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十詠
作者:權韠 朝鮮王朝

早春 编辑

早春林木澹孤淸,無數山禽下上鳴。
昨夜無端南澗雨,澗邊多少草芽生。

右早春


暮春 编辑

疏籬短短兩三家,水滿池溏吠亂蛙。
山客夢回山鳥語,曉風催發碧桃花。

右暮春


悶旱 编辑

春事闌殘雨不來,野田無水起黃埃。
老農淸曉開門出,山下尋泉午未回。

右悶旱


喜雨 编辑

澗邊靑草漸看長,階上閑花滿意香。
蓬戶拳簾終日雨,小池鳧浴綠汪汪。

右喜雨


無為 编辑

避俗年來不過溪,小堂分與白雲棲。
晴窗日午無人到,唯有山禽樹上啼。

右無為


觀物 编辑

鳶魚飛躍太和中,萬物浮沈一氣融。
春雨歇時庭草綠,這般生意與人同。

右觀物


溪亭 编辑

林下淸溪溪上亭,亭邊無數亂峯靑。
幽人醉臥日西夕,萬壑松風吹自醒。

右溪亭


獨樂 编辑

已將身世寄山樊,俗客年來不到門。
四壁圖書燈一盞,此間眞意欲忘言。

右獨樂


觀心 编辑

此心非色亦非空,方寸之間萬理融。
本地風光誰解得,向來都在寂然中。

右觀心


存養 编辑

世間萬事總相忘,顏氏簞瓢一味長。
淸曉卷書聊合眼,一簾微雨可燒香。

右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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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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