元和故事。以憲宗曾幸青龍寺,命複道開便門。至青龍佛宮,永日升眺,追感元和聖跡,悵望久之。
上敦睦九族,于諸侯王尤盡友愛。即位後,於十六宅起雍和殿,每月三兩幸,與諸侯王擊鞠合樂,賜賚有差。進士司馬樞為《雍和殿賦》,詞雖不典,亦志一時之事實。
牛藂任拾遺、補闕五年,頻上封事,上密記之。後藂自司勳員外為睦州刺史,中謝,上命至軒砌,問曰:“卿頃任諫官,頗能舉職,今忽為遠郡,得非宰臣以前事為懲否?”藂曰:“陛下新有德音,未任刺史、縣令,不得任近侍官。宰臣以是獎擢,非嫌忌也。”上曰:“賜卿紫。”藂退謝畢,前曰:“臣所衣緋衣,是刺史借服,不審陛下便賜紫,為復別有進止?”上遽曰:“且賜緋!且賜緋!”
上慎重名器,未嘗容易,服色之賜,一無所濫。李藩自司勳郎中遷駕部郎中、知制誥,衣綠如故。鄭裔綽自給事中以論駁楊漢公忤旨,出商州刺史,始賜緋衣銀魚。沈詢自禮部侍郎為浙東觀察使,方賜金綬。苗恪自司勳員外除洛陽令,藍衫赴任。裴處權自司封郎中出河南少尹,到任,本府奏薦賜緋,給事中崔罕駁還。上手詔褒獎,曰:“有事不當,卿能駁還,職業既修,朕何所慮?”
上每孜孜求理,焦勞不倦。一日,密召學士韋澳,盡屏左右,謂澳曰:“朕每便殿與節度、觀察使、刺史語,要知所委州郡風俗、物產。卿宜密採訪,撰次一文書進來,雖家臣輿老,不得漏泄。”澳奉宣旨,即采《十道四蕃志》,更博探訪,撰成一書,題曰《處分語》,自寫面進,雖子弟不得聞也。後數日,薛弘宗除鄧州刺史,澳有別業在南陽,召弘宗餞之。弘宗曰:“昨日中謝,聖上處分當州事驚人。”澳訪之,即《處分語》中事也。君上親總萬機,自古未有。
上校獵城西,漸及渭水,見父老一二十人於村佛祠設齋。上問之,父老曰:“臣禮泉縣百姓,本縣令李君奭有異政,考秩已滿,百姓借留,詣府乞未替,來此祈佛力也。”上默然,還宮後,於御扆上大書君奭名。中書兩擬禮泉令,上皆抹去之。踰歲,宰執以懷州刺史闕,請用人,御筆曰:“禮泉縣令李君奭可懷州刺史。” 莫測也。君奭中謝,宸旨獎勵,始聞其事。
大理寺直王景初與刑部郎中唐技議讞不平,景初坐貶潭州司戶參軍。制下,景初撾登聞鼓稱寃,再貶昭州司戶。制曰:“不遵嚴譴,輒冒登聞,以懲不恭也。”
京兆府參軍盧甚升進士第,入官,甚孤貧,有文學。京兆尹遣巡舘驛,左補闕崔瑄婚姻回,與甚長亭相遇,爭廳。甚以官雖卑,乃公行,略不讓瑄。瑄責其不遜,遂相詆訶。甚來,下御史台按問,吏云:“當服白衫。”甚曰:“非國恤,不素服。”上聞之,以甚言涉大不敬,除籍為民,投之嶺表。行至洛源驛,賜死。瑄左遷河南府陽翟縣令。
大理卿馬曙任代北水運使,代北出犀甲,曙罷職,以一二十領自隨。故事,人臣家不得蓄兵器。曙既在朝,乃瘞而藏之。一日,奴有犯罪者,曙笞之,即告于御史台,稱曙蓄兵器,有異謀。命吏發曙私第,得甲不虛,坐貶邵州刺史。諫官上論,以奴訴郎主,在法不治。上命杖殺曙奴於青泥驛,曙貶嶺外,人臣無不感悅。
司農卿韋廑夜令術士為厭勝之術,御史台劾奏,貶永州司馬。
優人祝漢貞詞辨敏給,恩傾一時。嗣朝王乾佑以金帛結之,求刺史,盡納賄矣,而未敢言。御史台劾奏,漢貞杖二十九,流天德;乾佑竄嶺外。
上雅重詞學之臣,于翰林學士恩禮特異,宴遊密召,無所間隔,惟於遷轉,皆守彝章。皇甫珪自吏部員外召入內廷,改司勳員外,計吏員二十五個月限,轉司封郎中、知制誥;孔溫裕自禮部員外改司封員外,入內廷,二十五個月,改司勳郎中、知制誥。動循官制,不以爵祿私近臣也。
