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谷先生全書/卷三十三
附錄一
编辑世系圖
编辑一世 | 二世 | 三世 | 四世 |
敦守 | 陽俊 | 劭 | 允蒕 |
〈李氏系出豐德郡之德水縣高麗朝中郞將〉 | 〈保勝將軍〉 | 〈閤門祇候賜紫金魚袋知三司事事見東國通鑑〉 | 〈民部典書贈僉議政丞德水府院君〉 |
五世 | 六世 | 七世 | 八世 |
千善 | 仁範 | 揚 | 明晨 |
〈恭愍朝誅奇氏有功守司空柱國樂安伯諡良簡〉 | 〈政堂文學藝文館大提學〉 | 〈入我朝工曹參議贈判書〉 | 〈知敦寧府事諡康平〉 |
九世 | 十世 | 十一世 | 十二世 |
抽 | 宜碩 | 藏 | 元秀 |
〈知温陽郡事贈議政府左贊成〉 | 〈慶州判官贈司憲府大司憲○以下三世之贈皆以先生貴也〉 | 〈贈議政府左參贊〉 | 〈字德亨司憲府監察贈議政府左贊成悃愊無華休休有古人風夫人平山申氏贈貞敬夫人己卯名人進士諱命和女少通經書能屬女善繪事針線刺繡皆極精妙天資純孝志操端潔寡言愼行婦德咸備生四男長璿參奉次璠次郞先生季瑀監正〉 |
十三世 | 十四世 | 十五世 | 十六世 |
珥 | 景臨〈敎官贈僕正男穧秬秋稱〉 | 穧參〈奉贈戶議無子手奆男男蒔〉 | 厚蒔〈別提贈戶參男繼早夭以朝命子〉 |
〈卽先生序第三夫人盧氏無子側室二男景臨景鼎○夫人谷山大姓宗簿寺正慶麟女生於嘉靖辛丑性仁慈和順十七歸于先生逮先生喪雖三年之後朔望必哭奠壬辰倭寇家人請避兵夫人日吾喪所天巳八年吾命已頑何可偸生至先生墓側堅不動五月十二日竟殉節於墓前事聞㫌閭復戶〉 | |||
秬〈男厚蒔厚基〉 | 厚樹〈男綖〉 | ||
秋〈男厚植厚樹〉 | 厚基〈男綸〉 | ||
厚植〈男縉絙〉 | |||
稱〈男厚發〉 | 厚樹〈察訪男綎繒綱縕緹〉 | ||
景鼎〈男稔穉〉 | 稔〈男厚蔓〉 | 厚發〈男紏〉 | |
穉 | 厚蔓〈男纘緗〉 | ||
十七世 | 十八世 | 十九世 | 二十世 |
綖〈僉五鎭知男五敦行五徽五〉 | 敦五〈參奉男伯仲俌〉 | 伯〈別提男仁林禮林〉 | 仁林〈郡守男默點黓黝〉 |
禮林〈無子子仁林男黓〉 | |||
仲〈男國林〉 | 國林〈無子子豐林男烜〉 | ||
俌〈男豐林〉 | 豐林〈郡守男熠烜焜〉 | ||
鎭五〈縣監男偲億〉 | 偲〈男文林〉 | 文林〈男魯衡〉 | |
億〈男宅林守林宇林〉 | 宅林〈無子子宇林男炫〉 | ||
守林〈男炳〉 | |||
宇林〈男燁炫〉 | |||
行五〈男行〉 | 佇〈無子子𰂳子得林〉 | 得林 | |
𰂳〈男得林覺林樂林〉 | 覺林 | ||
樂林 | |||
�〈男學林郁林〉 | 學林 | ||
郁林 | |||
徽五〈男儉〉 | 儉〈男沂林泗林〉 | 沂林〈男煥〉 | |
泗林 | |||
繼〈生員贈戶判無子子綸男敘五〉 | 敘五〈知中樞府事男彦翕彦愈彦會彦命彦企〉 | 彦〈翕男憲祖述祖學祖弘祖〉 | 憲祖〈男櫟格檏〉 |
述祖〈男極楫〉 | |||
學祖〈男模楷〉 | |||
弘祖〈無子子述祖男楫〉 | |||
彦愈〈別提男希祖冀祖亨祖〉 | 希祖〈承旨男枓柙杍〉 | ||
冀祖〈男𪳅𰗮〉 | |||
亨祖〈男桭杭桶〉 | |||
彦會〈男興祖重祖昌祖樂祖〉 | 興祖〈男株〉 | ||
重祖〈無子子昌祖男祚〉 | |||
昌祖〈男橿柞〉 | |||
彦命〈男範祖膺祖澤祖胤祖〉 | 範祖〈男棵樺〉 | ||
膺祖 | |||
澤祖〈男楦枰〉 | |||
胤祖〈無子子範祖男〉 | |||
彦企〈男徽祖赫祖〉 | 徽祖〈無子子赫祖男榮〉 | ||
赫祖〈男榮〉 | |||
綸〈男敘五德五錫五〉 | 德五〈男彦全〉 | 彦全〈男元祖〉 | 元祖〈男樟〉 |
錫五〈男彦念〉 | 彦念〈男承祖尙祖〉 | 承祖〈無子〉 | |
尙祖〈男樺〉 | |||
縉贈〈樂五男敬五寬五星五命五亨五〉 | 敬五〈贈戶議男俶休健伋〉 | 俶〈無子子休男元林〉 | 元林〈男黨燾黲〉 |
休〈男元林出後子伋男益林〉 | 益林〈男熙黠〉 | ||
健〈男和林會林〉 | 和林〈男薰蒹蕉〉 | ||
會林 | |||
伋〈贈戶參男恒林益林觀林〉 | 恒林〈兵使男烈〉 | ||
觀林 | |||
寬五〈男俠佖〉 | 俠〈男德林春林〉 | 德林 | |
春林 | |||
佖〈男泰林〉 | 泰林〈男廉〉 | ||
命五〈男佶〉 | 佶〈男早林〉 | 早林 | |
亨五〈男任〉 | 任 | ||
絙無〈子子縉男星五〉 | 星五〈男偉俊〉 | 偉〈無子子俊男奎林〉 | 奎林 |
俊〈男奎林輝林〉 | 輝林 | ||
繒進〈士男采五〉 | 采五〈男儼〉 | 儼〈男萬林昌林茂林〉 | 萬林 |
茂林 | |||
綗男〈典五彰五範五〉 | 典五〈男伈倜〉 | 伈〈男孝林〉 | 孝林 |
彰五〈無子子典五男倜〉 | 倜〈男海林〉 | 海林 | |
範五〈男僑偃化侗〉 | 僑〈男戊林〉 | 戊林 | |
偃〈縣監〉 | |||
化 | |||
侗 | |||
縕〈男五相〉 | 相五〈男伷信偵〉 | 伷 | |
信〈男昇林〉 | 昇林 | ||
偵〈男松林〉 | 松林 | ||
緹〈五男岱澤五五孫〉 | 澤五 | ||
孫五〈男〉 | 儐〈男七林〉 | 七林 | |
岱五〈男俔〉 | 俔 | ||
紏〈五男愼〉 | 愼五〈男彦佐彦佑〉 | 彦佐〈無子子彦會男樂祖〉 | 樂祖〈男構楹權〉 |
彦佑 | |||
纘〈䖺男章五五〉 | 章五〈無子子修五男〉 | 儆〈無子子儼男昌林〉 | 昌林〈男爀〉 |
緗〈男無修子子五纘〉 | 修五〈男侃倬儆儀〉 | 侃〈男成林〉 | 成林〈男熊〉 |
倬〈無子子儀男復林〉 | 復林 | ||
儀〈男挺林復林〉 | 挺林 | ||
二十一世 | 二十二世 | 二十三世 | |
默〈進士男宗孝根孝〉 | 宗孝〈縣監〉 | ||
根孝 | |||
點〈男全孝〉 | 全孝 | ||
黝〈無子子黓男明孝〉 | 明孝 | ||
黓〈男景孝明孝〉 | 景孝 | ||
烜 | |||
熠 | |||
焜 | |||
魯〈無子子衡男秉孝衡男秉孝崇孝〉 | 秉孝 | ||
炫 | 崇孝 | ||
炳 | |||
燁 | |||
煥〈男尙孝〉 | |||
櫟〈男源培命培陽培震培豐培〉 | 尙孝 | ||
源培〈男𬫡鏶〉 | 𬫡 | ||
鏶 | |||
命培〈男鍾〉 | 鍾 | ||
陽培 | |||
震培 | |||
豐培 | |||
格 | |||
檏〈男敏培升培〉 | 敏培 | ||
升培 | |||
極〈男仁培義培智培〉 | 仁培 | ||
義培 | |||
模〈男天培〉 | 天培 | ||
楷 | |||
楫〈無子子極男智培〉 | 智培 | ||
枓 | |||
柙 | |||
杍 | |||
桭 | |||
杭 | |||
桶 | |||
株 | |||
柞 | |||
橝 | |||
棵 | |||
楦 | |||
枰 | |||
榮 | |||
樺 | |||
黨〈男達孝〉 | 達孝 | ||
燾〈男連孝廸孝述孝〉 | 連孝 | ||
廸孝 | |||
述孝 | |||
黲 | |||
熙〈男文孝〉 | 文孝 | ||
黠 | |||
薰〈男天孝元孝舜孝允孝本孝〉 | 元孝 | ||
舜孝 | |||
允孝 | |||
本孝 | |||
蒹〈男曾孝起孝〉 | 曾孝 | ||
起孝 | |||
蕉〈男閔孝〉 | 閔孝 | ||
烈〈無子子薰男天孝〉 | 天孝〈男鉉〉 | 鉉 | |
廉〈男亨孝〉 | 亨孝 | ||
構 | |||
楹 | |||
權 | |||
爀〈男泰孝〉 | 泰孝 | ||
熊〈男彦孝〉 | 彦孝 |
年譜上
