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都神主議
作者:鄭遂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91

夫論國之大事,必本乎正而根乎經,以臻於中道。聖朝以廣孝為先,以得禮為貴。而臣下敢不以經對。三論六故,已詳於前議矣。再捧天問,而陳乎諸家之說。求於典訓,考於大中,廟有必修之理,主無可置之理。何則?正經正史,兩都之廟可徵。禮稱天子不卜處太廟,擇日卜建國之地,則宗廟可知。則廢廟之說,恐非所宜廢。謹按《書》《詩》《禮》三經及漢朝兩史,兩都並設廟,而載主之制,久已行之。敢不明徵而去文飾。援據經文,不易前見,東都太廟,合務修崇,而舊主當瘞,請於太微宮所藏之所。皇帝有事於洛,則奉齋車載主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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