廣州節度使紇幹{上自下豕}以貪猥聞,貶慶王府長史,分司東都。制曰:“鐘陵問俗,澄清之化靡聞;南海撫封,貪瀆之聲何甚!而又交通詭遇,溝壑無厭。跡固異於澹台,道殊乖于吳隱。”舍人韓宗之詞也。書上,一朝不進用矣。工部尚書楊漢公前任荊南節度使,以不廉聞,公議益喧,左遷秘書監。制曰:“考三載之績,爾最無聞;致多士之嘲,人言未息。既起風波之論,難安喉舌之司。”舍人沈詢詞也。至大中十三年,漢公除同州刺史,給事中鄭公輿、裔綽三駁還制書。上自即位,但聞諫官論執,左曹駁正,無不立從其奏。至是,惑於左右,三下漢公同州之命,不允所論。時屬寒食,內宴百寮。上因擊毬,巡班慰勞。至給事中班,謂公輿、裔綽曰:“卿凡有駁議,朕無不允從。唯論漢公,事涉朋黨。”裔綽前曰:“同州是太宗皇帝興王之地,陛下為子孫,尤須慎擇牧守。漢公在荊南日,貪殘已經朝責,陛下豈可以祖宗重地,私於此人?”上變色而回馬。翌日,裔綽貶商州刺史。
武昌軍節度使副使苗〈【名與庭裕家諱同】〉責童子嚴不避馬,擒至幕,笞其背。嚴母詣闕稱寃,苗貶江州司馬。制曰:“避馬雖乖于嚴敬,鞭人合顧於簪纓。”舍人楊紹復之詞也。苗自此為清議所薄。
高品吳居中承恩澤甚厚,訪□術者,欲固其事,術者令書上尊號於襪。有告者,上召至,視之信然。居中棄市。
藍田尉、直弘文舘柳珪擢為右拾遺、弘文舘直學士,給事中蕭仿、鄭公輿、裔綽駁還,曰:“陛下高懸爵位,本待賢良。既命澆浮,恐非懲勸。珪居家不稟于義方,奉國豈盡於忠節?”刑部尚書柳仲郢詣東上閣門進表,稱:“子珪才器庸劣,不合塵玷諫垣;若誣以不孝,即寃屈為甚。”太子少卿柳公權又訟侵毀之枉。上令免珪官,且在家修省。貞元、元和已來,士林家禮法嚴整,以韓皋、柳公綽、柳仲郢為首稱。一旦子稱不孝,簪組歎之。
太尉、衛國公李德裕,上即位後,坐貶崖州司戶參軍,終於貶所。一日,丞相令狐綯夢德裕曰:“某已謝明時,幸相公哀之,放歸葬故里。”綯具為其子滈言。滈曰:“李衛公犯眾怒,又崔、魏二丞相(崔鉉、魏謩)皆敵人也,見持政,必將上前異同,未可言之也。”後數日,上將坐延英,綯又夢德裕曰:“某委骨海上,思還故里。與相公有舊,幸憫而許之。”既寤,召其子滈曰:“向來見李衛公精爽尚可畏,吾不言,必掇禍!”明日,入中書,具為同列言之。既于上前論奏,許其子蒙州立山縣尉(名與今上御名同)護喪歸葬。
翰林學士、駕部郎中、知制誥庾道蔚,勅曰:“以藝文擢居近密,乖檢慎,難處禁林。宜守本官、續連州刺史。”鄭朗為御史大夫,道尉以事幹之,乞庇罪人者,朗銜之。朗既大用,積前事,盡聞於上,故及此罪。
監修國史、門下侍郎兼禮部尚書、平章事鄭朗奏:“當舘修撰、直史共四員,准故事,已通籍者為修撰,未升朝者為直舘。伏以修史重事,合選廷臣,秩序或卑,筆削不稱。其直舘伏請停廢,更添置修撰兩員。”勅曰:“宜依。直館萬年縣尉張范、涇陽縣尉李節勒守本官,以戶部郎中孟穆、駕部員外郎李渙並充史舘修撰,通籍為四員,分修四季之事。”
以左拾遺鄭言為太常博士,鄭朗自御史大夫命相。朗先為浙西觀察使,言實居幕中。朗建議;“以諫官論時政得失,動關宰輔,鄭言必括囊形跡,請移為博士。”至大中十一年,崔慎由自戶部侍郎秉政,復以左拾遺杜蔚為太常博士。蔚亦慎由舊僚也,踵為故事。至理之代,動循至公,後代方之難矣。
以楚州刺史裴坦為知制誥,坦罷任赴闕。宰臣令狐綯擢用,宰臣裴休以坦非才,不稱是選,建議拒之,力不勝坦。命既行,至政事堂謁謝丞相。故事,謝畢,便於本院上事,四輔送之,施一榻,壓角而坐。坦巡謁執政,至休廳,多輸感謝。休曰:“此乃首台繆選,非休力也!”立命肩舁便出,不與之坐。兩閣老吏云:“自有中事,未有此事也。”人多為坦羞之。至坦主貢舉,擢休子弘上第。時人云:“欲蓋而彰,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