编辑丙申大明世宗皇帝嘉靖十五年〈我中宗恭僖大王三十一年〉
十二月丁未。二十六日寅時先生生于江陵府北坪邨。卽先生外氏第
是年春。母夫人夢到東海。有神女出自海中。抱一童男。肌膚玉潔。神彩動人。置夫人懷中。遂有娠。將降之夕。又夢黑龍自大海飛到寢舍。蟠于廉廡閒。俄而。先生生焉。故小字見龍。蓋自有娠。至是十有二朔也。
丁酉十六年〈先生二歲〉
戊戌十七年〈先生三歲〉
學語便知讀書。一曰。外祖母李氏以石橊試先生曰。此物甚似。對曰。所謂石橊皮裹碎紅珠者也。聞者奇之。
己亥十八年〈先生四歲〉
庚子十九年〈先生五歲〉
母夫人嘗疾劇。一家奔遑。先生潛入外王父祠堂禱之。衆驚異。相與慰解而抱歸。一日大雨。前溪漲溢。有行者渡而躓幾危。人皆拍笑。先生獨抱柱憂歎。其人獲免乃已。其誠孝仁愛之心。天性然也。
辛丑二十年〈先生六歲〉
自江陵。隨母夫人歸京第。〈第在壽進坊〉
壬寅二十一年〈先生七歲〉
作陳復昌傳
略曰。君子德積於內。故其心坦蕩蕩。小人荏蓄乎內。故其心長戚戚。余觀復昌之爲人。陰懷戚戚。陽欲蕩蕩。使斯人得志。異日之患。庸有極乎。時復昌在比隣而有時譽。後果起士禍。○先生始受學於母夫人。閒就外傅。不勞而學日就。至是。文理該貫。
四書諸經。率皆自通。
癸卯二十二年〈先生八歲〉
登花石亭有詩曰。林亭秋已晚。騷客意無窮。遠水連天碧。霜楓向日紅。山吐孤輪月。江含萬里風。塞鴻何處去。聲斷暮雲中。亭在坡州栗谷。
甲辰二十三年〈先生九歲〉
嘗覽二倫行實。至張公藝九世同居。慨然慕之曰。九世同居。勢或有礙。至於兄弟。不可離析。乃手畫兄弟奉父母同居之圖以觀之。又好摭前古名賢將相事實。題其姓名記其行蹟。次第彙分。以爲玩慕之資。雖嬉戲之事。無一不出於正。
乙巳二十四年〈仁宗榮靖大王元年○先生十歲〉
丙午二十五年〈明宗恭憲大王元年○先生十一歲〉
贊成公疾革。先生刺臂進血。泣禱于先祠。請以身代。疾乃愈。
丁未二十六年〈先生十二歲〉
戊申二十七年〈先生十三歲〉
中進士解
時銀臺諸公招見之。有一人年同者。頗有自矜之色。先生則自如。人已知爲大器也。自是文章日就。聲聞藉藉。而專意學問。不屑於此。
己酉二十八年〈先生十四歲〉
庚戌二十九年〈先生十五歲〉
辛亥三十年〈先生十六歲〉
五月。丁申夫人憂。葬于坡州斗文里紫雲山。
時贊成公爲右水運判官。先生從往海西。還到西江聞訃。喪祭一遵家禮。廬墓三年。不脫衰絰。躬執祭饌。雖洗滌等事。不委於僮僕。
撰先妣行狀〈見原編〉
壬子三十一年〈先生十七歲〉
夏。服闋。申心喪。
癸丑三十二年〈先生十八歲〉
秋。終心制。行冠禮。
甲寅三十三年〈先生十九歲〉
與牛溪成先生定交
成先生長於先生一歲。而初欲師事之。先生辭焉。遂定道義之交。相期以聖賢事業。終始無替。
三月。入金剛山。
先生自少爲學。專用心於內。以收心養性爲本。其在內艱。孝思罔極。不能自制。殆至毀性。偶看釋氏書。遂有以妄塞悲之意。因染禪學。欲謝人事而一試之。至是。遂作金剛之遊。以書留別諸友。其略曰。氣者。人之所同得。而養之則役於心。不能養之。則心爲氣役。氣役於心。則一身有主宰。而聖賢可期。心役於氣。則七情無統紀。而愚狂難免。古之人有善養者。孟子是也。人之有志於窮理盡性者。捨此而奚求哉。孔子曰。知者樂水。仁者樂山。樂山水者。非取其流峙而已。取其動靜之體也。仁智者之所以養氣者。捨山水而奚求哉。○一日。遊小庵。見老儈答問。因贈一絶。有魚躍鳶飛上下同。這般非色亦非空之句。〈幷小序見原編〉○嘗至深處。靜坐凝思。至忘寢食者久之。一日。忽思以爲佛氏戒其徒勿作增減想者。何意也。因究其所以戒之之意。蓋其學無他奇妙。只欲截斷此心走作之路。凝聚精神。以造靜極虛明之域。故假設話頭。使之依靠下功。而又恐人先知此意。則著功必不專精。卒無所得。故又設此禁而誑之也。遂疑其學之邪。復取聖賢書而溫繹之。知其說之眞不我欺也。始乃大悟。束裝而歸。
乙卯三十四年〈先生二十歲〉
春。往江陵。
著自警文
凡十一條。其第一條曰。先須大其志。以聖人爲準則。一毫不及聖人。吾事未了云。
丙辰三十五年〈先生二十一歲〉
春。還京第。對策。魁漢城試。
丁巳三十六年〈先生二十二歲〉
九月。聘夫人盧氏。
星州牧使諱慶麟之女也。盧公性峻少許可。惟於先生。愛重甚篤。待以師友。每事必咨焉。
戊午三十七年〈先生二十三歲〉
春。謁退溪李先生于禮安之陶山。
時先生自星州向江陵。遂歷謁。仍呈一律云。溪分洙泗派。峯秀武夷山。活計經千卷。生涯屋數間。襟懷開霽月。談笑止狂瀾。小子求聞道。非偸半日間。退溪先生和云。病我牢關不見春。公來披豁醒心神。始知名下無虛士。堪愧年前闕敬身。嘉穀莫容稊熟美。遊塵不許鏡磨新。過情詩語須刪去。努力功夫各自親。留二日而去。退溪與趙士敬穆書曰。某來訪。其人明爽多記覽。頗有意於吾學。後生可畏。前聖眞不我欺也。曾聞其太尙詞華。欲抑之不令作詩。去日朝雪作。試使吟詠。倚馬出數首。詩則不如其人。然亦可觀。在江陵時。退溪先生寄書及詩曰。從來此學世驚疑。射利窮經道益離。感子獨能尋墜緖。令人聞語發新知。又曰。歸來自歎久迷方。靜裏才窺隙裏光。勸子及時追正軌。莫嗟行脚入窮鄕。書曰。世間英才何限。只爲不肯存心於古學。滔滔盡然。如君高才妙年。發軔正路。他日所就。何可量哉。又書曰。足下行年甫弱冠耳。而穎脫如許。不可謂失學。而尙且云然者。豈不以所學有差同於未學也耶。悟前非而思改。又知從事於窮理居敬之實。可謂勇於改過。急於向道。而不迷其方矣。聖遠言湮。異端亂眞。古之聰明才傑之士。始終迷溺者。固不足論矣。程伯子,張橫渠,朱晦庵諸先生。其始若不能無少出入。而旋覺其非。噫。非天下之大智大勇。其孰能脫洪流而返眞源也哉。往聞人言。足下讀釋氏書而頗中其毒。心惜之久矣。日者之來見我也。不諱其實而能言其非。今見兩書之旨又如此。吾知足下之可與適道也云云。○與退溪先生講論主敬功夫。大學定靜安慮及敖惰之義。程子格物之說。朱子存養省察之訓與四皓出處。聖學十圖可疑處。〈竝見原編〉
冬。魁別試解。〈所對天道策。見原編。〉
考官鄭士龍,梁應鼎諸人。見先生策曰。吾輩經思數日。始構此題。而李某之短晷所對若此。眞天才也。
己未三十八年〈先生二十四歲〉
庚申三十九年〈先生二十五歲〉
有書韓長興敍後語及至夜書懷古詩〈竝見原編〉
辛酉四十年〈先生二十六歲〉
五月。丁贊成公憂。
合葬于申夫人墓。居憂諸節。一如前喪。
壬戌四十一年〈先生二十七歲〉
癸亥四十二年〈先生二十八歲〉
秋。服闋。
與近塋諸士夫。脩風樹契。以寓永慕之情。
甲子四十三年〈先生二十九歲〉
春。哭聽松成先生。
有祭文。後又撰行狀。〈竝見原編〉
七月。中生員,進士。
八月。中明經及第。拜戶曹佐郞。
魁監試兩場。文科發解。又魁生員及文科覆試,殿試。蓋前後居魁者凡九。倡榜之日。市童擁馬曰。九度狀元公也。
承命製進御題律詩
上聞先生才名。召至闕內。命題釋褐登龍門三十韻。先生立就以進。上嘉賞。錫賚特優。〈詩見原編〉
乙丑四十四年〈先生三十歲〉
春。移禮曹佐郞。
八月。上疏論妖僧普雨。又疏論尹元衡。〈疏竝見原編〉
九月。以黃腸木敬差官。往關西。冬。復命。
十一月。拜司諫院正言。上疏辭。不許。
自此屢入臺垣。多所論列。請擇太學官。祛銓曹請託。革兩宗禪科。糾劾邪枉。不憚貴近。時人韙之。
丙寅四十五年〈先生三十一歲〉
三月。復拜正言。
五月。與同僚上疏。論時務三事。
請正心以立治本。用賢以淸朝廷。安民以固邦本。正心之目有三。曰立大志。勉學問。親正人。用賢之目有三。曰辨邪正。振士氣。求俊乂。安民之目有四。曰詢弊瘼。寬一族。選外官。平獄訟。上嘉納。
冬。拜吏曹佐郞。
時仕路溷濁。淸議不行。先生慨然以循公絶私。激濁揚淸爲務。流俗多忌之。
丁卯穆宗皇帝隆慶元年〈先生三十二歲〉
六月。恭憲大王昇遐。上退溪先生書。論國葬。
