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經李褒並泗州判官制

柳經李褒並泗州判官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7

敕:徵事郎前河南縣尉柳經、儒林郎試太子通事舍人李褒等:瀕淮列城,泗州為要,控轉輸之路,屯式遏之師。故府有寮,軍有倅,選擇補署,得聞於朝廷。而經等皆有所長,宜當是選,守臣寘奏,因而可之。仍加秩命,用示優寵。經可監察御史充泗州團練副使,散官如故;褒可試太常寺協律郎充武寧軍節度泗州兵馬留後判官,仍改名「銜」,散官、勳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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