大行大王之葬。當在十月。而日官以爲不吉。大臣議以九月葬。儒生上疏譏其渴葬。王大妃命以十月葬。大臣猶難之。先生聞之歎曰。諸侯五月而葬。先王之定制也。古者。未聞擇月也。慈殿明燭正理。而大臣不能將順其美。反以左說爲重。大臣之無見如此。時事可知。時退溪先生曾已承召入京。至是。將辭疾退歸。先生面請曰。幼主初服。時事多艱。揆之分義。不可退去。退溪答曰。道理雖不可退。以吾觀之。不可不退。身旣多病。才亦無能爲也。先生曰。若先生在經席之上。則爲益甚大。夫仕者爲人。豈爲己乎。退溪曰。仕者固是爲人。若利不及人。而患切於身。則不可爲也。先生曰。先生在朝。假使無所猷爲。而上心倚重。人情悅賴。此亦利及於人也。後又移書勸留。幷論國葬事。略曰。聞自上改擇葬日。此誠美意也。在下之道。似當將順。陰陽拘忌。明者所不道。古昔聖賢。豈不謹於安厝。而必以五月葬耶。禮曰。生與來日。死與往日。葬期旣近。卒哭又促。甚爲未安。明公雖一日在職。當盡一日之責。此事不可救正乎。未幾。退溪竟南歸。○時守宰貪汚。民生困悴。先生謂新服之初。正是振作之幾。言于長官。欲精擇初入仕。以爲擇守令之本。而一循公議。禁絶請託之弊。長官面諾而不能用。先生歎曰。痼疾。誠不可醫也。
製進大行大王挽詞〈見原編〉
九月。與六曹郞官上疏。論沈通源。〈疏見原編〉
十月。復奇高峯書。
奇高峯大升。以大學止至善。只屬於行處。又以明明德。非窮理盡性。先生辨之曰。至善云者。只是事物當然之則也。統而言之。則知行俱到。一疵不存。萬理明盡之後。方可謂之止至善。分而言之。則於知亦有箇至善。於行亦有箇至善。知到十分恰好處。更無移易。則謂知之止於至善。行到十分恰好處。更無遷動。則謂行之止於至善。若如來敎。則於行只有至善。而於知無有至善。有物必有則。知是何物而獨無至善耶。若以知爲非物。則明德且謂之物。知獨非物耶。且來敎所謂明明德雖盡。猶未到窮理盡性者。尤爲未安。明明德之目。有格物致知。此則窮理也。有誠意正心修身。此則盡性也。若如來敎。則大學功夫雖極盡。而猶未至聖人也。夫如是則孔子何不敎人以至極之道。而乃敎以第二等之學。使人雖盡其道。只做第二等人耶。來敎又以爲能得爲不惑地位。故明明德。未到窮理盡性地位。此亦太固。先儒之說。各有所指。不可執滯也。能得固有淺深。就其淺者言之。則不惑亦可謂之能得。就其深處言之。則非不思而得。不勉而中。則不可謂之能得之極功。烏可判大學之極功。止於不惑。而終不至聖人地位耶。且顏子未盡正心功夫云者。豈意高明亦有不合也。且道聖人只盡其心性之分耶。抑加毫末於心性之分耶。若曰聖人於心性上。又有加焉。則顏子可謂畢心正之極功矣。若曰聖人不加毫末。則顏子固有一毫未盡處矣。心正之極功旣未畢。則心之知亦有一毫未盡處矣。且聖人之從心所欲者。心所欲皆天理故也。顏子之未得從心者。心所欲。有時非天理故也。此所謂非天理者。就其至精至微處言之耳。非謂顏子便有惡念也。旣不得從心所欲。則不可謂之盡其心性之分也。夫所謂聖。所謂化。所謂神者。非渺茫怳惚之謂也。只是盡其心性之分而已。若曰顏子旣盡心性之分而猶未化。則是聖人之德。必有贅於心性也。烏可哉。若曰顏子旣畢心正之極功。而猶未盡心性之分。則大學功夫。落在第二等矣。且高明以爲明明德旣盡。然後方可止於至善。珥以爲明明德旣盡處。此是明明德之止至善。此說雖不大忤。若學者不察。以爲明明德旣盡。然後又求止至善功夫。則豈不大錯耶。且來敎所謂至善非中者。亦未安。至善乃天然自有之中也。理賢之說。雖各有所指而名之者。其實一也。若皆二之。則旣有至善。又有中。又有當然之則。學者將何所適從耶。
戊辰二年〈宣祖昭敬大王元年○先生三十三歲〉
二月。拜司憲府持平。
四月。哭外舅盧公。
盧公將卒。家人問後事。公曰。有叔獻在。必能善處。其後。先生請於外姑曰。舅氏無嫡子。只有二妾子。分財不必用嫡庶分數之法。平均以分可也。兩友壻感其言。皆從之。
五月。與牛溪先生論至善與中及顏子格致誠正之說。
牛溪先生以中爲體。至善爲用。且以時中之中。爲率性之道。先生以書辨之曰。至善。太極之異名。而明德之本體。得之於天。而有本然一定之則者。至善之體。乃吾心統體之太極也。見於日用之間。而各有本然一定之則者。至善之用。乃事事物物各具之太極也。以此觀之。至善之體。非未發之中耶。至善之用。非事物上自有之中耶。蓋至善之體。卽未發之中而天命之性也。至善之用。卽事物上自有之中而率性之道也。止於至善者。卽時中之中而修道之敎也。至善之上。分性道而著敎字不得者。至善是專指正理。不兼人事而言故也。中字上通性道敎而言者。中字兼性情德行而言故也。兄乃以中爲體。以至善爲用。無乃未安耶。且兄以時中之中。爲率性之道。似亦誤。時中是修道者也。若以此爲率性之道。則道乃因人而有者也。烏可哉。且未發之中。只是吾心之統體一太極也。不可便喚做理之一本處。易有太極之太極也。兄所謂以吾心對事物而言。則吾心爲體。事物爲用者甚是。但以吾心對天道而言。則天道爲體。吾心爲用矣。統體中。也有體用。各具中。也有體用。以易有太極之太極觀之。則吾心之一太極。亦是各具中之統體也。易有太極之太極。乃統體中之統體也。易有太極之太極。水之本源也。吾心之一太極。水之在井者也。事物之太極。水之分乎器者耳。若以至善只作器中之水。則是擧其用而遺其體也。以中只作井中之水。則是執其體而昧其用也。皆不成道理矣。若曰至善與中。同實而異指。至善卽吾心與事物上本然之中。而專指正理而言。中卽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正理。而兼指德行而言。中庸之理。是至善也。中庸之行。是止至善也。中和是。至善之體用也。致中和。是止至善也。如此立說。方無病痛矣。○先生嘗以爲顏子格致誠正之功。有一毫未盡。牛溪先生以爲非。先生辨之曰。顏子與聖人所爭者。只在思與不思。勉與不勉耳。其得之。其中之則一也。夫所謂思者。非格致而何。所謂勉者。非誠正而何。事物之來。未能不思而必思之。今日旣思而得矣。明日事物之來。又不免於思。則可謂格致之功已畢乎。今日旣勉而中矣。明日又不免於勉。則可謂誠正之功已畢乎。夫所謂力之盡者。只是就人事上極其力。無以復加云爾。非若聖人之動以天而不施人事也。且顏子之查滓。非若衆人之査滓也。不貳過。不若無過之可貳。氷消凍釋。不若無氷凍之可消釋。纖芥必見。不若無纖芥之可見。故比之於聖人。則微有查滓耳。格致誠正。固學者事。亦不可捨此而求聖人也。位天地育萬物。許大神妙不測。是聖人之能事。而其實不過學問之極功耳。豈可捨學問之功。而別求一種聖人道理耶。兄以格致誠正。斷然爲學者事。以其十分盡頭。歸之於顏子。而求聖人於格致誠正之外。無乃未安耶。此正釋敎拂迹。超凡聖之機權也。顏子若造其極。則聖人過其極而非中也。聖人若止於其極。則顏子必有所未至也。所爭在此。夫豈多言。朱子有言曰。人心私欲者。非若衆人所謂私欲也。但微有一毫把捉底意思。則雖云本是道心之發。然終未離人心之境。所謂動以人則有妄。顏子之有不善。正在此間者是也。旣曰有妄。則非私欲而何。須是都無此意思。自然從容中道。方純是道心也。深味此言。則可見心正之極功。非聖人未可。而程子所謂顏子心麤者。非謂衆人之麤心也。○時京畿監司將以牛溪先生。應旨論薦。先生止之曰。成某。學者也。暴得善名。豈不可恥乎。當使之安靜。以期成就。
差千秋使書狀官。拜成均館直講。赴京師。
冬。還朝。拜弘文館副校理知製敎兼經筵侍讀官春秋館記注官。賜暇讀書。上疏辭。不許。
自陳少時誤染禪學之失。不敢當論思之任。批曰。自古雖豪傑之士。未免爲佛氏之所陷溺矣。不可以昔日從事禪門之小失。輕遞玉堂論思之重任。且悔過自新。其志可嘉。
十一月。復拜吏曹佐郞。聞外祖母李氏病。棄官歸江陵。
李氏有養育之恩。居江陵。老無子。聞其病甚。呈辭歸侍。諫院以外祖歸覲。法典不載。擅棄職務。請罷。上曰。雖外祖。情切則何可不往覲乎。孝行之事。罷職似過。不允。
己巳三年〈先生三十四歲〉
六月。復除校理。上疏辭。不許。促召。七月。還朝。
時朴思庵淳除吏判。屢辭不拜。先生勸令就職曰。當今時勢。當裒集淸流。靜以鎭物。務積誠意。以感聖心。銓衡之任。不可委之流俗。公若固辭。使小人操柄。則是公誤國也。朴公乃出。
八月。上疏請解職。終養外祖母。不許。
先生自以學未進。屢辭要職。至是申請歸養。且俟學進後從仕。上曰。身雖在朝。亦可以往來省覲。何必解職。仍命吏曹曰。往見外祖母。雖非法例。特令往來可也。
上箚請停禫日陳賀
朝廷將依舊例。禫後陳賀。先生謂同僚曰。自上喪制甫畢。遽卽受賀。揆之情禮。實爲未安。百官哭泣之餘。旋卽陳賀。是歌哭同時也。乃陳箚請行慰禮而停賀。上問于大臣。遂停賀。
進講孟子。論人君問學之功。
進講孟子。因啓曰。一代各有所尙。戰國之時。所尙在於富國强兵。戰勝攻取而已。至於西漢之淳厚。東漢之節義。西晉之淸談。皆一代所尙也。人君當觀一代所尙之如何。所尙不正。則當矯其弊。今者承權姦鉗制之後。士習委靡偸惰。徒知食祿以自肥。而無忠君憂國之心。縱有一二有志者。皆爲流俗所拘。莫敢出氣力以振國勢。俗尙如此。聖上當奮大有爲之志。以作士氣。然後世道庶可變也。昔者。孟子以匹夫之力。只以言語敎人。尙能熄邪焰廓正路。以成如禹之功。況人君任治世之責。能以斯道敎民。則非徒垂敎於後世。亦可興化於當時。其功豈特孟子而已。又啓曰。人君不欲治則已。如欲爲治。必先下功於學問。所謂學問者。非特勤御經筵。多讀古書而已。必也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功夫不懈。實有其效。然後乃可謂之學問也。匹夫在家。雖有學問之功。其效不見於世。人君則不然。蘊之心意者。發爲政事。故其效立見也。當今民生困悴。風俗薄惡。紀綱陵夷。士習不正。而殿下臨御數年。未見治效。竊恐殿下格致誠正之功。有未至也。若此因循。日益頹敗。則國之爲國。未可知也。殿下奮發大有爲之志。存心道學。講求善政。使臣民曉然知聖主將興三代之道。然後熟察群臣之臧否。擧錯得宜。人器相稱。則經濟之士。必有出爲世用者。而國事庶可爲也。○先是。特進官金鎧啓言。當今年少輩。輕蔑大臣。已成己卯之習云云。承旨奇大升等請對。極言鎧欲害士林之狀。領議政李浚慶進曰。朝廷之上。當守體統。頃日承旨請對之事。非近規。恐壞體統也。假使有可畏之機。自有臺諫及論思之官。何必承旨請對耶。先生啓曰。此言不然。若所言是。則何妨於體統。承旨亦經筵參贊之官。請對言事。亦其職也。今者善政不擧。百度廢弛。若不奮然振作。以新一代之規矩。而徒然拘常守舊。則安能祛積弊而大有爲哉。大臣不能引君當道。而惟遵守近規是務。殊非群下所望也。○一日。上將視朝。適所御冠不正。宮嬪告其故。上愕然曰。他人尙不可以此接之。況如李珥者耶。其見敬禮如此。
九月。製進東湖問答。
凡十一條。其一論君道。其二論臣道。其三論君臣相得之難。其四論東方道學不行。其五論我朝古道不復。其六論當今之時務。其七論務實爲修己之要。其八論辨姦爲用賢之要。其九論安民之術。其十論敎人之術。其十一論正名爲治道之本。先生時在東湖讀書堂。○嘗於經筵啓曰。臣累得入侍。每見殿下於群臣之言。略不酬答。目今天災時變。近古所無。臣民惴惴。不知更有何事。爲殿下計。當敷求善策。汲汲救時。不宜深拱無所猷爲也。入侍之臣。預講所陳。晝思夜度。及至上前。壓於天威。言不盡意。十達二三。自上雖虛心酬酢。尙患下情不達。況淵默不言以阻之乎。明宗大王以二百年宗社。付之殿下。殿下受其憂也。非受其樂也。上曰。蘊之爲德行。然後乃發之爲事業。豈可無德行而有事業乎。三代之治。不可猝復也。先生曰。殿下此言。固是循本之論。但德行非一朝可辦。而政事不可一日廢。允德未成之前。將置政事於不問。而任其紊亂乎。是故。德行事業。當交修幷進。且三代之治。固不可猝復矣。至於革弊救民。則此豈難行之事。程子有言曰。後王若明春秋之義。則雖無舜禹之德。亦復三代之治。此其明驗也。德雖不及於舜禹。而奮發大志。力於躬行。信任賢臣。每事取法舜禹。則舜禹之治。可庶幾矣。上因問曰。東湖問答。何以漢文帝爲自棄乎。對曰。先儒謂若道將第一等讓與別人。且做第二等。便是自棄。文帝以質美之君。當漢道全盛之時。可以復古。而志趣不高。終於雜伯。故臣以爲自棄耳。人君立志不高者。大抵皆自棄也。
請削衛社僞勳。以定國是。
一日於經筵。語及乙巳事。李相浚慶啓曰。衛社之時。善士或有坐死者。先生曰。大臣之言。何可含糊不明乎。衛社。是僞勳也。其得罪者。皆善士也。仁廟禮陟。中廟嫡子只有明廟而已。天命人心。豈歸他人哉。而姦兇乃敢貪天之功。斬伐士林。以錄僞功。神人之憤久矣。今當聖上新政之初。當削勳正名。以定國是。不可緩也。李相曰。此言則然矣。但先朝之事。不可猝改。先生曰。不然。明廟幼沖。雖未免姦兇之欺蔽。今則在天之靈。洞照其姦矣。雖曰先朝之事。豈可不改乎。
請革四館侵虐新進之習
啓曰。弊習傷敎者。不可不革。今士之初登第者。四館目爲新來。僇辱侵虐。無所不至。夫豪傑之士。尙不以科擧爲念。況使之毀冠裂服。宛轉泥中。盡喪威儀。以棄廉恥。然後乃登仕版。則豪傑之士。孰肯爲世用乎。中朝接待新恩。頗加禮貌。若聞此事。必以爲胡風矣。上曰。此可革也。遂命痛禁。
與同僚上疏。論時務九事。
請定聖志以求實效。崇道學以正人心。審幾微以護士林。謹大禮以重配匹。振紀綱以肅朝廷。尙節儉以舒國用。廣言路以集群策。收賢才以共天職。革弊法以救民生。其論重配匹。略曰。古之帝王所與婚者。莫非仁賢之後。其求之之道。不過曰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而已。未聞聚闕庭辨優劣。如今日之爲。請自今勿以容姿服飾。推卜吉凶爲等級。先觀父母之賢否。以察家法。次觀威儀之合度。以察女德。宣問大臣。允協衆心。然後乃定則國家之福也。○嘗於筵中。獻納吳健啓曰。外戚之患。不可不預防。上曰。人君自不賢。故外戚爲患。人君苟賢。外戚豈能作威福乎。且王莽之女孝平皇后亦賢明。則何係於父母乎。先生對曰。聖敎誠然矣。但人君雖賢。不可自恃其賢。而不爲之檢防也。且擇聖媲。而不問其父母家法之如何。以冀萬一之幸。則無乃不可乎。
上箚辭製摩尼山醮詞之命。不許。申辭。〈此條。不知的在何時。姑付于此。〉
箚略曰。臣待罪經筵。縱未能仰裨聖德。盡廢左道。亦安敢頑然製進此文。以玷論思之職乎。聖上方奮大有爲之志。以復三代之治。如此左道之醮。尙且因循不革。則他復何望云云。
十月。受暇歸江陵。
嘗講孟子。至王顧左右而言他。啓曰。當今四境之內。不治甚矣。設使孟子問上以何如。則將何以答之耶。上不答。先生在玉堂數月。前後進言。言無不盡。而未見採納。或斥以過越。先生知天意終不可回。遂有去志。乞解官歸。求外祖母病。上特賜暇。
哭外祖母喪
庚午四年〈先生三十五歲〉
四月。拜校理。被召還朝。
先生以言雖不盡用。而天意猶眷眷。或有可爲之望。故赴召。○先生在江陵時。以書論出處於退溪先生。答曰。旣無舊業可歸。寧勿爲退計。及還朝。又以書問曰。某爲虛名所誤。已入名宦之途。若循例旅進。則與平昔素志背馳。故未免拜官輒辭。以爲祿仕之計。進則無學可施。退則無地可歸。欲爲祿仕則拘執不許。未知古人亦有遇此事而善處者乎。退溪答曰。然亦無可奈何。不如職思其憂。隨時處義。無負於所學而已。惟此無負二字。處實不易。正如來書所謂三則之間。而其拘執不許。益所難處。古則未知。今之遇此不能善處者。卽滉是也。
與同僚力請削衛社僞勳
時先生力主削勳之議。一時名賢大臣。亦或難之。而先生獨抗議不撓。玉堂四十餘箚。蓋皆先生筆也。竟得請乃已。
八月。哭伯氏喪。
十月。以病解官。歸海州野頭村。〈卽先生婦家也〉
京鄕士子從學者甚衆
十二月。退溪先生訃至。爲位哭之。
素帶居外。又有挽詩。後遣弟瑀操文以祭。〈詩文竝見原編〉
辛未五年〈先生三十六歲〉
正月。自海州還坡州栗谷。
拜吏曹正郞。不赴。
夏。復拜校理。赴召。遷議政府檢詳舍人,弘文館副應敎,知製敎兼經筵侍講官,春秋館編修官。皆病辭。歸海州。
一日。與學者遊賞高山石潭九曲。日暮乃還。名第四曲曰松崖。仍作記。其餘八曲及架空庵。皆名以識之。遂定卜居之計。
六月。除淸州牧使。
專務敎化。手撰鄕約。以率州民。〈鄕約見原編〉
壬申六年〈先生三十七歲〉
三月。病遞入京。夏。拜副應敎。病辭歸栗谷。
與牛溪先生。論理氣四端七情人心道心。
先生嘗曰。雲峯胡氏曰。性發爲情。其初無有不善。心發爲意。便有善不善。退溪先生則曰。四端。理發而氣隨之。七情。氣發而理乘之。胡氏以情意爲二岐。退溪以理氣爲互發。此皆未然。蓋心之體是性。心之用是情。性情之外。更無他心。故朱子曰。心之動爲情。情是感物所發底。意是緣情計較底。非情則意無所緣。故朱子曰。意緣有情而後用。心之寂然不動者。謂之性。心之感而遂通者。謂之情。心之所感而紬繹思量者。謂之意。心性果有二用。而情意果有二岐乎。五性之外。無他性。七情之外。無他情。孟子於七情中。剔出其善情。目爲四端。非七情之外。別有四端也。情之善惡。夫孰非發於性乎。其惡者本非惡。只是掩於形氣。有過不及而爲惡。故程子曰。善惡皆天理。朱子曰。因天理而有人欲。四端七情。果爲二情。而理氣果可互發乎。夫以心性爲二用。四端七情爲二情者。皆於理氣有未透故也。凡情之發也。發之者。氣也。所以發者。理也。非氣則不能發。非理則無所發。〈自註。發之以下二十三字。聖人復起。不易斯言。〉理氣混融。元不相離。若有離合。則動靜有端。陰陽有始矣。理者。太極也。氣者。陰陽也。今曰太極與陰陽互動。則不成說話。太極陰陽。不能互動。則謂理氣互發者。豈不謬哉。牛溪以爲朱子論人心道心。有或生或原之說。似與退溪之意合。四七之與人心道心。雖其立言意味。差有不同。皆說性情之用耳。理氣互發之說。非天下之定理。則朱子何以有此言耶。先生曰。感動者固是形氣。而其發也直出於仁義禮智之正。故主乎理而目之以道心。其源雖本乎天性。而其發也由乎耳目四肢之私。故主乎氣而目之以人心。人心道心。只是一心。而隨其發而異其名耳。若理氣互發。則是理氣二物。各爲根柢於方寸之中。未發之時。已有人心道心之苗脈。理發則爲道心。氣發則爲人心矣。然則吾心有二本矣。豈不大錯乎。朱子曰。心之虛靈知覺。一而已矣。吾兄何從而得此理氣互發之說乎。退溪以四端爲由中而發。七情爲感外而發。以此爲先入之見。而以朱子發於理發於氣之說。主張而伸長之。心必有感而動。而所感皆外物也。天下安有無感而由中自發之情乎。所感有正有邪。其動有過有不及。斯有善惡之分耳。今以惻隱言之。見孺子入井。然後此心乃發。所感者。孺子也。孺子非外物乎。安有不見孺子之入井而自發惻隱者乎。就令有之。不過爲心病耳。非人之情也。朱子之說。意必有在。不過曰四端專言理。七情兼言氣云爾。非曰四端則理先發。七情則氣先發也。且言七情則四端在其中。非若人心道心之相對立名也。吾兄幷而比之。何也。旣曰道心則非人心。旣曰人心則非道心。故可作兩邊說下矣。若七情則已包四端在其中。不可謂四端非七情。七情非四端。烏可分兩邊乎。且天地之化。卽吾心之發也。天地之化。若有理化者氣化者。則吾心亦當有理發者氣發者矣。天地旣無理化氣化之殊。則吾心安得有理發氣發之異乎。若曰吾心異於天地之化。則非愚之所知也。〈自註。此段最可領悟處。〉往復長書數十篇。明白發越。閒有發先賢所未發者。又有理氣詠,心性情圖。〈竝見原編〉
八月。差遠接使從事官。病辭。
上疏辨相臣箚
時權姦旣去。士論稍張。而流俗大臣。所向不同。小人之不得志者。陰伺閒隙。前輩之庸碌者。咸懷不平。金鎧等遂欲構陷士類。適鎧子世輝徑泄而不售。有李元慶者。李相浚慶之從弟。失職怏怏。常冀朝廷有事。上舅鄭昌瑞亦欲擅攬權勢。相與糾結。潛圖內通。欲攻朴淳,奇大升,李後白等十餘人。有李睿者得元慶遺昌瑞書。示沈仁謙。略曰。此事今明當發。內通不可不速圖云云。蓋李相沮抑後進。故群小皆以爲藉。白公仁傑嘗謂人曰。方今大臣務要安靜。其弊也偸。士流務欲建白。其弊也激。吾將見上盡言。使得調劑。先生聞之。恐其言繁失旨。反致上疑有朋黨。止之甚力。至是。李相臨死。上箚請破朝臣朋黨之私。蓋指士流也。有曰。不事行檢。不務讀書。高談大言。遂成虛僞之風。又曰。殿下於致知之功。思過半矣。又曰。願上時露英氣以振警之。上驚問大臣曰。若有朋黨。朝廷亂矣。大臣和解之。而語甚糢糊。先生乃上章痛斥之。〈疏見原編〉
九月。拜司諫院司諫。不就。
十二月。拜弘文館應敎。兼如故。上疏辭。
先生有所陳說。動引古昔。又屢辭職不就。上有李珥本是迂闊者之敎。
拜弘文館典翰兼如故。不就。〈湖堂錄先生名下。有拜藝文館應敎語。而未詳年月。〉
癸酉神宗皇帝萬曆元年〈先生三十八歲〉
七月。拜弘文館直提學。兼如故。病辭不許。促召。不得已入謝。三上疏乞退。許之。三司交章請留。不允。八月。歸栗谷。
或曰。求退得退。可謂快適。但人人皆有求退之志。則孰有扶持國家者乎。先生笑曰。若使上自三公。下至庶僚。皆有求退之志。則國家之勢。自升大猷。勿患其不能扶持也。○有感君恩四絶。〈幷見原編〉
九月。復拜直提學。再辭不許。乃赴謝。復辭不許。
上曰。爾何以退而不來乎。對曰。臣病甚才疏。自度不能有爲。故不敢進耳。上曰。爾才予所知也。勿爲過謙。從今不更退。可也。先生進言曰。臣跧伏田里。未知聖學成就幾何。但人君若有實德。則四方觀感矣。今日民生憔悴。風俗頹敗。臣竊怪焉。聖質英明。眞是有爲之資。而卽位之初。大臣輔導失宜。每引近規。排抑儒者之論。故至今不善治耳。又曰。匹夫讀書躬行。尙且志在濟世。況殿下稟可爲之資。操可爲之勢。寧無慨然自奮之志乎。鄕約是三代之法。而殿下命行之。誠近古所無之慶也。但凡事有本有末。朝廷百官。未底於正。而先正萬民。則捨本而治末。事必無成。今已擧盛典。不可中止。殿下必須躬行心得。而施及朝廷。政令皆出於正。然後民有所感發而興起矣。弘文正字金宇顒曰。有關雎麟趾之意。然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先生曰。非謂是也。若必待德如堯舜。然後可興唐虞事業。則何時可做。非必德行一如文王。然後始有關雎麟趾之意也。殿下誠心願治。則只此一念。便是關雎麟趾之意也。卽此一念不退。則可行周官之法度矣。
冬。上箚論弭災之道。〈箚見原編〉
請立志以振紀綱。革弊以安百姓。批曰。辭意直切。論議痛快。覽之令人竦然。○嘗於經筵啓曰。昔者。聖人亦有師。師不必賢於己。有以一言之善爲師者。故芻蕘之言。聖人擇焉。非必若湯之於伊尹。然後乃可謂之師也。人君處崇高之位。自以爲滿足。則善言何由而入乎。殿下謙沖退讓。形於下敎。臣不勝感激。但謙讓有二焉。不自滿足。捨己從人。則爲善之本也。退託不進。無振起之意。則謙讓反爲病矣。殿下之言則謙矣。至於不從公論。自是非人。則反有謂人莫己若之病。臣竊悶焉。
陞通政大夫,承政院同副承旨,知製敎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上疏辭。不許。
筵臣有言。整齊嚴肅。最有下手處。上曰。何以謂之有下手處。整齊嚴肅。以外言之。故人易於用功。主一無適。以內言之。故難於下手耶。先生曰。整齊嚴肅。不特外貌爲然也。若徒整容儀。而政事不出於天理。則不得爲整齊嚴肅矣。如漢成帝臨朝穆穆。尊嚴若神。而政事顚錯。豈可謂之敬乎。因進曰。臣昔者忝冒玉堂。每以唐虞三代之事啓達。則自上答謂何可猝然爲之乎。此敎誠是也。臣意亦非欲遽見其效也。只欲今日行一事。明日行一事。漸入佳境耳。迂儒則以爲堯舜之治。朝夕可做。流俗則以爲古道決不可行。此皆非也。爲治當以唐虞爲期。而事功則須以漸進也。我國之不治久矣。惟世宗大王之法。誠可爲法。其時用人。不拘常法。任賢使能。各當其才。故賢不肖分定。今日必須擇人授官。委任責成。然後庶績可熙矣。己卯年間。趙光祖見遇於中廟。有大有爲之望。第以年少士類。作事無漸。未免騷擾。小人乘閒。起害士林。至今任事者。以己卯爲戒。己卯之作事無漸。雖過矣。豈不愈於今日之專不做事乎。自上若欲有爲。則必先躬行。本源澄澈。然後爲治之具。次第擧行。而群下聳動矣。旣先修己。必須尊賢。所謂尊賢。非爵之而已。必用其言。施之事爲。然後方是尊賢也。近觀士大夫之習。不欲久居一職。紛紜辭疾。朝拜暮遷。其故有三。官不擇人。人不稱器。被人指笑。故遂以辭病得免。爲廉恥焉。有有志之士。事與心違。自愧尸素。不得已謝病焉。或是眞有疾病者。亦不得不乞解焉。此所以居官不能久也。自上誠志於爲治。勵精率下。則群臣莫敢自便。而盡心供職矣。近日臺諫所啓。若涉宮禁內需等事。則自上必牢拒。群下疑殿下之有私。安所取則乎。廷臣多以容默爲得體。蓋慮其言之不見信故也。○嘗於夜對啓曰。自上言語甚簡。群臣之言。略不俯答。聖意以爲不足答耶。如臣之愚。固無可問。然入侍累日。一不咨問。臣不知殿下有爲治之志否也。上曰。自顧不能興治也。先生曰。自上雖曰不能。臣不信焉。今者。殿下沈溺女色乎。好聽音樂乎。耽嗜飮酒乎。好馳騁弋獵乎。但殿下所欠。惟不立志圖治耳。此正由學問上欠踐履之功故也。上曰。自古創業之君。則不能無失德。而尙致少康。立國浸久。漸至衰微。則雖有賢君。不能爲治矣。先生曰。此亦不然。周宣王,漢光武。皆中興之主。二君豈賢於武王,高祖乎。至於晉悼。年纔十四卽位。六卿强。公室弱。而悼公能自振奮。卒成霸業。顧其立志如何耳。時上意每謙讓。不自振作。故先生眷眷以立志爲言。○金宇顒謂先生曰。公於經席啓辭。事業上言語多。心學上言語少。吾意則不然。自上若知學問入頭處。則事爲自中於理矣。先生曰。君言甚好。但吾所啓。皆是立志之事。必上志願治。然後亦於學問得力。苟無其志。則學問無安頓處。故以誠心求治之說反復焉。非先事爲而後學問也。時先生欲積誠以回天意。黽勉從仕。牛溪先生謂之曰。儒者惟以格君心爲主。若上心不可回。則當速引退。苟不出此。而先務事功。則是枉尺直尋。非儒者之事也。先生曰。此言固然。但上心豈可遽回。當遲遲積誠。以冀感悟。若以淺薄之誠。責效於旬月。而不如意則輒欲引退。亦非人臣之義。
十一月。請以未出身人。通臺憲之路。
先是。因入侍啓曰。未出身人若有才德。則用爲憲官。此國家恒規也。自己卯禍後。遂杜其路。此不遵祖宗之法也。世衰道微。紛紛士子。只知科擧爲發身之路。彼第一等人。不屑屑於此。科擧用人。乃叔季之習也。或疑未出身者爲臺官。則不好者混進。此則不然。若公論行。則此等必選其人矣。若公論不行。則文士亦多有不善者居要地矣。何獨於未出身者。憂其混進乎。上曰。此言是也。至是。復申前說。大臣之議。亦同。上從之。
請從李滉贈諡之請
時廷臣請贈退溪先生諡。上以無行狀不許曰。何以不撰行狀。先生進曰。昔者。黃榦以朱子高弟。其製行狀。猶在二十年之後。況李滉門人。安能容易乎。如滉行迹。昭在耳目。行狀有無。有何加損。吾東以儒名世者。雖有其人。夷考其言行。則多不合儒者軌則。若滉精神氣魄。稟得不强。才調器局。誠有不及古人者。但一生沈潛義理之學。言論風旨。筆之於書者。雖古昔名儒之言。亦不是過。殿下於已死之賢。行迹已著。猶且靳於褒崇。況於一時之士。寧有好善之誠。滉之諡。雖遲一二年。猶無大害。四方之士。疑殿下無好賢之誠。則其害豈淺淺乎。
甲戌二年〈先生三十九歲〉
正月。陞右副承旨。因災異應旨。上萬言封事。
其略曰。今之所可憂者有七。上下無交孚之實。臣鄰無任事之實。經筵無成就之實。招賢無收用之實。遇災無應天之實。群策無救民之實。人心無向善之實。今陳修己安民之要。爲祈天永命之本。修己爲綱者。其目有四。曰奮聖志。期回三代之盛。曰勉聖學。克盡誠正之功。曰去偏私。以恢至公之量。曰親賢士。以資啓沃之益。安民爲綱者。其目有五。曰開誠心。以得群下之情。曰改貢案。以除暴斂之害。曰崇節儉。以革奢侈之風。曰變選上。以救公賤之苦。曰改軍政。以固內外之防。批曰。省觀疏辭。可見堯舜君民之志。善哉論也。古之人無以加焉。有臣如此。何憂不治。敢不書紳。此疏示大臣議處。且命謄疏以進。未幾入侍。副提學柳希春曰。識時務在俊傑。頃日李珥疏。自上命大臣議處。群下擧爲欣悅矣。先生起謝。因進曰。聖明在上。人人進言。不爲不多。但無分寸之惠及於民生。旁觀者乃以無實效。歸咎於言事之人。如此則士氣必沮喪矣。願上務求實效。無尙空言。○一日。上謂先生曰。漢文何以不用賈誼。對曰。文帝雖賢。志趣不高。見誼言大。疑而不用耳。凡人有大志。可以做大事。譬如主人欲構數間小屋。而工師乃欲構大厦。則豈肯聽其言乎。今者。聖明在上。民生困悴。此眞將治將亂之機。不可徒曰恐懼修省而無其實也。近來傳敎儘善。而實效則未之見也。自上每以變通爲難。故終無實效。上曰。若非祖宗法。則更張何難。先生曰。非欲盡變祖宗法。至如貢案。是燕山所加定。臣非好更張。欲救民瘼也。自古聖賢隨時變通。以天運言之。歲久則曆數必差。若不隨改。則天象差謬。四時易序矣。○他日又進曰。今日群臣。多不以國事爲念。固可憤歎。此亦理勢然也。古來不事公而事私者。雖得罪。不過罷免而已。勉於國事者。往往被赤族之禍。惟國事是念者。世不常有。宜乎營私者衆而奉公者少也。今欲使勉於國事。則必須自上奮發。使人人曉然知上意在於有爲。可也。○一日。上以綱紀未振爲歎。先生對曰。綱紀之在國家。若浩然之氣在一身也。浩然之氣。是集義所生。非一事偶合於義而可襲取之也。今日行一義。明日行一義。仰不愧俯不怍。然後浩然之氣。充滿流行矣。綱紀亦然。非一朝發憤而可立也。須以公平正大之心。施之政事。今日行一善政。明日行一善政。直必擧枉必錯。功必賞罪必刑。則紀綱立矣。上曰。今行何事。可以爲治乎。先生對曰。先定大志。得賢委任可也。但知人實難。必先用功於學問。於窮理居敬力行三者。勉勉加功。至於理明德成。則賢愚邪正。可以洞照矣。且臣聞御製詩。甚有愁鬱之意。殿下何以不樂如許乎。夫人君有南面之樂。得人而任職。則可以泰然和平矣。修撰尹晛曰。李珥論學。以窮理置於居敬之先。臣意居敬當在窮理之先。先生曰。程子曰。未有致知而不在敬者。晛言是也。但敬是貫始終之功。無先後可論。殿下立志堅定。而敬以窮理。敬以力行。則初似辛苦。用功之久。至於義理有味。則處善循理。快然自足。心廣體胖。泰然悅豫矣。時上頻有微恙。群臣每進戒色之言。上曰。大德必得其壽者。擧理而言。壽夭在天。只當順受而已。先生曰。順受甚不易。若毫髮自戕則非順受也。程子曰。吾以忘生徇欲爲深恥。此言當留念也。○先生於筵中。申論鄕約曰。臣意以爲行鄕約太早也。養民爲先。敎民爲後。民生憔悴。莫甚於今日。汲汲救弊。先解倒懸。然後可行鄕約也。德敎是粱肉。若脾胃極傷。糜粥不下。則粱肉雖好。其能食乎。副提學柳希春曰。李珥之言。是也。上命議大臣。遂停之。
二月。請以成渾付閒職。兼帶經筵。以時入侍。
上於經筵問曰。成渾何如人。先生對曰。此人臣所熟知。是故徵士守琛之子也。早承家訓。資質純厚。可以爲善。但其人多病。如持平之職。決不能堪。殿下必欲見此人。則遞其職而使之上來。可也。未出身人兼帶經筵。是祖宗朝所爲也。如成渾。以閒官兼帶經筵。時時入侍可也。他日。上又問渾才何如。可以致治平乎。對曰。才非一般。有才智出衆。可以獨當大事者。有才雖不足。而能用群策者。渾之才智出衆。則臣所未知。若其容量。則可以能用群策。豈不可以治國乎。
請移閒局調疾。遞授僉知中樞府事。
先生以多病不堪劇仕。請遞。上答曰。爾當在予左右。輔予不德。未可辭退。調理出仕可也。三告。始許遞。○是時。成均館儒生從年齒坐。流俗多非之。或謂榜中尊敬狀元。豈可坐於狀元之上。先生曰。狀元之尊。施于榜會可也。館中乃明倫之地。長幼之序。不可亂也。且古者。王世子入學齒讓。則狀元非所論也。
拜兵曹參知
三月。拜司諫院大司諫。再辭不許。
請寢黃蠟入內之命
時上命義盈庫納黃蠟五百斤。外閒莫知所用。或云用於佛事。先生率同僚。請問何用。上曰。內用之物。非下所敢仰問也。又啓曰。宮中別無許多用蠟之處。此必出於邪岐曲逕。故臣等欲防微杜漸耳。司馬光有言。平生所爲。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今臣等方以正心誠意。望於殿下。而只此一事。不敢宣示。則未知幽獨得肆之地。其能不愧於屋漏乎。上曰。昔梁武帝口苦。索蜜不得。不料再見於今日。又啓曰。殿下至以侯景比臣等。不勝驚愕戰慄之至。該司之物。固皆殿下之所有。殿下用之以正。則群臣當承奉之不暇。尙敢有一言乎。若用之以不正。則雖該司。亦當覆逆。況言官。安敢默默乎。近者。外閒喧播。以爲將造佛像。聽者疑信之際。水銀黃蠟之命適下。人心愈疑。故玆敢仰問。以昭聖明之無惑耳。昔舜造漆器。諫者十人。武王嗜鮑魚。太公不進曰。禮。鮑魚不登於俎。此豈愛敬不足而然哉。誠以忠臣。愛君以德。敬君以禮。逢迎承順。反害於愛敬故也。上曰。未知聞於何人。予欲拿鞫而辨之。又啓曰。傳播之說。非出於一人之口。若必一一拿鞫。則何異於衛巫之監謗乎。上曰。諫院必有所聞之人。其直啓。又啓曰。傳播之言。行於道路。出於里巷。則道路里巷之人。其可盡鞫乎。古者。立誹謗之木。且使行旅謗於道。商旅議於市。未聞明王以謗議之無實而輒加拿鞫也。殿下只治臣等妄言之罪足矣。何必立威而箝口。以駭四方之觀聽乎。上曰。敢諱所聞之人。多言以塞之。此果無隱之道乎。其速直啓。先生遂與同僚辭職以啓曰。此不過輕視臣等。折之以雷霆之威。將以杜塞直言之路也。有聞必達。此是無隱之道。必指摘言根。則此乃畏怯逢迎。非無隱之道也。上曰。朦朧輕啓。問則敢諱。此果忠直之道乎。周禮有造言之刑。今則姑恕。勿辭可也。又啓曰。臺諫有聞。不敢不達者。固是事君無隱之道。而人君聽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不詰言根者。所以待言官以禮而廣開忠諫之路也。若必窮詰言根。而輒以造言之罪。加諸諫官。則群下莫敢發言。而聰明日蔽矣。不幾於一言喪邦乎。乞罷。不許。後上頗悔之。因館學儒生疏。還下黃蠟于該司。
上箚請勉學親賢臣。〈詳見原編〉
時上摧折言官。且徑許左相朴淳之辭。至於大臣三啓請仍而不允。先生上箚遡源而論之。
四月。謝病免。旋拜右副承旨。復辭遞。歸栗谷。
嘗入侍。自陳多病不能從仕之狀。請退而調攝。
上曰。病若如此。則亦無可奈何矣。古詩曰。洗耳人閒事不聞。靑松爲友鹿爲群。豈不樂乎。先生對曰。古之隱士。與人主不相接。無君臣之契。故可以相忘。而自適於佳山好水爲樂也。臣則受恩深重。雖在畎畝。心懸冕旒。又有疾病。每患呻吟。隱居何樂。只是難於尸素。故不得不退耳。至是決退。盧蘇齋守愼謂人曰。李珥於經席。多言上所厭聞。恐其生事。我欲止之而不相知。故不能耳。先生聞之笑曰。我退則無言。蘇齋可無憂矣。鄭松江澈曰。聞上洗耳之敎。明日。便可引去。先生聞之曰。季涵過矣。我以在朝無裨益故退耳。豈以此敎之故決退乎。以此決退。明日卽去。則此小丈夫悻悻之事。非我心事也。朴思庵以書勉留。先生於簡尾。書杜詩一句曰。安危大臣在。何必淚長流。明日出楊花渡。乘舟而歸。
復拜承旨,大司諫。皆不就。
六月。庶子景臨生。
十月。除黃海道觀察使。上疏請革一道之弊。〈疏見原編〉
先生以爲外職非如近侍之列。且方伯可救一方民瘼。遂赴任。上疏請革一道之弊。一曰西塞遠戍之苦。二曰進上煩重之弊。其餘悉以便宜變通。大抵以興學校。尙敎化。恤民隱。修軍政。彰善癉惡爲務。士民莫不感悅。貪官汚吏。聞風悚戢。
乙亥三年〈先生四十歲〉
正月。仁順王后昇遐。二月。上疏請勿過哀。
時上哀毀盡禮。幾不能支。先生不敢以外藩爲解。遂上疏。
三月。病遞歸栗谷。
拜弘文館副提學。〈兼如承旨〉上疏辭。不許。四月。入謝又辭。不許。
先生以爲國有大喪。臣子分義。不可退在。遂舁疾入臨。三告。猶賜暇。乃出謝復辭。批曰。屢賜休告。豈無其意。爾今出仕。予心良慰。陳善格非。是予所期。可勿辭也。先生不得已就職。○後。諸公多疑其去就。先生曰。進退固非一端。我當初固無供職之志。欲於山陵事畢後退去。自上屢賜休告。不改其職。且主上哀疚之中。善端開發。異於昔日。故欲姑留積誠。以冀萬一之幸耳。君子果於忘世則已。如或有意於斯世。當此錮陰生陽之際。豈無可乘之機乎。
請於下玄宮時。依下敎行望哭禮。
仁順王后發引。上疾不能行。下敎曰。下玄宮時。欲率百官望陵而哭。此禮何如。先生啓曰。禮有常有變。躬詣山陵。禮之常也。有疾攝行。禮之變也。五禮儀只道其常。故無攝行之儀。若於下玄宮時。全然無事。似爲欠闕。竊恐議禮之臣未及建白也。自上孝思無窮。當此大事。無所不用其極。下敎之辭。允合禮意。以實處變而得禮之正。傳之後世。永爲成法。決無可疑也。
五月。請卒哭後。以白衣冠視事。
時持平閔純上疏。請於卒哭後。依宋孝宗例。以白衣冠視事。上下其議。廷議不一。先生啓曰。必欲盡合先王之禮。則當初上下當具衰絰如儀禮之節。別造布帽布團領布帶。以爲視事之服。今旣蹉過。不能追復。寧依宋孝宗制。上下白衣冠帶視事。爲近於古禮也。若玄冠烏帶之制。揆之情禮。至爲未安。宋高宗朝。羅點建爲此制。此時喪紀廢壞。易月之後。純用吉服。故點議猶愈於己。朱子君臣服議。辨論甚詳。豈可不從朱子之論。而泥於羅點之議乎。五禮儀撰定時。許稠引羅點之說。遂爲定制。當時無識禮之儒臣。不能導先王於正禮。至今志士慨歎。豈可再誤於今日乎。上從之。○又啓曰。臣嘗聞。殿下謂侍臣。予欲學問。只緣多事未遑也。不識有諸。上曰。有之。先生曰。臣聞此言。一以爲喜。一以爲憂。喜者。喜上有學問之志也。憂者。憂上不察學問之理也。所謂學問。初非兀然端坐。終日讀書也。只是日用閒處事。一一合理之謂也。今若讀書。而日用處事。不求當理。則豈所謂學問者哉。且學問要以立志爲先。立志不極高大。則所趣必卑。須奮發大志。以堯舜爲準。可也。將罷。上呼先生曰。前日歸鄕里。仍爲監司。久未相見矣。仍問海西民瘼。○嘗進講書傳。至肯構肯堂。啓曰。今人多不解此義。只以膠守前規爲堂構。此甚不可。其父定其基址。其子仍其制而構屋。乃謂善承父業。若守其基而無所營建。則乃是不肯堂構也。以國家言之。祖宗創業。多有未遑者。或時移歲變。多有可矯革者。隨宜經紀。當乎義理。乃是繼志述事也。
乞從徐敬德贈職之請
時朝臣請加贈花潭徐先生職。上曰。敬德所著書。多論氣數。而不及於修身之事。無乃是數學耶。且其功夫。多有可疑處。先生啓曰。其功夫固非初學所當法。其學出於橫渠。其所著書。若謂之脗合聖賢之旨。則臣不知也。但世之所謂學者。只倣先儒之說以爲言。而心中無所得。敬德則深思遠詣。多有自得之妙。實非文字言語之學也。上許之。遂贈議政。
六月。上箚論君德。
一立志。二進德。三推行。四保躬。〈箚見原編〉上答曰。毋甚高論。寡人不敏。不足以當之。先生明日入對。啓曰。自上所答毋甚高論。若只是殿下謙辭則可矣。若實以臣等之言爲高。則恐非宗社生民之福也。漢文帝以三代之說爲高論。故功烈如彼其卑。此豈可法乎。
命刪正四書小註
先生嘗定大學諺解。眉巖柳公希春因牛溪先生求見矣。一日。上命柳公詳定經書諺解。柳公辭以力小任重。仍薦先生學問高明。上於筵中敎曰。四書小註。多有未穩處。欲稍刪削。以便觀覽。玉堂可任此也。先生啓曰。此非臣所能獨當。學問之士。不論出身與否。使與同議刪削。恐得其宜。○先生於四書諺解訖工。而五經則未及焉。又就四書小註。以朱墨批抹。或圈或點。分爲八條。訂其得失。語,孟失於壬辰兵火。獨庸,學存焉。其他周易傳義及近思錄口訣。亦行於世。
七月。箚論推治憲吏之非。
時宮奴有犯禁者。跳入王子寓舍。憲吏追捕之。上以爲作挐。下吏于禁府。先生啓曰。殿下只聽婦寺之言。婦寺不可盡信。且王子下人素稱縱恣。不可不嚴加檢飭。而王子阿保。亦當擇醇謹慈良之人。且侯氏。一婦人也。尙知敎子之方。嘗曰。患不能屈。不患不能伸。今殿下有子。何患其不能伸乎。又上箚爭之。又於筵席進曰。近日。以憲吏一事。守法之臣。多忤聖旨。殿下歷觀前史。豈無所見。自古阿諛附託者。後必背叛。守正不撓者。後必盡忠。漢高欲以趙王爲太子。周昌廷爭甚强。以人情言之。昌可謂不愛趙王矣。厥後。高祖深以趙王爲憂。欲爲保全之計。趙堯薦周昌爲趙相。昌盡誠保護。呂后不能召致趙王。先召周昌。然後乃致趙王。惟其平日有守正之節。故後日能保護也。此意非獨自上知之。妃嬪亦當知之。上默然。
八月。箚論諫院請推大臣之失。
時載寧郡有奴殺主者。左議政朴淳爲委官。上以無明驗命釋之。憲府請還囚。諫院以爲再起獄有後弊。先生上箚曰。奴殺其主。綱常大變。十分窮治。明知無罪之實。然後可釋也。今此獄事。屍帳雖不符合。未及究意。遽命放送。如其無罪也。則不可更鞫矣。如其有罪。則雖十起王獄。烏可已乎。縱綱常之罪。助爲惡之人。獨無後弊乎。先是。沈義謙爲舍人。以公事到領相尹元衡家。元衡妾女壻李肇敏。與義謙相知。引入書室。義謙見室中多有寢具。歷問其人。則其一乃金孝元也。時孝元有文名。義謙心鄙之曰。安有文學之士。託迹權門乎。決非介士也。後孝元登魁科。聲名日盛。流輩爭推之。義謙執前事遏銓薦。孝元居郞僚六七年。始入銓。蓋義謙曾有扶護士林之功。故前輩多許之。孝元當官盡職。喜進淸流。故後輩多與之。孝元嘗謂義謙心戇而氣粗。不可柄用。由是。義謙儕輩疑孝元有修隙之意。或指爲小人。而孝元儕輩皆疾義謙。以爲害正之人。前後輩不相協。有分黨之漸。及是。孝元爲司諫。許曄爲大諫。曄雖前輩。而推許孝元。故後輩尊之爲領袖。朴淳有淸名重望。而是前輩。故指爲義謙黨。曄,孝元以按獄失體。請推考朴淳。物情甚不韙之。正言趙瑗以請推考大臣爲非。兩司皆避嫌。而獨大司憲金公繼輝所見。與趙瑗同。仍論許曄以尸親切族。持論過中。玉堂將處置。而僚議不一。先生以爲大臣有罪則遞之可也。罷之可也。雖流放竄殛可也。言官隨事論斥。有何回避。但不可請推。推考者。有司詰問照律。乃督察庶官之法也。昔漢臣有請使司隷校尉督察三公。而議者非之。今之請推大臣。乃有司督察三公之法也。諫院之啓旣非。而憲府雷同。皆可遞。惟大憲及正言可出。僚議又以大憲之論過中。亦可遞。於是。盡遞兩司。而只出正言。公議皆以爲得中。而孝元儕輩多不快。曄之子篈爲銓郞。嗛繼輝之斥其父。參判朴謹元阿附孝元。乃出繼輝爲平安監司。未幾。又以李公後白爲咸鏡監司。柳公希春棄官南歸。先生曰。柳公。讀書之人也。李季眞〈後白字〉金重晦。〈繼輝字〉練達時務。明習典故。皆不可去朝也。乃上箚請留不得。自是黨論紛紜。先生務爲調停鎭定之策。士林倚以爲重。未久。先生去朝。而乖張日甚。永爲搢紳之患。
九月。進聖學輯要。
先生輯經史要語切于學問政事者。次第彙分。凡五篇。幷箚以進。翌日。上謂先生曰。其書甚切要。此非副學之言。乃聖賢之言也。甚有補於治道。如我不敏。恐不能行。先生謝曰。自上每有此敎。臣切悶焉。昔宋神宗曰。此堯舜之事。朕何敢當。明道愀然曰。陛下此言。非宗社臣民之福。殿下之言。無乃近此乎。
十月。進講大學衍義。論克己復禮。
啓曰。人性本善。純是天理。只是己私爲蔽。故天理未復。若克去己私。則全其性矣。顏子窮理素明。天理人欲。如見白黑。故直從事於克己復禮。今人從前無窮理功夫。直欲克己。則不知何者爲己。何者爲禮。或有反以己私爲天理者矣。此所以格物致知。爲大學之始功也。且古者。做功夫。不多說克己復禮。便去實做。故只此四字。可以作聖。今者言語儘多。而元無實功。故亦無實效矣。上曰。顏子云博我以文。此時有何等文乎。對曰。此時己有六經。且楚左史倚相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倚相之生。先於孔子。則此時有文可讀。但不若後世之多耳。上曰。顏子非徒明智。儘是有勇。故能向進不己。對曰。上敎甚當。旣知如此。篤志勇詣。則何所不至。近日。自上每發愛民之敎。但有其心無其政。則民無蒙惠之效矣。上曰。今日生民。比曩時何如。對曰。比於權姦當國時。則浚剝似減矣。但貢賦徭役之規。甚乖事宜。日漸謬誤。民受其害。若不改轍。則雖日下愛民之敎。無益也。上默然。
受暇省墓于坡州
時沈,金角立。朝著不靖。先生嘗見盧相守愼曰。兩人當出于外。以定浮議。盧相白上欲出之。先生又啓曰。此兩人未必深成嫌隙。只是我國人心輕躁。其親戚故舊。各相告語。遂致紛紜。大臣當鎭定。故欲出二人以絶其根耳。今日朝廷。雖無姦人顯著者。亦豈必無小人乎。若小人目以朋黨。爲兩治之計。則士林之禍必起矣。自上不可不知此意。後以特旨。授金孝元慶興府使。敎曰。此人在朝。使朝廷不靖。當補邊邑。授沈義謙開城留守。先生乞暇將行。啓曰。臣有所懷。不敢不達。孝元補外之擧。非但大臣之意與臣合。實是士林閒公論。第孝元疾病甚重。受任北塞。顚頓霜雪之中。則緩死爲幸。且大臣欲以兩人補外。以爲鎭定之策而已。非以孝元爲有罪而放逐之也。請以內地僻邑授孝元。上疑其黨於孝元。嚴批不許。後於經筵。先生復申前請。時孝元已改富寧。上又命改爲三陟府使。
還朝。召對于思政殿。
啓曰。古者。無學問之名。日用彝倫。皆人所當爲。別無名目之可言。君子只行其所當爲者而已。後世。道學不明。彝倫之行。廢而不擧。於是。以行其所當爲者。名之以學問。學問之名旣立。反爲世人所指目。吹毛覓疵。或指爲僞。使爲學者諱祕遷就。以避其名。此後世之大患。人君須主張學問。使流俗不得謗議可也。上問曰。見成渾乎。其病何如。終不能仕乎。不能爲邑宰乎。對曰。邑宰尤非病人所堪也。上曰。能授學徒乎。對曰。亦以病不能也。上曰。予觀往史。時代漸變。夏不及唐虞。商不及夏。周不及商。今代固難復三代之治也。對曰。世道固漸降矣。然若行古道。豈無復古之理乎。程子有言。唐虞不可及。三代決可復。蓋唐虞之世。無爲而化。後世所不能及。若三代之治。則苟行其道。必可復也。只是不爲耳。後於夜對進啓曰。天理人欲。閒不容髮。二者初非二本。人心未發時。只是渾然天理而已。每於動處。善惡分焉。心動然後乃有人欲。上曰。動者因氣。氣有淸濁。故善惡分。天理人欲。初非幷立於心中也。先生曰。上敎至當。天理人欲。初非二本。而旣分之後。界限明甚。非天理則是人欲。非人欲則是天理。無中閒溫吞煖處也。仍啓曰。古人以夜對勝於晝講者。群動旣息。君臣於靜中相對。思慮專精。啓沃有效故也。今自上亦當以學問可疑處及時政得失。下問臣等也。上曰。必須稍有所得。然後乃可會疑。故不能問也。
十一月。請加贈成守琛職。
啓曰。徐敬德成守琛。一時幷出。學問之功。敬德固深。而德器之厚。守琛爲優。故論者互分優劣。先朝贈守琛爲執義。贈敬德爲佐郞。近者。加贈敬德右相。而守琛則不加焉。士類以爲歉。臣意加贈爲當。守琛廉頑立懦之功。眞可尙也。上曰。旣以爲賢者。則褒贈爲重矣。爵之高下何關。敬德之贈亦似過矣。
十二月。復朴思庵書。
思庵少遊花潭之門。以爲經傳所論。未嘗及天地之先。又以爲天地未生之前。沖漠無眹而已。又以澹一淸虛爲氣之始。先生以書辨之。略曰。夫子曰。易有太極。周子曰。無極而太極。閤下以此等說。皆歸之於天地已生之後乎。天地未生之前。謂之陰者甚當。但旣是陰則是亦象也。安得謂之沖漠無眹乎。沖漠無眹者。只是單指太極。而實無沖漠無陰陽之時也。閤下且道天地只一而已乎。若曰天地無窮生滅。則此天地未生之前陰含陽者。乃前天地旣滅之餘也。豈可以此爲極本窮源之論乎。台諭又曰。然則太極懸空獨立。此又不然。前天地旣滅之後。太虛寂然。只陰而已。則太極在陰。後天地將闢。一陽肇生。則太極在陽。雖欲懸空獨立。其可得乎。張子之論。固爲語病。滯於一隅。而花潭主張太過。不知陰陽樞紐之妙在於太極。而乃以一陽未生之前。爲陰陽之本。無乃乖聖賢之旨乎。大抵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而太極無不在焉。此太極所以爲萬化之樞紐。萬品之根柢也。今曰澹一寂然之氣。乃生陰陽。則是陰陽有始也。有始則有終矣。然則陰陽之機。其息也久矣。且澹一之氣。目之以陰。則太極非根柢。而陰氣乃根柢也。但以陰爲陽之母。而不知陽爲陰之父也。其可乎。且所謂沖漠無眹者。指理而言也。若曰指氣。則不可謂之無眹也。故沖漠無眹之稱。如就氣質上指本然之性也。雖曰本性。而實無本性離氣之時。雖曰沖漠。而實無沖漠之時也。若曰實有沖漠之時。而乃生陰陽。則此亦陰陽有始也。花潭用功非不深。而但思之過中。反以氣爲陰陽之本。理氣雜糅無辨。不能妙契聖賢之旨。豈不可惜哉。
病遞授護軍
有送趙汝式之任通津說〈見原編〉